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文件夹
总结是知识沉淀的过程,也是对过去的回顾和对未来的规划。总结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帮助我们更好地反思过去的经验。感谢小编为我们精心搜集整理的这些总结范文,让我们一起来欣赏吧。
1、凡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护士应掌握常用注射药的药理作用,毒性反应和过敏反应的临床表现及处理原则。
2、对病人要热情、体贴,注射前应向病人作好解释,取得合作,并询问病人有无过敏史。如有过敏史,禁止使用该药。
3、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4、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如发生过敏反应或其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理并通告医生。
5、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操作前后应洗手,操作时应戴帽子、口罩。器械要定期消毒更换,保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注射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
6、准备抢救药品、器械,专人保管、定位放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7、保持室内清洁整齐,每日紫外线消毒一次,定期细菌培养。
8、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1、使用的消毒药械必须是获得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许可证》的`合格产品。
2、根据消毒目的选择适宜的消毒药械和处理方法。
3、注意影响消毒效果的因素。
4、消毒液瓶应保持密闭,保证消毒药品的有效质量(浓度)。
5、加强消毒效果监测。
6、防止消毒液的再次污染。
1、住院部要建立死亡病例登记薄。
2、住院部死亡病例登记薄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就诊日期,疾病诊断,死亡日期,死亡原因等基本内容。
3、住院部要有指定人员负责死亡病例的.登记保管和管理。
4、负责死亡病例登记的人员要认真填写死亡病例登记簿,做到填写完整、准确、及时、无缺项。
5、死亡病例要及时上报医院网络直报责任科室进行网络直报,七天内网络直报区疾控部门。
6、登记报告责任人要高度负责,对登记报告中出现迟、误现象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凡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护士应掌握常用注射药的药理作用,毒性反应和过敏反应的临床表现及处理原则。
2、对病人要热情、体贴,注射前应向病人作好解释,取得合作,并询问病人有无过敏史。如有过敏史,禁止使用该药。
3、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4、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如发生过敏反应或其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理并通告医生。
5、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操作前后应洗手,操作时应戴帽子、口罩。器械要定期消毒更换,保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注射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
6、准备抢救药品、器械,专人保管、定位放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7、保持室内清洁整齐,每日紫外线消毒一次,定期细菌培养。
8、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1、使用的消毒药械必须是获得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许可证》的合格产品。
2、根据消毒目的选择适宜的消毒药械和处理方法。
3、注意影响消毒效果的因素。
4、消毒液瓶应保持密闭,保证消毒药品的有效质量(浓度)。
5、加强消毒效果监测。
6、防止消毒液的再次污染。
一、医务人员工作时需穿白色工作服,注射、换药时应戴工作帽和口罩。
二、加强无菌观念,坚持无菌操作,防止医源性感染,各种注射必须使用一次性注射器,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后需毁形、消毒、统一处理。
三、诊断室、治疗室等每天用0.2%过氧乙酸喷雰或揩檫,如被传染病人污染,则应立即用0.5%过氧乙酸消毒。
四、体温表应1%过氧乙酸溶液或含1000ml/l有效氯消毒剂浸泡5分钟,再放入另一1%过氧乙酸溶液或含1000mg/l有效氯消毒剂中浸泡30分钟,然后用冷开水冲洗或75%酒精擦洗,再用灭菌纱布揩干后备用。
五、压舌板用后浸入0.5%过氧乙酸浸泡30分钟后清洗烤干,纸包后高压消毒。
六、消毒镊子要专用,用2%中性戊二醛浸泡。盛器要加盖,盛期每周煮沸或高压消毒后更新消毒液。并有严格记录。
七、敷料、棉签、油膏纱布均用高压消毒。
1、综合医院要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应当标识明确,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流程合理。具备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消毒和处理医疗废物。
2、从事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3、各科室的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按要求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分诊点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4、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流行趋势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5、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6、不具备传染病救治能力的,应当及时将病人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并将病历资料复印件转至相应的医疗机构。
