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工程审计中存在的问题篇一
工程项目审计常见问题有哪些你知道吗?应该如何去解决这些问题你知道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工程项目审计业务要注意常见问题,欢迎阅读。
个别项目部部分临工结算中实际考勤记录与结算不符;结算工作量与确认工作量不符; 工程量计算错误; 定额套用错误。个别单位分包工程结算管理不规范,分包工程结算无适用的定额,造成结算工作随意性较大,不利于分包工程成本的管理和控制。
个别项目部自行购置单价在 5000 元(含5000元)以上的低值易耗品无相关购置审批手续。
1、个别单位与外单位的经济事项,无双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
合同是有效的法律文件,是当事人双方实际工作满足要求的保证,合同的签订能够有效防范经营风险。经济业务工作中注重合同的签订,可以保护自身利益,降低经营风险。
2、经济合同应注重时效性。
个别单位所执行的合同为超过终止期限的合同。其经济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超过终止期限的合同为失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个别项目部与甲方单位总结算已经完成,但债权清理不及时,工程款回收延迟,严重影响了公司的资金周转。个别项目部分包项目有超付工程款现象,经调查了解,超付款项均为分包结算尚未最终审定而提前支付的款项。项目部未依照分包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根据预结算的工程款按比例审批支付。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中“各种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及时清算、催收,定期与对方对账核实”的相关规定。
①审查工程项目招投标程序是否按公司规定、是否合规、合法,其过程是否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②审查有无应实行招投标的项目而未招投标,有无为了逃避招投标或钻招投标方式的空子,采取直接确定或形式招标确定施工、安装单位。
③审查附属工程、零星工程是否经过招投标。
④审查中标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有无施工企业因自身资质较低或无资质,采取挂靠或使用其他单位资质投标的情况。
检查工程结算总额是否超过预算总额,预算变更及调整是否经有权限有领导审批;单项工程预算编制是否真实、准确,包括工程量计算是否符合规定的计算规则,是否准确;分项工程预算定额选套是否合规,选用是否恰当。
检查签证单是否有业主驻工地代表、承包商、监理工程师的签字盖章。签证在签字过程中模仿笔迹、变相复印、其他人代笔等多种形式。检查签证有无双方单位盖章,印章是否伪造,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等是审核的重要内容。
在对设备或材料进行审计时应注意合同价格的合理性,材料与质量是否与合同约定相一致,并将审查合同设备清单及财务结算发票相结合,对工程所需的设备,要看采购合同清单,如果属于业主直接采购的'设备,要注意设备采购的运杂费、保管费的支付情况,应审查合同内容是否包括安装费、调试费及附件、配件等。
检查是否与公司制定的标准相适应的结算价格,定额单价确定了定额子项工程的单位价值。套用定额分为直接套用与换算套用。对直接套用的审计,通过对实际套用定额价格与定额规定的价格是否相符加以对比进行审查,着重应对主要材料、主要机械、人工等价格进行审计,审查套用定额有无就高不就低或多套定额的问题。对换算套用除完成对直接套用的审查工作外,还要审查对应该换算的材料是否按规定进行换算及换算方法是否合理、正确。
取费是要工程预结算时按照企业资质及取费类别确定的计费标准。进行审计时应首先熟悉施工合同、协议,了解施工企业的资质等级、工程类别、承包方式、结算方式、工期状况、优惠让利等,施工合同条款是否合法;了解建筑物结构、施工方法、施工条件,机械选用的型号、台数等;最后应仔细研究费用定额及相关取费文件。明确各项费用的计取条件、适用范围、计算基数,并结合实际情况加以审查,对适用不同费用政策的同一工程,应按工程量划分分别计算相应费用,审查有无扩大取费基数的问题。如在审计时常有发现乱用费用标准的情况。
工程审计中存在的问题篇二
;
【摘 要】近年来,随着审计覆盖的加大,审计人员在内审工作中经常遇到工程项目控制价中,暂估价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给工程建设项目依法顺利实施造成不良的影响,本人在审计工作中遇到的实际情况,结合个人观点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事业单位;暂估价;问题及建议
近年来,随着审计覆盖的加大,审计人员发现诸多集中在事业单位建筑工程暂估价材料和专业暂估工程领域的建设管理问题。笔者结合审计实践经验,对其存在的常见问题进行整理,供同行参考。
1.1暂估价材料设置不符合规定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对暂估价的定义是: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它需要满足几点条件:一是必然要发生的工程、货物或者服务;二是暂时不能确定价格;三是由招标人暂估给定的金额。但是,审计发现有部分建设单位将常规性的可以预见的主要材料列入暂估价表中。如在编制房建类招标文件时,有个别工程将墙面砖、地面砖、门、窗、洗脸盆、灯具、配电箱等常见材料列入暂估价表中,使招投标环节流于形式,投标报价及质量未实现充分的竞争。
1.2暂估价未规定标准进行招标
1.2.1超过规定的规模标准未组织招标
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发现,很多工程实际没有按照这一规定对达到规模标准的暂估价材料和专业暂估工程单一种类的材料未达到限额的名义,对同一建设项目的同类暂估价材料或者专业暂估工程进行肢解,从而规避招标。
