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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优秀的合同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家庭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劳动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自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止,期限2年。
2、无固定期限:本合同自20xx年 月 日起,终止条件出现时本合同即行终止。
(1)身体状况不符合甲方职业要求的;
(2)录用时有欺瞒行为的;
(3)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4)素质、能力、绩效达不到岗位工作要求的。
2、在试用期起15日内,乙方认为不适应甲方工作时,可以随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试用期起15日后乙方要解除合同,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3、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乙方于当天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
4、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乙方不享受基本工资,只享受业绩工资,其业绩工资按甲方《工作人员业绩工资计付规定》实行。
二、 工作岗位
1、乙方同意甲方根据工作任务的需要,安排在 区域销售经理(之一) 岗位工作。
2、因工作需要与乙方协商同意后,甲方可变更乙方工作岗位。
3、区域销售经理晋升。区域销售经理入职3-5个月后,完成的销售业务量(不含意向合同)列前的,依次晋升为省级销售经理→大区销售总监,月基本工资6000-9000元。
三、工作职责
(1)试用期时间段8万元或签订项目意向合同40万元;
(2)试用期满后每月40万元。
说明:乙方入职后每一年内(自入职之日起12个月时间段),当月完成的业务量(不含意向合同)超过月指标的部分可转到后续月份,后续月份完成的业务量(不含意向合同)超过月指标的部分可贴补之前月份未完成的部分。乙方自入职之日起一年内(12个月时间段)完成的业务量的超过部分不能转到下一年。
2、负责与区域内客户沟通合作意向,负责招投标的资料准备和组织实施,负责提出签订协议的建议和意见,负责区域内协议的跟进和实施。
3、负责区域内公关活动的策划、安排、组织工作,处理外部公共关系。
4、负责公司营销产品的宣传和推广,对所管理的销售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5、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实行每周5天半工作制,甲方不固定乙方到公司上班时间,但乙方需在每周星期六上午将本人在本周的工作情况和下周的详细工作安排发电子邮件到公司销售部邮箱:。本人工作任务以内加班加点的,不计加班工资,本人工作任务以外由公司安排加班加点的,按国家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补休。
2、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五、劳动报酬
1、工资结构为:基本工资 + 岗位工资 + 工龄工资 + 业绩工资。
2、乙方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乙方及其销售直接下级累计正签项目合同及现金业务总金额完成8万元或签订项目意向合同40万元之日止的试用期总基本工资3000元,该基本工资在乙方及其销售直接下级累计正签项目合同及现金业务总金额完成8万元或签订项目意向合同40万元之日发放。
3、乙方试用期满工作月基本工资每月20xx元(不足一月,按实有天数129元/天计算),岗位补助20xx元(不足一月,按实有天数129元/天计算)。
(1)当月实完成的业务量(含意向合同)比月基准业务量40万元(意向合同月基准业务量为150万元)每减少1000元扣0.8分;当月实完成的业务量(不含意向合同)比月基准业务量40万元每增加1000元加0.8分。考核加分为正分,扣分为负分,每正一分奖10元,负一分扣10元,在当月工资中结算。如果离职,离职之日止未考核的时间段仍须进行考核,批准离职人的正分和负分在当月工资中结算。
(2)当月完成的业务量(不含意向合同)超过月指标的部分可转到后续月份,后续月份完成的业务量(不含意向合同)超过月指标的部分可贴补之前月份未完成的部分,每3个月按实完成的业务量(不含意向合同)进行阶段考核,年终(12月31日)按实完成的业务量(不含意向合同)总考核。乙方自入职之日起一年内(12个月时间段)完成的业务量的超过部分不能转到下一年。
(3)所签意向合同中的业务量只能作为一个月考核的临时依据,在两个月内该意向合同未实现正签项目合同,该意向合同中的业务量无效,对所考核的月份重新考核。
4、乙方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12个月时间段,乙方及其销售直接下级实完成的业务量每月平均达到40万元,则乙方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的基本工资按20xx元/月计取,岗位补助按20xx元/月计取,少发放的工资在乙方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满12个月之日发放。
5、乙方在本单位的连续工龄每满一年,月工龄工资200元,月工龄工资最高不超过1200元。
6、假期工资按公司《工作制度》实行。
7、业绩工资。
(1)客户一次性现金购买产品,销售人员业绩工资计付。
比例按相差的等比例下浮。
产品销售价格(总金额)高于产品供应商报送的价格(总金额),其超过部分的业绩工资,按所超过部分的50%计取。
④ 本项业绩工资在客户付款后的当月工资中发放。
(2)销售人员承揽项目(分期付款、合同能源管理)业绩工资计付。
正签项目合同价格(总金额)低于项目承接方报送的价格(总金额),其业绩工资计取比例按相差的等比例下浮。
正签项目合同价格(总金额)高于项目承接方报送的价格(总金额),其超过部分的业绩工资,按所超过部分的50%计取。
④ 本项业绩工资按项目方付款的等比例,在当月工资中发放。
(3)销售人员对本人直接组织的销售团队的业绩工资计付。
本人直接组织的销售团队中的人员,与公司签订了全职或兼职劳动合同的,享受基本工资待遇,否则不能享受基本工资待遇。
本人与本人直接组织的销售团队中的人员自然构成“首问上级”与“直接下级”的关系(直接下级须与公司签订了全职或兼职劳动合同)。直接下级的首问上级固定为1人,以直接下级的“入职登记表”所确认的首问上级为准。
首问上级的直接下级可自行发展下级成为首问上级。首问上级组织的直接下级达到5人,且所组织的销售团队(限本人及其销售直接下级)月销售业务量达到40万元,自然成为全职区域销售经理,享受全职区域销售经理待遇。
④ 首问上级享受直接下级的业绩工资,只按直接下级所得业绩工资的15%计取(不按直接下级所完成的业务量计取)。首问上级享受每个直接下级的业绩工资,累计总额为10万元止。
⑤ 首问上级所享受的直接下级的业绩工资,与直接下级的业绩工资同时发放。
(4)全职工作人员的业绩工资,按下表规定上浮:
8、销售业务费用处理
绩工资中。销售人员呈报的项目经公司确认后,公司可垫付项目前期费用(含招待费、差旅费、借支及其他相关费用)。由公司垫付的前期费用,不超过该项目总金额的0.3%. 公司垫付的前期费用在首次支付本项业绩工资时扣回。
(2)由公司垫付了前期费用(含招待费、差旅费及其他相关费用)而未成功的项目,公司所垫付的前期费用(不含借支)由公司和项目承揽人各负责50%,项目承揽人应负责的50%,从基本工资中扣回。借支由借款人偿还。
(3)销售人员开展项目正签合同后的项目服务工作,省级销售经理及以上职位人员开展销售工作,按规定凭票报销差旅费,享受出差补助。
六、薪资发放
1、乙方工作月的当月基本工资和工龄工资,在下一个月的20日发放。
2、假期工资的发放办法,按公司《工作制度》实行。
3、销售业绩工资的发放办法,按本合同规定实行。
4、月岗位工资与乙方工作情况挂钩,按本合同规定实行。
5、乙方经批准离职的当月工资,计算到甲方书面确定的乙方离职之日止,离职当月的工资在下一个月的20日发放。