1、检验科所有工作人员均为法定传染病责任报告人,发现甲、乙、丙类传染病病例,都有责任和义务进行报告。
2、发现传染病病例要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3、检验标本的检测结果为阳性或超过国家标准或超过正常值范围等,能够确定为传染病者,检测结果必须有专人保管。
4、由检验科指派专人每日分两次将检测结果分送开具化验单的`医生,或者由检验科指定专人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5、对传染病检测阳性结果要用传染病登记本专门登记。
6、传染病报告卡按要求逐项填写,不得有漏项、缺项和逻辑错误。卡片填好后报送预防保健科或由疫情管理人员收取。
7、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原携带者时,应立即电话通知开具化验单的医生和预防保健科。
8、任何个人对传染病病例阳性检验结果及其病人相关资料有保密的义务。
9、检查发现迟报、漏报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一、门诊医生应该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二、工作中要做到体贴关心病员,热情主动、态度和蔼,用文明语言、热心解答病员的询问。
三、诊断、检查疾病要认真细致并做好门诊病人登记,做好疫情报告。询问患者既往病史和药物过敏情况。
四、门诊处方、观察病例要严格按照处方和观察病例的`书写要求与格式书写。认真填写门诊日志和遗嘱。
五、对危重、难以确诊的患者及时请上级医疗机构医生会诊或提出转诊意见。
六、对高烧病员、极危重、老幼病人应优先安排就诊。
七、门诊应该保持清洁整齐、不断改善门诊环境。宣传卫生防病知识、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知识。
八、医生要采取高效、经济的治疗方法,合理用药,尽量减轻病员负担。合理使用抗生素药物。
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现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1、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各部门要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应急工作原则,建立应急管理网络,并行使相应的权力和职责,各级有关科室和相关人员应通力合作,保证各项应急工作的顺利执行。加强法制观念,依法应对突发事件。一旦突发事件发生,立即启动应急系统。
2、各有关部门应首先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合格的通讯设备、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物品等物资的调配和储备,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服从卫生主管部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3、医务处在院长的领导下要组织相关科室,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负责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搜索密切接触者、追踪传染源,必要时进行隔离观察;进行疫点消毒及其技术指导。
至少有一名具有执业医师以上资格的医生;至少有1名执业护士。从业人员执业期间必须统一着装(白大挂),配戴统一格式的胸卡。
(两人均需执业注册)。
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诊室、治疗室、药房、消毒供应室、处置室五室必须各自相对独立,诊室应位于前排,五室布局合理,并有统一规格的醒目标志牌。五室应与家庭生活区分开独立设置,各室的地面、内墙要硬化防潮、保持卫生,消毒供应室应保持密闭无菌。
1、诊室:至少有检查床1张、诊断桌椅1套、资料柜1个、候诊椅2张、听诊器1付、血压计1台、身高体重计1个、出诊箱1个、有盖污物桶1个、紫外线消毒灯1台,以及满足需要的体温计、压舌板。
2、治疗室:至少有紫外线消毒灯1台、注射台1张、注射凳1条、敷料碗2只、敷料槽1个、敷料镊2把、止血钳1把、手术剪1把、有盖方盘2只、有盖污物桶1个,及满足需要的冷藏设施、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等器械物品。
3、药房:中、西药品柜(橱)至少1个(不得沿街设置透明药柜)。
4、消毒供应室:高压灭菌锅1台、密闭式无菌物品存放柜1个、紫外线消毒灯1台。
5、处置室:有满足需要的有盖医疗垃圾存放桶、紫外线消毒灯台。
6、配有灭火器、固定电话,以及其它与开展诊疗科目相应的其它设备。
在依法核定的`诊疗范围配备药品,进药渠道合法,药品明码标价,无过期、淘汰、变质等假劣药品。
1、室外: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核定的名称、执业科别,制作风格统一、式样一致,内容规范的个体诊所招牌和灯箱标示。
2、诊室:配有统一规格的卫生宣传栏和收费公开栏,悬挂高度适中,便于群众查阅;卫生宣传栏内健康教育宣传材料张贴整齐美观,每月至少更新一次;收费公开栏内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字迹应工整清晰,收费标准符合规定;统一制作的有关制度牌应上墙,且张贴整齐美观。
市卫协会统一收集制定有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和国家制定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汇编形成《石狮市个体诊所规章制度汇编》后,统一下发各诊所。各诊所同时应配有统一格式的处方、门诊日志等医疗及药品管理文书资料。
(一)基本制度。
1、个体诊所任务。
2、个体诊所医德规范。
4、个体诊所药品管理制度。
5、个体诊所消防安全制度。
(二)卫生防疫专项制度及表、簿、卡。
1、制度:传染病。
疫情。
报告制度,消毒隔离制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流程图。
2、表、簿、卡:传染病报告卡、登记簿、
疫情。
报告单;健康教育处方、健康宣传栏本底资料。
(三)医疗管理专项制度及相关资料。