1.2.2暂估价材料及暂估工程未组织共同招标
关于暂估价项目的招标,《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文件均有相应的规定。在实践中相对成熟的做法主要有三种:一是总承包发包人和总承包人共同招标;二是总承包發包人招标,给予总承包人参与权和知情权;三是总承包人招标,给予总承包发包人参与权和决策权。三种做法的核心原则均离不开共同招标,因为就暂估价项目的实施而言,总承包发包人和总承包人双方都是利害关系人。
1.3暂估价未按规范具体实施
1.3.1暂估价等同于结算价
部分施工单位在办理工程结算时,将合同中的暂估价直接办理成结算价,由于部分建设单位对项目管理缺失,没有采取必要的措施去核实材料价格,即使价格过高也未做调整。这样不仅容易给施工单位留下以次充好的空间和隐患,还会造成工程造价严重失实,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
1.3.2材料不询价或询价记录缺失
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对材料的采购没有按照相关要求实行“货比三家”的原则,有的仅仅是施工单位打了一个材料价格确认的报告,甲方就对材料价进行了确认,甲方没有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实质性询价,容易造成材料采购成本高于市场价还有部分询价时,甲方没有妥善保存当时的相关询价记录,等到最后竣工结算审计时,才发现询价过程资料缺失严重,无法证明其价格来源的真实性。另外,还有部分建设单位将暂估价材料直接指定供应商,容易导致国有资金的流失和滋生腐败行为,也可能给工程质量带来十分不良的影响。
1.3.3专业工程暂估价在合同中金额比重过大
有的项目由于某些专业分包工程的设计深度不够,导致工程内容无法计算出具体的清单量,于是招标时招标人将这部分统统放到专业工程暂估价中,导致专业工程暂估价在合同中金额比重过大,影响到后期合同管理和工程结算审计,由于暂估价理论上是在结算阶段按实调整的,所以暂估价项目设置过多且未考虑到暂估价实际价格的因素,有可能会突破招标人的预算投资规模,使最终的工程结算造价失去控制,再加上工程建设阶段暂估价项目管理中的一些不确定因素,无形当中给招标人自身增加了建设单位的风险。个别项目存在以设置暂估价为名肢解工程、规避招标、暗箱操作行为,极易滋生工程腐败。上述问题的发生,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建设单位未完全履行其主体责任造成的,易形成管理漏洞,因此,在工程审计环节中,除了在常规的招投标、合同管理、造价控制、进度控制等方面进行审计外,笔者建议重点对暂估价材料和专业暂估工程薄弱管理环节进行审计,适时提具有操作性的审计建议,防范审计风险。
2 关于正确处理暂估价的建议
2.1招标文件明确暂估价处理原则
发包人在制定招标文件时应载明暂估价的调整方法,确定好暂估价结算处理原则,避免在工程在工程实施过程发生较大争议,给工程造价控制带来不确定因素。列出暂估价单价应根据工程造价信息或参量市场价格做出符合工程价格做出符合工程实际的估算,并列出明细表。
2.2开工前各参建单位加强学习
由于一般政府单位建设管理人员少,经验不足,建设方面的法规知识缺乏,因此建设单位的业主代表及工程管理人员应认真学习《建设工程工程清单计价规范》和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按照规范要求加强暂估价及暂列金额的管理,以便准确进行工程结算,从严控制工程造价。
2.3责任上肩,主动作为
暂估价实质上是据实调整结算的,无形中使施工单位的风险转向建设单位,并且暂估价占总价比重越大风险转移越多。那么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主动作为,履行其建设单位管理责任,采用合适的方式对暂估价的确认,其确认价格的方法可以由建设单位组织组成认价小组,小组成员单位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甚至设计单位共同前往供货商家进行询价,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式:一是直接与生产厂家联系,咨询价格;二是与销售商、代理人或经纪人沟通,了解该产品的价格;三是通过互联网查询价格,如可以在造价网站或是价格公示信息平台查询;四是自行市场调查或信函询价。最后根据综合咨询结果确定单价,保存好询价资料,用确认单价后取代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杜绝违法违规采购行为。
总之,暂估价项目的工程造价管理,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加强对暂估价的全过程管理,有利于对工程总造价的控制,特别有利于加强事业单位建筑工程项目廉政建设。只有从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施工、竣工结算三个阶段加强暂估价造价的全过程控制,依据相关法规,完善相关制度,抓好关键环节,做好周密细致的计划安排,才能收到满意的效果。
相关热词搜索:;
工程审计中存在的问题篇三
;
案例1:审计过程中,**所通过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进行风险评估后,认定xx生态负债率高、财务压力大、可能无法满足融资条件等,存在做多业绩的舞弊动机,适用收入舞弊假设。在进一步审计程序总体方案(集团)中,将在建工程存在认定列为重大错报高风险项目,相关控制预期有效。但在了解和测试内部控制(工程项目循环)时,未了解电厂在建工程存在认定及借款费用资本化相关控制,未设计和执行控制测试,未了解相关财务处理业务流程以及在财务报告中反映的在建工程期末余额包含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也未测试相关控制是否有效运行进而达到防止或发现并纠正错报的控制目标。
经查,xx生态上述相关控制未得到有效运行,财务部门的借款费用资本化会计处理结果与实际上在建电厂停工实际情况不符,直接导致了财务报告相关数据虚假记载。
