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扫黄打非护苗行动内容 扫黄打非 护苗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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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目标是置顶工作方案的重要环节。在公司计划开展某项工作的时候,我们需要为领导提供多种工作方案。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扫黄打非·护苗2015”专项行动方案
“扫黄打非·护苗2015”专项行动方案
各“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队:
根据xx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xx市“扫黄打非•护苗2015”专项行动方案》(xx广新密发(2015)4号)的要求,经县“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并报县“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于中小学春节、秋季开学和“六一”国际儿童节前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扫黄打非•护苗20l5”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深化打击有害和非法少儿出版物及信息。现将有关事项部署如下:
一、目标任务
在中小学校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正版生活、绿色阅读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推介和组织阅读优秀少儿出版物,谴责制售传播有害出版物及信息的行为和无良企业,引导少年儿童自觉远离和抵制有害出版物及信息。集中整治中小学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坚决查缴含有淫秽色情、暴力、恐怖、迷信等内容以及非法出版、侵权盗版的少儿出版物。开展专项治理,着力清查含有妨害少年身心健康内容的互联网音视频、游戏、小说、动漫等。
二、具体内容
(一)正确引导少年儿童阅读行为。在中小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倡导正版生活和绿色阅读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和网络平台大力推介和组织阅读优秀少儿出版物;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教育引导,增强自觉抵制有害出版物和网络信息的能力,防止有害读物在校园传播蔓延。
(二)开展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清查。摸清出版物市场情况,建立完善中小学校园周边书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零售网点台帐,掌握游商地摊经常出没的时间和地点;突出清查重点,大力收缴宣扬淫秽色情、暴力、恐怖、迷信等有害内容以及非法出版的少儿出版物;强化执法检查,在中小学校开学以及节假日前后等重点时段和中小学生放学后等重点时间,对中小学校园周边及少儿文化用品销售店等重点点位,进行高频次巡查,及时依法取缔关闭销售非法、有害少儿出版的游商店。
(三)加强印刷复制企业监管。严格印刷复制企业监管措施,对印刷复制少儿出版物的企业加强检查,督促落实印刷复制委托书等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印刷复制企业风险等级管理制度,将印刷非法、有害少儿出版物的企业列入最高风险等级,增加检查频次,强化检查力度;加重对违法违规印刷复制企业的处罚,凡是印刷复制非法、有害少儿出版物的企业,一律依法从严查处。
(四)专项治理网络有害信息。结合“扫黄打非•净网2015”专项行动部署,开展以少儿为主要用户的互联网站、社区、论坛、博客、播客等的专项监测,及时处置影响少儿身心健康的有害内容;加强对少儿网络新应用的专项研判,查处一批利用微博、微信、微出版、微视、微电影等制售传播淫秽色情等妨害少儿健康成长有害信息的案件,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取缔关闭一批违法违规企业。
(五)深入查办涉少儿类非法有害出版物案件。积极发动群众举报制售传播非法、有害少儿出版物及信息行为,反复公布举报方式,切实做好举报线索受理、反馈和奖励工作;加大执法力度,立足挖窝点、打团伙、破网络,确定重要案件,实施重点打击;严格依法处罚,行政刑事多措并举,强化行政处罚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对大要案报请上级“扫黄打非”办公室挂牌督办,确保案件查处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六)广泛开展“绿书签•护苗20l5”行动。以“扫黄打非”护助幼苗成长为主题,下发“绿书签”和相关海报,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倡导绿色阅读、健康上网,抵制网上不良信息;积极开展好“绿书签•护苗2015”行动系列宣传,同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开展好特色宣传活动,将“绿书签”行动打造成为“扫黄打非”机构保护少儿健康成长的品牌行动。
三、几点要求
(一)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各“扫黄打非”成员单位要及时将行动安排向“扫黄打非”工作主要负责同志书面汇报,并结合本地特点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具体措施、责任人和目标要求等:要统筹安排好同期开展的其他“扫黄打非”专项行动,在市场清查、网络监管、宣传报道等环节同部署、同行动、同督促,确保取得实效。
(二)深入开展督导检查。省“扫黄打非”办公室将适时联合有关部门组成督导组,对重点县区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整改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先的重要依据;县“扫黄打非”办公室在中小学春季、秋季开学和“六一”国际儿童节前后,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工作,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三)加强责任和责任追究。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督促相关地区和部门依照分工切实履行职责;要强化责任追究,对措施不落实、问题不解决以及长期不办理案件的单位,以通报、约谈等方式责令限期整改,屡教不改、屡查屡犯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情况信息报送。各“扫黄打非”成员单位要在本通知下发后7天内向县“扫黄打非”办公室报送本单位实施方案,10天
内将工作安排部署到位。其间,每月1日前一并报送上月各专项行动重点任务落实情况,遇重要情况随时报送。9月30日前报送“护苗2015”专项行动总结。
