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安全类物资(优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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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3-08 00:00:00    小编:小乔的公考笔记

2025年安全类物资(优质20篇)

小编:小乔的公考笔记

通过总结,我们能够更好地把握问题的本质和解决方向。总结不仅是对正面经验的总结,也可以涵盖一些失败和挫折,使总结更加全面和真实。以下是一些教育改革的案例和实践,让我们一起关注教育的发展和变革。

安全类物资篇一

为了更好的落实集团公司《蒙东能源xx年第二次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内容》的要求,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全面做好物资仓储安全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对物资仓储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视,推进物资仓储安全管理各项工作。按照《蒙东能源xx年第二次安全生产委员会议内容》要求进行物资仓储安全管理全年工作总结及工作安排。

我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放到各项工作的首位。xx年物资仓储安全管理一直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为创建无火灾、无失盗、无虫鼠霉变,无差错事故的四无库房做准备。结合实际来看,xx年上半年由于物资库房硬件设施不齐全,没有充分做到按照“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标准对物资仓储进行管理。xx年下半年,我公司加强力度建立两所库房,一为冷库,二为暖库。我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和我公司安监部安全管理要求对两个库房进行消防设施和器材配备以及开展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坚持严格执行长期安全情况检查制度,我部门一直坚持每日对所管库房防火、防盗、防雨、防变质措施及安全工器具进行认真检查,重点检查各类设备及库存物资是否处于良好状态,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地方,限时整改,杜绝了库房火灾隐患及库区物资被盗或变质、损害现象的发生。

防汛期间严阵以待,备齐防汛物资,调动全部门职工防汛救灾的积极性,确保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

xx年9月初开始,根据各部门需用计划就已对防寒防冻物资进行采购,大部分防寒防冻物资及时到货。

根据我公司安监部对物资仓储管理工作的要求,完善“物资仓储安全管理标准”,认真落实对物资库房的防火、防盗、防寒防冻、防虫鼠变等工作。

(一)由于现有库房利用空间有限,物资无法做到分类保管,易燃易爆物品及重要物资的存放存在着隐患。

我公司现有四所可利用库房,其中一所设在办公区,主要存放运行用柴油,此库房为临时用柴油库。三所库房都设在厂房区域,输煤皮带一段底库房面积117.3㎡,被设为“冷库”。现存放各类基建期剩余物资,同时也存放油漆类、油类产品、标气、小型设备、阀门等。第二个库房设在cx2皮带底库房面积49.3㎡,现存放新到货的各类物资。第三个库房是新建彩钢板库,总共247.25㎡,可利用空间149.97㎡,被设为“暖库”。此库房由于硬件设施不齐全,部分物资没有按照安全管理要求存储摆放。更有现场安装不具备条件,库房存放新到货大型设备及材料,替设备安装厂家代保管等情况。

临时柴油库设在办公区严重存在安全性问题。由于办公区与生活区都设在一起,严重影响生活区安全,其次,外来单位人员出入更为频繁,对我公司的区域布置没有明确了解,所以柴油应更换存储位置,应单独建立油库。另三所库房本身设在厂房区域就已经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现场安全与物资仓储安全严重相互制约,仓储库房的安全直接影响现场安全生产的同时,现场施工与生产也影响着物资仓储安全的管理,无法更好的做到完整的防火防盗工作。佳木斯恒泰代保管露天库更存在着严重的防盗问题,对于露天库更应该强化防盗工作。

结合xx年11月份安监部对物资仓储管理的安全监察工作,暴露出来的问题很多,如临时柴油库及现场三所库房没有通风口,没有明显的安全出口,对易燃易爆物品与库房内物资没有分类存放等问题,没有完全做到防潮、防火防盗等重要安全性工作。针对于安监部此次监察工作,我部门提出了新的解决措施,如下:

1、根据煤提质基建期现有物资情况来看,应设有设备库、材料库、电线电缆库、钢材库、气体库、重要物资库区(主要存放化学药品、易燃易爆物品、焊材等)。物资分类明确有利于仓储物资安全管理的同时也有利于物资账目的管理和保管员对物资的保管保养工作。

2、按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立醒目的防火安全设施,并能正确使用消防器材、设施,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已过使用期应及时更换,做到安全、有效。

组织仓库管理人员加强安全管理的学习,熟练的掌握本仓库所存放物质的性质,保管办法及注意事项,并会正确地使用本仓库的安全设施及消防器材。

3、加强对易燃、易爆品的安全管理。

根据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油库安全管理制度,设立防火安全设施,按照xx年11月份安监部监察要求完善油库安全管理工作。组织部门人员加强学习油库安全管理制度,为下一步安全管理工作提前做好准备。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收存和发放爆炸物品时必须进行严格登记,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卸车时要轻拿轻放,推码整齐,做好标识。

4、做好露天库防盗工作,加强对露天库的安全建设。

结合露天库实际情况,规划露天库物资存放方式,强化露天库安全管理工作,最重要的是做好防盗工作。

(二)在思想观念上要重视“物资仓储安全管理”,认真落实责任,不断完善改正。使仓库管理规范化、合理化,保证仓库和库存的安全完整。

(三)落实物资仓储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安全监查制度,完善物资仓储安全管理标准的建立。

安全类物资篇二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物资安全是非常重要的,它直接关系到我们的生活质量和安全感。而我在多年的工作和生活中,也积累了一些物资安全心得体会,将在下文中进行分享。

首先,我认为物资安全是每个个体的责任。无论是在家庭还是在工作场所,每个人都应该有意识地去保护物资的安全。在家庭中,我们可以通过定期检查电线电器是否有问题,防范火灾的发生;在工作场所中,我们可以加强对重要文件和设备的保护,避免泄密和损坏。只有每个人都意识到自己的责任,才能共同维护物资的安全。

其次,保持良好的储存和使用习惯是保障物资安全的重要途径。具体来说,我们应该做到以下几点:首先,要定期检查和维护储存设备,确保其安全可靠;其次,要给物资合理安排储存空间,避免堆放过密导致物品压垮的情况;第三,要注意物品存放的环境,避免受潮、受热、受潮等情况导致物品安全风险;最后,要正确使用物资,遵守使用说明书,避免因误用导致物资安全事故的发生。

此外,加强物资安全的意识培训也是至关重要的。针对不同的工作场所和敏感物资,我们应该组织相关的培训课程,提高员工和家庭成员的物资安全意识和技能。对于家庭来说,我们可以邀请专业人士为我们讲解家庭安全常识和应急处理措施;对于工作场所来说,我们可以邀请专业机构为员工进行安全意识培训和应急演练。通过培训和演练,可以提高员工和家庭成员在紧急情况下的应变能力和正确处理事故的能力。

此外,重视与他人的交流与合作也是保障物质安全的关键。在家庭中,我们可以定期召开家庭会议,一起讨论和制定家庭物质安全的措施,增强家庭成员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在工作场所中,我们可以与同事相互合作,共同制定和实施物资安全计划和预防措施。通过与他人的交流与合作,我们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问题,共同守护物资的安全。

最后,我希望每个人都能意识到物资安全的重要性,并且积极采取措施来保障物资的安全。只有每个人都具备正确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才能共同建设一个更加安全的社会。让我们从现在开始,关爱物资安全,为自己和他人的生活带来更多的安全和幸福。让我们共同携手,守护物资安全,共创美好未来。

安全类物资篇三

1、充分发挥学生的自管能力,学生个人物资由学生本人负责保存,应该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学生身边不准超规定存放现金,多余的'钱一定要加密码存入银行,存折要妥善保管。

3、学生用的衣、鞋、被等重要生活用品,晾晒时,个人注意看管,干后及时收回宿舍,严禁放在室外过夜。

4、学生不提倡佩戴金银首饰、手机等,违者造成损失自负。

5、宿舍里有存放物资的橱、箱、包,一律加锁存放到个人位置上,任何人不准随便翻动他人物资。

6、使用密码箱的同学,个人密码应严加保密,不得轻意告诉他人。

安全类物资篇四

为进一步落实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确保公司在外物资安全,加强在外物资管理,现与办事负责人签订工作责任书如下:

一、外租库安全管理

1、落实安全目标责任制,仓库管-理-员是外租库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人(无专设仓库管-理-员单位业务员为主要责任人)。

2、每日检查仓库门窗,做到人离开即关闭门窗,加强防盗措施,防止仓库物资被盗。

3、注意仓库通风透气、防潮、避光及防火措施。熟悉消防知识及熟练掌握消防器具的使用,加强防火消防设施检查,确保灭火设施配置齐全且在有效期内。

4、仓库内和周围禁止堆放杂物和易燃物品,库房内主要通道和消防通着要保持畅通,防止发生意外。库房内严禁一切明火,严格执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库房内禁止吸烟,严禁携带火源、火种进入库房。

5、仓库由仓库管-理-员和办事处负责人各一把进行保管。

6、不准乱接电线和其他用电设备,库房内严禁使用一切电热器具和家用电器(除风扇、抽风机除外)。

7、仓库物品出入库严格按照仓库出入库管理规定执行,无关人员不得在仓库内长时间逗留,除指定人员到库位取货外,任何人不得私自到库位取出物品。

二、物资管理

2、自租仓库,严格执行在库物资的收、发、领、退制度,明确责任,严格考核。建立库存物资盘点制度,仓库管-理-员对自己保管的物品做到每月至少盘点一次。

3、委托第三方物流管理和客户代管的物资,主要责任人每月需对第三方物流和客户代管物资进行盘点和对帐。

3、自租仓库产品定置摆放,执行先进先出规定,减少产品积压。主要责任人需监督第三方物流实施先进先出。

4、 自租仓库每月盘点差异,需说明原因,由公司进行核查原因的真实性。出现帐物差异,无法说明原因和原因经核查不真实,主要责任人需承担差异损失。

5、主要责任人需对第三方物流和客户代保管物资每月盘点,并核对帐目,对帐物差异需核实差异情况,并向第三方物流和客户核实差异原因,公司对差异原因真实性进行核实。出现帐物差异,无法说明原因和原因经核查不真实,主要责任人需承担差异损失。

6、未经销售或总经理批准,禁止向配套客户外的第三方出售产品,如违反此项规定,公司将从重处罚。如未经批准且占用出售产品货款,一经查实,将追索所有货款,并移交司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规定罪名: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

公司领导: 部门主管: 办事处:

为了做好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全体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促进生产,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明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责任,xx-x项目部与机电物资部订立如下责任书。

一、机电物资部安全生产职责

4、督促,审定大型吊装作业的控制方案;

5、参与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中施工机械项目的审查,并负责项目完工后的检查、验收工作;

7、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测检验及使用许可证的办理和审验;

8、配合安全部门实施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资质管理;

二、安全管理目标

不发生事故瞒报、谎报、拖延不报的行为;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的安全责任事故或其他性质严重、社会影响较大的安全事故;在建项目的安全评估率的覆盖范围不低于80%;员工岗前安全培训、操作技能培训100%;在规定的时间内安全生产隐患整改率100%。

三、事故控制

1、生产性责任事故(含负主要监管责任的事故),死亡率控制为0。

2、生产性责任事故(含负主要监管责任的事故),重伤率控制为0。

3、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的生产性责任事故(含负主要监管责任的事故)。

4、不发生重大及以上的分包商生产性责任事故、负主责的较大及以上交通事故、自然灾害事故。

5、不发生特大设备、财产损失事故。

6、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7、不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及危险化学品中毒事件。

8、固体废物处置有效,污水处理达标排放,粉尘、噪声治理符合标准要求。

9、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体检率100%。

五、考核、奖罚

以实现上述目标、指标为基础,按xx-x标《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进行考核、评定,依据xx-x标《安全生产考核奖惩管理制度》和xx-x公司《安全事故和违规行为处罚实施细则(试行)》进行奖罚。

六、附则

1、此责任书由项目经理与机电物资部负责人签字后生效,执行期自该责任书签字之日至本工程结束。签字人变动时,由继任人重新签订。逾期未重新签订责任书时,此责任书继续生效。

2、本责任书一式叁份,签字双方各执一份,安全部留存一份。

3、此责任书由xx-x标安全部负责解释。

项目经理(签字): 机电物资部负责人(签字):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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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类物资篇五

为做好我院安全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应急抢救,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事故、排除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为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应急物资的概念。

应急物资是指在事故即将发生前用于控制事故发生,或事故发生后用于疏散、抢救、抢险等应急救援的工具、物品、设备、器材、装备等一切相关物资。

二、应急物资的采购入库。

应急物资由医院总务科仓库负责采购,都必须一一填写入库清单,经验收后统一入库保管。应急物品管理要建立专账,由专人管理。

(一)经检验合格的应急物资,必须实行分区、分类存放和定位管理。根据库房,货棚和露天堆场的条件、将库房分成若干个区,按照物资的不同属性,将储存物资分成若干个大类,对每一类物资,根据其保管要求,仓储设施条件及仓库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存放区。为方便抢修物资存放,减少人为差错,对应急物资进行编号定位,结合物资存放保管目录,把库房、货架、层次、货位四者统一编号,并附上标签,做到见单就知货物存放地点,提高工作办事效率。

(二)应急物资应妥善保管,以保护物资的质量。做好防潮防火工作。保持库房整洁卫生。

(三)加强对应急物资的管理,防止应急物资被盗用、挪用、流失和失效,对各类物资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检查人员每月要定期检查一次应急物资和工具的情况,发现缺少和不能使用的.要及时提补充和更新,确保正常使用,检查人员每次检查时要进行详细记录,留存备查。

四、储备种类及任务。

医院应急储备物资包括应急期间需要的处置突发事件的专业应急物资、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用于救济的基本生活物资及与医务、病人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物资三大类。各职能办根据各自职能,完成各自应急物资储备任务,具体分工如下:

医院总务科仓库:统计应急物资储备的品种、数量、金额、储备场所、负责部门及负责人。协同财务科核定应急物资储备各项费用开支。协同应急办公室检查应急物资储备情况。管理全院应急物资储备信息,掌握应急物资状况,及时、准确为领导小组提供应急物资储备动态。

五、应急物资的调拨。

(一)应急物资由医院应急指挥部统一调度、使用。

(二)应急物资调用根据“先近后远,满足急需,先主后次”的原则进行。

(三)建立与物资供应商密切联系,必要时签订供货协议,以备物资短缺时,可迅速调入。

六、奖惩措施。

(一)应急物资如保管不当或挪作他用,造成影响或经济损失的,当事人应作相应赔偿,情节严重者,加重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对责任性强的保管人员,在物资的保管、养护方面有合理的建议或挽回经济损失的,将给予一定的精神或物质奖励。