七、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为乙方办理从乙方在甲方试用期满后连续工作满6个月的下一个月起至离职之日的上一个月止期间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社会保险,五险费用的个人缴纳部分,甲方依照国家规定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2、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① 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待遇。
② 月绩效奖。
③ 年终绩效奖。
八、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建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2、乙方应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4、甲方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女职工特殊保护政策。
九、劳动纪律
1、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不断提高思想素质和职业技能。
2、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3、乙方在合同期内或解除合同后均不得将属于甲方商业秘密的内容向第三者泄密,但按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或政府有关机关报送、接受查询除外。如有泄密情况发生,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十、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1、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按下列规定实行。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①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③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 本合同未解除前受雇于其它单位或者个人的;
⑤ 将开展的本公司业务转移给其它单位或者个人的;
⑥ 将开展的本公司业务据为己有的;
⑧ 合同期未满未经书面报告批准,擅自离职的;
⑨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②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 ,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①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②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① 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劳动能力的;
② 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③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④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4、在合同期内解除本合同时,甲乙双方可签订兼职协议,乙方按甲方的《兼职人员业绩工资计付规定》享受业绩工资。
5、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期满前30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6、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7、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不影响乙方按甲方的《工作人员业绩工资计付的规定》所应享受的业绩工资。
十一、特别协定与合同担保
1、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特别提出的防止利用甲方经营模式、资信等导致或参与同业竞争的从业约束条件:(1)乙方不论何种原因离开甲方,乙方自离开甲方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到与甲方经营有同种项目的企业从业;(2)乙方不得利用甲方商业机密谋求私利。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直至诉诸法律。
2、乙方经办的甲方货品在20天内未回款到甲方或收货方未与甲方签订相关合同,乙方按经办该货品时的市场价付款给甲方。
十二、违约责任
1、合同期内,甲方依据本合同提出解除合同但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或在合同期满通知期内未书面通知乙方而不续约时,甲方须赔偿乙方相当于一个月工资4000元的损失费。
2、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满15日合同期内,乙方提出解除合同但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或在合同期满通知期内未书面通知甲方而不续约,乙方须赔偿甲方相当于一个月工资4000元的损失费。
3、本合同未解除前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于乙方严重违约,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离职之日止,因本协议规定未到期而未发放的薪资、费用、奖金不予发放,公司已为其办理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多交月数的金额由乙方支付给甲方。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确定的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000 元,并另赔偿甲方相关经济损失。
(1)受雇于其它单位或者个人的;
(2)将开展的本公司业务转移给其它单位或者个人的;
(3)将开展的本公司业务据为己有的;
(4)不按甲方时间要求,将本人经办的业务向甲方移交完结的;
(6)合同期未满未经书面报告批准,擅自离职的。
4、本合同解除后,乙方离开甲方,必须完成工作交接,交清公司物品,结清财务帐目,在甲方书面确定的乙方离职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办清离开甲方手续。乙方不按规定时间办清手续的,每逾期一天,须按乙方上月工作日总收入标准的二倍赔偿甲方。
十三、劳动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甲乙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当事人一方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执行。约定事项违背国家规定或涂改无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特别提示:本合同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则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劳动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石嘴山市德瑞食府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徐正玉
注册地址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青山南路305号