2、未将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具有财务重大性的单位识别为重要组成部分
案例2:
未将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具有财务重大性的未完工电厂识别为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单个组成部分的税前利润和营业收入是否达到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5%或营业收入的10%作为判断财务重大性的基准。因未完工电厂在xx年度未产生营业收入或利润,导致其均未被识别为重要组成部分。xx年xxxx生物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x)等7家未完工电厂全年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均超过当年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5%(2,000万元),具有财务重大性,未被识别为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建工程借款费用资本化时,等额减少财务费用,等量增加利润总额。且,在建工程被列为重大错报高风险项目,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占利润总额比重较高(占比为119.88%)。在此情形下,**所在考虑是否具有财务重大性时,未严格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01号——对集团财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xx年修订)第十八条之规定,将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转化为对税前利润的影响,并纳入重大性考虑范围。
没有将未完工电厂识别为存在特别风险的组成部分。**所在识别出存在虚增利润的特别风险及做多业绩的舞弊风险的情形下,未考虑未完工电厂借款费用资本化对税前利润的影响,未将具有特殊性质或情况的未完工电厂识别为重要组成部分。**所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01号——对集团财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xx年修订)第十八条的规定。
未按照审计准则和风险评估结果,在审计计划中将全部未完工电厂纳入审计范围。根据**所实施的风险评估结果,在建工程借款费用资本化处理的组成部分应被识别为重要组成部分。**所在制定具体审计计划中,并未根据审计准则的规定和风险评估结果,将全部未完工电厂纳入审计范围,仅计划对个别已完工电厂和部分未完工电厂予以审计。**所具体审计计划显示,其未将xx年度16个借款费用资本化处理的未完工电厂纳入审计范围,实际执行中也未根据实际情况修正审计计划或对上述未完工电厂实施审计程序。
**所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01号——计划审计工作》(xx年修订)第九条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01号——对集团财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xx年修订)第十八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的规定。
3、未对个别重大在建工程项目保持必要的职业怀疑
案例3:中葡股份子公司xx国安尼雅酒业有限责任公司“xx仓储物流项目”xx年末在建工程余额2785.04万元,该项目已于xx年7月16日取得第三方出具的工程竣工质量评估报告,且xx年度仅发生待摊人工费用、预验收监理咨询费合计37.87万元。针对该在建工程已取得工程竣工质量评价报告且xx年度发生支出较少、但公司未结转固定资产的情况,未保持必要的职业怀疑,未关注该工程项目是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是否已交付使用等情况,亦未采取进一步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即认可公司的会计处理结果。上述情形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第二十八条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十条的规定。
4、未对在建工程执行监盘程序或监盘比例不到位
案例4:在xx科技子公司xx动力宝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在建工程科目审计底稿中,无实施检查实物资产的相关记录,未对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审计调减的原因及金额的准确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上述情形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十条的规定。
案例5:
监盘比例不到位。经查,会计师实地查看的5家电厂,其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合计34,141,434.76元,仅占47家电厂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总额的7.38%。据此,**所得出重要实物资产(含在建工程)均已监盘的结论。
未按重要性水平执行监盘。审计中,未对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超过已完工电厂重要性水平(400万元)的24家未完工电厂执行监盘,其中5家超过或接近报表层次重要性水平(2,500万元),13家处于全年停建状态而不应进行借款费用资本化处理。