xx县“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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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队:
根据xx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xx市“扫黄打非•护苗2015”专项行动方案》(xx广新密发(2015)4号)的要求,经县“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并报县“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于中小学春节、秋季开学和“六一”国际儿童节前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扫黄打非•护苗20l5”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深化打击有害和非法少儿出版物及信息。现将有关事项部署如下:
一、目标任务
在中小学校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正版生活、绿色阅读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推介和组织阅读优秀少儿出版物,谴责制售传
播有害出版物及信息的行为和无良企业,引导少年儿童自觉远离和抵制有害出版物及信息。集中整治中小学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坚决查缴含有淫秽色情、暴力、恐怖、迷信等内容以及非法出版、侵权盗版的少儿出版物。开展专项治理,着力清查含有妨害少年身心健康内容的互联网音视频、游戏、小说、动漫等。
二、具体内容
(一)正确引导少年儿童阅读行为。在中小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倡导正版生活和绿色阅读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和网络平台大力推介和组织阅读优秀少儿出版物;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教育引导,增强自觉抵制有害出版物和网络信息的能力,防止有害读物在校园传播蔓延。
(二)开展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清查。摸清出版物市场情况,建立完善中小学校园周边书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零售网点台帐,掌握游商地摊经常出没的时间和地点;突出清查重点,大力收缴宣扬淫秽色情、暴力、恐怖、迷信等有害内容以及非法出版的少儿出版物;强化执法检查,在中小学校开学以及节假日前后等重点时段和中小学生放学后等重点时间,对中小学校园周边及少儿文化用品销售店等重点点位,进行高频次巡查,及时依法取缔关闭销售非法、有害少儿出版的游商店。
(三)加强印刷复制企业监管。严格印刷复制企业监管措施,
对印刷复制少儿出版物的企业加强检查,督促落实印刷复制委托书等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印刷复制企业风险等级管理制度,将印刷非法、有害少儿出版物的企业列入最高风险等级,增加检查频次,强化检查力度;加重对违法违规印刷复制企业的处罚,凡是印刷复制非法、有害少儿出版物的企业,一律依法从严查处。
(四)专项治理网络有害信息。结合“扫黄打非•净网2015”专项行动部署,开展以少儿为主要用户的互联网站、社区、论坛、博客、播客等的专项监测,及时处置影响少儿身心健康的有害内容;加强对少儿网络新应用的专项研判,查处一批利用微博、微信、微出版、微视、微电影等制售传播淫秽色情等妨害少儿健康成长有害信息的案件,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取缔关闭一批违法违规企业。
(五)深入查办涉少儿类非法有害出版物案件。积极发动群众举报制售传播非法、有害少儿出版物及信息行为,反复公布举报方式,切实做好举报线索受理、反馈和奖励工作;加大执法力度,立足挖窝点、打团伙、破网络,确定重要案件,实施重点打击;严格依法处罚,行政刑事多措并举,强化行政处罚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对大要案报请上级“扫黄打非”办公室挂牌督办,确保案件查处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六)广泛开展“绿书签•护苗20l5”行动。以“扫
黄打非”护助幼苗成长为主题,下发“绿书签”和相关海报,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倡导绿色阅读、健康上网,抵制网上不良信息;积极开展好“绿书签•护苗2015”行动系列宣传,同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开展好特色宣传活动,将“绿书签”行动打造成为“扫黄打非”机构保护少儿健康成长的品牌行动。
三、几点要求
(一)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各“扫黄打非”成员单位要及时将行动安排向“扫黄打非”工作主要负责同志书面汇报,并结合本地特点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具体措施、责任人和目标要求等:要统筹安排好同期开展的其他“扫黄打非”专项行动,在市场清查、网络监管、宣传报道等环节同部署、同行动、同督促,确保取得实效。
(二)深入开展督导检查。省“扫黄打非”办公室将适时联合有关部门组成督导组,对重点县区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整改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先的重要依据;县“扫黄打非”办公室在中小学春季、秋季开学和“六一”国际儿童节前后,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工作,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三)加强责任和责任追究。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督促相关地区和部门依照分工切实履行职责;要强化责任追究,对措施不落实、问题不
解决以及长期不办理案件的单位,以通报、约谈等方式责令限期整改,屡教不改、屡查屡犯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情况信息报送。各“扫黄打非”成员单位要在本通知下发后7天内向县“扫黄打非”办公室报送本单位实施方案,10天内将工作安排部署到位。其间,每月1日前一并报送上月各专项行动重点任务落实情况,遇重要情况随时报送。9月30日前报送“护苗2015”专项行动总结。
xx县“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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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热词搜索:;为进一步提高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质量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促进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国办发〔xx〕20号)为契机,紧紧围绕“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矛盾化解、高效廉明执法”三项要求,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强化整治措施,加大产业扶持;实行市场倒逼,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着力解决目前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建设“平安xx”营造良好的食品消费环境。