经营地址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青山南路305号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籍所在地
联系电话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期限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本合同期限为:
固定期限:即从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三、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甲方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安排乙方担任石嘴山市德瑞食府总经理 岗位工作。
第五条 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石嘴山市德瑞食府。
第六条 乙方应按照确定的工作内容、工作标准和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四.权利义务
第七条 (一)甲方由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3、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监督乙方的工作
(二)乙方:
1、对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负全面责任,行使一切生产经营管理职权,并接受甲方董事会的监督。保证甲方安全生产,长效管理,保值增值。
5、聘用经营期间,若以甲方的名义贷款,须经甲方董事会同意;
6、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7、应于每月5日前据实向甲方董事会报送甲方的财务报表;
8、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9、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五、工作纪律和保密要求
第八条 工作纪律和保密要求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不得从事与公司相竞争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3、不得利用职权收取贿赂或者谋求其他非法报酬;
4、乙方不得将甲方的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擅自公开或出让。
六、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九条 甲、乙双方同意乙方的工作时间为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十条 在合同期内,甲方依法保证乙方享受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法定节假日、生育假、探亲假、婚丧假、工休假等带薪假期。
七、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 (一)报酬的计算
1、乙方受聘期间的报酬构成为:月薪+提成+年终红利;
2、乙方在合同期内的月薪为:人民币8,000.00元;
3、提成办法:当乙方完成下列目标任务时:
(1)营业额净额达到90.00万元;
(3)应收账款回收周期不超过90天;
按照下列办法计提提成报酬:
当营业额净额达到90.00元时,营业额净额每增加1.00万元,按增加额部分的2%计提提成报酬。
4、年终红利:年终红利按年利润总额的2%派发干股红利。
5、处罚办法:
(2)应收账款回收周期超过90天,按超过回收周期应收账款的1%扣提成报酬。
6、提成报酬实施时间:
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三款、第五款自20xx年5月起开始实施。
第十二条 (二)报酬的发放
1、薪金发放时间为:每月15日发放上月月薪金;每月30日发放上月提成薪金。
2、薪金的发放方式:甲方通过银行转帐的形式将乙方薪金转入乙方帐户内或现金支付。
八、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休息休假、患病、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国家、自治区及统筹地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四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 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六条 如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权拒绝,并可以随时解除本劳动合同。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十、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十九条 除因乙方有胜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适当调整其工作内容外,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签订变更劳动合同补充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二十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甲方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十二条 甲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依照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二十四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经甲方指出后十日内不纠正的,或者甲方董事会认为乙方不能胜任工作而决议不再聘用乙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五条 合同到期或者提前解除后,甲方有权对于乙方经营管理期间的甲方资产进行清产核资,清产核资由中国注册会计师的验证;双方办理移交手续。
十一、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六条 甲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资公司;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二十七条 乙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保证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内容的真实性;
3、乙方保证其不具有以下任何一项不适合担任总经理职务的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十二、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第二十八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从争议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从争议发生之际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第三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1)试用期为三个月,经考核合格可提前结束试用期,签正式合同。
(2)在所属区域老客户负责调整、管理、提升(试用期满所要做的事),在原基础上理顺客户网络,增加分销,提升终端销售,并提升销量、管理及服务。