5、资本化利息的审计程序不到位
案例6:**所在对xx重机全资子公司xxxx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科技)在建工程1.95亿元及对应的资本化利息11,918,779.16元进行审计时,仅获取了未附任何附件的记账凭证,未关注到1.95亿元在建工程尚未取得发票的事实;对在建工程相关设备的监盘程序执行不到位,设备盘点清单上没有盘点人与审计人员的签字及盘点日期;未关注到xx科技在建工程中计提的资本化利息与母公司抵减的财务费用(母公司同时确认应交增值税销项税)未合并抵销。
**所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未能发现xx重机合并资产负债表虚增在建工程2.07亿元,合并利润表虚减财务费用11,244,131.28元的有关事实。兴华所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第十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第三十条的规定。
6、未合理关注重要在建工程转固时点的及时性
案例7:注册会计师对某上市公司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的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未发现公司在结转固定资产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将不同使用寿命的多类资产全部划分为房屋建筑物并按照房屋建筑物的年限计提折旧;二是以建筑物实际投入使用时间作为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的时点,未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点进行结转。
案例8:xx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xx高速公路绵阳段已于 xx 年完工通车,但有关建设支出仍在在建工程和预付款项核算,余额分别为 44,806.17 万元和 21,064.71 万元,未及时转入无形资产和金融资产核算。xx分所未对工程完工状态实施审计程序,未对工程是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进行判断,导致了上述重大错报,超过了重要性水平。
案例9:未合理关注重要在建工程转固时点的及时性。**事务所未对至正股份募投项目超高压(110-220kv)特种电线电缆高分子材料产业化项目相关新建厂房和办公楼何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予以必要的关注,未能保持充分的职业怀疑,未充分运用职业判断并履行适当的审计程序,未发现公司相关厂房和办公楼由在建工程结转至固定资产不及时的情况。
7、核算科目不合理未执行相关程序
案例10:被审计单位将代建基础设施项目计入在建工程 76 亿元,但按相关协议,公司代建项目最终销售给国有部门,应当计入存货科目核算,会计师未实施相关审计程序。
8、未对在建工程施工状态收集充分的审计证据
案例11:对在建工程的施工状态收集的审计证据不充分,未能收集在建工程相关建设月报。经查,xx生态建设月报真实反映了在建工程施工状态,审计过程中,**所未获取相关建设月报以分析在建工程的施工状态,从而判断是否应进行借款费用资本化处理。实际上,**所系根据在建工程明细账本期发生额及余额增减变动显示的施工状态来判断是否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要求,仅抽取了5家在建电厂实地查看了解施工状态。
案例12:xx股份于xx年10月15日与某工程供应商签订房屋装修合同,合同价款为8,600万元。xx年12月30日,xx股份向其支付工程款7,000万元。审计底稿显示,会计师已关注到该工程装修单价高于市场平均价格,未聘请第三方监理,且该工程供应商曾受让xx股份子公司股权等相关事实。但在审计过程中,会计师对供应商的访谈、工程监盘等审计程序流于形式,未获取工程项目计划表、项目阶段性验收单等,未合理关注期末大额款项支出的合理性,导致未发现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事实。
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第二十八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通过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第二十九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与舞弊相关的责任》第九条、第十三条的规定。
9、未考虑与借款费用资本化处理相互矛盾的证据
案例13:《审计工作底稿复核意见》显示,在建电厂xxxx因用途变化、尚未与政府最终敲定投资协议,土地使用证仍未办理。但**所未考虑其对相关在建电厂施工状态的影响,或据此判断借款费用资本化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经查,xx年xxxx资本化金额51,051,205.25元,远超报表层次重要性水平,且xx年度全年处于停建状态。在建工程借款费用资本化会计处理的依据,为电厂在报告期间是否处于正常施工状态,是否存在停工超过3个月的情形。