安全类物资篇六

为加强库房物资管理,增强仓库保管员的责任心,促使其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公司有关制度,配合搞好生产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仓库保管员岗位责任书如下:

1. 库管员是物资仓库管理的主要责任人,负责对所属仓库物资的帐物核对与领用发放。

2. 库管员要严格执行公司的物资管理制度,做好正常的日清、日结、日报,月盘、月报工作。

3. 必须每日对仓库所发生业务类材料进行实物盘点,每周五对长期库存材料抽盘,抽盘结果以文字形式上报主管处。

4. 严格执行物资出入库程序,遵循购进材料按计划入库,领用材料先入先出,先打单子后发料,实物发放人员见单子发料原则。

5. 定期对长期库存积压的物资材料进行统计上报,使公司能及时处理过期、变质、报废等与生产无关或不能使用的材料,是正常生产所需的材料物尽其用,从而减小库存积压降低库存成本。

6. 对借用的部分材料工具要做好流向台账登记和及时通知借方按时归还工作。

7. 做好常用物资管理工作,及时查看常用库存物资的库存情况,并且能上报以配合生产部门填补常用库存材料,保证正常的生产。

8. 及时更新库存物资物料卡,整理货架,严禁各种材料混放、乱放。

9. 严格执行公司考勤制度,实行每日3次签到的规定。

10. 严禁带与生产领料无关人员进出仓库,及时打扫仓库的卫生,保证仓库的整洁,物料的`整齐摆放。

11. 严格执行公司的每月自盘制度,并于每月25日前上交盘点明细与盘点报告给财务、配合好财务部门的季度结盘和年度清盘工作。

13. 以上各条必须严格执行,如有违反按公司相关制度执行,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责任人: 2016年5月1日

甲方:

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实安全物料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作为连带仓库管-理-员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加强对仓库管-理-员的安全物料管理负责,让每个员工成为遵章守纪的模范,建立健全安全物料责任制,完善安全物料的各项条件,确保物料安全,为此浙江昌德成电子有限公司要求连带仓管员签订安全物料管理、仓库现场管理责任书,如果因连带仓库管理不完善,使财产(物料)造成损失的事故,连带仓管员应承担责任(其中包括违纪、法律法规等方面的责任):

一、乙方物料管理的安全责任及义务

1、并接受公司的物料安全培训。

2、负责培训相关员工自觉遵守物料安全纪律和仓库管理。

3、负责管理并办理相关员工入库出库的物料,每一张记录凭证数据清楚准确,并且都有经办人的会鉴。

4、负责按时参与公司规定的物料安全议会。

5、负责管理台账、“卡、物、证”四相符。

6、负责巡查各库房内的安全物料工作,上班时间,晴天在常温下18℃-25℃窗户打开,在阴天或雨天窗户关好,下班时间关好窗户,窗连布拉好,门关好,电源关好,报警器打开,其及时消除物料的安全事故隐患。

7、及时如实向公司主管报告物料安全事故。

8、负责积极配合财务部门做好月清日洁的台账及报表,月底清库盘盈、损亏处理,向财务部门交月报表及盘存清单。

二、乙方仓库现场管理的安全责任及义务

1、负责管理严禁在仓库穿拖鞋、凉鞋、短裤、背心、光膀,长发女工必须盘发从事物料的出入库。

2、负责管理且本人严禁在仓库内吸烟。

3、负责上班时间严禁串岗、打牌、聚从喧哗、打架斗殴、及私自动用他人的设备和测量器具。

4、负责遵纪守法,不得从事盗窃,吸、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

5、负责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迟到早退。

6、本责任人对不服从上级主管安排工作并与上级主管人员发生打架、斗殴者情节严重予以除名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负责对储存物料的损失负责;储存的物料(产品)短缺必须承担赔偿责任,账和物料(产品)必须相符且准确。

8、负责对入库物料或产品按区域、类别、架位、整齐定位堆放,堆放高度以不散落为宜,并附相应标识。。

9、负责仓库安全通道畅通,产品、物料、回料、料箱、手推车不侵占安全运输通道。

10负责控制库存量,按生产部下达的入库数量严格控制入库。

11负责即时向相关部门反馈信息。

16负责管理好库房使用的设备和器量器具,使设备和器量器具处于完好状态,做好台账,日检点。

17负责管理外来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入库房,取样品必须开单,不得随意发放样品给他人。

17负责每天对库房进行清扫,保持地面和存放物料(产品)的架子、柜子干净清洁。

三、工伤事故的责任和义务

1、搬运物料(产品)对违章操作造成自伤或伤及他人的,仓管员坚决给予制止并进行培训,教育或不等的经济处罚。

2、出现工伤事故,仓管员保护现场,及时通知上级主管,并书面写出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分析事故原因,分清各自理应承担的责任。

3、因仓管员管理不善,造成物料(产品)损失的,仓管员承担赔偿责任,损失具大的要追究仓管员的法律责任。

四、责任书的考核依据

1、责任书的考核依据是考核检查清单。

2、全年考核成绩平均分数在60分以上的发放50%的奖金。

3、全年考核成绩平均分数在70分以上的发放60%的奖金。

4、全年考核成绩平均分数在80分以上的发放70%的奖金。

5、全年考核成绩平均分数在85分以上的发放100%的奖金。

五、有效期间

本责任书至签订之日开始1年内生效,但责任书到期1个月前为止表示异议的仓管员或续继任职的,可认定为在相同条件下每年再签订责任书一次。

六、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浙江昌德成电子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2016年1月1日

安全类物资篇七

由市自来水公司负责环境应急物资储备,防止应急物资被盗和损坏。并由专人管理,保持库房通风干燥,保证通讯畅通,做到24小时随叫随到。

1、应急物资应分类存放,方便取用。

2、建立储备、使用记录、台账。

3、各类物资存储数量、存放位置、有效期等要有醒目标记指示。

4、柳湾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由市自来水公司负责,每年年底前向市环保局书面报告应急物资管理和使用情况,并抄送市环境监察支队。

三、应急物资调用。

由省、市环保部门统一调用。接到省、市环保部门调用指令,储备库管理人员要迅速到场,清点调出物资的类型、数量,与使用人员一并签字。物资调出应有市环保部门人员在场并签字,事态紧急环保部门人员不能及时到场,过后进行核对并补签;当柳湾饮用水源发生环境突发事件,市自来水公司需要调用应急物资时,要事先向省、市环保部门报告并征得同意后,按以上程序调用;应急结束,储备库向市环保部门报告应急物资使用情况。

所储备应急物资有效期到期需要更换,或者使用后需要补充,由应急物资管理单位(自来水公司)向市环保局应急管理部门书面报告,市环保部门向省环保厅应急办转报,按规定进行更换或补充。

五、本规定从即日起执行。

安全类物资篇八

1、负责编制物资采购方案、招标及合同计划。

2、负责物资采购招标及供应商管理。

3、负责物资采购合同谈判、合同签订及合同履行。4、负责物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

5、负责物资库存限额控制及盘点。

6、负责对全公司物资采购工作直接管理,项目部物资采购采购计划必须上报,并对其进行审查。

7、负责采购产品合格率的的控制及不合格品的处理。

8、严把购货质量关,切实做好“货比三家”,以最低廉的成本购进所需物资。

9、收集各种物资信息,掌握物资供需状态,以及公司相关供货商的资信、业绩及经营状况等资料,做好记录,通过分析,随时呈报公司主管领导,并与相关部门联系。

10、随时掌握各类物资的市场价格,为造价部门提供材料价格。

11、对职责范围内的质量、安全、环保、保密工作负直接责任。

12、负责对本部门员工及项目部物资采购员、仓库员的培训工作。

13、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全类物资篇九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物资安全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物资的安全不仅涉及到个人的利益,也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为了增强整个社会对物资安全的重视,我个人在日常生活中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希望能够与大家分享。

首先,物资安全与个人的安全防范密不可分。在居住区、公共场所等公共区域,人们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时刻保持警惕。首先,加强对身份证、银行卡等重要证件和贵重物品的保护。在公共场所,尽量不要随意放置或者摆放贵重物品,将其放在身边并随时注意保管。其次,做好个人信息的保护。不随意透露自己的身份信息,不将个人信息输入不明来源的网站和软件,以免造成个人隐私泄露。最后,加强对可疑人员和可疑物品的辨识能力,对于遇到的可疑情况及时向相关部门报警,为维护社会安全做出自己的一份贡献。

其次,物资安全与社会的法制建设紧密相关。在物资安全问题上,法律是最基本的保障。个人要增强法律意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物资安全相关的问题,要及时报警,配合警方进行调查,并按照法律程序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和协助。对于非法侵占他人财物、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个人应积极参与,争取维权,为社会和谐做出贡献。

再次,物资安全与企事业单位的责任密不可分。在企事业单位中,特别是一些物流、仓储等行业,物资的安全问题尤为重要。首先,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培训内容可以包括如何正确使用防火器材、如何预防火灾等。其次,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物资的存储和监控。物资的存储要做到分类合理、地点安全,避免物资混放或者丢失。监控设备的安装和运行要保证正常,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最后,加强与社会各方的沟通和合作。建立起与公安、环保、工商等部门的密切联系,共同打击各类违规行为,确保社会物资安全。

最后,物资安全问题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政府部门应当加大对物资安全的监管力度,制定更加完善的法律法规,以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媒体也应当加大对这方面问题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对于个人来说,要不断增强自己的安全意识,时刻保持对物资安全的关注,遇到问题及时报警并采取相应措施。

总的来说,物资安全是一个复杂而又重要的问题,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合作解决。个人要加强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积极参与到社会的法制建设中。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加强对物资的存储和监控。政府部门要加大对物资安全的监管力度,制定更加完善的法律法规。只有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确保物资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社会的发展与进步。

安全类物资篇十

4.1库房、储罐区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和《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92)的规定。

4.2物资储存场所应根据物品性质配备足够的、想适应的消防器材,并应装设消防通讯和报警设备。

4.3必须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岗位防火责任制,火源、电器管理制度,门卫值班巡查制度和各项操作制度,做好防火、防洪(汛)、防窃等工作。

4.4在仓库、堆垛和储罐区,应设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通道、出入口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仓库安全防火管理

4.5仓库应制订物品入库验收制度,核对、检验进库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无厂地、标牌、检验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

4.6物品的发放,应严格履行发放手续,做到准确无误。

4.7危险品仓管员必须熟知所管物品的名称、理化性能、防火、防爆、防毒害的措施,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4.8危险物品的安全储存按危险品储存管理规定执行。

4.9做好日巡查工作,并有记录,发现包装、容器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

4.10库内严禁烟火,严禁产生火花的一切操作,不准穿底附铁的`鞋入库,库内严禁穿、脱尼龙等高电阻率服装。

4.11危险品装卸,使用操作必须符合危险品装卸运输安全管理、化学危险品使用有关规定。

4.12危险品仓库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每日工作结束后,应进行安全检查,然后关闭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4.13气瓶贮存,必须严格按《气瓶贮存运输和使用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储罐区管理

4.14原料贮槽及卸料管日常检查由仓库保管员负责,维修由各使用单位负责。

4.15易燃、可燃液体和压缩气体的储罐和管线的绝热材料、装卸栈台、安全梯和管架等,均应用非燃烧材料建筑。

4.16液化石油气及闪点低于28℃,沸点低于85℃的易燃液体储罐,无绝热措施时,应设冷水喷淋设施,以达到夏令降温的目的,设施的电器开关宜设置在远离防火(护)堤处,不准将电器开关设在防火(护)堤内。

4.17易然、可燃液体和可燃气体储罐区内,不应有与储罐无关的管道电缆等穿越,与储罐区有关的管道、电缆穿过防火(护)堤时,洞口应用不燃材料填实,电缆宜采用跨越防火(护)堤方式铺设。

4.18罐区防火(护)堤的排水管应相应设置隔油池或水封并,并在出口管上设置切断阀,或在不排水时以土堵死出口。

4.20储罐区间距、事故存液池、消防设施等应按《石油化工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执行。

安全类物资篇十一

第一条特殊安全物资,指在生产中用于保障安全或出现故障易导致安全事故的原辅材料、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和其他物资。如危险化学品、电缆、电机、阀门、压力容器、玻璃镜片、压力表、气瓶、光气管道和其他特种管道、安全阀、防爆膜、防毒面具及药盒、急救药品等,包括租用的其他特殊安全物资。

第二条特殊安全物资的管理包括采购、检验和使用,为加强特殊安全物资的管理,避免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特殊安全物资的采购

第四条对所供物资通过样品检验、使用情况分析,列出优先的候选供应商并定期评价,将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作为选择供应商的必要标准,逐步实施竞争性的定点采购制度。

第五条在签订的采购合同中要明确所购安全物资的质量技术标准,审核并妥善保存(备查)该厂家或供应商相关的资质证明和质检合格证明,特别对用于光气系统的阀门、镜片、压力容器的安全附件、管道等必须提供相应的材质证明书、合格证等。

第六条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按国家有关规定,应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

第七条应急特殊安全物资,包括急救药品、防毒药盒、消防用品等应建立应急库存和紧急情况下的快速供应渠道。

第八条对我厂无法检验或不易检验的物资,应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资质的供货商定点采购和质检合格证明来确保质量。

第三章特殊安全物资的验收

第九条采购回厂的`安全物资,由物管处进行初验收,检查品种、规格、数量是否与运单符合;检查是否有产品质量证明书或检验报告及合格证;检查包装及生产批号、日期、厂名等。并建立台帐,对不符合要求的可拒绝收货。

第十条安全物资质量检验部门组织质量检验并作好记录,对不合格的物资开出不合格报告单,交物管处、生技处及采购部门处理;协助采购部门作好不同供应商的物资的质量统计。

第十一条技安处和相关的业务技术部门会同采购部门对特殊安全物资供货厂家或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技安处会同有关职能处室对特殊安全物资回厂后最终验收把关。

第十二条特殊安全物资种类及部门职责

第十三条物管处对经检验合格的安全物资进行分类造册、建立台帐,定期对库存物资进行清查,对库存环境进行检验,确保物资的安全储存、不变质,定期将库存物资情况与生产、采购部门沟通,以有效利用物资。