(3)全年该省/城市____________ 区域完成回款指标______万元。
(1)甲方以 ______元/月人民币作为底薪,并参照公司考核标准。
(2)出差标准:食宿按 ______元/天,每月按______天出差标准计算(因每月须回公司开会)
(1)其他福利按公司规定办理,其他业务费用参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1)乙方在试用期,甲方视乙方工作市场实际操作水准,工作表现合理评估,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解聘,乙方配合甲方做市场各项交接工作办理相关手续(样板、手册、各项制度册等)
(2)若乙方提出辞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做好市场交接工作,否则,若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甲方有权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3)若乙方在任职期间,违反公司操作政策,过失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者出现违约行为,造成公司损失,甲方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4)除非甲方总经理及委托人授权,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经销商处借用现金和调动甲方货物,发生上述行为,由乙方及当事人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甲方(用人单位)乙方(职工)
名称: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经济类型: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壹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年——月——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并以-------为标志。
(二)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贰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或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内容:制造部。
(二)乙方工作内容确定为(填“是”)管理和专业技术类/(√)工人类。
(三)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应协商一致,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协议书或依法变更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四)乙方工作地点:公司工厂厂区为主。(五)除临时性工作或者短期学习培训外,如甲方需要乙方到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地点或单位工作和学习培训,应按本合同第七条处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壹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5天,每周正常工作不超过40小时,并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填“是”)年半年季或月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甲方执行法定的及企业依法自行补充的有关工作、休息、休假制度,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节日假、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计算方法支付工资。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计算加班工资基数),按下列第(壹)种形式执行,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及本单位集体合同约定的标准。
1、计时工资: 元/月(——元/周);
3、其他形式:——。
(二)乙方试用期工资为1200元/月(不得低于第(一)款约定工资的80%或单位同一岗位最低档工资,并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三)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四)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或其他有价证券等形式替代货币支付。
(五)甲方与乙方可以依法根据本单位的经营状况、物价指数情况,经过双方协商或者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工资正常增长的具体办法。
(六)甲方给乙方发放工资的时间为:每月10日(或周——)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会保险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依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乙方医疗期和享受医疗待遇,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工伤保险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并应切实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每年(年/季/月)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甲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做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四)如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权拒绝,并可以随时解除本劳动合同。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或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者解除固定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合同。
(二)除因乙方不胜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适当调整其工作内容外,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当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终止本劳动合同。
八、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的发放
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发放按《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九、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可以当面交付或以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讯地址履行送达义务。一方如果迁址或变更电话,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
十、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的解决办法
