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劳动法中讲座心得体会和感悟 劳动法讲座心得体会300字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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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4-14 00:00:00    小编:超哥留学晚七点直播

2023年劳动法中讲座心得体会和感悟 劳动法讲座心得体会300字大全

小编:超哥留学晚七点直播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好的心得体会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劳动法中讲座心得体会劳动法讲座心得体会篇一

这一星期,我们便被冠予了这一“光荣”。

当我在切身体验劳动时,我才更进一步地融会了这句话的精髓。劳动不止于辛苦,还带有微微苦涩的甘甜,且拌有初出井底首望辽阔天空的滋味。这些都不是能从我们平时的学习生活中所能触摸到的,作为一名劳动者内心深处的,最平凡而又殊于一般的感受。

在为期2个工作日的学工过程中,我们都从刚踏进劳技中心的无所谓事到看着自己平生第一次制作的凉亭模型渐渐成行时的喜悦和自己心中那份小小的骄傲,从看着陌生的道具时的手足无措到熟练摆弄手中的道具作挥舞状时的沾沾自喜……这些都无疑在我们的成长反应方程中添加了条强烈催化剂。学工时碰到这样那样的“翘脚”也是再所难免,不同于平常的是这次没有父母的帮助和宽慰,需要自己给自己坚强地打上满满的鼓气,加上独立的思考和数次的尝试,或许失败的最后还是失败,但在精神上却早已是成功了的,因为有所努力、有所付出学会独自解决问题就是学工的目的和做人的方向标。

转眼又是一个春秋,曾幼稚的我们以另一种全新的面貌又来到劳技中心学习。

与初一时相同,每个班都要学习两个专业。有烹饪、陶瓷、黑白摄影、模拟驾驶、服装设计等等。每个人都期待老师说出自己喜欢的专业,等了半天都没说出来,我们班的人都急得像蚂蚁一样团团转。“老师您快说啊!”我也在心里着急的说。终于,老师说:黑白摄影和模拟驾驶。大家欢呼起来,模拟驾驶可真是热门呢!

在等待了漫长的假期后,我们终于坐车来到了这里。依旧是位漂亮的女来带我们去学习。我们上的第一节课是关于摄影的历史,摄像机的来历,还看了许多名家作品。第二节课就是外出环节,三人一小组,各背台黑白相机。左拍拍,右拍拍,趁人不注意还来个偷拍。第三节课是叫我们弄胶卷。我们那一组不知怎么回事,36张仅余12张了,看着别人在一旁欢呼雀跃,我却当众哭起来了。最后,连老师也来安慰我了,还给了我一大堆底片。第4节课便是洗照片了,这一次非常成功,我和同伴十分开心,不是一次失败就永远失败,努力也会有成功的那天。

有了对摄影的自信,开始了下半周的课程。同学们都怀着极高的热情开始了模拟驾驶。1,2节课都是理论课,第三课才“上路”,没想到这么难,点火、挂档、打转向灯,招招都麻烦,弄了这个忘了那个。第四课时考试时,大部分同学都有a,我却得了个a-,

不过也很开心,毕竟努力过了。

初中的最后一次了,大家在一起的五天里有过欢笑,有过泪水,有过失败,有过成功。劳技中心,谢谢了,为我们的初中生活添上亮丽的一笔。


劳动法中讲座心得体会劳动法讲座心得体会篇二

《劳动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劳动合同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民办非企业单位如:民办学校、医院等组织。未毕业的学生不是劳动者,应签订实习协议。返聘人员不用签劳动合同,不用交社保,也不构成工伤事故,但得交意外伤害保险。

第四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变化在于劳动合同法提高了工会在制定企业规章制度的地位,放在了和企业平等地位。

(八)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中第四条: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劳动合同法》违约金只有第二十二条培训费用和第二十三条违反竞业限制条款支付违约金。

现行法律规定: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新法规定用人单位与新员工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后果:一个月内的,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按照集体合同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每月支付二倍工资,满一年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该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五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相关规定原来也有)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八十七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该法第五十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新增)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新增)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证言等。

