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农信社改革工作汇报材料(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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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信社改革工作汇报材料篇一
目前农村信用社是我国金融业整体中的薄弱环节,表现为大而不强,而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则是薄弱环节中的最脆弱点,其潜在着很大的支付风险和信贷资产风险。因此如何针对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现状,谋求出路和发展,对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确保地区金融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我根据一年来工作的实践和了解,试图就大通信用社当前面临的形势、问题和困难及解决办法作粗浅的探讨,以起抛砖引玉作用。
问题:
一、基础薄弱,经济活动单一,目前据我所知,大通县农民收入主要靠小麦,油菜,且一年只有一次收割
二、基础设施落后,结算渠道单一,汇路不畅通。
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办公条件简陋,营业场所狭窄,基础设施落后,服务手段单一,仅限于传统的存、贷业务,电子化建设滞后,金融创新困难重重,而且结算渠道单一,异地结算仅靠农信银汇款方式进行,其他方式的汇路不畅通,在途资金时间长、环节多、速度慢、资金运转效率低,造成农村资金倒流进城。低成本存款流失以及客户存款搬家现象。与其他金融机构相比,农村信用社处于劣势,市场占有率低。
二、人员学历普遍偏低,基础知识不够,队伍不够稳定。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的人员大多数来自当地,而且大部分是照顾性质吸收的,世袭现象严重,家属子女偏多,文化水平低,整体素质差,内部管理淡薄。同时,由于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的业务发展缓慢,经济效益差,职工待遇较低原因,导致队伍不够稳定。
发展:
(一)正视问题,牢固树立防范和化解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金融风险的意识。
(二)减员增效,加快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用工制度的改革步伐。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的业务量小,成本费用率高,经营效益低,严重制约着信用社的生存和发展。因此要求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根据本地经济发展实际和自身经营状况,客观确定业务经营与发展所需员工数量,对员工进行全面考试、考核,通过优化组合、竞争上岗,改善员工队伍结构,减员增效。推行持证上岗制度,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和岗位职务聘任制,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综合竞争力。这是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求生存、求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走出困境的关键一步。
(三)优化网点结构,激活经营活力。要从过去按行政区域设置分支机构,转变为按中心乡镇和经济流向,将邻近的业务规模小、效益差的信用社,以撤并降格等方式,进行优化重组,彻底改变目前“一镇一社”和“一社多点”的格局。对偏僻、业务量小的网点撤并后形成的服务空白,可根据实际,以流动信用社形式定时、定点服务,以方便农户,取信于民。实践证明,对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兼并经营有利于增强信用社抗风险能力,减少管理环节,避免行政干预,在发展中逐步解决存在问题。
(四)狠抓清贷,争取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清收贷款本息,盘活资金存量,不仅是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减少亏损,实现扭亏为盈的关键,而且是农村信用社恢复元气,转人正常运转和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因此,必须下大力气做好清贷工作。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应如实地向当地政府汇报经营情况和间题,取得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关注和支持,并将当地政府及其下属企业向农村信用社的贷款情况向当地政府详细汇报,要求当地政府及其下属企业积极归还贷款本息,以此带动清收贷款工作的开展。同时要求以政府的名义动员和约束贷款企业和个人,按照《商业银行法》和《贷款通则》的规定,履约还款,打开收贷工作的新局面,盘活农村信用社的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五)区别对待,给予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优惠政策。对于目前已经陷人经营困境的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来说,仅靠现有的政策和内部治理是无法走出困境的。因此,建议政农和有关部门实行区别对待,给予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如下几个方面的优惠政策:一是提高呆帐、坏帐准备金提取比例;二是扩大存贷款利差,主要是扩大贷款利率的上浮幅度;三是降低营业税率和所得税率;四是对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不良贷款,通过了发行国债等办法补充资本金,优先分期分批核销已经损失的贷款;五是划转资金,妥善解决行社“脱钩”遗留资金间题,上级人行应积极支持、帮助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与农行理顺脱钩资金遗留问题,减转历史包袱,使其焕发活力。六是通过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充实资本率,并置换部份不良贷款和历年挂帐亏损,减少历史包袱。此外,当地联社也应采取优惠措施,降低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上存资金的比例,降低拆借资金利率;降低运钞费等管理费的上缴标准。通过采取上述各方面的优惠政策和措施,完善金融补偿机制,提高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促进其稳健运行。
(六)稳定队伍,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的外部经济环境较差,内部经济效益较低,职工福利水平较低,造成职工队伍不稳定,然而,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存在的问题较大,不仅需要一支稳定的队伍,而且需要一批素质较高的优秀人才,这就形成了一对矛盾,解决这一矛盾的关键在于:一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大扶贫力度,增加贫困地区的资金投放,改善贫困地区的经济环境,因地制宜,积极发展经济,从而增加当地农村信用社的信贷资金来源。三是妥善解决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职工的工资待遇、生活福利间题。通过采取各方面的保障措施,稳定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的职工队伍。同时,要加强员工的素质教育,包括文化知识、金融法律、法规、金融理论、金融业务等教育,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使从业人员增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和开拓创新意识,促进贫困山区农村信用社走出困境。
(三)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手段和方式,不断改善农民生活条件。促进新农村建设,农信社要通过创新服务,从消费、医疗、社会保险、环保、卫生等各个方面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帮助农民提高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1、积极开办消费类业务,拓展农村消费市场。一是开发住房、汽车等大宗物品按揭消费类贷款业务,帮助农民解决买房难、购车难等问题;二是开发助学类贷款业务,支持农村贫困学生就学,试办农民就业培训贷款,增强农民在劳务市场就业能力;三是积极开办信用卡发行业务,为农村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消费信贷支持;四是在社区建立金融超市,公开提供各种个人消费金融服务产品供客户选择,引导农村居民消费。
2、开办各类中间业务,扩大金融服务范围。一是与医疗、保险及政府相关部门合作,积极开办财险、寿险、农村医疗保险等各类保险及社会养老统筹业务的代理,促进农村社会保障系统建设;二是开办代收水电费、通讯费、学杂费、代发食粮直补资金、民政补助款、代理个人理财等业务,进一步提升农信社社会服务功能;三是开展农村信息咨询、个人理财、资产评估等其他中间业务,为农民生产生活提供各种便捷的金融服务。
3、与政府部门合作,为农村公益事业提供配套金融支持。主要是通过以收费权作抵押或寻求财政补贴的方式,加大对公共卫生医疗机构、环保设施等农村公益事业投入,改变农村脏、乱、差等现象,树立环境优美、村容整洁的新农村形象。
农信社改革工作汇报材料篇二
农信社改革:问题和选择
2011年是我国农村信用社成立60周年,甲子华诞之际更是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强基固本、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众所周知,农村信用社是我国农村中小银行体系的主体,具有举足轻重的市场地位。多年以来,受经营机制不健全、机构功能不完善、基础建设不配套、政策扶持不到位等因素的制约,农村金融服务尚不能很好地满足"三农"发展要求,农村信用社也迫切需要改革转型。因此,如何进一步推进农信社改革,促进农村中小银行体系稳健发展,一直为各方所关注。
当前农信社"生存"现状分析
截至2011年10月底,我国农信社金融资产总额接近7.3万亿元,约占整个农村金融总量的58%;贷款超过3.7万亿元,网点遍布城乡,对农村经济发展特别是农民信贷支持起着绝对主力的作用。但是,随着我国城镇化和金融业的快速发展,农信社正面临着"行业全面竞争"和"自身改革待续"的双重压力。
农信社已身处全方位的行业竞争之中
在传统农业地区的绝对优势地位受到冲击。一是村镇银行依托灵活的机制和差别化的经营模式,对农信社人才和目标客户构成双重冲击。村镇银行虽然规模小,但是其市场化、商业化、可持续的目标明确,是真正"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市场主体。作为县域金融市场的新进入者,村镇银行业务和客户对象与农信社几乎重合,通过吸纳本地优秀人才,挖掘农信社的部分优质客户,势必造成农信社人才和客户的双流失,长期影响不可低估。二是邮储银行打破"只存不贷"的旧有约束,在传统农贷和金融服务方面与农信社展开正面竞争。邮储银行凭借其强大的资金实力,采取设立"惠农服务站"等营销模式,大力拓展农村信贷市场。同时,邮储银行依托遍布城乡的营业网点,已形成全国联网的综合业务网络、电子汇兑系统和银联"绿卡"体系,更加方便快捷。三是农业银行[2.66 0.38%]携资金与技术优势强势"回归",对农信社传统农户与高附加值农业产业形成较大挤压。2006年以来,农行确定"两翼齐飞"战略,将工作重点定位于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给农村金融市场带来大量支农资金,同时也对农信社的市场优势带来冲击。
在城镇地区面临中小企业客户流失和市场萎缩。2011年初以来,在国家和监管部门的政策引导下,广大商业银行,特别是地方中小法人机构将"新增长点"瞄准在县域中小企业信贷市场上,纷纷以各种形式进驻和参与竞争。在营销策略上,广大商业银行立足提升小企业金融服务,不断推出新颖的金融产品和针对中小企业的个性化的服务模式,以其灵活的经营策略、完善的金融服务获得了中小企业客户的青睐。相比之下,农信社营销意识和手段落后,依然存在"坐门等客"的思想,使农信社原有的黄金客户倒向其他商业银行。
