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管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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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成功的方案能够帮助我们实现预期的目标,并为我们未来的工作提供经验教训。完美的方案应当能够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并达到预期的目标。如果你需要灵感和启发,以下的范例将为你提供一些思路。
合肥市市直单位的物业管理定点单位招标项目部分都属于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是办公楼安全管理的重点工作。办公楼主要有如下消防重点:
d、办公楼内人员密集,也会引起许多意想不到的火灾。比如,吸烟者不注意烟蒂火苗,使用电器不当等。而一旦起火,疏散逃生时就容易造成混乱,给消防救援带来困难。
2.合肥市市直单位物业管理定点单位招标项目消防管理工作的构想昌顺物业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采用智能自动化消防设施维护系统,严格落实“三级”检查制度,与办公楼内员工共同创造消防安全。建立义务消防队伍,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层层落实防火责任制,人人负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纵横结合形成一个整体性、全方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网络,从而保障办公楼内人员和财产安全。
以党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思想为指导,着力提升我市中等职业教育宣传的实效性和针对性,积极宣传国家、省、市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新政策,让社会、家长、学生全面了解中等职业教育,推动全社会观念的转变,确保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不断扩大,高中阶段职普协调发展。
二、组织领导。
组长:市教育局局长王红月。
副组长:市教育局副局长魏超。
成员: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主要负责人、各中职学校校长、各初中学校校长。
市教育局职成科负责全市职教宣传日常工作,各县、区教育局职成科(教育科)做好联络、协调和服务工作。
三、宣传形式。
(一)市教育局统筹职业教育宣传。
1、宣传人员: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五个职教宣讲团,宣讲团成员由中职学校招办负责人、中职学校优秀教师等相关人员组成,按照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统一宣传材料等进行职业教育宣传。
2、宣传时间:从20xx年5月23日—6月23日,开展全市中等职业教育统一宣传活动。
3、宣传范围:各宣讲团成员分别进入全市初中学校和20xx年初三毕业班级开展职教宣传。做到与所有初三毕业生面对面、与初三毕业班主任面对面、与初中学校校长面对面、与大部分初三毕业生家长面对面。
4、宣传形式:
(1)宣讲团成员入校、进班集中进行宣讲。
(2)开展中等职业教育宣传进社区活动。市教育局统一制作宣传材料,发放到市、区街道、县乡镇和社区等单位,在宣传栏张贴。
(3)开展职业教育服务进家庭。市教育局将统一编印20xx年芜湖市中招《报考指南》,6月底将免费发到每一个初中学校、发到每一位中考学生手中,帮助家长、学生选择学校、填报志愿。
(二)利用宣传媒体,广泛开展职业教育宣传。
1、市教育局通过芜湖教育信息网,开设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专栏,公布芜湖市20xx年具有招生资质的中职学校、有关中职学校招生简章、芜湖市中职学校招生信息一览表等,扩大职业教育的影响力。
2、市教育局通过报纸、广播、发布全市中职学校统一招生广告、中职资助、致全市初中毕业生一封信等,通过电视媒体采访中职优秀毕业生、中职招办主任访谈、省级示范、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宣传采访等,开展广泛的职教活动宣传。
3、各中职学校应通过开展“招生集中咨询日”活动,积极宣传国家及省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和措施,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办学条件、师资状况、办学特色等,职业学校学生成长成才、就业创业的典型实例,展现职业学校学生的风采,职业学校学习、升学、就业优势。
四、工作要求。
1、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要高度重视中等职业教育宣传工作,要根据市职教宣传的统一部署,认真制定宣传计划和实施步骤,统一安排本辖县、区内的职业教育宣传工作,为职教宣传开辟绿色通道,确保职业教育宣传工作顺利进行。
2、今年,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安排本次宣讲团集中安排在市、区生源学校宣讲,各县生源学校宣传由各县教育局组织统一进行宣讲。
3、职教宣讲团要统一宣传口径、统一宣传资料、统一组织培训、统一安排宣讲。不做与职教宣讲团无关的事情,确保职教宣传的有效性。
4、各初中学校要按照市教育局统一要求,积极主动配合做好职业教育宣传相关工作。宣讲时间上下午均可,主要内容是集中宣讲、接待学生和家长咨询。
(1)学校要有专人负责职教宣传工作,认真做好职教宣传的接待、安排、指导等相关工作。
(2)宣讲团安排宣传人员进校宣传咨询,学校要安排适当地点作为职教宣传咨询活动场所,统一悬挂“芜湖市中等职业教育宣传咨询”横幅。
(3)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安排毕业班学生到职业学校实地参观、考察。
(4)严格实行阳光招生,严禁有偿招生。各初中学校要加强对教师和班主任的职业教育宣传培训,一经发现有偿招生和违背招生政策的,将对当事人和学校管理者进行严肃处理。
(5)建立和完善督查指导制度。市教育局将加强对职业教育宣传组织工作及宣传效果的监督、考核及跟踪管理。适时抽查、对宣传工作组织有效,宣传效果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组织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46号)和《xx县教育体育系统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镇教育系统消防工作,xx中心校决定在全镇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以消防安全为重点、以网格化监管为主要形式的学校消防网格化监管专项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学校消防安全网格化监管是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转变管理方式、落实监管责任、提高履职能力的重要举措,是确保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发展的必然要求。实施群防群治,全面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使之常态化,能不断提升学校火灾防控水平,有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实行网格化监管,细化各中小学幼儿园的领导和教师工作职责,增强责任意识,实现学校消防安全分层、分级及全时段、无缝隙管理;及时发现隐患,快速处置,从根本上解决消防安全监管的粗放问题;增强领导干部和监管人员的履职尽责意识,促进消防安全工作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为全面做好教育系统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特成立瓦屋中心校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xx(中心校校长)。
副组长:xxx。
成员:
(一)网格划分。
全乡镇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网格划分为二级:一级网格为瓦屋中心校,二级网格为全乡各中小学、幼儿园。
1、中心校。
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计划,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中心校负责指导、监督、检查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教育、管理和培训工作,负责与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幼儿园签订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制定本辖区消防工作应急预案,将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位,并考核其执行情况;建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定期开展学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专项活动,及时消除校园及周边消防安全隐患;每月召开一次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例会和消防演练活动,分析、研究、部署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认真落实上级布置的其他消防安全工作,健全消防安全工作网络,加强人员消防知识培训。
2、各中小学、幼儿园。