第十四条租入的安全物资(如氮气瓶、乙炔罐等),按采购安全物资的标准进行控制和管理。

第四章安全物资的领用和使用

第十五条物资处建立物资发放台帐,对重要的安全物资进行使用情况追踪并记录。

第十六条各类安全物资严格按已有的专业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

第十七条使用单位在领用安全物资时,应核对产品名称、规格、批号、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及合格证等,对不符合或缺项的应拒绝接收。

第十九条安全、生产及相应的专业职能主管部门应严格专业管理,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加强巡视、掌握安全物资使用情况,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或纠正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条使用单位要严格按安全操作规范使用各安全物资,在使用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单位领导和相应的安全、生产及主管部门反映,并采取适当措施控制事故发生。接到报告的人员或部门应及时处理。

第二十一条对外出租的安全物资亦按本规定使用及管理。出租合同中应包括安全、消防要求及规范使用和维护的规定。相关管理部门应监督合同有关条款的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技安处负责解释。如有争议时由厂安全生产委员会仲裁。

我厂规定危险品类物资包括乙炔气、氧气、二氧化碳气和油漆。对这类物资应严格控制购买量,尽量鲜少库存。对危险类物资要分仓库存放保管。

危险品类物资在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要严格安全管理,要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后。

仓管人员和使用人员应具有一定的防火、防爆、防毒知识,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未经同意,非有关人员不得进入仓库。

仓库内严禁烟火,不得带火种进入仓库。仓库周围5米范围不准烟火接近。如需动火,要向厂安全员提出申请,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仓库内外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对灭火器材要定期检查,确保使用有效可靠。仓库周围不准堆放易燃杂物,门口通道应保持完好畅通。仓库内要通风良好,电器照明要有防爆装置,保证安全完好,每天下班时仓管员要进行检查和关闭电源,确保安全。

使用危险品类物资,要严格按标准规范使用,确保安全。

仓管员要安照厂iso质量管理体系和“5s”的标准要求,经常打扫卫生,保持仓库清洁整齐。

发现问题要迅速处理并及时报告,防止事故发生。

安全类物资篇十二

第一条特殊安全物资,指在生产中用于保障安全或出现故障易导致安全事故的原辅材料、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和其他物资。如危险化学品、电缆、电机、阀门、压力容器、玻璃镜片、压力表、气瓶、光气管道和其他特种管道、安全阀、防爆膜、防毒面具及药盒、急救药品等,包括租用的其他特殊安全物资。

第二条特殊安全物资的管理包括采购、检验和使用,为加强特殊安全物资的管理,避免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特殊安全物资的采购

第四条对所供物资通过样品检验、使用情况分析,列出优先的候选供应商并定期评价,将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作为选择供应商的必要标准,逐步实施竞争性的定点采购制度。

第五条在签订的采购合同中要明确所购安全物资的质量技术标准,审核并妥善保存(备查)该厂家或供应商相关的资质证明和质检合格证明,特别对用于光气系统的阀门、镜片、压力容器的安全附件、管道等必须提供相应的材质证明书、合格证等。

第六条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按国家有关规定,应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

第七条应急特殊安全物资,包括急救药品、防毒药盒、消防用品等应建立应急库存和紧急情况下的`快速供应渠道。

第八条对我厂无法检验或不易检验的物资,应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资质的供货商定点采购和质检合格证明来确保质量。

第三章特殊安全物资的验收

第九条采购回厂的安全物资,由物管处进行初验收,检查品种、规格、数量是否与运单符合;检查是否有产品质量证明书或检验报告及合格证;检查包装及生产批号、日期、厂名等。并建立台帐,对不符合要求的可拒绝收货。

第十条安全物资质量检验部门组织质量检验并作好记录,对不合格的物资开出不合格报告单,交物管处、生技处及采购部门处理;协助采购部门作好不同供应商的物资的质量统计。

第十一条技安处和相关的业务技术部门会同采购部门对特殊安全物资供货厂家或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技安处会同有关职能处室对特殊安全物资回厂后最终验收把关。

为保障应急救援装备、物品、药品处于良好状态,为发生突发事故救援时提供物质保障,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应急救援装备为消防器材和设施、标识或图标、呼吸器、防毒面具、防酸工作服等,物资包括抢险时所需的物品。药品包括因中毒或灼伤等治疗时所需的药品。

第二条安全环保科负责消防设施和器材、防毒面具、呼吸器、药品、标识和图标等的日常管理。

第三条管理要求:

(1)非火灾或事故下,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准使用、试用和玩耍器材、消防设施和安全标示、物资。特殊情况(非事故)确需使用时,需经安全环保科许可。药品类必须保证在有效期内,并定期更换。

(2)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严禁圈占、堵塞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保证通道出口畅通,消防器材处于随时可用状态。

(3)严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器材,对破坏消防设施、器材和标示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送交公安部门处理,并号召全体员工检举破坏消防器材、设施和标示的行为。

(4)按有关规范配备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按照治疗要求合理配备应急药品。

(5)由安全环保科对消防器材和设施、防毒面具等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巡检,按照消防器材和设施的性能要求,每月或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对达不到标准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及时更换或维修。

第四条日常检查

(1)设备或设施、防护器材的每日检查由所在岗位执行,车间工段长为直接责任人,调度为主要负责人。检查器材或设备功能是否正常。如发现不正常,应在日登记表中记录并及时处理。

(2)安全环保科每周检查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是否齐备,并处于安全无损和适当保护状态。

第五条消火栓系统定期检查

(1)消火栓和消防卷盘供水闸阀不应有渗漏现象。

(2)消防水枪、水带、消防卷盘及全部附件应齐全良好,卷盘转动灵活。

(3)消火栓箱及箱内配装的消防部件的外观无破损、涂层无脱落,箱门玻璃完好无缺。

(4)消火栓、供水阀门及消防卷盘等所有转动部位应定期加注润滑油。

第六条灭火器材的定期检查

(1)每半年应对灭火器的重量和压力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并应及时充填

(2)对干粉灭火器每年检查一次出粉管、进气管、喷管、喷嘴和喷枪等部分有无干粉堵塞,出粉管防潮堵、膜是否破裂。筒体内干粉是否结块。

(4)检查灭火器放置环境及放置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灭火器的保护措施是否正常。

第七条防护器材的定期检查

(1)防毒面具有无破碎及剐伤,看是否老化。

(2)检查滤毒罐体有无锈蚀,是否失效。

(4)任一项不合格,都应尽快更换。

第八条相关应急救援物资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查,确保事故状态下,物资供应充足

第九条应急救援所需之药品,要做到定期检查,药品失效要及时更换处理。

第十条处罚

对擅自挪用,拆除、破坏应急救援装备、物品、药品的人员处200元罚款,情节严重、造成损失巨大的解除劳动合同,触犯刑法的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安全类物资篇十三

1、物资保管员应对所有的入库物品妥善保管,按照企业制度要求,认真做好物资的收发工作。

2、对库存物资每月末清点,每季度定期盘点,认真记录上期余额、本期增加额、本期减少额、期末余额等,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3、对常用物资要估算出其每月的消耗量,及时制定采购计划,补充补充更新。对保质期或有效期短的物品,应以够用为原则,防止库存积压过期失效。

4、设立物资领用登记管理制度,任何人领用物资必须登记;单次领用单价超过200元的物资或总价超过500元的物资,领用时,需持有经总经理批准的文件。

5、物资丢失后,责任者须赔偿后,手持财务部门盖章的赔付收据,方可补发。

6、工程用料、建筑材料,因其品种繁多,使用频繁,可由工程部门根据物资保管制度安排专人保管,做到账账相符,帐物相符。

7、每季度末,物资保管处派专人对其进行抽查,年终进行全面盘点。

8、物资保管处每年根据物资的使用情况,提供积压的物资明细表,并详细列明物资积压的原因。如果因个人原因造成物资积压的,个人应承担部门经济责任。

9、会计部门根据物资积压情况,核算出物资的折旧价值,有关部门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对积压物资做出相应的处理。

1、固定资产包括公司所属的土地、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设备、车辆船舶、山林树木等。耐用年限未达2年及以上的或价值未超过3000元以上的,可以不列为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按所属类别,由指定部门负责管理,其管理和保养的具体细则、包括编序、移交、增减报告、盘点、增置、营造、修缮等,由各指定部门自行制定。

3、固定资产的出租、外借、处理、抵押、质押、转让、移交、报废等,必须向总经理请示;新建、改建、拆除房屋、建筑物等工程项目,必须写详细的书面报告,计算出预计费用,上报总经理批准。

4、财务部门应设立完整的固定资产台帐,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状态、增减情况和折旧情况,进行相关的会计处理;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和折旧率,按税法的规定办理。

5、固定资产的管理责任人,对固定资产发生的状况,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每一会计期间末,应与会计人员一同对固定资产进行合资查账。

6、企业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类别、用途的不同,确定为固定资产投定相应的保险。

三、车辆管理。

1、企业总务部门负责管理公司所有车辆的证照及稽核等事务,负责车辆的调派、维修、年检、清洗等工作。

2、员工用车时,应提前向总务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出车申请表,总务部门根据事情的重要程度予以派车。

3、出车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由总务部门保管,一份交由出车司机。出车司机应根据出车的相关情况,详细填写出车的时间、地点,路线、行驶里程数、违章情况、车辆需维修保养情况、加油金额等。每周总务部门定期的根据司机收车后上交的出车申请表,对车辆的使用状况进行核实。

4、企业实行“一人盯一车”的车辆管理制度,每台车辆由固定的司机负责,任何人不得私自调换车辆。

5、司机应爱护车辆,保持车辆内外的清洁干净,严守交通规则,定期的对车辆的刹车系统、电瓶、轮胎、喇叭、水箱等做基本的检查,一旦发现异常,立即上报给总务部。

6、车辆的维修、保养应到企业已签约的4s店内进行,相关费用实行月结。总务部门根据车辆的使用状况,定期组织车辆进行维修、保养。

7、因司机使用不当或总务部门管理人员失职,而导致车辆损坏或出现故障的,依情节严重程度,维修费用由相关人员承担。

8、公司所有车辆都已投保。车辆发生事故造成车辆、人员伤亡时,司机应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和总务部门,以便做好理赔工作。

9、若因司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违反交通规则、私自将公司车辆外借等个人原因造成的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应由司机个人承担,同时公司将会对司机做出相关行政处分。如果非因个人原因造成事故的,经保险公司理赔后,其余维修、医疗费用由公司负担。

10、车辆的加油费、过桥费、过路费及停车费由总务部每月进行统计,以相关凭证为依据,上报财务部,实行实报实销。对于公车私用情况,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使用人个人负担。

11、严禁任何人驾驶病车、故障车上路行驶;严禁任何人无证驾驶。

1、企业所有的办公用品由总务部门统一购买、分发。总务部门应根据办公用品库存量情况及消耗水平,向总企办报告,确定采购数量,制定采购计划,并于每月1、2日统一采购。

2、企业统购物品中没有的、部门急需的物品,经申请,总经办批准后,各部门可自行购买,购买费用由企业负担。企业调整办公用品格式,或更换宣传用品时,应出台相关通知,告知各部门知晓。

3、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办公用品的耗用量,填写办公物品申请单,向总务部门申请办公用品。如有急需物品,可电话通知物品管理人员即日发放,但事后必须补写申请单。

4、物品管理人员定期的对各部门申请的办公用品明细进行核查,并及时的予以发放。对由申领数量限制的物品,除特殊情况,应定量供应,不予多发。

5、总务部门应做好办公物品的出库、入库账单,详细记录办公用品的流向,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帐物相符,并定期清查办公用品的库存情况,及时补充办公用品。

6、总务部应每年对办公物品盘点两次,账物不符的查找原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总务部对各部门办公用品的申领情况、实际使用情况,应定期的进行调查;同时,每年末,就办公用品的购买情况、申领情况、使用情况、库存情况、积压情况等,进行统计汇总,将结果上交给总经理办公室。

五、电话与传真管理。

1、电话使用规范:员工接听电话时应注意礼貌用语:“您好!www企业。”通话时,态度和蔼,简明扼要,口齿清晰,并做好电话接听记录。

2、员工不得因私事长期占用公司电话,不得因私事用公司电话拨打国内或国际长途电话。

3、涉及公司业务往来的传真,员工应及时的收发,须经理签字确认的,必须由经理签字确认。

4、当日的传真应当日转交或回复,涉及到重要事项的传真及时转交给经理,并对传真内容予以保密。不经部门主管批准,不得私自将公司资料以传真的形式向外发送。

六、计算机与网络管理。

1、除计算机管理人员外,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不得私自安装未经许可的软件,特别是游戏软件;不得擅自动用他人计算机。

2、员工下班时,应检查好计算机是否关闭,相关电源是否断开后,方可离开;使用带锁或密码的计算机,离开或下班时,必须重新上锁或密码。

3、计算机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的使用状况,负责计算机的维修、保养工作,检测和清理计算机病毒。经企业批准使用的软件,由计算机管理人员负责安装维护。

4、工作人员或操作人员,特别时财务、技术部门的人员,应将电子数据和文件至少同时制作两套及以上备份,防止出现问题时,数据与文件的丢失。

5、备份文件应交安全保密部门、文件制作部门及计算机管理部门备份,备份文件应在其载体的包装盒上贴有标签,标签上详细注明文件或数据的名称、编号、密级、保管期限及其他要求等。

6、公司的网络结构由计算机管理部门统一规划、建设并负责管理维护。任何人、任何部门不得私自更改公司的网络结构。公司的网上服务,如wins,dns等由计算机管理部门统一规划,任何人不得私自设置。

7、严禁员工利用网络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聊天、玩游戏、收发私人邮件、看网络电视、传播淫秽信息等。

8、各部门,各工作人员应该高度重视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禁止任何人随意破坏公司网络的正常运行,或窃取、外传公司机密。

9、以上行为一经发现,严惩不贷。

七、制服管理。

1、员工上班期间,除特殊场合外,必须穿着企业统一定制的工装。工装分为夏装、春秋装和冬装三种。

2、每种工装各发两套,员工可及时换洗。工装不得私自改制,不得转借他人。

3、员工工装为企业免费发放。若员工工装丢失或破损不能穿用时,员工需按夏装70元/套、春秋装150元/套、冬装200元/套的价格,向总务部重新申领。

安全类物资篇十四

物资安全意味着保护和管理物资,确保物资不受盗窃、破坏或其他安全威胁。我在过去的几年里,参与了各种形式的物资管理和保护工作,积累了一些宝贵的心得体会。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对物资安全的认识和体验,希望为大家提供一些有用的建议和启示。