在城区的扩张势头和市场认同难以维系。2002年以来,随着大型银行贷款权限纷纷上收,许多城市城区快速发展的中小企业群体面临资金紧张的困境,部分地方农信社及时补位,取得了一定的市场份额,获得了中小企业的高度认同。然而,随着大型银行、城商行等商业银行纷纷"返乡",以其超前的理念、雄厚的资金和灵活的服务,吸引多数优质中小企业加入,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农信社在城市中的扩张势头。
农信社深化改革还未到位
目前我国农信社改革已进入"深水区",但因多种因素影响,合力推进改革发展的"一盘棋"尚未形成。其中最为主要的还是"人"的问题:部分省联社思想不够解放,存在本位主义和地方保护主义倾向;部分高管人员对成绩和进步估价过高,改革发展的决心、动力与形势发展的需要存在较大差距。由此导致许多农信社存在突出问题,其中最为重要还是以下三个方面:
公司治理结构不够完善。一是产权界定模糊、主体虚置。农信社实行的合作制度一直未对出资人的产权及相关的权责分配问题做出明确规定,出资人只拥有名义上的管理权利。同时由于其自身水平局限及管理层的无意识作用等因素影响,导致出资人缺位于农信社的监督管理,造成产权主体虚置,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二是管理体制缺乏有效制衡。农信社内部管理的行政化色彩较重,即使是某些农信社已改制成农村股份制银行,其高管的任命在很大程度上仍受到上级联社的影响。强势的行政化管理极大影响了监督治理结构,导致权力制衡机制的功能丧失、加大管理层道德风险。同时,省联社、地市级省联社派出机构、县联社的三级行政管理模式拉长了管理链条,削弱了农信社经营的效率和灵活性。
市场定位出现偏差。一是客户选择趋同。相比农业产业及中小客户群体,农信社更偏好将资金投入国家垄断性企业、大型企业集团和政府相关部门等优质客户,严重偏离其服务目标。二是竞争地域趋同。越来越多的农信社将经营重点由原来的农村转向大、中型城市等较为陌生的市场,与其他商业银行展开竞争,增加经营成本。三是产品设计趋同。农信社的金融产品形式简单、缺乏特色,仍停留在存贷款、结算等基础业务上,具有很强的被替代性,市场竞争能力较弱。四是信贷流程趋同。农信社普遍仿照商业银行在贷前以财务报表和资产指标等"硬信息"来评定中小企业的信用,并在流程中引入了包括省联社、县联社和乡级农信社三级的贷款权限审批制度,大大延长了贷款审批时间,削弱了贷款时效性,提高了中小企业的信贷门槛。
风险管理水平低下。一是管理层风险意识薄弱。部分管理人员存在严重的"重业务、轻管理"旧式思维,对风险管理认识不够,缺乏应对防范风险隐患的措施。二是内控机制不完善。表现在规章制度的建立缺乏系统性,且没有随着业务发展和新管理方式的推广及时修改完善规章制度。三是缺乏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农信社的风险管理缺乏一个独立有效的结构设置--监事会。由于其运作缺乏独立性,使得管理层的决策风险游离于风险管理之外。四是缺乏正
向激励机制。由于历史原因和用工制度等因素的制约,农信社长期缺乏有效的正向激励机制,造成了农信社员工整体积极性不高,无法适应现代风险管理的需要。
既已确立的农信社改革方向亟待深入
近年来,为解决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老少边穷"地区金融服务不足、金融竞争不充分等问题,监管部门通过"增量、存量"两手抓的方式,大力推动农村金融改革。一方面,通过培育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扎实推进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大力推广小额信贷业务、积极引导金融服务创新等措施,在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均等化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另一方面,抓住当前有利时机,借鉴近年来银行业金融体系的成功改革,特别是城商行和城信社改革的成功经验,加快推进并真正做好农信社这个最大农村金融主体的"存量改革"。
我国农信社股权改造工作近年也在逐步推进,农村银行类机构组建步伐不断加快,改革扶持政策有效落实,经营机制转换在部分省份和部分机构取得明显进展,推进新一轮改革发展的条件基本具备。下一步农信社改革就是要继续按照既定方向,大力推进产权改革、组织形式变革和经营机制的转换,加快建立现代农村金融企业制度。
按照我国农信社的具体情况,有关监管部门已制定了"改进+改造+改制"的"三年三步并走"总体思路,科学推进,梯次发展。所谓改进,就是以监管指标全面达标为任务,加快风险处置进程,通过"年度利润弥补、争取地方政府给予支持、固定资产净值盘盈"等办法,促进风险抵补能力全面达标。所谓改造,就是以实施股份制改造为任务,推动股权结构优化和组织形式变革。所谓改制,就是以组建农商行为任务,促进经营机制转换。要求一定评级的县级联社未来一定时间内逐步完成组建农商行工作,通过产权制度改革,促进管理机制和经营机制的全面转换,推动农信社向现代金融企业发展。
在地方上,各地监管部门大致形成了以"提高质量,分类监管,一社一策,科学发展"的总体原则及"以化解不良资产风险为突破口,以股份制改革为方向,以组建农商行、提升三农服务水平为目标"的改革基本思路,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切实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改革的动力、活力与合力。
在上述改革原则和思路的指导下,当前监管部门正在集中精力推动股权改造和农村商业银行组建,加快经营机制转换,显著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坚决纠正发展转型落后于组织形式改革的问题。其工作着力点在于:
坚持做实县域。这既是中央的明确要求,又符合中国实际。坚持维护县(市)级法人机构稳定的总体要求不动摇,切实把改革发展重点放到县域法人机构上,从机构和业务两个层面做实县域。协调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有效资源,加快推进县域机构改革进程,支持城区机构整合,全面完成县(市)统一法人,严格把控地(市)统一法人。对于体制外机构,协调制订方案,尽快妥善处置。同时,督促引导县域法人机构增强服务功能,对农村金融市场进行精耕细作,综合推进面向"三农"产品、客户和渠道建设,打造精品特色化银行和百年老店。
深入推进改革。从2010年开始,监管部门就采取多项措施,逐步取消资格股,优化股权结构,为打造成为现代金融企业奠定良好的产权基础。当前的关键就是结合实际、狠抓落实。
对于尚未实施股份制改造的机构,应加快资格股转化。资格股转化为投资股,难点在于违规虚假入股的清理和分散弱势社员利益的保护。对于违规虚假入股的情况,包括存款化股金、贷款化股金等等,在确保机构稳定的前提下,适时坚决清理规范。
对于已完成股份制改造的,要着力优化股权结构。应注意引进优质股东和异地股东,促进解决股东行业集中、股东实力不强、股权分散的问题;严格按照商业银行公司治理要求,规范打造有效治理基础;操作上注意合法化、规范化和股东资质的严格把关,特别是对于控股股东或相对控股股东进行资质审查和持续监管。在法人机构实施股权改造后,对于能够达到农商行准入标准的,加快启动组建程序,成熟一家组建一家。地方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机构组建过程中经营机制建设的专业化辅导,确保新机构开业就有新机制。
从未来更长远的发展上看,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改革应进一步借鉴国外社区银行发展的经验,建立投资主体多元化、产权结构股份化、实现形式多样化、服务"三农"、产权清晰、治理健全的小型农村社区银行。
在改革背景下提高综合竞争力的应对策略
改革没有回头路,广大农信社统一认识是改革成功的必要前提。当前,在监管部门大力推进改革的同时,我国社会各方面都应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支持,加快完善有关法律法规体系,积极倡导创新发展思路,特别是各级地方政府需要破除思维桎梏,全力支持改革。省联社在推进自身改革的同时,应在充分尊重和发挥县级联社的独立法人地位的基础上,做好县级联社无法做好的各项服务工作,履行相应的协调职能、做好相应的审计稽核工作。在全面改革的背景下,无论是已改制的还是未改制的农信社都应制订发展战略,明确改革方案,着力提升综合竞争力。
一是立足县域市场,坚持服务"三农"的市场定位。应该说,农信社作为支农服务的主力军,长期以来在服务"三农"发展的同时,也积淀了丰富的支农经验,积累了与农户、农村经济组织和涉农企业的感情基础。为此,农信社应坚持发挥自身特点,利用长期形成的网点优势和支农体系,进一步扩大支农贷款的覆盖面和支持力度,巩固农业乡镇、城郊地区传统的小额农贷市场,并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趋势,积极支持新兴的设施农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和具有高附加值的特色种养植农业。在此基础上,积极拓展城区和市区涉农中小企业客户群,逐步推进符合县域特点的其他小企业贷款,有重点、有选择的满足县域各类经济主体发展的实际需求,实现政策性支农与商业化经营的有机结合。
二是创新产品种类,最大限度契合"三农"的实际需求。农信社应结合自身实际和区域经济特点,不断改造和创新信贷产品,彻底改变以往金融产品不多、"三农"信贷需求得不到满
足的局面,以实现信贷服务的多元化、多层次、多辐射和全方位。有条件的农信社应继续加大自主银行卡的宣传和推广力度,推动信用贷款在农户中的广泛应用;继续探索海域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权抵押模式,解决农村种养大户抵押物不足的瓶颈问题;继续与地方政府有关单位和组织联手,推广"青年创业"贷款、"光彩事业"贷款、"巾帼英雄"贷款等不同形式,满足不同层次人员的信贷需求。
三是缩短业务流程,恢复地方法人机构的效率优势。省级联社应在风险控制的前提下,科学测算、合理安排,进一步探索符合基层单位实际的差别化授权。同时,省级联社应重点研究贷款评级授信管理模式,在年度评级的基础上,通过授信总量的控制,最大限度将贷款权限下放,减少逐级审批造成的管理链条加大和管理成本的增加,转而侧重于指导和监督评级,以及注重加大检查监督力度。
四是提高服务水平,打造具有农信特色的品牌形象。农信社应更加注重贴近农户、农村经济组织和中小企业,主动了解它们的实际需求,创新产品、改善服务、加大支持力度,以稳固这一传统客户群,并发展和带动目标客户群,利用不断完善的硬件结算渠道和遍布城乡的营业网点,为客户提供便捷、快速、周到的金融服务,才能使得信合品牌长期立于不败之地。
五是培养后备人才,全面提高农信社综合竞争实力。农信社应进一步加强人员特别是高素质人才的引进力度,进一步改变人员年龄和知识结构,适应当前快速发展的经济金融形势需要。同时,在现有条件下,采取集中培训、外部培训、岗位轮换学习等方式,积极开展对员工专业技能的培训,通过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全体人员综合素质的不断提升,促进农信社综合竞争实力不断增强。
农信社改革工作汇报材料篇三
人行调研座谈会汇报材料
荆州市农信联社
一、今年信贷投放情况
截止6月26日止,全市农信社各项存款余额215亿元,比年初净增38亿元,同比多增48亿元,增幅21.59%;各项贷款余额130.22亿元,比年初净增28.34亿元,同比多增29.8亿元,增幅27.82%。今年以来,共发放中小企业贷款37.69亿元,比年初净增7.99亿元,同比多增5.61亿元。
二、本地信贷需求情况
目前,我市的信贷需求比较旺盛,主要表现为:一是农村种养大户的信贷需求旺盛。目前,农户维持简单再生产所需的化肥、农药、种子等生产资料基本上可以通过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解决。但是,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资金需求呈现多元化趋势,逐渐向较高层次转变,农村个体私营企业、农村种养大户、产业化龙头企业、农用机具购臵等资金需求突出。二是中小企业信贷需求旺盛。目前,中小企业占我国企业总数99%以上,创造了我国60%以上的gdp。许多中小企业充分发挥其经营方式灵活、组织成本低廉、转移进退便捷等优势,不断发展壮大,需要大量的资金,这是中小企业信贷需求旺盛的根本原因。三是部分行业的信贷需求旺盛。比较典型的房地产行业,虽然受到国家政策的不断打压,但需求仍然旺盛。目前,反映资金紧张的经济主体主要包括:一是房地产企业,主要是许多房地产企业的自有资金较少,受到国家信贷政策的控制,资金压力大;二是中小企业,主要是随着货币政策的不断紧缩,银行信贷规模受限,在客户选择上标准提升,一些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经营管理能力不强、产品 1
技术含量低、企业抗风险能力弱的中小企业贷款难度加大,导致资金紧张。
三、信贷资源分配情况
省联社对我市农信社的信贷资源分配上,主要考虑以下因素:一是我市的经济总量和经济增长速度;二是历年的信贷投放规模;三是监管部门对全省农信社的信贷规模控制情况。省联社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对我市农信社下达了今年末贷款净增31.5亿元的经营计划。在稳定货币政策下,全市农信社在信贷审批条件方面作了灵活调整:一是优先满足“三农”信贷需求,对“三农”企业贷款的审批条件不变;二是对国家鼓励和扶持的行业,加大对客户的筛选和甄别力度,择优进行支持;三是对国家控制的行业,如平台公司贷款、房地产贷款、“两高一剩”企业贷款,进一步严格了审批条件。
四、应对贷款额度限制的措施