二、我司拥有一部分大龄员工,他们是公司的财富,但同时由于到达退休年龄而无法为其购买工伤保险,虽然已经购买了商业保险,但商业保险的赔付额度远远不足以抵消工伤所带来的损失。在《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三条里面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职工受到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当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工伤保险条例》中的工伤保险待遇。

同时,未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负责支付受伤害员工《工伤保险条例》中所规定的各项待遇。如工伤医疗待遇、辅助器具费用、停工留薪期间的工伤待遇、护理费、因公致残致死职工的工伤待遇等。

三、我司出现过一部分员工因旷工而违法公司规章制度,从而直接解除劳动合同的案例。如果以后发生劳动纠纷,公司应以法律事实需要的证据予以印证。首先,在日常工作中应注意收集并保存证明劳动关系发展,变化的实时证据,例如:工资单,用以证明劳动合同约定条款变更的书面变更,用以证明企业规章制度进行公示的会议记录、员工阅读签字,用以证明决定通知等文件送达劳动者的寄送签收回执等。其次,在作出处理、决定前,公司应当收集可以证明处理事件真实的资料、证明,以防出现劳动争议中的被动局面。

四、我司现在非编员工已经全部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但是他们的劳动合同签订后没有发还给个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一章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法中讲座心得体会劳动法讲座心得体会篇三

近日,我班响应上级的普法号召,组织了一次学习《劳动法》的活动。《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它与企业的每一个员工都息息相关,所以学习《劳动法》是非常具有必要性的。

通过学习,不仅让我认识到自己有哪些合法权益是受保护的,也让我可以去公正地评判自己的企业。比如企业是否为我们提供了合理的酬薪,是否安排了足够的休假天数,又是否让我们享受到应有的各项福利保险等等。我们知道法律是公平的,它在赋予你权利的同时也赋予了你各项义务。所以,作为一个守法的员工在享有各种权利的同时,也需要严格履行自己的义务。企业为你提供薪水、福利等,你也该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为企业发展出力。而作为企业的管理者,学习《劳动法》才能清楚自己的员工享有哪些权益,才能正确的对待每一个员工,依法为员工提供合理待遇,从而建设一个和谐的企业。

通过此次学习,使我了解了《劳动法》,增强了法律意识,清楚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也明确了员工和企业的关系。这对我今后的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学习劳动合同法的收获

通过学习劳动合同法。我对劳动合同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也使我清楚地知道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必须确立劳动关系,及相互之间的责权利关系等等。既然法律在这个社会无处不在,那么,我们就有必要去好好的学习法律,懂得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尤其是今后在工作过程中,更要懂得保护自己和不违反法律,而且做到这一条,学习法律是必不可少的。

志着我们的国家一步一步走上依法治国的正道,体现了“依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有法可依,违法必究”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应该说这是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必然。

在学习总则中我了解到了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也就是说法律不承认被胁迫签订的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是否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决定权,限制了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在以下的情况下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通过这一章的学习也懂得了试用期的相关知识。我想这些对我以后的工作有着不可估量的帮助。

在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学习中老师特别的强调了加班费的问题。在劳动合同法的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劳务派遣那个章节主要的学习了有关劳务派遣的知识,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后,将该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从事劳动的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在这种特殊用工形式下,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但不用工,即不直接管理和指挥劳动者从事劳动;用工单位直接管理和指挥劳动者从事劳动,但是与劳动者之间不建立劳动关系。简单地讲,劳动者与其工作的单位不是劳动关系,而是与另一人才中介等专门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再由该从才机构派到用人单位劳动,用人单位与人才机构签订派遣协议。劳务派遣亦称员工租赁,即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劳务派遣公司提出所用人员的标准条件和工资福利待遇等,公司通过查询劳务库资料及各招聘储备人才中心等手段搜索合格人员,经严格筛选,把人员名单送交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进行选择并确定。然后用人单位和派遣公司签订劳务租赁(派遣)协议,派遣公司和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与派遣公司的关系是劳务关系;被聘用人员与派遣公司的关系是劳动关系,与用人单位的关系是有偿使用关系。

总之,学习劳动合同法有助于每一个人,不管是企事业单位还是劳动者。都应该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利益。通过一个学期的学习,使我受益匪浅。我相信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更懂得不违反法律和保护自己的合法的权益。