一是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加工企业持生产许可证率达100%;前店后场的经营单位持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率达100%;小餐饮店持餐饮服务许可证率达98%以上;经营摊点规范率达98%以上。
二是从事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米、面等原材料和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率达85%以上;承诺不使用非食用物质和不滥用添加剂率达100%;过期食品和原料处理登记制度执行率达100%;添加剂专人、专册、专柜“三专”管理制度执行到位率达98%以上。
三是监管部门对从事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经营的单位或个人的建档率、添加剂使用的培训率均达100%。
四是全县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食品添加剂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非法使用非食用物质率为0。
(一)重点对象。从事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a生产经营的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经营点、餐饮服务单位、街头摊贩,以及涉及为上述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提供违法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的单位和个人。
(二)重点内容。
1.规范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生产经营主体的资格。生产经营者须按规定取得生产企业许可证、流通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街头摊贩按《xx县馒头油条煎饼等米面制品摊点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附件1)要求管理。对达不到生产经营基本条件,又拒不整改或整治不到位的,坚决予以取缔;对达不到准入要求但质量信誉较好,允许其有条件存在的,必须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并报当地乡(镇)和监管部门存档,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要在其生产经营场所明显位置进行公示。
2.建立和执行食品原料、添加剂基本管理制度,包括进货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批发销售记录制度,添加剂专人、专册、专柜“三专”管理制度,过期食品和原料处理登记制度,食品安全质量承诺制度,散装馒头、油条、煎饼配料公示制度以及生产经营登记备案制度等。
2009年03月28日 星期六 下午 07:10
为进一步促进饲料业发展和保证饲料及畜产品质量安全,巩固 2008 年饲料专项整治成果,我部决定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颁布实施 10 周年为契机,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 “ 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 ”(以下简称 “ 饲料执法年 ”)行动,即 2009 年饲料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安全、促发展为总目标,以规范饲料企业生产经营,查处在饲料中添加和使用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为重点,以抓法制、抓监管、抓源头、抓基础为手段,着力强化饲料质量安全日常监管,提高饲料基础支撑能力,加快推进我国由饲料大国向饲料强国转变,全面促进饲料行业发展。
二、工作目标
饲料质量水平稳定提高,饲料产品监测合格率提高 2 个百分点;查处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杜绝在饲料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行为;有效防范重大饲料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产品: 蛋白原料、自配料和非蛋白氮及其类似物;三聚氰胺、瘦肉精、镇静剂类、苏丹红、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
(二)重点单位: 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畜禽养殖场(户)。
(三)重点区域: 蛋白饲料原料主产省;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使用问题较严重的地区。
四、整治任务
(一)严厉查处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
(二)严厉打击养殖过程中添加瘦肉精等违禁物品、苏丹红等非法添加物的违法行为。
(三)扩大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抽检范围,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查处力度。
(四)提高饲料行政许可门槛,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
(五)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饲料企业,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 “ 三无 ” 饲料生产企业。
五、总体要求
(一)统一组织,落实监管责任
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按照农业部的统一部署,抽调得力骨干,切实落实活动方案,将职责任务 层层分解到省、地、县的具体部门、单位和责任人。各级饲料畜牧管理部门要派出督导组,落实方案各项要求,对重点地区及时进行督导检查。
(二)细化方案,明确工作进度
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根据总体方案,制定本地区详细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验收、有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交流,及时报送信息
