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甘正传读后感左右 阿甘正传读后感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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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观看完一部作品后,一定有不少感悟吧,这时候十分有必须要写一篇读后感了!那么该如何才能够写好一篇读后感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在影片的开头和结尾你都会看到:在广阔的蓝天下,一根轻盈而洁白的羽毛从天而降,缓缓地降落在阿甘的脚下。这其实是影片在暗示:这个世界上,如果有人把生命看得像羽毛般纯洁,平淡而美丽,那么,这个人一定是阿甘。
阿甘天生就注定不是一个出类拔萃的人。但上天又是如此公平,往往,它会令起点不高的人比天生优越感十足的人更早,更深刻地认识到生活的真实。幼年的阿甘腿有残疾,阿甘的母亲不得不为儿子套上一个笨重的铁架子,以辅助行走。放学后,同伴们在路上讥笑他,玩弄他,追赶着扔石头。女同学珍妮喊道:“阿甘,快跑。”阿甘惊慌,拔腿就想跑,跌倒了挣扎着爬起。渐渐地,铁架子不在束缚着他,他奔跑如飞。同伴们追不上他,眼睁睁的束手无策。这是阿甘人生中的第一个奇迹。
跑得快真是好世界。凭着惊人的奔跑速度,阿甘进了橄榄球队,以后又进了大学并最终顺利毕业。不久,他参加了越战。在越南战场上,阿甘的部队中了埋伏,一声撤退令下,阿甘记起珍妮的嘱咐:“打不过,就跑。”阿甘于是转头就跑。他成了唯一幸免的人。看到这里,观众大概都会发笑。阿甘如果不是跑得快,就不可能后来返回去救出负伤的战友;阿甘如果不回去拯救战友,那么阿甘也就不是阿甘了。
阿甘因战功显赫而受到总统接见。这是导演为我们准备的一幕喜剧,但我们却不会为此而觉得夸张,可笑。有的人常感觉生活负担过重,面前困难重重,因此整天垂头丧气,郁郁不欢。阿甘的信念这样的单纯,目标这样的清晰,即便先天不足,前有穷山恶水,他也以平常心视之,并最终一一跨过,这并不是说愚人之福,保持这种态度和意志的人,信念能减轻他许多关于生命的重负,而使他达到生命之巅。
阿甘一生中只有一种爱支撑人生,那就是母爱;阿甘一生只爱一个女孩珍妮,除此他永远心如止水;他可以为了纪念死去的战友布巴,而干起自己并不熟悉的捕虾业(仅仅是由于布巴的一句话)。。。。。。在生命的每一个阶段,阿甘的心中只有一个目标在指引着他,他也只为此而踏实地,不懈地,坚定地奋斗,直到目标的完成,新的目标的出现。没有单纯的抉择就不会没有心灵的杂念;而没有心灵杂念的人,大概才能够在人生中举重苦轻。
阿甘的一生中出现了许多奇迹,但这些奇迹没有、也绝不会引导你去羡慕他,你只会欣赏和阿甘一起的那些岁月、生命和历史,体味个中的苦甜,以期“跨越缺陷,完美人生”。
阿甘是一个弱智的,头脑简单的,想问题单纯的,目标单一,行动始终如一的傻瓜……结果,他成功了!为什么?