**所在年报审计项目中,未能执行恰当的实质性程序,就报告期间各在建工程的施工状态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xx生态会计政策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所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3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财务的应对措施》(xx年修订)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六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对财务报表审计实施的质量控制》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第三项,《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xx年修订)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4号——审计抽样》(xx修订)的规定。
10、未对在建工程实施减值测试
相关热词搜索:;
工程审计中存在的问题篇四
;
摘要:建筑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审计工作能够实现对项目建设成本的确认和控制,而从目前来看,不少建筑企业仍没有认识到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尤其缺乏对预决算审计的有效认知,导致其在实施的过程中暴露出一些问题,影响了预决算审计工作的实施效果。本文从建筑工程预决算审计的内涵,对其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阐述了有效的应对措施,希望能够借此来保证建筑工程预决算审计工作的顺利实施。
关键词:建筑工程;预决算审计;问题;应对
引言
新的发展环境下,建筑行业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更加严峻的挑战,要求企业必须切实做好预决算审计工作。但是从目前来看,在建筑工程预决算审计环节,还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审计的效果,需要建筑企业及时更新观念认识,强化基本建设投资管理,确定好工程造价的同时,促进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
预决算审计主要是针对预算和决算中各类风险的关注、控制和审查,可以分为预算审计和决算审计,在一个工程项目的预算与决算中,由于部分不可控因素的存在,审计人员在工作中可能出现相应的错误,而在错误得不到纠正的情况下,会导致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并不能很好地符合项目成本预算与决算管理的要求。建筑工程预决算审计是一个复杂的工程,在进行审计前,需要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一是对相关的文件、资料及数据信息进行收集和整理。建设工程结算前,要求工作人员必须做好底价编制、施工合同以及招标文件的整理,对于一些能够为结算工作提供指导作用的文件,可以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学习;二是应该做好竣工图纸的深入研究。分项工程量审核及结算工作的主要参考依据就是竣工图,要求审计人员高度关注图纸,做好全面掌握,依照图纸开展预决算审计工作;三是应该对结算范围进行把控。要求审计人员能够明确室外管线以及配套设施的设计变更问题,掌握好复核图纸的设计与变更;四是应该对单价估算表进行明确。考虑预算定额和计价的多样性,审计人员需要对建筑工程项目的性质以及定额、单价等相关信息进行明确。
(一)虚报费用及工程量
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量会对建设工程结算工作产生直接影响,结算数额会受到工程量计算结果准确性的影响。通常来讲,虚报工程量的问题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虚假列报,二是工程量重复计算和超额计算,如果将没有进行施工的项目添加到结算列表,则会导致成本的增加,而虚报行为的存在,会影响建筑企业结算的准确性。对上述问题进行分析,主要是部分人员在开展预决算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存在投机取巧的行为,虚构出一些原本并不存在的项目成本,例如,在施工中没有使用一些大型的施工设备,而在工程结算列表中却出现了相应的设备使用费用。这种情况不仅会影响审计工作的效果,还会破坏施工现场的管理秩序。
(二)定额套用错误
定额是国家或者地区编制的,具备全国适用效率,依照地方材料价格制定出的标准。定额套用指计算出工程量之后,依照施工方法与工艺的区分,在定格中找到对应的子项目,得到综合单价,乘以工程量得到总价的过程。但是现阶段,在部分建设项目预决算审计中,经常出现定额项目设置不准确或者偏高的现象,引发定额套用错误的问题。
(三)设计变更频繁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因为各种因素的影响,可能出现设计方案的变化,想要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需要重新申请签证,而这样必然会对预决算审计工作造成一定影响。个别单位为了谋取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存在刻意扭曲合同,伪造施工情况的情况,找各种各样的借口来为合同中原本就有的费用另外申请签证,如果不了解施工技术与工程造价的相关规定,部分建设单位可能会误导预算定额,引發盲目签证的问题,而频繁的设计变更也会给审计工作带来很大的不便,影响工作的实施效果。
(四)施工单位高估冒进
当前,不少建筑施工单位在进行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的过程中,存在操作失误的现象,需要依照建设单位给出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其中包含的内容有已完成或者部分完成的项目工程量中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合计,以此为参照,能够确定相应的施工预算方案。工程材料作为建筑工程的建设主体,其价格和定额消耗会对造价效果产生影响。在这种情况下,部分施工单位在进行造价编制的过程中,存在故意抬高材料价格的情况,而高估材料价格会对造价预结算审计产生不容忽视的影响。例如,在施工中使用了劣质材料,预结算审计则套用高级材料的价格,这样会增加后期审计的难度,也会导致投资成本的升高。施工企业在进行建筑工程施工的过程中,可能存在返工问题,需要临时设置施工项目,而很多施工中用到的机械设备没有被记录在造价清单中,同时也存在有费用虚设的问题。