乙方认为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先向甲方提出,或者向甲方工会反映,寻求解决。无法解决的,可以向就近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属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省、市的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十二、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乙方试用期内提出离职未提前3天、转正后提出离职未提前30天的,甲方有权扣除不足天数之工资。如果造成损失的,另外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2、乙方未提前30天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造成社会保险无法及时停保而产生了社会保险费用的,则此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3、乙方保证提供的个人证件均为真实和有效的证件。经查实若乙方提供了虚假证件,甲方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条)
4.乙方在工作期间,如严重违反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不负违约责任,不予计发经济补偿金,造成甲方及用工单位经济损失的,乙方还须承担因此而造成的经济赔偿责任,情况严重甲方保留对乙方法律追究的权利。(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和第九十条)
5.培训费用的赔偿按照所签订的《x有限公司职工培训合同》处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和九十条)
6、假期、加班等相关待遇按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作为计算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和《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条)
7、乙方发生工伤,所享受的工伤待遇,除法律规定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外,其他由社会保险机构承担,甲方不再承担其他的责任。(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8、乙方必须遵守用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遵照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若个人资料(如婚姻状况)等有变更,应在三天内向甲方提供有效证件。乙方确定本合同通讯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条)
9、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甲方可另行安排乙方不低于原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条件和待遇的工作岗位,因乙方不服从造成劳动合同不续签的,甲方无须支付乙方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
10、工龄计算:以乙方入职本公司之日起核算。
11、乙方试用期间工作表现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经双方协商同意,试用期可以延长至第六个月。
12、员工在x有限公司工作期间,应服从公司管理及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本合同(含附件)一式两份(鉴证时需一式三份,其中鉴证机构留存一份),双方签字后,甲方必须将其中一份交给乙方持有,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不把其中一份交给乙方持有的,视为尚未与乙方签订本劳动合同;发生纠纷时,不得以已签订本合同为由对抗乙方的主张,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销售经理岗位工作。
2、协议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止。
3、乙方要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员工守则。
4、甲方每月15日以人民币的方式支付乙方税后工资和提成奖金。
5、乙方每月销售凭本人手机订餐、订房计算业绩。试用期基本工资为20xx元。试用期为前三个月任务30000万,属于市场开拓期。如果完成任务超出部分按3%提成奖励。如果未完成任务按差额部分的2%扣减工资。第四个月开始任务为50000元,如果完成任务超出部分按3%提成奖励。如果未完成任务按差额部分的2%扣减工资。乙方凭本人手机电话订餐、订房,销售金额达到100000元以上超出部分按8%提成。每月完成任务可享有电话费报销100元福利。
6、乙方应及时圆满的努力完成甲方规定的工资任务和经济业绩指标。及时合理安排和消化因加班所致的轮休和调休。
7、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定制度的教育。
8、乙方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
9、因乙方工作失职,失误或过失等造成客户的投诉,及给甲方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损害的。甲方有权给予乙方经济处罚,勒令辞退等。情节恶劣,造成后果严重,经济损失重大的,甲方将报请公安机关追究乙方的刑事责任和法律责任。
10、乙方有权担保客户挂账,但不能超出本人的工资,(有挂账协议的除外)而当月必须结清所有的挂账才计业绩。如果当月担保挂账没有结回,酒店有权暂不发放工资和提成。而且当餐确客人消费金额账单和销售记录。
11、在合同期内乙方提出辞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按甲方有关辞职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12、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到解除劳动合同。在合同期内甲方辞退乙方,需要提前30天通知乙方,不足天数的部分,须支付乙方补偿金,并结清工资。
13、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按劳动法规定的工作制度。每周休息一天,每月休息4天,并享有国家法定节日。
14、甲方为乙方提供福利待遇,提供免费食宿。
15、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设备,建立建全各项规章制度,制定管理制度,工作规范和岗位责任制度,乙方须确实严格遵守和执行,实施上述之相关规定和制度。乙方在遵章守纪的前提下在工作的时间和地点,因工受伤的,甲方负责乙方的相关的治疗费,医疗费,生活费,及工资。
16、如果有不可抗拒的力量及事件致使甲方无法正常经营和营业时,甲乙双方均须协商共同努力解决,并友好协商顾及双方利益。
17、乙方的餐饮部、客房部、康乐部打折权限按照销售经理的岗位职责内容执行。
18、乙方的餐饮部赠送权限,每桌所送菜品必须是菜谱内100元以内的,超出部分由销售经理自己买单。
19、乙方的抹零权限,每桌客人消费单最高抹零50元以内。
20、乙方如果连续三个月未完成业绩的,公司将责令辞退,订餐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扣除当月所有的业绩,视为业绩未完成,并罚款500元,做开除处理。
总经理:
销售经理: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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