为应对贷款额度限制,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调整信贷业务结构。主要是努力降低票据转贴现、市域外企业背书的银行承兑汇票的占比,加大对本地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二是调整客户结构。将有限的贷款额度主要用于支持“三农”客户和优质中小企业客户,加大对劣质客户的淘汰和退出力度;三是调整担保结构。降低信用贷款、保证贷款的占比,努力提高抵、质押贷款的占比。贷款额度限制对我社贷款模式有一定影响,主要是许多联社由原来的月末、季末冲规模转变了月末、季末压规模。
五、贷款利率定价情况
今年初,省联社印发了《授信客户综合贡献度管理办法》,要求根据借款人的偿债能力、担保条件、资金归社情况、在农信社的中间业务量等综合确定贷款利率。今年以来,我们一直按照该制度执行。对偿债能力强、担保条件好、资金归社率高、在农信社中间业务量大的客户,利率一般上浮10%至30%;不符合以上条件的,一般上浮30%至50%。我们基本上没有利率下浮的情况。
六、贷款满足率情况
经调查,与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相比,企业贷款满足率明显下降。主要原因是,在目前稳健货币政策下,存款准备金率不断上调,银行信贷规模严重受限,许多银行严格了客户准入条件,把有限的信贷资金用于支持优质客户,许多中小企业无法取得贷款。但是,农村经济组织、农户贷款的满足率变化不大。主要原因是国家对“三农”贷款给予了特殊照顾。温家宝总理在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引导金融机构增加涉农信贷投放,确保涉农贷款增量占比不低于上年。为此,省联社2011年信贷工作意见中确定了“两个不低于”的目标,即:涉农贷款增量占比不低于上年,涉农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今年以来,我市农信社对农村经济组织、农户贷款的信贷支持力度没有减弱。
七、政府部门和客户对中小企业和涉农贷款增长较快感受不明显的原因
当前全省金融机构中小企业、涉农贷款增长较快、占比提高,但政府部门、中小企业、农村经济组织、农户感受不明显。我们认为,其主要原因:一是贷款增长速度与客户的信贷需求缺口仍然很大。虽然中小企业、涉农贷款增长较快、占比提高,但在目前紧缩货币政策下,客户的信贷需求更加旺盛,需求量更大。两者相比,缺口仍然很大,客户的信贷需求率仍然不高;二是媒体宣传所致。目前,电视、网站、报纸等媒体大量报道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尤其是长三角地区,大量企业因融资难形成停工、半停工局面。这些信息对政府部门和客户的感受造成较大影响。
八、存贷比情况
截止2011年6月26日,我市农信社存款余额215亿元,贷款余额130.22亿元,存贷比60.56%。存贷比较低,其原因:一是客户资源有限。农信社的主要客户群体是农户、农村经济组织和中小企业。这些客户普遍具有资产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担保条件差、经营信息不透明的特点,虽然客户群体大,但符合贷款条件的不多。二是信贷营销力度不够。部分农信社受大型商业银行“贷大贷长贷集中”的影响,市场定位出现偏差和错觉,形成了小额客户不愿做,大额客户不会做,优质客户做不来的困难局面。
九、与融资性担保公司合作情况
截止2011年6月26日,我市农信社共与9家融资性担保公司开展了业务合作,累计发放担保公司担保贷款2513笔,金额17.8亿元;目前存量贷款531笔,金额5.31亿元。
十、稳健货币政策对把握好经济增长、通货膨胀与结构调整的关系的影响
稳健货币政策将对湖北经济发展的速度产生负面影响,但它又是控制通货膨胀的最有效措施。稳健货币政策下,通过信贷资源的合理配臵,有利于促进国家产业结构的调整。三者利弊交织,我们只有因地制宜,差别施策,灵活应对,才能把握好相互之间的关系。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六日
农信社改革工作汇报材料篇四
江苏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江苏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是全国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单位,是在全省农村信用社以县(市)为单位统一法人的基础上,由1家市联社和72家县(市)联社共同入股,经江苏省政府同意并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而设立的省级地方性金融机构,于2001年9月19日正式开业。
几年来,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江苏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省联社按照“三个代表”要求,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服务“三农”宗旨,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网点遍布城乡的优势,指导县(市)联社加大支农力度,全面推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户担保贷款等业务,为农民致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现代化建设提供了积极的信贷支持;通过推动所有符合条件的县(市)联社进行增资扩股工作,进一步构造农村信用社投资主体,落实了风险责任;通过推动法人治理结构运作模式,提高了自我约束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通过不断深化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目前已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31家,占全省法人机构的43%。在电子化建设方面,已初步建立起全省农村信用社电子化服务体系,增强了农村信用社的竞争力。全省农村信用社运行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经营活力不断增强,业务发展迅速,截至2008年12月, 存款总额已突破4785亿元,贷款总额已突破3446亿元,在全省金融机构中仅次于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三分之二县(市)联社的存贷款规模已位居当地金融机构之首。
在新的发展时期,省联社行业管理与服务工作将继续以服务农户为基础,以支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为导向,以支持县乡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为目标,立足“三农”,服务县乡,把农村信用社建设成为适应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农村金融主力军,为全省农村信用社改革与发展服务。
名师指导:备考2008年h省农村信用社系统面试
h省农村信用社公开招录基层员工笔试已于2008年3月22日上午9:00-11:30如期顺利举行,笔试满分为150分。本次共计划招录员工2950人,而实际共有43787人参加了笔试,录取比例高达15:1.《 h省农村信用社公开招录基层员工公告》载明:省联社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按所报考县级联社拟招聘人数1: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是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业务知识水平及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综合上述信息,我们不难看出,能在如此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进入面试环节,实属不易,乃佼佼者也;但是,这只是迈出了关键的第一步,面试若不过关,笔试状元也枉然!京佳公务员考试培训学院扬眉老师特提醒通过笔试的广大考生要充分认识面试的重要性,和笔试的重视程度相比,应有过之而无不及。在此,扬眉老师根据自己对面试的研究、分析和总结,给予参加河南省农村信用社面试的考生方向性指导和建议,以助大家一臂之力。
一、了解面试内容 这次面试主要是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业务知识水平及举止仪表等。
1、逻辑思维能力,它是指人脑通过对客观事物的间接概括反映,获得对于客观事物全面的、本质的与规律性的认识的能力。它具体包括分析能力、综合能力、比较能力、抽象能力和概括能力。
2、应变能力,是指有压力状况下思维反应敏捷;情绪稳定;考虑问题周到。
3、组织协调能力,是指:依据部门目标,预见未来的要求、机会和不利因素,并做出计划;看清冲突各方面关系,根据现实需要和长远效果做适当选择;及时做决策;调配、安置人财物等有关资源。
4、业务知识水平,是指对金融机构,尤其是河南省农村信用社系统业务知识的理解与把握,以考察考生是否适合在该系统工作。
5、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这两个方面贯彻整个面试过程,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其他方面相同或相似的情况下,它们将举足轻重。
二、把握面试特点
1、面试没有标准答案:只有考生言之有理,持之有据,能让考官感觉你做到了自圆其说,就可以了。
2、面试具有鲜明的主观性:该特点与第一个内容紧密相联,一场成功的面试就是:看着好看,听着好听!而好坏与否就取决于众考官的共同感觉了。
三、熟悉面试套路
一般来说,凡公开招录人员的面试大都会选择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这就从形式与程序上保证了公开、公平和公正。结构化面试是有其特定的答题套路和方法的,经过学习和训练,是能够得到很大的提升的。下面就以结构化面试中必然会考的一类题型为例,示范如下: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缺乏人才,缺乏资金,缺乏观念更新,你认为什么什么最缺乏?为什么?
【解题思路】
1.分清面试题型:智能类试题。
2.把握测评要素:逻辑思维能力、言语表达能力等。
3.整理答题思路: (1)首先表明观点
(2)展开分析论证
(3)总结概括
【参考答案】
各位考官好!我开始答题: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资金、观念等方面的支持都非常重要,但是最关键的因素应该是人才。有了人才,就能利用、整合现有的资源,带领广大农民,进行各项建设。所以,我认为新农村建设最缺乏的是人才。
我认为原因主要有以下两方面:
第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活动,是有具体的人来实施的。人的素质、人的能力对各项建设都有着非常直接的影响。人的素质高、能力强,各项建设事业就会少走很多弯路,各种资源、有限的资金也会得到最合理的利用。如果人的素质不高,能力不强,即使有良好的基础、充足的条件,也不一定使之发挥应有的效用。而人的能力高不高、强不强,人才的带动作用很重要。
第二,有了人才之后,可以引进资金、更新观念。人的主观能动性是非常强的。当新农村建设中,涌现出来足够的人才时,他们就会想方设法,克服建设活动中的各种不利因素。资金缺乏,可以引进资金、积累资金;观念落后,可以到外地学习新观念,可以在实践中更新观念,等等。
总之,我认为,人才是我们进行新农村建设最缺乏的因素。现阶段,我们应该创造各种便利条件,把大量的人才引入新农村建设的活动中,只有这样,我们的新农村建设才能获得源源不断的动力。
答题完毕,谢谢各位考官!
(注:该解题思路由京佳公务员考试培训学院教学研究部胡景照老师提供)
四、掌握面试技巧
面试测评的指标体系中,一般包括对参试者风度评价的内容。在面试中,影响风度的指标主要有三个:语言表达、动作举止和服饰仪表。美国学者曾提出过一个公式:一个信息表达的总效果=7%的语言+38%的声音+55%的面部表情。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在面试中,除答题的内容外,应试者的表情、声音等其他因素,对面试成绩的影响也不可小视。因为,良好的气质风度可以凸显应试者的个人魅力,加深考官和评委良好的感觉和印象,从而在面试中取得胜人一筹的成绩。
五、突破面试障碍
1、紧张是面试的“头号杀手”
一般来讲,众目睽睽之下,对绝大多数人而言,紧张几乎是不可避免的,问题的关键是如何缓解它,把握好紧张度。适度的紧张反而会帮助考生迅速进入较好的状态,让你思维敏捷、思路清晰、思想活跃。彻底放松不正常,过度紧张必惊慌。有道是:惊慌必然失措、失措就会失常、失常导致失败。在此扬眉老师提请各位考生注意:面试失利,都是紧张惹的祸!因此面对众考官的注视,哪位考生做到了适度紧张,保持了镇静从容,就已经处于积极主动,从而有效保障了后面环节的顺利进行,为面试中成功胜出奠定坚实的基础!
2、短时间快速反应是面试考生的最大挑战
时间短暂,气氛紧张,还要思路清晰,条例性强,内容丰满,形式可人,的确是所有考生都面临的考验与挑战,但同时机遇就蕴藏在这巨大的挑战中,正所谓:机遇与挑战并存,看谁更加沉稳!