市场经济环境下,建筑工程项目发展迅速,预决算审计工作的重要性也越发凸显,在这种情况下,想要保证预决算审计的效果,建筑企业需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和方法,提升预决算审计的效果。针对上述问题,工作人员在实施建筑工程预决算审计的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建筑工程的实际情况,采取有效的措施和方法,做好问题的应对和解决,保证预决算审计的效果。
(一)做好合同条款核对
之所以存在虚报费用和工程量的问题,一个很大的原因就是建设单位缺乏对于合同条款的认真核对,没有能够从合同的实际要求出发对工程量及费用申报的标准进行明确。对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而言,应该重视工程数据的编制和审核工作,保证数据信息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同时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定额方法,做好竣工结算审核工作,防范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
(二)做好预算编制
建设项目预决算审计中,存在多样化的预算编制方法,不同编制方法有着不同的特点,具备特定专业性的特征。企业必须了解每一个预算编制方法的特点和适用范围,依照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选择最为恰当的编制方法。另外,不同阶段的审计准备有着不同的要求,需要工作人员在深入了解原先准备情况的同时,做到取长补短,持续改进,将预算编制的作用切实发挥出来,对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有效预防,如定额套用错误、数据计算错误等,借助真实合理的编制文件,促进工作效率的提高。
(三)落实签字责任
考虑设计变更引发的盲目签证问题,施工单位应该落实签名责任制度,确保审计人员能够树立起良好的责任意识,如果其在工作中出现违反审计程序的行为,且由于该行为引发连带错误和损失,企业需要对审计人员的责任进行追究。签字责任的落实,一方面能够切实保证施工中签证的真实性,也可以强化建设单位管理人员的责任感。
(四)提高人员素质
建设项目预决算审计中,多数风险和问题都是因为审计人员专业素质不足引发,若审计人员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则可以保证审计工作的合法性及有效性。在审计人员素质高、责任心强且态度认真的情况下,审计工作出错的概率会大大降低。基于此,企业应该重视对于审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确保审计人员不仅懂得定额套用以及各类费用的计算,还能够掌握一定的工程技术知识和良好的识图能力,明确工程量计算的方法和流程,以此来保证预决算审计工作的效果。
(五)优选审计方法
在开展预决算审计的过程中,应该对审计的方法进行合理选择,比较常用的审计方法有:一是全面审计法,要求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合同、工程造价资料等出发,参考施工图纸来对工程量、成本等进行全面审计;二是重点审计法,突出对于项目关键部分的针对性审计;三是分组计算审计法,这种方法审计速度快、工作量较小,能够将预决算中相关项目的整体计算审计分割为若干小组,依照同组内的数据来对分项工程进行审查;四是筛选法。对比其他三种方法,筛选法的操作比较方便,不过纠错效率相对较差,一般是通过对部分项目工程在每单位建筑面积上的工程量、价格以及用工数据等的估算,制定出相应的工程量、价格以及用户项目,如果标准建设的审查预算和基本价值量存在差异,需要作出相应的修改和调整。
(六)强化信息沟通
考虑建筑工程本身的施工特点,其预决算工作涉及的问题众多,审计工作难度较大,需要审计部门加强与其他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做到相互协作,共同配合,提供可靠的材料基础和审计条件,以此来保证审计工作的顺利实施。
(七)强化定额套用
定额编制具备国家适用效力,在制定材料价格标准的过程中,应该结合地方材料价格,对不同的施工工艺部和施工方法进行合理区分。从目前来看,在工程项目中进行子目套用时,存在很多问题,子目单价上施工单位经常会出现套用选择误差的情况,导致子目单价套用“高不成、低不就”,定额套用的效果和真实性会受到很大影响。基于此,在对相同类型的工程量子目进行套用时,必须明确套用界线,定额单价的换算也需要依照定额内容以及施工设计图的内容,做好人工、设备、材料等的调整,保证预算价格能够与工料、台班等结合在一起。在对结算单价进行审查时,需要遵循招标规定以及合同约定,避免出现偏差,同时也可以套用定额单价,明确定额适用范围,避免出现高套错套单价的情况。
结语
总而言之,建筑工程施工建设中,预决算审计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审计结果会影响到项目的正常进行乃至整体效益,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针对预决算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企业应该采取有效的应对和解决措施,提高预决算审计的效率,以实现自身的稳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相关热词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