2023年委托销售合同纠纷 委托销售合同纠纷判决书(3篇)
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合同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委托销售合同纠纷委托销售合同纠纷判决书篇一
委托关系是代理关系的基础。委托关系解决的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内部关系;代理关系解决的是代理人与第三人的对外关系,是代理权的行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委托代理合同纠纷处理,欢迎大家参考。
(1)委托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2)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3)委托人可以委托一人或者数人处理委托事务。两个以上的受托人共同处理委托事务的,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委托合同的特征
(1)标的是劳务,属于服务性。
(2)诺成性合同。
(3)有偿和无偿合同均有。
(4)非要式合同。
(5)是以处理委托人事务为目的的合同。所谓委托人的事务,是指与委托人有利害关系,委托人若不委托处理就不得亲自为之的事务。委托事务可以是与经济利益相关联的事务,也可以是与非经济利益相关联的事务。可以是法律事务,也可以是非法律事务。必须由委托人亲自处理的事务不能委托。不能委托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事务。
(1)委托关系是代理关系的基础。委托关系解决的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内部关系;代理关系解决的是代理人与第三人的对外关系,是代理权的行使。
(2)代理必须是法律行为,委托不一定都是法律行为。
(3)代理权的形成属于单方授权,委托合同属于双方合议。
(一)要搞清属于何种代理
合同法除继续保留了民法通则关于显名代理的规定外,借鉴英美法系,首次承认了隐名代理的合法性。从而使代理有了显名代理和隐名代理的区别。今后遇到有关委托合同纠纷时,就要首先搞清属于何种代理。
(二)显名代理与隐名代理的概念
(1)显名代理:指民法通则第63条第2款规定的代理。即: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直接承担的代理形式。显名代理的突出特点是代理人必须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进行具有法律意义的民事活动。
(2)隐名代理:是指合同法第402、第403条所称的代理。核心是代理人(合同法中使用的是受托人的概念)以自己的名义,在被代理人(合同法中使用的是委托人的概念)的授权范围内进行代理活动。隐名代理的突出特点是代理人是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直接进行的具有法律意义的民事活动。隐名代理的法律后果承担与显名代理的法律后果承担有不同的规定。
(三)划分显名代理与隐名代理的意义
显名代理和隐名代理的制度在英美法系早就有规定。我们国家的民法制度原来规定的代理种类有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集中体现在民法通则第四章第二节,但从合同履行的实际情形看委托代理居于核心地位。当时从立法的角度没有显名代理与隐名代理的划分,司法实践只承认显名代理的存在,不承认隐名代理的存在。这种规定无法妥善解决在国内经济领域里经常出现的外贸代理纠纷问题。由于外贸代理中的代理人即外贸企业对内属于委托合同,收取的代理费非常低,对外是以外贸企业自己的名义与外方签订合同,根据原有的民事法律,由于没有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代理活动民事责任如何承担的规定,而一旦在代理过程中出现外方或者委托方未能正常履约的情况,外贸代理企业则往往要独立承担全部责任。收取的代理费过低与其要承担的责任过大,明显违背民事活动的公平原则。这次合同法的立法思想提出要体现统一性,突出实用性,强调与国际接轨,符合国情。鉴于此种情况,在这次制定的统一合同法典中,吸收了英美法系关于代理制度中划分显名代理和隐名代理的优点,在合同法第402条、403条中增加了隐名代理的内容,从而有效地解决了外贸代理纠纷责任不公平的问题,使我国的代理制度更加趋于完善。当然,我国的隐名代理虽然是从外贸代理中出现的问题引发的,但合同法所适用的范围却并仅不限于外贸代理,而是适用所有这类代理纠纷。另外,显名代理与隐名代理的提法,也不是立法的规定,而是学理解释。
(四)隐名代理当事人的民事责任承担
显名代理当事人的民事责任承担大家比较熟悉,在此不作分析。隐名代理当事人的民事责任承担是一个新问题,在合同法第402条、第403条作了规定,这两个条款也是整个合同法第430个条款中最难理解的条款,对此作一下重点分析。
根据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是否事先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可以把隐名代理划分为两种,即:事先知道的隐名代理和事先不知道的隐名代理。
1、事先知道的隐名代理的责任承担
事先知道的隐名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情形。这时如果没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时,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也就是说受托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由委托人和第三人享有和履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产生纠纷,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便由责任人承担,受托人一般不承担合同违约的民事责任。合同法第402条的除外条款中所称的确切证据我的理解是指受托人和第三人订立合同时,在该合同中直接明确了本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只能由受托人和第三人享有和履行,与委托人不发生法律关系的情形;或者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或者纠纷发生后,受托人和第三人之间达成了由受托人代替委托人履行义务的协议的情形。
2、事先不知道的隐名代理的责任承担
(1)第三人违约,委托人直接介入权的行使。在第三人违约的情况下,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这就称作委托人直接介入权的行使。但这种权利的行使有一个例外限制条款,就是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怎样证明知道或者不知道,这里存在一个由谁负举证责任的问题。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承担原则,应当由第三人负举证责任。委托人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时,第三人可以向委托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当然,第三人也具有对委托人的直接抗辩权。
(2)委托人违约,第三人选择权的行使。在委托人违约的情况下,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这种选择就是第三人选择权的行使。合同法同时规定,一旦第三人选择了受托人或者委托人其中之一作为权利行使的对象后,第三人不得再变更选定的相对人。第三人选定委托人作为其相对人的,委托人可以向第三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以及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抗辩。
