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刘备人物形象分析篇一
《罪与罚》是十九世纪伟大的俄罗斯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名著之一。陀思妥耶夫斯基全名费奥多尔米哈伊洛维奇陀思妥耶夫斯基,1812年生于莫斯科马林斯基贫民救济院的一个医生家庭,一生与疾病斗争。1849年因参加农奴解放运动被判死刑,临刑一刻钟改判西伯利亚服役,十年后返回彼得堡。“假死刑”改变他的生活,所以作者写出来的作品也与众不同。“不肯写赏心悦目的东西,把一切隐藏的东西翻将出来”“引发和刺激读者的思考”。一般公认他与托尔斯泰、屠格涅夫为俄罗斯文学史上三大巨人。这位“残酷的天才”用他以往的写作风格写下了这部深受好评的《罪与罚》。
《罪与罚》以谋杀为主要线索。起初作家想写一个犯罪故事:一位大学生杀死放高利贷的老太婆并用她的钱接济母亲和妹妹。然后他放弃学业,只身去国外,一辈子积德行善。但事与愿违,杀人之后大学生精神崩溃,他投案自首,甘愿接受惩罚。而最后的构思是:23岁的拉斯科尔尼科夫为筹借学费而杀人。经过侦探彼得罗维奇的多次问讯和“妓-女”索尼娅的感化,他最终认罪,并接受惩罚。在索尼娅身上,他发现了他一度丧失的人性。拉斯科尔尼科夫被发配到西伯利亚服苦役,索尼娅自愿跟随他,陪伴他。拉斯科尔尼科夫开始了新的生活。该部社会哲理性质的小说于1866年一发表,便引起强烈的反响,使作者获得了世界声誉。主人公拉斯科尔尼科夫的形象也成为了学者争论的焦点。
此在此种偏激思想的控制下,他计划杀死一个放高利贷的老太婆。读完乡下母亲的来信后他曾经动摇了,可是在小酒店听到一位军官与某大学生的谈话:一件小小的罪行可以换来数千的善事应该是值得做的。坚定了他的信心,除掉对人类毫无益处的虱子——放高利贷的老太婆伊凡诺夫娜。拉斯科尔尼科夫在逐渐意识到他要杀人的同时也感觉到对杀人的厌恶。在谋划过程中他从未将“杀人”二字直接说出口只是用含糊的“那件事”来代替。当拉斯科尔尼科夫从丽莎韦塔——伊凡诺夫娜的妹妹和小贩的谈话中得知第二天晚上七点只有老太婆一人在家。次日主人公按他早已想好的计划将斧子藏在外套里来到伊凡诺夫娜家里,乘其不备将其砍死。不料,丽莎韦塔提前回来一并被杀。你可能会说他丧心病狂,但主人公是个有人道主义思想倾向的青年。他对马尔梅拉多夫一家的同情以及在梦中因被折磨致死的老马而痛哭,对想要娶贫穷的妻子以便支配、统治她的鲁金的坚决拒绝等等。犯罪后的主人公精神极度紧张,当要走出警察局时,听到因老太婆凶杀案而拘捕了人,拉斯科尔尼科夫昏厥了过去。回到家后他把一切的赃物藏在一块大石头下。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他认识了老马的女儿,一个“操贱业”的女孩——索尼娅,他的母亲和妹妹来到彼得堡。妹妹是为了他而嫁给鲁金,来这里是为了完婚。拉斯科尔尼科夫得知后坚决反对。他对她说:“就让我成为卑鄙的人,而你不应当……”家虽然很穷却充满爱。最后主人公的妹妹——杜妮亚嫁给了他的大学好友拉祖米亨拉祖米亨。而此时的主人公因杀人饱受良心的谴责,大病一场后更濒临精神崩溃的边缘,而且侦探彼得罗维奇也开始怀疑他。终于忍受不住,他把“那件事”告诉了索尼娅,索尼娅依然对他不离不弃,劝他去自首。经过苦痛的挣扎,在爱人的感化、母妹的温情、好友的开导、刑警的劝诱下拉斯科尔尼科夫戴着爱人送的十字架跪在中央的广场三吻土地高喊:我杀人啦。最后又向警察局自首。由于自己的坦白加上有利的旁证,拉斯科尔尼科夫被判流放西伯利亚八年。拉斯科尔尼科夫获得了心灵上的解放,同时也赢得了索尼娅对他至死不渝的坚贞爱情。
破而立的过程中犯罪,他举的就是拿破仑的例子。他宣称,为达到目的可以不择手段,甚至可以去杀人,包括像放高利贷的老太婆这样的“虱子”,因为这样将有利于共同幸福。作为知识分子,他脱离人民,而作为理性主义者他对生命始基缺乏兴趣。最终导致杀人的拉斯科尔尼科夫个人主义的高傲与宽恕一切和接受苦难的索尼娅的温顺形成鲜明的对比。
刘备人物形象分析篇二
在这本书当中,方鸿渐无疑是一个举足轻重的角色,作者赋予其许多的言论、思想,甚至通过他来洞察世间百态,但方鸿渐并不因此而使人觉察到他的学问博大精深,惟独是他的身上有着某一类人的特征,或者说在他身上作者将某一些人的劣根性阐述得淋漓尽致。
方鸿渐还算得上是善良人士,至少他良心未泯。赵辛楣曾说过方鸿渐“是个好人”,尽管“全无用处”。这善良的本性使他为了给父亲挣足面子,为了"报答"周经理提供的留学经费购买了子虚乌有的克莱登大学"授予"的“博士证书”;并且这善良有又使得他后来必须不忍伤害苏小姐而整日担惊受怕。克莱登大学显然是方鸿渐心中的刺,不大不小,却也拔不出来,只能任它在心窝上搅得隐隐索痛,还得战战兢兢怀疑别人是否看出他挨了一刀跑来惺惺作态地嘘寒问暖。方鸿渐对文凭的看法是颇有意思的——“这一张文凭,仿佛有亚当、夏娃下身那片树叶的功用,可以遮羞包丑;小小一方纸能把一个人的空疏、寡陋、愚笨都掩盖起来。自己没有文凭,好像精神上赤条条的,没有包裹。”这段话讲得十分精彩,极尽讽刺;只可惜方先生敢于怀疑,敢于批判,却不敢反抗,更无法从中脱离出来宣扬自己的个性,终究还是要考虑“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方鸿渐的善良在于他既然买了文凭却没有说服自己那是文凭的勇气,他羞愤于报纸关于自己"顷由德国克莱登大学荣授哲学博士"的消息;同时也无法做到韩学愈的洒脱,骨子里的正直、怯懦不允许他如此,哪怕最后被校方看轻也能忍气吞声。小说中当三闾大学校长高松年说到:“我愿意请先生来当政治系的教授,因为先生是辛楣介绍的,说先生是留德的博士。可是先生自己开来的履历上并没有学位……”之后,鸿渐的脸红得像有一百零三度寒热的病人。”方鸿渐并不单纯只是因为害羞,单纯因为苏小姐所谓“大学同学的时候,他老远看见我们脸就涨红,愈走近脸愈红,红得我们瞧着都身上发热难过。我们背后叫他‘寒暑表’,因为他脸忽升忽降,表示出他跟女学生距离的远近,真好玩儿!……”,他的脸红大多数是因为心虚,而他的心虚绝大部分原因和他的性格有关。
情场上,方鸿渐先前还是春风得意的,既能和鲍小姐在船上鬼混出个名堂(尽管这名堂最后已经成不了名堂);又有苏文纨这样堂堂一位货真价实的博士,在知道方鸿渐拿的是假博士文凭后,仍倾心于方,可见他还是有点魅力的。然而在苏小姐好巧不巧地带出一位唐小姐后,一切开始走样了。鲍小姐走时,方见到了所谓相似者原是个秃头,知道自己被摆布了,道出“女人是最可怕的!”这时候的伤害到还是不痛不痒;至于他和苏小姐的结束,更是解脱了,毕竟方鸿渐之前也只是"明知也许从此多事,可是实在生活太无聊,现成的女朋友太缺乏了"加上苏小姐在船上有诸多的暗示不得已“喜欢”苏小姐,但方显然没有真正理解到“女人是最可怕的!”这句话的内在实质,苏小姐被拒绝后羞愤地使出离间计,假文凭因此被唐小芙识破,方鸿渐阴差阳错失去了唐小姐。方鸿渐因此死了一回,“觉得天地惨淡”,甚至对与爱情失去了信心,那种刻骨铭心痛只要一次就足够了。这是方的不幸,同时也是万幸。假使没有唐小姐,方鸿渐没有痛苦的失恋,也许往后他的婚姻要幸福得多;但失恋以后,他至少对这个世界有了一点深层次的了解,并不是那么单纯的,后来和孙柔嘉的不愉快也不显得那么重要了。之前,赵新楣再三说孙柔嘉的“假天真”,方鸿渐并非真的不明白,明知道那是个陷阱,依旧毫不犹豫地往下跳;其中有方鸿渐逞强英雄护弱女的成分,有他神志不清的成分,事实上就有些心非所愿,虽然他对孙小姐的用情实在少得可怜;而他与苏小姐接触时,正赶上春风得意苏小姐又有情有义,但他并不心动,却在运气最差之时找到人生伴侣,可见太不明智了。这也是方鸿渐的特有属性之一,或者说他看中的是这份平淡,更直白地说就是圈子过小而方的见解也未免天真。
方鸿渐的不明智不仅表现在感情上,在实际生活中的正直却懦,也注定了他做人的失败。方鸿渐对唐小姐的感情是毋庸置疑的,他甚至将唐小姐的来信唐“送给他吃的夹心朱古力糖金纸匣子”装着。匣子本是装糖的,现在用来装信,这两者品味起来,不是甜在嘴上就是甜在心里。但自从方鸿渐和唐小姐分开以后,个人的感情观变了,人生也开始走下坡路。先前他虽不至于有什么功绩壮举,尽管玩世不恭、才疏学浅、恃才而傲,但至少有种读书人的气质,去三闾大学一路上一直到三闾大学,他的嘴里不再是整天不切实际的长篇大论,他的际遇也渐渐不好起来,高松年降其为副教授,学生瞧不起他,同事中的人际关系不好,仿佛他所拥有的一切都凭空消失,甚至他的脑子也迟钝。韩学愈一事,看得出他的天真,撕破了脸,成了小人争斗中的棋子亦不自知,自以为和刘东方成了统一战线,最后和其妹相亲不成,还惹人嫌,可见他将韩学愈的事托出全无好处,他大可以不戳破真-相,与之共进共退,说不定能彼此不安好心地相扶持倒也不至于一事无成。但这些不可能被加诸在方鸿渐身上,以至于他越来越“忧患穷困”、“人穷智短”,他甚至已经失去了与严酷的环境开玩世玩笑的能力,当他疲于应付日常琐碎的一切,背着精神包袱与各种不得不打交道的人事周旋的时候,方鸿渐已经彻彻底底地失了先前的潇洒。更确切地说方鸿渐如果生活在一个相对相对宽容的环境中,他应该是迷人的,他的优柔寡断可能被认为是温儒尔雅,这时候他的那种玩世不恭的态度恰恰能为他创造一种典型成功人士的形象,然而在一个像三闾大学那样封闭狭隘、庸俗不堪的环境中,方鸿渐不得不向环境屈服。在进入了婚姻的“围城”后,方鸿渐更是陷入了需要计算种种利害关系的“生活陷阱”之中,方鸿渐已成了一个为谋生而奔波的小职员,环境已将他“异化”成了一个谋生者的角色。仅仅过日子就显得格外的不容易,首先是方鸿渐的老情人文纨,变着花样贬了柔嘉一通;然后是柔嘉的妯娌们,没有一个是省油的灯;而柔嘉又有一个“高参”陆太太,动不动就指导柔嘉如何管教丈夫;最后,还有一个仆人李妈,也是个多管闲事的人。方鸿渐堂堂一个活生生的人,他也许并没有大男子主义倾向,但受制于一人已是常人所不易忍受,何况他受制的不是一人,而是几个斤斤计较带着浓厚市井之气的女人。他终究被压缩成一个什么都是又什么都不是、一个或有或无又必不可少的“小人物”。在三闾大学之后,方鸿渐的个性渐渐地被忽视,甚至遗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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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趣的是,尽管在书的后半部,方鸿渐的神采渐渐模糊,但他所讲的一大堆的废话却成了方鸿渐的特色之一,使人印象尤其深刻。方鸿渐小事不屑做,大事做不来;但他纸上谈兵的能力是不容小窥的。书中作者安排了这样一种巧合,唐晓芙讨厌电话,而方鸿渐宁可写信,不愿打电话。作者笔下的方鸿渐是一个思想大于行动的人,擅长口若悬河忽东忽西大发不必要的议论,同时也擅长纸上谈兵,这至少能使他少懊悔几次。他常常在独自一个或事后时,思维很清楚;正面接触,甚至通电话时,便常常处于被动,忙着应付,手足无措,要么辞不达意,要么信口开河。他可以骗得周经理的资助,可以骗得博士文凭,都是通过信,若要当面交涉,怕一件也办不成。正因为方鸿渐缺少一种必要的自信,他需要借助外物来权衡和掩饰自己的慌张,而这些也许他并不自知,毕竟大多数时候他心高气傲,有些不切实际。因而不难解释他的“兴趣甚广,无所用心”。
在这本书中,作者赋予《围城》战争为时代背景的同时,却又让它远离战争,这种交错的时空和文化,隐喻了作者所要描写的更多是特定背景下特定的人物,以及特定人物的特殊心情,方鸿渐就是在那样一个时代背景下某些知识分子的缩影。他失性颓废,被环境人物压迫得失性却不自知,他不合时宜地茫无是从,无归宿就象一位无家可归的流浪者。之前感情受挫折,事业没前途,和家人亲戚有矛盾,想到上海是待不下去了却不知该怎么办,于是投靠赵新楣;而他结婚以后家反而成了另一个战场;和孙柔嘉吵架,孙柔嘉看不起他,他不得不投靠赵新楣。他的优柔寡断,全无主见在这里有了很清晰的体现。实际上,方鸿渐称得上是一个悲剧人物,在许多人骂他不是个好东西的背后,更多的是一种难以言喻的同情。他的一生尽被偶然性操纵:如去欧洲留学,应三闾大学聘,甚至结婚也是突发事件。婚姻、家庭、事业都是一堵堵墙,逼得他艰于呼吸视听——“围城”的双重意味在他身上表现得最为明显:普通的小知识分子,一方面在狭小的“城”内举步维艰;另一方面自身又活脱脱是一座被围困的城! 有人说方鸿渐“志大才疏,他追不到唐小姐却又看不上苏小姐,孙柔嘉是他折衷的选择,但是他的婚姻并不能算幸福;事业上他一事无成,不得不依靠着朋友赵辛楣,但他又具有比较强的个性,而且尽管他很聪明但做人也很失败。”这的确是十分贴切的说法,但他所谓较强的个性仅仅只是在某些时候某些地点突地冒出,从他对孙小姐的不忍伤害,对唐小姐的一片真情,与鲍小姐的逢场作戏,与孙小姐的仓促结婚……可见他虽不是一个大有用处的人,却是个心地善良,略带却懦的人。也许可以说是一个善恶兼备,美丑并加的角色。