农村信用社改革30年
2008年是我国经济改革30周年,农村金融改革也走过了30年历程。在这30年中,农信社作为农村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发生了一些重大变化。这个历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在改革调整中发展的阶段(1980年-1996年8月)。主要体现在对于合作社“官办”体制的反思和初步调整。1979年10月,中国农业银行总行行长会议对信用合作社“官办”体制弊端作了认真剖析。1982年12月,中央政治局讨论通过《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重申信用合作社应坚持合作金融组织的性质。1984年8月,国务院批转了中国农业银行总行提交的《关于改革信用合作社管理体制的报告》。报告指出通过改革,恢复和加强信用合作社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实行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充分发挥民间借贷的作用,把信用社真正办成群众性的合作金融组织。1989年,信用社进入治理整顿阶段,主要开展强化内部管理、整顿金融秩序的活动。在这一阶段,通过清股、扩股,密切了信用社与社员的经济联系,经营管理体制有了明显改善,内部经营机制逐步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方向转变。
第二阶段:信用合作社独立发展阶段(1996年8月至2003年6月)。1996年8月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出台,农村信用合作社与中国农业银行脱钩,农村信用合作社按照合作制原则重新规范,标志着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重新走上了独立发展之路。此次改革的核心是把农村信用社办成由社员入股、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服务的真正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改革的步骤是农村信用社和农业银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按照合作制的原则进行规范,其业务管理和金融监管分别由农村信用社县联社和中国人民银行承担。1996年的改革启动了农信社以产权明晰为主旨的产权制度调整,初步形成了农村信用社自求发展、自我约束、自主决策的经营机制;基本理顺了农村信用社和央行及农行的关系。
第三阶段:深化改革阶段(2003年6月至今)。2003年6月27日,在江苏省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国务院出台了《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决定扩大试点范围,将山东省等8省市列为试点单位,自此拉开了新一轮农信社改革的序幕。该方案明确指出:“按照‘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国家适度支持、地方政府负责’的总体要求,加快信用社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把信用社逐步办成由农民、农村工商户和各类经济组织入股,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服务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这次农村信用社改革,重点解决两个问题:一是以法人为单位,改革信用社产权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二是改革信用社管理体制,将信用社的管理交由地方政府负责,成立农村信用社省(市)级联社。2003年银监会成立,农信社的监管职能转入银监会。
2003年以来的试点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资本充足率大幅提高,抗风险能力有了较大变化;不良贷款率下降,资产质量明显改善。农信社经过2003年以来的改革发展,已经初步改变了以往资产质量低、金融风险大、经营效益低下的局面,农村合作金融的命运出现了转机。
1978年以来,农信社自身定位、业务功能、经营模式、管理体制等都在不断的频繁变动之中,学术界和决策部门对农信社改革的争议概括起来主要有三点:
一是我国的农村信用社是否是合作制。合作制最核心的条件有四:自愿性、互助共济性、民主管理性、非营利性。尽管我国决策部门一直强调农信社要坚持合作制,但历史事实表明,农信社从来没有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合作制。首先,农民加入和退出合作社并没有遵循自愿性原则。其次,合作社本来应该坚持互助合作的原则,但是农信社与社员之间的贷款程序与商业银行基本相同,非社员贷款占到50%左右。再次,农信社不符合民主管理的原则,从来没有实行过真正的民主管理,其内部人员配置和经营决策带有浓厚行政管理色彩。最后,信用社本来应该“主要为社员服务”,不以营利为主要目标,但是信用社已经明显地商业化,演变为一个追求营利目标的股份制金融机构。
二是未来的农信社改革是否需要坚持合作制,重新回到合作制。这个争议涉及农村信用社未来改革的目标模式问题。在2003年之前,有关监管当局一直把农信社的改革定位于恢复真正的合作制,其内部治理结构和管理模式也是按照合作制的架构来设计。在学术界,主流的观点认为,由于历史上农信社从来没有实行过真正的合作制,因此回到合作制的目标模式成本极高,而且基本没有可操作性。
三是管理体制的选择。一种意见认为应该建立全国性的管理机构,模仿供销合作社组织,全国联合统一管理全国信用社的经营方针;第二是全国协会模式,属于相对松散型的行业管理;第三个意见是主张模仿美国模式,存在独立的监管机构和独立的存款保险基金;第四个是省联社模式,属于紧密型行业管理和纵向管理。2003年后的改革,实际上采取了第四种意见。但是紧密型管理意味着权力的集中,而缺乏监督的集中意味着官僚主义、低行政效率和寻租行为。省联社的制度在实行后受到很多学者的批评。
目前农村信用社体系存在的问题可以归结为以下几个:一是农信社的历史债务包袱沉重。二是农村信用社产权模糊,官办色彩仍较浓厚。农村信用社产权不清,既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合作制,也不是纯粹的股份制。名义上信用社为入股社员所有,由于社员股金数额很小,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很低而且分散,难以体现社员对信用社的所有权。农村信用社从产权到管理,实际上掌握在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主任手里,这违背了合作社成立的初衷。三是经营亏损普遍比较严重。相当大比例的农村信用合作社经营状况不佳,信贷资产质量差,亏损严重,一些已陷入资不抵债的境地,难以持续经营。四是农信社内部治理存在问题。农信社的产权结构分散,股东权益得不到保证,地方政府对农村信用社的过度干预导致董事会、监事会和社员代表大会流于形式,缺乏对管理人员的监督和制约,内部人控制现象十分严重。五是省联社的管理体制不合理。省级信用联社本来只是一个比较超脱的行业性的管理和服务机构,但往往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基层社、县级联社、省级联社之间形成了实质意义上的经济代理关系,联社既是行业管理者又是经营者,充当了裁判员和运动员的双重角色。
我国改革开放30年的经验证明,存量改革成功的关键在于正确的定位和多元化的产权构建。未来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基本趋势,是鼓励各地区农信社寻找符合本地区发展特点的产权模式和组织形式,坚持产权制度改革模式的多元化和组织形式的多样性;同时,明确农信社的功能定位,承认我国农村信用社的商业化和股份化趋势,不再执著于“合作制”的原教旨主义观念。农信社应定位于建立真正的社区银行,吸引民间资本参与,扩大投资股的比重,改善内部治理结构,使农信社真正成为独立经营的市场主体。同时,未来的农信社还要加强跨区域的资源整合和竞争,打破地区垄断局面,进一步提升其竞争实力。
农村信用社改革大事记(1951年5月~2004年8月)
1951年,中共中央批转《全国信用合作会议的报告》,明确指出单独组织农村信用社,统一由银行领导,5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召开第一次全国农村金融工作会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普遍试办各种信用合作组织。
1958年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适应人民公社化形式改进农村财政贸易管理体制的决定》,国务院发布《关于公社信用部工作中几个问题和国营企业流通资金问题的规定》,决定将设立在人民公社的银行营业所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合并,组成公社信用部。1959年 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加强人民公社信贷管理工作的决定》。决定把原来的信用社从公社信用社分出,下放给行产大队,成为信用分部,由行产大队和公社信用部双重领导。1962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农村信用合作社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提出信用社是农村人民的互助组织,是国家银行的助手,是我国社会主义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1977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整顿和加强银行工作的几项规定》,提出信用社既是集体金融组织,又是国家银行在农村的基层机构。
1979年 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党组《关于建议修改中有关信用社问题的报告》,同意将农村信用社更改为"是集体金融组织,又是农业银行的基层机构。办理农村各项金融业务,执行国家金融部门的职能任务"。
1980年8月,中央财经领导小组讨论银行工作时指出:"把信用社下放给公社办不好,搞成官办的也不对,这都不是把信用社办成真正集体的金融组织。信用社应该在银行的领导下,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它要办的灵活一些,不应受银行一套规定约束,要起民间借贷的作用。如果把农村信用社搞活了,供销社搞活了,农业责任制搞活了,三者一配套,社员的家庭副业也就搞活了,这将大大有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
1984年 国务院批转中国农业银行关于改革信用合作社管理体制的报告(国发〔1984〕105号)文件指出:"要通过改革,恢复和加强信用合作社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在国家方针、政策指导下,实行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充分发挥民间借贷作用。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这项改革的领导,注意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把信用社真正办成群众性的合作金融组织。""农业银行要加强对信用社的领导,不宜改变信用社的隶属关系。"建立农村信用社县联社,农业银行对信用社的领导通过县联社去实现。1985年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中发〔1985〕1号)文件指出:"信用社实行独立经营,自负盈亏。所组织的资金,除按规定向农业银行交付提存准备金外,全部归自己使用。在保证满足社员农业贷款这后,可以以余款经营农村工商信贷。可以跨地区开展存贷业务。信用社之间、信用社与各专业银行之间可以发生横向业务联系。存放利率允许参照银行所定基准利率上下浮动,有的可以接近市场利率。信用社必须遵守国家金融政策并接受农业银行领导。" 1986年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一九八六年农村工作的部署》(中发〔1986〕1号)文件指出:"农村建设资金,除国家增加农业投资外,主要靠农村自身的积累。提倡各地合作经济组织从当年收入中适当提取公共积累,建立固定资产折旧制度。鼓励群众投资兴建各种生产设施。人民银行、农业银行要制定不同区域和产业的信贷政策。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技术改造。中央去年一号文件对信用社规定的各项政策和国务院有关信用社体制改革的各项规定,应逐项落实。不得向信用社下达指令性转存款指标,保证信用社多存多贷。积极发展农村各项保险事业。" 1987年 中共中央《把农村改革引向深入》(中发〔1987〕5号)文件指出:"信用合作社必须改革官办的积弊。信用社在遵守国家金融法规的前提下,民主管理、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国家银行及各级政府均不得干预其资金营运的自主权。信用社交纳准备金比例降到与专业银行一致;存贷款利率可以比照国家的基准利率,按市场资金供求状况适当浮动;业务范围可以与其他基层金融组织适当交叉。县联社的体制改革,应在保证基层信用社合作性质的前提下,进行多样试点。农业银行和其他专业银行在互等互利基础上,为信用社提供服务和相互代办委托业务。" 1993年 《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1993〕91号)文件指出:"有步骤地组建农村合作银行。根据农村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在农村信用合作社联社的基础上,有步骤地组建农村合作银行。要制定《农村合作银行条例》,并先将农村信用社联社从中国农业银行中独立出来,办成基层信用社的联合组织。农村合作银行目前只在县(含县)一下地区组建。国有商业银行可以按《农村合作银行条例》向农村合作银行参股,但不能改变农村合作银行的集体合作金融性质。"
1996年8月 国务院发布《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1996〕33号),成立国务院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部际协调小组。确定改革的核心是把农村信用社逐步改为由“农民自愿入股、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入股社员服务”的合作金融组织。改革的步骤是:农村信用社与中国农业银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对其业务管理和金融监管分别由农村信用社县联社和中国人民银行承担,然后按合作制原则加以规范。
1997年2月 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部际协调小组和中国人民银行在北京召开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姜春云同志作了重要讲话。会议就农村信用社按合作制改革、人民银行加强监管、组建行业自律组织等工作进行了部署。
1997年6月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意见》(国办发〔1997〕20号),要求坚定不移地把农村信用社办成合作金融组织,按合作制原则改革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完善和加强县联社建设,进一步加强中国人民银行对农村信用社的监督管理,在中国人民银行内部增设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监管部门,专门承担对农村信用社的监管工作。
1998年11月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信用社改革整顿规范管理工作意见》(国办发〔1998〕145号),要求对农村信用社进行清产核资,按合作制进行规范改造,中国人民银行加强监管,防范化解风险,组建农村信用社县以上行业自律组织,行使对农村信用社管理、指导、协调、服务的功能。
1999年4月 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召开全国农村信用社工作会议。会议提出,根据需要,逐步组建地(市)联社,承担行业管理和服务职能;在全国各省建立信用合作协会,主要职能是对信用社提供联络、指导、协调、咨询、培训等方面的服务。
2000年7月 经国务院领导批准同意,人民银行和江苏省政府在江苏全省进行了信用社改革试点。在明晰产权、完善经营机制的基础上,全省信用社实行以县为单位统一法人;在常熟、江阴、张家港三个县级市组建了农村商业银行;在县(市)联社入股基础上,组建了江苏省联社。
2002年3月 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监管,深化金融企业改革,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02〕5号),提出农村信用社改革的重点是明确产权关系和管理责任,强化内部管理和自我约束机制,进一步增强为“三农”服务的功能,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作用。农村信用社改革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在人口稠密地区和部分粮棉主产区,具备条件的可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建立县一级法人体制。在沿海发达地区和大中城市郊区、少数符合条件的农村信用社可进行股份制改造。全国农村信用社的监管由银行监管机构统一负责。各省政府要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指导本地区的农村信用社加强自律性管理,并统一组织有关部门防范和处置农村信用社金融风险。
2003年1月 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中发〔2003〕3号),提出农村信用社要进一步深化改革,总的要求是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国家适当扶持,地方政府负责。
2003年6月27日 国务院下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国发〔2003〕15号),文件指出:“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国家适当支持、地方政府负责’的总体要求,加快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把农村信用社逐步办成由农民、农村工商户和各类经济组织入股,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农村金融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作用,更好地支持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