1、制度:门诊登记制度、处方管理制度、查对制度、消毒工作制度。
2、技术操作规程:消毒隔离操作规程、清创缝合操作规程、无菌操作规程、常用试敏药物操作规程表、急诊抢救示意图。
3、相关资料:门诊日志、出诊登记本、门诊病历、处方、紫外线消毒登记本。
(四)药品(药械)管理专项制度及相关资料。
1、制度: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制度、重大质量问题与质量事故的报告与处理制度、药品购进管理制度、药品采购员责任、药品储存管理制度、质量信息管理制度;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2、相关资料:药品购进质量验收登记本、临近有效期药品验收情况登记本、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验收记录本、医疗废物处置登记本、医疗废物消毒记录、医疗废物回收登记本。
环境美化,地面平整无垃圾杂物,墙壁清洁无乱贴乱画,门窗洁净无蛛网浮尘,诊具整齐无灰尘,器械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所内有卫生间。
注册资金不少于5万元。
至少有一名具有执业医师以上资格的医生;至少有1名执业护士。从业人员执业期间必须统一着装(白大挂),配戴统一格式的胸卡。(两人均需执业注册)。
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诊室、治疗室、药房、消毒供应室、处置室五室必须各自相对独立,诊室应位于前排,五室布局合理,并有统一规格的醒目标志牌。五室应与家庭生活区分开独立设置,各室的地面、内墙要硬化防潮、保持卫生,消毒供应室应保持密闭无菌。
1、诊室:至少有检查床1张、诊断桌椅1套、资料柜1个、候诊椅2张、听诊器1付、血压计1台、身高体重计1个、出诊箱1个、有盖污物桶1个、紫外线消毒灯1台,以及满足需要的体温计、压舌板。
2、治疗室:至少有紫外线消毒灯1台、注射台1张、注射凳1条、敷料碗2只、敷料槽1个、敷料镊2把、止血钳1把、手术剪1把、有盖方盘2只、有盖污物桶1个,及满足需要的冷藏设施、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等器械物品。
3、药房:中、西药品柜(橱)至少1个(不得沿街设置透明药柜)。
4、消毒供应室:高压灭菌锅1台、密闭式无菌物品存放柜1个、紫外线消毒灯1台。
5、处置室:有满足需要的有盖医疗垃圾存放桶、紫外线消毒灯1台。
6、配有灭火器、固定电话,以及其它与开展诊疗科目相应的其它设备。
在依法核定的诊疗范围配备药品,进药渠道合法,药品明码标价,无过期、淘汰、变质等假劣药品。
1、室外: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核定的名称、执业科别,制作风格统一、式样一致,内容规范的个体诊所招牌和灯箱标示。
2、诊室:配有统一规格的卫生宣传栏和收费公开栏,悬挂高度适中,便于群众查阅;卫生宣传栏内健康教育宣传材料张贴整齐美观,每月至少更新一次;收费公开栏内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字迹应工整清晰,收费标准符合规定;统一制作的有关制度牌应上墙,且张贴整齐美观。
市卫协会统一收集制定有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和国家制定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汇编形成《石狮市个体诊所规章制度汇编》后,统一下发各诊所。各诊所同时应配有统一格式的处方、门诊日志等医疗及药品管理文书资料。
(二)卫生防疫专项制度及表、簿、卡1、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消毒隔离制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流程图。2、表、簿、卡:传染病报告卡、登记簿、疫情报告单;健康教育处方、健康宣传栏本底资料。
(三)医疗管理专项制度及相关资料1、制度:门诊登记制度、处方管理制度、查对制度、消毒工作制度。2、技术操作规程:消毒隔离操作规程、清创缝合操作规程、无菌操作规程、常用试敏药物操作规程表、急诊抢救示意图。3、相关资料:门诊日志、出诊登记本、门诊病历、处方、紫外线消毒登记本。
(四)药品(药械)管理专项制度及相关资料。
1、制度: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制度、重大质量问题与质量事故的报告与处理制度、药品购进管理制度、药品采购员责任、药品储存管理制度、质量信息管理制度;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2、相关资料:药品购进质量验收登记本、临近有效期药品验收情况登记本、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验收记录本、医疗废物处置登记本、医疗废物消毒记录、医疗废物回收登记本。
环境美化,地面平整无垃圾杂物,墙壁清洁无乱贴乱画,门窗洁净无蛛网浮尘,诊具整齐无灰尘,器械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所内有卫生间。
注册资金不少于5万元。
各类诊所必须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各项制度和岗位职责应方便工作人员查阅。以下制度和岗位职责范本仅供参考。
(一)门诊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卫生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卫生法律法规,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依法执业。
2.严格遵守医疗护理各项技术操作规程,防止医疗事故发生。
3.将本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悬挂于醒目位置,执业地点、执业范围、负责人等登记项目发生变化,提前申请变更。
4.按照核准的`诊疗项目执业,完成卫生行政部门指令性工作任务,主动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工作。
5.认真、规范、准确地书写门诊病历,填写门诊日志。
6.对病员认真检查,合理治疗,科学用药。对疑难病人2次门诊不能确诊者,及时转上级医院。对急、危重病员,给予优先接诊,积极进行抢救治疗。
7.认真开展诊所内部设备、设施消毒工作,依法处置医疗废物、废水,保证医疗安全。
8.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认真诊治每一位患者,为患者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医务人员工作时衣帽穿戴整洁,佩戴胸卡。保持诊所环境清洁。