唐小姐妩媚端正的圆脸,有两个浅酒窝。天生着一般女人要花钱费时、调脂和粉来仿造的好脸色,新鲜得使人见了忘掉口渴而又觉嘴谗,仿佛是好水果。她眼睛并不顶大,可是灵活温柔,反衬得许多女人的大眼睛只像政治家讲的大话,大而无当。古典学者看她说笑时露出的好牙齿,会诧异为什么古今中外诗人,都甘心变成女人头插的钗、腰束的带、身体睡的席,甚至脚下践踏的鞋袜,可是从没想到化作她的牙刷。她头发没烫,眉毛不镊,口红也没有擦,似乎安心遵守天生的限止,不要弥补造化的缺陷。总而言之,唐小姐是摩登文明社会里那桩罕物--一个真正的女孩子。
这样“一个真正的女孩子”,是一个没有被上海这个物质社会污染、没有经历过男女情感风云的美丽、飘逸的少女。唐小芙最大的特征在于她是的单纯和不单纯,她是一个矛盾的高级综合体。
在方鸿渐眼中,唐小姐不造作、不化妆,而有“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气质。这种气质并不是仅仅不化妆就能够形成的,唐晓芙最懂得不打扮恰是她最好的打扮,或者说她懂得如何打扮得了无痕迹,她的容貌的“非人工”色彩是她最好最美的颜色。然而用赵辛楣的口吻叙述,那唐晓芙不过是个“黄毛丫头”。而唐小芙正是以如此黄毛丫头似的清纯虏获了方鸿渐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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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了这些话,“鸿渐不知道这些话是出于她的天真直率,还是她表姐所谓手段老辣”。再通过小说中唐晓芙与方鸿渐交往历史分析,不难看出唐晓芙并非不解男女之间的感情,实际上,她一上来马上就抓住了方鸿渐这个“老男人”的弱点。唐晓芙的“清纯”并非懵懵懂懂的不假修饰,她依然是都市化的产物,不过她懂得从庸俗化得有些泛滥有些生硬的都市时尚潮流中“提升”出来,形成一种独特的魅力。唐晓芙的“清纯”需要有现代都市文化作为背景,而她身为大城市中极少数有着良好的家庭环境和优越的先天条件的美少女之一,不可避免地成为一个发光体。
除了这清纯与非清纯,唐小姐似乎还有着一些独特的个性。她生性是一个浪漫的女孩,譬如说她对于书信来往的情有独钟,对于爱情的严苛,但实际上她的富于幻想和“为爱而爱”的坚持并不容易在现实中存活。唐晓芙曾严厉谴责方鸿渐:“方先生人聪明,一切逢场作戏,可是我们这种笨蛋,把你开的玩笑都得认真--方先生的过去太丰富了!我爱的人,我要能够占领他整个生命,他在碰见我以前,没有过去,留着空白等待我!”这样的要求似乎过高了。毕竟她爱情规则在遭遇到具体的方鸿渐之时,已有了松动。方鸿渐与唐晓芙分手之后,唐晓芙病了一场,这大概可以说明唐晓芙对方鸿渐是有所用情。。尽管之前方鸿渐与唐晓芙交往,在她表姐苏文纨的眼中,只是唐晓芙的爱情履历上又增添了一次不大不小波折,方仅是唐晓芙“一把男朋友”中的一员而已,尽管唐晓芙以为自己“没有什么朋友”,自觉她还没有到放低爱情标准的时候——但这一切都不足以使他在方鸿渐交往时立场坚定地守着她的爱情标准。在书中唐小姐还有一段颇有趣的想法——“表姐愈这样干预,自己偏让他亲近。自己决不会爱方鸿渐,爱是又曲折又伟大的情感,决非那么轻易简单。假使这样就会爱上一个人,那么,爱情容易得是自己不相信,容易得使自己不心服了。”可见唐晓芙是因为赌气才吃方鸿渐的请的,这时唐小姐盘算着一种非常浪漫的爱情标准。有了这样的爱情标准,只要认定自己没有爱上别人就不算恋爱,换一句话说,即使有诸多男友,从唐晓芙角度而言,只要认定自己不动心,就是在她表姐看来她是“一把男朋友在手里玩弄着”,唐晓芙还是可以认为自己“没有什么朋友”。这在表姐苏文纨看来,有“一把男朋友”的唐晓芙的当然“不清纯”,而在唐晓芙看来,没有经历过“又曲折又伟大的情感”的自己则依然是“清纯”的。方鸿渐则也是被唐小姐这样复杂的 “单纯”吸引。
另有一点,唐小芙在小说中“正面”出现的时间也相当短,与方鸿渐的交往时间非常短。甚至她与方鸿渐并不经常见面,也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恋爱行为,不过有了恋爱的试探、通信和请客吃饭而已,方鸿渐与唐晓芙接触次数实际上是非常有限的。而唐小芙这样的少女,出身名门,不粉饰,求天然,有抚媚,待人接物见真诚,对感情虔诚,哪怕仅仅出场几分钟,也会颇得观众好感的。
相较于唐小芙,苏小姐在此书中所占的比重更大一些。作者开篇便道出苏文纨有种“孤芳自赏,落落难舍”的神情,有副大家闺秀的外貌与做派,而她对方鸿渐一番追求充分地表现出了一种较高的战略思想与控制大局的才能。譬如苏对幼时玩伴赵新楣挖空心思献殷情却不屑一顾,在面对心仪的方鸿渐时却要先摆出“又甜又冷”的冰激凌作风,一旦失效就施展出另一种欲擒故纵、敲山震虎的手段,安排上几次竞争对手的聚会,以挑起方鸿渐的斗志。再适当地释放一下不轻易给的柔情,要不是这位美国“克莱登”大学的博士心有所属,苏小姐的计划是定然成功无疑的。但篇末在苏小姐与“四喜丸子”曹元朗结合以后,对于孙柔嘉冷嘲热讽,这使她身上凭添一股市井习气,毁了那种目高一切的傲气。
在本书中即使是苏文纨这样的大博士,她依然是矛盾的:她写的纸扇上的诗了无画意,还是偷外国民歌而作的;至于那《十八家白话诗人》到底如何更是不得而知。她先后拿过赵辛楣的信在方鸿渐面前卖弄,拿曹元朗的信在唐晓芙面前炫耀,只是她自己从没有写过一封信。身为被誉为“苏东坡的妹妹”的大才女写出来的文章却文理不通,这的确是很难堪的事,无怪乎她从不写信,到是电话打得勤,无形之中这也是她的方鸿渐、唐小芙的隔阂。尽管如此,如果方鸿渐娶的是苏文纨,其结局一定要好于娶孙柔嘉。至少苏成熟有魅力,她的手段是用于她的敌人而不是用于所选择的丈夫的。但这反映了她与孙柔嘉的不同,孙小姐对方鸿渐是悄悄撒下了情网,等待时机等方上钩;而苏小姐却是步步为营进攻为主。只可惜苏最后贱价嫁给了曹元朗,虽然苏完全有能力选择条件更好的赵新楣,然而由于她是个高傲之人,曹元朗总算会写两句“孕妇肚子颤巍巍贴在天上”的歪诗,会说一些漂亮话;况且她的好面子要她在感情上扳回过失,曹元朗又和方鸿渐不熟,这是一个再好不过的人选,也不难看出苏小姐和唐小姐在感情上态度的天壤之别,同样出身名门,但苏小姐更加事故老练,更看淡于那些理想而攻于心计。
孙柔嘉是《围城》里写的很成功的一个人物,就象杨绛先生所说的:这类女孩子在我们身边很常见,她受过高等教育但很工于心计,长的不漂亮却也不丑,她比方鸿渐会做人的多,方鸿渐是孙柔嘉精心选择的对象,从一行五人出发去湖南三闾大学的路上开始,她就悄悄的洒下了情网,她最大的成功是得到了方鸿渐,但也证明了这是她最大的失败。
显然,孙柔嘉是一个极普通的女孩,在外貌上没有惊人之处。方鸿渐甚至“没有正眼瞧过她,她脸圆脸扁都没看清楚呢。”她只是万千平凡女子中的一员。她的情网撒得极俱技巧。路途中过一险桥,是孙柔嘉牵方鸿渐过桥,而且很照顾方鸿渐的面子,不让他在众人面前丢丑。因此“鸿渐只有敬佩,想女人这怪东西,要体贴起人来,真是无微不至,汗毛孔的折叠里都给她温存到。”就是这不讨厌的“一念温柔”,在方鸿渐的内心里下了“情种”。孙柔嘉甚至也很懂得把握人的心理,当她拿陆子潇的求爱和匿名信时,孙方俩人的关系又进一步了。然而尽管孙最后嫁给了方鸿渐,但她并不比唐小芙幸运。方鸿渐对待孙小姐的态度是应付的,仿佛不得不吃饭只好吃饭一样。
当然,方鸿渐与孙柔嘉在一起,也有过浪漫而热烈的日子。从三闾大学出来到桂林的时候“他们快乐得不像人在过日子,倒像日子溜过了他们两个人。”就是到了度蜜月之时的孙柔嘉,仍然仍不失其可爱之处。只是这样的情景一回到上海就变卦了。结婚以后的琐事繁多,她开始耍小性子,患得患失,夫妻不和,生活也失了色彩。
而孙柔嘉一直把婚姻当作事业来经营,毕竟她生长的环境要比唐小芙复杂得多,在那样一个重男轻女的家庭,不被重视的结果让她懂得自己去争取喜爱的事物。对一个她还算倾心的男人,女人耍点小心机不足为怪,实际上,有心机的女孩多半是聪明的女孩。方鸿渐相当需要一个象孙柔嘉这样外柔内刚,颇有主见的内助来克服他自身遇事彷徨患得患失的毛病。可是,他们的婚姻掺入了太多旁人的因素:与方鸿渐相连的是一个没落的乡绅家庭一一号称开明却并不理解儿子的父亲和唯唯诺诺的母亲及虎视眈眈妒忌心重的弟弟弟媳,一会儿要孙柔嘉下跪拜祖先,一会儿两个弟媳妇又来“侦察”她的嫁妆。这样的家庭当然让孙柔嘉受不了;与孙柔嘉相连的则是洋味十足的姑母家,姑母把自己的先生管得服服贴贴还不够,要怂恿孙柔嘉管制方鸿渐。姑母的居高临下同样令方鸿渐无法消受,于是矛盾就产生了。结婚后以后三姑六婆的搬嘴,女佣的好管闲事,加上俩人脾气不佳,两天三天地吵。他们吵架时,方鸿渐首先失手推了柔嘉一下,而柔嘉也不甘示弱,用象牙梳子砸坏了方鸿渐的脸,也砸坏了言归于好的可能性,还被她的丈夫方鸿渐评价为“这样狠毒”。这实在也是孙柔嘉的不幸。
赵辛楣是《围城》的二号男主人公,《围城》中除了方鸿渐赵新楣也是唯一个贯彻始终的任务。但赵辛楣最初是以苏文纨追求者的身份登场,在苏家与方鸿渐争风吃醋,与方鸿渐可谓“不打不相识”。但在苏文纨也嫁给了曹元朗之后,赵辛楣和方鸿渐同赴三闾大学任教,此时二人已化敌为友,赵辛楣在小说中身份转换为方鸿渐的“伙伴”和“助手”,他对方鸿渐慷慨资助并建议方鸿渐孙柔嘉在香港登记结婚,而后在重庆的召唤成为方鸿渐决心出走的原因,从某些方面上说,赵新楣俨然控制着方鸿渐的进和退。
赵辛楣在小说中算是颇为可爱的角色。他活得挺潇洒,“进可以做官,退可以办报”,再不济还能教书,而且是个系主任。他留洋学的是政治,颇有政治家的见地和风度,而且擅长用响亮流利的美国话演讲,他为人热情大方,对朋友真心帮助,是一位有着独特性格、有着他自个儿“灵魂”的人物:豪爽又不失儒雅,浮夸又不乏精明。
赵新楣的确精明的,他可以很敏锐的察觉孙柔嘉的假天真,可以在任何环境中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而且相对于方的窘状,赵辛楣就显得更有主动性了。由于家世原因,他的自由度比旁人大:遭苏小姐“遣散”后可去三闾教书,在三闾崩盘后可去重庆谋事。他还有些理想主义的气息,到三闾前,满怀信心地说办教育是培训青年、改造社会的出路。从方鸿渐赵辛楣两人同去三闾大学开始,是赵辛楣一手将方鸿渐带入一个新的生活圈子。赵新楣和方鸿渐可以说相处的十分融洽,而他为人豪爽,在即将到达三闾大学的时候,赵辛楣做了总结:“像咱们这种旅行,最试验得出一个人的品性。旅行是最劳顿,最麻烦,叫人本相毕现的时候。经过长期苦旅行而彼此不讨厌的人,才可以结交作朋友。……”方鸿渐便问自己讨厌不讨厌,赵辛楣答道:“你不讨厌,可是全无用处。”方鸿渐想不到赵辛楣会这样干脆的回答,气得只好苦笑。
但赵新楣的缺点在于有时候故意拿腔作调,摆弄政治家派头。比如他说:“办报是开发民智,教书也是开发民智……论影响的范围,是办报来的广;不过,论影响的程度是教育来得深。”但是这番话却被方鸿渐以“大话哄人”和“小政客办教育”讥讽得体无完肤。此外,辛楣就可以说是无可挑剔的人物了。但最后苏文纨选择和曹元朗结婚,不仅跌破了方鸿渐的眼镜,多多少少也上了赵新楣的心。但这对于赵新楣来说确是好事,毕竟苏文纨选丈夫,不是选所谓“乘龙快婿”,而是选一个易于控制的,比较没用的男人。因此,她不会选赵辛楣。赵辛楣拥有家世,有地位,事业如意,无需苏文纨的施舍,这就减轻了苏文纨的优越感。只可惜赵新楣虽曾强调过自己对苏文纨的心死,却在见到中文系主任汪处厚的年轻太太以后感觉她和苏文纨相象,于是与汪太太有了越轨交往,而老校长高松年也对汪太太抱有非分之想,就向汪处厚揭发他们的私情,赵辛楣只得离开三闾大学。但他到了重庆进了国防委员会,颇为得意,比起出走时的狼狈,像换了一个人。总归一句,赵新楣有混社会的本钱!