(一)受托人的义务与责任
(1)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按要求完成,忠实职责)。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2)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亲自办理)。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分经委托人同意和不经同意两种情形)。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
(3)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报告义务)。委托合同终止时,受托人应当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结果。
(4)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交付义务)。
(5)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过错承担责任原则)。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二)委托人的义务与责任
(1)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管理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
(2)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3)赔偿损失。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委托人经受托人同意,可以在受托人之外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另委托)。因此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
(1)一般情况下,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也就是说因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采取的是过错责任。
(2)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合同终止,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因委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的利益的,在委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当继续处理委托事务。因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的,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因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处理之前,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应当采取必要措施。
主要有:雇工合同、承揽合同、保管合同、运输合同、行纪、居间等以劳务为内容的合同。
(一)与行纪合同的区别
(1)名义不同。行纪只能以行纪人自己的名义,委托合同可以以委托人自己名义,也可以以受托人名义。
(2)行纪人必须是经注册的法人,委托合同的受托人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
(3)行纪合同有偿,且收费有标准,委托合同分为有偿和无偿。
(4)行纪人自己支付费用,委托合同由委托人付费。
(5)行纪人可以自己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
(6)行纪人享有留置权,委托合同不享有留置权。
(7)行纪人有提存权。
(8)行纪人有变卖拍卖权。
(9)行纪合同里,委托人和第三人没有法律关系。
(二)与居间合同的区别
(1)居间是提供信息。
(2)居间人是以自己的名义。
(3)居间有偿,办成了要报酬,不成要费用。
(4)居间责任比较宽松。
委托销售合同纠纷委托销售合同纠纷判决书篇二
上诉人(原审被告):金光油籽(宁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光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中国粮食贸易公司(以下简称中粮公司)
2001年3月23日,中粮公司与金光公司签订一份《进口代理协议》,该协议主要内容为:(一)中粮公司代理金光公司进口南美大豆55000吨,允许10%溢短装,品质规格按中粮公司对外成交合同执行;价格为成本加运费到宁波北仑港,每吨单价196.04美元,允许10%增减,总价款为10782200美元,不含远期信用证利息;信用证共开4张,远期信用证利息由金光公司负担;装运期为自2001年4月1日起至2001年4月30日止。(二)责任划分条款约定:中粮公司在收到金光公司的保证金后,根据金光公司的委托书,对外签约并开出信用证;中粮公司对外签订合同中的每一个条款均征得金光公司的认可,如因对外合同条款发生争议,中粮公司不承担责任;中粮公司负责向农业部动植检部门办理有关申报手续,同时根据装船数量每吨按人民币12元向金光公司收取代理手续费;由金光公司在协议签订后向中粮公司交付总货款10%的保证金,如保证金不能及时到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金光公司承担;金光公司负责货到港后的报关、报验等手续,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及港口费用,并按中粮公司对外签订的卸船条款执行卸船。(三)付款条款约定:中粮公司对外承兑赎单后将保留信用证项下的货物所有权,合同项下的全部货物须在信用证到期五天之前足额付至中粮公司指定帐户,如逾期中粮公司将没收保证金并有权自行处理货物。(四)索赔条款约定:货物抵达目的港经国家检验机构检验后,如发现货物与中粮公司外签合同所规定的品质、数量有重大差异时,金光公司如要求对外索赔应及时通知中粮公司,以便中粮公司及时对外索赔;目的港国家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应尽快寄给中粮公司,如果因金光公司通知不及时或证书不全使中粮公司丧失对外索赔权,责任由金光公司承担,金光公司不得以此拒付货款和中粮公司垫付的其他费用;中粮公司将凭目的港国家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对外提出索赔,理赔金额将全部偿还给金光公司,由索赔产生的一切费用由金光公司支付。对付款提货的计划,双方又于同年5月24日以《补充协议》进行了明确的约定:金光公司同意增加26万元人民币代理费给中粮公司;金光公司分8次付款提货,最后一批货物的付款提货时间为2001年7月19日前;双方确认协议所示货款按美元兑换人民币1:8.3计算。2001年3月23日,中粮公司依照代理协议的约定与嘉吉公司签订了四份以中粮公司为买方、嘉吉公司为卖方的总数量为55000吨的南美大豆买卖合同,合同的主要内容为:四份合同进口货物数量均为13750吨,总量共计55000吨,10%溢短装限度;四份合同价格分别为每吨198.74美元、每吨198.92美元、每吨199.10美元、每吨199.28美元,成本加运费到中国宁波;装运期为自2001年4月1日起至2001年4月30日止;卸货条款为“买方保证在每个晴天营业日连续24小时平均卸货5000公吨,但即使工作,星期六、星期天和假日也除外。”“滞期费/速遣费按有约束力的租船契约的规定,但滞期费率最高为12000美元,最低为6000美元。速遣费每天为滞期费的一半或不足一天时按比例计算。卖方应在提名船舶时报出滞期费/速遣费费率。滞期费/速遣费须在完成卸货后30天内结算。”