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从 2009 年 2 月开始,每月 15 日和 30 日前要向 “ 饲料执法年 ” 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材料要有查处情况和量化指标,及时反映进展和成效。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立即报告,及时处置。
(四)加强联动,形成整治合力
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围绕本方案制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工作。要加强协调,搞好衔接,形成合力,突出成效。
六、工作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2 月 10 日-2 月底)
1.2009 年 2 月中旬,召开 “ 饲料执法年 ” 活动启动仪式,成立全国 “ 饲料执法年 ” 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总体行动方案。
2.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畜牧饲料管理部门成立 “ 饲料执法年 ” 活动领导小组,细化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进度,要求各地于 2009 年 2 月 18 日 前将活动领导小组名单上报农业部畜牧业司。
(二)集中整治阶段(3 月 1 日-11 月底)
1.开展饲料质量安全监测,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009 年全年以蛋白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中三聚氰胺检测为重点,继续开展饲料质量安全例行检测、饲料中违禁添加物专项监测和反刍动物饲料中牛羊源性成分例行料监测。对监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通报、及时查处。省级饲料管理和饲料质检机构在本辖区内开展监测和执法工作,加大检测频度和覆盖面,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对饲料生产企业及养殖场(户)进行重点检查,对各省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农业部每季度对重点地区饲料监管工作进行督导,主要检查 “ 饲料执法年 ” 活动的进展及执行情况。对饲料企业和畜禽养殖基地的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产品标签、使用记录、检验记录等进行重点检查。各地畜牧饲料管理部门也要安排督导,加强检查。
3.举办饲料执法培训班,提高执法水平。
4 月至 6 月,由农业部分南北片先后举办两次饲料执法培训班;各省级饲料管理部门要对市县两级饲料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4.召开中期总结促进会,推动活动向纵深发展。
7 月,组织各地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交流经验,查找不足,督促各地按照工作方案和时间要求完成全年各项任务。
5.举办饲料安全宣传月活动。
9 月,在全国范围开展以各级管理部门和相关事业单位为主体,以展览、宣传册、新闻媒体专题报道等为手段的宣传月活动。各级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充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特点和优势,进行主题宣传。一方面通过对曝光的案例进行报道,对掺假售假和添加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另一方面正面宣传管理部门、行业协会、质检机构、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企业等对饲料安全所做的工作与成绩,向社会公众介绍饲料管理、科研、检测等方面的成果和成效,介绍企业保证饲料质量安全采取的措施,宣传科技成果,彰显监管成效,为饲料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总结表彰阶段(12 月)
召开 “ 饲料执法年 ” 活动总结大会,全面总结活动成效与经验,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阶 段
时 间
工作名称
工作内容
工作要求和目标
第一阶段
2 月 10 日-2 月底
启动部署
召开 “ 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 ” 活动启动仪式,成立全国 “ 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 ” 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总体行动方案。
2 月 10 日-2 月 18 日
各地制定工作方案
各地成立 “ 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 ” 活动领导小组,细化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进度。
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有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验收、有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要求各地于 2009 年 2 月 18 日前 将方案、进度及领导小组名单上报农业部畜牧业司。
2 月 18 日-2 月底
开展自查
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对辖区企业开展自查。
重点产品:蛋白原料、自配料和非蛋白氮及其类似物;三聚氰胺、瘦肉精、镇静剂类、苏丹红、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重点单位: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畜禽养殖场户;重点区域:蛋白饲料原料主产省;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使用问题较严重的地区。
第二阶段
3 月 1 日-11 月底
开展监测,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以蛋白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中三聚氰胺检测为重点,继续开展饲料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饲料中违禁添加物专项监测和反刍动物饲料中牛羊源性成分例行监测。
各地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对监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通报、及时查处。省级饲料管理部门要组织饲料质检机构在本辖区内开展监测和执法工作,加大检测频度和覆盖面,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3 月 1 日-11 月底
督导检查
农业部对重点地区饲料监管工作进行督导,主要检查 “ 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 ” 活动的进展及执行情况。对饲料企业和畜禽养殖基地的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产品标签、使用记录、检验记录等进行重点检查。