曹元朗在小说中的戏份不多,作者在描写到方鸿渐 初见曹元郎时说:"鸿渐吓了一跳,想去年同船回国那 位孙太太的孩子得这样大了,险些叫他'孙世兄'。” 孙家小儿与曹诗人风马牛不相及,当曹元朗出场时却以此来调侃曹,曹诗人的风采不怎样,但确是苏文纨最后的选择。曹本身并没有存在的价值,他没有赵辛楣的幽默潇洒,也无法效仿方鸿渐在苏小姐心里投下炸弹,充其量就只是赵新楣所讲的因为这俩人都是诗人,可以看懂对方的大作,对于俩人来讲才是不错的组合,另一方面也因为曹刚好赶上苏文纨急于在感情上挽回面子的时机,而他的逢迎和没有个性恰恰能衬托出苏小姐的光彩,苏由此还有一个发淫威的舞台。毕竟苏文纨选丈夫,不是选所谓“乘龙快婿”,而是选一个易于控制的,比较没用的男人。
这又是一个极具特色的人物。首先“围城“的含义是通过他和苏文纨大谈特谈时引发出来的,并且他还是“中国哲学界的创始人”,这个称号的得来可真得感谢他的虚容心,如果不是他这颗宝贵的心让他一封一封地写信给外国哲学家,然后拿到回信,继之向同行卖弄,怎么可能会获得这样的称号?褚慎明是个哲学家,用他的话说他的确是十分伟大的,连罗素等人都和他有书信往来。他的“不小心透露”这一消息,绝对用心良苦的。但若要想打着世界著名哲学家旗号招摇撞骗成功,还是要有些功力,除了作怀不乱,同时掰功必不可少,至少他连一句“从没学过”也能阐述出“这话有语病,你没学过,怎会‘知道’它难呢?你的意思是:‘听说这东西太难了’!”可见他如果不是闲得无聊就是忙得发疯,较于方鸿渐的胡言乱语有过之而不及,作者笔下的青年哲学家褚慎明就是一个受中洋教条毒害的典型人物,哀叹攀了许多哲学家和洋哲学名词去吓唬人,自己大概也被这些东西“吓坏”了身体,成了一个躬腰驼背的“老太婆”式的怪物。
书中描写了一个敢爱敢恨的汪太太,这也是个很有些性格的女子,颇有须眉之风,赵辛楣对之始乱终弃溜之大吉做了回爱的逃兵,对两个人来说都是个不坏的结局,赵辛楣是个颇有想法的角色在官场上混的不错,但汪太太也不是等闲之辈,她不喜欢抛头露面喜欢在背后操纵汪先生,两个人都是喜欢主宰对方的人,两个人在一起不见得会幸福尽管幸福来之不易,但总的来说,赵辛楣不如汪太太,汪太太的性格更具坚强和负责任。
李梅亭是作者笔下落墨极重的人物,这个人的势利自私好色小气表现让人非常的好笑,但不管怎么说,他混的要比方鸿渐好的多,即使是赵辛楣也未必是他的对手。而李梅亭是以流氓文人的形象面世的。他那一大箱的私药却又偏偏和古文学的知识卡片的影子重叠在一起,这一意象似乎暗示着:当“流氓”上升为“文化”后……面对知识分子,他是流氓——这已无庸赘言;而面对流氓时呢?举个例子:李与妓-女王美玉谈判之初有一个“下意识地去摸片子的动作”,醒悟之后,又庄严地说:“我们都是大学教授”!
方鸿渐的父亲方老先生,是迂腐的老乡绅。逃难到上海避难时,即使在穷愁潦倒的蜗居生活里,却念念不忘附庸风雅,追慕文名,以编造的方式,用发酸的古文记着希望为后人发现的教子日记,“特别是儿子走时,他有许多临别赠言吩咐儿子记着,成双成对地很好听,什么“咬紧牙关,站定脚跟”,“可长日思家,而不可一日恋家”,等等,而方鸿渐知道这些话虽然对自己说,而主要是方老先生记载在日记和回忆录里,让天下后世知道他老先生怎样地教子有方”。方老先生可说是个行将就木的遗老,但其实又不失可爱,在那样的环境中自愉,也算得乐观了。
首先高校长是个伪善之人、同时又是知识分子中积极用世的代表。他是我们我们平常意识中的那种精英分子的形象。他具有把事情办得面面俱到而不落褒贬的才能,他“一脸的严肃堆得可以用刀来刮”。但他在赵新楣一事上处理不当,由于对汪太太抱有非分之想,向汪处厚揭发他们的私情,赵辛楣只得离开三闾大学,这使得他的形象大打折扣。
高松年之所以是高松年,就因为他如政客一般圆滑,善于见风使舵,随机应变。高松年校长“自负最能适应环境,对什么人,在什么场合,说什么话。……今天政治学会开成立会,恭请演讲,他会畅论国际关系,把法西斯主义跟共产主义比较,归根结底是中国现行的政制最好。明天文学研究会举行联欢会,他训话里除掉说诗歌是‘民族的灵魂’,文学是‘心理建设的工具’以外,还要勉励在座诸位做‘印度的泰戈尔,英国的莎士比亚,法国的罗素,德国的歌德,美国的——美国的文学家太多了。’……此外他还会跟军事教官闲谈,说一两个‘他妈的!’那教官惊喜得刮目相看,引为同道。”高松年伪装自己的目的全在于既不得罪人,又实现自己的打算。而且高松年要比李梅亭善处世,李梅亭喜明争,高松年喜暗斗,李梅亭“假”得很招摇,又不检点,容易得罪人,高松年“假”得一团和气,左右逢源,为的是拉拢人心。
但高松年精明能干,第一个受害者是方鸿渐。高校长跟方鸿渐谈话,每一句都是一步算计,每一句都透着老练,每一个表情都是在掩饰内心的真实想法。先是装腔作势强调已经发出过一封给方鸿渐“快信”的“事实”,再又对方鸿渐明褒一番,待到方鸿渐虚脱才亮出底牌,让方鸿渐无缘无故地受了高校长的一份情,领了高校长的一份恩,这副教授得来如此不容易,沉甸甸都是高校长的抬举。高松年的老奸巨滑,全然上一副政客的嘴脸,无怪乎方鸿渐被牵着鼻子走了一段路还不自知。
如果将范小姐和苏文纨、孙柔做对比,范小姐显然逊色得多了。不仅没人追求,还得倒着去做追。再看她的战略与布局,虽然也算得上是用心良苦,可总让人觉得可笑、滑稽。无论是故作深沉状地读剧本,还是一惊一乍地创造独处的机会,都显得那么生硬、造作和戏剧化。至于说将脸蛋涂得如印第安人上战场一般“胜利的红”、自己献给自己的“to my precious darling”,更是徒增笑柄的不自知。但就如杨绛女士所言,范小姐之流普遍,是为大家所熟悉的,但在围城里,这是一个手段能力最差的女人。
《围城》看过大概三十几遍了,同样的小说已买了三本。虽然已近能背诵,但每当心情低落时,总是找出这本书来,随便翻开,顺着读下去,五六页到十几页,心境就会平静开朗起来。
从第一次接触到这本书,迄今已十年光景,而随着自己年龄的增长、阅历的加深,每过一段时间再读,似乎就会多几分领悟与共鸣。此书之于我,似是本“人生指南”,总是能在黑暗中为我照出一缕光明,看了作者高站于人世端嬉笑怒骂于不动声色间的文字,想到“希望也罢,失望也罢,人生的愿望,大多如此”,一切便也迎刃而解,消失于无形了。
实在没有碟可看的时候,就放几年前买的那套《围城》。在我看来,中国所拍摄的电视剧,演员选得最好的有两部╠╠一是《红楼梦》,另一个便是《围城》了。片中的人从外形到性情,活脱脱如书中走出的一般。那天再一次看这部拍摄于十年前的片子,突然萌生了对主要人物分析一下的冲动,当然,专家学者们很会不以为然,但是凭了我对他们如同老朋友般的情感,说些自己的感受,也不能算作对钱先生的不敬罢。
先说说男性人物,第一个要提到的,并不是故事的主人公方鸿渐,而是同他从“同情兄”到莫逆之交的赵辛楣。
赵辛楣
记得有一次被问及,最欣赏什么样的男人,我一时难以概括,竟脱口而出:赵辛楣。后来想想,赵辛楣仿佛真是我心目中完美男人的典范。
这个人物在书中出现的篇幅并不是很多,在鸿渐留学回来初期和漫长的(其实不过三个月,但对于他来说,心理空间是漫长的)婚姻生活中,都没有正面出现,但是作为故事中的“男二号”,赵辛楣无疑会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作者设计了这样一个人物,仿佛就是为了反衬方鸿渐的。
首先,他富有。男人是千万穷不得的(当然并不是必须有多少财富,而是他至少在心里从未认为自己穷,就可以了),人穷志短,底气如果不足的话,性情上总会有欠缺,隐藏得再深,也会有暴露的.时刻。据说,三代才能培养出贵族,赵辛楣应该是一户有文化的官宦大家的第三代(至少是第三代),所以,他的富没有暴发户的浅陋,也没有商人的算计,他的富有在书中从未刻意交待过,但是让人觉得出来,财富是他与生俱来且相生相伴的,应该说,赵辛楣有贵族的风范。
其次,赵辛楣有才,也有本领,在任何时候都是意气风发,事业通达,即使在三闾大学败走麦城,狼狈一时,也是很快就翻得身来,让书中人物和读者再也不会想起他当初闹的笑话。他是个头脑清醒、目光敏锐、意志坚定而且颇有行动力的人,高智商、高情商,任何时候都不会让人轻视,也难以击败。
第三,赵辛楣为人豪爽豁达,幽默风趣,颇重朋友情谊,是个可交的朋友。
第四,赵辛楣还痴情。他不象方鸿渐那么有“异性缘”,也不象方鸿渐那么能“将就”(文中与方有关系的四个女性可是性格迥异),用孙柔嘉(听鸿渐说赵辛楣新结婚后)的话来说:“辛楣看中的女人,汪太太、苏小姐,我全瞻仰过了。想来也是那一派。”他喜欢的就是一个类型的女性,苦苦追求苏文纨不成,能够令他再次心动的女人,都是有些似苏小姐的。
第五,赵辛楣的外形也不错啊,书中是这么说他的:“这时候进来一个近三十岁,身材高大、神气轩昂的人”、“他父亲信算命相面,他十三四岁时带他去见一个有名的女相士,那女相士赞他:火星方,土形厚,牛眼,狮鼻,棋子耳,四字口,正合《麻-衣相法》所说南方贵宦之相,将来名位非凡,远在老子之上”。虽然这“牛眼,狮鼻,棋子耳,四字口”组合起来不是很英俊,但是“身材高大、神气轩昂”自是他给人的感官印象。
总之,赵辛楣是一个有智慧、有本领、有情义、有情趣的魅力十足的成熟男人。
方鸿渐
与赵的霸气十足不同,方鸿渐是个让人倍感亲切的人,也是深得女性喜爱的人物。他很好相处,与他在一起不会有压迫感;他愿意照顾别人的感受,关心体贴;他也是个“很会说话”的人,贫嘴滑舌地既能逗人开心,又能化解矛盾。其实仔细想想,书中好似并未描述这位男主人公的长相,尚年轻的陈道明饰演的方鸿渐深入人心,似乎大家也都认为书中的方鸿渐就是那么一个颀长俊秀、温文尔雅又时不时冒点“坏水儿”的形象。从文中不难看出:对方鸿渐,鲍小姐的引诱、苏文纨的追求、唐晓芙的垂青和孙柔嘉的费尽心机,想来,他肯定是个年轻俊雅的男子。
赵:“你不讨厌,可是全无用处”。
“你不讨厌,可是全无用处”╠╠赵辛楣一句随口的回答,竟然一语成箴,概括了方鸿渐悲剧的性格和人生走势。
方鸿渐的出场,就是在归国的船上极易地被及时行乐的鲍小姐所引诱又抛弃,我曾经想作者为什么设计了这段小小的插曲,是为了引出方如何与苏文纨相熟以至引起全篇故事?似乎同时也在方鸿渐一出场就交待了他是个软弱的、易受摆布的男人,易受诱-惑,也不被意图耍弄他的人所惧怕。试想一下,如果换作赵辛楣,慢说不会上鲍小姐的当,鲍小姐恐怕也根本不敢抱着始乱终弃的目的去接近他。
我推测,方鸿渐与鲍小姐在船上的那一夜,其实很可能就是他的初夜。书中交待,到出国留学前,鸿渐都没有恋爱的经验,而依他的家教和为人,在国外那段期间也不太可能涉足风月场所。也许书中开场便给男主人公安排了这场艳遇,就摆明了这是给成年人看的一本书,也是对人物性格的一个立体诠释。
书中我最喜欢看的就是方鸿渐与唐晓芙热恋的那短短的日子,作为心疼他的朋友,我真是从心底里为他感到幸福啊,这也是方鸿渐在全书中唯一过的一段舒心日子。
在唐小姐应允了方鸿渐共进晚餐的邀请后,“他那天晚上的睡眠,宛如粳米粉的线条,没有粘性,拉不长。他的快乐从睡梦里冒出来,使他醒了四五次,每醒来就象唐晓芙的脸在自己眼前,声音在自己耳朵里。他把今天和她的谈话一字一句,一举一动都将心熨帖着,迷迷糊糊地睡去,一会儿又惊醒,觉得这快乐给睡埋没了,忍住不睡,重新温一遍白天的景象”;第一次收到唐小姐的信,他“临睡时把信看一遍,搁在枕边,中夜一醒,就开电灯看信,看完关灯躺好,想想信中的话,忍不住又开灯再看一遍。”这是何等的痴情和喜悦啊,让我们回想起寤寐思服的初恋。
可惜,他好日子没好过,又没有禁受住苏小姐的诱-惑,让苏文纨坚信他已非她不娶,最后闹得竹篮打水一场空。一段纯真美丽的恋情,只能成为他和唐小姐心中一生也抚不平的伤痛。
这是书中对方鸿渐最后的描述,“没有梦,没有感觉,人生最原始的睡,同时也是死的样本”,是不是全文将尽,在作者心目中,方鸿渐这个人物也已然死去了呢。
但是,“心里又生希望,象湿火柴虽点不着火,而开始冒烟,似乎一切会有办法”,我宁愿祝福他还有希望,能去重庆成功地投奔老友赵辛楣吧。
我认为,是他的性格造成的。“环境决定性格,性格决定命运”,他与赵辛楣最不相同的地方,就是出身。“父亲是前清举人,在本乡江南一个小县里做大绅士。他们那县里人侨居在大都市的,干三种行业的十居其九:打铁,磨豆腐、抬轿子。土产中艺术品以泥娃娃为最出名;年轻人进大学,以学土木工程为最多。铁的硬、豆腐的淡而无味,轿子的容量狭小,还加上泥土气,这算是他们的民风。”“一命、二运、三风水”,方鸿渐的运气好,但是他的命不好,他的出生就被打上了烙印,纵然日后出国留洋,也难脱局限性,加上他自己又贪图享受,不好学习,把个留学生做成“游学生”,买个假文凭,骗得了家人,却永远骗不了自己和社会。
方鸿渐至多只能算个文人╠╠自古文人多磨难,百无一用是书生。他自视颇高,品位不凡,愤世嫉俗,实际却做不成什么具体的工作,“心比天高,身为下贱”。其实,这正是许多小知识分子的共同的命运,过去是,现在也一样。
方鸿渐本是对爱情极为珍视的,他瞧不上庸俗的“你我她”小姐,不屑入缀手中“着实有钱”的买办张吉民家;拒绝了美貌富有、对他痴情一片的苏小姐,一心要追寻真正的爱情,讽刺的是,最后他却与再平凡不过,且未曾令他动过心的孙柔嘉共同走进了围城。
