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协议书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的条款(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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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协议书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的条款篇一
被委托方: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搞好厂房的物业管理,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进驻企业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签订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负责大楼进驻企业的供水、供电和电梯,以及提供治安保卫,环卫清扫、绿化管理等项服务。甲方为乙方提供服务,乙方应积极协助,提供便利条件。
二、乙方提出的供水、供电要求:
1、用电类别: ; 用水容量:
用电容量: ; 用 表直供:
用甲方配电房 柜直供。
电费按供电部门费用标准另分摊配电费及维修费0.15元度;每月初3号抄表,7号收费。
3、除突遇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停水、停电外,凡因维(检)修等原因,甲方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作准备。
4、 乙方要严格按申报的电容量用电,若一经发现超负荷用电,除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外,由此造成的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5、 凡由甲方配电、供水的直供户,不得向楼外邻近的用户提供水、电,也不得在内部擅自接用水、电,如若超负荷造成的配电设备损坏,或因其他原因影响他人生产或造成下水道堵塞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修复。
三、计量办法:
1、乙方专线始端应配置电度表,每月按表计费,并分摊部分公用电费用;
如中小企业合用一个电表、水表时,则按电表、水表的实用数进行各户分摊,分摊比例按各户使用情况,水管直径等情况议定。
2、根据市供电局有关规定,实行基本电价 元a.月,基本水价以自来水公司规定底价,作为该户的起动价。
3、乙方接到甲方《缴费通知》后,如对耗电量费用有疑问时,应在2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咨询、核对,逾期被视为认可。
4、甲方向乙方发出《缴费通知》(含本协议第七条规定的收费项目和租房合同所规定的项目)后____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应缴纳费用,如电话催促仍逾期不交者,按日加收滞纳金0.05%,每月____日前仍不结清欠款的,则停止水、电供给。
四、物件设施管理:
1、甲方有偿提供给乙方的物件、设备、设施(如门窗、配电柜、厕所、空调、电梯)应完好无损。
2、乙方要加强员工管理教育,爱护公物和公共设施,自觉遵守卫生条例,不乱扔废弃物,不乱堆垃圾,不乱停放车辆,违法乱纪者将处以550元罚款。
3、甲、乙双方都要加强治安保卫工作,甲方负责门卫治安,乙方负责内部保安工作。甲、乙双方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
五、电梯使用管理:
1、甲方提供正常运行客货梯,其维修、大修、保养费用和电费,由乙方或使用电梯单位共同承担。
2、原则上由甲方指派专业人员操作电梯,也可由乙方指派专人持证上岗操作电梯,并且负责保养电梯、打扫电梯内卫生。
3、若电梯出现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物业管理部门派专业人员检修,其维(检)修费或更换零件费等开支,由乙方支付。
4、电梯为客货两用,不能超重,严格按照电梯使用的有关制度进行管理。
六、收费项目及金额:
1、电梯使用费:0.1元平方米月,使用电费由企业共同承担。
2、物业管理费用:3元平方米月(含市政设施、公用维修、环卫、公共卫生、绿化及治安等费用)。
七、其他:
1、本协议系甲、乙双方所签孵化场地租赁合同之附件,与该合同具同等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协议具同等效力。
3、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4、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____日期
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协议书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的条款篇二
1.1甲方:地址:电话: 邮政编码:
1.2乙方:物业所有权人,即业主。
1.2.1乙方(业主)姓名:
籍贯: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1.2.2乙方(业主)委托代理人姓名:
籍贯: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2、本协议依据法律和文件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4建设部《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
2.5《中国物业管理条例》
2.6《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
3、本协议一致性确认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条款已理解一致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4、本协议所指物业概况
4.1小区物业概况
本协议所指物业类型为:住宅 地址位于:横县横州镇西津路西一巷15号
物业名称:御江华庭小区
4.2小区主要设施设备
小区主要设施设备见乙方与开发商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4.3乙方拥有的房屋单位情况
乙方所拥有的房屋单位为广西横县横州镇西津路西一巷15号御江华庭小
区 栋 单元 号房,建筑面积为 ㎡。
该房用途 ,如本物业改变使用功能的,本人(业主签名) 承诺向甲方申报备案。
5、协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1全面负责住宅小区的经营管理及房屋、公共配套设施的维修、养 护。同时依据《城市异产毗邻房屋管理规定》处理毗邻部分发生的问题,业主有义务协助甲方维修,不得阻挠。所发生费用由毗邻层上下或左右房屋所有人按份额比例平均分摊,若一方拖延或拒绝,造成损失由该方负责。向业主(住户)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提供有偿服务。
5.1.7负责该小区水电费及公摊费用的收缴工作,应按时向水电部门交纳相应费用,确保小区供水供电正常,公共水电费按当月实际发生的费用,根据使用户数进行分摊。
5.1.8负责按规定每月5日向业主及物业使用人收缴物业综合服务费,水电公共分摊费、房屋公共维修资金代收。对逾期不缴纳者,按规定每日加收3‰滞纳金,对拒交或无理取闹者,经有关部门同意可采取相应的违约措施(如停水,停电直至向人民法院起诉追缴)。
5.1.9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制度;
5.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2.7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
5.2.10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6、本协议确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
6.1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6.1.2本物业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运行的维护和管理:包括共用上下
6.1.3本物业区域内公共环境卫生管理:
6.1.3.2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收集;
6.1.4本物业区域的公共秩序:
6.1.4.1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本物业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6.1.4.2有专职的秩序维护队伍,实行24小时值班及巡逻制度;
6.1.5本物业区域内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秩序管理:
6.1.5.2实行车位有偿使用和保管区分制度;
6.1.6本物业区域内房屋装修管理按《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规定进行管理。
6.1.7社区文化经营活动:包括节假日组织辖区内业主、用户开展各种文化娱乐商业促销等活动。
6.2 物业管理房屋质量
6.2.1房屋外观保持原外立面效果,整洁美观,无妨碍市容和观瞻。
6.2.2设备运行
水电、安防系统、消防设备,设备安全,运行良好,能及时告之相关部门并协助排除故障。
6.2.3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6.2.3.1确保房屋主体结构不受人为损坏;
