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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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总结,我们能更深刻地理解问题的本质,为解决问题提供思路和方法。在写总结之前,我们应该先梳理出要点,并进行逻辑性的组织。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一些写作范文,供大家参考。
为加强对黄金周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由交通运输局局长为组长,副局长、运管所长任中学、公路分局局长为副组长,交通运输局相关股室负责人及系统各单位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十一”黄金周交通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黄金周交通运输安全应急预案。
同时,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带队和运管部门一起,对汽车站的安全工作进行了检查。并于9月27日召开了交通系统“十一”黄金周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安排部署了“十一”黄金周期间交通安全生产工作;会上与县运管所、公路分局签订了“十一”黄金周安全生产责任书,会议要求系统内各单位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力度,进一步加大源头管理和路检路查工作,全力做好客运车辆、出租车、交通主干线、景区公路交通运输安全和保通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纠正,为“十一”黄金周游客的出行提供了良好的交通环境。
为使“十一”黄金周交通安全工作有序开展。(一)要求系统内各单位进一步建立键全安全制度,改变服务方式,提高优质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并成立相应的“十一”黄金周交通安全组织机构;(二)车站、运输企业在“十一”前对所有参营的客运车辆技术性能进行了检查,合格后方能参加营运,对不合格的车辆取消了营运资格。同时,掌握了所有参营车辆的gps卫星定位系统的运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做了纠正。运输企业、车站还要随时掌握了车主、驾驶员的稳定情况,有隐患的及时做了调整;(三)运管部门组织运输企业在十一前对所有司乘人员进行了服务意识、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进一步增强了他们的服务水平。10月1日—7日共运送旅客23430人次。
要求各运输企业在日常工作的同时,对“十一”黄金周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各运输企业立即整改。公路部门在节前对s302线进行了全面排查,并组织机关职工对302线的边沟进行清理毁损路面进行修补。在国庆期间对暂时无法恢复的路基缺口、沉陷路段新设立了20套警示标志标牌,清理乱堆乱放5起,发整改通知2份,清理乱摆设摊点3处。同时充分发挥交通主干线安全观观察点的作用,预防飞石、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伤行人人和车辆,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全力为“十一”黄金周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努力做到了减少一般事故,控制较大事故,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了十一黄金周期间的道路安全畅通。
一、进入汛期以来我局转发了省厅《加强防范强降雨引发地质灾害的紧急通知》。xx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xx省20xx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结合我区地质灾害现状,印发了《xx保护开发区20xx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方案中明确指出20xx年全区地质灾害灾情预测情况、重点预防区域、防治措施、巡回检查计划和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等相关事宜。
二、20xx年汛期我区总的天气气候趋势是气温略高,降水略少,降水时空分布不均,降水集中在x月上旬至x月中旬、x月中旬至x月上旬,有局地性或区域性暴雨,多雷电、冰雹等强对流天气,容易发生局地洪涝、雷击、冰雹、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为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预防抢险救助工作,程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xx第x号、《xx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xx第x号及管委会辖区地质灾害分布特征及防治工作实际,xx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印发了《xx保护开发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做到当出现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时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开展调查和应急处臵,并及时向有关部门通告。
三、为使地质灾害应急工作落实到实处,我局专门成立了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xx局长任组长,xx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矿产科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我区域内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24小时开机,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宿制度,进行汛期“三查”(汛前检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工作。各区国土资源分局上报汛期值班表,建立健全“统一管理、责任明确、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严格落实汛期值班制度,确保应急系统信息畅通,信息报送及时准确。