《进口代理协议》签订后,金光公司于2001年4月10日将保证金人民币9084806.5元交付中粮公司。2001年4月12日中粮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申请开立了四份以嘉吉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金额分别为2740100美元、2737625美元、2735150美元、2732675美元,总额共计10945550美元,允许加减百分率为10/10;最迟装船日期为2001年4月30日。中粮公司在开证后分别于2001年6月14日、6月19日、6月25日、6月29日对外付款共计11335032.86美元,折合人民币为93960053.35元。2001年5月25日、5月29日中粮公司将进口合同项下全套单据交给金光公司,并由金光公司开具了收据。2001年5月29日,装载进口合同项下货物的“中国精神”轮抵达宁波北仑港,并开始计算卸货时间;依据中粮公司与嘉吉公司的买卖合同中规定的卸货条款,允许卸货时间为11天9小时24分,而金光公司卸货实际用时为58天12小时,即至7月31日全部货物卸毕,该轮每天的滞期费为9000美元,滞期费总额为423975.01美元;为此,嘉吉公司分别于2001年8月9日、8月15日、10月9日向中粮公司发出传真,要求中粮公司按双方签订的货物买卖合同的相应条款向其支付因延误卸货时间而产生的滞期费,并将金额为423975.01美元的滞期费发票和“中国精神”轮的卸货滞期时间表交付中粮公司。另查,装载本案所涉标的物的“中国精神”轮于2001年6月9日开仓卸货时发现货舱表层大豆货损,为此,中粮公司于2001年8月14日以公证的方式就是否向嘉吉公司提出索赔及是否对嘉吉公司提起仲裁等事宜向金光公司发出催告函。2001年8月27日,中粮公司将其向嘉吉公司转达金光公司关于保留索赔权和不承担滞期费的意见的传真回复给金光公司。金光公司于收到货物后至2001年7月25日共计向中粮公司支付货款本金人民币50040386.4元;诉讼期间,金光公司又分别于2001年9月15日、9月24日、11月29日向中粮公司偿付货款共计人民币1110万元。
委托销售合同纠纷委托销售合同纠纷判决书篇三
身为销售人员,每次见到客户的时候,就要仔细地观察、仔细地倾听,发现客户的兴趣点在哪里。现在,就让我们试着写一下销售合同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有关于代理销售合同纠纷,希望你喜欢。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乙方销售代理甲方产品的相关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一、代理区域
1.乙方的代理区域为:
二、代理产品
1.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的产品为:商用燃气灶、商用电磁灶、厨房设备、制冷设备、不锈钢制品。
三、代理权限
1.甲方授权乙方为 代理商,全面负责该地区的市场销售(招标业务不含在内)。
2.乙方禁止跨区域窜货,有特殊情况乙方提前通知甲方,经甲方核实同意后开展业务。
3.乙方在代理经营甲方产品的同时,禁止经营其他对甲方有竞争有冲击的同类产品。
4.对于乙方代理的销售区域,乙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销售政策,原则上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对于自己以及下属经销商的经销行为负无限连带责任。
四、代理期限
1.本合同的代理期限为 。
2.乙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应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一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续期合同。
五、销售及业务返点情况
1、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年销售额50万元优惠总额度的3%;年销售额突破100万元优惠总额度的6%。
六、监督、培训及售后服务
1.甲方应当在不影响乙方正常营业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辅导、检查、监督和考核。乙方应当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导员在经营过程中的建议和指导。
2.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产品严格按照甲方承诺的质保期限进行保修(质保期一年)。
3、乙方全权负责售出产品的维修及相关服务。
七、合同终止
1.本合同因下列情况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2.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与代理销售有关的甲方任何的标识及知识产权。
八、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依法向甲方人民法院起诉。
九、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十、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 。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20__年 20__年
甲方(被代理人):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乙方销售代理甲方_________产品的相关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代理产品
1.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的产品为:_________
2.代理商品种类增减的条件及方法:_________
3.约定新产品(是/否)包括在内:_________
二、代理权限
1.乙方在代理销售甲方产品的同时,必须禁止销售其他对甲方有竞争有冲击的同类产品。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2.乙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销售政策,原则上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对于自己的销售行为负无限连带责任。
3.甲方负责与客户签订产品供应合同,负责所售产品的质量及后续所需燃料供应。
三、代理期限
1.本合同的代理期限为_________年,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续期。
2.乙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应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_________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续期合同。
3.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义务,没有发生过重大违约行为,可以续约。
四、最低代理销售额
乙方承诺每月向甲方的订货量为_________,乙方保证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均不得低于______元。如果连续_____年不能完成销售指标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五、代理商品价格
1.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销售产品 。乙方不得擅自调整规定的产品销售价格或以收取_________费用等方式变相加价。
