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工作或学习进行到一定阶段或告一段落时,需要回过头来对所做的工作认真地分析研究一下,肯定成绩,找出问题,归纳出经验教训,提高认识,明确方向,以便进一步做好工作,并把这些用文字表述出来,就叫做总结。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总结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个人今后的总结范文,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确保流浪乞讨人员顺利过冬,我局以贯彻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进一步提高了思想意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学习宣传许帅精神转化为实际工作动力。加强了组织领导,明确了职责分工,根据上级寒冬救助相关文件以及救助管理政策文件,认真总结以往救助经验,制定了“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应急预案,《“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值班表》,并组织我局相关人员成立流动巡查组,每天对城区主要街道、路口、桥梁、涵洞等流浪乞讨人员常滞留地段进行巡查,及时救助了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帮助其解决了燃眉之急,让他们在寒冬中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充分发挥了救助工作的“兜底线、救急难”的作用,实现了我县范围内未出现流浪乞讨人员冻死、饿死的目标,未发生因工作不当而造成冲击社会伦理底线的事件。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救助管理部门的联动机制,我局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公安、城管、卫生计生等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出台了《贺兰县进一步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与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我局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建立了部门协作机制,明确了职责分工。特别是主动加强了与公安、城管部门的协作,细化了部门职责和协作程序,联合组织了人员开展巡查,各部门能够按照要求,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共同做好了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重点加强了对党政机关、学校、医院、车站、商场、公园、宾馆周边、繁华街道及交通要道等重要场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各乡镇场(街道)、各部门也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本辖区内遇到的流浪乞讨人员加大了巡察力度,履行好了工作职责,切实的做好了相关工作。杜绝了因失职渎职而导致流浪乞讨人员冻死冻伤等极端事件的发生。
在寒冬来临期间,我局联合公安、城管等相关部门,开展了24小时不间断巡查、服务接待,做好对重点区域、夜间时段以及遇有极寒恶劣天气时的集中巡查救助。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分别开展日常巡查救助、低温巡查救助和极端低温巡查救助、适时调整强化巡查频次、时间、路线,重点深入流浪乞讨人员集中露宿区域,对繁华商业区域、车站、桥梁涵洞、废弃房屋、建筑工地、银行自助服务区、城乡结合部、广场、公园、垃圾池等重点区域,加大巡查力度和救助保护力度。做好街面发现和应急救助机制,充分调动环卫工人、公交出租司机、夜间安保人员等热心群众的积极性,发挥社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的了解民情、反应迅速的特点,利用网络、报纸、广播、电视、公益短信、官方微博等,及时给我局提供救助线索。并将流浪、乞讨人员、未成年人、残疾人和其他行动不便人员列为救助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到“发现一个救助一个”。对流浪乞讨人员采取规劝、引导或送棉衣、棉被等方式实施救助。对拒不接受救助的,根据其实际情况提供了必要的食物饮品、寒衣棉被等救助服务,确保了救助对象不受冻挨饿。同时,留下了详细的`文字记录和视频留存。同时,通过24小时值班值守、服务保障,确保了受助人员吃饱穿暖并获得必要医疗,杜绝了饿死、冻死、病死的意外事故发生。
此次专项救助行动,我们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一是受助人员身份信息查询难,一些盲聋哑、痴呆傻、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救助对象,不能提供准确信息,无法查询到其身份信息,导致滞留人员增加。二是长期滞留无法查询到身份信息的受助人员临时安置难,临时安置的具体期限是多长时间,没有明确的规定;同时我县没有专门的救助场所,福利机构缺乏护理精神病人和智障人员的专业知识,不能很好地为这类人员服务,存在不安全因素。三是对危重病人以及传染病人的救治工作还有待进一步规范。四是公车改革后,救助使用的交通工具难以保证,影响了救助工作的正常开展。五是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力度不够等问题。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涉及城管、公安、卫生等多个职能部门,单靠民政部门一家,难以发挥工作优势,难以形成工作合力;致使救助效果不理想。
20xx年,我县将严格按照《救助管理工作规程》的规定,认真落实“六必须六不得”的总要求,结合实际,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大救助工作宣传力度,让社会公众了解、参与救助工作;二是加强滞留受助人员身份信息核查工作,多举措开展寻亲工作;三是按照上级有关政策,适时为长期滞留受助人员解决临时户籍问题;四是进一步完善我站的各项规定,我们将按照以人为本的理念结合科学的发展观,勇于探索,积极创新,全面提高救助工作水平,使救助各项工作再迈上一个新台阶。