制定学年度学校消防安全计划,完善学校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制度,督促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将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位,并检查督促执行情况;建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组织教师开展天天巡查,每月进行一次总结;健全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制度,积极与分管领导及相关县局科室监管人员联系,共同协作消除安全隐患;制定各种安全应急预案,并组织消防安全演练(每月至少一次),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
(二)责任划分。
中心校校长、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为本单位的第一责任人,中心校包校人员对分管学校具有监管领导责任。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和开展学校消防安全工作。
2、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行政管理、教学管理、后勤管理、学生管理等系列消防安全制度;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考核与责任追究制度。
3、各学校要定期排查教育教学活动场所、生活场所重点部位消防安全隐患,并有相关的检查整改记录。
4、学校执行消防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健全消防安全档案管理;校内大型集体活动必须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采取切实有效的消防安全措施。
5、消防安全教育。在安全教育月、“119”宣传月必须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必须做到消防安全教育进课堂;每月必须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应急演练。
各中小学幼儿园也要制定本辖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并于8月20日下午6:00前,以纸质文档形式报中心校。
为了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以预防为主的意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全面推进驾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根据《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号文件精神,并结合驾校实际,特制定驾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以交通运输局“六加一”为统揽,按照注重实效,分步推进的原则,夯实消防安全基础,大力推进驾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落实驾校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消防管理水平,降低火灾发生机会,为建设和谐平安驾校,确保教学正常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根据《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按照“典型示范、以点带面、注重实效、分步推进”的原则,结合驾校实际,确保2016年我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
三、工作重点。
按照《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工作的硬件设施设备,进一步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各项职责制度,即逐步达到“—明确、三建立、五规范”的标准。“一明确”即明确各类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实现岗位职责明晰化;“三建立”即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实现管理组织体系化;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实现日常管理制度化;建立完善消防档案,实现档案管理规范化。“五规范”即规范防火巡查、检查,实现消防检查常态化;规范消防安全控制室管理,实现内部建设统一化;规范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实现设施保养专业化;规范消防宣传培训,实现消防知识普及化;规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实现火灾处理程序化。举学校全力实现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目标。
四、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驾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的领导,驾校成立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副组长: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有关工作。联系电话:手机:
五、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10月---2016年11月)。
(1)成立组织。成立驾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及联系人。
(2)根据《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设标准》条件,制定驾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2.宣传培训阶段(2016年11月---2016年12月)。
(1)、驾校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对照检查已有的各项安全职责制度,修订完善消防安全工作制度职责,以及可操作的安全保卫措施和消防安全演练预案,并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
(2)、充分利用教练员晨会、全体教职工会议等宣传阵地,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
(3)、在驾校内外醒目位置处建立固定的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标语牌或者宣传栏。
(4)、注重收集整理建设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过程中的各种创建资料。
3.全面推进阶段(2016年12月31日前)。
(1)、驾校组织人员对所有的教学场地,设施设备,办公用房等进行一次全面性拉网式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做到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及早排除。重点对驾校水、电等设施进行详查。同时要求假期行政值班人员每天做到不定时的巡回检查,若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汇报,并做好检查记载。
(4)、邀请安全专业人员来校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以保障各类设施设备的安全。同时为全体教职工进行一次消防知识专题报告。
(5)、在每半年组织全体教职工进行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检验驾校消防安全管理处理能力以及职工应对安全事故应变能力。
为切实强化全镇农村的消防监督职能,有效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公共安全,根据县政府相关文件精神,镇政府决定在全镇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确保全镇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目标,努力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农村履行责任、社会单位全面负责、广大群众共同防范”的网格化消防工作机制,着力做大做强做实农村消防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进一步明确农村和各有关部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和工作内容,全面落实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镇、村、村小组三级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三、工作标准。
镇村消防工作组织健全,消防监管网格科学划分,职责明确,制度完善,队伍建设到位,经费保障有力,工作秩序规范,火灾隐患排查、宣传教育培训、初期火灾扑救等消防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基层消防工作、消防管理不力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四、方法步骤。
(一)开展试点。经镇党委研究,决定确定为我镇农村消防安全网格化试点村,力争20xx年6月底前试点单位达到本方案确定的各项工作标准。镇政府将联合县消防中队适时对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研究解决办法,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二)经验交流。各行政村要根据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总结交流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经验做法。镇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选取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重点培育。