2.如果甲方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不符合本地区市场情况,乙方需调整销售价格时,应当向甲方报告。甲方应当根据系统的统一性要求和乙方所处地区的市场情况综合考虑,作出调整价格的决定。
六、佣金
1.乙方的佣金以每次售出并签字的协议产品为基础,其收佣百分比如下:_________元按_____%收佣;_____元按___%收佣。
2.佣金以发票金额计算,任何附加费用如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等应另开发票。
3.佣金按成交的货币来计算和支付。
4.甲方每季度应向乙方说明佣金数额和支付佣金的有关商务,甲方在收到货款后,应在30天内支付佣金。
5.乙方所介绍的询价或订单,如甲方不予接受则无佣金。若乙方所介绍的订单合约已中止,乙方无权索取佣金,若该合约的中止是由于甲方的责任,则不在此限。
七、商情报告
1.乙方应尽力向甲方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_________个月需向甲方寄送工作报告。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包括销售情况、价目表、技术文件和广告资料等一切必要的信息。甲方还应将产品价格、销售情况或付款方式的任何变化及时通知乙方。
八、推销、宣传与广告
1.乙方应收集信息,争取客户,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
2.乙方可通过广告活动,宣传代理产品(服务),并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负担广告与宣传费用。
3.乙方应当执行甲方对广告活动的要求,不得违反规定发布广告。
4.乙方可自行策划并实施针对市场特点的广告宣传或推广活动,但必须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在甲方指导下进行。
九、竞业限制
1.乙方不应与甲方或帮助他人与甲方竞争,乙方更不应制造代理产品或类似于代销的产品,也不应从与甲方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同时,乙方不应代理或销售与代理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不论是新的或旧的)任何产品。
2.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的_________年内,乙方不能生产和销售同类产品予以竞争,本合同终止后的_________年内,乙方也不能代理其他类似产品,予以竞争。
3.所有产品设计和说明均属甲方所有,乙方应在协议终止时归还给甲方。
十、合同转让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当独立自主地经营代理业务,禁止以承包、租赁、合作、委托或其他任何方式将代理销售业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经营管理。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本合同。
(1)乙方要求转让本合同时,应当将转让的理由及转让条件、受让人按照本合同规定制作的信息披露文件等情况报告甲方,由甲方作出是否同意转让的决定。
(2)乙方转让本合同时,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在甲方向乙方发出优先受让的通知后,乙方不得撤销转让或变更转让价格与转让条件,否则,乙方在_________年内不得进行转让。
1.为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甲方有权对本合同进行适当变更,但变更必须是善意与合理的,且不得与主合同及合同附件中的附属协议的内容相抵触。
2.甲方应当将合同变更的原因、可行性及有关事项,在规定的变更时间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
3.在本合同期满续订合同时,甲方有权以新制定的销售代理合同代替本合同。对本合同的修订应基于合理和善意的准则。
十二、合同终止
1.本合同因下列情况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2.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与甲方代理销售有关的所有产品宣传材料及信息,禁止以甲方代理名义对外销售产品。
3.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返还甲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或其他任何复制品。
十三、合同解除
(1)擅自代理销售其他产品或服务;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
(4)故意向第三人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的;
(5)故意向甲方报告错误的或误导性的信息;
(6)违反竞业禁止的规定参与竞争的;
十四、保密责任
乙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十五、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其他条款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为扩大甲方生产的 的市场占有率,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产品的美誉度,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以代理商的身份销售甲方的 事宜,达成如下共识,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代理区域范围:
二、代理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代理商资格的取得条件为:乙方一次性从甲方购买 万元的商品方能取得代理商资格。
四、代理商的权力与义务:
1、代理商有权在其代理区域范围内发展代销商和经销商;
2、代理商有权在其代理区域范围内自主决定业务人员的配备数量;
4、代理商有义务将发展代销商与经销商情况每个季度向甲方通报一次;
5、代理商有义务在年终时将主要布点单位名单及其变化情况通报给甲方;
6、代理商有义务每个季度向甲方通报一次产品市场供求信息变化情况。
五、甲方的权力与义务:
1、甲方有权对代理商的销售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2、甲方有权纠正代理商不当的市场经营行为;
3、甲方有义务协助代理商做好代理区域范围内的市场营销策划工作;
4、甲方有义务做好全国范围的市场营销与产品的宣传推广工作;
5、甲方有义务每个季度向代理商通报一次全国市场的销售情况。
六、代理商的销售限额。代理商自取得代理销售权之日起连续十二个月为一年,每年的最低销售量不得少于。
代理商一年内销售量达到时,按 %的比例予以奖励;销售量达到时,按 %的比例予以奖励,奖励部分随同进货量发给代理商。
七、商品退换规定。代理商经销的商品如出现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包退、包换,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代理期满的存货如在保质期内甲方负责退货,相关费用由代理商承担;如代理商保管不当造成商品变质不在退换范围之内。
八、供货与结算。甲乙双方均应安排专人负责供货与验货事宜,如发生人员变化应及时通知对方;在正常情况下甲方接到乙方订单和货款后5日内将商品发出(单支包装除外),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要及时验货,如发生数量、规格不符等情况要及时通报甲方,确系运输途中丢失、损坏必须当即向运输单位交涉索赔,属于甲方过失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否则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货款结算,原则为一单一清制。