9.依据国家有关价格政策,制定合理的各项业务收费标准并公示,收款后出具正规合法的票据。
10.开展健康教育,大力宣传卫生防病知识。
(二)病历书写制度。
1.对就诊病人书写门诊病历,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病历书写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纠错规范。
2.病历书写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以蓝黑墨水、碳素墨水或黑色签字笔签写。
3.病历由亲自参与诊断、治疗的具有合法资质的医务人员签名。无资质人员不得签名。
4.门诊手册封面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5.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等检查资料应及时归入门诊病历。
6.对按照有关规定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依法签署知情同意书。
7.急诊病人经过紧急检查处理稳定后即刻书写病历,急诊病历书写就诊时间应具体到分钟。
8.急诊留观患者应记录留观记录,重点记录观察期间病情变化和诊疗措施,记录简明扼要,并注明患者去向。
9.抢救危重患者时,应当书写抢救记录。
(三)处方书写制度。
1.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诊所开具的处方,应当经所在执业地点执业医师签名或加盖签章后方有效。
2.使用卫生部统一制定的处方格式。
3.医师开具药品(含中药、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等)必须书写处方。一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4.处方应使用蓝黑或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字迹清晰,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医生必须在涂改处签字,并注明修改日期。
5.处方取药内容应包括: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等。药品及制剂名称、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省卫生厅)颁发的药品标准为准。没有规定的药品可用通用名,药品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用量单位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iu)计算。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片、丸、胶囊等剂型以片、丸、粒为单位。中医处方按有关规定书写。
6.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7.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除特殊情况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8.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开具的药品不得超过5种。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9.医师按照卫生部制定的药品和精神方面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具药品和第一类精神方面药品。
10.一般处方保存一年,到期登记后,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批准销毁并登记备案。药品、精神方面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处方的保存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药品管理工作制度。
1.药品实行专人管理。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采购药品。药品采购有计划,按正规渠道购药,保证质量、价格合理。严禁购进、使用和销售假药、劣药和过期药品。
2.药品排放有序,做到离地离墙存放,保持室内整齐,室内禁止吸烟。
3.调剂处方必须做到四查十对。药剂管理人员发现不合理用药或用药错误时,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
4.配方时应细心、准确、按照调配技术规程进行调配。中药应按《中国药典》规定和《中药炮制规范》要求调配,称量要准确,严禁估计抓药,毒性药材要逐剂称量。
5.发药时将病人姓名、药品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详细写在药袋或瓶签上,并耐心向病人交待清楚。
6.处方调配后应经严格核对方可发出,调配人和检查人应在处方上签名。
7.药品应定期检查,妥善保管。对有效期的药品应建立登记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
8.药品、精神方面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护理工作制度。
1.护理工作由依法取得相应资质并经注册的护士开展。
2.执行医嘱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
3.经常观察候诊病人和注射病人的病情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医师进行处置。对治疗观察患者应建立护理记录,并归入门诊病历。
4.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防止交叉感染和医院感染。
5.认真学习护理操作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不断提高护理质量。
(六)消毒隔离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中有关消毒隔离制度和规定。
2.制定控制感染方案,配备必要的消毒措施,并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消毒隔离工作。