书中有一段方鸿渐的内心描写:“等柔嘉睡熟了,他想现在想到重逢唐晓芙的可能性,木然无动于衷,真见了面,准也如此。缘故是一年前爱她的自己早死了,爱她、怕苏文纨、给鲍小姐诱-惑这许多自己,一个个全死了。有几个死掉的自己埋葬在记忆里,立碑志墓,偶一凭吊,象对唐晓芙的一番情感。有几个自己,仿佛是路毙的,不去收拾,让它们烂掉化掉,给鸟兽吃掉╠╠不过始终消灭不了,譬如向爱尔兰人买文凭的自己。”每每读到这里时,我都想跳过去不看,但又因为文字太精准了,但又忍不住仔细看过、感叹过╠╠不知有多少人在回忆往事时会有“这许多自己,一个个全死了”的感伤,这该是多么深切的忧伤啊,却又已麻木,而绝望。
书中与男主人公有感情纠葛的女性有四位,依出场顺序为鲍小姐、苏文纨、唐晓芙和孙柔嘉,最后,最平常逊色的孙柔嘉成了方夫人。除去鲍小姐不说╠╠作者都没有给她一个完整的名字,其他三位女性,作者都为她们设计了一个出彩的情节。
孙柔嘉
孙柔嘉是个现实的好女人,具备贤妻良母的素质,同时也是受过教育的知识女性和自食其力的新女性。她的不幸,在于找错了对象,更甚的是俘获这个对象的方法,是她失败婚姻的根源。
换句话说,方鸿渐其实根本就不爱她。这就可以解释在后来面对与双方家庭成员引发的一系列矛盾,方为什么都不肯牵就,不肯为她牺牲自己的面子。其实,导致她们婚姻生活中争吵不断以至关系破裂的原因,主要是双方家庭成员对他们生活过多的介入和干涉,(当然,还有方的一直不得志,这就是我说的人穷志短的危害,心里的自卑和生存的压力,会使没有掌控情绪能力的人对亲近的人“寻衅闹-事”)这也充分说明了╠╠恋爱是美好的,而婚姻是琐碎的,意料之外的烦恼和分歧总在考验着夫妻双方,如果没有深厚的感情基础,过程和结果自然都不会好到哪里。
孙柔嘉初见鸿渐,在船上偷听到鸿渐嘱赵辛楣到三闾大学要为她争取旅费,觉得他关心她,便一心认定方鸿渐是她可以托付终身的男人。于是用心良苦、费尽心机,使尽了小女人的小手腕,终于如愿,嫁给了他,下场却是一个错误的开始导致的一个错误结束。
孙柔嘉就是一人小女人,一生最大的理想就是希望有丈夫疼爱,希望有一个温暖的家,她为心爱的人甘于付出,为自己的小家也是尽心尽力。她很顺利地就从一个女大学生过渡成为一个合格的家庭主妇,可惜她的丈夫却不能胜任新的角色╠╠方鸿渐虽然也想对她好,也想对婚姻负责,可惜他并不是一个适合婚姻生活的人,而且,还是那句话,方鸿渐自己心里明白,他并不爱、至少不太爱孙柔嘉。所以,孙柔嘉是个挺可怜的女人,追求幸福并没有什么错,可是她的方法用错了,聪明反被聪明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孙柔嘉的精彩之处:“孙小姐要过笔来,把红色铅按出来,在吸水墨水纸板的空白上,画一张红嘴,相去一寸许画十个尖而长的红点,五个一组,代表指甲,此外的面目身体全没有。她画完了,说:‘这个就是汪太太的╠╠的提纲’。鸿渐想一想,忍不住笑道:‘真有点象,亏你想得出!’”这是她性情中轻灵可爱的一瞬,可惜稍纵即逝。
苏文纨
苏文纨也是个不幸的女人,好在她的物质生活一直都不错,也勇于并乐于自得其乐。
书中借方鸿渐的感受这样描写到:“方鸿渐陪苏小姐在香港玩了两天,才明白女朋友跟情人事实上绝然不同。苏小姐是最理想的女朋友,有头脑,有身分,态度相貌算得上大家闺秀,和她同上饭馆戏院并不失自己的面子。他们俩虽然十分亲密,方鸿渐自信对她的情谊到此而止,好比两条平行的直线,无论彼此距离怎么近,拉得怎么长,终合不拢一体”。可见,苏文纨是美丽的,可是她不可爱,这应了那句话:女人是因为可爱才美丽,而不是因为美丽才可爱。
苏文纨不可爱在她太做作,太虚荣,同时自我感觉太好,而且又太需要别人的赞美。她在追求方鸿渐时也使用了一些手腕,与孙柔嘉比起来,就显得阴险和卑劣一些,如果孙柔嘉的小伎俩还让人同情、觉得又好气又好笑的话,苏文纨使用的手段就显得有些仗势欺人了。
苏文纨为什么看不上对她俯首贴耳的追求者赵辛楣呢?按说辛楣比鸿渐在各方面更适合她。书中这样交待:“她跟辛楣的长期认识并不会日积月累地成为恋爱,好比冬季每天的气候吧,你没法把今天的温度加在昨天的上面,好等明天积成个和暖的春日。”其实在我看来,这也更加反应了苏文纨这个貌似大家闺秀的女人心理的阴暗:她贪婪,在感情上、钱财上(后文说的她婚后“走单帮”运私货)都极贪婪。她知道赵辛楣是跑不掉的仰慕者,所以对他根本不用心;她看中方鸿渐,便一心要得到手。
没有得到方鸿渐的爱情,苏文纨立即翻脸,搅散了方与唐小姐的热恋,同时自己赌气嫁给“四喜丸子”曹元朗,而一年后在辛楣家邂逅鸿渐夫妇时,她又着实羞辱了一把成为方太太的柔嘉,替自己出了口恶气。这种种行径都表明了这人女人的狭隘和阴险。
当然,苏文纨也有可爱的地方,至少她对方鸿渐真是不错,在方被辛楣一干人灌醉后亲自送他回家,一路上嘘寒问暖,可惜方鸿渐无福消受美人恩。
苏文纨的精彩之处:“苏小姐做人极大方,船到上海前那五六天里,一个字没提到鲍小姐。”这句就足够了,其实这是许多女人很难做到的(至少孙柔嘉就做不到),虽然我认为她是故意这样做,为留给方一个“大方宽容”的好印象,那也不易了,倒反应出一个大家闺秀的涵养。
唐晓芙
唐晓芙是个精灵样的女孩子,作者在书中不吝溢美之词描述了她的五管和气质,其实不如这句更传神:“总而言之,唐小姐是摩登文明社会里的那桩罕物╠╠一个真正的女孩子。有许多都市女孩子已经是装模作样的早熟的女人,算不得孩子;有许多女孩子只是浑沌痴顽的无性别的孩子,还说不上女人。”所以,唐晓芙令28的还无恋爱经验又春心萌动的方鸿渐一见钟情。
苏文纨为方鸿渐介绍认识了自己的表妹唐晓芙,却不知道唐的身上正是有着她所缺乏的吸引方的东西:可爱、青春和真实。与鲍小姐比起来,唐晓芙清纯;与苏文纨比起来,唐晓芙可爱;与孙柔嘉比起来,唐晓芙美丽、活泼。还是那句话,她是这个摩登文明社会里的罕物。
其实,说句对钱老先生大不敬的话,我个人认为,唐晓芙是本书人物形象最不丰满的一个,作者对她的描述也很少,只是让她成为了方鸿渐黯淡一生中唯一值得留恋的美好回忆。我想,作者在现实中没有遇到过这样完美的女性,因为唐晓芙完美得太不真实,此“女”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一回见”啊。
所以,唐晓芙无非是作者好心替天下男人凭借美好愿望塑造出的一个“百分百女孩”。
(方):“也许,可是并不在一切陌生女人的前面。”
(唐):“只在傻女人前面,是不是?”
(方)“这话我不懂。”
(唐):“女人不傻决不因为男人浪费摆阔而对他有好印象╠╠可是,你放心,女人全是傻的,恰好是男人所希望的那样傻,不多、不少。” 绝!
这些人物,有的可敬(如方父和董斜川。方父虽不乏迂腐可笑,但他之爱国爱家的气节,还是可敬的;至于董,反正作者没说他什么坏话),有的可亲(如赵母、方母),但大部分都或可笑、或可怜、或可鄙、或可气、或可恨。虽然作者对他们所费笔墨不多,但可谓针针见血,他们都是极典型的人物,如果你注意观察和分析认识的人,许多都可以归到书中这些人物的类型里去。
最后,不能不提的是书中重要的一个物╠╠不是人物,就是方家祖传的那只挂钟。作者赋与了它极深的寓意,从结尾这段话来看,人生中充满了许多事与愿违的,我们无力掌控的事情,你从一个出发点走下去,往往不知不觉走上了歧路,结局是难以预料的,却又无法回头。
刘备人物形象分析篇三
《三国演义》(以下简称《演义》)是一部以历史题材为主的古典小说,对于刘备形象在艺术创造上的成败得失,人们有着一些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刘备形象虽然存在着如鲁迅所指出的缺点,“但仍然不失为一个有血有肉的艺术形象”,是一个“明主”典型;有人干脆否定了鲁迅先生的意见,认为作者罗贯中还写了刘备的枭雄行径,作者写刘备虚伪是有意为之,鲁迅所批评的,“恐怕不应该算作作品的缺点,而是它的现实主义的表现”。到底应该如何评价刘备形象的艺术价值,本文想提出一些个人看法。
一、宽仁爱民,敬贤爱士
作品多方表现了刘备的宽仁爱民,深得人心。《演义》第一回,写刘关张桃园结义,其誓词便赫然标出“上报国家,下安黎庶”八个大字。这既是他们的政治目标,又是他们高高举起的一面道德旗帜。从此,宽仁爱民、深得人心就成了刘备区别于其他政治集团领袖的显著标志。他第一次担任官职做安喜县尉时,便“与民秋毫无犯,民皆感化”。督邮索贿不成,欲陷害他,百姓纷纷为之苦告(第二回)。此后他任平原相,已被誉为“仁义素著,能救人危急”(第十一回)。陶谦临终,以徐州相让,刘备固辞,徐州百姓在府前哭拜曰:“刘使君若不领此州,我等皆不能安生矣!”(第十二回)曹操擒杀吕布,离开徐州时,“百姓焚香遮道,请留刘使君为牧”(第二十回)。这表明他占据徐州的时间虽然不长,却已深得民心。在他又一次遭到严重挫折,不得不到荆州投奔刘表,受命屯驻新野时,他仍以安民为务,因此“军民皆喜,政治一新”(第三十四回)。新野百姓欣然讴歌道:“新野牧,刘皇叔;自到此,民丰足。”(第三十五回) 从建安六年(201)到十三年(208),刘备寄居新野达七年之久。在他辗转奔走的前半生中,这算是时间最长、相对安定的一个时期。在此期间,刘备对自己的政治生涯进行了认真的反思,并接受“水镜先生”司马徽的批评,一面把人才置于战略的高度,努力求贤;一面更加重视争取民心,为重新崛起准备条件。当曹操亲率大军南征荆州、刘琮不战而降之时,刘备被-迫向襄阳撤退,新野、樊城“两县之民,齐声大呼曰:‘我等虽死,亦愿随使君!’即日号泣而行”。
到了襄阳城外,刘琮闭门不纳,蔡瑁、张允还下令放箭。魏延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开了城门,放下吊桥,大叫:“刘皇叔快领兵入城,共杀卖国之贼!”刘备见魏延与文聘在城边混战,便道:“本欲保民,反害民也。吾不愿入襄阳。”于是“引着百姓,尽离襄阳大路,望江陵而走。襄阳城中百姓,多有乘乱逃出城来,跟玄德而去”(第四十一回)。就这样,在建安十三年秋天的江汉大地上,刘备带领十余万军民,扶老携幼,含辛茹苦,上演了“携民南行”的悲壮一幕。如此撤退,显然有违于“兵贵神速”的军事原则,对保存实力、摆脱曹军追击十分不利。故众将皆曰:“今拥民众数万,日行十余里,似此几时得至江陵?倘曹兵到,如何迎敌?不如暂弃百姓,先行为上。”刘备明知此言有理,却泣而拒之曰:“举大事者必以人为本。今人归我,奈何弃之?”这一仗,刘备在军事上一败涂地,而在道义上却赢得了极大的胜利。这种生死关头的自觉选择,在《演义》写到的各个政治军事集团领袖中是独一无二的,决非一般乱世英雄的惺惺作态所能比拟。从此,刘备的“仁德爱民”更加深入人心,并成为他迥别于其他创业之君的最大的政治优势。
作品竭力渲染了刘备的敬贤爱士,知人善任。其中,他对徐庶、诸葛亮、赵云的敬重和信任,都超越史书记载,写得十分生动感人。
历史上的徐庶,归属刘备的时间不算长,除向刘备推荐诸葛亮外,在政治、军事上发挥的作用也不算大。《三国志·蜀书·诸葛亮传》仅云:“徐庶见先主,先主器之曹公来征先主在樊闻之,率其众南行,(诸葛)亮与徐庶并从,为曹公所追破,获庶母。庶辞先主而指其心曰:‘本欲与将军共图王霸之业者,以此方寸之地也。今已失老母,方寸乱矣,无益于事,请从此别。’遂诣曹公。”而在《演义》中,刘备一见徐庶,便坦诚相待,拜为军师,委以指挥全军之责。在先后打败吕旷兄弟、曹仁之后,刘备更视徐庶为天下奇才。而当徐庶得知母亲被曹操囚禁,辞别刘备时,刘备虽然难以割舍,但为顾全其母-子之情,仍忍痛应允。分别的前夜,“二人相对而泣,坐以待旦。”次日一早,刘备又亲送徐庶出城,置酒饯行;宴罢,仍“不忍相离,送了一程,又送一程。”直到徐庶骑马远去,刘备还立马林畔,“凝泪而望”,甚至“欲尽伐此处树林”,原因是“阻吾望徐元直之目也”(第三十六回)。这些描写,尽管主要是为“走马荐诸葛”和“三顾茅庐”作铺垫,却足以见出刘备求才之诚,爱才之深,颇具艺术感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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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而泣。刘备此时并不知道详情,所以这完全是在当时逃难的情况下两位至交在混乱中散而复聚时的一种真情流露。姚品文和张峰在《谈罗贯中笔下的赵云形象的创造》一文中也认为,即使刘备“掷之于地”之举“有点夸张”,但却也“表明他对于一位大将的爱重之情是真诚的、可信的”。他们还说:“《三国演义》很少对一般动作作细节描绘,而在这段中对赵云解开怀抱,阿斗在怀内酣睡,赵云之递阿斗,玄德之掷阿斗,赵云又忙从地下抱起阿斗等动作作了细腻入微和充满了人情味的描绘,加上二人掷地有声的对话,几可催人泪下”。的确,在刘备和赵云之间这种肝胆相照的情谊中,我们看到了人性中真正可贵的一面。一定要把如此纯真、高贵的场面说成是矫揉造作,也未免太煞风景了吧!