第二段:强化控制措施。

要确保物资安全,第一步就是加强控制措施。这包括加固储藏设施的安全性,确保只有授权人员可以进入,使用安全锁具和监控系统等技术手段。此外,建立严格的出入库流程和记录,监控物资的流向,防止盗窃和滥用。在我的工作中,我们运用了这些措施,大大提高了物资安全性,减少了意外损失和不当使用的风险。

第三段:培训和意识提升。

控制措施只有在人员具备相关知识和意识的情况下才能发挥作用。因此,培训和意识提升是确保物资安全的重要环节。在我的经验中,我们定期组织培训课程,向员工传授保护物资的技巧和知识,让他们了解物资的价值和重要性。同时,我们也加强了内部沟通和信息共享,提高了全员的安全意识和参与度。通过这些措施,我们成功地改善了员工对物资安全的理解和行为,减少了人为因素带来的安全隐患。

第四段:合作和合规。

物资安全涉及各个环节,需要各方的合作和遵守相关的法规和制度。与外部供应商和合作伙伴保持密切的沟通和合作,确保物资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同时,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个责任人员的职责和权限,防止滥用和失职。在我们的工作中,我们与相关部门和组织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制定了一系列准则和规范。这确保了物资安全得到有效的保障,减少了潜在的风险和损失。

第五段:持续改进和评估。

物资安全不是一次性的事情,而是一个持续的过程。我们应该不断地改进和评估我们的措施和方法,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在我的经验中,我们定期进行物资安全的审核和评估,找出潜在的风险和问题,并制定相应的改进计划。同时,我们也与相关的研究机构和专家保持联系,了解最新的物资安全趋势和技术,及时调整和改进我们的措施。只有不断改进和持续学习,我们才能不断提高物资安全的水平,减少潜在的威胁。

结束语:

物资安全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关系到我们的财产和利益。通过加强控制措施,培训和意识提升,合作和合规,以及持续改进和评估,我们可以有效地保护和管理物资,减少潜在的风险和损失。希望我的心得体会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启示和帮助,共同努力,提高物资安全水平,创造更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安全类物资篇十五

根据公司“一司安第2011-17号《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文件要求和本季度安全考核结果,现将物资部安全责任履职情况自评总结汇报如下:

1、按照施工生产要求和物资供应计划,供应的各种设备和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规定的安全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并负责提供必备的技术、质量合格证件。

2、负责物资仓库和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做好防火、防爆、防盗工作。会同安监部门,按照安全规程、规则选择好爆炸物品和油库位置(需当地公安局批准),建立健全危爆物品收发、登记和保管制度。

3、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爆破器材进行性能试验,未经试验及试验不合格的爆破器材不发往现场使用。

4、负责提供符合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按照公司规定的发放标准和管理办法进行发放管理。负责提供有毒材料及危险品的性能说明书。会同有关部门确定使用范围,无说明书不得下发使用。

5、在安全标准工地建设活动中建立健全《物资合格证及检收记录》等相关资料和台账。

6、参加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生产例会。

7、保证采购的产品符合施工要求,不采购影响安全施工质量的

材料。

根据公司安全责任履职考核要求来看,物资部工作完成情况良好,在物资部所有人的共同努力下,该季度无任何材料安全事故发生,但是还有很多细节的地方需要进一步的完善和揣摩,根据这次自身总结的情况,对下一步工作做了具体要求和安排,相信在以后的工作中物资部定会为项目部和公司交上一份更加满意的答卷。

2015年俨然已经过去,2016年紧跟着也已经步入一月半月有余。在2015年里,物资部在项目领导们的关心和推动下,结合部门各职能工作的要求,不断提高基础管理工作,以规范化为目标、优化管理为措施,有效完成了物资部全年采购工作任务和重大评奖活动,因此,为了在2016年能更好的前进,我们有必要进行总结,汲取经验教训,以便扬长避短,力求项目在新的一年里更快、更强、更好的发展!同时按照集团“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协同发展、提质增效、强化执行”的指导思想,以及中国人寿项目“四控制”““,“规范化”的要求,在2016年进一步提高现场料具绿色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和物资采购管理水平。

一、2015年主要工作

2015中国人寿项目部物资部认真贯彻公司标准化管理的工作要求,在内业资料、物资采购、材料出入库及账务管理、合同及料款结算和现场料具管理上取得了上取得了比较好的成绩。

1、 内业资料

项目二期创建aaa级文明工地,绿色示范工程,以及国建集团标准化管理示范工程等,为迎接各次检查,我部门全力配合,完善内业资料,每一次都是提升每一次都是进步。

2、物资采购

今年全年一期按常态进行装修施工,二期处于半停工状态。因项目分承包的特殊性,一期物资采购只限于现场维护、临水、临电以及安全类物资的采购。二期也因劳务分包和幕墙专业分包合同中辅材按需自采的协议约定。二期物资采购主要是宣传,临建维护和机电直埋管线物资的采购。2015年物资部共计完成1275120元的采购支出,完成物资使用出库1141850元,其中一期使用出库共计185100元,二期现场及办公区使用出库956750元(含2015年二期主体预埋件费用481976元)。整个这一年里,物资采购总量较小,但物资采购密度大、环节多,一步一步按照项目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完成了全年的采购工作。

3、 材料出入库及账务

材料出、入库,出账、入账、进场、退场,是一项频繁,琐碎的工作,需要耐性和毅力,更要细心细致。我部门老师傅们通过常年工作经验,将此项工作做到精益求精,所有材料的发生有据可查,帐清物清。

4、合同及料款结算,此项工作我部门全力配合商务,力求款项全面,及时、准确。

5、现场料具管理

施工示范工地等验收检查,我部门在现场施工料具堆放,标准化库房的建设上,做出了巨大努力,做到了腿勤,手勤、管理勤 ,建立起了一套标准化的管理方法,让年轻员工更是收获大量的经验和方法。下半年,幕墙施工单位的入场,从最开始就要求他们配合总包标准化管理的要求并切实实施起来。同时为2016年的各大专业分包搭建了现场库房,做好了2016年开工前的施工准备。

二、2015年部门工作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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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类物资篇十六

第一条为加强物资公司内部的正常生产、经营工作秩序,保障企业经济效益不断提高,企业财产不受损失,改革顺利进行,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1993 年第9 号令发布的《北京市企业治安保卫责任制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内部治安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治安综合治理的主要内容。必须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坚持" 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 打防并举" 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逐级负责,归口把关,建立健全治保会、义务消-防-队、交通安全委员会、民事调解委员会等群防群治组织,各级领导,要把安全保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做到与生产经营活动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以下简称五同)。使治安管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第三条对扰乱内部治安秩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处理,尚不够刑事治安处罚的,应当给予内部治安管理处罚。

第四条" 规定" 适用物资部内部各个单位、外分包单位及全体职工(含合同工、季节工、临时工、外包队)。第三产业、商业网点、除按工商、税务特别要求外,也应执行本规定,本规定与上级规定有抵触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物资部所属各单位可按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章治安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法定代表人或其下属单位的主要领导人,对本企业、本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负全面责任,并确定一名行政领导人为治安保卫工作负责人,具体负责治安保卫工作的落实。

第六条各单位配备或指定治安保卫工作干部,建立健全保卫工作组织,建立健全治安工作档案,负责日常治安保卫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单位应建立逐级治安保卫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各部门各岗位责任落实到人,把治安保卫与本单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五同。

第八条各单位要主动搞好同当地公安部门,综合治理委员会等组织的协作配合,自觉接受公安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和保卫组织的督促、检查。

第九条关于对现金、票证的管理。

1. 凡经管钱财的部门和个人必须严格执行市府及物资部有关现金、支票、有价证券、单据、印签章等财务管理规定和管理制度,做到制度落实,责任明确及时发现和堵塞漏洞,防止盗窃、诈骗等刑事案件发生。

2. 财会部门的办公室、门窗要安全牢固。安装防盗门、防撬锁,窗户、亮子要有防护栏。存放现金票证,必须使用具有报警装置的保险柜。不得为私人代存钱财,贵重物品。保险柜钥匙要专人负责随身携带。

3. 取送数额较大现金必须两人同行。取送巨款要用专车和有防卫能力的人员随行,中途不准携带现金办理其他事情,要直去直回。

4. 严格执行现金存放限额,因特殊原因滞留超额现金过夜的,经本单位领导人批准,并设两人以上看守。

5. 加强对支票、有价证券、票据的检验复核制度,严格领用手续。

6. 经手钱财票据的部门和人员应严格遵守与维护国家有关管理规定,加强责任心,提高警惕。

7. 财务部门要对安全防范做到经常检查,发现漏洞及时堵塞。

第十条关于门卫、护场队、经济民-警职责。

1. 根据93 年市政府第9 号令规定的精神,要定期对门卫、经警护场队进行培训,提高思想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为本单位的安全尽职尽责。

2. 熟知火警、匪警、急救电话,发生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须及时准确无误地报告公安机关以及上级保卫部门。

3. 门卫、警卫人员上岗须配带明显标志,工作严肃认真,负责。

4. 门卫、护厂警卫应熟悉现场情况,经常巡逻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发现犯罪分子,要奋力抓获,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有关人员反映,及时处理,解决好职责内的治安防范工作。

5. 热情做好外来单位联系工作及来访人员的接待工作,问明事由,验看证件,办理会客登记后方可放入,严禁放入商贩和无关人员。

6. 对携物外出人员、车辆,要进行认真检查,验证核实后,方可放行。

7. 门卫、警卫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脱岗、漏岗、睡岗,上岗时严禁酗酒,女同志禁止上夜班。

8. 对重点部位,要勤查勤看,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情况介绍。

9. 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处理、解答问题要态度和蔼、耐心、细心,讲究方式。

关于施工现场管理

第十一条要严格按照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城建委关于《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基本标准》执行,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必须坚持" 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

第十二条凡物资部有关单位承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规模较大的房屋修缮、装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以下简称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应是施工现场负责人承担,也可委托一名副职领导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的日常工作,建立治安综合治理小组和治保会,并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在开工前将名单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派出所备案。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编制施工设计或施工方案,必须包括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国家和市属重点工程必须制定专项的治安保卫工作方案),报市建委和市公安局备案。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须设防护围墙(栏),高度不得低于1.8 米,现场的出入口处应设警卫室,实行出入证制度,施工现场开工后,应配备专兼职保卫干部,落实逐级治安责任制。

第十五条建立专职警卫队伍,按施工面积大小,配备足够的护场人员,并负责昼夜的警卫任务。

第十六条施工现场的各种材料,要按照平面图布置码放整齐,远离围墙不低于1.5 米。施工现场进出材料必须按规定办理出入门手续,经警卫检验后方可通行。

第十七条施工现场的贵重仪器,小型器具等不用时,必须设专用铁箱(柜)由专人妥善保管,箱(柜)须加防撬锁,防止丢失被盗。

第十八条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成品的保护,建立成品保护队伍,要有明确分工,防止破坏案件发生。

第十九条工程竣工后,一切临时设施应尽快拆除,任何人不准以任何理由借故常住。

第二十条重点工程,必须建立治安保卫领导小组,指派专人负责治安防范工作,对进入重点工程的施工人员,要坚持先审查后使用的原则,严格执行出入证制度。严禁外部及闲杂人员进入现场。重点工程要组织值班巡逻,防止发生刑事、治安案件,维护重点工程的治安秩序。第二十一条凡有引进贵重成套设备或装饰材料的现场,保卫组织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把好接运验收,保管领用或安装等重要环节,明确责任制。健全和完善防护措施,保证完好无损。

关于物资管理

第二十二条库区料场须与办公、生活区域隔开,严禁闲杂人员出入及留宿。

第二十三条凡储备价值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一、二类仓库,库区必须要设有围墙,高度不得低于2.5 米,物品码放距围墙1.5 米以上。库房要安装铁门,窗户有护栏,有报警设施。一般仓库要设防护栏及防撬锁。

第二十四条安全防范制度要健全,有防哄抢及突发事件的预案。各项规章制度和预案要上墙。

第二十五条施工现场以外其它地点,设置的半固定性或临时仓库(统称三类仓库),必须报经保卫部门批准,经验收符合防范规定要求,方可使用。

第二十六条原料、材料、产品、商品、五金工具、防护用品、机械设备等物资的经营,储运存放,生产要有专人管理和明确的责任制,健全的管理制度,定期检查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第二十七条严格仓库、货场、料场出入检验制度。出入物资要有清单,写明品种、名称、规格,要单物相符,车辆人员携物出入要手续齐全,检验登记。

第二十八条稀有贵重金属材料、成品、贵重高档商品、工艺品、文物、贵重仪器、设备、珍贵资料等,要在有防范设备的安全仓库(室)、柜内存放,指定专人管理,落实岗位责任制,健全管理制度。在经营,使用、流转过程中,要坚持收发领退、计量、交接、登记制度,做到帐物相符。加强值班巡逻。

关于档案室、微机室、机密文件、重点要害部位管理

第二十九条被判处缓刑、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假释、监外执行的犯罪人员,劳-动-教-养-所外执行人员以及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刑事被告人,除进行监督、考察和教育,不能进入重点要害部位工作。第三十条配备要害部位工作人员,应事先进行审查征得保卫部门同意,不适合在重点要害部门、部位工作的要及时调离。

第三十一条各单位应经常进行检查,对不安全或存在治安隐患的单位,责成主管部门限期解决,一时解决有困难的,应采取临时应急措施,对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部位,必须有切实可行的工作预案,有技术防范措施和足够的值班警卫人员。

第三十二条档案室、微机室、加油站、较大油库等部门、部位的工作人员应选派有一定思想觉悟、工作严肃认真的同志担任。并严格执行北京市有关规定。无关人员不得随便出入。第三十三条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岗位责任制。秘密文件微机软盘,保密资料,档案要指派专人负责管理,并在有防范设备的室柜内存放,经常检查。