3.工作人员应当接受消毒隔离知识培训,掌握消毒隔离知识,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4.工作人员开展诊疗工作,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保持整洁,如有污染要及时更换,工作人员不得穿工作服进入生活区和其他公共场所。
5.进行各种手术、穿刺等操作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各种注射一律实行“一人一管一用一灭菌”,加强一次性注射用具的使用管理,并做好用后的毁形消毒处理。
6.发现传染病人,应采取合理处置措施,并按规定上报病情。要指导病人就医,防止病人到处走动引起交叉感染。
7.对诊所内的环境,用物及疑被污染的物品,要及时进行消毒;病人的排泄物、分泌物及污染的垃圾应送到固定地点进行消毒处理;便器、痰盂、脸盆等应定期消毒。
8.建立诊所消毒工作记录,对机构内部每一次消毒工作进行记录。定期开展消毒效果检测。
(七)传染病管理工作制度。
1.诊所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
2.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及时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应积极创造条件,实现法定传染病的网上直报。严禁缓报、瞒报、漏报、谎报传染病疫情。
3.建立传染病登记报告记录,详细记录每一位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基本情况。
4.严格遵守传染病管理工作纪律,保护患者隐私,严禁私自向社会公布传染病疫情。
5.按照诊疗科目要求开展传染病诊疗工作。发生传染病流行或爆发时,诊所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调遣和安排。
6.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使用过的器物应按照国家规定及时进行消毒或处理。
1.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2.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工作。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置工作的人员需配备必要的职业防护设施。
3.配置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包装物和容器,对本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建立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场所和容器,并定期进行消毒。
4.医疗废物实行集中处置。未实现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医疗废物采取消毒、毁形、焚烧、填埋等措施。
5.建立医疗废物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或处置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内容。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6.严禁转让、买卖、丢弃医疗废物,严禁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防止医疗废物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生活产生不良影响。
(九)社会监督制度。
1.设立监督电话或意见箱,由专人负责管理,做好登记。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应及时回复或改正。
2.诊所标牌含有诊所核准名称、联系电话和诊疗范围。
4.门诊工作制度、工作人员职责和卫生部、省卫生厅制定的医德医风规范上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上岗人员必须佩戴附有本人照片、姓名、科室、职称或职务等内容的胸卡。
6.公布主要检查、治疗、手术的收费项目、标准以及常用药品价格。
7.患者诊疗完毕后,应出具正规的费用结算凭证。
(一)负责人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全面负责本医疗机构的各项工作。
2.制定各项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3.负责搞好法律、业务学习,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卫生技术人员业务素质和依法执业水平。
4.加强诊疗各项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5.负责本医疗机构的财务、药品、物品的管理。
6.负责本医疗机构的转诊、疫情报告、危重病人抢救及医疗差错事故的上报等工作。
(二)医师岗位职责。
1.严格按照有关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技术操作规范开展执业活动。
2.遵守职业道德和规章制度,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隐私。
3.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
4.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械和医疗器械。
5.努力钻研业务,不断学习医学新理论、新技术、提高医疗质量。
6.执业助理医师要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按照执业类别执业。
(三)护士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三查七对”制度,防止差错事故。
2.协助医师做好诊疗接待工作,认真执行医嘱,做好护理工作记录。
3.经常观察候诊患者和输液患者的病情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医师进行处置。
4.认真做好消毒隔离工作,做好消毒工作记录,防止交叉感染。
5.认真学习护理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不断提高护理技术水平。