四、xx地区特别是xx景区内地势险峻,地质结构复杂,岩体破碎,地质环境质量差,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频频发生,我局建立制度,落实责任,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建立“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分工负责、协调一致、反应灵敏的应急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臵能力有效预防突发事件。x月底我局分别对xx、xx地质灾害监测点进行地质灾害汛前检查,并形成地质灾害检查记录,程度的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五、我局对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地质构造复杂的建筑物、交通线路、取土区进行一次现场实地检查,对隐患部位提出具体防范意见和可行的防灾减灾措施。我区域内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有x个,并组织实施重点监测,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x张和避险卡x张,明确地质灾害防灾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定监测责任人及日常监测措施,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制,争取限度的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六、按照《xxxxxx》及省厅《xxxxxx》的相关精神,我局于x月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此次自查工作不仅给减少和避免因地质灾害提供了有理数据,也为下一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奠定了基础。
七、省气象局x月x日发布重要气象信息,受台风“xx”减弱后低气压影响,x月x日傍晚前后至x日,我区域有一场明显的降雨过程,我局转发了省厅《xxxxxxx》,要求各区国土资源分局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宿制度,明确值班值宿责任人,出现险情和灾情时,要及时上报,不得瞒报、漏报,并立即组成工作组,以最快的速度赶赴险情和灾情现场,协助地方政府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地质灾害防治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我们将按照省厅和管委会的总体部署,站在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精心组织,科学部署,全力防治,确保取得明显成效,为全区人民创造安全、和谐的生存环境,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今年以来,我乡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在市委、政府的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下,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其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实事求是、公开透明、奖惩分明”的原则,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工作目标,加强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落实责任制,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促进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达到了少发事故、少发违章的目标。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西舍路乡地处哀牢山腹地,乡辖11个村委会、230个村民小组、583个自然村,全乡共有常住人口20122人。境内通车公路里程513.9公里,其中:县乡公路16公里,省道(水弥线)78公里,乡村公路161.9公里,村组公路258公里。形成了北通楚雄市,南至普洱市,西连南华、大理,东接双柏鄂嘉的交通网线。乡内所有村委会及大部分村民小组均已通公路,其特点是乡内各类公路通车里程长,但路面等级低,附属设施配套率低,普遍存在坡陡、弯多险急、路基狭窄、路上坡易塌方等特点。目前,辖区内共有摩托车1451辆,其中有证驾驶884人,有拖拉机1691辆,拖拉机驾驶员128人,有微型车28辆,楚雄市西舍路营运载客车辆5辆。
(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机构建全
乡党委、政府十分重视交通安全工作,对这项工作常抓不懈,乡领导经常检查指导交通安全宣传和管理工作,在乡上召开的大小会议上,每次都强调交通安全的重要性,把安全交通工作落实到实处,并树立了模范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和观念,认真做到了不出交通事故、不违章。
(二)责任目标明确,切实加强管理
乡政府按照要求与各村委会、驾驶员层层逐一签订了《交通安全目标责任书》,并按照责任书中的要求认真落实,组织实施。在管理上采取层层落实责任制的办法,给各村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
五是借助6.25街天大力加强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在各村委会、中小学、各村完小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实现“小手拉大手” 活动,把邻近乡镇发生的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教训说深说透,以达到“宣教一个、受益一户,教育一片、保全一村”的目的。同时与上级相关部门配合多次开展了“珍爱生命、拒绝酒后驾车”宣传活动。
六是建立、健全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依法真实上报本辖区交通安全事故情况;
八是认真按照市委、政府相关文件要求,成立了以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西舍路乡集中整治道路交通安全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并印制下发了工作方案,从7月2日开始至9月30日,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整治成效显著,全乡范围内未发生过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和农机安全事故。
生产清理排查工作,查出无证驾驶人员21人,历年脱检车辆13台,应报废而未报废车辆6台,使其违章行为基本得到了控制。
(四)全面动员,确保全乡道路交通安全稳定有序
我乡因村组公路较多,而且路况都较差,在实际工作中,我们重点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指定各村明确专人抓好交通安全工作的管理,检查、登记并落实乡上布置的各项工作,确实保障本辖区交通安全工作实现零指标。
二是对全乡的新驾驶人员重点宣传,重点管理。
三是大力宣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通过张贴法规内容,法规宣传画。半年来,共粘贴宣传标语220条,在显要路口书写永久性标语6条,挂宣传布标3条,散发宣传材料4100余份,播放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影片7场次,直接受教育人数5000多人次,开展道路事故宣传展板宣传1次,召开农机驾驶员安全学习会议3次、驾驶员座谈会1次,参加人员458人,在农用车身喷涂“禁止违法载人”或“货厢严禁载人”字样169台。使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驾驶人员受教育后,都能更严格地遵守交通规则,真正做到“关爱生命,安全出行”。
(一)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路况较差
边远村组道路路,路面窄、弯道级、视线差,加上道路路养护不到位,许多道路坑洼不平,安全隐患较大。
(二)境内低档车辆多,安全隐患较多