农业部每季度督导一次,各地畜牧饲料管理部门也要安排督导,加强检查。
4 月-6 月
召开饲料执法培训班
4 月,农业部分南北片先后举办两次饲料执法培训班;省级饲料管理部门要对市县两级饲料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在全国范围内培养一批能执法、敢执法、会执法的基层管理人员,全面提高饲料执法能力。
7 月
召开整治中期总结
组织各地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
及时发现问题,督促各地按照工作方案完成全年各项任务和目标,推动执法年活动向纵深发展。
9 月
饲料执法宣传月
在全国范围开展以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和相关事业单位为主体,以展览、宣传册、新闻媒体专题报道等为手段的饲料安全宣传月活动。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和相关事业单位要充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特点和优势,进行主题宣传。
一方面要及时对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通报,对掺假售假和添加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另一方面正面宣传引导,全面反映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行业协会、质检机构、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企业在保障饲料安全所做的工作与成绩,向社会公众介绍饲料管理、科研、检测等方面的成果和成效,介绍企业保证饲料质量安全采取的措施,宣传科技成果,彰显监管成效,为饲料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第三阶段
12 月
总结提高
召开 “ 保障饲料安全,推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 ” 活动总结大会,全面总结活动成效与问题,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物业按规履责、业主积极参与”的原则,通过三年持续整治,进一步摸清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切实解决一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加强和提升防范化解全市高层建筑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及有影响的高层建筑火灾事故,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即日起至xx年12月30日。
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以及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单层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建筑)。
(一)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
1、高层建筑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
2、高层建筑外墙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
(二)建筑消防设施
1、建筑消防设施故障、损坏或瘫痪,不能保持完好有效;
2、消防控制室设备故障,控制功能及联动运行不正常。
(三)安全疏散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2、防火门损坏或构件缺失影响防火防烟功能;
3、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楼层指示标识等不符合标准;
4、避难间(层)堆放杂物或擅自改变用途。
(四)灭火救援场地
2、架空电力设施、空中的管线、绿化景观、户外广告牌等占用消防登高场地,举高消防车无法停靠作业,影响救援行动。
(五)管道井
2、管道井内堆放杂物或占用,管井井壁、检查门破损,日常维护管理不到位。
(六)电气燃气管理
1、电气线路乱拉乱接或敷设不符合规范;
2、燃气管线、燃气用具的敷设、安装等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
公共建筑使用燃气部位未设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紧急切断装置;
3、对电气、燃气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检测等管理措施不落实;
4、用火、用电、用气不规范。动用明火作业时,未落实现场监护和安全措施。
(七)消防控制室
3、单位内部应急疏散和灭火预案不完善。
(八)微型消防站
4、未按照“行业相近、位置相邻”原则,建立微型消防站联防机制。
(九)电动车火灾防范
2、集中设置的电动自行车停车棚推广配置火灾报警、灭火器(简易喷淋)等消防设施和器材。
(十)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4、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巡查不落实,不能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5、建筑外墙门窗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6、单位未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全面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一)各片区管委会、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要加强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部门、科室的具体工作职责,强化工作统筹,分辖区、分行业组织开展排查治理。
2、要对辖区中的老旧高层民用建筑和无业主委员会、无物业管理、无产权单位的高层民用建筑存在的隐患问题,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安排专项经费,强化技防物防措施,整改火灾隐患。
清理消防车通道堆放的杂物以及违规停放的私家车,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要督促指导镇办加强对高层建筑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管理,引导其支持消防设施改造和安全基础提升。
4、镇、街道负责组织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对未委托物业管理的高层建筑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制定防火安全公约,督促指导业主或使用人成立消防安全组织,加强日常消防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二)部门责任