第三十四条借阅、复印、复制机密文件、资料,微机软盘及处理、销毁、废旧机密文件,包括底稿,保密图纸、腊纸、复写纸等,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并登记造册。不得利用机器设备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三十五条取送机密文件、资料,重要会议入场券等,应直去直回,严禁把文件资料装在衣袋或夹在自行车上以及带回家中。第三十六条物资部各公司(厂)应成立重点要害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安全防范检查。

更-衣室、工具房管理

第三十七条各班组的更-衣室、工具房应设专人管理,防止室内材料丢失被盗。

第三十八条更-衣室、工具房仅供更-衣和存放工具、材料之用,严禁留宿及从事一切违法活动。

第三十九条更-衣室、工具房的门窗要牢固、要设防护栏及防撬锁,妥善保管,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第四十条价值较高的工具、材料要设铁箱(柜),并加防撬锁,妥善保管,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第四十一条超过千元以上的工具房,均按仓库管理规定执行。

关于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源等物品管理

第四十二条凡购买、使用、贮存、运输、销毁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要制定严密的可行的管理制度。要有具体的防范措施,并有专人负责。

第四十三条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化学危险物品,应有专库、专柜。库区应设在远离建筑群和居民区的下风向地下。电器须安装使用密封、防爆式的,不准在不利于安全、防火的地方存放上述物品。

第四十四条严格库区、库房出入制度,和领用、清退、销毁的申批登记手续,任何个人不得私自保存剧毒、放射性、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第四十五条库区、库房周围要设有防火规定,危险信号的明显标志。

关于枪支、弹药、刀具管理规定

第四十六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制造、持有、保存公安部门实行管制的枪支、弹药、刀具。

第四十七条持有气枪的单位和个人,须凭发货票或单位介绍信到住地公安派出所登记,并报保卫部门备案。如有转让或异动须向当地派出所声明注销,同时报告保卫部门。

第四十八条任何人不准在机关大院,施工现场、宿舍区、库区、料场等,有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场所使用气枪。

第四十九条要认真贯彻,坚决执行市人大会1993 年10 月12 日通过公布的《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自觉地遵守法规。

第五十条生产用三棱刮刀要严格购买,领退、使用、保管制度。

第五十一条废旧的三棱刮刀、要由管理部门统一回收,造册,报请主管领导审批后,进行销毁,并报保卫部门备案。

关于外包队管理

第五十二条凡在物资部所属单位参加建设施工的各类农村包工队均属外地建筑队伍(统称外包队)。

第五十三条凡在物资部参加建筑施工的外包队,必须自觉遵守国家、市政府的法律、法规及物资部内及集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手续完备、合法," 四证" 齐全,凭工作证或出入证进出现场。

第五十四条凡有外包队的单位要加强管理,要负责对外包队人员入厂前的审查和法纪、防火、治安、交通安全教育,检查、考核。外包队要与使用单位签订治安消防交通安全责任状,自觉接受使用单位的检查、考核。外包队应逐月向使用单位提供准确的人员花名册及人员情况,不准随意乱招收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外包队工作,一经查出按市政府有关规定,罚款五百至一千元。

第五十五条外包队负责人,是安全保卫工作的全面负责人,对本队人员和钱物要加强管理,防止发生盗窃、治安案件。

关于有关部位的管理

第五十六条集体宿舍(含外包队宿舍)管理

1. 集体宿舍由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单位职工(正式工、合同工、季节工、外包队及家属),需经批准,方可进住,行政部门对住宿人员要登记造册,定期检查。

2. 住宿舍人员必须遵守宿舍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3. 宿舍内严禁赌博、传播淫秽录相,书刊等违法犯罪活动。

4. 严禁在宿舍内存放大额现金及贵重物品,现金、物、票证要妥善保管。

5. 爱护一切公共设施,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

6. 宿舍内发生刑事、治安案件,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公安保卫部门。

7. 集体宿舍需配备门卫或值班人员,严格会客制度。未经批准不准留宿外来人员。

8. 职工宿舍管理制度应当张贴在每个宿舍房内,每个住宿的职工应遵照执行。

第五十七条关于食堂、浴室的管理

1. 食堂应健全治安防范措施,工作人员要明确责任,加强管理,保证安全。

2. 管理人员对现金、票证要加强管理,操作间、库房门窗要牢固,防止发生意外。

3. 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伙房、库房和管理室。

4. 食堂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防止食物中毒。保障就餐人员的生命安全。

5. 浴室要设专人管理,定时开放。洗浴人员要遵守管理规定,不要把现金,贵重物品带入浴室内,要爱护公共设施,要节约用水。

6. 泵房管理人员要严守岗位,认具负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关于检查

第五十八条各单位的安全保卫责任制应为经济责任制和工作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落实到党政主管领导及工程项目经理、施工队(车间)生产班组以至每个职工身上。要建立各级检查责任制。要把经常性的检查同节假日检查结合起来,把普遍检查同有目的、有重点的检查结合起来,把自查和互查结合起来,把群众性检查同专业人员检查结合起来。安全检查要避免形式,走过场,要讲求实效,扎扎实实地开展下去。第五十九条开展治安防范检查,要有检查记录,对检查出来的重大隐患漏洞,要立即下达隐患通知书,并在限期内解决。

第六十条遇有首长视察,内外宾参观等重大政治活动和重要节日,要健全统一的接待组织和手续。主管领导要亲自参加治安防范检查。落实有效的安全措施。

第六十一条对有外资的工程,各单位有关部门应会同当地主要机关及外事部门,做好外资工程人员的安全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制定外事守则,对职工进行保密和外事纪律教育。第六十二条检查可由保卫部门单独进行,也可由分管治安的领导带领有关部门联合进行检查。每次检查应做记录,填写治安检查登记表,归档留用,逐级上报,以备考核。

第三章奖惩与执行

第六十三条本规定列入企业管理条例,并做为评选先进单位,先进职工及奖励条件之一。

第六十四条对违反或拒不执行本规定的单位,视情节轻重,对其治安防范负责人发出治安隐患通知书。对责任制严重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以至使企业蒙受严重损失的,报送司-法-部门依法进行处理。第六十五条对认真落实治安保卫责任制,同坏人坏事作斗争,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经营、工作秩序,有下列功绩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通报表彰,在综合治理考核中,给予特别嘉奖。

第六十六条对单位的奖励

一、奖励

1. 治安保卫责任制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防范工作落实,全年治安保卫工作不超指标的。

2. 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治保会的活动经常,成绩突出的。

3. 发生刑事案件后,保卫部门积极主动配合公安部门进行侦破,为企业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4. 治安防范成绩显著,创造的经验、作法在物资部范围内有推广和应用价值的。

5. 在同治安灾害事故和同犯罪行为斗争中成绩显著的。凡具备上述条件之一的可被评为治安先进单位或集体,给予表彰或物质奖励。

二、惩罚

1. 严重违反本规定或下发隐患通知书后,整改不利,造成经济损失,给予批评,对单位给予500 元以上,1000 元以下罚款处理,对单位主管领导及责任人,按罚款总数的20 %进行处罚。

2. 责任制严重不落实,防范有明显漏洞,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后果严重或内部治安秩序不好,连续发生治安案件的,给予通报批评,直至按照责任制给予主管领导,主要责任人,按对单位罚款的20 %进行处罚。

3. 单位发生刑事、治安案件不按规定上报,信息网络堵塞,一经发现,给予主管领导和责任人100 元以上200 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保卫科依据本规定实施处罚时,处罚手续一定要健全,罚款要有通知书,罚款金额要交本单位财务部门存入。用于保卫部门加强组织建设专用款。

第六十八条对个人的奖惩

一、奖励

1. 认真执行治安责任制及防范规定,工作突出,成绩显著的。

2. 同治安灾害事故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保护公共财产和他人安全功绩显著者。

3. 能够主动向公安保卫部门提供重要线萦,对预防重大犯罪或查破重大案件有功者。

二、惩罚

1. 人员携物、车辆载货出门、拒不接受门卫检查,经劝解不听,无理取闹的。

2. 门卫、值班员擅离职守或不负责任的,以至发生各类案件、事故等。

3. 工作失职、失误以至使企业经济受到轻微损失的。

4. 私存各种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

5. 私自制造、保存和倒卖管制刀具的。

6. 在单位内部私留客人住宿,非婚男女同居的。

7. 寻衅滋事,打架斗欧的。

8. 欧打、辱骂、诽谤他人的。

9. 抄拿少量公私财务的。

10. 破坏工程、施工现场防护设施以及公物、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11. 毁坏他人财产,损失轻微的。

12. 赌博或提供赌博场所的,抽利的。

13. 在建筑物、公共设施及成品上随意刻画,造成不良影响的。

14. 酒后开车、非司机开车、转借驾驶执照,尚未造成交通事故的。

15. 造遥惑众,煽动闹-事,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16. 保存、播放、复制、扩散淫秽物品的。

17. 散布迷信思想,影响较坏的。

18. 私刻公章伪造公函证明的。

19. 用猥亵的言语、举动调戏妇女,情节轻微的。

20. 不按规定申报暂住户口,经指出拒不改正的。

21. 无理取闹,扰乱机关工作秩序、不听劝阻的。

22. 酗酒闹-事,扰乱内部治安秩序,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3. 破坏作案事故现场,造成严重后果的。

24. 包庇、放纵坏人,施行报复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5. 对揭发检举人施行报复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6. 谎报险情,制造混乱,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7. 弄虚作假,隐瞒案情,事故不及时上报。

28. 拒绝、阻碍公安保卫人员执行公务,情节轻微的.。

29. 毁坏、移动勘测座标和测量标志,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30. 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对沟、井、坑穴不设覆盖物和明显标志的。

31. 其他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六十九条奖罚的实施

1. 对单位和个人的奖励,由保卫部门提出建议,上级单位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审批。

2. 对单位和个人的处罚,由保卫科裁决。

3. 对单位和个人的罚款,一律填写《罚款通知单》,一式四份。除保卫部门执一份留查外,财务部门、被罚款单位或个人各执一份。对单位的罚款由财务部门依据《罚款通知单》,当月从财务中扣除,对个人的罚款,在限期内由被罚款人交纳。

4. 所扣款项,财务部门要单独立户,由保卫部门用于治安工作奖励。

第四章逐级治安责任制

第七十条物资部经理、主管副经理责任制。

1. 经理、主管副经理对物资部治安保卫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认真贯彻市政府9 号令《北京市企业治安保卫责任制》和住总集团内部治安管理规定。将治安工作纳入企业生产经营行政管理的议事日程与生产经营做到五同。

2. 确定各三级单位一名行政领导人为部安委会成员,具体负责治安保卫工作的落实。

3. 布置治安防范工作,定期听取汇报,组织宣传教育,进行防范检查,主持研究整改治安防范隐患。4.组织制定重点要害部门保卫方案,防范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有关人员解决。

5. 负责组织对刑事案件和较大治安案件的调查处理,并提出整改意见,上报总公司。

6. 各单位建立逐级治安保卫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各部门、各岗位责任落实到人。

7. 主动搞好同当地公安部门,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协作配合,自觉接受公安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的督促、检查。

第七十一条保卫科责任制

1. 保卫组织是企业治安职能部门,业务上接受公安机关,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在党政领导下,对治安保卫工作行使督促,检查,考核职能,对违反上级有关规定和本条例规定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和限期整改。

2. 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和指示,参与审批施工组织设计与重大质量、安全、交通、治安灾害事故的追查和处理。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对内部发生的案件进行侦破-处理。

3. 对重点工程、要害部位、设备及易发案部位等,加强指导,保证重点部位绝对安全。

4. 工作中严格执行公安人员八大纪律、十项注意,全心全意为生产安全服务,为企业职工和财产安全服务的观点。

5. 组织领导经警、护厂队及治保会等群众性组织,做好群防群治工作,建立多层治安保卫工作网络,充分依靠逐级责任制和治安网络,共同完成上级机关规定的管理目标。

6. 根据上级保卫组织、公安机关的布置与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及时提出贯彻落实的建议,并向主管领导汇报检查落实情况。

第七十二条单位治安保卫责任

1. 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令及有关治安法规和上级的有关规章制度根据当地公安机关综合治理领导机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制定执行本单位的治安防范管理制度和措施。

2. 在职工中开展法制教育和治安防范教育,自觉遵纪守法,同一切违法行为和犯罪分子作斗争,开展群众性安全竞赛活动,表彰好人好事。建立值班巡逻制度,及时发现制止违法与犯罪,处理不安全因素。3. 组织建立治保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定期研究工作,解决存在问题,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指导和考核。

4. 组织有关部门经常进行治安工作检查,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违章行为,防止和消除治安隐患。对公安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指出的不安全隐患。限期改正,并将改进情况及时报告指出单位。

5. 确定治安保卫工作重点,建立重点工程,要害部位治安保卫工作档案。并经常检查治安防范工作的落实情况。

6. 发生刑事案件和较大的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要及时采取措施,组织人员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并协助有关部门查破,分清责任,及时处理。

7. 建立本单位实施治安保卫岗位责任制的考核、奖惩制度,奖优罚劣。

8.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对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和宣告缓刑、假释、监外执行的犯罪人员,劳-动-教-养-所外执行人员以及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刑事被告人,进行监督、考察和教育。

9. 加强对分包单位,挂靠单位管理,签定治安保卫责任书,明确各自责任。

10. 对在施工中发现的古墓、文物等要组织力量看守、保护,防止破坏,任何人不准私吞、哄抢,同时上报保卫部门或有关文物管理部门。

第七十三条各公司经理(厂长)责任制

公司经理(厂长)对本厂治安工作统一领导全面负责,具体职责如下:

1. 负责领导并保证公司(厂)的治安安全,贯彻物资部和上级有关治安工作文件、政策、法令,并检查执行情况。对本单位治安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 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治安防范计划和制度,把治安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生产经营作到五同。

3. 负责按有关规定和企业需要设置保卫部门或干部,审批治安工作计划,制度等并作出重要决策。

4. 定期组织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并上报物资部有关部门。

5. 奖优罚劣,从奖励基金中提取必要的比例作为治安工作专项奖金,并提供其他必要的物质保证。

6. 加强对全体职工教育,提高全员防范意识,并履行对上级签订的年度安全责任状,对事故作出处理决定。

第七十四条分管保卫工作副经理责任

1. 认真贯彻执行公安、上级主管部门和经理关于治安工作规定,指示,接受上级检查。

2. 主持本单位日常保卫工作,组织治安专项工作,计划方案的制订,组织" 月度" 以上联合检查,消除隐患,督促各级安全制度,措施的落实。

3. 保证将治安工作与生产工作同计划布置,同检查落实,同总结评比。

4. 组织本单位治安法制宣传、防范预案的演练,重大隐患的整改,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七十五条安保办公室主任责任