2003年8月18日 国务院召开试点省(市)政府负责人座谈会,黄菊副总理发表了重要讲话。黄菊副总理高度评价了农村信用社在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帮助农民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等方面作出的重要贡献,要求各有关方面要从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重要性;要从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改进农村金融服务的现实需要出发,充分认识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必要性;要从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改善经营管理,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的角度,充分认识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紧迫性。黄菊副总理在会上提出改革试点工作的基本原则,一是要坚持按照市场经济规则进行改革;二是必须坚持为“三农”服务的方向;三是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四是坚持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同日,银监会、人民银行等部门联合召开会议,会议对改革试点实施的具体工作进行了部署,8省(市)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2003年9月中旬 为了解各地对8.18会议有关精神落实情况,督促和指导8个试点省(市)做好改革试点工作,银监会专门派出5个工作组分赴8个试点省(市),对会议精神贯彻和改革试点方案准备情况进行调查了解。银监会副主席李伟带队至吉林省进行调研和指导。
2003年10月10日至11日 为及时掌握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进展动态,交流情况,分析问题,相互借鉴,进一步推动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银监会在重庆组织召开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省(市)情况交流会。8个试点省(市)政府分管秘书长、银监局分管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还邀请了国务院、人民银行及财政部有关同志参加。银监会副主席李伟参加会议并作了总结讲话。会议听取了8个试点省(市)改革试点准备工作的进展情况,研究讨论了前一阶段改革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对试点工作进度提出了明确要求。
2003年11月中旬 8省(市)人民政府陆续完成并上报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2003年12月 银监会完成对8个试点省(市)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审核工作,批复同意其试点实施方案,8省(市)改革试点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2003年12月16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黄菊主持召开会议,专门听取改革试点进展情况汇报,对前一阶段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下步实施工作提出明确要求。黄菊要求各试点省(市)人民政府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调研、督促推进,在具体实施中要突出信用社转换经营机制、完善法人治理以及增强服务功能等重点,在改革中要注意风险,保持稳定。同时强调,要切实做好新闻宣传工作,通过各种喜闻乐见的形式,向广大农民群众和农信社职工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
2003年12月30日 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挂牌成立,这是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以来成立的第一家省级联社,也是全国第七家省级联社。
2004年1月7日至8日 为贯彻落实黄菊副总理在2003年12月26日听取银监会工作汇报时的指示精神,进一步推进深化农信社改革试点工作,银监会在江苏省苏州市召开8个试点省(市)座谈会。座谈会的主要内容是交流情况,部署工作,释疑解难,推进试点。会议邀请了中农办、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部委同志参加。银监会副主席李伟主持座谈会并作了总结讲话。会议认真学习讨论了黄菊副总理的指示精神,并结合前一阶段工作情况,就贯彻落实黄菊副总理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改革试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2004年3月4日 首批中央银行专项票据发行,共向8省(市)272家联社发行中央银行专项票据119亿元。
2004年3月25至26日 银监会在山东召开第三次改革试点座谈会。会议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围绕改革试点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了交流,并对改革试点的阶段性总结工作作了部署。
2004年5月24日 贵州花溪农村合作银行成立,这是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启动后,成立的第一家农村合作银行,也是全国第二家农村合作银行。
2004年6月5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银监会、人民银行关于明确对农村信用社监督管理职责分工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4〕48号),明确了农村信用社在交由省级政府管理后,银监会、人民银行、省级政府和农村信用社省级管理机构在农村信用社监督管理、风险防范和处置方面的职责分工。
2004年6月14日 银监会向国务院上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总结报告。
2004年6月24日 黄菊副总理听取了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情况的汇报,指出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明显效果,并强调要在总结8省(市)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
2004年8月13日 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成立,这是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启动后成立的第一家农村商业银行,也是全国第四家农村商业银行。
2004年8月17日 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04〕66号),意见在认真总结8省(市)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明确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指导原则为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市场化的改革取向,以服务农业、农村和农民为宗旨,按照“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国家适当支持、地方政府负责”的总体要求,围绕不断改善金融服务,扩大支农效果这一首要目标,逐步推进和完善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促进农村信用社加强内部控制,改善经营机制,将农村信用社逐步办成具有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和自担风险能力,为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社区性地方金融企业。《意见》还对进一步做好8省(市)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提出了要求,并明确了扩大改革试点的范围和工作要求。
2004年8月30至31日 国务院在北京召开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会议,黄菊副总理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会议总结交流了8省(市)改革试点的工作经验,并分别就8个先期改革试点省(市)和扩大试点的21省(区、市)下一步的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提出了要求。
农信社相关问题专家解答
1.农村信用社会计核算必须坚持那些基本规定?
会计核算必须坚持双人临柜,钱帐分管;凭证合法,传递及时;科目帐户,使用正确;当时记帐帐折见面;现金收入,先收款后记帐;现金付出,先记帐后付款;转帐业务先借后贷;他行(社)票据,收妥抵用;有帐有据,帐据相符;帐表凭证,换人复核;当日结帐,总分核对;内外帐务,定期核对;印、押、证,分管分用;重要单证严格管理;会计档案,完整无损;人员变动,交接清楚等十六项基本规定。
2、农村信用社帐务定期核对的内容有哪些?
答:⑴使用丁种帐页记载的帐户,应按旬加记未销帐的各笔金额总数,与各科目总帐的余额核对相符。⑵ 科目必须按月通打一次全部分户帐(卡)余额,与各科目总帐的余额核对相符。⑶ 款借据必须按月与该科目分户帐核对相符。⑷ 额表上的计息积数,应按旬、按月、按结息期与科目总帐累计积数相对相符。⑸ 种卡片帐每月与各科帐目总帐或有关登记簿核对相符 ⑹ 种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等每月要帐实核对相符。
3、贷款通则》中规定借款人的义务有哪些?
答:⑴应当如实提供贷款人要求的材料(法律规定不能提供者除外),应当向贷款人如实提供所有开户行、帐号及存贷款余额情况,配合贷款人的调查、审查和检查 ⑵应当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信贷资金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 ⑶应当按借款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 ⑷应该按借款合同约定及时清偿贷款本息; ⑸将债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贷款人的同意; ⑹有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情况时,应当及时通知贷款人,同时采取保全措施。
4、存款人开立基本帐户应向信用社提供哪些资料? 答:⑴企业法人,应出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 ⑵非企业法人,应出具企业营业执照正本; ⑶机关和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出具政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和财政部门同意其开户的部门;非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应出具政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文或登记证书。⑷军队、武警团级(含)以上单位以及分散值勤的支(分)队,应出具军队军级以上单位财务部门、武警总队财务部门的开户证明。⑸社会团体,应出具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宗教组织还应出具宗教事务管理部门的批文或证明。⑹民办非企业组织,应出具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 ⑺外地常设机构,应出具其驻在地政府主管部门的批文。⑻外国驻华机构,应出具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外资企业驻华代表处、办事处应出具国家登记机关颁发的登记证。⑼个体工商户应出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⑽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应出具其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⑾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应出具其主管部门的基本存款帐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帐户开户登记证和批文。⑿其他组织,应出具政府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
5、开户单位使用现金的项目主要有哪些?
答:⑴职工工资、津贴; ⑵个人劳务报酬; ⑶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⑷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⑸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⑹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⑺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⑻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6、什么叫重要空白凭证?重要空白凭证的领用保管有哪些规定? 答:重要空白凭证是指由信用社或单位填写金额并经签章后即具有支取款项效力的空白凭证,如支票、汇票、存单、存折、贷款收回凭证、报单等,是信用社凭以办理收付款项的重要书面依据。重要空白凭领用时应填写领用单,将领发的数量、起讫号码等逐项登记重要空白凭证领用登记簿。柜面使用时应当时逐份销号。重要空白凭证作废时应加盖“作废”戳记,作当日有关科目传票的附件。作废凭证的号码应在有关登记簿上注明备查。重要空白凭证保管时要设立凭证专用库房,实行双人管理,帐实分清管并采取必须的防火、防盗、灭虫、灭鼠等措施,保证凭证的安全和设施的可靠。严禁将空白凭证移作他用;属于信用社签发的重要空白凭证,严禁由客户签发;不准在重要空白凭证上预先盖好印章备用。
7、什么叫信用社会计电算化?应用计算机记帐的信用社哪些工作必须经会计主管(负责人)书面批准后才能办理?
答:信用社会计电算化,是指信用社应用电子计算机替代手工进行会计核算业务,含对公业务、电子汇兑、储蓄业务及联网通存通兑等。凡要求输入计算机开销帐户、冲帐、删帐、调整计息积数、调整利率、启动计息、修改客户密码、取消挂失、冻结、解冻等均须根据会计主管批准的书面通知办理(储蓄业务根据储蓄合法凭证按权限输入开销帐户)
8、计算机操作人员分为哪三种?他们各自的操作权限有什么规定?
答:计算机操作人员一般分为:系统管理人员、一般操作人员和复核人员。系统管理人员的权限为:对系统运行进行控制并操作,有权检查各业务柜组或柜员操作终端机的情况及终端机的状况,但不得处理具体业务,也不得装入与本社业务无关的程序和数据。一般操作人员的权限为:在规定业务范围内负责录入帐务数据及进行帐务查询。复核人员的权限为:复核操作业务并进行查询,负责本柜组的帐务核对。
9、《担保法》规定哪些财产可以抵押?抵押登记分别在哪些部门办理?
答:⑴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⑵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⑶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的定着物; ⑷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⑸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⑹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登记分别在以下部门办理: ⑴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⑵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⑶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的林木主管部门; ⑷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⑸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10、信用社实行查库制度,查库的任务是什么?
答:⑴清点库存现金、金银等实物是否帐实相符,有无白条抵库和挪用库款情况,是否发生虫蛀、鼠咬等霉烂事故; ⑵库房、保险柜的锁和钥匙的使用、管理情况,锁是否发生损坏,有无擅自更换情况; ⑶各项安全措施(包括联防组织)是否落实,双人管库和双人守库是否坚持执行; ⑷库房、保险柜和守库室的安全设备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安全条件。
11、怎样评定信用户?如何核定等级?各等级授信额度是多少? 答:“信用户”的评定条件: ⑴居住在本辖区内,具有农业户口,主要从事农村土地耕作或其他与农村经济发展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农牧民和个体经营户。⑵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到期贷款及应付贷款利息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贷款人认可的还款计划 ⑶家庭成员中具有劳动生产或经营管理能力的劳动力; ⑷家庭经济状况良好,有偿还能力,在农村信用社有一定数额存款,并有合法、可靠的经济收入。根据得分多少将农户的资信状况分为“一级、二级、*、四级”四个等级,对不同等级核定不同的授信额度,即: ⑴得分在100分以上的为一级信用户,授信额度为10000元。⑵得分在81——100分为二级信用户,授信额度为8000元。⑶得分在71——80分为*信用户,授信额度为5000元。⑷得分在60——70分为四级信用户,授信额度为3000元。
12、农户联络员的职责有哪些?