二、足智多谋,骁勇善战
刘备作为“枭雄”,史书记载也不少。所谓“枭雄”,意思是“骁悍雄杰的人物”。刘备出身于早已败落的远支皇族之后,家境清寒,既没有曹操、袁绍那样显赫的家庭背景,也没有孙权那样继承自父兄的大-片地盘,几乎是白手起家,要想在天下大乱、群雄并立之时,如果不具有枭雄所有的种种狡猾、伪诈与雄图大略,如果不具有出众的军事、政治才能,不具有一套收买人才、消灭异己的韬略、权术,别说扩张地盘、统一天下了,恐怕连立足之地也不会有。那样,他也就不配充当一个能与曹魏、孙吴鼎足而立、三分天下、开创基业的蜀方之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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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备长于权谋又喜怒不形于色,城府很深,含而不露,他的计谋常使人既意料不到,又不易识破。
指出曹不甘久居相位,就会触痛曹操,必遭曹操嫉恨,这是刘备绝不愿干的。不提曹操为英雄,等于向曹操表明,刘备眼中的曹操是安守本分,忠于职守的。
第八章、第二十二章)刘备在创江山的过程中,常常显得甘居人下,不与人争,而且动不动就泪如雨下,在和赵云、徐庶、孔明及张松等联络感情的时候流过泪,在鲁肃索要荆州的时候流过泪,并且往往十分奏效。他常常柔弱处下,但能以柔克刚。
让我们再看看刘备勇猛的一面。第一回,刘备奉命在青州阻击黄巾军,开始寡不敌众,刘备下令后退三十里下寨,对关羽、张飞说:“贼众我寡,必出奇兵,方可取胜。”于是刘备派关羽、张飞各率一支伏兵,自己亲自带兵出击,佯装兵败退却,诱敌进入伏击圈,取得大胜。这是写刘备的军事指挥才能,那么武艺怎么样呢?第二回写到,刘备等人与张宝的军队大战,张宝“落荒而走,玄德发箭,中其左臂”。双方都在马上,在运动中作战,射的是移动靶,刘备能够射中他的左臂,可见他的箭术不错。不久以后与孙坚一起作战,刘备又“张弓一箭,正中孙仲,(孙)翻身落马”。第五回,虎牢关三英战吕布,先是张飞出场,连斗五十余回合,不分胜负;关羽加入,又打了三十回合,还是“战不倒吕布”。这时刘备掣着双股剑策马助战,吕布才终于招架不住,败退回营。看来刘备的剑术也不错。值得注意的是,十二回“曹孟德大战吕布”,是曹操手下的六员大将围攻吕布一人,他们是许褚、典韦、夏侯惇、夏侯渊、李典、乐进,都是历来独当一面的曹营名将,吕布这才“遮拦不住,拨马回城”。刘、关、张三个顶六个,由此可见,刘备在武艺方面还是有两下子的。
事实上,“枭雄”恰恰是刘备的一大特色,成为当时许多人对他的定评。例如:建安十三年(208),刘表刚去世,鲁肃建议孙权与刘备联合抗曹,便称刘备为“天下枭雄”。建安十四年(209),当刘备至南徐见孙权时,周瑜曾上书孙权,亦称刘备为“枭雄”,主张将其扣留于吴。次年,周瑜卒,临终前上书孙权,又称“刘备寄寓,有似养虎”。这种骁悍之气,主要表现有四:一是冒险精神。刘备从登上政治舞台之初,便经常亲冒矢石,不避艰险。早年兵少力微,加之年轻,他动辄“力战有功”、“数有战功”,固属必然。赤壁之战时,面对生死存亡之机,他“身在行间,寝不脱介,戮力破魏”,也不奇怪。及至建安二十四年(219)争夺汉中之役,他已五十九岁,手下兵多将广,但在“矢下如雨”之际,仍亲当矢石,奋勇向前,便可见其冒险精神,至老弥笃了。二是机变权略。建安元年(196),兵败投奔他的吕布趁他与袁术相攻之机,袭取徐州。他失去立足之地,只得向吕布求和,屯驻小沛,可谓能屈能伸。建安三年(198),吕布被擒杀后,他随曹操至许都,可谓暂栖虎穴。建安四年(199),与曹操煮酒论英雄,借雷霆之威掩饰震惊之情,可谓随机应变。随后以截击袁术为名,离开许都,从此摆脱曹操控制,可谓见机而作。凡此种种,均可见其机变权略。三是坚韧不拔。在汉末逐鹿天下的群雄中,刘备屡遭挫败,有时甚至败得很惨。但他从不灰心丧气,而是败而不馁,折而不挠。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使他每每转危为安,终于在诸葛亮的辅佐下,抓住历史机遇,逐步发展壮大,成为三分鼎立中的一方。四是某些时候、某种程度的霸道。最典型的是杀张裕之事。张裕原为刘璋从事,刘备入蜀与刘璋相会时,曾与张裕互相嘲弄,裕因刘备无须,戏称其为“潞涿君”(谐“露啄君”之音)。刘备因其不逊,积怒在心。后因张裕私下对人说:“主公得益州,九年之后,寅卯之间当失之。”这确是大为犯忌之言,刘备乃以“漏言”之罪,下令诛之。诸葛亮上表询问为何要将张裕处死,刘备答曰:“芳兰生门,不得不锄”,这就有些强词夺理了。尽管这种霸道行径不多,但足以使人看到,刘备毕竟不可能彻底祛除封建君主固有的专制性。
三、如何认识“形象苍白”、“长厚似伪”的评价
《演义》中的刘备,是除诸葛亮、关羽、曹操之外,作者着墨最多的人物之一,是作为理想的“明君”形象来塑造的。然而,相当一部分现代读者、研究者对刘备形象却评价不高,甚至颇有非议。其中影响最大的,主要有两种意见。我们不妨对此略加讨论。
其一,作为一位“明君”,尽管《演义》对刘备的描写大多以史籍记载为基础,但从上面的论述已经可以看到,在“仁德爱民”与“尊贤礼士”两大特征中,其“仁德爱民”的历史依据和生活依据其实还相当有限。这就是说,对于广大的普通民众而言,刘备的“爱民”,更多的是一种愿望,一面旗帜,甚至是一种姿态,一个口号,而实实在在的行动,真真切切的利益却并不太多。算一算刘备的生活年表便可知道,他一生戎马倥偬,东奔西走:赤壁大战前,接连不断地征战,接二连三地挫败,一次又一次地寄人篱下,他基本上没有真正拥有一块巩固的地盘。赤壁大战后,建安十四年(209)始称荆州牧,拥有江南四郡,十六年(211)便领兵入蜀,建安十七年(212)借故进攻刘璋,经过两年征战,建安十九年(214)才平定益州,二十年(215)便与孙权争荆州,二十二年(217)又与曹操争夺汉中,建安二十四年(219)夏据有汉中,但不久便失去荆州,损失头号大将关羽和大批精兵,章武元年(221)四月才称帝,七月便率军伐吴,次年遭到惨败,再过一年病卒。可以说,他实在没有多少机会去实践“仁德爱民”的主张。再进一步说,即使他有足够的机会,作为一个封建统治者,其“爱民”也只能是统治手段而非最终目的,不可能真正达到普通百姓的期望。通俗文艺作家对此缺乏深切的感受,自然难以在小说中把刘备的爱民写得足够生动感人。
其二,众所周知,《演义》的真正主角是诸葛亮。除此之外,在刘蜀集团诸人物中,作者花费笔墨最多的乃是关羽。至于刘备,虽系刘蜀集团的领袖,却主要是承担“明君”的道义责任,而少有富于个性的言行举止。这样的刘备形象,不能不在相当程度上给人以“扁平”的感觉。
可以爱民,可以敬贤,却不可能对竞争对手处处“长厚”。这里无法完全避免诈伪,但如果一概斥为“诈伪”,就未免太偏激了。
其二,《演义》对刘备爱民的描写,确有过头失真之处。如第四十一回写刘备携民渡江,见百姓扶老携幼,哭声不绝,刘备不禁大恸,这是合乎情理的,与他后来甘冒生命危险也不抛弃百姓的行为是一致的。但作品紧接着写他“欲投江而死,左右急救止”,就显得太过头了,反而给人以不真实之感。作者一心想美化刘备,但夸张过分,却反而造成了“似伪”的不良效果。
其三,《演义》第四十二回写赵云冒死救阿斗,刘备惜才摔阿斗,这似乎也是诈伪。其实,在古代争夺天下的政治人物心目中,心腹大将有时似乎比妻子更重要。《三国志·蜀书·先主传》明确记载,在遭受当阳之败时,“先主弃妻子,与诸葛亮、张飞、赵云等数十骑走”。《演义》的描写,可以说是这一史实的自然延伸。古今政治道德观念有异,乱世英雄与普通百姓的选择不同,对此不宜作简单化的负面理解。
其四,对于刘备临终托孤于诸葛亮之举,《演义》第八十五回在史实的基础上,写得颇为动情。如果把这视为“诈伪”,不仅贬低了刘备,而且也损害了诸葛亮的形象,我认为是不应该的。
此外,“疑似之迹,不可不察”。《演义》中的刘备,其言行确有“似伪”之处。但从形象的整体来说,其“长厚”大体上还是真实可信的,是其形象的基调,“不是伪”。
总之,宽仁爱民和敬贤爱士这两大品格的充分表现,使《演义》中的刘备形象摆脱了以往三国题材通俗文艺中刘备形象的草莽气息,成了古代文学作品中前所未有的“明君”范型。
参考文献
[9]陈寿.三国志[m].北京:中华书局,1959
一篇《临江仙》把我们带入了奇妙的三国世界,在作者笔下的英雄人物更是栩栩如生,个性十足。先来说说蜀王刘备吧。 刘备是罗贯中在《三国演义》中作为“明君”来描述的人物形象。作者重点刻画了他的宽仁爱民、敬贤爱士和足智多谋等性格特点。
一、宽仁爱民
在《演义》第一回,写刘关张桃园结义时,其誓词便赫然标出“上报国家,下安黎庶”八个大字。这既是他们的政治目标,又是他们高高举起的一面道德旗帜。从此,宽仁爱民、深得人心就成了刘备区别于其他政治集团领袖的显著标志。
刘备投靠曹操时,曹一时兴起,曾邀刘备煮青梅酒以论当世英雄。当曹一再请刘备指出当世英雄时,刘备先后指出过袁术、袁绍、刘表、孙策、刘璋、张绣、张鲁、韩遂等人,这里刘备为什么不提自己呢?因为按曹操的观点,凡英雄都是“胸有大志,腹有良谋,有包藏宇宙之机,吞吐天地之志”。英雄当是不甘屈居人下者。刘备若自称英雄,就等于表明自己不甘久居曹操之下,必然引起曹操对他的警惕,自己非但永无出头之日,还将有性命危险。
宽仁爱民和敬贤爱士这两大品格的充分表现,使《演义》中的刘备形象成了古代文学作品中的“明君”范型。
刘备人物形象分析篇四
貂蝉(生卒年不详),历史小说《三国演义》及其衍生作品中的角色,是中国古代四大美女之一。貂蝉是民间传说中人物,原名任红昌,是山西一村姑,也有人认为吕布部将秦宜禄前妻杜氏(杜秀娘)即是貂蝉。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貂蝉人物形象分析,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三国演义》的第八回、第九回所描写的“连环计”故事中,貂蝉被浓墨重彩的刻画出来。她美丽,王允为董卓的专权数日愁眉不展,而一见貂蝉立刻想出了非美人不能实施的“连环计”;她有情有义,为报答王允的“优礼相待”而主动请求“倘有用妾处,万死不辞”;她聪明勇敢,一面哄董卓,一面又要哄吕布,使出两副心肠,装出两副面孔,巧妙周旋,最终达到了使吕布杀董卓的目的。至此,在罗贯中生花妙笔之下,一个集忠义、美貌、聪明一身的女子形象崭然而立,熠熠生辉,光芒四射。她的美貌与才智,甚至让整个三国时代的天下英雄失魂落魄。貂蝉是这部以男性为人物主体的《三国演义》之中,出场的少数几位女子中最为光彩夺目的女性形象。
貂蝉是东汉末年司徒王允的歌女,国色天香,有倾国倾城之貌,她妩媚窈窕,妖冶动人,是天下最善解男人心思的狐媚娘,她生就了闭月之貌的千古美女。她一双乌黑发亮的眸子,似喜非喜,淡淡一转,摄人魂魄。
首先,王允被美艳迷人的貂蝉惊呆了,于是锦云堂拜貂蝉。当貂蝉轻舒广袖,像月宫飘然而至的仙女那样起舞时,吕布看得如痴如醉,色眼圆睁。而后时董卓,他在酒阑席散之时,拥着貂蝉笑逐颜开,打道回府。从此以后,貂蝉周旋在这二人之间,送吕布於秋波,报董卓於妩媚,把二人撩拨得神魂颠倒。貂蝉以自己为诱饵,使董卓、吕布父子色迷心窍,自相残杀。其实在罗贯中的笔下,对于貂蝉的美色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描写,但从董卓与吕布见了貂蝉以后如何神魂颠倒来看,董卓是一介匹夫,而吕布可是风流倜傥的,所谓“人中吕布,马中赤兔。”连这等人物都会为了貂蝉而杀掉董卓,可见这貂蝉的美貌是非常诱人了。