连日来,xx市气温持续走低,为切实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过冬,确保他们在寒冬期间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xx市救助管理站结合本地实际多举措开展了“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
成立xx市救助管理站应对冬季恶劣天气工作领导小组,站支部书记、站长顾本永任组长,副站长程群、鲍广斌为副组长,全站职工为成员。组织调动全站一切力量,投入到预防冬季恶劣天气当中,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指导凤台县救助站、寿县救助站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对落实不力的将严肃问责。
要求业务科室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气象部门的预报,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微信、网站等媒体平台发布预警信息,宣传寒冬救助措施,扩大救助政策社会知晓度,引导鼓励慈善公益组织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救助工作,全力以赴确保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生命安全。
市救助站成立了五个街面巡查小组,视天气情况对xx市的五个行政区,特别是田家庵区商贸文化广场、火车站、桥梁涵洞、闲置房屋等重点区域进行地毯式排查,并对发现的流浪乞讨人员给予及时的`现场救助。同时,充分发挥街面联合救助机制作用。联合公安、城管等部门和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构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街面巡查网络,确保街面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早发现、早报告、早救治、早救助。
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确保救助热线畅通,随时接收公安、城管等部门护送来站求助人员。经甄别,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予以救助帮扶;不符合救助条件或求助内容超出救助范围的做好转介帮扶工作。
严格落实救助管理机构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筑牢疫情防控免疫防线,确保机构所有人员零感染。接送特殊受助人员返乡的,要严格落实防疫相关措施,执行任务的工作人员经核酸检测正常后方可返回工作岗位。同时,对我市辖区内滞留外地群众流动遇困的,采取安全稳妥的措施及时给予救助。
截至目前,xx市救助管理站已出动救助专用车辆120台次,发放棉衣裤3套、棉大衣3件、食品12包,街头劝导5余名职业乞讨人员。
在此市救助管理站向社会呼吁,“冬天来了,街头流浪人员需要大家的关心、爱护,有时你的一个电话,就可能拯救一条生命。”如发现需要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请帮助劝导接受救助,属于残疾、未成年、老年人的对象,可以拨打“110”或“xxxxxxx”热线求助,如果发现危重病人、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可以直接拨打“120”或“110”求助。
入冬以来,我市夜间温度均在0℃以下,6日~8日更是出现了极寒天气,降温幅度增大,并伴随着大风和降雪。为切实保障我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槐荫区民政局提前谋划、积极作为,按照兜底线、救急难、保民生的原则,与街道办事处、公安、城管密切协作,主动出击,履职担责。期间,先后救助安置流浪乞讨人员6名。
一是储备必要御寒物资。区民政局高度重视此次寒潮降温天气,储备了御寒衣被、口罩、食品等救助物资,并通知街道办事处配备了流浪乞讨人员冬季临时救助物品,区民政局对各街道办事处购买的临时救助物品款项实行据实拨付。区民政局和各街道办事处都设有临时避寒点,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对特殊情况无法送市救助站安置的,充分发挥临时避寒点的作用,安置流浪乞讨人员临时避寒,切实做好极寒天气下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保障其安全温暖过冬。同时加强与各主流媒体的合作,通过多方平台公布我区17个临时避寒点的位置和联系电话,加大救助政策宣传力度。
二是加大巡查救助力度。坚持每天对桥梁涵洞、废弃房屋、汽车站等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和露宿区域进行多时段、高频次、拉网式巡查,确保不留死角。在降雪、大风等恶劣天气下,进一步加大了巡查范围和劝导力度,按照省救助工作联席会议精神,坚持“生命至上”原则,并建立巡查上报制度,通知办事处每日上报流浪乞讨巡查及处置情况,切实掌握辖区内流浪乞讨人员情况,确保第一时间为其提供救助,筑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最后一道防线。同时,调动社区工作人员、热心市民等积极参与,及时提供救助信息,确保发现一例、救助一例,做到应救尽救。
三是妥善安置流浪人员。针对流浪乞讨人员白天流动性大、夜晚露宿地点相对稳定的特点,区民政局重点加强了夜间巡查。
12月29日晚,在段店北路辖区腊山立交桥下发现一名长期滞留的流浪乞讨人员,后经询问得知,其为段店北路辖区闫千户村居民,但因家庭矛盾无人赡养,区民政局坚持生命至上原则,立即落实工作部署,压实责任,及时赶赴现场,在对老人进行多番劝导后,段店北路街道办事处为其租赁了房屋,保障该流浪乞讨人员温暖安全度过寒冬天气。