当前在我乡农村从事货车辆尤其是农用车大多数是安全技术性能差,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二是价格低廉的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这些安全性能较差的车辆,给交通安全留下安全隐患,给事故预防工作带来重重困难。
(三)广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参与者的防范意识相对较低
一是车主和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差,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仍然存在,部分车主对车辆保养问题意识低,存在诸多安全隐患。
二是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差,部分村民对交通法规掌握仍不到位,自我保护意识不强。
针对以上问题,在下半年工作中,我乡将进一步强化领导,落实措施,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取得更明显成效。
一是要强化宣传教育。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作为列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组织开展4次左右大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强大的宣传声势。广泛开展“交通安全乡”、“交通安全村”建设,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常识应知率。同时,适时组织驾驶员安全培训活动,充分运用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对驾驶员等进行警示教育。
二是要不断改善全乡路况。要采取有力措施,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改善道路安全状况,并组织有关部门,经常性地开展辖区道路的安全情况排查工作,同时,强化对养、护路人员的管理,切实抓好雨季道路养护管理工作,全力确保雨季公路畅通、安全。
三是要严防死守,治好违法。要结合全市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认真统筹、抓紧落实,按质按标开展好查处各类危及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违章行为和影响交通安全的活动,对超速、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违章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真正形成严管态势。派出所、农机等部门进一步形成合力,坚决整治机动车严重超载问题,提高管理有效性和覆盖面。
四、要统筹协调、确保稳定。认真处置好市委、政府安排的与道路交通安全相关的各项工作,确保全乡境内少发生事故、不发生重特大事故。
严谨的纪律作风是交通安全管理员形象和工作效应的.外在表现。因此,交通安全管理员必须有严整的纪律作风,言行规范,养成守纪律、有礼貌、着装整洁、举止端庄的良好作风。
一、交通安全管理员行使管理职责时,必须按规定佩戴胸卡。
二、着装要整洁,夏季不准敞胸露怀、穿拖鞋,要举止文明。
三、礼貌待人,文明服务,不酒后上岗,不刁难群众,不耍特权,不假公济私。
四、要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不吃请受贿。
五、劝阻、告知交通违法行为时,言行要规范,要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说服劝导的方式,劝阻交通违法行为。
六、牢固树立我为人民管交通的服务意识,尊老爱幼,为群众排忧解难。
在建设指挥部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推动实施安全发展为主线,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体,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为重点,进一步结合“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防坍塌、防坠落、防三违”等活动,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活动,注重实效,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为全面提升安全基础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坚决把我合同段建设成“平安工地”作为我合同段的安全管理的目标,促进我合同段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强力的保障,道路施工安全工作汇报。现将20xx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1、“平安工地”考核达标。
2、年重伤率控制在0‰,年死亡率控制在0‰。
人是第一要素,要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工作作为一项持之以恒的大事来抓,培养员工的遵纪守法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大局意识,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覆盖面广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务求收到实效,不走过场,使安全工作深入人心,从人员的素质上为工程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项目部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地质地貌、当地气候、周边环境等具体情况以及所承担的施工范围和进展,在开工前把爆破工程、高边坡工程、基础开挖工程、桥梁工程(特别是高桥、大跨、深水、结构复杂的桥梁工程)、脚手架工程、起重吊装工程、与铁路及公路交叉工程的风险源辨识列为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项目部对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在施工现场显要位置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应当包括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名录、可能导致发生的事故类别、注意事项及保障措施,工作汇报《道路施工安全工作汇报》。在每一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处醒目位置悬挂警示标志。
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同时结合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实施细则,使安全目标责任层层细化与量化,落实到各职能部门、项目部、班组、重要岗位及特殊岗位个人。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议,组织参加安全检查,听取安全生产汇报,保证安全专项经费投入,做到安全工作与生产任务“五同时”。
理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领导小组,积极主动的迎接各项上级安全检查工作,总结各项安全工作中的不足,积极改进。
2、根据合同文件完善安全人员的配备,加强专业学习培训,逐步提高安全人员专业能力,提高安全人员素质。