劳动法中讲座心得体会劳动法讲座心得体会篇四

现如今劳动法在劳动者的心中逐渐占据了重要的位置,今天我想谈谈关于劳动法的一些问题。我们每天都在通过自己的辛苦和汗水,通过自己的劳动来为社会、为自己创造着财富,国家为了给我们这些劳动者提供正当的保护而特别的颁布了《劳动法》,但是在现实的社会中,我们真正知道它有多少内容呢,我的答案是:很少。正因如此,才会在社会上有很多人会因此蒙受本该能够避免的损失,因此我们应认真的学习,通过学习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首先国家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才建立和维护适应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这充分的说明了国家制定本法的良苦用心,是为了全体的劳动者能够得到相应的正当待遇,从而体现出个人的人生价值,并且间接的保障了经济秩序的稳定,社会的稳定又能促进个人的人生价值创造,使其进入一个良性循环。

再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此条充分的显示出了本法的人人平等,正当的劳动是受人尊敬的,其中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当发生劳动争议时,为我们指明了争取自己正当权益的方式,争取正当权益的地点,另外它也规定了我们劳动者应当去做的,劳动者并不仅仅是只享受我们应得的权力,同样拥有我们所应承担的义务,平等是双方面的,只有互相理解、尊重、支持才能得到我们应该得到的一切方面。

再者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时间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没有什么能够是永生不朽的,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当生产关系不能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时,就会有新的一套关系来取代它,所以此规章制度会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而进行着相应的调整,这一切都显示着国家的深思熟虑和为人民负责的原则。

国家提倡劳动者参加社会义务劳动,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鼓励和保护劳动者进行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表彰和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这一切说明国家提倡和鼓励广大的劳动者投身于不断的革新和发明的思想,众人拾柴火焰高,当充分发挥出广大劳动者的聪明才智时,我们的中华民族才会屹立于不败之林,同样,这也是为广大劳动者提供创造自身价值,展示自己聪明才智的机会。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收支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并负有使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责任。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实施监督。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的设立和职能由法律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用社会保险基金。这里充分显示出国家对每个劳动者的社会保障的重视,没有人能长生不老,有了保障的工作才能更加激发广大劳动者工作的热情,工作的积极性,当他们的积极性被调动起来后,我们的创造力,我们的凝聚力就更能显示出来,我们民族的腾飞便指日可待。

以上是部分劳动法的内容,在这些字眼中都可以看出,国家的政策方针均是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制定的,其中不乏一个领导者的良苦用心,和英明决策,从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聪明才智,使劳动者有保障,制定的细致、人性,中华的腾飞指日可待。

劳动法中讲座心得体会劳动法讲座心得体会篇五

本学期,我学习了《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于20xx年1月1日实施,通过本学期的学习,我对劳动法法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

在学习之前,我对劳动法完全不了解,学习之后,觉得对我以后的工作与学习有非常大的帮助。《劳动法》颁布实施以来,对于更好地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体现了新时期新阶段的鲜明特点。

首先,《劳动合同法》更加重视对劳动者个人权利的维护。同时,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也逐步提高。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这显示出了劳动法的尊重人权、保障人权的态度。人人是平等的,劳动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当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法为我们指明了争取自己正当权益的方式,争取正当权益的地点,另外它也规定了我们劳动者应当去做的,劳动者并不仅仅是只享受我们应得的权力,同样拥有我们所应承担的义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只有互相理解、尊重、支持才能取得双方的收益。

其次,在用人单位方面,作为社会的一员,用人单位不能一味追求盈利。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有了保障的工作才能更加激发劳动者工作的热情,工作的积极性。当劳动者的积极性被调动起来后,才能更好的为单位工作,创造绩效。从劳动法的制定也可以看出国家的政策方针均是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制定的。

劳动法的颁布,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权利,提高经营者素质和管理水平,有利于调动劳动者积极性,坚持劳动合作制度,扩大就业,缩小差距,实现共同富裕,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建设和谐社会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做出了巨大贡献!

最后,我感觉到,我国的劳动合同更加的具体、规范化。这充分的保障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利益。学习了这么多知识,对以后我走向社会进行工作有深刻的影响。并且,我也会好好的运用我所学会的知识,在以后的岗位上努力奋斗!