(四)药剂人员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规定管理和使用药品、精神方面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2.做好药品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药品(材)预算、采购保管、请领、分发、中药材加工炮制、登记、处方调配等工作。
3.严格按照医嘱调配和发药,认真执行药品价格收费标准。
4.做好药物盘点和业务统计报表工作。
(五)医技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3.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1、负责公司内部的人事管理工作,办理公司员工的招聘、录用、调动、辞退、离职等手续。
2、负责公司的考勤管理,监管公司劳动纪律,每月5日前按时公布、上报上月全员考勤,统计公布违章记分表。
3、负责公司内部人事档案的收集,归档及公司文件的上报,归档工作。
4、负责技术资料及技术书籍的管理工作,包括建档、借阅、归还等。
5、处理日常行政对外事务,包括办理暂住证、户口、租赁收费、交费等。
6、负责安排、监管公司前台服务工作,树立良好公司形象。
7、协助生产部经理做好文明生产管理,检查落实生产卫生、安全、消防等。
8、打印、复印公司各类文件、资料,收发文件资料。
9、负责公司员工宿舍、食堂等后勤工作的管理,包括卫生、保安、消防等。
10、行政人事部经理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包括人事,档案,计划等),对相关泄密事件负责。
二、办公用品管理办法。
1、各部门每月需用办公用品,须在每月10日前向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购计划,行政人事部将各部门申购计划参考库存量和月平均用量后汇总,填写申购单,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统一购买。特殊情况另行安排。
2、公司办公用品由行政人事部安排专责人员负责管理,每月办公用品购买后,由行政人事部指定专人负责验收保管。办公用品的采购和保管人员要分开。
3、各部门领用办公用品,按工作需要办理领用手续,经本部门经理审核,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后领用。对工作没有直接需要的岗位和个人,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领用。
4、对非消耗性办公用品,如剪刀、订书机、裁纸刀、直尺、文件夹、笔筒等,由部门经理领取,本部门员工共同使用,部门内不可重复领用。
5、对消耗性物品办公用品,如签字笔、圆珠笔、铅笔、软面抄、胶水等,一个月最多申领一次,再次领用时需以旧换新。信纸等用品领用一次不得少于两个月。
6、非消耗性办公用品不慎遗失,由本人负责赔偿,行政人事部不予再领用。
7、严禁把公司领用的办公用品拿回家私用。
8、领用人员离职时,对非消耗性办公用品一并交还行政人事部,再由该部门人员到行政区人事部领取。
9、行政人事部每月对办公用品进行一次盘点,并将盘点结果上报公司主管领导。
三、关于公司电话和inter网管理的有关规定。
1、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在各部门有关岗位安排程控交换电话和计算机网线,对内线、外线和局域网等实行不限量使用,对长途电话实行限量限额管理,对inter网实行定时管理。
2、一般员工在正常上班时间不能使用inter网,如工作需要可以经申请后,经公司办公室领导批准后,就可使用定。
3、行政人事部每月统计上报长途电话使用情况,必要时输出长途话单,检查长途电话使用情况。
4、所有员工上班工作时间不得打私人电话,确有急事需要打私人电话可以在下班以后使用。因私使用长途电话时,可在行政人事部登记,由行政人事部核查使用金额后,报财务部在工资中代扣。
5、未经申请登记私自使用长途电话电话者,经查证后罚款30元,并在工资中扣除所打的长途电话费用。
6、所有已经授权的计算机可以在指定的时间内上inter网浏览信息,查阅资料,发送电子邮件。对一些不良网站禁止浏览。
7、如果发现不按公司规定上“英特尔”网的处罚30元。
8、所有公司员工不得利用inter网泄露公司技术、商务情报,损害公司利益。对上述行为一经查实,必将严肃处理。
四、办公室制度。
1、办公室员工上班应穿戴整洁,有厂服应时常穿厂服,在上班时间不准穿拖鞋和穿一些艳诈、露骨的衣服,打扮要淡抹;上班时间要带厂牌,并且厂牌要挂在胸前或放在上衣口袋里。
2、在上下班时间要时常保持办公桌面整洁,要分清要用的资料和不用的资料、急要处理的文件和待处理的文件;在下班时要整理好文件,把文件尽量放入办公抽屉,使办公室桌干净整齐。
3、在公司中任何时间任何人不得坐在办公桌上,也不能随便脱鞋或把脚放在办公桌上影响公司的形象。
4、办公室人员不得擅自用公司给外来人员提供一次性杯子,如果发现给予10元的处罚。
5、办公室人员在下班时应自觉关掉自己所用的办公设备,办公室每天值班人员应负责电器和灯的关闭情况;如果公司发现下班没有关灯和办公电器的罚值班人10元,办公室人员值班进行轮流值班。
6、办公室人员需要丢掉的东西应丢进办公垃圾篮里,要时常保持办公室清洁干净。
7、办公室内的厕所应时常保持清洁,上完厕所后应进行冲厕,时常保持良好的素养。
8、办公室人员应爱护一切办公设备,时常保持办公设备的清洁,不能有意损坏办公设备,如发现有意损坏办公设备的应给予赔偿和处罚。
9、办公室提倡无烟办公环境,如果需要吸烟可以去办公室外面吸烟,以便给他人造成影响。
10、办公室人员在接电话时应先问声好再报公司名,然后谈正题。
一、领导和动员全体员工认真贯彻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医疗器械法律、法规和规章等,在“合法经营、质量为本”的思想指导下进行经营管理。对公司所经营医疗器械的质量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合理设置并领导质量组织机构,保证其独立、客观地行使职权充分发挥其质量把关职能,支持其合理意见和要求,提供并保证其必要的质量活动经费。
三、表彰和奖励在质量管理工作中作出成绩的员工,批评和处罚造成质量事故的人员。
四、正确处理质量与经营的关系。
五、重视客户意见和投诉处理,主持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和重大质量问题的解决和质量改进。
六、创造必要的物质、技术条件,使之与经营的质量要求相适应。
七、签发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质量管理人员职责。
一、全面负责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对本企业经营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协调,有效实施质量否决权。确保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医疗器械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二、负责对供货企业质量审核。