3、坚决执行事故隐患整改领导带班制度。实行逐级管理,施工现场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必须由分管领导负责,限期整改落实。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每月不少于一次安全例会、安全大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安全综合评比,奖罚分明,重实效促进安全工作。对安全意识淡薄,不重视安全工作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要进行相应的处罚,确保安全管理体系正常运行。
1、重视安全培训教育,组织安全培训教育活动,组织管理人员、施工人员进行书面学习,投影安全学习、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丰富安全工作,更好的达到安全宣传的效果。
2、加强特殊工种岗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复审的检查管理,定期分批组织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进行上岗证培训,严禁无证上岗。
3、我合同段要广泛利用宣传栏、标语等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方式,深入开展各种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各工种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并将宣传、培训记录用图片或书面资料的形式存档。
4、对工地新进场人员进行安全“三级”教育,教育形式应多种多样,切实可行,并作好教育记录,经考试合格者后方准上岗作业,教育率应达100%。
5、组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施工队安全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增强安全管理的法制观念,提高安全专业知识。
6、组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施工队安全员参观好的安全管理经验,以安全标准化为蓝本,让工地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
第一条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保护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通行社会车辆的专用道路、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等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活动及其管理。
第三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加强道路交通规划建设,优化道路交通运输结构,加大对道路交通科技、教育的投入,保障道路交通与我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建设相协调。
市、区人民政府应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对道路交通安全实行综合治理。
第四条市公安机关是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主管机关,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规定的实施。
规划、市政、建设、交通、公路、教育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做好交通安全知识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忠于职守、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热情服务,提高管理水平,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条机关、部队、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单位)应加强对所属人员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各级各类学校应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列入学习内容,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导下,开展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
司法行政、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化、旅游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应当采取各种形式,配合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第七条本市实行以减少交通违章、预防交通事故为目的的交通安全责任制。各运输企业、机动车所属单位应当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加强对所属驾驶人员交通安全教育和车辆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该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
残疾人、老年人、儿童和其他需要帮助的人员在进行道路交通活动时,应当受到特殊的保护和扶助。
第二章道路和道路交通设施。
第九条道路的规划、建设和道路交通设施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及安全、畅通的原则。
新建、改建道路必须配建相应的道路交通设施。道路交通设施应与道路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交付使用。有关部门在审批道路和道路交通设施设计方案时,应当征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
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损毁、移动、涂改道路交通设施。道路交通设施损毁、缺失的,设置部门应当及时修复。
第十一条养护、维修道路及其设施影响正常交通的,养护、维修部门应当设置引导交通的标志和安全设施,施工结束后,应当及时恢复正常交通。
道路出现损毁、坍塌以及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其他情况,道路建设、养护部门应当及时修复;不能及时修复的,应当设置引导交通的标志和安全设施。
第十二条除日常养护、维修道路作业外,因施工作业等特殊情况占用、挖掘道路影响交通安全的,须经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范围施工,有关单位应于5日内予以审批。占用、挖掘道路需中断交通的,批准部门应当提前5日发布通告。因抢修地下管线挖掘道路的,抢修单位应当同时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道路主管部门报告,并在24小时内补办手续。
占用、挖掘道路时,须在现场周围设置围挡设施,并在距来车方向不少于50米的地点设置反光的施工警告标志和交通引导标志。作业完毕后,应当及时清理现场,按规范标准修复路面和道路设施。
第十三条树木、线杆、架空管线、广告牌、标志牌、井盖及其他设施出现倾斜、断裂、缺损或倒塌可能影响交通时,维护单位应及时整修排除。在紧急情况下,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道路主管部门可先行排除,所发生的费用,由维护单位承担。
第十四条需开辟通道与城市道路连接的,审批部门应征求规划、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