貂蝉本姓任,貂蝉只是她的'小名,是吕布的原配妻子,两人在家乡失散后流落一方,沦为成为王允的婢女。王允得知后其身世后心生一计,设家宴款待太师董卓,让貂蝉与董卓见面。王允又设宴招待吕布赴会,让他与原配妻子相会,并承诺改日让他们正式团聚。
之后王允便送貂蝉到董卓家,董卓误以为是王献给自己的厚礼,喜出望外,当晚便共赴云雨之好。吕布得知董卓的行为后,勃然大怒,提剑入堂杀害醉倒的董卓。
在《三国演义》中,貂蝉则是因遭十常侍之乱,避难出宫,为司徒王允收留为歌女。貂蝉见东汉王朝被奸臣董卓所操纵,在月下焚香祷告上天,愿为主人担忧。恰巧为王允瞧见。于是,王允便将貂蝉收为义女,定下连环美人计,离间董卓与养子吕布的关系。
王允先把貂蝉暗地里许配给吕布,再明着把貂蝉献给董卓做妾。貂蝉嫁给董卓之后对吕布暧昧送情,周旋于父子二人之间。
一日,吕布乘董卓上朝时,入董卓府探望貂蝉,貂蝉和吕布相约来到凤仪亭相会。貂蝉假意对吕布哭诉被董卓霸占之苦,吕布愤怒。正巧被董卓回府撞见,发怒抢过吕布的方天画戟,直刺吕布,吕布飞身逃走,从此两人互相猜忌,王允便说服吕布,铲除了董卓。
连环计真正的实施者是貂蝉。正是由于貂蝉的出现,才有了王司徒巧施连环计的佳话,才有了吕奉先大闹凤仪亭的风波,才有了凶横无忌权倾一时的董卓宫门前的被戮,才有了武功盖世吕布的白门楼上的殒命。貂蝉也与王昭君、西施、杨玉环一起被誉为中国古代四大美女。
貂蝉,中国古代四大美人之一,古籍上虽没有记载,但文学作品中多有描述,为汉末三国纷争中重要人物之一。罗贯中的《三国演义》对貂蝉作了进一步的描写和刻划,影响颇大,民间传说尤为动人,成为家喻户晓、妇孺皆知的“人中杰”、“女中英”。小说人物据学者孟繁仁先生考证:貂蝉,任姓,小字红昌,出生在并州郡九原县木耳村,15岁被选人宫中,执掌朝臣戴的貂蝉(汉代侍从—的帽饰)冠,从此更名为貂蝉。汉末宫廷风云骤起,貂蝉出宫被司徒王允收为义女。不久董卓专权。王允利用董、吕好色,遂使貂蝉施“连环计”,终于促使吕布杀了董卓,立下功勋。之后,貂蝉为吕布之妾。白门楼吕布殒命,曹操重演“连环计”于桃园兄弟,遂赐与关羽。貂蝉为不祸及桃园兄弟,“引颈祈斩,”被关羽保护逃出,当了尼姑。曹操得知后抓捕貂蝉,貂蝉毅然扑剑身亡。
貂蝉故里在忻州市东南三公里的木芝村,位于从太原或忻州去禹王洞的途中。木芝村原盛产木耳,故名木耳村,后因村中槐树下发现一株千年灵芝,遂改名叫木芝材。村中传闻,早在貂蝉出生前三年村里的桃杏就不开花了,至今桃杏树依然难以成活,是说貂蝉有羞花之貌的缘故。村中原有过街牌楼、前殿、后殿、王允街、貂蝉戏台和貂蝉墓。时过境迁,这些建筑都成了废墟,墓冢在浩劫中又夷为平地。遗址中常有古代砖、石构件、铜币、陶瓷残件出土,据说都与貂蝉有关。现在旅游景点叫貂蝉陵园,是近年乡民在墓地原址上复原筑砌的。陵园位于村之西南,占地面积4000余平方米,四周围以红底黄瓦波浪式龙形围墙,在麦海茫茫中,光艳夺目。门檐上悬“貂蝉陵园”横匾,两侧有“闭月羞花堪为中国骄傲;忍辱步险实令须眉仰止”金文机联。陵区北院内建拜月亭和凤仪亭,后部建青石墓台,台前有貂蝉像碑,在飘带动态下,貂蝉步履闲雅,婀娜多姿,犹有“闭月羞花”之貌。南院建仿古建筑20间,辟为“貂蝉彩塑馆”,反映貂蝉“不惜万金躯,何惧险象生”惊天动地的一生。乡民传说,桃园三兄弟得势后,便把貂蝉送回故里,老死后就埋在这里。又说貂蝉扑剑自戕,关羽得知后将遗体护送回故乡安葬。所以后殿有关羽像,殿前有表示貂蝉演戏的戏台,都是报答关羽拒杀和护送之恩。另在定襄县东南的中霍村是吕布故里,有“霍清泉”、“智擒赤兔马”、“歪脖子树”等民间传说,都与吕布有关。所以民谚有“忻州没好女,定襄没好男”,是说因为有貂蝉和吕布之故,从此,忻州再也生不出好看的女人,定襄也生不出帅气的男人了。
原型之谜
正史《后汉书》中,从未提及貂婵之名,它仅以很短的篇幅记录董吕之间的私人恩怨。当年董卓曾为区区小事怒杀吕布,被吕布敏捷地躲过,后来两人重修于好,董卓又派吕布去看守自己的内宅,不料吕布竟乘主人不在,与董卓的贴身婢女暗中相恋。因畏惧被董卓发现,吕布求见王允,和盘托出与董卓不和的真相,指望得到他的援助,结果反过来被王允所利用,指使他将赴宫廷开会的董卓一举杀死。这里出现的婢女,应该就是貂婵原型,但她本是相国董卓的婢妾,与司徒王允并无干系。
出身之谜
貂蝉生于何方?一说永年,一说临洮,一说米脂,一说忻州。临洮之说源于《三国志平话》,貂蝉向王允自我介绍:贱妾本姓任,家长是吕布,自临洮关相失……米脂故里说则是在当地石沟镇艾好湾村,至今还留有所谓「貂婵洞」。在元杂剧《锦云堂暗定连环计》中,貂蝉对王允说“您孩儿又是这里人,是忻州木耳村人氏,任昂之女,小字红昌。
死因之谜
曾经耗费大量笔墨渲染貂蝉义举的罗贯中,对貂蝉“长安兵变”后的描述,始终着墨不多,三国演义上最后一次提到貂蝉的时候还是跟吕布一起在白门楼被曹操围困时,后来吕布兵败身死就没有说明了。在历史价值被榨干之后,她遭到了主流文人的抛弃。但仍有一些作者在孜孜不倦地追问她的下落,继而任意虚构故事,以致其结局形成了“惨死”和“善终”两大类型。
貂蝉素有“闭月”之称,意为连月亮见了她都比不过和遮挡在云后面。
刘备人物形象分析篇五
《三国演义》(全名为《三国志通俗演义》,又称《三国志演义》)是元末明初小说家罗贯中根据陈寿《三国志》和裴松之注解以及民间三国故事传说经过艺术加工创作而成的长篇章回体历史演义小说,与《西游记》《水浒传》《红楼梦》并称为中国古典四大名著,接下来就由小编带来孙权人物形象分析,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三国》当中,表面看来,孙权不似操百变形象、个性突出,其实,操、权、备三人相比,比操不及,比备有余。
孙权骨子里为人忠厚,凡事有主见,一心治国,善待仁人义士,无阴谋诡计害人之心,所以,江东民风淳朴,人民归附。如,备耍无赖,不还荆州,东吴数次交涉,而不是动辄出兵讨伐。孙权至少不似备之娘娘腔、做作、令人生恶(后有赘述)。且有周瑜倾力相助,火烧赤壁使东吴扬眉吐气,操也不得不佩服“生子当如孙仲谋”。正是孙权的敦厚性格,无操般雄野霸心,注定了他只能在江东偏安一隅,无心一统天下。后来东吴衰落,实乃其子孙为争权夺势、自相残杀所致。孙权继承祖业,统领江东一段时间,民富国强,百姓安居乐业,由此来看,孙权亦为一代英雄。
在《三国演义》前十回里让我记忆最深刻的当然是吕布。吕布,字奉先,他本是丁原义子,后拜董卓为父。
在三英战吕布中,把吕布描写的可是威风凛凛,作者颇费笔墨描写吕布外貌:头带三叉束发金冠,体挂西川红锦百花袍,身披兽面吞头连环铠,腰系勒甲玲珑狮蛮带,弓箭随身,手持画戟,坐下嘶风赤兔马。但是把吕布描写的这么完美,也不能掩盖他的人性缺点。“三姓家奴”就是张飞赠他的最好评价了。
吕布是一个骁勇善战的猛将,同时他也是一个见利忘义的人。李肃拿着金银珠宝去游说,吕布就杀死了他的义父丁原,投奔了董卓。
如果从历史的角度看,当时局势动荡,群雄并举,谁不想号令天下呢?但吕布这样寄人篱下又祸害人家的人,是走不远的。吕布总是依附着某个军事集体,但是后来,抢了刘备的徐州,又酣战曹操,惹的事也太多了。所以,吕布这种人是学不得的。
我在三国前十回中最喜欢的荀彧。虽然作者只在第十回中简要的介绍了他的出身和姓名,但不代表他日后不会发挥巨大作用。
我觉得荀彧的才学不亚于诸葛。曹操都曾将荀彧比做张良。用钟繇的话来说:“夫明君师臣,其次友之,以太祖之聪明,每有大事,常先咨之荀君,是则古师友之义也。”曹操一生中的重要抉择,几乎都是荀彧出谋划策。是他劝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是他劝曹操在官渡苦苦支持,是他断定袁绍终会败于曹操。
运筹帷幄。
更重要的一点,也是荀彧最大的特点,那就是可以洞察一切。第十回中写道:“旧事袁绍,今弃绍投操。”要知道,那时的袁本初可是威震八方,而曹操不过是在山东刚刚组建起的一小股势力。荀彧定是知道袁绍无大志,只有妇人之仁,不过是坟中枯骨罢了。
三国第十回中,仅仅提到他弃袁投曹,但暗示的太多太多,剩下的,就等着我们去慢慢发掘了。
“周瑜”和“诸葛亮”,我想大家一定都很熟悉,他们是《三国演义》里的人物,在我的家里,这两个角色是由我和弟弟来扮演。说起来也是,弟弟的心胸狭窄,但是他的诡计也很多,正好付合周瑜的本性;而我,当然没有像弟弟那样心胸狭窄,也比他聪明得多,我就像诸葛亮那样有智有谋,所以我也可以当个女诸葛亮啦!弟弟妒忌我的聪明,正如周瑜妒忌诸葛亮的才能,说诸葛亮是江东的后患。我们之间不论国事,只论一些平常小事。这天下午,我要拿复读机到妈妈办公室去读英语,而弟弟却一把抢过复读机,不肯给我,我知道他一定是又要拿复读机来玩,便想方设法地讨好他,要他把复读机还给我,可是,说得我口水都干了,他还是不肯给我。无可奈何,我只好另想办法。心想:只有拿点零食来换回复读机了,但我很快又想到,在我去拿零食时,他肯定会给复读机做手脚,不是拿去电池,就是拿了录音带。我迅速拿了零食,刚到房门口,便听到轻轻的“啪”的一声。当我走进房间时,他已摆出一副很轻松的样子看着我,好像他刚才什么也没做似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我把零食递给他,他便把复读机还给了我。“货”一到手,当然先要检查”货物”有什么残缺了。经我一检查,原先的预料是对的,录音带被他拿了。这该怎么办?录音带没了,拿去也没有用,这弟弟可真聪明。可惜,他的诡计,已被我识破。现在,就是想法子让他交出来录音带了。用什么办法好呢?正纳闷间,“对了,弟弟最喜欢喝酸奶了,何不跟他定下条件,要他把录音带还给我。”我心里暗暗想着。“我给你酸奶喝,你还我录音带怎样?”“好”。他也太爽快,一经交换条件,他就答应了。但他要我先出去,不许我偷看他的藏宝地。哈,他也挺狡猾的。最后,还用说,当然是我技高一筹,诸葛亮大胜周瑜啦!你看,弟弟像周瑜吗?他就是有这么一点小聪明,你要是不小心,仔细琢磨,是难以洞察他的诡计的。不过,他的点子再多,也是骗不过我这个女诸葛亮的,哼!
刘备可以从一名无名小辈成为三国中的要员,是绝不可能没有原因的`,他虽为一名布衣,但在看到榜文之后也仰天长叹,他心中有着统一乱世的心愿,这不单是壮志,他身为布衣,也知道天下百姓之苦,他是为了人们而立志的。他有着强大的人心聚合力,没有太久便桃园三结义,他听闻青州被围,马上便去营救。得知董卓被困,刘备也带领人马去相救,被董卓白眼之后,张飞想要一杀了之,是他在极力相劝,张飞怒鞭督邮,是他紧忙制止,尽管善行以后留下的不一定只有善报,还有恶报,但却都可以看出刘备的仁心。
刘备的战不是为诸侯般的野心作乱,而是真的为了民众们着想,董卓作乱,刘备听闻忙便去相助,三英战吕布,刘备默许了张飞的破口大骂,一同助战,可见其耿直。
在这乱世之中,大部分人都为了权势相争,血流千里,还有谁真的是为天子民众而战?孙坚便是一味只思得城池与荣富,最终如他所说死于乱箭之下,头破血流死不瞑目。最终站在这片大地上的人,总有几分本领。曹操善用人才,好使诡计,而刘备,是靠自己的行动征得了一席之地与大家的心!