(三)全面实施。各行政村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在搞好试点建设的基础上,年底在本村内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得到全面推广。
五、工作内容。
(一)科学划分网格。一是构建镇“大网格”。以我镇行政辖区为网格划分单位,成立以镇政府牵头,综治办、安监办、公安派出所、民政办、工商所等部门参与的消防工作领导组织。二是构建行政村“中网格”。根据行政村管理范围确定责任片区,镇相关部门、行政村有关人员根据职能和分工对责任片区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具体落实。驻村干部加强对各村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三是构建责任片区“小网格”。以村小组等为节点,在中网格内划分出若干个责任片区,对应组成若干个工作组,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行政村要落实消防安全行政领导负责制,并负责本区域内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组织领导,制定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中心网格组成部门和具体牵头承办部门,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各行政村负责区域内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具体实施和协调工作,将网格化管理列入日常工作内容,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各村民小组等基层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将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确保自身消防安全。
(三)开展隐患排查。各行政村要认真落实隐患定期排查制度,每月上旬确定一个工作日作为消防安全检查日,对辖区内的社会单位和村民楼院和住宅区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下旬进行一次统一复查,对没有整改到位的隐患单位建立档案,并将情况上报辖区派出所。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管,定期检查或抽查,认真落实“每周一查”制度,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检查。
(四)广泛宣传教育。各行政村每月确定一个工作日作为消防安全宣传日,以消防安全宣传“五进”为载体,对居民楼院、农村、企业、中小学等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教育。要经常性的对村民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提高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逐步建立镇、村二级宣传培训网络。
(五)落实群防群治。坚持把群防群治作为网格化管理的基础,实行厂包厂、店包店、区域联防等制度,建立多户联防的基层火灾防控体系;依托警务室,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和农村义务消防组织,将消防安全内容纳入多户联防、邻里守望、联防巡逻等治安防范措施,强化农村消防管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长效机制。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将其作为解决失控漏管,维护火灾形势稳定的重要举措,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公安派出所监管,安监部门综合协调监督,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具体落实。要坚持抓眼前与管长远相结合,在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长效机制上下功夫,逐步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宣传教育、部门联动、联户联防、考评奖惩等工作机制,推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持续健康发展。
(二)突出管理重点,注重工作实效。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在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中,既要突出管理的全覆盖,不留死角,更要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对沿街门店、出租房屋、九小场所和“三合一”场所等的管理力度。同时,各级网格要注意消防安全管理档案的建立与完善,使各项工作通过有效的形式表现出来,经得起各级的考证与检验。
(三)完善考评奖惩,严格责任追究。镇政府将把农村消防管理纳入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政府目标管理,层层签订消防工作责任书,将把消防工作作为年度考评重点,实行半年督办和年终考评,对工作成效明显的给予通报表彰和评先评奖;对工作开展不力和隐患排查整治措施不落实的,予以通报批评,凡因监管不力、履职不到位等原因而发生火灾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为了建立健全我乡消防安全组织,强化消防工作责任,深入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夯实社会火灾防控基础,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根据《土家族自治县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沿党办发r22;20xxr23;79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乡为基础,村为基本单位将全乡划分为若干网格,明确“网格化”管理的工作人员、职责任务,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监管到位”的消防管理网络。网格划分的形式为:以乡为“大网格”;以村为“中网格”,以村小组、各相关单位院落为“小网格”。
三、工作任务。
(一)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
1、乡政府成立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另发通知),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工作。
2、各村成立由村民委员会主任任组长,村委会委员、村小组组长为成员的消防工作领导小组,村民委员会明确1名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并设立消防工作办公室。
3、各村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消防安全工作重要问题。
4、村和村民小组,相关单位与各责任人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每月对个单位履职情况进行一次督查。
5、各村民委员会主任、敬老院、供电站、信用社、烟草站等单位负责人是“小网格”消防安全管理的负责人,负责在“小网格”内建立群众性消防安全自治组织,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
1、村民委员会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台账,全面记录本村消防安全检查、重点单位、消防设施、消防水源及火灾防控、弱势群体(独居老人、精神异常人员、病残人员以及留守老人、儿童)等情况。
2、派出所要完善消防监督管理档案,健全监督执法、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辖区火灾事故台账,并针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制定灭火救援预案。
(三)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1、派出所、安监站等部门要定期组织消防宣传活动。
2、各村要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及冬春火灾多发季节、农业收获季节,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活动。
3、各村要制定村民防火公约、在主要道路、群众经常聚集处设置消防宣传标语,设置消防宣传橱窗。
4、村民委员会要积极配合协助派出所、安监站等部门开展相关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四)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1、各村要加强消防水源、消防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使之满足灭火救援需要;将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与农村公共设施同步建设、同步发展。
2、各村要根据实际,设置室外消火栓、家庭消防水池,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或在天然水源处设置取水设施等,明确专人负责维护管理。
1、大网格:要结合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和季节特点,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排查整治和各类专项治理行动,消除火灾隐患,惩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2、中网格:要定期对村组和沿街门店、小单位、小场所等开展消防安全排查。