第十五条在道路上禁止下列妨碍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的行为:
(一)挤占人行道;。
(二)排水、堆放物品,倾倒垃圾和渣土;。
(三)从事维修、擦洗车辆等经营活动;。
(四)擅自设置停车场(点);。
(五)随意停放机动车辆;。
(六)擅自设置含有交通指示内容的标志、标线;。
(七)在车行道兜售、发送物品;。
(八)擅自在道路交通设施上张贴、悬挂广告、标语、旗帜;。
(九)其它可能影响交通安全、畅通的行为。
第三章车辆和驾驶人员。
第十六条车辆必须经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合格,领取号牌、行驶证,方准行驶。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一定区域或一定时间内禁止或者限制摩托车、拖拉机、农用运输车、轮式专用机械、畜力车、三轮车、人力车等交通工具挂牌、行驶。
在鼓浪屿区,严格限制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的挂牌、行驶。
第十七条设有动力装置的残疾人专用车必须持有专用号牌、行驶证。下肢有残疾但身体其他部位不影响操作的残疾人,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领残疾人专用车辆操作证后,方可驾驶。
禁止非残疾人驾驶残疾人专用车辆。
第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转借、伪造、冒领、涂改机动车号牌、行驶证和机动车通行证;。
(二)擅自安装或使用特种车辆标志和警灯、警报器;。
(三)使用拼装、报废和未列入国产车辆产品目录的机动车;。
(四)使用挪用、伪造、冒领、涂改、失效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和机动车通行证;。
(五)非营业性客运车辆从事营业性旅客运输;。
(六)非法拆卸或扣留机动车号牌、行驶证;。
(八)不按规定安装或故意遮盖、损坏机动车号牌;。
(九)其他违反车辆管理的行为。
第十九条机动车维修单位和个人承修外观碰撞损坏的车辆,应建立机动车修车台帐。发现有肇事逃逸嫌疑的车辆,应及时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告。
因交通事故造成车架、发动机、制动、转向等重要安全机件损坏的机动车修复后,须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机动车检测机构检验合格,方可上路行驶。
第二十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应按规定的申领条件、考试办法、发证手续办理。
外地驾驶员受雇驾驶本市机动车辆的,须向辖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驾驶营业性客运车辆(以下简称客运车辆)的,还须将驾驶技术档案转入本市。
客运车辆驾驶员必须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从业申请,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准后,由行业主管部门发给服务证,方可上岗。
第二十一条驾驶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无驾驶证驾驶或驾驶资格丧失后驾驶机动车辆;。
(三)将机动车交给未成年人、无驾驶证和饮酒后的人员驾驶;。
(五)在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的作用下驾驶机动车;。
(六)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七)过度疲劳驾驶机动车;。
(八)驾驶机动车时相互追逐或故意危及其他车辆、行人的安全;。
(九)驾驶摩托车时手中持物或在车把上悬挂妨碍驾驶的物品;。
(十)向车外投掷物品;。
(十一)其他足以影响驾驶的行为。
第四章行人、乘车人。
第二十二条行人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交通信号、交通标志、标线和道路交通设施的指示行走;。
(二)在人行道、人行横道或其他行人通行设施上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五)不准翻越、穿越或跨越交通隔离设施;。
(六)不准在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上使用溜冰鞋、滑板、踏板等工具通行。
学龄前儿童、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和其他需要帮助的人员在道路上行走时,应当由其监护人或其他成年人带领。
第二十三条乘车人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未经驾驶员或售票员许可,不得强行搭乘车辆;车辆停稳前,不得上下车;。
(二)明知驾驶机动车的人员饮酒或无证驾驶的,不准乘坐;。
(三)在道路上乘车不得从机动车辆左侧车门上下车;。
(四)不得指使、强迫驾驶员违章或冒险行驶;。
(五)不准向车外投掷物品;。
(六)乘坐二轮摩托车不准侧坐或倒坐;。
(七)不准在机动车道上拦乘客运车辆;。
(八)在设有客运车辆停靠站点的路段,不得在站点外拦乘客运车辆;。
(九)不得妨碍驾驶员操作。
第五章车辆通行。
第二十四条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必要、合理和有利交通畅通的原则,可以采取均衡交通流量、分隔车辆通行时间、划定限制通行区域和核发机动车通行凭证等交通管理措施。采取限制区域通行方式等重大交通管理措施时,应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并于实施5日前公告。
第二十五条机动车行驶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确保安全,谨慎驾驶;。
(二)非遇危急情况,不准突然减速、停车;。
(三)严禁超速、超载行驶;。
(四)禁鸣区域内不得鸣喇叭;。
(五)遇行进方向公共交通车辆驶离站点时,应主动避让;。
(六)市区夜间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上,不得持续使用远光灯;。
(七)城区平面交叉路口最高时速30公里;。
(八)不得持续跨压二个车道行驶。
第二十六条机动车行驶中遇道路受阻时,须在本车道内依次等候,不得超越、穿插排队等候的车辆,不得驶入交通管制的车道、非机动车道或公共交通专用车道,不得在人行横道或者禁止停车区内停车。
第二十七条在道路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应当使用危险报警闪光灯:
(一)车辆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不能离开机动车道时;。
(二)牵引和被牵引时;。
(三)由公安警卫车辆护卫时;。
(四)夜间在机动车道临时停车时;。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和需要报警求助、抢救病人外,机动车不准使用危险报警闪光灯。
第二十八条机动车行经无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应当减速行驶;遇有行人通过时,应当在人行横道线外停车让行。
机动车遇有盲人、行走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学龄前儿童横过道路,或行经学校门口遇有学生上学、放学、集体活动,或者在道路上遇有横过道路的队列时,必须停车让行。
第二十九条客运车辆在营运中应当按照核定的路线行驶。在城区设有客运车辆停靠点的路段上,客运车辆必须在停靠点依次停车上下客。在其它未限制停车的路段上,可顺向停车上下客,停车时右侧车轮应距路沿50厘米内,不得妨碍其他车辆通行。
第三十条在设有公共交通专用车道的路段,公共交通车辆应在公共交通专用车道上行驶。遇有障碍时,公共交通车辆可借用相邻机动车道,超越障碍后须立即驶回原车道。