1. 传达经理(厂长)和上级部门关于治安防火工作的指示,根据上级指示,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对治安工作实施具体领导检查,督促安保人员工作。

2. 同部保卫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治安工作计划、措施,保证计划措施的贯彻落实。

3. 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七十六条各公司专兼职保卫干部责任

1. 根据上级有关法规,按经理(厂长)的要求开展本单位治安管理工作,负责起草单位治安计划文件,当好领导的参谋。

2. 定期检查所属单位贯彻落实治安制度,发现一般隐患,限期解决,重大隐患,书面向有关领导汇报,提出解决意见,并存档备案。

3. 开展治安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提高职工安全意识。

4. 负责对所属单位提供教育资料,组织防哄抢预案的实施和警卫人员的培训管理。

5. 参加对案件、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七十七条车间、站长、重点库主要领导责任

1. 认真贯彻执行本单位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治安工作制度,指示,规定,制定本单位具体防范措施。

2. 经常对职工进行治安和法制教育,对不安全因素及治安隐患及时处理整改,并及时上报本单位有关领导。

3. 发生治安案件要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并协助上级有关人员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 对本单位的治安防范给予人、财、物的保证,并选好重点要害部位的工作人员。

5. 履行与本公司(厂)签订年度安保责任状。

第七十八条各办公室、财务负责人责任制

1. 认真贯彻落实物资部及上级有关治安制度,对本部门治安防范负责。

2. 经常对所属职工进行法制教育,保证本室不发生失盗等案件。

3. 如发生事故,要及时组织处理并立即上报,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七十九条工长、队长责任制

1. 贯彻落实上级治安制度,要求,将生产与保卫工作紧密结合落实五同,每一项工作安排都要将治安防范工作考虑到计划之中。

2. 对所属职工的思想倾向要心中有数,对存在的不安定因素,要及时了解,及时解决,对工作中的重点部位要有制度,有落实,有措施。

3. 要做好班前班后的治安检查,并经常对职工进行治安防范教育。

4. 对各班组价值较高的工具用具要建帐,建卡,做到胸中有数,并对贵重物品统一管理,专人负责。

第八十条班组长治安责任

1. 保证执行各项治安制度的实施和落实。经常对全班、全组人员进行防范意识教育。

2. 带领全班搞好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或上报,制度要上墙。

3. 带领全班管理好企业财产,对贵重财产、设备要指定专人负责,落实防范措施。

4. 如发生治安案件,要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并协助上级做好处理工作。

第八十一条要害部位工人(库管员)治安责任

1. 严格执行上级关于治安工作的规定、制度,保证重点部位物资存放合乎治安防范规定。

2. 努力学习治安防范知识和法律知识。

3. 搞好日检查、日清理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或上报。

4. 敢于纠正违章,敢于同违法行为做斗争,如发生刑事案件要及时上报,保护现场,并协助上级调查处理。

第八十二条机动车驾驶员治安责任

1. 未经批准不带车在外过夜,经批准带车在外过夜的要将车辆停在有安全措施的地方,收车时,锁车锁门。

2. 禁止将车交与他人驾驶。

3. 会使用灭火器扑灭初期火灾,妥善保管随车携带的灭火器。

4. 在修车或加油时不吸烟,加油时先灭火。

5. 涮车时先断电,禁止用汽油涮车洗件。

6. 禁止用" 沟油" 方法发动车辆。

7. 行车中禁止司机、乘车人吸烟。

8. 停放汽车时要避开油库、变电室及其它严禁烟火的地方。

9. 认真执行公安部门制定的其它安全、保卫、消防规定。

第五章 附则

第八十三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如与上级规定有抵触时,按上级发文规定为准。本规定的解释权属住宅建设设备物资公司综合管理部。

1.仓库是企业物资供应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各种物资周转储备的环节,同时担负着物资管理的多项业务职能。它的主要任务是:保管好库存物资,做到准确,质量完好,确保安全,收民迅速,面向生产,服务周到,降低费用,加速资金周转。

2.仓库设置要根据工厂生产需要和厂房设备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内部要加强经济责任制,进行科学分工,形成物资分口管理的保证体系;业务上要实行工作质量标准化,应用现代管理技术和abc分类法,不断提高仓库管理 水平。

第二章物资验收入库

3.物资入库,保管员要亲自同交货人办理交接手续,核对清点物资名称、数量是否一致,按物资交接本上签字,应当认识签收是经济责任的转移。

4.物资入库,应先入待验区,未经检验合格不准进入货位,更不准投入使用。

5.材料合格,保管员凭发票所开列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验收就位,钢材应涂色标志;入库单各栏应填写清楚,并随同托收单财务科记帐。

6.不合格品,应隔离堆放,严禁投产使用。如工作马虎,混入生产,保管员应负失职之责任。

7.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知科长和以办人处理。托收到而货未到,或货已到而无发票,均应向经办人反映查询,直至消除悬事挂帐。

第三章物资的储存保管

8.物资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物资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仓库,并根据仓库的条件考虑划区分工;吞吐量大的落地堆放,周转量小的用货架存放;落地堆放以分类和规格的次序排列编号,上架的以分类四号定位编号。

9.物资堆放的原则是:在堆垛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推行五五堆放,根据货物特点,必须做到过目见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文明整齐。

10.仓库保管员对库存、代保管、待验材料,以及设备、容器和工具等负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因此坚决做到人各有责,物各有主,事事有人管。仓库物资如有损失, 仓库管理制度 ,贬值、报废、盘盈、盘亏等,保管员应及时报告科长,分析原因,查明责任,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一律不准擅自处理。保管员不得采取“发生盈时多送,亏时克扣”的违纪做法。

11.保管物资要根据其自然属性,考虑储存的场所和保管常识处理,加强保管措施,达:“十不”要求,务使国家财产不发生保管责任损失;同类物资堆放,要考虑先进先出,发货方便,留有回旋余地。

12.保管物资,未经科长同意,一律不准擅自借出;总成物资,一律不准折件零发,特殊情况应经科长批准。

13.仓库要严格保卫制度,禁止非本库人员擅自入库。仓库严禁烟火,明火作业需经保卫科批准。保管员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识。

第四章物资发放

14.按“推陈储新,先进先出,按规定供应,节约用料”的原则发料。发料坚持一盘底,二核对,三发料,四减数的原则。对贪图方便,违反发料原则造成物资失效,霉变,大料小用,优材劣用,以及差借等损失,保管员应负经济责任。

15.领料单应填明材料名称、规格、型号、领料数量、图号、零件名称或材料用途,核算员和领料人签字。属计划内的材料应有材料计划;属限额供料的材料应限额供料制度;属规定审批的材料应有审批人签字。同时,以超费用领料人未办手续,不得发料。

安全类物资篇十七

3、依据现场业务要求协调搬运工搬运及摆放资产;。

4、活动物资管理:各类活动物资接收、回库、盘点工作;。

5、健身房管理:设备使用状态检查、维护;。

7、公共区域日常消耗品(茶咖、文具)等按需采购,后续做好出入库管理。

安全类物资篇十八

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物资采购的公平竞争机制,规范物资采购行为,保护国有资产和企业利益,降低物资采购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物资采购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阳光采购原则;突出保护企业利益的原则;优质、高效、服务的原则。

第三条集团公司成立物资采购领导组,负责组织和实施物资采购活动,其成员由集团公司领导、供应处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组长:王体轩董事长、总经理副组长:李彦壁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廉贤总会计师

成员:范贵明副总经济师、发展计划于治国供应处处长董喜贵财务

潘龙成机电动力安存科纪委副书记吴景厚审计

物资采购领导组办公室设在供应处,办公室主任由供应处处长担任。

物资采购领导组成员岗位变动时,由接替者替补。

第四条阳煤集团供应处作为集团公司内部的物资采购管理部门,在集团公司以及物资采购领导组的领导下,负责制定和完善企业的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管理全集团公司的物资采购工作。

第五条集团公司所属分公司、控股公司及集团公司投资占主导地位单位的物资采购工作参照本办法组织完成。

第六条集团公司纪委监委对物资采购活动实施监督,并依法依纪查处物资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审计部对物资采购活动实施业务监督。

第二章

物资采购管理的内容

第七条物资采购管理的内容主要有物资招标采购、物资询价比价采购、供应商管理、合同管理、物资索赔管理等。

第八条供应商管理是物资采购工作的前提,各采购部门要建立健全供应商档案,为物资采购工作打好基础。供应商管理按照本办法第三章的具体规定执行。

第九条物资采购方式分为物资招标采购、物资询价比价采购和内部产品订货会三种方式。

第十条物资招标采购是指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竞争性谈判确定合格供应商供应物资的活动。供应处招标采购比例不得低于总采购量的70%并逐年提高比例,其余单位招标采购比例不得低于总采购量的60%。物资招标采购按照第四章的具体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物资询价比价采购指不够招标条件的物资,通过一次性密封报价,经有关人员研究确定供应商供应物资的活动。物资询价比价采购按照第五章的具体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内部产品订货会指集团公司组织的内部产品采购订货活动。集团公司内部产品的采购按照集团公司有关内部保护政策的规定执行。在每年的内部产品订货会上,同内部生产厂签订买卖合同和代储代销协议,产品价格按集团公司规定的价格执行。凡受集团公司内部保护企业生产加工的物资,应坚持在同质同价的前提下,实行内部优先的原则,如遇特殊情况需外采时,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合同管理是指在采购物资时,采购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阳煤集团合同管理审计实施办法》同供应商签订买卖合同和代储代销协议的活动,合同管理按照第六章的具体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物资索赔管理是为保证采购物资的质量,采购部门对采购物资实行跟踪管理,发现存在质量或数量问题时要通过物资索赔、退货等方式,保证企业利益不受损失的活动。物资索赔管理按照第七章的具体规定执行。

第三章供应商管理

第十五条供应商是指与集团公司各单位发生物资采购活动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第十六条供应商准入的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技术领先、质量过硬的产品优先的原则;

(三)同质同价、内部生产厂优先的原则;

(四)总量控制,优胜劣汰的原则;

(五)以生产厂为主,代理商为辅的原则。

第十七条供应商准入的基本条件:

(二)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三)能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

(四)在同行业中,业绩优良、知名度高、产品竞争力强;

(五)愿意长期合作,诚实守信,互惠互利,实现双赢。

第十八条供应商准入的程序:

(一)通过招投标,中标的供应商为准入供应商。

(二)特殊情况需增加供应商时,采购部门要以书面形式提出新增供应商理由,填写《供应商准入登记表》(见附表一)并认真审核供应商的准入条件,对属于生产厂性质的供应商,由各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后纳入准入供应商;对属于代理商性质的供应商,可召开专题会议通过,并由集团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纳入准入供应商。

(三)采购部门每半年根据供应商的资质、产品质量、价格、交货期、信誉度等,对已准入的供应商进行一次考核评定(供应商考核评定表见附表二),优胜劣汰。

第十九条采购部门要对准入的供应商按照外部企业和内部保护企业及生产厂和代理商进行分类并建立供应商档案,纳入计算机管理。

第二十条对已准入的供应商要严格控制中间代理商业务,供应处采购的业务中间代理商不得超过30%,其余各单位自采部分中间代理商的业务不得超过40%。

第二十一条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的采购部门不得违反《阳煤集团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规定》与集团公司各级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他有利益关系人开展物资采购业务活动。如有发现,对有关责任人要追究责任。

第二十二条发现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立即终止其供应业务并取消其准入供应商资格,三年内不得准入。

(一)提供的相关证件及资料有伪造现象的;

(二)中标后不能按合同要求履约的;

(三)所供物资以次充好,有意损害集团公司利益的;

(四)报价不实事求是,采取低价策略进入后不履约的;

(五)向采购人员行贿或为其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六)已停止生产、经营或变更生产、经营范围,不再具备准入条件的;

(七)一年内出现两次因质量问题而索赔的。

第四章

物资招标采购

第一节范围

第二十三条各单位要成立物资招标采购工作组,并在集团公司物资采购领导组领导下组织和实施本单位的物资招标采购活动。

第二十四条集团公司各单位所需的各类设备、大宗或批量材料和配件均属于招标采购的范围。

第二十五条各单位不得将必须招标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它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二十六条凡国家规定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应委托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

第二十七条下列情况可不进行招标:

(一)采购的物资只能从唯一供应商获得;

(二)民爆产品和涉及国-家-安-全的物品;

(三)出现不可预见的急需采购,而无法按招标方式得到的物资;

(四)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第二节招标

第二十八条物资招标采购(以下简称招标)由招标人依照本办法组织实施。招标人指本企业需要物资采购的法人或委托代理人领导下的由有关领导和部门组成的招标组织。

第二十九条招标人享有的权利:

(一)编制招标文件并组织招标;

(二)依据招标文件审查投标人的资格;

(三)独立开展的招标活动,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

(四)直接确定或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第三十条招标人应履行的义务: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维护企业的利益;

(一)及时提供招标所需的有关资料;

(二)向有投标意向的法人发售招标文件,并负责对招标文件进行解释;

(三)对招投标双方的商业内容保密;

(四)与中标人签订并履行合同;

(五)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第三十一条物资招标采购方式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竞争性谈判。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竞争性谈判,是指直接邀请1-2个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就物资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招标形式。

第三十二条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投标人应当在三个(含三个)以上,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依照本办法重新招标。

第三十三条下列情况可采取竞争性谈判:

(一)因多方面条件限制,只有不足三个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二)通过必要的招标,对物资采购工作不利或对企业利益有影响的;

(三)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的;

(四)采用公开或邀请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紧急需要的。

第三十四条招标采购工作组按已确定的招标方式,根据招标物资技术要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第三十五条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招标公告或邀请投标书;

(二)投标须知;

(三)招标项目说明;

(四)技术要求和投标报价表;

(五)评标标准;

(六)交货时间、售后服务及货款结算方式;

(七)需提供的有关资质资信证明;

(八)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

(九)开标、评标、定标地点及时间;