答:⑴农户联络员有监督权和建议权,有权监督信用社员工的工作和信贷资金的投向、投量。⑵对信用社的信用户等级评定工作及小额农户贷款的发放情况,有监督建议权,可以推荐优良客户在信用社贷款。⑶协助信用社组织存款、发放《贷款到期通知单》、《贷款逾期催收单》等单据,积极催收到、逾期贷款本息。⑷负责与农牧民的沟通、联系工作,积极宣传信用社的信用工程创建工作及信贷政策、宣传信用社业务。⑸关注辖内贷款户的信贷资金的使用,家庭经营、资产变化等情况,及时向信用社反馈借款户和农村经济的各种信息。⑹接受信用社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二 问答题(每题10分 共40分)
1、会计档案管理有哪些规定?
答:⑴会计档案应指定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调动要办理交接手续。⑵设置专用会计档案保管库(柜),设立会计档案保管登记簿。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切实防止火烧、虫蛀、鼠咬、霉烂等,保证其完整无缺。⑶信用社网点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在次年抄列清单(册)送管辖社集中保管,使用时向管辖社调阅。⑷磁介质档案每年翻录一次,实行双备份,并做好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尘工作。保管年限按照上述规定办理,磁介质档案应打印出书面档案,装订保管。⑸会计档案一律不准外借,防止丢失和泄密。⑹建立会计档案调(查)阅登记簿,并按规定内容做好详细记录,由会计主管和经办人员共同签章,以备查考。内部调阅会计档案,应由调阅人出具申请,并经会计主管批准方可调阅,调阅的档案不得涂改、圈划、拆散原卷册,用后必须及时归还;公、检、法、司和有关单位处理案件或特殊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持有县以上主管部门正式公函,经社主任批准方可查阅;查阅时,信用社应有专人在场陪同,代办查阅,不准将会计档案交给查阅人放任不管,查阅人对处理案件时所需的证据和有关资料,可以抄录、复制或照相,但不得将原件抽出借走。⑺调(查)阅会计档案的申请及公函,应由经办人员和会计主管共同签章,并专夹保管保管,以备查考。
2、会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是什么? 答:会计的职责是: ⑴遵守国家法律,贯彻、执行会计法规和本制度; ⑵依据本制度认真组织会计核算,努力完成本职工作; ⑶遵循经济核算原则,加强财务管理,努力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 ⑷讲究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责任,文明服务,秉公守法,廉洁奉公;会计的权限是: ⑴有权要求开户单位的财会部门和本社其他业务部门认真执行财经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办法,如有违反,会计人员有权制止、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可向单位领导提出书面意见请求处理。对违规的业务事项,单位领导人坚持办理,会计人员也可以执行,但同时必须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⑵发现违反国家政策、财经纪律、弄虚作假等违法乱纪行为,会计人员有权拒绝执行,并向本社主任或上级管理部门报告。⑶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社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本社主任同意外,不得私自向外界提供或泄露各项会计信息。⑷有权参与本社的经营决策和经营管理。
3、农村信用社贷款授信权限是怎样掌握的?
答:⑴信用户贷款分别按农户评定信用等级授信额度来掌握,即:特级20000元,一级10000元,二级8000元,*5000元,四级3000元。⑵信用户贷款额度超出授信额度的贷款不得擅自超出信用户授信额度或信用社存款户办理的抵押担保贷款。由信贷人员调查20000元以内(含20000元)的贷款,信用社贷款审批小组成员全体一致通过的贷款,审批小组可以审批发放,但要做详细的审贷记录,以备联社检查,一旦检查发现违纪、违规贷款的,取消审贷小组抵押担保贷款审批资格,同时为防止县城几个网点重复为贷款人贷款,无论县城网点贷款金额大小,所有超过信用户授信额度的贷款或抵押担保贷款,一律先到信贷股报备,信贷股审查同意,按授权范围办理。⑶超过20000元—50000元的贷款,信贷人员调查后,以书面形式上报经县联社同意,贷款审批小组审查同意后,报县联社经营管理股审批后发放。⑷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贷款,信贷人员首先以书面形式将调查情况、可行性分析报县联社,由信贷股召集县联社贷款审批小组成员与信贷人员共同开展贷款前调查,认为可行后,提交联社贷款审批后发放。⑸50万元以上的贷款,以书面形式或当面向洲分行领导请示同意后,按以上程序办理。⑹存单、股金质押贷款,贷款本金及利息小于等于存款本金及利息的不论贷款额度大小,信贷人员可直接办理,委派会计要做好质押登记,核实质押物,确保贷款安全。⑺国家公务人员贷款,按月扣工资额乘以24个月总额来掌握,凡不超过2年的扣款额度的贷款,信贷人员可直接办理,委派会计进行要素审查,并做好扣款、按季结息工作。⑻内部职工贷款,按月扣工资乘以36个月的总额来掌握,凡不超过3年扣款额度的贷款,信贷人员办理后报联社信贷股审批后,可以发放,委派会计要做好扣款,按季结息工作。
4、呆帐贷款认定的依据是什么?
答:⑴借款人和担保人被依法宣告破产,进行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 ⑵贷款人死亡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宣告失踪或死亡,以其财产或遗产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 ⑶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补偿,确实无力偿还的部分或全部贷款,或者以保险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 ⑷贷款人依法处置抵押物,质押物得价款不足补偿抵押、质押贷款的部分; ⑸贷款本金逾期两年,贷款人向法院申请诉讼,经法院裁判后仍不能收回的贷款,或不符合上诉规定的条件,且经有关部门认定,借款人或担保人事实上已经破产、被撤消、解散在三年以上,进行清偿后,仍未能归还所欠贷款,又无另外债务承担者,确认无法收回的贷款; ⑹其他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核销的贷款。信合标志的含义
“双手”象征着合作,空心的钱币组成一个“c”,它是 “中国农村信用合作”英文(rural credit cooperative of china)中单词的第一个字母,“绿色”象征着农业、田野、生命力;“红色的钱币”象征着金融行业,双象征着一轮磅礴而出的红日。
此徽标体现了欣欣向荣、蓬勃发展的中国农村信用合作事业。
意义:
1、中国信合标识整体造型质朴简约、富有动感。红、绿标志的组合,具有浓厚的传统感,而黑色的综艺体“中国信合”及字母,又具有强烈的现代感,展现了中国信合是一个根基于传统文化,而具有现代管理意识的企业。
2、整个标识以人化的“绿色之手”为主体元素,中间有一个为红的铜钱币,这直接代表着“中国信合”基于传统,服务于广大三农。
3、两只“绿色之手”传递着中国信合的热情和执着,意味着这在广袤的大地上,播撒绿色,为民谋富。
4、中间火红的而有缺口的铜钱币,即体现出中我们是一家经营货币的企业,又体现了我们求真务实、锐意创新、打破常规的创新精神,这个缺口就代表了我们要冲出自己的束缚,去接受新的观念,突破旧的体制。同时,又展现了中国信合与时俱进,蒸蒸日上,蓬勃发展的远景。
5、标识以代表希望的绿色和活力的红色为主色调。文字采用现代感极强的黑色综艺体,使整个标识显得更有生命力、感染力和亲和力。
信用社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
一、固定资产 (一)一般规定
1.信用社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不含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不含20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电子设备、运输设备及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
当一项固定资产的某些组成部分在使用效能上与该项资产相对独立,并且具有不同使用年限,应将该组成部分单独确认为固定资产。信用社因业务需要而购建的大中型计算机网络(包括硬件及软件开发购置费)应作为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2.信用社购置的固定资产,应当符合业务经营的需要,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和权限,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购建。
3.不符合固定资产条件的物品,为低值易耗品。下列物品,不论单位价值大小,均为低值易耗品:密押机、点钞机、铁皮柜、保险柜、打捆机、计息机、记账机、验钞机、印鉴鉴别仪、微机及打印机、打码机、压数机、打孔机等。
纳入低值易耗品管理的低值易耗品单位价值应在50元以上,可一次或分期摊入成本。采用分期摊入成本的,摊销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4.固定资产应设置“1511固定资产”、“1521累计折旧”、“1541在建工程”等科目核算,同时设置固定资产登记卡片,详细登记固定资产类别、名称、原值、增减、计提折旧等情况。5.信用社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清查,每年不得少于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的,应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及时处理。
6.信用社发生固定资产产权转移、兼并清算的,均应对固定资产价值进行评估。
7.信用社应按月(季)计提折旧,计入当期成本。当月投资的固定资产,从投入使用的下次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从停用的次月起停止计提折旧。
8.信用社不得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性质的固定资产,也不得以融次租赁方式租出固定资产。
9.信用社要加强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设立明细账卡,正确、全面、及时记录固定资产增减变化情况,建立健全专人负责和维修制度。
10.信用社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支出,计入当期成本。修理费发生不均衡的,可作为递延资产分期摊入成本。
11.信用社的下列固定资产提取折旧: (1)房屋和建筑物;(2)在用的各类设备;
(3)季节性停用、维修停用的设备;(4)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5)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除外)的固定资产。13.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1)已估价单独入账的土地;
(2)房屋和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3)建设工程交付使用前的固定资产;(4)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5)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6)提前报废和淘汰的固定资产;(7)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
(8)国家规定其他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14.固定资产折旧率应按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率和折旧年限计算确定。净残值率一般按固定资产原值的3%—5%确定。对清理费用大于或等于残值的,净残值率可以从简不计。各信用社固定资产具体折旧年限,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的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基础上自行确定。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按不低于以下规定的年限掌握: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机器、机械及其他设备为10年;
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器具、家具等为5年。(二)固定资产增加的操作
1.固定资产在取得时,应按取得时的成本计价。取得时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运输和保险等相关费用,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必要的支出。固定资产取得时的成本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确定:
(1)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2)购置的不需要经过建造过程即可使用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加上支付的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包装费、安装费和缴纳的有关税金等计价。需要改装后才能使用的固定资产,还应加改装费。
(3)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改建、扩建的,按固定资产的价值加上改建发生的实际支出,扣除改建、扩建过程中产生的变价收入后的金额计价。具体核算时,应将原固定资产原价、累计折旧均转入“在建工程”科目,改扩建支出及产生的变价收入均在“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完工完转入“固定资产”科目核算,并重新估计预计使用年限和净残值,重新确定折旧率。(4)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所附票据或资产验收清单所列金额,加上由信用社负担的运输、保险、安装等费用计价。无发票账单的,根据相同或同类固定资产的市价计价。(5)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除外),按租赁合同或协议确定的价款加上支付的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包装费、安装费、利息支出和外币折价差额等计价。(6)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现行市场价格重新购置相同或同类固定资产所需支付的金额,即重置价值计价。