6.2.3.2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养护管理制度;
6.2.3.3保证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完好,无随意改变用途。
6.2.3.4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小修30分钟解决,急修15分钟到现场,并根据维修复杂情况尽快解决。
6.2.4环境卫生
环卫设施设备完好,整体环境及环卫设施适时保持清洁,定期消杀“四害”。
6.2.5绿化管理
花草树木长势良好,修剪整齐,美观、无病虫害,无践踏折损现象,无大面积黄土裸露。
6.2.6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6.2.6.1车辆停放有序,交通秩序良好,各项记录齐全;
6.2.6.2停车场整洁,线标清晰;
6.2.7安全维护
6.2.8消防管理
6.2.8.1灭火设施、器材配备齐全,完好率达98%;
6.2.8.2预防小区内火灾隐患及重大火灾事故。
7、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1) 为实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标准,甲方向乙方收取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按乙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注明的建筑面积(含共用分摊面积)进行收取,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为:住宅:多层 0.45 元/㎡/月;高层0.70元/㎡/月(包含电梯的日常维护费、维保费、年检费,不含电梯电费);商铺 1.00 元/㎡/月;改变住宅使用功能为办公物业的,按办公用房收费标准收取(多层0.60元/㎡/月、高层1.00元/㎡/月);公共维修资金:住宅物业 0.10元/㎡/月;商业物业 0.10元/㎡/月;生活垃圾清运费按南宁市横县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收取。。
(2) 车辆停放场地占用费:
收费标准最终以当地物价部门审批为准
(3)办理入伙时,乙方应交纳公共水电周转金100元/户,周转金主要用于公共用水、电费(包括公用水电管线损耗)的周转。
7.2物业服务费构成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物业管理企业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10、物业管理企业法定税费;
11、物业管理企业的合理利润;
12、其他属于物业管理支出范围的费用。
以上费用构成项目中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改造的费用,该项费用在物业维修资金中支出。
7.3物业服务费收取依据
本协议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按照《御江华庭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之规定。
7.4物业服务费收取起始日期
7.5物业服务费、代收费用及其他费用的收取方式
7.5.1交房时乙方应向甲方预交一年的物业服务费、 水电费及公摊预收金等应收费用,一年后由物业公司定期于每月5日前收取当月物业管理费。乙方以现金或转帐的形式到物业服务中心缴纳应交的费用。(甲、乙双方可协商以月、季、半年或一年为期限收取物业服务费)
7.5.2如因乙方原因导致费用缴交失败或延迟,乙方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6空置房服务费收费标准根据国家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收费办法》(20__)122号文件的规定,按销售面积足额收取物业服务费。
7.7乙方出租房屋的,应根据本协议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有连带交纳责任。
7.8乙方转让物业时,须结清转让前的物业服务费、水电费及其他费用。
7.9在管理过程中公用水电费分摊原则为:按实际发生额由乙方按户从业主入伙之日起据实分摊。
特别说明
1.在质量保修期内,乙方房屋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与发展商及施工单位联系,促使问题尽快解决。
2.在质量保修期内,如乙方房屋出现非甲方责任的质量问题,乙方不得以此为理由拖欠物业管理服务费,否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8、户外停车位
8.1户外停车位为小区附属设施;主要为小区业主及访客提供停车服务,实行有偿使用。
8.2户外停车位所发生的保安、清洁、系统维护等费用,从车位停放费中支出,甲方对每个车位收取一定的车位停放费,车位停放费用以维持停车位的正常运行。
9、维修资金
9.1专项维修资金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
9.2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由甲方按政府有关规定建立并进行管理。
9.3房屋公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不够使用时,根据《广西物业管理条理》的规定,按乙方占有房屋建筑面积比例续筹。
9.4乙方转让房屋所有权时,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结余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10、其他有偿服务及代收代缴服务费用
10.1甲方对乙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提供有偿服务,服务费用按《御江华庭小区有偿服务收费标准》收取。
10.2乙方进行房屋装修时,应按《城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业主手册》的相关管理规定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办理相关的手续。
10.3受政府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宽带网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收费标准按政府和相关单位收费标准执行。
10.4其他有偿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11、文函的有效送达
本小区正式入伙后,物业管理相关的通知、通告、函件等文函,张贴在小区公告栏,若乙方要求送到乙方指定的小区以外的其他地方,乙方须填写相应的委托书,并支付邮递费、服务费。
12、法律责任
12.1甲方违约
12.1.1甲方未按本协议规定管理物业或管理不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
12.1.2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多收费用及利息。
12.1.3甲方对其选定的委托专营负责,因委托方原因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连带赔偿责任。
12.2乙方违约
12.2.1乙方须按本协议规定缴纳物业服务费,如果延期缴纳,则每天加收千分之三的滞纳金,水电费拖欠滞纳金按南宁市供电局、自来水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连续三个月不缴纳物业管理费用、公共水电费及自用部分水电费的,甲方可采取停止供水、供电服务,并保留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限期缴纳的权利。
12.2.2乙方对房屋质量等不属于甲方责任的事项有意见或对甲方服务质量及其他工作有意见的,可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正常渠道寻求解决,在协议未解除之前,不能拒交物业服务费,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12.2.3乙方违反装修规定的,甲方可要求乙方限期恢复或整改,使其符合规定要求;对已造成物业或其他业主损害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12.2.4乙方应确保其预留给甲方的联系方式有效。如乙方通讯、联系地址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到甲方。因通信联络方式失效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负责。
12.2.5乙方如违反小区管理制度,将承担相应责任。
12.2.6如因乙方的过失(如水浸、火灾、高空坠物伤人等)造成对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损害,乙方须承担相应责任。
13、其他事项
13.1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可免于承担责任。
13..2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漏水、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乙方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13.3乙方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保险自行购买。
13.4本协议未规定的事宜,按本协议指明法律、法规和文件执行,本协议指明法律、法规和文件未有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13.5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物业所在地法院起诉。