三、负责开展对单位职工产品品质量管理方面的教育培训工作。
四、负责指导和监督医疗器械验收、保管、养护中的质量工作。
五、对不合格医疗器械进行控制性管理,负责不合格医疗器械报损前的审核及报损、销毁医疗器械处理的监督工作,监督做好不合格医疗器械的相关记录。
六、负责种类质量记录、资料的收集存档工作,保证各项质量记录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七、负责产品不良反应信息的处理及报告工作。
八、定期检查配送中心(门店)的环境及人员卫生情况,组织员工定期接受健康检查。
验收员岗位职责。
一、严格按照法定现行质量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企业购入的医疗器械进行逐批验收,验收合格的准许入库销售,不合格的不得入库销售。
二、验收医疗器械质量应检查以下内容:
1、由生产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签发的加盖企业原印章的医疗器械检验合格证;对于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应向原生产企业索取按批次的检验报告书,加盖企业红色印章,必要时,也可以抽样送检验部门检验。
2、重点验收产品的标识,外观质量和包装质量是否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对验收合格品应当做好验收记录;对于不合格品必须拒收,经审核后,放入不合格区。
三、对顾客退回的医疗器械产品,进行核实性验收,首先查阅销售记录,核对原销售产品的生产批号、注册证号、数量等是否与进货及记录相符,单独存放在退货区内,经验证合格后,方可放入合格区内。
四、验收中发现质量变化情况,及时进行系统锁定并上报质管部。
五、必须购进经过注册(备案)、有合格证明的医疗器械产品,收集并保存所经营产品的注册证、备案表的复印件及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有效版本。同时做好购进记录,记录保存至产品有效期满后二年;无有效期的,不得少于5年备查。
六、对购进进口产品,应有中文标识及产品说明书,并经国家食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合法证明文件(注册证)。购进首次进口的医疗器械,应该向国家食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局提供该产品的说明书、质量标准、检验方法等有关资料和样品以及出口国(地区)批准生产销售及证明文件。
七、不得从无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无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购进医疗器械。
八、不得购进未经注册或者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及国家食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医疗器械。
九、购进医疗器械必须有合法的原始票据、凭证和购进记录,认真填写购进医疗器械记录,做到票、帐、物相符。
十、购进医疗器械各种原始票据、凭证、合同、协议书、记录等必须建立档案,妥善保存五年。
一、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二、医疗机构执业,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
三、医疗机构必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悬挂于明显处所。
四、医疗机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五、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医德教育。
六、医疗机构不得使角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七、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工作,必须佩戴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职称的标牌。
八、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
九、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治的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或死亡证明书等证明文件: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
十、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患者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时,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被授权负责人的批准后实施。
十一、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医疗机构对传染病、精神病、职业病等患者的特殊诊治和处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十三、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药品管理。
十四、医疗机构必须按照人民政府及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医疗费用,详细列项,并出具收据。
十五、医疗机构必须承担相应的预防保健工作,承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支援农村、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等任务。
十六、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疾病流行或者其他意外情况时,医疗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必须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一、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执行传染病管理条例,做到及时诊断治疗和严格隔离,减少传播,认真等级,填报疫情,时间不能延误。