3、小网格:要经常进行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为重点的消防安全巡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推行网格化管理是消防安全管理的一项创新举措,是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的一条重要途径,各村、乡直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消防工作有组织机构、管理人员和专门力量,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典型引路,强力推进。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此项工作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方法及时推广,加快工作进程,确保全乡消防安全“网格化”工作的全面扎实实现。
(三)加强信息上报。各村及各单位要及时将消防安全方面的信息上报乡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要在8月10其前上报消防组织机构、专(兼)消防工作人员及村、组消防组织建立情况,同时将与村民小组长,有关单位与各责任人签订的《消防安全责任书》复印件报乡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严格督导奖惩。乡人民政府将把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范畴,严格督导考核。凡未全面实行网格化管理或者未完成网格化管理年度达标任务的,年终目标考核将视为不合格,取消年度评先资格。凡因工作开展不力,造成火灾事故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消防安全日益为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所重视。下面是有20xx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欢迎参阅。
为切实强化全镇农村的消防监督职能,有效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公共安全,根据县政府相关文件精神,镇政府决定在全镇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确保全镇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目标,努力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农村履行责任、社会单位全面负责、广大群众共同防范”的网格化消防工作机制,着力做大做强做实农村消防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进一步明确农村和各有关部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和工作内容,全面落实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镇、村、村小组三级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三、工作标准。
镇村消防工作组织健全,消防监管网格科学划分,职责明确,制度完善,队伍建设到位,经费保障有力,工作秩序规范,火灾隐患排查、宣传教育培训、初期火灾扑救等消防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基层消防工作、消防管理不力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四、方法步骤。
(一)开展试点。经镇党委研究,决定确定为我镇农村消防安全网格化试点村,力争20xx年6月底前试点单位达到本方案确定的各项工作标准。镇政府将联合县消防中队适时对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研究解决办法,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二)经验交流。各行政村要根据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总结交流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经验做法。镇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选取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重点培育。
(三)全面实施。各行政村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在搞好试点建设的基础上,年底在本村内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得到全面推广。
五、工作内容。
(一)科学划分网格。一是构建镇“大网格”。以我镇行政辖区为网格划分单位,成立以镇政府牵头,综治办、安监办、公安派出所、民政办、工商所等部门参与的消防工作领导组织。二是构建行政村“中网格”。根据行政村管理范围确定责任片区,镇相关部门、行政村有关人员根据职能和分工对责任片区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具体落实。驻村干部加强对各村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三是构建责任片区“小网格”。以村小组等为节点,在中网格内划分出若干个责任片区,对应组成若干个工作组,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行政村要落实消防安全行政领导负责制,并负责本区域内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组织领导,制定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中心网格组成部门和具体牵头承办部门,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各行政村负责区域内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具体实施和协调工作,将网格化管理列入日常工作内容,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各村民小组等基层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将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确保自身消防安全。
(三)开展隐患排查。各行政村要认真落实隐患定期排查制度,每月上旬确定一个工作日作为消防安全检查日,对辖区内的社会单位和村民楼院和住宅区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隐患整改。
通知书。
》,下旬进行一次统一复查,对没有整改到位的隐患单位建立档案,并将情况上报辖区派出所。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管,定期检查或抽查,认真落实“每周一查”制度,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检查。
(四)广泛宣传教育。各行政村每月确定一个工作日作为消防安全宣传日,以消防安全宣传“五进”为载体,对居民楼院、农村、企业、中小学等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教育。要经常性的对村民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提高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逐步建立镇、村二级宣传培训网络。
(五)落实群防群治。坚持把群防群治作为网格化管理的基础,实行厂包厂、店包店、区域联防等制度,建立多户联防的基层火灾防控体系;依托警务室,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和农村义务消防组织,将消防安全内容纳入多户联防、邻里守望、联防巡逻等治安防范措施,强化农村消防管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长效机制。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将其作为解决失控漏管,维护火灾形势稳定的重要举措,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公安派出所监管,安监部门综合协调监督,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具体落实。要坚持抓眼前与管长远相结合,在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长效机制上下功夫,逐步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宣传教育、部门联动、联户联防、考评奖惩等工作机制,推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持续健康发展。
(二)突出管理重点,注重工作实效。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在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中,既要突出管理的全覆盖,不留死角,更要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对沿街门店、出租房屋、九小场所和“三合一”场所等的管理力度。同时,各级网格要注意消防安全管理档案的建立与完善,使各项工作通过有效的形式表现出来,经得起各级的考证与检验。
(三)完善考评奖惩,严格责任追究。镇政府将把农村消防管理纳入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政府目标管理,层层签订消防工作。
责任书。