(7)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或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8)换取的固定资产,即用本信用社的固定资产交换取得其他企业、单位或个人的资产,作为本信用社的固定资产,以重置价值为原值,以换出固定资产的合同或协议确定的价值加上(或减去)另外支付(或收取)的金额为净值。换出固定资产的合同或协议确定的价值与其账面净值的差额作为当期损益。
信用社用借款和发行债券购建固定资产时,在购建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和外币折价差额,以及信用社购建固定资产缴纳的增值税和耕地占用税等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三)固定资产减少的核算
1.出售、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均应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进行核算,该科目借方登记转入清理的固定资产净值与清理中发生的有关费用,以及转入营业外收入的固定资产清理净收益,其贷方记录收回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卖残值所得的收入,以及转入营业外支出的固定资产清理净损失。
(1)在转入清理时: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借记“累计折旧”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2)取得残值收入或变卖价款时:借记“现金”科目(或有关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3)收保险公司理赔保险费时: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保险费用);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4)结转固定资产清理净损失时: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5)结转固定资产清理净收益时: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2.固定资产的盘亏应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进行核算,盘亏的固定资产按其净值,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按已计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固定资产原值贷记“固定资产”科目。经批准予以转销时,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固定资产盘亏);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信用社的固定资产减少后,记账员据以抽出保管的固定资产卡片,编制传票,将固定资产卡片作固定资产科目转账贷方凭证的附件,填写会计分录,交复核员,复核员复核编号、销记销号单,加盖转讫章后退记账员,记入分户账,加盖名章,交复核员。复核员复核后,加盖名章,账页退记账员,凭证留存。(四)提取折旧的操作
信用社应按分类折旧方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分类折旧一般采用平均年限法和工作量法。促进科学技术进步、环境保护和国家鼓励投资的关键设备,以及常年处于震动、超强度使用或受酸、碱等强烈腐蚀状态的机器设备,确需要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由各信用社提出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执行。加速折旧可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
信用社提取折旧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平均年限法的计算公式:
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折旧年限×100% 季折旧额=原值×年折旧率÷4 月折旧额=原值×年折旧率÷12 2.工作量法的计算公式:
(1)单位里程折旧额=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规定的总行驶里程(2)每工作小时折旧额=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规定的工作小时 3.双倍余额递减法的计算公式: 年折旧率=2÷折旧年限×100% 季折旧额=净值×年折旧率÷4 月折旧额=净值×年折旧率÷12 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应在其折旧年限到期前2年内,将其净值平均摊销。
4.年数总和法的计算公式:
年折旧率=2×(折旧年限—已使用年数)÷折旧年限×(折旧年限+1)×100% 季折旧额=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年折旧率÷4 月折旧额=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年折旧率÷12 每季(月)初,记账员按提取折旧的范围,根据固定资产卡片逐件计算出折旧额,填在固定资产卡片的背面,合计出累计折旧后,填制转账借贷方凭证,办理转账,记载有关分户账,经复核后,传票留存,账页退记账员。
信用社基础知识200问
一、负债管理
1、存款业务管理的原则
坚持统一规范、分级管理、分工协作的原则。统一规范是指全省信用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业务管理制度,服务标准和指导性工作目标开展存款业务活动。分级管理指省联社负债管理部,县级联社负债业务部门依据本级职能承担相应的存款业务管理工作。分工协作指各级信用社负债,信贷,结算等部门应根据各自的专业性质和特点,按照职责分工,、相互配合,做好组织资金工作。
2、存款人
是指在中国境内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单位、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
3、储蓄存款的种类
按存期长短划分,可分为活期储蓄存款、整存整取储蓄存款、零存整取储蓄存款、存本取息定期储蓄存款、教育储蓄、通知存款和经银监会批准开办的其他种类的储蓄存款。
4、存款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
(1)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资金收付及其工资、资金和现金的支取。可以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团级(含)以上军队、武警部队及分散执勤的支(分)队;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组织;异地常设机构;外国驻华机构;个体工商户;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其他组织。(2)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存款人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和下列证明文件:①存款人因向银行借款需要,应出具借款合同。②存款人因其他结算需要,应出具有关证明。(3)存款人的专用账户用于办理各项专用资金的收付。对下列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财政预算外资金;粮、棉、油收购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信托基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单位银行卡备用金;住房基金;社会保障基金;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其他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4)临时存款账户用于办理临时机构以及存款人临时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有下列情况的,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设立临
农信社改革工作汇报材料篇五
农信社改革问题浅析
摘要:农村信用社是我国农村金融的核心力量,对农村经济的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促进作用,而农业对我国有着重大的意义,农村经济的发展与整个国民经济的进步息息相关。然而,现阶段农村信用社的发展进入瓶颈,长期经营上的漏洞与政策制度上的不完善,阻碍了农村信用社的进步,对农村金融和经济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不利影响,农村信用社向农村商业银行的改制势在必行。多年来,我国农村信用社按合作制方案改革走了许多弯路,2003年以来的新一轮改革实施效果仍不理想。通过这次暑期调研,我们分析得出结果,就目前情况而言,我国农村信用社改革不需要再进行梯次推进,为避免不必要的浪费,要吸取城市合作银行挂牌不久即改为城市商业银行的教训,建议有关部门对农村信用社实行以市场化为取向的大刀阔斧的彻底改革,在完善县联社一级法人体制的基础上,尽快将农村信用社改革成符合现代金融企业要求、产权明晰、经营有特色、主要为“三农”服务的股份制社区性现代农村商业银行。
现阶段农村信用社存在的主要问题
1.人员素质较低,人力资源出现断层。现阶段从事农村信用社工作的人员,知识水平、文化素质和相关服务理念不够高,与其他商业银行相比,农村信用社的工作人员起点较低,后期的员工学习和培训不够,没有建立合理并且符合信用社发展需要的培训机制,更缺少有效的员工激励机制,一定程度上造成人才的流失,对信用社的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另外,信用社员工呈现老龄化趋势,缺少专业知识和较高综合素质的年轻人才,在年龄、知识、人员配备等方面出现断层,在同行业的竞争中一直处于被动地位。
2.没有明确的市场定位。从历史和自身结构来看,信用社是由社员入股组成,定位于为三农服务的农村金融合作组织,但是就目前信用社在经营和发展状况而言,农村信用社已逐步偏向城镇化,服务三农的行为具有一定的政策导向性,农村市场的服务大多仅限于存取款的基础金融服务功能。而在城镇金融市场中,农村信用社需要面对诸多发展成熟的商业银行、邮储银行等,无论在软件硬件方面,农村信用社都存在一定劣势。不明确的市场定位造成了农村信用社现阶段发展过程中的尴尬局面,也是改制中需要注重的问题。
3.结算手段相对落后,软硬件设施有待更新。农村信用社较其他商业银行相比,缺少全国统一的结算网络系统,结算手段落后,造成一些以网络为基础的业务进行困难。现阶段的综合业务系统不够完善,定期开户业务只能依靠存单进行,造成大量开销户信息滞留系统,影响整个网络的健康运转。一些成立较早的营业网点基础设施落后,相关办公设施更新不够,对日常业务产生一定影响。贷款业务品种不够丰富,中间业务获利途径匮乏。这些都对信用社的发展带来消极影响。
4.统一的企业文化有待于完善。长时间以来,农村信用社在企业文化方面没有更好的突破,更多的沿袭了传统的管理方法和制度,导致内部员工缺乏责任感和归属感,不能形成很好的企业凝聚力,致使农村信用社的发展缺少最根本的内在动力。
农信社改革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司治理内外部人控制问题严重
由于经营规模小、产权不清、责权不明,形成治理结构上内外部人控制局面。
一是现有高层管理人员内部人控制。从形式上看,农村信用社全面推行理事长、主任、监事长“三长”分设制度,普遍建立了“三会一层”管理架构,但实际运行中,决策权、监督权和执行权在实际工作中并没有得到有效分离。理事长大多由省联社提名指定,理事会很
难对信用社法人代表实施有效的监督和制约,“一长独大”的问题越来越严重。广大入股股东尽管拥有农村信用社大部分所有权,但由于股权分散且单股股金额度较小,实际上只是“名义股东”,对信用社基本失去监督、参与、管理和决策权利。监事会缺乏独立性,制衡和监督作用没有真正体现,实际上只能充当内部简单的稽核、审计职能,根本体现不了监督作用,约束和制衡乏力。
二是省联社外部人控制。省联社不拥有农村信用社任何产权,但却对其高管人员配备、业务经营、制度设计、人员招聘、薪酬分配等重要事项进行直接干预。有的省联社甚至直接或间接审批大额贷款和财务开支,这种管理方式忽视了信用社独立的法人地位,直接削弱了农村信用社的业务经营自主权。农村信用社自下而上入股组建的省联社,演变成了省联社对农村信用社的行政性控制,实际上是信用社自己“花钱买了个婆婆”。不仅入股得不到分红,还要按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缴纳管理费。由于内外部人控制,有些既得利益者打着服务“三农”的幌子,阻碍改革进程,或假借“改革”的名义,巩固和强化自己的利益。
2、花钱买机制效果不理想
为帮助信用社消化历史包袱,国家给予扶持政策:对亏损信用社1994至1997年因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开办保值储蓄而多支付的保值贴补息给予补贴;从2003年开始对信用社营业税按3%税率征收,西部地区信用社免征企业所得税、其他地区减半征收;央行按照2002年末实际资产损失的50%向2407个县(市)发行专项票据1656亿元。从账面看,有50多年历史普遍资不抵债、全行业亏损的农村信用社,经过两三年的改革,大量充实了资本金,全面实现扭亏为盈。实际上,三年过去了,农村信用社在治理结构、管理模式、经营机制转换等方面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农村信用社账面不良贷款比例仍仍然较高,部分农村信用社甚至资不抵债。
3、三种产权制度加大了改革成本
2003年后,我国农村信用社改革采取农信社、农合行和农商行三种产权模式,制度设计明显不合理,人为加大了改革成本。农信社、农合行仍盲目坚守事实上早已不存在的合作制产权模式,使改革走了许多弯路。特别是农村合作银行制度设计试图将合作制“社员入股、一人一票、服务社员”的劳动联合,和股份制“大股控权、一股一票、商业经营”的资本联合结合在一起,实行股份合作制,这种理想化产权模式根本不符合我国的实际状况。我国农村信用社名义上是合作制,事实上在结构、特征、机制等方面早已完全背离合作制的宗旨。由于国家在税收和准备金优惠政策制度设计上,对农村信用社和农村合作银行实行比农村商业银行明显的优惠政策,导致绝大部分早已达到农村商业银行条件的农村信用社不愿改制或仅改制为农村合作银行。2008年前,除江苏成立9家农村商业银行外,全国各地农村信用社改制时均采取了股份合作制模式。近两年,随着优惠政策的到期,不少农村合作银行又重新改制成立农村商业银行,加大了改革成本。