刘备人物形象分析篇六
美狄亚,又译米蒂亚。在希腊神话中,她是科奇斯岛会施法术的公主,也是日神赫利俄斯的后裔。她与来到岛上寻找金羊毛的伊阿宋王子一见钟情。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美狄亚人物形象分析,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美狄亚是一个美丽、智慧、勇敢的女人。
美狄亚多次救丈夫的命,刺死了那一圈圈盘绕着的、昼夜不睡的看守着金羊毛的蟒蛇,替伊阿宋高擎着救命之光,他背叛了自己的父亲,杀死了自己的兄长。她又是极为心思缜密的女人,她请求科瑞翁让自己多住一日,使自己的计划有机可施。在实行计划之前,先为自己寻找到出路:“就算他们死了,可是哪个城邦又肯接待我呢?哪个外邦人肯给我一个安全的地方、一个宁静的家来保护我的身子呢?没有这样的人的。因此我得等一会儿,等到有坚固的城楼出现在我面前,我再用这诡计,这暗害的方法,去毒死他们”。美狄亚为了报复做了一系列的策划,报复成功之后就去了已发誓要保护她的雅典国王的领地。
2、美狄亚是一个报复心极强的人,报复手段残忍、凶暴。
她为复仇做了极好的策划“朋友们,我有许多方法害死他们,却不知先用那一种好。到底是烧毁他们的新屋呢,还是偷偷走进那陈设着新床的房里,用一把锋利的剑刺进他们的胸膛?”最后她用毒药和巫术杀死了公主和国王,为了使伊阿宋更痛苦,居然亲手刺死了自己的两个儿子,她本可以不杀儿子的。她也有过短暂的犹豫,但立刻被复仇心所湮灭:“无论如何,他们非死不可!既然要死,我生了他们,就可以把他们杀死。命运既然这样注定了,便无法逃避。”在整个复仇过程中,美狄亚表现的极为果断,伊阿宋来看望美狄亚,希望通过一种物质的补偿来弥补自己对美狄亚母子的欠缺,美狄亚果断地拒绝:“我用不着你的朋友,也不接受你什么东西,你不必送给我,因为‘一个坏人送的东西全没用处’。”直到最后乘龙车离去,美狄亚都没有一点悔过之心。
3、她有对自己作为女人的无奈,也有坚强。女人冲破不公命运的勇气。
她自己曾说道:“在一切有理智、有灵性的生物当中,我们女人算是最不幸的。首先,我们得用重金争购一个丈夫,他反会变成我们的主人;但是,如果不去购买丈夫,那又是更可悲的事。”她向天神问道:“啊,宙斯,为什么只给一种可靠的标记,让凡人来识别金子的真伪,却不在那肉体上打上烙印,来辨别人类的善恶?”我们可以看出当时女子对丈夫的依赖,可是当她为了丈夫抛弃抛弃所有的时候,丈夫却要去娶别国公主为妻,这引起了美狄亚极强的报复心,“女人总是什么都害怕,走上战场,看见刀兵,总是心惊胆战;可是受了丈夫欺负的时候,就没有别的心比她更毒辣”,于是她对伊阿宋进行了一系列报复。这与当时创作背景有关,反映了“妇女地位”问题。
伊阿宋为了一己之私要娶科任托斯国的的公主为妻,美狄亚是一个牺牲品,但她不甘于无谓的牺牲,她要让背叛自己、夺走自己幸福的人付出代价,她勇敢、果断,但又很残忍。作为女人,我们可以坚强、勇敢,但不能凶残,还有就是智慧,擦亮眼睛去爱一个值得自己去爱的人。
“唉,在一切有理智、有天性的生物当中,我们妇女是最不幸的。少女时,我们便憧憬能遇见称心的夫君,结婚后更能和爱人长相厮守。我们总是把珍贵的爱情看得比性命还重要,从不理会即将降临的灾难和困苦。”在经历了丈夫背叛的锥心疼痛后,美狄亚噙着泪,一字一句说出了这些话。它们如同一个明旨或者一个暗咒,一针见血地昭示出了身为女人最大的悲哀。
情感篇
有些感情,也许注定了只能是花间叶上的一滴露,纵使不去拂拭,也总有一天会淡去散去,化成空中那一缕幽怨。不是不爱,只是无奈。
那日在朋友和他们的朋友的博客间跳来跳去,然后看到一个姐姐说,要把一个人、一段回忆,狠狠摔到地下。
心中大痛。
美狄亚的心碎了。爱之深责之切,她爱了,也恨了。
那日初识伊阿宋,在雕栏画栋的宫廷之中,他必是少年英俊、风度翩然,犹如上天赐下的天神般,照亮她无端寂寞的.皇室人生。
丘比特在云中游戏,爱情是瞬间爆发的火焰,燃烧起两颗空洞冰冷的内心。
美狄亚的天空里已只剩下爱情。爱情,爱情。爱情教她舍了荣华弃了富贵,教她亲手断了送了父兄亲情。从此后,只能天涯浪迹、颠沛流离。从此后,纵是如此,亦无怨无悔。
很要好的一个女友,毕业后各分东西了。后来听朋友说起她的消息,说她交了一个很优秀的男友,再后来又听说时,却是她为了男友的多情而终日以泪洗面。
我曾经劝过她的,然而既曾爱过他,又教她如何忘了他。她说她在爱恨中纠缠,生不如死。
聪明如美狄亚沉醉在幸福的迷梦中,却也忘了,当火焰熄灭时,留下的,只有一地灰烬。
桑之未落,其叶沃若。桑之落矣,其黄而陨。伊阿宋为了年轻貌美的公主,为了平步青云的前途,怎还会记得他当初的海誓山盟。
“爱情总是将凡人戏耍,痴情到最后盼到的却是分离。”
美狄亚,那个邪恶善良美貌无双的女子,她既已背负弑兄叛国的骂名,她又怎还会惧怕那张张居高临下无情无义的面孔。
绝情的王啊,你既为女儿的幸福要驱逐我,你可曾想到我也曾是那深宫内院中娇持矜贵的公主,纵如今流落成苍老衰败的妇人,又怎堪你如此侮辱。
负心的人啊,巨人的危难你忘了,恶龙的争斗你忘了,你只记得我是从蛮荒而来,屈降了你高贵的身份。
而我心爱的儿子们呐,你们是如此热切地望着我,你们有如此天真可爱的面容,却无人怜爱,我又怎忍让你们受与我一般的羞辱。
当美狄亚抱着儿子的尸体乘上龙车时,看着伊阿宋绝望的神情,她笑了。
而笑里,也必是含泪的。
我始终不敢苟同作者对美狄亚最后的描写,他以为美狄亚不再有爱,而只有恨了。而他必定不懂女子,他不懂女子一旦舍身爱了,就再也抽不出身了。爱了的女子可以决绝,却不能绝情。而决绝,也是要先撕裂了自己的心的。
理智篇
正如古往今来的文人学者所言,欧里庇得斯是一个关注妇女低下地位的作者。在他所作的《美狄亚》中,女主人公贵为公主,却也逃脱不了最后被人抛弃的命运。
美狄亚是一个鲜活的现实的女子,同时她又是超脱于现实而存在的。与当时的传统妇女所不同,也许是因为自“蛮荒”而来,美狄亚敢于积极地去追求自己的幸福。她可以为了爱情而背叛国家,为了爱人而奋不顾身,这或许是作者对于女性的一种期望吧。
但这种期望在当时等级森严的社会是行不通的,欧里庇得斯也深知这一点,所以在他的笔下,美狄亚虽然勇敢地去追求爱情,却必须付出为父兄不容,遭世人遗弃的代价。
而最后的被深爱并为之付出一切的伊阿宋抛弃,更是将这种悲剧升华到了一个高潮。妇女哪怕有神赐的魔力,美貌的容颜,显赫的家世,勇敢的性格,却最终也免不了一无所有的悲惨结局。
有些人认为被抛弃是《美狄亚》中最悲剧的悲剧。我却不这么认为。
弑兄是一痛,弑子是一痛,而杀了夺夫的公主、残忍的国王就是快乐吗?不见得。身败名裂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忍受的,尤其是女人。美狄亚的每一步似乎都走在悲惨的泥潭里,越陷越深,直至狠狠地报复了伊阿宋以后才真正达到了悲剧的顶点。
看着曾经的爱人失望直至绝望,怀中是儿子逐渐冰冷的幼小身体,眼前茫茫一片,不知前途在哪里。她怀念父亲,怀念故国,却再也回不去了。从此只能寄居在他人的国度,一个人寂寞地生活,直至死去。她是悲伤的,比任何人都悲伤,她是绝望的,比伊阿宋更绝望。这才是真正的悲剧,哀莫大于心死的写照!
美狄亚,又译米蒂亚。在希腊神话中,她是科奇斯岛会施法术的公主,也是日神赫利俄斯的后裔。她与来到岛上寻找金羊毛的伊阿宋王子一见钟情。
为了帮助伊阿宋取得金羊毛,美狄亚用自己的法术帮助伊阿宋完成了自己父亲定下的不可能任务,条件是伊阿宋要和她结婚。取得金羊毛后,美狄亚和伊阿宋一起踏上返回希腊的旅程。美狄亚的父亲听到她逃走的消息,派她的弟弟前往追回她。美狄亚杀死了自己的弟弟,并将弟弟的尸体切开,分割成碎段,抛在山上各处,让父亲和追赶的差役忙于收尸,以此拖延时间和伊阿宋一行人离开。
伊阿宋回国后,美狄亚用计杀死了篡夺王位的伊阿宋的叔叔,伊阿宋取回王位但也开始忌惮美狄亚的法术和残酷。后来伊阿宋移情别恋,美狄亚由爱生恨,将自己亲生的两名稚子杀害,同时也用下了毒的衣服杀死了伊阿宋的新欢,逃离伊阿宋的身边,伊阿宋也抑郁而亡。
据说美狄亚逃到了雅典,受忒修斯的父亲埃勾斯的保护。忒修斯前来认父时,美狄亚担心他对自己不利,从中阻挠,但被忒修斯识破。美狄亚又被逐出雅典,她逃到故乡科尔喀斯。那时候他父亲埃厄忒斯的王位已被他的弟弟篡夺,美狄亚跟父亲取得了谅解,用魔法帮助父亲重新登上了王位。
刘备人物形象分析篇七
《史记刺客列传》是唯一一篇记录刺客事迹的史书文章,记录了春秋战国时期五个不同的刺客以及他们的刺杀事迹。司马迁也是唯一一位将刺客列入史书的史官,因此,《史记刺客列传》可谓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既然司马迁把这5个刺客同列入一个类传中,除了他们都拥有刺客这个身份以外,他们五个应该还拥有共同的形象特征和精神特征。但他们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必然也会有异于其余四人的个性特征。本文将从五个刺客的形象入手,着重分析他们共同的形象特征以及各自独特的形象特点,并且简要概述在这些形象所表现出来的精神特征和对后世的影响。
(一)有勇有谋,有情有义的共同刺客形象
1、“士为知己者死”的情义
《史记刺客列传》中的五个刺客,他们行刺的最根本的动机都是对“义”的履行,如豫让所说的:“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他们冒着死亡的风险进行刺杀行为,原动力就是“义”。而这里所说的“义”,是一种“基于一定物质待遇和精神待遇的人际关系的准则”。即当对方给予自己一定的物质待遇以及精神上的尊重和能力上的肯定,自己也应报答对方。“义”是刺客个人情感的体现,具体描述为讲义气,有情有义。
五个刺客都是重情义之人。曹沫作为鲁国将领,虽然“与齐战,三败北”,但是鲁庄公“犹复以为将”。曹沫与鲁庄公的关系就是“君臣知遇关系”。
曹沫劫齐桓公,除了为了鲁国国家利益,还出于对鲁庄公知遇之恩的一种回报。同样的,在伍子胥向公子光引荐专诸以后,“光既得专诸,善客待之。”当然,专诸为公子光刺杀王僚,应当是有一部分原因是物质上的回报,但是“善客待之”除却了物质上的回报,还有精神上的尊重。
2、视死如归的勇敢
刺杀是一种高危的行动,常常以生命为代价,除了曹沫,其余四个刺客都牺牲了自己的性命。因此,要成为一个刺客,视死如归的勇气和勇猛高超的武技都是必须的。
除了豫让,其余的四人并没有选择诸如毒杀的方式,而是选择在大庭广众之下进行直接的刺杀,而且选择的武器,不是刀,不是剑,而是匕首;刺杀的动作不是劈,不是砍,而是刺。“唯‘刺’的时候,身体门户大开,全力以赴,‘刺’让刺客们的刺杀举动有了一种一身博人的壮烈情怀。”在最初选择刺杀工具与方式的时候就已经体现了他们的“勇”了。
于荆轲,司马迁着了更多的笔墨在他身上。一段经典的易水送别,营造出了一种悲剧氛围,用于塑造一个义无反顾,视死如归的勇往直前的英雄形象――荆轲。同时,荆轲在太子丹欲先遣秦舞阳之时,叱太子“何太子之遣!往而不返者,竖子也。且提一匕首入不测之强秦。”的话语中,也体现出荆轲之勇猛。在刺杀失败后,荆轲“倚柱而笑”,面对刺杀失败,面对即将来临的死亡,荆轲却是笑,这笑是“勇敢的笑,在笑中承担失败”。这是一种视死如归的勇敢。
3、 先谋而后动
《史记刺客列传》中的五个刺客,不仅勇猛,而且机智有谋略。曹沫趁着诸侯会盟时劫齐桓公,抓准了时机,让齐桓公无法反悔自己许下的承诺;专诸在刺杀王僚之前曾经进行过一段详细的分析,“王僚可杀也!母老子弱,而两弟将兵伐楚,楚绝其后。方今吴外困于楚,而内空无骨鲠之臣,是无如我何。”专诸能根据当下情况条理清晰地分析刺杀行动,可见他并非一介鲁莽武夫,而是有策有谋。豫让两次刺杀,第一次改名姓,第二次“漆身为吏,吞炭为哑”,都是采取了伪装近身的方式进行刺杀活动,可见其机智。与慌张的秦舞阳相比,荆轲为了打消群臣对秦舞阳惊恐的怀疑,“顾笑舞阳”,寥寥数语即打消群臣的疑虑。司马迁寥寥几笔就生动地写出了荆轲的机智。
虽然五个刺客有着共同的形象特点,但是毕竟是五个不同的个体,除了共同点以外,个体间的不同点也是值得关注的。本文选取其中三个突出人物集中论述司马迁塑造这三个人物的形象特点。
1、豫让――执着的刺客