1、公安局。公安机关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履行消防监管职责的指导、督促。公安派出所加强对监管职责范围内的高层建筑的监管,督促、指导高层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逐个小区开展排查,发挥片区民警辖区管理优势,指导督促高层民用住宅物业管理企业提示中小单位、小场所业主做好火灾预防工作,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居民、住户消防安全意识。
依法查处高层建筑中的违法建设以及擅自改变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使用功能的问题。
3、消防救援支队。负责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技术指导、业务培训以及情况汇总等工作,将高层公共建筑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监管范围,加大抽查频次。制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开展针对性技、战术研究,组织实战演练,承担高层建筑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
4、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消防救援机构通报的高层建筑消防产品质量问题,依法处理相关生产、销售企业。
5、应急管理局。加强对高层建筑中违规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行为的监管。
6、气象局。负责高层建筑防雷装置的安全检查,防止因雷击引起的火灾。
7、发展改革和统计局。督促、指导电网企业加强对高层建筑输配电设施和线路安全的检查,加强高层建筑安全用电知识教育宣传。
8、教体、民政、卫健、交通、工信、财政、文广旅、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履行对本行业、本系统所属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监管职责。
(三)社会单位主体责任
高层建筑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要按照《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要委托具备从业条件的消防设施维保检测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电气、燃气进行全面检测,定期组织防火巡查,定期开展消防培训和疏散演练等工作。要按要求配备专业电工,严格落实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测维护电气线路、燃气管线,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逐栋明确消防安全经理人(楼长),落实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职责。要逐一划定高层建筑消防救援场地区域,设立明显标志,禁止停放车辆、堆放杂物。要按规定建立集防火、灭火、宣传于一体的微型消防站,配齐人员和必要的装备器材。
(一)自查自改阶段(xx年1月1日至3月31日)。各单位广泛动员部署,明确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细化工作职责,组织本辖区、本系统、本行业的高层建筑对照自查、检查要点和整治重点内容,深入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工作,自查自改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并填写《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消防安全自查承诺书》(见附件2)。
(二)集中排查阶段(xx年4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各单位按照职责任务分工,分行业、分领域对高层建筑逐栋开展排查“回头看”,逐栋填写《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清单》(见附件3),全面掌握消防安全基本情况,为后期精准整治提供依据和基础。排查期间,各单位要同步开展高层建筑的隐患整治,做到边排查边整治,逐项消除隐患,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和亡人火灾事故。
xx年11月底前,完成全部上账隐患整改任务。期间,各单位要同步开展隐患排查,将新增隐患问题纳入“两个清单”,持续实施整治。
(四)总结验收阶段(xx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由防火委组织进行专项验收,对各单位的整治验收情况纳入xx年度消防工作重要考核内容。同时,要认真总结、固化经验,健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提升火灾防范水平。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将高层建筑专项整治作为重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高层建筑火灾隐患治理力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有关部门、科室的整改责任和整改期限,落实整改措施,坚决整改突出风险隐患。要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普及防、灭火和自救知识,加强消防安全从业人员培训,严格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专项整治期间,要集中曝光一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和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单位,形成整治高压态势。
(二)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各单位要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建立健全定期会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全面提升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水平。消防救援机构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和专业优势,加强业务指导,提升工作质效。
(三)跟踪问效,落实责任。市防火委、各单位要将高层建筑整治情况纳入督查检查内容,对未按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将进行通报。专项整治期间,凡在高层建筑领域发生亡人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将逐起实施“火灾事故延伸调查”,严肃追责问责。
3、各有关部门工作经验做法(信息、简报)可随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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