九、违约责任。
乙方未经甲方许可超出代理区域范围销售商品视为违约,乙方的销售量达不到最低销售限量视为违约,乙方擅自降价恶意竞争的行为视为违约;甲方供货不及时,或连续3个月供货量不能满足乙方需求视为违约,甲方直接接待乙方代理区域内客户视为违约。
发生违约事件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按下列原则处理:
1、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乙方的代理权,库存商品不予退货。
2、乙方因销售量达不到最低限额而违约,甲方可酌减代理区域范围,直至取消乙方的代理权。退货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违约,在最低销售限量以内部分按缺货数量供销差价的10%赔偿乙方,超过最低销售限量部分和不可抗力因索影响部分免责。
4、甲方直接接待乙方代理区域范围内的客户,按直销差价的50%赔偿乙方损失。
十、附则
1、本合同期满,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2、甲方为乙方提供销售发票,但供货价与销售价的差额部分的增值税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由甲方承担。
3、甲方鼓励和支持乙方创设办事处和销售公司,有关条款另行商定。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制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的司法管辖权在合同签署地。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省 市签订。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乙方销售代理甲方_________产品的相关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代理区域
1、乙方的代理区域为:_________地区。
2、代理区域扩大或缩小的条件及方法:_________
二、代理产品
1、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的产品为:_________
2、代理商品种类增减的条件及方法:_________
3、约定新产品(是/否)包括在内:_________
三、代理权限
1、甲方授权乙方为_________地区的代理商,全面负责该地区的销售和经销商管理。
2、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区域内另设其他代理或经销商。如出现上述情况,甲方须退还乙方保证金,乙方有权立即终止代理合同及得到相应补偿。
3、乙方严禁跨区域窜货,对有跨区域窜货行为的,甲方将取消其代理资格,本合同将自动终止。
4、乙方在代理经营甲方产品的同时,必须禁止经营其他对甲方有竞争有冲击的同类产品。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对于乙方代理的销售区域,乙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销售政策,原则上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对于自己以及下属经销商的经销行为负无限连带责任。
四、代理期限
1、本合同的代理期限为_________年,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续期。
2、乙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应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_________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续期合同。
3、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续约:
(1)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义务,没有发生过重大违约行为;
(2)已经向甲方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项;
(3)签署放弃可针对甲方提起诉讼和仲裁的文件;
(4)同意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的续约费;
(5)_________。
五、最低代理销售额
乙方承诺每月向甲方的订货量为_________,乙方保证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均不得低于_________元。如果连续_________年不能完成销售指标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六、代理商品价格
1、配送价格:甲方向乙方统一配送产品的价格,按照成本价格加管理费的办法确定,但管理费最多不得超过成本价格的_________%。成本价格由进项价格、进项税、包装费、运费及_________构成。甲方除向乙方收取资格审查费和销售返利以外,不得向乙方收取其他费用或牟取任何利益。
2、销售价格: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销售产品(服务)。乙方不得擅自调整规定的产品销售价格或以收取_________费用等方式变相加价。如果甲方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不符合本地区市场情况,乙方需调整销售价格时,应当向甲方报告。甲方应当根据系统的统一性要求和乙方所处地区的市场情况综合考虑,作出调整价格的决定。
七、佣金
1、乙方的佣金以每次售出并签字的协议产品为基础,其收佣百分比如下:_________元按_________%收佣;_________元按_________%收佣。
2、佣金以发票金额计算,任何附加费用如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海关税或由进口国家征收的关税等应另开发票。
3、佣金按成交的货币来计算和支付。
4、甲方每季度应向乙方说明佣金数额和支付佣金的有关商务,甲方在收到货款后,应在30天内支付佣金。
5、乙方所介绍的询价或订单,如甲方不予接受则无佣金。若乙方所介绍的订单合约已中止,乙方无权索取佣金,若该合约的中止是由于甲方的责任,则不在此限。
八、商情报告
1、乙方有权接受客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并及时通知甲方,以关注甲方的切身利益为宜。
2、乙方应尽力向甲方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_________个月需向甲方寄送工作报告。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包括销售情况、价目表、技术文件和广告资料等一切必要的信息。甲方还应将产品价格、销售情况或付款方式的任何变化及时通知乙方。
九、推销、宣传与广告
1、乙方是_________市场的全权代理,应收集信息,争取客户,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
2、乙方有义务通过广告活动,宣传代理产品(服务),并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负担广告与宣传费用。
3、甲方通过制定总体广告计划及其他规定,实施产品的广告计划和发布广告;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在代理区域内发布促销广告,开展促销活动。
