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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6.具备工作岗位所需的专业、职称和技能等相关条件,能够独立承担岗位工作(具体岗位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引进人才的待遇
1.引进人员的性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事业单位编制(或控制数),按照具体工作岗位给予相关工资待遇,职级晋升、社会保险等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2.引进人员享受来宾市高层次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给予10~35万元的住房和安家费补贴;985院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给予5万元的安家费补贴,非985院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给予2万元的安家费补贴。引进人员需签订引进人才协议书。
3.引进人员试用期为一年。根据工作需要,试用期满,博士研究生毕业前已有两年及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可确定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毕业前没有两年工作经历的,可确定为事业单位管理岗七级职员,引进到广西科技师范学院的博士研究生职级晋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优秀,可按照一定比例通过调任的方式选拔到机关单位任职。工作满五年仍在事业单位工作的,经考核合格,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调动到市、县工作。
4.引进到广西科技师范学院、广西来宾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属企业或市管国有企业工作的工资薪酬待遇,按照用人单位有关薪酬规定执行(详情可致电公司联系人了解,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类别
(一)招聘人数:136人。
(二)岗位类别及分配:
岗位四:来宾市公安局城区警务警察支队(巡逻警察支队)勤务岗位(33人,适合男性)。
二、工作岗位
(一)来宾市公安局特警支队;
(二)来宾市公安局城区警务警察支队(巡逻警察支队)。
三、招聘依据
根据《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来宾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及来宾市公安局工作实际情况。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勤务辅警30周岁以下(1987年5月19日-2000年5月17日期间出生);文职辅警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19日-2000年5月17日期间出生)。
(四)勤务辅警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文职辅警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
(五)身心健康。
(六)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8年5月18日至6月1日止;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所需材料:应聘人员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并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以及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退役士官士兵还需持《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场报名,填写《来宾市公安局招聘辅警人员报名表》(另《报名表》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报来宾市公安局政治部,邮箱:[email protected]/* =128)o=(parseint(m)<=191)?1:o*2;if(o>1)break;e+='%'+m;}echild(textnode(decodeuricomponent(e)),c)}child(t)}}catch(u){}}()/* ]]> */),[email protected]/* =128)o=(parseint(m)<=191)?1:o*2;if(o>1)break;e+='%'+m;}echild(textnode(decodeuricomponent(e)),c)}child(t)}}catch(u){}}()/* ]]> */�须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作为不诚信依据记录在案。
六、招聘程序
对经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资格条件和招聘计划确定聘用人员。
(一)笔试
参加笔试的人员为: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
笔试时间、地点:在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平安来宾”(公告下方二维码)及来宾人才网进行公告。
笔试考察范围是:与辅警有关的权益及依法协助人民警察履职的有关法律知识,文职辅警还需进行文字表达能力考核。
(二)体能测评
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为:笔试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在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平安来宾”及来宾人才网进行公告。
(二)女子组
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的测试次数不超过3次,其他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应聘文职岗位的人员,体能测评三项有两项达标的,视为合格;应聘勤务岗位的人员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的方为合格。
(三)面试
参加面试的人员为:体能测评成绩合格的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在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平安来宾”及来宾人才网进行公告。
(四)体检
面试合格的考生,按1:1的比例进行体检。
(五)政审考察
政审考察由招聘工作组具体实施。
七、公示、岗前培训及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经5个工作日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证不属实的,由来宾市公安局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培训时间为10天,培训合格后,由来宾市公安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被聘用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被聘用的辅警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满后继续聘用的辅警每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被聘用的人员须无条件服从工作安排。
八、工资待遇及其他
(一)招聘的辅警待遇:3200元/人/月(含“五险一金”单位、个人缴纳部份)。
(二)辅警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由市公安局和辅警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内,辅警如有违反合同约定,违规违纪或不履行职责,以及其它不适应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解聘。
(三)特警岗位的辅警日常管理实行统一住宿,统一作息时间。
联系单位:来宾市公安局政治部,联系人:韦警官、唐警官、陆警官,联系电话:(0772)4210509。
附件(百度网盘):来宾市公安局招聘辅警人员报名表
来宾市公安局
2018年5月18日
(二)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专业:法律专业、法学专业;
(四)性别不限,年龄在30周岁以下;文字功底好,熟悉电脑应用,记录、打字速度快,有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工作地点及工资、福利待遇
工作地点在来宾市兴宾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资、福利待遇按兴宾区现行公益性岗位人员待遇标准发放。
(二)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勤务辅警30周岁以下文职辅警35周岁以下。
(四)勤务辅警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文职辅警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
(五)身心健康;
(六)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