劳动法中讲座心得体会劳动法讲座心得体会篇六

本学期,我学习了《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于20xx年1月1日实施,通过本学期的学习,我对劳动法法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

在学习之前,我对劳动法完全不了解,学习之后,觉得对我以后的工作与学习有非常大的帮助。《劳动法》颁布实施以来,对于更好地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体现了新时期新阶段的鲜明特点。

首先,《劳动合同法》更加重视对劳动者个人权利的维护。同时,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也逐步提高。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这显示出了劳动法的尊重人权、保障人权的态度。人人是平等的,劳动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当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法为我们指明了争取自己正当权益的方式,争取正当权益的地点,另外它也规定了我们劳动者应当去做的,劳动者并不仅仅是只享受我们应得的权力,同样拥有我们所应承担的义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只有互相理解、尊重、支持才能取得双方的收益。

其次,在用人单位方面,作为社会的一员,用人单位不能一味追求盈利。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有了保障的工作才能更加激发劳动者工作的热情,工作的积极性。当劳动者的积极性被调动起来后,才能更好的为单位工作,创造绩效。从劳动法的制定也可以看出国家的政策方针均是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制定的。

劳动法的颁布,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权利,提高经营者素质和管理水平,有利于调动劳动者积极性,坚持劳动合作制度,扩大就业,缩小差距,实现共同富裕,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建设和谐社会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做出了巨大贡献!

最后,我感觉到,我国的劳动合同更加的具体、规范化。这充分的保障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利益。学习了这么多知识,对以后我走向社会进行工作有深刻的影响。并且,我也会好好的运用我所学会的知识,在以后的岗位上努力奋斗!

劳动法中讲座心得体会劳动法讲座心得体会篇七

《劳动合同法》于20xx年6月29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表决通过,并于20xx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该法的实施将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乃至企业全面经营管理产生深远的影响。

《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相比较,区别在于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是规范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属于劳动法的特别法,而劳动法是劳动法的基本法规,定的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关系、劳动时间,劳动合同签订等一系列关于劳动着保护的基本问题。可以这样理解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是对劳动法中关于劳动合同部分的细化和补充。

《劳动合同法》和现行法律法规相比较,内容区别在于:

(一)、法律的适用范围的变化。《劳动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劳动合同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民办非企业单位如:民办学校、医院等组织。未毕业的学生不是劳动者,应签订实习协议。返聘人员不用签劳动合同,不用交社保,也不构成工伤事故,但得交意外伤害保险。

(二)、制定企业规章制度的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一条:公司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并邀请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列席有关会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变化在于劳动合同法提高了工会在制定企业规章制度的地位,放在了和企业平等地位。

(三)、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及约定条款。《劳动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四)、试用期的变化。《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五)、违约金的规定的变化。《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中第四条: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劳动合同法》违约金只有第二十二条培训费用和第二十三条违反竞业限制条款支付违约金。

(六)、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后果的变化。现行法律规定: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新法规定用人单位与新员工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后果:一个月内的,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按照集体合同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每月支付二倍工资,满一年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根据《劳动合同法》,尽快建立职工花名册。完善公司用人体制。建立《顺延劳动通知书》、《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中止劳动合同通知书》、《续延劳动合同通知书》、《保守商业秘密协议》、《培训合同》等。

(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严禁各单位今后未经公司同意私自招用员工,防止出现劳动纠纷。

(三)、在录用人员时,让其提供《就业状态证明》,证明其处在待业状态。防止其原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让公司负70%的连带责任。并与之签订劳动合同。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不予录用。

(四)、根据《劳动合同法》,修改公司劳动合同条款,避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出现劳动纠纷。

我在人力资源部主要负责人员招聘和合同管理等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尽量避免出现劳动纠纷,为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做出自己的贡献。

劳动法中讲座心得体会劳动法讲座心得体会篇八

“太阳光,金亮亮,雄鸡唱三唱,花儿醒来了,鸟儿把树忙…”唱着这首劳动最光荣,我的劳动体验又开始了,我先给自己打打气:劭伊加油,劭伊加油”。

在寒假里我做了许多家务事,该说说那哪一件呢!想起哪件说哪件吧!