1月5日晚,在振兴街辖区一废弃拆迁楼内发现两名流浪乞讨人员。因该楼属于待拆迁区域,楼内无门窗,且周围均已拆迁无人居住,区民政局高度重视,经与振兴街街道办事处、德兴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耐心劝导,最终两名流浪乞讨人员同意去市救助站接受救助。区民政局与振兴街办事处立即和市救助站取得联系,上报人员情况和地点,并耐心等待救助车辆的到来,晚上9:30分,两名流浪人员由市救助站专用车接走,确保极寒天气下平安过冬。
1月7日白天,在兴福辖区临沂路附近发现流浪乞讨人员被褥,因天气寒冷,为保障该流浪乞讨人员极寒天气下的生命安全,工作人员坚守至晚上10:30分,在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回来后第一时间进行劝导,最终该流浪人员同意去市救助站接受救助,兴福街道办事处立即协调派出所将其送至市救助站,保障了其极寒天气下的`生命安全。
1月7日晚10点,在临沂路与日照路交汇处发现一名流浪乞讨人员,该流浪人员不肯露面配合去往市救助站,兴福街道和居委会工作人员多次沟通未果,经商议后决定给予其棉被和食物等实行临时救助,由社区居委会安排保安人员随时关注情况。区民政局高度重视,1月8日一早,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颖与兴福街道办事处、绿地中央广场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并给予了救助建议。街道办事处协调城管和派出所将该流浪人员送往济南军颐医院精神门诊查验病情,经医院多方问诊后,发现此人思路比较清晰,暂不符合医院收治条件。区民政局请示市民政局意见后,征得当事人同意,由街道、城管以及派出所工作人员联合送往市救助站。
1月10日上午,段店北路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一名流浪乞讨人员坐在段店北路街道7313社区二环西路brt车道绿化带内。该流浪人员无法正常交流,且衣着单薄,桥下也没有阳光,考虑到其安全,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和热心居民合力将其架到有阳光的人行道上,并为他换上了新的棉衣,将他的旧衣盖在身上御寒,沿街商户为该流浪人员送来了饼干和热水。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随即联系了市救助站对该人员进行救助,确保其寒冬天气下的安全。
下一步,槐荫区民政局将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天气情况,进一步做好日常街面巡查救助工作,确保我区范围内的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救助和妥善安置,充分发挥三级救助网络的作用,全力保障我区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安全温暖过冬。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县救助站“寒冬送温暖”活动在省救助总站、市救助站的指导下和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坚持“自愿救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强化寒冬送温暖防寒抗冻工作。现将活动开展情况做如下总结:
一是按照省、市救助管理工作要求,成立屏南县民政局寒冬送温暖领导小组,制定开展“寒冬送温暖活动”的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寒冬送温暖”部署会议,提前增加储备棉被、棉衣、保暖内衣裤、帐篷、食物等物资储备,坚决防止冻伤饿死等意外事故发生。二是建立屏南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以政府文件的形式明确民政、卫生、公安等部门职责,健全部门联动协调机制,研究、协调、解决在开展送温暖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难题。
一是加大宣传,通过媒体报道、微信等方式广泛宣传救助工作,引导公众客观理性认识和支持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利用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和全国救助寻亲网发布渠道,帮助受助人员寻亲。在全县各主要街道口设置救助引导牌,公开24小时救助电话。扩大巡查救助的范围和频率,重点巡查城区的大街小巷、商铺屋檐下、atm柜员机、桥梁、郊区临时搭盖的简易房、废弃的旧房子、车站门口等流浪人员聚集的地方。二是增设开放式临时救助点,在城区流浪乞讨人员、外来务工人员集中活动区域备足御寒物品,方便流浪乞讨人员、露宿人员就近受助避寒。此次寒冬送温暖活动,加大了夜间巡查的力度。工作人员对不愿入站也不愿到救助点受助的流浪人员,宣传救助政策,引导劝说,还是不愿意接受的,现场发放棉被、棉袄、面包等御寒衣物和食品,同时告知救助热线,以便随时进站接受救助。根据群众反应在高速口、县城至乡镇沿线有看到流浪乞讨人员,将寒冬送温暖活动还扩大范围至乡镇,在沿路巡查的过程中,工作人员救助困难群众2名。
此次活动中,对存在用伞驱赶工作人员、将送去的被子丢弃的女性流浪人员,工作人员认真劝导,咨询群众,采取将被套换花色等方法,送上热饭菜、避免挨冻受饿;对语言不通的救助对象采取纸笔交流,面对面耐心劝导;对经劝导后仍不愿入站接受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发放棉衣棉被食品,并留下救助电话号码和救助机构的地址,列入重点关注名册;对在精神病院救治的流浪乞讨人员除了在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里登记寻亲信息外,在春节等节日期间进行走访看望,了解病情,在给予物质救助的同时送去精神的慰藉。
下一阶段,我县将继续严格按照上级对救助工作的要求,根据省、市救助管理工作会议精神, 结合我县实际,采取多样化方式,宣传救助法规政策,多向省、市和兄弟县市救助管理机构学习,进一步提高我县救助管理能力和救助应急能力。