豫让异于另外四个刺客很突出的一点即是他的刺杀行动进行了两次。第一次改名换姓,假装涂厕袭击赵襄子,未果;第二次改头换面,连妻子都不认识,埋伏于桥下偷袭赵襄子,依然失败。在第二次失败后,最后豫让击赵襄子之衣替代刺杀,心愿了结后自杀而亡。豫让执着的其实并非是刺杀赵襄子这件事,他执着的是“义”的声名,“坚持履行‘士人’的职责,对‘士人’身份的执着”。
除此以外,最后豫让击衣而后自杀,是因为豫让明白“为智伯报仇的愿望实际上已经无法实现,还能实现的仅是以此只具有象征意义的行为来实现‘士为知己者死’的理念”。孟子曰: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两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这其中的舍生取义者即是豫让。尽管儒家的“义”与《史记刺客列传》所要表达的“义”有所不同,但是这句话用在豫让身上也是妥当的。
2、聂政――重孝的刺客
司马迁在写这五个刺客的时候,唯独在写聂政事迹的时候提到了他的家人。在严仲子第一次请聂政为己报仇时,聂政以“老母在,政身未敢以许人”为由拒绝了。《礼记》有言:父母存,不许友以死。这正是聂政的为孝准则。尽管他感恩于严仲子虽贵为诸侯之卿相,纾尊降贵到市井乡野求助于己,但是因为对亲情的注重,以及一片孝心,所以“只要母亲还活着,供养母亲就成了高于一切的头等大事”,报恩之事只能等到其姐出嫁,母亲去世并且三年孝期过后才前往助严仲子刺杀侠累。
而在刺杀事成后,聂政“因自皮面决眼,自屠出肠,遂以死”,毁容自杀,死无全尸,为的是不连累自己的姐姐,体现出聂政对家人的爱护。勇猛如他,内心依然存着对家人温柔的爱意。
荆轲――抱负满怀的刺客 荆轲与其他四个刺客相比,最突出的一点不同便是司马迁两次提到荆轲嗜酒好读书。好读书这一点说明荆轲并非只是一介武夫,而是腹中有经纶,心中有抱负的读书人。文中提到“荆卿好读书击剑,以术说卫元君,卫元君不用。”,虽然并没有详细写荆轲到底是以何术说卫元君,也没有解释为何卫元君不用,但是可以看出荆轲内心中其实是有抱负的,只是无法施展罢了。
荆轲流—亡到燕国后,与高渐离相识,此时提到“荆轲嗜酒”,并且两人在酒酣以后还会击筑和歌。“酒对于中国文人来说有着深刻文化含义。酒的意象,反映了人生在醉与醒之间的徘徊状态文人饮酒,得以释放激情,忘却尘俗,尽情抒发心中的豪气,进入虚无缥缈的自我陶醉境界。”荆轲就与后世所有饱读诗书却无法施展抱负,而寄情于酒的文人一般。司马迁寥寥数语,一个无法实现胸中抱负的失意文人形象跃然纸上。荆轲身上的文人气质与身为刺客的勇猛潇洒完美结合,成为流芳百世的刺客荆轲。
除此以外,反抗强暴也是《史传?刺客列传》中非常突出的一个精神价值。虽然刺客这个职业本身就是一个暴—力的代表,“反抗强暴并非一定是刺客的自觉主观意图。但是,从历史的角度来看,他们的行为,特别是曹沫和荆轲的行为在客观上具有了反抗强暴的意义。”11对于曹沫和荆轲而言,国力强盛的齐国与秦国才是强暴的代表。曹沫和荆轲的刺杀行动实际上代表的是当时弱小国家对强大国家兼并侵略的一种抗争方式,因此客观上是具有反抗强暴此精神价值。
《史记刺客列传》对后世带来的影响,除了为文学创作带来素材与故事蓝本,诱发出如骆宾王的《易水送别》、陶渊明的《咏荆轲》和元杂剧《豫让吞炭》等文学作品以外,其中体现的精神价值更是对后代带来深远的影响。“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刺客的存在为中国崇尚柔弱,中庸的文化传统注入了某些‘匕首’的刚性。加入去掉这种刚性,我们对延绵不已的不断重复的中国历史的感觉会变得更加苍白,无力,麻木,绵软了。”《史记刺客列传》所体现侠义与反抗强暴等精神价值,是儒学以外,与儒学相去甚远的一种文化,与儒学互为补充,完整了中华民族的精神风貌。
另一方面,《史记?游侠列传》中记载了汉代轻身重义,重信重明,锄强扶弱的侠客事迹。这些侠客身上体现的精神,实则是继承于春秋战国时期的这些刺客。《史记刺客列传》“有力地影响了汉代的游侠精神。两者合流形成了至今不衰的中国侠义精神。”在这种源远流长至今不衰的侠义精神的影响下,诞生了王维的《少年行》,李白《的侠客行》和明代的《三侠五义》等文学作品。
【参考文献】
[1]司马迁撰,韩兆琦评注《史记》,岳麓书社2012版
[4]胡进才《论中的刺客形象》,《作家杂志》,2017年第9期
刘备人物形象分析篇八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肯定对人物形象都很熟悉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雷雨人物形象分析,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她不是曹禹最钟爱的人物,不具有最雷雨的性格,所能唤起的阅读共鸣也不会是最雷雨的。然而,侍萍的沉默却让我们不敢同样沉默地漠视命运。意义恰好相反,侍萍的人生经历最沉重地敲击着《雷雨》的悲剧丧钟:将最有价值的东西撕碎了给人看。
侍萍作为一个旧时代的下层妇女,她的人生已被分成两部分:一半属于丈夫;一半属于儿女。她希冀在默默无私地为他人奉献中得到对方的关爱与理解,从而确证自己存在的价值。然而侍萍命运的悲剧性却让这汪纯净的生命之泉慢慢干涸,直至枯竭。
周冲和四凤是整出戏中最让人不忍心的受害者,他们俩个同样的单纯、清澈,对甜蜜的爱情那么憧憬,对未来充满了热情,他们明亮的眼睛无法看到掩藏在黑幕下的波涛汹涌,一心只勾勒着幸福的轮廓,当他们的幼稚在残忍的现实面前被得头破血流的那一刹那,老钟就已经鸣起,其实周冲化比四凤更加无辜,雷雨过后,我们不得不扼腕叹息:多么年轻的生命啊。
如果真的要揪出这无奈的悲剧的罪魁祸首不知算是周朴园和鲁侍萍呢,还是已故的周家老太太,少年和丫环偷情似乎自古以来就没有几个落得圆满的下场,这几乎成了一条亘古不变的规律,在等级森严的制度下,这本来就是一类被诅咒的爱情,身份的悬殊,是世人心中永不逾越的鸿沟,周朴园和鲁侍萍终究难逃棒打鸳鸯的结局,人间又多了一例明证。
他代表的工人阶级将是中国无产阶级革命的先锋,他们是雷雨,是闪电,将要摧毁黑暗没落的旧制度,作者的立意也在这里。
周朴园:55岁,某矿业公司的董事长,年轻时曾有一位女仆情人鲁侍萍,在家庭压力下抛弃她另娶。
蘩漪:35岁,周朴园之妻,与周萍私通。
鲁侍萍:47岁,女仆,原姓梅,周朴园的旧情人。三十多年前和周朴园生下周萍,第二年生下鲁大海三天后被周家赶出门,跳河获救,嫁给周家的仆人鲁贵,生下女儿四凤。
周萍:28岁,周朴园和侍萍的长子,周家少爷,与继母蘩漪、同母异父的妹妹四凤私通。
鲁大海:27岁,周朴园和侍萍的次子,随母亲生活,矿业公司的工人,工运领袖。
周冲:17岁,周朴园和蘩漪的独子,学生,喜欢四凤。
鲁四凤:18岁,鲁贵和侍萍的独女,周萍、鲁大海同母异父的妹妹,在周家当女仆时,在不知情下与周萍相恋并怀孕。
鲁贵:48岁,周家仆人,侍萍的丈夫,四凤的.亲生父亲。
1、周萍——他胆小懦弱,像浮萍一般四处游离,最终面对着残忍的现实,他选择了彻底的逃避——结束自己的生命,他只有这样为自己解脱。
2、蘩漪——她敢爱敢恨,努力争取独立与自由,向那个病态的时代挑战。然而她只是涟漪,改变不了“死水”,也不为“死水”所容忍。
她是五四运动以来追求妇女解放,争取独立、自由的新女性代表。她敢爱敢恨,对周家人人都怕的周朴园,也不放在眼里。
3、周朴园——周朴园是剧中的中心人物。他是一位既有资产阶级自由平等思想,又有封建专制思想的新兴资本家形象,出场时55岁。
他的性格特征,主要是通过他与侍萍、蘩漪两位女性形象以及他与鲁大海等人物的关系表现出来的。他是个内心较深沉的人,他有着当时社会中资本家都有的一面:阴险,狡诈,虚伪。由鲁大海对于他的控诉中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到他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择手段,甚至不惜牺牲别人的生命。
4、鲁四凤——她是《雷雨》的女主角, “四凤”,好似一只凤凰,她天真单纯、青春活力,给周萍带来了温暖和希望。她爱的人为她编织了一个温暖美丽的梦,同时又给了她一个永远无法实现的诺言,让她活在幸福的错觉中。
她的纯真,她的天真烂漫,和她美丽的梦想,都在那个雷雨夜,被摔的粉碎。她付出了爱的代价。宿命让他们邂逅,宿命让他们永别。好似凤凰,燃烧是一场轰轰烈烈,终究还是幻灭。
5、周冲——是一个受新思想、新文化影响下成长的青年。他富于幻想、生性浪漫。但他没有韧性,对封建制度的顽固性认识不足。周冲恐怕是《雷雨》中最无辜的角色,他和他的名字一样鲜活,富有生机活力。
6、鲁大海——同样也是一场轰轰烈烈的雷雨,他有思想,有行动,和自己的继父(鲁贵)形成鲜明的对比。他对资产阶级有着大海一样波澜壮阔的恨,像大海一样粗狂直爽,永不妥协。
7、鲁侍萍——虽然处境艰难,但她凭借自身坚强的性格,不屈不挠走过了人生最艰苦的时期,她是一个顽强的女性。侍萍作为一个旧时代的下层妇女,她的人生已被分成两部分:一半属于丈夫;一半属于儿女。她希冀在默默无私地为他人奉献中得到对方的关爱与理解,从而确证自己存在的价值。
8、鲁贵——是资产阶级常见的小人物,他见钱眼开,巴望女儿找一个有钱人的奸恶嘴脸在他的言语中尽显无疑。
刘备人物形象分析篇九
故乡,熟悉而有陌生的名词。
一次次在梦里看见故乡在向我招手,因我那久别的故乡,对于我们,是一棵没有年轮的树,在我们的心中永不老去。
文章里重点刻画了几个人物:“我”、“闰土”、“杨二嫂”。通过他们,让我们目睹了故乡的衰败景象,和农民的贫困生活,更加揭示了深刻的主题。
小说中的我,有作者的影子,但是决不等同于作者。“我漂泊在外,对故乡一直怀着美好的回忆,那回忆中的故乡并不仅仅是一个现实的世界,那更是一个想象中的世界。”我想念和“我”一起小时候的哪个闰土,我对闰土怀着深厚的感情,但当闰土叫出那一声“老爷”的时候,我才明白,我们之间已经形成了一层不可逾越的隔阂,这隔阂是旧社会人与人之间阶级隔膜和等级观念的思想束缚造成的,使我产生了对劳苦人民的同情与怜悯。我便成了一个追求新生活,心怀希望的知识分子。
我所铭记了一个少年,他名叫闰土。儿时的印象如今又浮现在眼前,那是一个活泼刚健、动作干脆利落,说话脱口而出,朴质,有智有勇,热情又纯真的小英雄,小伙伴。当闰土把干青豆拿出时,说:“请,请老爷……我明白,一切都变了,唯有善良纯朴没有变。当他拣起一幅香炉和烛台时,我知道,这时的闰土麻木迟钝,把改变现实的希望寄托在对神灵的祈求祷告上。我们聊了些闲天,却早已经没有了儿时的纯真友谊,昔日的闰土也失去了纯真与温情,变得木讷,麻木,市侩,猥琐……他时生活的重压之下艰难挣扎在贫苦深渊中的广大中国劳动民众的代表。他的生活不仅是他自己的辛酸史,也是当时广大农民的一个缩影。
零星的记忆让我想起了二十年前的那个美丽的女子,“豆腐西施”杨二嫂,她的生活是辛苦的,但这中辛苦也压碎了她们的道德良心,看着她说的“忘了?这真是贵人眼高……我们小户人家用得着,迅哥儿,你阔了,你现在有三房姨太太,出门便是八抬大轿,还说不阔……”杨二嫂的话中,恭维带挖苦,拉下脸皮,讨要东西,而且随意编造,心口胡说,要走的时候,顺便将母亲的一副手套塞在裤腰里,在人眼前偷东西却没有一丝羞耻之心……她变得没有信仰,没有操守,没有真挚的感情,不讲道德,自私狭隘的人,变成了庸俗小市民的典型。
不知是谁打开了记忆的枷锁,那句话轻轻地飘到了耳边:
往事一幕幕,美好的回忆都变成了痛苦的现实,小英雄的形象为“木偶人”所代替,谁的心中能不悲哀呢?但“我”此时的悲哀并不等同于“绝望”,“我”依然相信,我的故乡会有美好的未来,不过,有些渺茫罢了!
“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对啊!有了希望,并矢志不渝地奋斗追求,一定会实现的。“希望”是“无所谓有,也是无所谓无”的,如果人们都朝着希望的路走,那样便会迎来新的生活。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我想,当我们久别故乡时,我们不会再用起这句话,那时,我们感叹的会是“柳暗花明又一村”,那时我们感叹的会是故乡的灿烂与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