改革的可行性
有较好现实基础。我国农村信用社的改革,特别是从2000年以后开始的改革,已取得重要进展和阶段性成果。农村信用社各项业务平稳发展,资产质量和经营状况明显改善,支农服务也进一步加强,总体上已经步入良性发展轨道。到2010年3月末,全国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各项存贷款分别高达7.6万亿元和5.2万亿元,比深化改革前的2002年末分别增长2.8倍和2.7倍,分别占全国金融机构各项存贷款总额的11.65%和11.46%。
改革方向已明确。经过多年的改革争论,近两年,农村信用社改革坚持市场化、商业化、实行股份制已成为各方共识。2010年年初,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第三期农村信用社省联社理(董)事长培训班结业仪式上表示“我国农村信用社早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合作制组织,必须承认历史,尊重现实,不能走回头路”。
有一批成功范例。江苏常州、广东东莞等8个市,以市为单位成立农商行,进行了成功的探索,已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不仅有效化解了部分机构的不良资产包袱,也极大增强了“三农”金融服务的实力,有效解决了公司治理内外部人控制的问题。
改革的政策建议
目前,我国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正处于一个关键的转折点上,如何抓住机遇实现跨越式发展,充分发挥在农村金融领域中的骨干作用,取决于国家有关部门的决心和力度。当前我国农村信用社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时机已经成熟,改革不需要再进行“农信社—农合行—农商行”梯次推进。现在必须按照市场原则、股份制方向,对农村信用社进行大刀阔斧的突破性改革,进一步进行资源整合、权衡利弊。最优选择是以地(市)为单位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力争通过三到五年的努力,将农村信用社改革成产权明晰、治理完善、服务高效、经营有特色的现代农村商业银行。
为了达到彻底改革的目的,针对农信社外部及内部环境,提出以下建议:
一、撤销现有省联社,建立省级农村商业银行。2004年开始,有关部门花大量的力气抓农村信用社的公司治理结构,但主要是自上而下靠行政手段和外部监管推动,就公司治理谈公司治理,信用社始终处于被动应付状态,对改革的主动参与意识不强。解决这些问题的较好办法是要选择合格的战略投资者改善股权结构,否则,农村信用社改革会重蹈前几轮改革的覆辙。除了少数效益较好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外,大部分农村信用社受多方面因素影响要改善股权结构很难,现在县域很难找到合格的投资者,如果引进外部投资者,比较理想的是金融机构作为战略投资者,但农村信用社由于规模较小暂时难以引进国际金融机构。比较可行的办法是成立省一级农村商业银行,作为战略投资者或出资人向县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投资参股,建立参股、控股的关系,以资本为纽带来管理现有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取代现行的行业管理。
二、对信用社进行彻底的商业化改革,全部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将农村信用社建成由农民和个体工商户入股的、产权关系明晰、有可持续发展能力、全方位为“三农”服务的完全商业化社区性地方金融企业。改造以后的农村信用社将商业化经营与服务“三农”有机结合起来,实施“根据地战略”,服务社区,服务“三农”,满足各类经济体和客户的需求。要清晰界定区别于大银行的公司治理架构,强化决策过程的控制与管理,缩短决策链条,提高决策效率。业务范围是支持与“三农”有关贷款;粮棉油等农副产品的种植、收购、加工贷款;办理现由农行办理的扶贫、开发贷款业务;代理扶基金会、非政府和民间非盈利组织提供的小额信贷业务。
三、引进人才,加强人力建设,完善培训机制和员工激励机制。借鉴国内同行业或其他优秀企业完善的用人机制,提高对新进人员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要求,同时对在职人员定期进行相关综合能力的培训与考核,建立适合信用社自身情况的培训机构,完善企业内部培训机制,从整体上提升信用社员工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意识。将员工激励机制与日常行为考核相结合,提高员工的主动性和忧患意识,避免人才的流失,促进整体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的提高。
四、区分城乡网点功能,根据具体情况明确定位。根据网点所在地的具体情况明确工作重心,基层网点明确自身服务三农的主要任务,全力做好农村金融机构的服务职能,牢固信用社在农村市场的重要地位,随时迎接其他国内外金融机构进驻农村金融市场的挑战,在稳定中寻求突破与创新。城镇网点在配合基层网点扶持三农的同时,积极发展个人消费信贷和城市商业小额信贷,在与其他商业银行竞争的过程中避免直接的正面冲突,通过自身独有的优势和特点扩大规模,占有市场份额,以优势求发展。
五、加大软硬件设施投入,完善结算系统建设。增加信用社网点特别是基层网点基础设施的建设投入,优化营业网点服务环境与员工工作环境,完善网点办公设备和终端软硬件配备,与员工业务素质的提高相结合,使办公效率更高,服务流程更便捷,整体设施更加现代化,树立起“农民自己的银行”的完美形象。完善结算系统,在全国形成统一的结算系统,使跨区域的资金清算更加安全便捷,业务种类更加丰富,农村金融更加适应现代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
六、加强企业文化的建设,增强整体凝聚力。加强农村信用社员工个人素质教育,建立农村信用社独有的企业文化,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通过农村信用社员工个人素质的提高,自身责任感和归属感的增强,带动整个农村信用社企业文化的进步,积累无形资产。与此同时,加强农村信用社的宣传力度和营销力度,使农村信用社的企业文化理念逐步深入人心,最终得到大众的认同,扩大潜在的市场份额。现阶段农村信用社处在改革与转变的关键时期,存在的问题也是在发展不成熟阶段所必然产生和经历的,这些问题对于农村信用社来说既是弊端也是机遇,只要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积极做出合理有效的措施,农村信用社必将得到更大的飞跃,早日实现向现代化农村商业银行的完美蜕变。
改革的必要性
化解农村信用社历史包袱的需要。近年来,农村信用社通过央行票据置换和自身经营利润处置了大量历史包袱。但由于历史原因,部分农村信用社仍存在较重的历史包袱,业务经营仍很困难,如不给予必要的政策扶持,单靠其自身努力,很难有实质性改观。目前全国农村信用社整体资本充足率远未达到8%的最低要求,不良贷款率仍超过10%,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还有较大缺口,还有不少农村信用社严重资不抵债,对地方金融稳定构成潜在威胁。通过以市为单位合并成立农商行,进一步整合金融资源和拓展市场空间,提高风险抵御和综合竞争能力,可以较低成本消除部分农村信用社的历史包袱。
农村信用社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目前各类金融机构逐渐进入农村金融服务领域,农村信用社在资金实力、集约化管理、产品开发和人力资源方面都面临着新的竞争和挑战。为增强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便于集约化管理,根据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村信用社发展的实际情况,改革后农村信用社机构设置规模既不能过小,也不能过大。对农村信用社按市进行合并重组,将小舢板拼组成有一定规模的大轮船,这样不仅能增强资本实力,而且可以统一调度资金、统一实施财务管理,提高资产运用效率和节约机构成本。同时,通过健全治理结构,改革组织体系,优化经营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引进优秀人才,完善电子建设,可以显著提高其内在素质,使合并重组后的农商行成为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行安全、服务优质、具有较强市场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现代金融机构。
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深入,我国城乡一体化进程明显加快,企业规模化扩张,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信用社原有体制、机制和网点优势弱化,而品牌、科技和服务方面的劣势日益突出。要解决这一矛盾,必须对农村信用社体制、机制进行根本性改革创新。以市为单位进行合并重组成立农商行,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全市农村信用社资源潜力,利用良好的品牌和信誉,迅速做大做优做强,更好服务“三农”和促进城乡经济统筹发展。
改革的原则
必须坚持“三农”服务方向。农村信用社是我国农村金融的主力军,无论怎么改革,必须要始终坚持服务“三农”的宗旨和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县域经济的市场定位。既要满足农民基本信贷需求,又要适应农村产业结构、生产方式提升的新特点、新变化,与时俱进,为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和农村各项事业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
必须采取“必要”行政方式。目前农村信用社高管层和省联社对农村信用社已形成了内部人和外部人控制,当中某些利益集团对改革十分敏感。为防止他们通过改革来维护或转化既得利益,或以服务“三农”为幌子千方百计阻挠改革,目前的改革还不能完全依靠市场力量来主导,必须采取必要的行政方式和监管手段推动。
必须完善“法人”治理机制。必须通过改革,促进农村商业银行形成所有权、经营权、监督权三权分离、相互制衡、相互监督的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从而真正走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和自我发展的良性轨道,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现代金融机构。
必须合理“设置”股权结构。在股权设置上,要充分考虑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特点,既不能太分散,也不能太集中,要形成包括国有股在内的多元化股权结构,形成大股东间的相互制衡局面。同时,要借鉴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形式,公开、公正通过市场化的方式向辖内企业、自然人和员工募集股本金。
改革的步骤
全面清产核资,合理评估股权。通过清产核资摸清参与组建机构的真实资产状况,确定参加合并重组各机构的可折股净资产,再按照每股净资产和现金流折现等方法合理确定折股系数。对央行票据置换超过现有注册资本金的,无论有多少净资产,折股系数不得超过1;对房地产评估增值部分不增加净资产,不良资产的用于消化不良,没有要处理不良资产的专项用于增加资本公积;对净资产低于实收资本的,按实确定折股系数。
采取市场方式,消化不良资产。一是资产评估增值消化方式,利用现有土地、房产评估增值的方式消化不良资产。二是溢价发行股份消化方式,根据清产核资结果确定新募股金的溢价,将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全部置换不良贷款及处置非信贷不良资产。三是发行信托计划方式,借鉴江苏银行组建时处置不良资产方式,将不良资产打包给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发行一定期限的信托产品,对相关金融机构发售。然后再由新成立的银行在规定期限内,通过清收不良资产和每年新增利润等途径全额回购,信托产品的利息由原形成不良资产的机构承担。
募集充实资本,增强机构实力。依据资本充足率8%以上的最低监管要求、当地经济状况和新成立银行业务发展需要,制订增资扩股方案。依据监管要求和新银行业务发展需要,确定股本总额,确定新股价格,征集发起人,按照分散化、多元化原则,实施定向募集。对一些历史包袱较重的贫困地区农村信用社,可通过引进境内战略投资者或允许地方政府以合法方式进行阶段性持股等方式,解决资本金不足问题。
组建设立机构,实行统一法人。可采取两种组建方式:一是新设合并方式。不设合并重组主体,采取新设合并统一法人方式,将市内参与合并机构成立一家单一法人的农村商业银行。原参与合并的各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法人资格取消,债权债务由新银行承继。新银行总部从各参与合并机构抽调业务骨干成立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和营业部,实现一级法人管理。二是吸收合并方式。以一家规模较大、综合实力较强的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或农村商业银行为龙头,吸收市内其他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成立单一法人地方农村商业银行,取消被合并机构的一级法人地位,实行统一经营管理。
改革的配套措施
结束省联社尴尬历史使命。随着农村信用社改革进程的不断深化,省联社行业管理体制的弊端也日渐显现,与深化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有着不可调和的矛盾。根据农村信用社改革进程应逐步撤销全国各省联社,尽快结束其尴尬的历史使命。
成立全国农商行行业联盟。为解决撤销各省联社后全行业的行业管理和服务职能,应借
鉴中国银联或山东城商行合作联盟有限公司的形式,由全国各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共同出资成立全国农村商业银行行业金融服务公司。其主要职能是为会员单位提供后台服务支持平台,满足成员行共同的网络建设需求、信息系统开发、新产品研发、资金清算和教育培训等公共服务,联盟对成员行没有管理、协调职能,也不经营具体银行业务。
成立真正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为解决农村真正的合作金融需求,有关部门要遵循市场需求,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开展生产、销售合作的基础上开展信用合作,允许农民真正按照“自愿、民主、互助、合作”的原则建立规模适度的资金互助合作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