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川民发〔20xx〕132号)、《关于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川民发〔20xx〕151号)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的通知》(攀委办〔20xx〕132号)要求,盐边县民政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了“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各乡(镇)立即组织队伍展开全面排查和昼夜巡查,县民政局组织巡查组督促跟进,各乡(镇)对辖区内流浪乞讨人员在全面排查基础上,建立了巡查档案、救助档案,对无家可归的精神病人、危重病人给予了收容救治、救助,提供必要的御寒物品、食物,对流浪的老年人、未成年人、行动不便的受助人员护送返乡。同时,对有特殊生活困难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需要帮扶的人员,建档立卡、定期巡视,给予及时帮扶解决生活困难。现将所开展工作及帮扶情况如下:
1.20xx年10月—20xx年3月发放孤儿、艾滋病儿童、重度残疾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帮扶补助金1224人次47.13万元。
2.出台了《盐边县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了工作机构,落实了工作措施,下发各乡(镇)开展保障保护工作。
3.对全县留守儿童、督促130名留守儿童所在乡(镇)同其监护人签订了监护协议。
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和核查制度,20xx年10月—20xx年3月,共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5955人次106.93万元。
开展20xx年慈善福彩助学,资助符合助学条件的学生74名,发放助学资金25.6万元。
对盐边县南、北片区“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进行了巡查,对各乡(镇)主要街道、重要场所等进行了现场查看,向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发放了棉衣棉裤鞋子被子等御寒物资和食品棉衣裤5套,棉被5床、棉鞋5双及矿泉水、沙琪玛等食品。“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乡(镇)、社区、县救助站派出人员经常在辖区内巡查,对正在街面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及时救助。
近日,受强冷空气影响,我市有较强的降温、降雨和大风天气,为切实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权益,帮助其安全过冬,12月2日下午,文昌市民政局联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应急管理局、文城镇人民政府等单位,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
专项救助行动小组重点对主要道路、车站、医院、公园凉亭、桥梁涵洞、地下通道等重要区域开展地毯式摸排,对摸排中发现的流浪乞讨人员采取了一系列的`救助措施。
一是根据流浪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做好信息登记,为后续定期跟踪劝导做好准备工作。
二是详细询问流浪人员救助需要、了解防疫措施需求,劝导其到文昌市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对不愿到救助管理站求助的流浪乞讨人员,耐心嘱咐其注意人身安全,尽量远离废弃房屋、交通要道等危险区域,同时配合属地的防疫要求,落实好防疫措施。
三是为不愿进站接受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口罩、矿泉水、方便面等防疫与救助物资,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能安全过冬。
“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下一步,文昌市民政局将继续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强街面排查,精准救助,及时送去党和政府的温暖,坚决杜绝流浪人员挨饿受冻的情况发生。
根据《民政部关于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的通知》(民函〔20xx〕288号)精神和自治区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的通知精神(桂民办函〔20xx〕229号),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局主要做了以下专项救助工作:
我局在20xx年11月下旬召开乡镇民政办主任会议,县民政局全体人员参加会议,由刘立松局长在会上传达广西民政厅办公室有关“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通知精神,要求各乡镇民政办在县救助站的指导下,认真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开展好流浪乞讨救助工作;局适当下拨一定的救助资金给乡镇民政办开展救助工作。要求各乡镇民政办与救助站人员加大街面主动救助次数,对露宿街头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重点救助,并对在建工地、桥梁涵洞等流浪乞讨人员常光顾的地方重点巡查,确保做到不冷死人、不饿死人。
20xx年-20xx年冬春,我局开展对流浪乞讨人员主动巡查救助60人次,救助食物、衣物30人次,救助自主返乡22人次;救助长期安置在第二人民医院医治生活的`10名无法返乡的流浪乞讨人员的医疗救助资金和生活费共计13多万元。配合公安部门查送返乡流浪乞讨人员2人。目前常滞留在县城周边的流浪乞讨人员有7人(全部为男性)还无法询问得出其家乡在何处,无法送他们返乡。县救助站对寻求救助的人员做到热情服务,主动做工作,劝其安全返乡。接收市救助站和周边县救助站送回流浪乞讨人员4人次。
由于县救助站编制只有2人,已借调1人去梧州工作,新招入1人局又抽去做会计,变成救助站无固定人员做日常工作,只有一名兼职工作人员,局分管领导要亲自做具体上街巡查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工作。我县救助站目前因人员编制问题、站内设施不达标等问题,还不具备收留流浪乞讨人员过夜,造成主动救助工作存在一定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