(十)其它应当说明的事项。

第三十六条招标文件及拟邀请的投标人名单,经物资招标采购工作组审核批准后,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出后,不予退还。

第三十七条招标应该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

第三十八条招标采购工作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三节投标

第三十九条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与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技术能力等方面的要求。

第四十条投标人享有的权力:

(一)平等地获得招标信息;

(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项目中的有关问题予以说明;

(三)检举揭发招标过程中的舞弊行为。

第四十一条投标人应履行的义务:

(一)如实提供投标文件;

(二)不干预招标、评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并履行合同;

(四)中标后不得转包。

第四十二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以及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第四十三条招标人根据需要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物资总额的2%),并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招标人。

第四十四条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用密封条密封,并在密封条上加盖投标人印章后送达。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签收保存,不得开启。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收。

第四十五条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但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方可有效。

第四节开标、评标、定标

第四十六条开标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招标采购工作组主持,由纪委监委、审计部监标。

第四十七条开标前由纪委监委、审计部审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当众启封投标文件。审计部进行资质预审后,由唱标人对投标文件内容及投标报价进行唱标。开标过程,要有专人作文字记录,招标结束后由招标人存档备案,投标文件及招标记录存档保存不低于三年。

第四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废标处理:

(一)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偏离过大或响应不力的投标;

(二)交货期有保留、不确切、不肯定的投标;

(三)需交而未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函有效期不足的投标;

(四)超出经营范围的投标;

(五)资格证明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

(六)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投标;

(七)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

(九)违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其它情形的投标。

第四十九条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在监标人监督下抽取评委。评委会成员名单应于开标前确定,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第五十条评委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各采购部门要建立专家库,评委会专家成员一般在专家库内抽取,也可由招标采购工作组采取选定处室或单位派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参加的形式。

第五十一条评委会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二)具有足够的与招标项目相关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

(三)具有综合的技术、经济等分析判断能力;

(四)与投标人无任何利益和亲属关系。

第五十二条评委会应当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有效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以投标方案可行性、质量可靠性、技术先进性、报价合理性、交货期和售后服务等为依据进行综合评定。

第五十三条评委会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定后,要写出书面评标报告或填写《物资招标采购评审表》(见附表三),并在评标报告或《物资招标采购评审表》上签字。

第五十四条招标人根据评委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或《物资招标采购评审表》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委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第五十五条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在3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书面中标通知书,并同时报集团公司纪委监委、审计部备案。

第五十六条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签订合同或代储代销协议。

第五十七条招标采购如收取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或代储代销协议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应在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第五十八条招标工作结束后,招标采购工作组要写出物资招标采购的书面总结报集团公司有关领导,并报纪委监委存档备案,保存期不低于三年。

第五节监督与处罚

第五十九条集团公司纪委监委、审计部负责招标采购的监督,集团公司纪委监委负责对招标方、投标方、评委及有关工作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第六十条出现以下行为之一的,集团公司采购领导组、评标委员会、监标人有权中止其招标投标活动或宣布中标无效,并由集团公司纪委监委对责任人进行调查处理,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并按照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一)招标人因弄虚作假,导致投标方做出错误反应,并造成损失的;

(二)招标人泄露招标秘密的;

(三)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

(四)招标人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招标或化整为零以及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

(五)招标人与投标人相互串通、搞虚假招标投标的;

(六)投标人之间互相串通,哄抬标价或暗推中标人的;

(七)招标采购工作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以不正当手段干扰招标投标工作的;

(九)招标人在评委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

(十)其它违犯《招标投标法》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以及本办法行为的。

第六十一条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十二条中标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代储代销协议,按中标物资总额的2%支付违约金。

第六十三条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的,有权依法向集团公司纪委监委投诉。

第五章

物资询价比价采购

第六十四条物资询价比价采购的范围:

(一)批量小、零散的,不适于招标采购的物资;

(二)生产急需来不及招标采购的物资;

(三)其它不够招标条件的物资。

第六十五条物资询价比价采购要在准入供应商中选择三家或三家以上供应商,进行一次性密封报价。异地供应商可通过特快专递函标报价,也可来人密封报价。密封报价要用密封条密封,密封条要加盖供应商印章。

第六十六条供应商函标报价书到齐后,由采购部门组织三人以上的评议组(由采购主管、计划员及相关管理人员组成)共同启封,填写《物资询价比价采购评审表》(见附表四),并对供应商报价进行评议,确定最合适供应商,评议组人员在评审表上签字。

第六十七条询价比价采购评议组确定供应商后,采购业务人员凭《物资询价比价采购评审表》同确定的供应商签订合同或代储代销协议。

第六十八条在询价比价采购时,工作人员弄虚作假或同供应商恶意串通,损害其它供应商和企业利益的,集团公司纪委监委要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第六章合同管理

第一节职责

第六十九条各单位要有专职或兼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物资采购签订的合同(以下均含代储代销协议)管理工作。

第七十条合同管-理-员的职责:

(一)制定和完善本单位合同管理实施细则。

(二)负责物资采购所签订合同的初审和资质的审核。

(三)参与物资采购的集体洽谈活动。

(四)参与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准备及善后工作。

(五)建立合同管理登记台帐,对所鉴证的合同及合同鉴证会签表留存并建档,做好合同专用章管理工作。

第二节合同的订立、履行

第七十一条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发生物资采购活动(一万元以上)的均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国家规定采用标准合同文本的必须采用标准文本。与合同有关的文本、图表、传真文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十二条合同条款应具备以下内容:

(一)标的(货物);

(二)数量;

(三)质量标准:合同中要注明具体执行标准;

(四)价款:包括支付方式、支付进度;

(五)合同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六)运杂费用及包装费用承担;

(七)质保期以及质保金额;

(八)违约责任;

(九)解决争议的方式;

(十)对需要“ma”标志或其它证件的产品,必须在合同中注明;

(十二)签约时间;

(十三)其它约定;

(十四)服务承诺。

第七十三条合同的审核:

(一)对集团公司规定由审计部事前审计鉴证的买卖合同或代储代销协议(十万元以上),必须经本单位合同管-理-员初审盖章后,由集团公司审计部办理事前审计签证手续。否则,财务部门不得作为下帐依据,供应部门不得作为入库验收依据。

(二)对集团公司规定由审计部实行事后审计监督的买卖合同或代储代销协议(十万元以下),须经本单位物资采购主管签字后,由合同管-理-员负责审查办理审批手续。对本单位合同管-理-员不能准确认定的合同,按上一条执行。

(三)属于招标采购物资的合同要附《物资采购招标评审表》;属询价比价采购物资的合同要附《物资采购询价比价评审表》。

第七十四条对外订立的合同,严禁在空白文本上盖章,如有例外须经单位领导审批后在合同管-理-员处进行登记备案,方可盖章。未签的或未使用完的加盖合同专用章的空白文本应交回合同管-理-员。

第七十五条需外出签订合同的,原则上要求合同管-理-员参加,特殊情况经审计部审批后方可采用由其他人员带章签约,并履行借还合同专用章手续。

第七十六条单份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

第七十七条合同依法签订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签约单位应当对合同履行情况负责。

第七十八条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纠纷应及时向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和审计部报告,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十九条合同在履行中,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变更、转让、终止或解除合同时,应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按照合同的订立流程,经单位领导批准,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第八十条变更、转让的合同文本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或更新部分,与原合同有同样的法律效力,纳入本办法的管理范围。

第八十一条在签订、履行合同中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草签合同不履行会签审批手续的;

(二)先行为后补办合同审批手续的;

(三)不按规定履行合同签证手续的;

(四)将合同分解化大为小,规避审计签证的;

(五)不按合同条款履行合同的;

(六)随意变更合同条款的;

(七)在合同履行中对方违约不追究责任或擅自处理损害企业利益的;

(八)与供应商串通损害集团公司利益的;

(九)工作严重不负责任,造成货款、物资被骗,给企业造成损失的;

(十)不认真审查资质和证件,造成因使用不符合有关规定的物资而被外部检查罚款的;

(十二)不在规定的诉讼期内,对纠纷进行索赔、诉讼,给企业造成损失的;

第三节合同专用章及档案管理

第八十二条合同的订立、变更、转让、终止或解除,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第八十三条各单位所签订的合同一律使用统一的合同专用章,不得使用行政印章或其它印章签订合同。

第八十四条合同专用章由专人负责使用和保管,任何部门、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第八十五条各单位要建立合同专用章管理台帐,健全借还合同专用章手续。

第八十六条各单位对所签合同应按照集团公司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统一编号、装订,建立合同档案,并按规定保存期妥善保存。

第七章

物资索赔管理

第一节范围、方式

第八十七条物资索赔指发现采购的物资存在质量或数量问题时,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期内对供应商进行索赔的活动。

第八十八条物资索赔的范围:

(一)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物资;

(二)在物资验收中发现质量、数量问题的物资;

(三)采购的物资不符合合同或代储代销协议规定,存在违约情况的。

第八十九条物资索赔方式有退货、换货、退款和扣罚违约金等形式。

第二节物资索赔程序

第九十条采购的物资因质量或数量存在问题时,由使用单位或验收单位提出索赔要求。

第九十一条使用单位或验收单位提出索赔要求后,应填写《物资索赔申请(受理)表》(见附表五)并报采购部门及相关管理部门,采购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接到《物资索赔申请(受理)表》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调查、核实情况。

第九十二条确认属物资质量问题或数量短缺而进行索赔的,由采购部门向供应商进行索赔并对使用单位赔付。

第九十三条供应商对提出的物资索赔有异议时,由采购部门提请阳煤集团物资索赔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九十四条供应商对仲裁结果有异议时,可依法提起诉讼。

第九十五条各单位对物资索赔情况要做好登记、备案工作。

第九十六条由于业务人员把关不严,使假冒、伪劣产品进入集团公司并给企业造成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节仲裁

第九十七条阳煤集团物资索赔仲裁委员会,负责索赔争议的仲裁工作。其成员由集团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有关人员组成。

主任李彦壁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廉贤总会计师

副主任李伟林副总工程师

胡少昆副总工程师

成员单位供应处生产技术部机电动力部技术中心审计部

集团公司内部索赔仲裁由李彦壁负责;集团公司对外索赔工作由廉贤负责。

第九十八条仲裁职责范围:

(一)双方对出现严重分岐的索赔合理性进行界定。

(二)双方对索赔数额差异过大而引发的争议进行调解、仲裁。

第九十九条经仲裁委员会仲裁属物资使用单位责任的,采购部门不再进行对外索赔工作。

第一百条经仲裁委员会仲裁属物资本身质量问题的,按第九十二条执行。

第四节物资索赔标准

第一百零一条物资索赔工作要严格按合同和代储代销协议规定的违约责任执行。

第一百零二条物资到货数量短缺超出误差范围,按相差数量进行索赔或按实际到货数量结算。

第一百零三条物资在未投入生产使用前,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应换货或退货,如影响生产或造成停工待料要扣罚供应商违约金。

第一百零四条物资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没有造成重大损失时,按直接损失金额进行赔付;如果因质量问题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一百零五条物资索赔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一百零六条索赔工作从明确责任之日起,属当地采购的物资一周内完成;

属异地采购的物资在一个月内完成。

第八章附则

第一百零七条本办法适用于阳煤集团及各分公司、各子公司、多营系统各公司。

第一百零八条集团公司各分公司、各子公司、多营系统各公司等有物资采购权的单位,可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曹村煤矿今年以来,山西焦煤霍州煤电集团曹村煤矿以物资管理标准化、物资申报电脑化、物资核算精确化为目标,积极创新形式,强化物资管理力度。曹村煤矿本着“挖潜增效、节约成本”的工作理念,曹村煤矿对物资供应管理制度进行了重新规范,配备了专业人员,曹村煤矿严格按照数字化、精细化的要求对物资进行摆放,做到了商品标签化、整齐化;曹村煤矿引进投用了林木森系统,各队组可利用网络进行材料申请、审批,供应超市根据各队组需求,曹村煤矿及时购置各种物资,并可同步分析各基层队组材料使用情况,曹村煤矿实现材料领用、使用“双对口”,杜绝了在材料使用过程中的丢失现象,曹村煤矿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曹村煤矿4月20日,山西焦煤霍州煤电曹村煤矿开展了“博爱一日捐”活动。该矿党政领导、广大党员干部纷纷慷慨解囊,曹村煤矿带着对困难群众的一份份关爱将自己的爱心款投入捐款箱。据统计,曹村煤矿当天早晨共收到现场捐款7100元。

今年以来,山西焦煤霍州煤电集团曹村煤矿不断强化文明和-谐创建力度。曹村煤矿针对部门队组处于地下室,班前会议室潮湿、工作条件不好的实际,曹村煤矿对地下室楼道、班前会议室铺设了地板,对墙壁进行了粉刷,安装了电灯等设施,改善了职工的工作环境。同时,曹村煤矿该矿还充实了专业人员,加大了矿区环境的治理力度。设立专人对矿区环境进行治理,对矿区内花草树木定期进行修剪,定期浇灌,曹村煤矿创造一个良好的矿区环境,确保广大干部职工工作舒心,矿井安全生产。

安全类物资篇十九

4、程序:

基本要求

4.1库房、储罐区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和《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92)的规定。

4.2物资储存场所应根据物品性质配备足够的、想适应的消防器材,并应装设消防通讯和报警设备。

4.3必须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岗位防火责任制,火源、电器管理制度,门卫值班巡查制度和各项操作制度,做好防火、防洪(汛)、防窃等工作。

4.4在仓库、堆垛和储罐区,应设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通道、出入口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仓库安全防火管理

4.5仓库应制订物品入库验收制度,核对、检验进库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无厂地、标牌、检验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

4.6物品的发放,应严格履行发放手续,做到准确无误。

4.7危险品仓管员必须熟知所管物品的名称、理化性能、防火、防爆、防毒害的'措施,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4.8危险物品的安全储存按危险品储存管理规定执行。

4.9做好日巡查工作,并有记录,发现包装、容器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

4.10库内严禁烟火,严禁产生火花的一切操作,不准穿底附铁的鞋入库,库内严禁穿、脱尼龙等高电阻率服装。

4.11危险品装卸,使用操作必须符合危险品装卸运输安全管理、化学危险品使用有关规定。

4.12危险品仓库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每日工作结束后,应进行安全检查,然后关闭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4.13气瓶贮存,必须严格按《气瓶贮存运输和使用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储罐区管理