13.6本协议一式两份,共8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对双方具有相同约束力。
13.7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 止。
14 、另行约定事项: 。
甲方:南宁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御江华庭物业服务中心
签署: 签署:
日期: 日期:
电话: 电话:
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协议书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的条款篇三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住宅以及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非住宅的物业管理。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约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本示范文本的内容。
2、经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可以对本示范文本的条款内容(包括选择内容、填写空格部位的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
4、在签订合同时,合同双方应当出示有关资质证明及签约主体资格的证书、证明文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业主委员会主任: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_,证书编号: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_____(物业名称)的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物业名称: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
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
总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平方米。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物业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二。
第二条 乙方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下列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
(三)公共绿化养护服务;
(四)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
(五)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
(六)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
(七)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
(八)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第三条物业专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损坏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承担。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提供位于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__________室(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作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间供乙方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二)公共绿化养护服务,详见附件四;
(三)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详见附件五;
(四)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详见附件六;
(五)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详见附件七;
(六)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详见附件八;
第六条 在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管理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甲、乙双方办理物业查验、移交手续,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解决办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九。
(一)住 宅:
(二)办公楼:______ 元/月每平方米
(三)商业用房: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四)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
(六)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
6、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非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
6、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不含物业大修和专项维修的费用,物业大修和专项维修的费用在维修资金中列支,并按规定分摊。
第八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当月起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承担;业主应依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九条 乙方按下述第种收费形式确定物业服务费用。
(一)包干制。由业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下述第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
2、每 (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提取________元的酬金。
(三)
第十条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年/季/月)交纳,业主应在_______(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逾期交纳的,违约金的支付约定如下: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二条 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一)停车场属于全体共有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机动车车位__________元/个每月、车库机动车车位__________元/个每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__________元/个每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__________元/个每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机动车车位__________元/个每月、车库机动车车位__________元/个每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__________元/个每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__________元/个每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二)停车场属于建设单位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__元/个每月、车库车位__________元/个每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__________元/个每月、车库车位__________元/个每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三)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__元/个每月、车库车位__________元/个每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三条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与乙方另行约定。
(一)健身房:
(二)_牌室:
(三)网球场:
(四)游泳池:
(五)其他:
上述经营管理收入按下列约定分配: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设单位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其经营管理收费由建设单位与乙方或者业主、物业使用人另行约定。
(一)年度结算结余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转入下年继续使用;
2、直接纳入专项维修资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年度结算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由业主追加补足;
2、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业主应当按照下列约定筹集、使用和管理维修资金:
(一)业主应当按照规定交纳和续筹专项维修资金;
(二)专项维修资金的帐务由物业管理企业代管;
(四)按照政府规章及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七条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按以下第种方式续筹:
(二)在业主大会确定的时限内,业主足额交纳应续筹的专项维修资金;
(三)____________________ ;
(四)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八条 乙方按有关规定编制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
经甲方批准后实施,未经甲方批准或授权,乙方不得动用专项维修资金。
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经甲方批准后,乙方未按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实施的,所引致甲方的经济损失及相应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九条 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五)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 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六)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三)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
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五)____________________
(六)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除前条规定的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应以违约事项涉及并收取的服务费为基数向相应业主支付_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部分,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业主有权要求乙方倍返还。
第二十五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乙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六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甲方有权依法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其减少的服务支出予以赔偿。
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的合理时间内与甲方或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完成交接手续。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其他相关违约责任的约定: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中下列词语的定义是:
(一)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
(二)物业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和实际使用物业的其他人。
(三)物业买受人,是指物业出售合同中确定的物业购买人。
(四)物业交付使用,是指物业买受人收到甲方书面入住通知并已办理相应手续。物业买受人收到入住通知后在限定期限内不办理相应手续的,视为已交付使用。
(五)共用部位,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门厅、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电梯机房、走廊通道、传达室、内天井、房屋承重结构、室外墙面、屋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部位。
(六)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
2、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绿地、停车场库、照明路灯、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箱(房)、__________、__________等设施。
(七)公共区域,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以及整幢住宅外、物业管理区域内,由全体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
(八)专有部分,是指在构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独立性,由业主独立使用、处分的物业部位。
第三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一份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为期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月,甲、乙双方应就是否另行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进行协商;经双方协商未能达成协议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月内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应在此期间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
附件一:物业构成(略)
附件二:物业规划平面图(略)
附件三: 物业共用部位(略)
附件四:公共区域绿化养护服务(略)
附件五: 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略)
附件六:公共区域秩序的维护服务(略)
附件七: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略)
附件八:综合管理服务(略)
附件九:物业承接验收确认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业主委员会主任: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_,证书编号: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承接(物业名称)(座落位置:_________区/县________乡/镇__________路_______弄_______号)的物业管理服务,办理物业验收手续等事宜,共同确认如下。
一、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查验内容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查验结论
□经乙方查验、甲方确认,上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完好,乙方同意承接验收。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存在的问题确定解决办法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
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物业资料的移交
2、设施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产品合格证明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证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协议书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的条款篇四
甲方:(物业管理公司、受托方)
乙方:(房屋出售单位、委托方)
甲、乙双方根据常政发[1994]107号文颁发的《常州市市区住宅区物业管理行办法》要求,议定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房屋管理
(一)乙方根据市____文件规定将____新村住房共计____套___平方米(建筑面积)出售给职工个人(说见清册),现委托由甲方管理并按本合同第三条款规定向甲方支付委托管理费。