4、乙方应当执行甲方对广告活动的要求,不得违反规定发布广告。
5、乙方可自行策划并实施针对代理区域市场特点的广告宣传或促销推广活动,但必须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在甲方指导下进行。
十、购货与销售
1、乙方需货时,应向甲方发出书面订单,一般应在每月_________日以前向甲方下达下一月度订单,并在提货前全额支付货款。
(1)甲方收到乙方全额货款后交付货物,交货地点为乙方所在地。
(2)甲方可代乙方发货,乙方承担铁路货运或汽运费,航空货运费等,发货方式由乙方确定。
(3)甲方将在发货后将货运单据传真或寄至乙方。货运时间以货运单据上标明的时间为准。
2、乙方须在收到货物后_________日内对产品的质量进行检验,因产品质量及包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或者产品的保质期已经超过规定标准的,由甲方予以换货或退货。
十一、监督、培训及售后服务
1、甲方应当在不影响乙方正常营业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辅导、检查、监督和考核。乙方应当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导员在经营过程中的建议和指导。
2、乙方应当保持完整、准确的交易记录,在每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递交上月的总营业收入的财务报表。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每年应对乙方或其指定承担管理职责的人员提供不少于_________次的业务培训。培训费用由甲方负担,但参加培训人员的差旅费自负。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持续地对乙方提供开展经营所必需的营销、服务或技术上的指导,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5、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产品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保书和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质保服务。
6、乙方在销售完成后,应按甲方要求填写客户登记表,并应于每月定期以传真或其他形式向甲方返回客户登记表,以便于日后的售后服务和例行巡检工作。
7、当乙方发生售后服务要求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服务要求和内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的_________小时内给予答复,确认服务内容和时间,同时,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小时售后服务热线联络服务。
十二、知识产权
1、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甲方拥有的商标(商号、标志)、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等,乙方在代理区域内享有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或普通许可)的权利。
(1)仅限于销售代理经营的目的;
(3)《商标许可使用协议》或《商业秘密许可使用协议》或《专利实施许可协议》或_________作出的其他限制与保留。
3、乙方应经常视察市场,如发现第三方侵犯甲方的工业产权或有损于甲方利益的任何非法行为,乙方应据实向甲方报告。乙方应尽努力并按照甲方的指示,帮助甲方使其不受这类行为的侵害,甲方将承担正常代理活动以外的此类费用。
4、乙方不应与甲方或帮助他人与甲方竞争,乙方更不应制造代理产品或类似于代销的产品,也不应从与甲方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同时,乙方不应代理或销售与代理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不论是新的或旧的)任何产品。
5、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的_________年内,乙方不能生产和销售同类产品予以竞争,本合同终止后的_________年内,乙方也不能代理其他类似产品,予以竞争。
6、所有产品设计和说明均属甲方所有,乙方应在协议终止时归还给甲方。
十三、合同转让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当独立自主地经营代理业务,禁止以承包、租赁、合作、委托或其他任何方式将代理销售业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经营管理。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本合同。
(1)乙方要求转让本合同时,应当将转让的理由及转让条件、受让人按照本合同规定制作的信息披露文件等情况报告甲方,由甲方作出是否同意转让的决定。
(2)乙方转让本合同时,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在甲方向乙方发出优先受让的通知后,乙方不得撤销转让或变更转让价格与转让条件,否则,乙方在_________年内不得进行转让。
(3)乙方转让本合同,受让人应当与甲方重新签订代理销售合同。
十四、合同变更
1、为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甲方有权对本合同进行适当变更,但变更必须是善意与合理的,且不得与主合同及合同附件中的附属协议的内容相抵触。
2、甲方应当将合同变更的原因、可行性及有关事项,在规定的变更时间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
3、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规定在代理区域内实行变更,并及时将实施的情况报告甲方。
4、在本合同期满续订合同时,甲方有权以新制定的销售代理合同代替本合同。对本合同的修订应基于合理和善意的准则,且新制定的销售代理合同文本应当适用于全部的代理销售商。
十五、合同终止
1、本合同因下列情况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一方宣告破产或宣告解散;
(8)法院、政府等行政行为要求代理商终止营业;
(9)_________。
2、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与代理销售有关的甲方任何的标识及知识产权。
3、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返还甲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或其他任何复制品。
□甲方以原售价回购;
□乙方自行处理;
□其他方式:_________。
十六、合同解除
(4)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大量投诉并被主要媒体曝光,品牌形象和价值及企业商誉受到严重损害的。
(5)无故停止向乙方供应代理产品;
(6)公开许可乙方使用的商业秘密的,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的;
(8)_________。
(1)擅自代理销售其他产品或服务;
(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
(4)故意向第三人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的;
(5)故意向甲方报告错误的或误导性的信息;
(6)违反竞业禁止的规定参与竞争的;
(9)_________。
十七、声明及保证