扫地和拖地是家务活里很普通的活儿,但我却从中悟出一些小窍门。先说说扫地,扫地时不能三心二意要细心,仔细,不能放过每一个角落的脏物。说完扫地,再说说拖地。拖地主要分六个步骤:打水,拖地,换水,再拖,倒水,最后把东西放回原位。而且拖地时下不去的东西要用力一点。这样才能把地拖得干净。

洗衣服是家务活我很喜爱的活儿,想知道为什么吗,let’sgo!

这天,妈妈有些不舒服,爸爸有上了班,家里洗衣服的重担就交给了我,我想:既然妈妈今天不能洗,我就洗吧!我按着记忆中妈妈洗衣服的样子,先打来一盆清水,把一件内衣放进盆里,又撒上洗衣粉,哦,上天是成心与我过不去,洗衣粉不小心撒了那么多,我还幼稚的想放的越多洗的越干净。我将衣服泡了几分钟,便开始我的洗衣路程,可刚洗上就起了玩儿心,因为洗衣粉放多了,所以起了许多泡泡儿,我就放开了的玩儿了起来,越玩儿越开心,差点儿忘了洗衣服。玩儿了一会儿我想起了洗衣服这事,就专心致志的洗起了衣服,我把一些脏的地方用力的搓,终于搓干净了。我又仔细的检查了一便,又搓了搓。这时,我的糊涂劲儿又犯了。洗完就准备晾,晾完了才想起要投一投,我只好又忙了一会儿,才大功告成。

妈妈说今天主要吃饭和面,我想以前爸爸不是交过我煮饭和面吗,正好还没做过呢,今天就试一试吧!我便自告奋勇的对爸爸妈妈说:“今天我煮饭,煮面。”他们俩吃惊极了,说:“你怎么会煮呢?”我神秘的说:“不告诉你们!”

煮饭的时间到了,我兴冲冲地说:“瞧好吧!”我记得煮饭应该先淘米,再把米放进锅里,倒一些水,再摁电源开关。对,说干就干。我把米淘了三四便,接着到进锅里三分之一的水,盖上锅盖,大约25分钟,熟了!我高兴的打开锅盖,盛好饭,把它送到父母面前,神气的说:“尝尝吧!”爸爸妈妈都说还行还行,可我认为这是世界美味。﹙这毕竟是我自己做的啊﹚。

煮过了一回饭,我又开始煮面,我先把面从冰箱里拿出来,然后把一些水倒进去,再把面放进去,点上火,大约过了5分钟,我尝了一口,味道不错,关键是熟了,我急忙让爸爸妈妈尝尝,他们说这面做的还不错,我听了心里美滋滋的,象喝了蜜一样,甜到了心里。

书柜儿是我的知识海洋,他们能让我开心,忧愁,生气,喜悦…收获甚多,这天,我准备清理一下书柜。

我先把书柜里的书一个个拿出来,用湿抹布把它擦一便,等它干了,我再把它的“孩子们”一个个放回去,看着干干净净的书柜,我开心的笑了,瞧!书柜也在对我笑呢!

这个寒假我过得十分充实,我体会到了父母平时的累,知道了凡事要细心,认真。最重要的是我知道了“劳动最光荣”。

劳动法中讲座心得体会劳动法讲座心得体会篇九

一是强化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劳动合同法》第一条的规定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强资本,弱劳工是最最典型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保护的正是劳动者、弱者的权益,但也绝对不是但方面的保护和过度保护,而是通过恰当、适度调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关系,在劳动关系双方面都保护的同时,倾斜保护劳动者。

二是扩大了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将民办非企业纳入,对事业单位做了灵活处理,规范了劳动合同的形式,强化了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定立中的责任,对事实劳动关系作了明确的处理。在劳动合同期限上遏制了劳动合同的短期化,进而解决了因劳动合同不稳定,造成劳动者心态不稳、素质低、质量低、用人单位不愿培训等弊端,从根本上解决了劳资双方的矛盾关系,对于推动企业以及社会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都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的深远的历史意义。

随着社会的发展,一些新的用工主体、用工形式不断出现: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合作或合伙律师事务所等新单位类型出现;一些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编制外招用劳动者;国家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

(3)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保护劳动者利益规定之二:用人单位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学习心得,不当之处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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