(二)上述房屋由甲方实行统一的专业化管理。
二、房屋修缮
(一)甲方负责乙方委托房屋共用部位及设施的维修及日常养护,保证房共用部位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二)托管房屋室内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若委托甲方负责,费用由购房人理。
三、托管费用
(一)根据市政府文件关于"建立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规定,乙向甲方支付优惠出售房或补贴出售房房价款____共计人民币(大写)___元、y____元,作为房屋委托管理费。乙方在本合同签字后15天内,将上述款金额拨入甲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帐户,帐号________,甲方保证专款专用,并接受乙审查。
(二)甲方负责乙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日常维修,所需费用从上述房屋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增值部分中开支。遇有中、大、修以上项目,若上述基金增值部分不足时,不足部分由乙方按实分摊。
(三)甲方对托管房屋共用部位设施提供及时的维修、养护。若因甲方维不及时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四、其它
(一)为了便于托管房屋的管理和维修,乙方将有关房屋档案、图纸及其技术资料移交给甲方存档备查(合同终止,一并返回)
(二)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房屋损坏、倒塌等、非甲方责任
(三)其它约定:
备注:
(一)本合同在签订后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到位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市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四)本合同适用优惠和补贴出售两类房屋。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经办人:经办人: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b)适用于各类公房,与合同(a)不同的是:
2.合同(b)中增加了“租金征收及管理”部分。并规定标准执行。
(1)乙方公有房屋的租金,按常州市房产管理局核定的统一标准执行。
(2)租金由甲方负责征收,其中租金收入____返回乙方用于日常管,其余____留作甲方用于托管理房屋室内自用部位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与管。
(1)乙方自行修理。
(2)乙方委托甲方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2.房屋管理部分增加一款“乙方上述房屋的所有权性质不变。”
物业管理服务委托合同协议书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的条款篇五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组织名称: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玫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牧业名称)委托乙方实和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市____区____路(街道)____号
四至: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庭院____。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调、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 电梯、____、____、____。
第六条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持车棚、停车场、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场所____、____、____。
第九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
第十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_。
第十三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 物业管理费:________
2. 保洁费:________
3. 保安费:________
4. 房屋设备运行费:________
5. 维修养护费:________
第十四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须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五条对业主牧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____等措施。
第十八条甲方权利义务
1、 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 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 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4、 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5、 审议乙方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1) 无偿使用;
(2) 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
9. 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________
(2)________
10. 协助乙方做好牧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生活;
第十九条乙方权利义务
2.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1. 房屋外观:______
2. 设备运行:______
3. 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______
4. 公共环境:_________
5. 绿化:_________
6. 交通秩序:_________
7. 保安:_________
8. 急修:_________
小修:_________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一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4. 高层住宅电梯、水泵、___运行费按实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收取;
5. 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___调整;
6. 对业务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按应缴费用千分之三加收滞纳金。
第二十二条住宅区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务费按居住收费标准的___倍取。
1、 露天车位:______
2、 车库车位:______
第二十四条乙方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其他特约服务,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
1.______
2.______
第二十七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八条第___款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不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标,甲方有权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给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一条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二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在合同及其附件内,空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制条款的本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__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因房屋建造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右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请____市仲裁委员会裁决(当事人双方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八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事同期_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