将把消防工作作为年度考评重点实行半年督办和年终考评对工作成效明显的给予通报表彰和评先评奖;对工作开展不力和隐患排查整治措施不落实的予以通报批评凡因监管不力、履职不到位等原因而发生火灾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在街道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在街道、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及社会各单位的具体化,既是以往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在基层的延伸和强化,也是新时期社会消防管理创新的迫切需求。在村(社区)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有利于构建责任明晰、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基层消防工作格局,促进消防管理基层化、社会化、从根本上筑牢社会火灾防控基础,促进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在街道和村(社区)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就是要有效调动各方面的力量,有效推动消防工作向基层延伸,实现全覆盖,有效解决基层消防工作失控漏管的问题,是深化平安创建活动、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四个能力”建设、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的一个有效载体。
二、构筑消防安全网格责任体系,实现基层消防管理全覆盖。
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是以街道办事处为基本单位,将其划分为以街道行政辖区为“大网格”、以社区和行政村为“中网格”、以村(居)民小组(责任片区)为“小网格”的三级网格,明确各级网格消防管理的人员、职责和任务,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监管到位、服务及时的消防安全动态管理网络。
(一)大网格,以街道办事处为主体。街道办事处主任为大网格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建立以街道办事处主任牵头,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公安派出所领导、安监办负责人、综治办负责人、各社区、村委会主任等为成员单位的消防安全组织机构,负责对辖区消防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督促、指导中、小网格消防工作。
(二)中网格,以村(社区)为主体。各村(社区)主任为中网格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中网格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建立以村(社区)主任为组长,社区(驻村)民警、综治委员、物业管理人员、村(居)民小组长等为成员的社区(村)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巡查、集中专项整治、日常消防宣传,督导“小网格”消防工作落实。
(三)小网格,以村(居)民小组为主体。村(居)民小组长为小网格消防安全责任人,建立以村(居)民小组长为组长,村(居)民小组工作人员,志愿消防队员、联防队员、民兵、保安员为成员的村(居)民小组消防工作组,负责开展每日防火检查巡查、日常消防宣传和初起火灾扑救处置工作。
三、消防安全网格责任人的主要职责任务。
(一)街道办事处消防网格责任人职责任务。
1、每季度召开一次消防工作例会,分析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研究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2、每月组织安监办、综治办、派出所等力量,开展经常性和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根据上级部署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和各类专项治理行动;对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并协调整改;对不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的违法行为移交公安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依法查处。
3、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等纳入城市建设、农村居民点改造内容,建设消防水源,打通消防通道,拓宽防火间距,提高抗御火灾能力;落实公共消防设施管理维护责任,确保完好有效。
4、按上级有关要求建立街道办事处专职(志愿)消防力量,配备灭火救援装备,加强管理训练,不断提升街道办事处消防自救能力。
5、每月确定一天为消防安全宣传日,集中广泛开展消防宣传“五进”(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活动,着力提升公众消防安全意识。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二)社区、行政村消防安全网格责任人职责任务。
1、组织制定村(居)民防火公约。
2、每半月组织“两委”成员,对居民小区、辖区单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对不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的违法行为移送社区(驻村)民警或公安派出所依法查处。
3、依托村(居)委会办公场所、住村(社区)大型单位门卫室、社区警务室等设立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满足扑救初起火灾的需要。
4、在主要街道或者公共场所设置橱窗、专栏等固定宣传设施,定期宣传消防知识;每月确定一天为消防安全宣传日,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消防常识。
5、建立村(居)民志愿消防队,配置消防器材装备,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6、保障消防车通道畅通、加强消防水源和消防装备器材管理,确保完好有效。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三)村(居)民小组消防网格责任人职责任务。
1、组织志愿消防队、联防队、民兵等力量,开展每日防火检查巡查,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对不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的违法行为报请村(社区)移送社区(驻村)民警或公安派出所依法查处。
2、结合每日防火巡查工作,深入村(居)民家庭、楼院,面对面第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发放宣传资料,普及消防常识。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人员保障。各村(社区)要加强对基层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基层消防工作有组织机构、有管理人员、有专门力量,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依托村(社区)综治工作站,明确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要建立各级网络责任人备案制度,强化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二)落实经费保障。街道办事处将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大对基层消防工作的经费投入,把消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全额保障,加快推进街道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村(社区)志愿消防队建设。落实社区建设、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以及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专项经费。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同步规划建设消防水源,打通消防通道,拓宽防火间距,提高建筑耐火等级。
(三)加强督导奖惩。各村(社区)要将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村(居)民小组。街道办事处对基层各网格的消防工作情况、火灾情况要进行通报。街道办事处将村(社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街道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综合治理考核及综合考评奖惩内容,对发生较大以上火灾的网格,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取消网格责任人晋职晋级及参与评选评优的资格,按规定追究党纪政纪及行政刑事责任。
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确保年内100%的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实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街道派出所负责对村(社区)、村(居)民小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日常监督和指导,建立健全配套的工作制度,加大业务培训力度,适时牵头组成工作组对各村(社区)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培育工作典型。