二、学习和掌握防疫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三、按时参加例会,处理好辖区内的计划免疫和各项免疫工作,及时下发通知单,准确及时上报各种报表、薄、卡、册,做的`项目齐全,字迹清楚。
四、宣传“除四害、讲卫生”知识,教育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五、做好防疫工作的应急准备,如发现疫情,到达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第二节门诊消毒隔离制度。
第三节口腔器械消毒制度。
第五节门诊岗位工作职责。
一、建筑布局要求。
1.应设置有相对独立的器械清洗室和消毒室。
2.候诊区和诊疗区应分开,设有实际屏障,采光良好。
二、器械的配备要求。
1.应配备压力蒸汽灭菌设备。
2.为患者进行诊疗操作的器具必须做到一人一消毒。
三、器械的消毒、灭菌要求。
1手术治疗器械以及其它各种接触患者伤口和血液、口腔软组织或骨组织的器械必须进行灭菌,其它口腔诊疗以及检查器械,应做到一用一消毒。
2器械选压力蒸汽灭菌,不适于压力蒸汽灭菌或干热灭菌者选用化学方法进行浸泡消毒或灭菌。
3使用后器械应严格按照预处理后灭菌或消毒的程序进行处理。
四、消毒灭菌程序。
1.预处理。
1.2预消毒后彻底的清洗:流水刷洗。
2.灭菌法:
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132℃30分钟;
上述器械待冷却后分类存放无菌柜盒内备用。
2.3化学浸泡灭菌:
2.盛装消毒剂的容器应注明品名、浓度及使用期限;
六、诊疗区域的消毒。
2.每周对环境进行一次彻底清洁消毒,用中高效消毒剂擦拭或喷洒桌面、椅子、门窗、墙面、地面等,然后进行空气消毒。
七、医护人员的`个人防护。
1.口腔科医护人员须按照标准预防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标准预防: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中附录一术语第十一条)。
2.进行诊疗操作前应摘除手及手腕部饰物,修剪指甲,穿好工作服,戴好口罩、帽子、手套,必要时应佩戴防护眼镜。
3.对每个患者进行诊疗操作前后应洗手消毒、更换手套。
4.洗手时用流水、肥皂/洗手液卫生洗手或用快速手消毒液充分搓揉消毒,尤其注意指尖、指腹、甲沟、指关节及腕部等部位。
八、医疗废物管理。
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及省卫生、环保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统一处理。
九、消毒灭菌效果监测。
口腔科应建立相应的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监测方法及质控标准参照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第四版中有关“医院消毒灭菌的效果监测”章节。
第二节门诊消毒隔离制度。
一、全体医务人员树立无菌观念,认真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随时防止和排除污染。
二、医务人员工作时要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保持整洁。工作服每周更换两次。三、保持室内清洁,对诊室内地面、综合治疗椅及时擦拭并陈列整齐有序。
四、对手机、钻头等做到“一人一机”,清洗、擦拭,然后进行高压蒸汽灭菌处理。
五、采用一次性注射器、手套、吸唾管和一次性口腔器械盒,用过后及时毁形并统一回收,妥善处理。
六、接触过患者的非一次性口腔器械,均按要求“一泡、二刷、三冲、四保养、五消毒灭菌”程序操作。
第三节口腔器械消毒制度。
一、患者使用过的一次性器械(口镜、镊子、探针、口杯、吸唾管、治疗巾),用5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30min毁灭作无公害处理。
二、患者使用过的车针、高速涡轮机、洁牙机工作尖、洁牙机手柄、喷砂枪头及金属器械要先放入消毒液中浸泡30分钟,然后放入清水中刷洗干净,单个塑封,高压蒸汽灭菌后取出待用。
1、对就诊病人全部实行存档管理,每位病人一个就诊号,认真记录病史,按顺序就诊。
2、工作人员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治疗室。
3、对所有用于口腔内或接触患部的器械均严格消毒。
4、进行各项治疗操作时,必须思想集中,严肃认真,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5、门诊所有设备、器械,须经常检查、加油、保养,并定期清点,防止损坏或遗失。
6、经常保持室内整洁,每日治疗室通风30分钟以上,紫外线空气消毒。
7、注射麻醉剂前应首先询问病人有无过敏史,并按常规要求作过敏实验。
8、治疗室内应备有常规急救药品。
9、下班前应检查各诊室及技术室,并切断水、电总开关,防止发生意外。
第五节门诊岗位工作职责。
一、口腔科医生工作职责。
1.对病人热情接待,认真检查,精心治疗。
2.认真阅读病人填写的病史,及时发现对治疗有关的全身病情、正在接受的治疗和服用的药物。
3.全面检查病原体的口腔情况,不要受病人主诉的限制。
4.详细制定治疗计划,清楚而全面地向病人做解释,保证病人充分理解和同意。
5.对每一项治疗内容的收费标准都要准确无误地告诉病人,并协助病人制定支付计划。
6.每个治疗步骤都要详细向病人解释清楚,取得病人同意和配合,绝对不要在病人不同意的情况下开始治疗。对某些治疗内容,要病人签署“治疗同意书”。
7.规范详细地书写病历,不能简单从事,以免导致日后的纠纷。
8.遇到疑难病例和特殊病例,要及时报告,组织会诊,制定治疗计划,按计划治疗,并随时注意病情变化。
9.努力学习新技术,不断提高业务和外语水平。
四、护士助手工作职责。
1、护士助手的工作原则是积极而高效地配合医生的诊治。医生和病人的满意程度就是护士助手工作好坏的衡量标准。
2、按照接待服务台的安排,引导病人到诊室,同时核对病人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等发现变动及时修正。
3、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洁治,同时做牙科卫生宣教工作。
五、门诊卫生员工作职责。
做好诊所内外的卫生工作,保证诊所环境的清洁整。
最新医疗机构规章制度(优秀15篇)
文件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