公共交通专用车道只准公共交通车辆行驶。其他机动车在准许借道通行的公共交通专用车道行驶时,应就近出入,避让公共交通车辆,不得停车或逆向行驶。
第三十一条载运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的车辆,应当按规定悬挂危险物品标志,按指定的时间、路线、时速和场所行驶或停放。
第三十二条警车及其护卫的车队、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执行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不受行驶速度、行驶路线、行驶方向、指挥灯信号和停放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必须让行,不准穿插或超越。
第三十三条驾驶非机动车,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靠道路右侧行驶,不准逆向行驶;。
(二)禁止在人行道、人行过街通道或人行横道上骑行;。
(三)不准在公路、城市道路、通行社会车辆的专用道路上学骑自行车;。
(四)在市区道路,自行车只准附载一名不满十周岁的儿童;。
(五)在划分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不准在机动车道上行驶或滞留;。
(六)不准三辆以上自行车并排骑行;。
(七)非机动车须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地点,不得随意在道路上停放;。
(八)转弯时,让直行车辆先行;。
(九)不准在禁止通行的道路上行驶。
第六章交通事故救援和处理。
第三十四条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并立即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后,应立即派员赶赴现场,迅速处置,及时恢复交通。
在城区道路上发生的车辆损失不大,无人员伤、亡,事故责任明确且双方无异议的交通事故,当事人互相抄录对方车辆号牌和驾驶证后可自行撤离现场;撤离现场后,当事人可协商解决,或将事故车辆驶到辖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受调查、处理。
第三十五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所负的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行人、非机动车违反交通管理规定,与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机动车无过错的,机动车不负交通事故责任,但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本市按照国家规定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对符合保险给付条件的交通事故伤者的救助医疗费用,保险机构根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给予预付。
第三十七条对可能承担事故同等责任以上的肇事者或肇事车辆所有人,应当提供有效担保,对无法提供相应担保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暂扣肇事车辆。
第三十八条设立交通事故伤亡援助金,用于援助因交通事故遭受伤害后无力支付医疗费用或者生活困难需要援助的人员。具体筹集、使用和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规定第七条规定,不履行交通安全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由有关部门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或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或按照下列规定罚款:
(二)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第(三)、(五)、(六)、(七)、(八)项规定的,处以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或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或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七)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一条第(十)项规定的,给予警告或处以3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一)、(三)、(四)、(五)、(六)、(七)、(八)项规定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或处以3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或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二)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第(四)项规定的,处以500元以下罚款;。
(五)违反本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处以3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违反本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驾驶员,依照国家规定,给予交通违章记分和考试。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客运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连续五次记分满分值的,两年之内不得从事客运驾驶。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规定依法须给予拘留的,由公安机关予以拘留;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当事人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单位或个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
第四十七条公安交通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责令其停止执行职务,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不依法处理的;。
(二)接到交通阻塞或交通事故的报警后,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赶到现场处理的;。
(三)不按规定核发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其他证件的;。
(四)暂扣车辆、证件不按规定时间上交的;。
(五)处罚不出具票据、处罚决定书,暂扣车辆、证件不出具暂扣凭证的;。
(六)故意损毁当事人证件、物品的;。
(七)打骂、侮辱当事人的;。
(八)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的;。
(九)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规定的具体应用问题由厦门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四十九条本规定自2001年3月1日起施行。