为了建立健全我乡消防安全组织,强化消防工作责任,深入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夯实社会火灾防控基础,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根据《土家族自治县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沿党办发r22;20xxr23;79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乡为基础,村为基本单位将全乡划分为若干网格,明确“网格化”管理的工作人员、职责任务,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监管到位”的消防管理网络。网格划分的形式为:以乡为“大网格”;以村为“中网格”,以村小组、各相关单位院落为“小网格”。
三、工作任务。
(一)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
1、乡政府成立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另发通知),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工作。
2、各村成立由村民委员会主任任组长,村委会委员、村小组组长为成员的消防工作领导小组,村民委员会明确1名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并设立消防工作办公室。
3、各村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消防安全工作重要问题。
4、村和村民小组,相关单位与各责任人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每月对个单位履职情况进行一次督查。
5、各村民委员会主任、敬老院、供电站、信用社、烟草站等单位负责人是“小网格”消防安全管理的负责人,负责在“小网格”内建立群众性消防安全自治组织,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
1、村民委员会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台账,全面记录本村消防安全检查、重点单位、消防设施、消防水源及火灾防控、弱势群体(独居老人、精神异常人员、病残人员以及留守老人、儿童)等情况。
2、派出所要完善消防监督管理档案,健全监督执法、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辖区火灾事故台账,并针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制定灭火救援预案。
(三)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1、派出所、安监站等部门要定期组织消防宣传活动。
2、各村要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及冬春火灾多发季节、农业收获季节,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活动。
3、各村要制定村民防火公约、在主要道路、群众经常聚集处设置消防宣传标语,设置消防宣传橱窗。
4、村民委员会要积极配合协助派出所、安监站等部门开展相关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四)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1、各村要加强消防水源、消防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使之满足灭火救援需要;将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与农村公共设施同步建设、同步发展。
2、各村要根据实际,设置室外消火栓、家庭消防水池,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或在天然水源处设置取水设施等,明确专人负责维护管理。
1、大网格:要结合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和季节特点,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排查整治和各类专项治理行动,消除火灾隐患,惩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2、中网格:要定期对村组和沿街门店、小单位、小场所等开展消防安全排查。
3、小网格:要经常进行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为重点的消防安全巡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推行网格化管理是消防安全管理的一项创新举措,是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的一条重要途径,各村、乡直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消防工作有组织机构、管理人员和专门力量,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典型引路,强力推进。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此项工作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方法及时推广,加快工作进程,确保全乡消防安全“网格化”工作的全面扎实实现。
(三)加强信息上报。各村及各单位要及时将消防安全方面的信息上报乡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要在8月10其前上报消防组织机构、专(兼)消防工作人员及村、组消防组织建立情况,同时将与村民小组长,有关单位与各责任人签订的《消防安全责任书》复印件报乡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严格督导奖惩。乡人民政府将把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范畴,严格督导考核。凡未全面实行网格化管理或者未完成网格化管理年度达标任务的,年终目标考核将视为不合格,取消年度评先资格。凡因工作开展不力,造成火灾事故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根据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及《佛山市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暂行办法》(佛府[2006]12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市辖区范围内,除旅馆业以外以营利为目的,公民私有或单位所有的出租于他人居住或其他使用的房屋,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三条。
公安消防机构对出租屋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业务监督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73号)和《广东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公安派出所在上级公安机关领导下,依法实施出租屋消防监督检查,接受所属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1—。
第五条各级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机构是出租屋消防安全的管理部门,要明确1名领导分管出租屋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条镇(街道)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办公室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配合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对协管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二)对村(居)委会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站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予以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村(居)委会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站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配合公安派出所和公安消防机构对辖区内的出租屋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二)配合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维护火灾现场秩序,保护现场,协助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处理善后工作。
(三)积极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使广大群众懂得防火的基本知识,懂得灭火的基本技能和懂得逃生的基本方法。
(四)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及时向上级提出出租屋消防安全工作意见。
(五)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详细记载出租屋的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管理情况,并根据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备案。
—2—。
第八条公安派出所对辖区内出租屋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有消防安全隐患的出租屋应责令其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应依法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村(居)委会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站。
第三章租赁当事人职责。
第九条。