(一)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八、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十九、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甲方:
乙方: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二十、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一、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二十二、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三、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被代理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代理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乙方销售代理甲方_________产品的相关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代理区域
1、乙方的代理区域为:_________地区。
2、代理区域扩大或缩小的条件及方法:_________
二、代理产品
1、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的产品为:_________
2、代理商品种类增减的条件及方法:_________
3、约定新产品(是/否)包括在内:_________
三、代理权限
1、甲方授权乙方为_________地区的独家代理商,全面负责该地区的销售和经销商管理。
2、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区域内另设其他代理或经销商。如出现上述情况,甲方须退还乙方保证金,乙方有权立即终止代理合同及得到相应补偿。
3、乙方严禁跨区域窜货,对有跨区域窜货行为的乙方,甲方将取消其代理资格,本合同将自动终止。
4、乙方在代理经营甲方产品的同时,必须禁止经营其他对甲方有竞争有冲击的同类产品。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对于乙方代理的销售区域,乙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销售政策,原则上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对于自己以及下属经销商的经销行为负无限连带责任。
四、代理期限
1、本合同的代理期限为_________年,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续期。
2、乙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应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_________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续期合同。
3、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续约:
(1)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义务,没有发生过重大违约行为;
(2)已经向甲方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项;
(3)签署放弃可针对甲方提起诉讼和仲裁的文件;
(4)同意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的续约费;
(5)_________。
五、最低代理销售额
乙方承诺每月向甲方的订货量为_________,乙方保证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均不得低于_________元。如果连续_________年不能完成销售指标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六、代理商品价格
1、配送价格:甲方向乙方统一配送产品的价格,按照成本价格加管理费的办法确定,但管理费最多不得超过成本价格的_________%。成本价格由进项价格、进项税、包装费、运费及_________构成。甲方除向乙方收取资格审查费和销售返利以外,不得向乙方收取其他费用或牟取任何利益。
2、销售价格: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销售产品(服务)。乙方不得擅自调整规定的产品销售价格或以收取_________费用等方式变相加价。如果甲方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不符合本地区市场情况,乙方需调整销售价格时,应当向甲方报告。甲方应当根据系统的统一性要求和乙方所处地区的市场情况综合考虑,作出调整价格的决定。
七、佣金
1、乙方的佣金以每次售出并签字的协议产品为基础,其收佣百分比如下:_________元按_________%收佣;_________元按_________%收佣。
2、佣金以发票金额计算,任何附加费用如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海关税或由进口国家征收的关税等应另开发票。
3、佣金按成交的货币来计算和支付。
4、甲方每季度应向乙方说明佣金数额和支付佣金的有关商务,甲方在收到货款后,应在30天内支付佣金。
5、乙方所介绍的询价或订单,如甲方不予接受则无佣金。若乙方所介绍的订单合约已中止,乙方无权索取佣金,若该合约的中止是由于甲方的责任,则不在此限。
八、商情报告
1、乙方有权接受客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并及时通知甲方,以关注甲方的切身利益为宜。
2、乙方应尽力向甲方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_________个月需向甲方寄送工作报告。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包括销售情况、价目表、技术文件和广告资料等一切必要的信息。甲方还应将产品价格、销售情况或付款方式的任何变化及时通知乙方。
九、推销、宣传与广告
1、乙方是_________市场的全权代理,应收集信息,争取客户,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
2、乙方有义务通过广告活动,宣传代理产品(服务),并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负担广告与宣传费用。
3、甲方通过制定总体广告计划及其他规定,实施产品的广告计划和发布广告;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在代理区域内发布促销广告,开展促销活动。
4、乙方应当执行甲方对广告活动的要求,不得违反规定发布广告。
5、乙方可自行策划并实施针对代理区域市场特点的广告宣传或促销推广活动,但必须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在甲方指导下进行。
十、购货与销售
1、乙方需货时,应向甲方发出书面订单,一般应在每月_________日以前向甲方下达下一月度订单,并在提货前全额支付货款。
(1)甲方收到乙方全额货款后交付货物,交货地点为乙方所在地。
(2)甲方可代乙方发货,乙方承担铁路货运或汽运费,航空货运费等,发货方式由乙方确定。
(3)甲方将在发货后将货运单据传真或寄至乙方。货运时间以货运单据上标明的时间为准。
2、乙方须在收到货物后_________日内对产品的质量进行检验,因产品质量及包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或者产品的保质期已经超过规定标准的,由甲方予以换货或退货。