4.14原料贮槽及卸料管日常检查由仓库保管员负责,维修由各使用单位负责。

4.15易燃、可燃液体和压缩气体的储罐和管线的绝热材料、装卸栈台、安全梯和管架等,均应用非燃烧材料建筑。

4.16液化石油气及闪点低于28℃,沸点低于85℃的易燃液体储罐,无绝热措施时,应设冷水喷淋设施,以达到夏令降温的目的,设施的电器开关宜设置在远离防火(护)堤处,不准将电器开关设在防火(护)堤内。

4.17易然、可燃液体和可燃气体储罐区内,不应有与储罐无关的管道电缆等穿越,与储罐区有关的管道、电缆穿过防火(护)堤时,洞口应用不燃材料填实,电缆宜采用跨越防火(护)堤方式铺设。

4.18罐区防火(护)堤的排水管应相应设置隔油池或水封并,并在出口管上设置切断阀,或在不排水时以土堵死出口。

4.20储罐区间距、事故存液池、消防设施等应按《石油化工设计防火规范》有关规定执行。

一物资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物资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仓库,并根据仓库的条件考虑划区分工。凡吞吐量大的落地堆放,周转量小的用货架存放。落地堆放以分类和规格的次序排列编号,上架的以分类四号定位编号。

二物资的堆放的原则是:在堆垛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推行五五堆放,根据货物特点,必须做到过目见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排放整齐。

三仓库保管员对库存,代保管,待验材料以及设备,容器和工具等负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因此坚决做到人各有责,物各有主,事事有人管。仓库物资如有损失,贬值,报废,盘盈,盘亏等,保管员应及时报告主管,分析原因,查明责任,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一律不准擅自处理。保管员不得采取“发生盈时多送,亏时克扣“的违纪做法。

四保管物资要根据其自然属性,考虑储存的场所和保管常识处理,加强保管措施,达到“十不”要求,务使国家财产不发生保管责任损失。同类物资堆放,要考虑先进先出,发货方便。留有回旋余地。

五,保管物资,未经主管同意,一律不准擅自借出。总成物资,一律不准拆件零发,特殊情况应经主管批准。

六仓库要严格保卫制度,禁止非本库人员擅自入库。仓库严禁烟火,明火作业需经保卫科批准。保管员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识。

安全类物资篇二十

国家和行业现行设备、材料质量技术标准。

省电力公司下达的有关物资管理的制度和文件。

物资管理职责

指挥部:

编制工程的建设计划,其中包括物资设备的招标、供应的安排计划。

监督检查物资设备供应商执行物资设备供应计划的情况是否满足工程建设计划的总体要求。

及时了解掌握物资设备到现场的供应情况,进行必要的监督和协调。

监理:

对工程物资设备质量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

用于工程的物资设备必须经监理检查并签证确认,否则不得在工程中安装使用,以防止不合格物资用于工程。

物资设备供应商:

按工程建设供应计划,保障物资设备供应满足工程施工进度计划需求。

严格按合同规定及要求保证供应物资设备的质量符合有关标准和设计要求。

对所供物资设备质量承担全面负责,如有质量问题必须及时联系制造商维修或更换,保证工程的顺利施工投产。

物资设备安装前应组织开箱(开包)检查。

应派现场物资代表驻现场协调物资设备存在的问题。

施工承包商:

依据合同规定检查、接收物资设备供应商提供的物资设备。

检查物资设备质量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和设计要求。

履行承包施工合同中关于自供部分物资设备的采购、检验、运输、保管等相关条款。对自供物资设备的质量负直接责任。

物资管理的内容

指挥部:

监督检查物资设备供应到现场的情况。

协调物资设备供应商与施工承包商的关系。

协调物资设备供应存在的问题,保证工程按建设计划施工投产。

监理:

审批施工承包商和物资供应商的物资设备供应计划,提出监理意见。

审查物资设备的.合格证、质量保证书、材料证明、实验报告及需要抽查材料的复试报告,合格后放行用于工程。

审查施工承包商自供设备、材料采样、试验及采购控制程序文件并确认,必要时做抽样复验。

监督检查物资设备的现场开箱(开包)检查,提出监理意见。

监督物资供应商、施工承包商物资设备保管情况。

监督物资设备存在的质量问题的现场消缺情况。

物资设备供应商:

依据工程建设计划安排及时将物资设备供应计划与到货时间表提交监理和指挥部。

提供物资设备的技术标书和订货合同副本各一份送指挥部。

提供所供物资设备的合格证、质量保证书、材料证明、实验报告、技术报告及开箱(开包)记录等文件,交付施工承包商。

发放物资设备时,应建立施工单位签收制度。

物资设备供应商的物资设备领发签收单应汇总、复印提交指挥部,以利于工程结算、决算。

负责组织物资设备的开箱(开包)检查,通知指挥部、监理、施工承包商应派员参加。

施工承包商:

应制定物资供应计划报送监理和指挥部。

接收物资设备的数量必须在领料单上签收。

接收物资设备时必须同时接收和审查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试验报告进行审核,且对外观进行检查。

负责物资设备的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试验报告、设备专用工具及需要抽检的复试报告等资料的档案整理、移交。

在物资设备交接和施工过程中发现物资设备质量问题,及时通知监理并提供必要的证据。

建立工地物资设备材料站,负责妥善保管、领用和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

第一章   总 则

一、做好工程物资管理工作,对于保证工程物资满足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的要求、保障施工的顺利进行,以及确保公司对工程物资进行有效调控、避免造成浪费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为加强工程物资的管理,明确各部门(中心)在工程物资管理各环节的责任、要求,确保工程物资帐实相符,现根据“通信工程建设流程”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工程物资管理办法。

三、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公司通信工程建设项目(含交换、无线、传输、it、电源等配套项目),本办法所指的通信工程物资分工两类:

1、第一类:属本公司自购的工程物资,由建设单位根据专项工程需要购买的、归专项工程使用的工程设备、材料、仪表工具等(含本公司自购,由供货商做集成的交钥匙工程物资)。

2、第二类:属施工单位包工包料工程,由施工单位根据专项工程需要购买的、归专项工程使用的设备、材料、仪表工具等。

第二章 自购工程物资管理

当工程物资采用自购的方式时,由建设单位(或合同签订单位)将采购合同(或领导签批预发货依据)移交给物流供应部门,由此开始自购工程物资的管理。

自购工程物资管理分为两个部份:工程物资到货入库管理、工程物资用料管理。

工程物资到货入库管理:是指从订货开始到物资的最终入库为止所经历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工程物资到货入库管理的主要工作是:根据工程物资采购的计划以及施工进度的要求,在接到供货厂家发送的接货通知、发货清单后进行适当审核,并做好接货准备工作,到货后组织完成清点接货、开箱验货、送检验等工作,并完成各级入库手续。

工程物资用料管理:指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根据工程计划及施工进度提出用料或退库申请,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对其用料申请进行审核和控制后,物流供应中心进行工程物资库出库和退库管理等过程。

自购工程物资管理的全过程见工作流程图1。

一、工程物资到货入库管理的工作流程

工程物资到货入库管理的可以分为:合同移交、发货准备、到货接收、验货、入库等几个环节,各环节的详细说明如下:

1、合同移交

在工程物资采购确定后,建设单位(或合同签订部门)应第一时间内将工程物资采购合同(或领导签批的预发货依据)及建设单位领导审批的接货要求、抽验要求等移交给物流供应中心,物流供应中心按此做好工程物资管理的准备。

附录:c-010工程物资采购合同移交表、

c-011工程物资抽验申请表

2、发货准备

如有必要,建设单位(或合同签订部门)可应根据合同条款规定及施工进度情况,向供货厂家发出“工程资料发货通知书”。

供货厂家则根据合同或发货通知的要求履约,并在发货前3个工作日内,依照合同填写该批货物的“工程物资发货清单”,连同“工程物资到货通知书”提交到物流供应中心。物流供应中心在接到供货厂家的“工程物资到货通知书”和“工程物资发货清单”后,做好仓储及接货准备工作。

附录:c-021工程物资发货通知单书

c-022工程物资接货通知单书

c-023工程物资发货清单

3、到货后组织完成清点接货、开箱验货、送检验等

由物流供应中心根据物资采购合同的要求,负责工程物资的清点接货、开箱验货及送检,并保留相关原始单据。

在工程物资接收、检验合格后,由物资供应中心与供应商共同签署“工程物资到货验货合格证书”。“工程物资到货验货合格证书”原件一式两份,物流供应中心和供货厂商各执一份。

验货合格一周内,物流中心应将“工程物资到货验货合格”、“工程物资到货清单”复印提供给建设单位;如果验货有问题,物流中心及时将接货、验货、检验中存在的问题反馈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按合同进行处理。

附录:c-030工程物资到货验货合格证书

3.1、清点接货

供货厂商应按建设单位指定的供货地点及时将货物安全运抵目的地,并由物流供应中心指定的接货人接货。

在货物达到后,由物流供应中心和供货商(或供货商委托的货运方)对物资进行清点、接货签收。清点接收主要检查:数量、箱号、标识、箱的完整性等与“工程物资接货通知单位”及“工程物资发货清单”是否一致。

一般来说,要求箱体完好无损、箱体标识清晰可见,运输条件应符合箱体标识的要求(如未遭雨淋、重压、倒置等),并核对箱体上标明的货物品名、数量、发货地点、发货人姓名、到货地点、接收人姓名等,并做好相关的记录备案。同时,应仔细核对所收到的货物是否符合物资采购合同的规定,当有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情况时,应及时通知供货方及建设单位。

接收检查后,由物流供应中心及供货方在“工程物资接货签收单”上签收确认货物已收齐。“工程物资接货签收单”原件一式两份,物流供应中心和供货厂商各执一份。

附录:c-031工程物资接货签收单

3.2、开箱验货

在货物达到后,如需进行开箱验货,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完成开箱验收工作。开箱验收应由物流供应中心、供货商双方都在场情况下进行,根据合同要求进行开箱验货。

开箱验收时应着重注意以下要求:

3.2.2货物成色必须是清洁、全新的,若有污损,或有旧品时应立即要求更换;

原则上,对于设备应进行逐一开箱验货,尤其是含电子器件的设备(在条件允许时应进行通电测试),但对于低价值设备,如果由于数量庞大而无法全部检验时,按合同约定进行抽样验收。

在开箱验货确认货物符合各项要求后,应详细填写“工程物资开箱验货单”,并由物资供应中心点验人、供货厂商代表签字后,交物流供应中心盖章。“工程物资开箱验货单”原件一式两份,物流供应中心和供货厂商各执一份。

如果开箱验货存在问题,物流供应中心应在开箱验货单上详细说明,并尽快将存在问题的反馈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按合同要求与供应商进行协商解决。

附录:c032-工程物资开箱验货单

3.3、送检验

根据合同,如需将工程物资送专门检测机构检测,则物流供应中心应根据送检要求,负责将工程物资送检,并收集保留检测报告。表格见:c-011工程物资抽验申请表。

在工程物资接收、检验合格后,由物资供应中心与供应商共同签署“工程物资到货验货合格证书”,并在验货合格一周内,物流中心应将“工程物资到货验货合格证书”、“工程物资到货清单”复印提供给建设单位。

如果检测结果有问题,物流供应中心应尽快将在开箱验货单上详细说明,并尽快将存在问题的反馈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按合同要求处理。

4、入库、出库

在工程物资接收验货合格后,由物流中心按工程项目建立工程物资出库、入库的台帐登记,每月将工程物资台帐反馈给建设单位。

附录:c034-工程物资台帐记录

二、工程物资用料管理的工作流程

工程用料管理的工作流程可以分为四个部分:提出并审核材料需求、材料申领、用料和用料考核。各工作流程环节的详细说明如下:

1、提出并审核工程物资需求

施工单位可根据施工委托、施工组织计划制定工程物资需求计划,填写“工程物资领用申请表”,并提交监理单位审核。

监理单位应根据建设单位建设量、建设周期要求和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计划进行审核。

监理审核通过后交由建设单位进行批复,建设单位应重点核对材料需求与工程量、工程进度是否相吻合,工程物资库存是否足够等。

附录c-11-工程物流领用申请表。

2、发料和领料

“工程物资领用申请表”通过建设单位项目主管审核后,由施工单位交物流供应中心,并由物流中心负责工程物资的出库、台帐管理。

根据合同,如果需要物流供应中心将工程物资从建设单位仓储地点运到施工现场或施工单位材料集中点,应在工程物资领用申请表中注明,否则,视为由施工单位负责工程物资的运输。

3、用料

在领取的材料到达施工现场后,施工单位根据施工组织方案、施工图纸等进行用料施工,同时施工单位应做好工程物资的使用登记。

当存在工程余料时,施工单位应填写“工程物资退库申请单”,经建设单位审核后,施工单位与物流供应中心办理余料的退库手续。

附录c-13-工程物流领用申请表。

4、工程验收物资移交:工程验收后,在收到建设单位“工程验收通知”1周内,物流供应中心应按工程项目将工程物资台帐记录表汇总整理后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审核后,将工程余料移交物流中心库存。工程物资移交物流后,不再属工程物资,由物流中心管理。

附录c-141-工程验收通知

由建设单位与供货商填写签字相关到货、验货、送检单据,并签署工程物资到货验货合格证明。在开箱验货完成一周内,由建设单位负责将相关到货签收及验货单原件移交给物流供应中心,建设单位只留复印件。

施工完毕,如果有工程余料,供货商(即集成商)应填写工程物资退库申请单,经建设单位审核后,由建设单位与物流供应中心办理余料的退库手续。如果没有退库手续,视为无工程余料。

第三章 包工包料工程物资管理

工程采购包工包料方式时,由施工单位根据双方约定负责相关工程物资的采购及施工,建设单位按施工合同支付包工包料的工程费。

包工包料工程物资管理的工作流程如图2所示。

1、工程物资的仓储由施工单位负责,工程物资的接货、入库、出库、用料、余料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

2、为了确保工程物资的质量,工程物资到货后,根据合同约定,由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物资到货通知单,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根据合同,对工程物资进行抽检或送专门检测机构检测,物流供应中心安排人员配合工程物资的抽检及送检。

附录c-21-包工包料工程物资到货通知单

3、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对包工包料的工程物资进行抽检或送检合格后,与施工单位签署“工程物资到货验货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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