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按照消防安全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明确各自的消防安全责任范围、安全措施、消防设施、器材配备标准等内容。
出租人委托代理人管理出租屋的,代理人应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出租人应书面报告房屋所在地村(居)委会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站备案。
第十条。
多个单位合用或者承包、租赁、转租厂房、库房、商铺等,应当建立以产权单位为首、各使用单位或者承包、承租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参加的消防安全协调组织,负责日常消防管理;产权单位应当与使用单位或者承包、承租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明确双方的消防安全责任。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并按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的约定,督促、指导业主或者用户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一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消防安。
—3—。
第十二条出租人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存有火灾隐患的。
(二)不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第十三条出租人(代理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出租的房屋应当符合消防安全标准。
(二)协助承租方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和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三)对出租屋存在的火灾隐患及承租人的消防违法行为应及时要求承租方整改并报告村(居)委会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站。
第十四条承租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积极参加消防活动,认真做好出租屋消防安全工作。
(二)熟悉租用房屋的布局、设施结构,了解消防设备、器材的配备性能、数量、质量、使用方法。
(三)执行有关消防法规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开展消防安全教育,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四)发生火灾时应立即报警,并及时向公安消防机构和出租方报告,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
—4—。
第十五条。
出租屋的消防安全标准应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
第十六条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内部装修和用途变更的出租屋建筑工程项目,必须按有关规定报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和进行消防验收。
第十七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保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第十八条。
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第十九条人员密集的生产车间、员工集体宿舍、公众聚集场所不得安装防盗网,符合紧急疏散要求、不影响灭火救援的除外。
第二十条。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第二十一条。
并设置在合理的位置,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第二十三条。
未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用于居住的出租屋应安装独立式火灾报警探头。
未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用于易燃易爆场所的出租屋,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的,应安装独立式火灾报警探头;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的,应安装独立式火灾报警探头和简易水喷淋系统。
未设置自动消防设施,除用于居住和易燃易爆场所的出租屋,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的,应安装独立式火灾报警探头和简易水喷淋系统。
第二十四条。
安全疏散通道不畅、安全疏散设施不足,且无法增加疏散楼梯的小型人员密集场所、临街商业建筑及三层以上(含三层)的公共出租屋,在建筑物的门窗等开口及阳台等处应设置多用途消防救生梯,增加人员疏散设施。
第二十五条作居住用途的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标准:
(一)未设置首层直通楼顶天面的楼梯或通道,楼梯宽度不得少于1米。当楼梯宽度少于1米时,应按人均居住面积不小于6平方米控制居住人数,且每层最多不超过20人。居住面积是指住人居室的面积,不包括厨房、厕所、楼梯等面积。
—6—。
房居住人数不得超过50人。
(三)房间不得使用可燃材料(如夹板、纸板等)间隔;不得在楼层内设置住人的夹层阁楼和三层(含三层)以上的床位。
(四)每个楼层及窗户、阳台的防盗网均应设有安全出口,并保持畅通;面积60平方米以上的房间应设置2个安全出口。
(五)建筑面积小于100平方米的楼层必须至少配置1具2kgabc干粉灭火器,建筑面积大于100平方米的楼层必须配置2具以上2kgabc干粉灭火器,并保持其性能完好;楼高6层以上的出租屋还应同时在每个楼层明显易于取用的地点设置室内消火栓。
(六)电线的敷设和电器产品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定,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七)厨房应单独设置(指厨房与住人居室之间应采用砖墙完全隔开),且不得设置在通道上。
(八)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和行业标准应遵守的其他消防安全技术标准。
第二十六条。
在出租屋集中地区,各村(居)委会应完善消防给水系统。消防给水管网应成环状布置,室外消火栓的间距不应超过120米,保护半径不应超过150米。
—7—。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条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可以并处工程概算的1.5%的罚款。
(一)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未经消防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擅自使用的。
单位有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2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责令停产停业,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或者线路、管路。
—8—。
的敷设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责令停止使用。
第三十条。
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或者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六条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警告、2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或者15日以下拘留。
单位有前款行为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警告或者1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八条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处警告或者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埋压、圈占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的,或者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9—。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2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有第一款第二项所列行为的,还应当责令其限期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对逾期不恢复原状的,应当强制拆除或者清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三十二条。
火灾扑灭后,为隐瞒、掩饰起火原因、推卸责任,故意破坏现场或者伪造现场,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条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处警告、2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或者15日以下拘留。
单位有前款行为的,处警告或者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三条对违反本实施细则行为的处罚,由公安消防机构裁决。对给予拘留的处罚,由公安机关裁决。