为严格落实1月4日上午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八步镇分别于1月4日、1月17日、1月29日、1月30日、2月14日组织辖区各村主要负责人、货运企业负责人等召开了多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专题传达学习了省市区相关会议精神,通报绵阳江油市“1.2”交通事故情况,分析研究反馈问题,并安排部署全镇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和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要求辖区各单位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及时开展相应工作。
二、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1、面包车、货车等车辆检验、报废率问题整改情况。按照相关工作要求,我镇及时安排辖区各村多次联系通知相关车辆所有人办理车辆检验、报废手续,积极配合交警队民警和车管所工作人员开展车辆检验、报废工作。
2、镇村交通安全宣传栏设立问题整改情况。按照上级相关整改要求,我镇及辖区各行政村已及时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栏,并适时更新道路交通安全相关宣传资料。
3、交通亡人事故问题整改情况。为切实减少辖区内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我镇积极组织开展全镇交管员、劝导员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培训,全镇驾驶员安全出行培训等系列培训学习会,提高全镇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同时安排镇交管办工作人员、交管员及劝导员,在学校、集市、货运源头企业和人员集中场所等地方开展道路安全劝导和安全出行知识宣传教育,营造出浓郁的道路交通安全氛围,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安全出行意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4、货运源头企业监管问题整改情况。我镇联合交警三中队对辖区重点货运企业:金瑞砂石、实达木业、观华矿业、晨辉燃气等开展安全巡查检查,并实行严管严控措施,及时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措施管理措施、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四川省道路货运源头管理办法》,完善运输台账,开展驾驶员教育培训,同时积极联合交警三中队加强道路执法,对违法车辆依法进行处罚。
5、道路交通隐患源头治理问题整改情况。八步镇农村道路多临山临崖而建,弯多坡陡视线不良等安全隐患较为明显,为有效治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源头隐患,我镇通过设置警示标志、开展周边群众教育等方式提醒过往群众,主动避让危险,并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材料等进行治理,努力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切实提高群众安全出行条件。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八步镇将密切联系辖区交警队继续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控,在车辆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源头管控、群众宣传等方面加大整治力度,严防交通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0xx年上半年,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交通局和交警大队的业务指导下,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其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实事求是公开透明奖惩分明”的原则,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工作目标,加强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落实责任制,促进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截止至今,我镇实现了无事故安全目标。现将半年来的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我镇建立了以镇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交管办,由游江负责日常工作,并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我镇的一项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我镇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列入各村各企业单位的目标管理考核当中。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在会议上宣传布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把工作任务落实到各个部门村,并多次亲自带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检查。20xx年,我镇共召开道路交通安全会议5次,对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并与企业签订了《道路交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8份,于20xx年1月16日与各村委会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责任书明确了各村企业的工作职责,以责任书的相关要求经常性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鉴于我镇特殊的地理位置,在元旦春节两节期间,我镇交管办与各村一道排查全镇域内的村道道路隐患:冰凝路段12处,易塌方滑坡路段20处。镇交管办统一制作警示标牌60块,并由村上指定专人负责危险路段的检测。半年来,镇交管办组织道路安全检查10次,检查人员共计35人次,排查出安全隐患20处,消除安全隐患20处;在汛期期间因强降雨造成2个村主要村道发生塌方,导致道路堵塞村民出行不便,村上及时上报镇交管办,并迅速组织村民及时清理塌方,保证道路畅通。
围绕交通安全法登法律法规,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加强交融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的普及教育。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生产月活动,强力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在主要道路沿线悬挂安全横幅标语,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在各村学校企业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板报,利用广播电视播放安全视频和播报道路交通安全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从而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形成安全交通意识,形成文明交通习惯。截止目前,发印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播放宣传片2余场次,张贴各类安全生产宣传画册和宣传标语共50余条(张),受教育人数达4000余人次,在全镇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教育氛围。