老子说:“少则得,多则惑。”所以单纯的人容易成功。
当一群孩子要欺负阿甘的时候,他的女伴告诉他,快跑!脚跛的他单纯地听从了,没命地跑,快得超过了正常的男孩;球场上,教练告诉他:“什么都别想,抢着球就跑!”他又单纯地听从了,结果他跑来了大学毕业证,跑成“球星”;他上越南打仗,他的上级告诉他:“遇见危险就跑!”他再次单纯地听从了,结果不但平安归来,还跑成了“国家英雄”;阿甘善于把所有的问题都简单化,简单单纯到了只剩下直奔成功。
再聪明的人都无法完全认清世间万象,运转再快的头脑,也跟不上世界万物的变化。所以老子要求我们“以静制动”,“以不变应万变”,“大智若愚”……这样才能掌握世间万物,掌握我们自己。
老子认为:“江海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江海之所以能成为一切小河流的领袖,是因为他善于处在一切溪流的下游。老子还说:“知其雄,守其雌。”——知道别人的雄强,自己安于雌弱,这才是最强的强者。老子又说:“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正因为你不争,所以天下才没有人能和你争,这才是争的最高境界,才是“大争”。
阿甘就明白这个道理:他上越南战场,从来没有说要争取当一个英雄,结果他成了英雄,还受到总统的特别接见。而阿甘的上级,出身于军人世家的上尉,从一开始就争取当一个战争英雄,为家族争光,结果失去了双腿,被自己看不起的傻瓜阿甘救了一命。
“不争”,并不是意味你根本不行动,而是要你不动声色,不显山露水,不作无谓斗争。无谓的争斗,只会消耗你的能量。逞强的行为,等于为自己树立了强敌。盲目出动,只会让自己失去方向,迷失自己。
看过《阿甘正传》后,我想我应该安静地坐下来写下自己想说的。尽管我想千篇一律的写阿甘如何如何傻却又执着,如何重情义,如何痴情,但是站在一个女生的角度,我还是决定写他爱了一生的女人,一个幸福的女人——珍妮。
珍妮最初应该也是善良的。在所有人都歧视这个靠支撑架才能走路的阿甘,不愿意给他座位的时候,他站在车里孤独无助的时候,她对阿甘说:“坐这里吧。”也许是因为她家境的贫穷和暴力使她也没有什么朋友的原因,也许只是同情的原因,让她去帮助阿甘,自此成为了一生的朋友,最后甚至是她的爱人,这些珍妮当然还都不知道。也是她,“跑!阿甘!跑!”让阿甘摆脱了吱吱呀呀的脚撑,同时也无数次免于了同学的欺辱。这也许也奠定了阿甘成功的一生。这时我想起外婆唠唠叨叨的话语:“不正常的孩子要离他远一点,不要招惹麻烦上身。”
珍妮也只是为了梦想努力,方式不对的侥幸者。一开始我是讨厌她的,他怎么能自甘堕落,一次又一次抛弃那么爱她、信任她的阿甘,我恨她恨的咬牙切齿,也许是我太过敏感和夸张,我愤恨地关了电脑,让我可以继续恨她,三天的情绪像渐变色一样,终于平静下来我又打开电脑继续看下去,渐渐发现,其实是她也只是个普普通通为着自己努力方式不对而导致堕落的人。
珍妮现在我确定,她是爱着阿甘的。我之前一直不明白她为什么一次次抛弃阿甘后又回来,也许真像之前她自己所想的,只是密不可分的朋友,两个永远不同世界却仍可以在一起的朋友?当然不是,就像现在网络说的,男女之间没有真正的蓝颜红颜,所谓的蓝颜红颜,一定有一方是深深爱着对方却永远迈不出那一脚跨到对方的界限,而另一方则呆呆的以好朋友的情感认为对方就是蓝颜或者红颜一样,等到两个人都迈开了跨越界限的步子,那就是最幸福的情侣,就像阿甘和珍妮一样。
珍妮在吸毒绝望的,想跳楼的一瞬间,我肯定,我真的肯定她想的是阿甘,是傻傻的爱着她,信任她一定会回来的阿甘,于是她就回来了,又跟阿甘在一起,度过了缠绵悱恻的一整晚,但第二天的离开让我以为他永远不会回来,结果她寄了封信给阿甘让他去找他。女人心,海底针,我现在懂了。她是抱着什么心态笑着脸迎接来找她的阿甘呢?我永远都不懂。外婆还说:“女人要多长个心眼。”长多了心眼,心不就破了么。
我最终最终的确定,珍妮是幸福的,因为有永远爱她的阿甘,有万花筒一样的人生经历,尽管大部分都是不堪回首的,有着幸福安详的最后人生,艾滋病也挡不住的幸福。这些就够了。珍妮幸福之前承受的的会比现代任何一个女人都多,所以在最后对幸福的珍惜也是死命的,死命的去珍惜的。珍妮,做梦都是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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