第三十四条。
有违反本实施细则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0—。
在街道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在街道、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及社会各单位的具体化,既是以往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在基层的延伸和强化,也是新时期社会消防管理创新的迫切需求。在村(社区)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有利于构建责任明晰、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基层消防工作格局,促进消防管理基层化、社会化、从根本上筑牢社会火灾防控基础,促进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在街道和村(社区)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就是要有效调动各方面的力量,有效推动消防工作向基层延伸,实现全覆盖,有效解决基层消防工作失控漏管的问题,是深化平安创建活动、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四个能力”建设、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的一个有效载体。
二、构筑消防安全网格责任体系,实现基层消防管理全覆盖。
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是以街道办事处为基本单位,将其划分为以街道行政辖区为“大网格”、以社区和行政村为“中网格”、以村(居)民小组(责任片区)为“小网格”的三级网格,明确各级网格消防管理的人员、职责和任务,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监管到位、服务及时的消防安全动态管理网络。
(一)大网格,以街道办事处为主体。街道办事处主任为大网格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建立以街道办事处主任牵头,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公安派出所领导、安监办负责人、综治办负责人、各社区、村委会主任等为成员单位的消防安全组织机构,负责对辖区消防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督促、指导中、小网格消防工作。
(二)中网格,以村(社区)为主体。各村(社区)主任为中网格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中网格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建立以村(社区)主任为组长,社区(驻村)民警、综治委员、物业管理人员、村(居)民小组长等为成员的社区(村)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巡查、集中专项整治、日常消防宣传,督导“小网格”消防工作落实。
(三)小网格,以村(居)民小组为主体。村(居)民小组长为小网格消防安全责任人,建立以村(居)民小组长为组长,村(居)民小组工作人员,志愿消防队员、联防队员、民兵、保安员为成员的村(居)民小组消防工作组,负责开展每日防火检查巡查、日常消防宣传和初起火灾扑救处置工作。
三、消防安全网格责任人的主要职责任务。
(一)街道办事处消防网格责任人职责任务。
1、每季度召开一次消防工作例会,分析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研究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2、每月组织安监办、综治办、派出所等力量,开展经常性和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根据上级部署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和各类专项治理行动;对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并协调整改;对不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的违法行为移交公安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依法查处。
3、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等纳入城市建设、农村居民点改造内容,建设消防水源,打通消防通道,拓宽防火间距,提高抗御火灾能力;落实公共消防设施管理维护责任,确保完好有效。
4、按上级有关要求建立街道办事处专职(志愿)消防力量,配备灭火救援装备,加强管理训练,不断提升街道办事处消防自救能力。
5、每月确定一天为消防安全宣传日,集中广泛开展消防宣传“五进”(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活动,着力提升公众消防安全意识。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二)社区、行政村消防安全网格责任人职责任务。
1、组织制定村(居)民防火公约。
2、每半月组织“两委”成员,对居民小区、辖区单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对不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的违法行为移送社区(驻村)民警或公安派出所依法查处。
3、依托村(居)委会办公场所、住村(社区)大型单位门卫室、社区警务室等设立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满足扑救初起火灾的需要。
4、在主要街道或者公共场所设置橱窗、专栏等固定宣传设施,定期宣传消防知识;每月确定一天为消防安全宣传日,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消防常识。
5、建立村(居)民志愿消防队,配置消防器材装备,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6、保障消防车通道畅通、加强消防水源和消防装备器材管理,确保完好有效。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三)村(居)民小组消防网格责任人职责任务。
1、组织志愿消防队、联防队、民兵等力量,开展每日防火检查巡查,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对不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的违法行为报请村(社区)移送社区(驻村)民警或公安派出所依法查处。
2、结合每日防火巡查工作,深入村(居)民家庭、楼院,面对面第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发放宣传资料,普及消防常识。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人员保障。各村(社区)要加强对基层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基层消防工作有组织机构、有管理人员、有专门力量,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依托村(社区)综治工作站,明确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要建立各级网络责任人备案制度,强化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二)落实经费保障。街道办事处将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大对基层消防工作的经费投入,把消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全额保障,加快推进街道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村(社区)志愿消防队建设。落实社区建设、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以及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专项经费。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同步规划建设消防水源,打通消防通道,拓宽防火间距,提高建筑耐火等级。
(三)加强督导奖惩。各村(社区)要将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村(居)民小组。街道办事处对基层各网格的消防工作情况、火灾情况要进行通报。街道办事处将村(社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街道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综合治理考核及综合考评奖惩内容,对发生较大以上火灾的网格,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取消网格责任人晋职晋级及参与评选评优的资格,按规定追究党纪政纪及行政刑事责任。
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确保年内100%的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实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街道派出所负责对村(社区)、村(居)民小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日常监督和指导,建立健全配套的工作制度,加大业务培训力度,适时牵头组成工作组对各村(社区)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培育工作典型。
2024年消防安全管理实施方案(精选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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