十一、监督、培训及售后服务
1、甲方应当在不影响乙方正常营业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辅导、检查、监督和考核。乙方应当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导员在经营过程中的建议和指导。
2、乙方应当保持完整、准确的交易记录,在每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递交上月的总营业收入的财务报表。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每年应对乙方或其指定承担管理职责的人员提供不少于_________次的业务培训。培训费用由甲方负担,但参加培训人员的差旅费自负。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持续地对乙方提供开展经营所必需的营销、服务或技术上的指导,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5、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产品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保书和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质保服务。
6、乙方在销售完成后,应按甲方要求填写客户登记表,并应于每月定期以传真或其他形式向甲方返回客户登记表,以便于日后的售后服务和例行巡检工作。
7、当乙方发生售后服务要求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服务要求和内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的_________小时内给予答复,确认服务内容和时间,同时,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小时售后服务热线联络服务。
十二、知识产权
1、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甲方拥有的商标(商号、标志)、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等,乙方在代理区域内享有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或普通许可)的权利。
(1)仅限于销售代理经营的目的;
(3)《商标许可使用协议》或《商业秘密许可使用协议》或《专利实施许可协议》或_________作出的其他限制与保留。
3、乙方应经常视察市场,如发现第三方侵犯甲方的工业产权或有损于甲方利益的任何非法行为,乙方应据实向甲方报告。乙方应尽最大努力并按照甲方的指示,帮助甲方使其不受这类行为的侵害,甲方将承担正常代理活动以外的此类费用。
4、乙方不应与甲方或帮助他人与甲方竞争,乙方更不应制造代理产品或类似于代销的产品,也不应从与甲方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同时,乙方不应代理或销售与代理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不论是新的或旧的)任何产品。
5、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的_________年内,乙方不能生产和销售同类产品予以竞争,本合同终止后的_________年内,乙方也不能代理其他类似产品,予以竞争。
6、所有产品设计和说明均属甲方所有,乙方应在协议终止时归还给甲方。
十三、合同转让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当独立自主地经营代理业务,禁止以承包、租赁、合作、委托或其他任何方式将代理销售业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经营管理。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本合同。
(1)乙方要求转让本合同时,应当将转让的理由及转让条件、受让人按照本合同规定制作的信息披露文件等情况报告甲方,由甲方作出是否同意转让的决定。
(2)乙方转让本合同时,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在甲方向乙方发出优先受让的通知后,乙方不得撤销转让或变更转让价格与转让条件,否则,乙方在_________年内不得进行转让。
(3)乙方转让本合同,受让人应当与甲方重新签订代理销售合同。
十四、合同变更
1、为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甲方有权对本合同进行适当变更,但变更必须是善意与合理的,且不得与主合同及合同附件中的附属协议的内容相抵触。
2、甲方应当将合同变更的原因、可行性及有关事项,在规定的变更时间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
3、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规定在代理区域内实行变更,并及时将实施的情况报告甲方。
4、在本合同期满续订合同时,甲方有权以新制定的销售代理合同代替本合同。对本合同的修订应基于合理和善意的准则,且新制定的销售代理合同文本应当适用于全部的代理销售商。
十五、合同终止
1、本合同因下列情况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一方宣告破产或宣告解散;
(8)法院、政府等行政行为要求代理商终止营业;
(9)_________。
2、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与代理销售有关的甲方任何的标识及知识产权。
3、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返还甲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或其他任何复制品。
□甲方以原售价回购;
□乙方自行处理;
□_________。
十六、合同解除
(4)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大量投诉并被主要媒体曝光,品牌形象和价值及企业商誉受到严重损害的。
(5)无故停止向乙方供应代理产品;
(6)公开许可乙方使用的商业秘密的,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的;
(8)_________。
(1)擅自代理销售其他产品或服务;
(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
(4)故意向第三人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的;
(5)故意向甲方报告错误的或误导性的信息;
(6)违反竞业禁止的规定参与竞争的;
(9)_________。
十七、声明及保证
(一)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八、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十九、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二十、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一、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二十二、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二十三、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四、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