1、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牌机动车在路上行驶,存在有措施,但措施落实不得力;有管理,但管理不到位。
2、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不强,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1、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改善道路交通条件。在全面加强管理的基础上,突出对事故多发和繁忙地段的路面时段的控制,加大对道路交通违章违纪行为严查查处力度,改善路况,加强运政管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认真开展道路交通隐患大检查。在加强常规管理的同时,要定期开展好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检查,组织好相关部门对全镇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一经查出隐患及时整改,将道路交通各类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中。
3、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
1、今年我公司根据危货运输的特性,从高标准、严要求出发,制定了20xx年度安全工作目标。具体来讲就是“五个100%、三个杜绝”即:从业人员受教育面达到100%、各种证件年审率达到100%、持证上岗率达到100%、车辆警示标志齐全率达到100%、隐患整改率达到100%;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杜绝危险品泄漏、燃烧、爆炸、丢失等重大事故的发生。年初,公司及时组织召开了公司安委会、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会,对20xx年度的安全工作作了详细的安排和部署,明确了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措施。公司经理室与各部门、科室负责人签订了《20xx年度“一岗双责”目标责任书》。公司安全科与各车驾驶员、押运员分别签订了《20xx年度驾驶员安全生产责任书》和《20xx年度押运员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率达100%,并将安全目标指标量化,分解到各部门人员,并作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做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责任管理体系。
2、根据安全标准化建设提纲,公司成立了以总经理为组长,副总经理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领导小组,明确了安全教育、gps监控、违章违纪惩处等工作职责和任务。
贯彻落实“安全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其落脚点,我认为就是在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上从细着手,强化教育,普遍提高全员运输的安全意识。运输的危险无时不有,无时不在,要防止危险的发生,首先就必须使从事危货运输的人员,在思想上真正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为了时刻拧紧全员思想上的“安全阀”,我们在20xx年内召开安委会会议5次,安全例会12次,组织安全教育培训30余次,短信预警通知做好安全工作30次。年内还积极开展了“道路运输平安年”“平安交通建设”“安全生产月”“安全标准化建设回头看”“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安全管理活动。
公司利用标语、悬挂横幅,发信息宣传安全生产,用简洁的语句和格言,做好安全宣传工作,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使员工受到教育,从思想上牢固树立安全是生产的第一要务,行动上遵纪守纪,增强了职工的安全意识,使职工做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有所增强,真正领悟到遵章守纪是每位职工应遵循的义务和责任,从而达到安全教育的目的,从思想上认识到安全管理不是挂在墙上的装饰品,而是实实在在的行动。利用发生过的事故和通报的事故案例,宣传教育,从别人所发生的安全事故中吸取教训,对待安全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分析、处理,增强职工对事故的安全防范意识,充分认识每起事故发生的严重性和恶劣后果。
同时为了让每个驾驶员时时刻刻不放松安全,我司还严格执行安全教育培训例会制度,安全例会一方面主要是及时学习安全运输的法律法规,传达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精神,另一方面主要定期总结安全运输的实际情况,对一些安全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总结。
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首先实行安全检查与安全自查相结合,组织驾驶员查找自身车辆安全隐患,明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内容,即:安全设施配备是否到位;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是否完好;从业人员有没有持证上岗;车辆应急处置器材和防护用品配备等情况,进行认真细致排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责令及时整改,并建立安全隐患统计台帐。确保安全运输,使驾驶员充分认识到安全隐患存在的危害性。并对安全隐患进行复查,以备确认整改的具体情况。全年度查处大小安全隐患40余起,现场整改34余起,事后整改6起,公司领导小组成员带队上路检查160余次,发现处置问题多例。
今年天气变化频繁,对运输产生相当大的影响,为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和驾押人员的人身安全,公司制定了恶劣天气条件下的安全应急方案和《重点路段与重点时段安全行车告知书》,并着公司gps值班室随时注意天气变化,及时发布信息,要求驾驶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了安全生产,在恶劣天气情况下,今年冬季我司未发生任何安全产责任事故。
公司目前拥有危险品运输车辆17辆,均全部安装了gps卫星定位系统装置。并设有专职的gps管理人员3名。利用这个监控平台,公司车辆管理人员能够全天候24小时监控每辆车的运行路线及停靠位置、行车速度等,有效的控制了道路运输事故的发生。年内gps值班室发布预警信息100余条,有效防范或避免事故发生多起。
我司对违法、违章、违规行为一贯坚持上线从严处置,年内因违法违章违规行为开除驾驶员3名,通报批评降职降薪4名,行政处罚9人,强制下车学习6任。见面谈话14人次。
2025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汇报(优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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