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调研 煤矿安全管理调查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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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下社会,接触并使用报告的人越来越多,不同的报告内容同样也是不同的。怎样写报告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报告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报告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各级各部门始终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大力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持续开展“大快严”集中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保持了持续稳定向好态势。
(一)加大执法力度,紧抓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根本性工作”。一是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我县检查各类企业*家次,排查安全隐患*条,立案处罚*起,罚款*万元。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采取闭环式隐患排查整改,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毕档案及相关机制,目前全县*家“精细化管理”备案企业正扎实推进“精准治安”工作。
(三)紧抓教育培训及应急演练。一是强化教育培训力度,已培训企业*家次,从业人员*人次。二是提高应急救援能力。采取“集中观摩、交流经验、督促指导”方式,切实督促全县*家规模及限额以上企业扎实开展应急演练工作。在组织辖区标杆企业开展示范演练基础上,带动其他企业开展演练,截至目前,已指导*家企业进行了应急演练,其他企业确保年底全部完成。在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周”期间,全县重点行业领域企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次,投入资金*余万元。三是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今年来,共向各级媒体报送信息*余条。组织各单位设置展览宣传牌*余块,悬挂横幅*条,发放宣传品*万余份,宣传安监工作亮点及创新措施。
当前,我县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也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一是工作开展不平衡。个别单位和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责任意识不强,麻痹大意,监督管理措施落实还不到位,对工作部署存在滞后现象。特别是在执法车辆、经费上无法做到充分保障。二是还没有形成监管合力。个别单位没有认真按照要求,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还存在各自为战、没有形成监管合力的问题。三是“打非治违”力度不够。因非法违法企业取缔不及时、不彻底,引发舆情,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教训深刻。四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企业存在安全条件差,安全保障能力低,职工教育培训开展不扎实,应急演练流于形式,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安全风险管控有漏洞的问题。
突出抓好运输企业和客运车辆管理,坚决杜绝3人以上重大恶性交通事故。危化品领域:加快推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深入开展好“三评级一评价”、分类施策和依法治理,实现对危化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的.全程监管。建设工程领域:突出抓好建筑施工工地、燃气供热工程等重点领域,严防坠落、坍塌及燃气泄漏爆炸等事故发生。消防领域: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管,着力消除重大火灾隐患,全力做好秋冬火灾防控工作。
(二)抓住重点载体不放松。在全县危险 ……
党的xx大报告指出“发展是根本,安全是关键’’。坚持安全发展,是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前提。可见安全工作地位之重要,但现实生活中,“天字一号”的安全生产工作却遭遇了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要,真抓、真管四处碰壁等诸多难堪。笔者从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多年,感到当前安全监管工作,特别是基层安全监管工作困难多多、困惑多多、矛盾多多,有着太多的尴尬。
1、普度众生四海皆管的尴尬。安全生产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除直接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外,对其它行业和领域还要综合监管,担负着安委会办公室的职能,“综合协调”让安监部门受累非浅。一是领导思想认识有偏差。总认为安全生产就是安监部门的事,出了问题就找安监局,涉及到“安全”事宜,就签批交办到安监局,安监部门就是一个大萝筐,碰到“安全”就往里装,来自领导层面的职责划分不清,导致其它监管部门具有依附性和惰性;二是专业监管部门有偏见。一些部门认为政府设有安委会,安委会办公室又设在安监局,我配合你牵头单位开展监管工作即可,缺乏本职意识和工作主观能动性。
2、天字一号四海波静的尴尬。“以人为本,安全为天”的观念正在形成共识,人们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也在不断提升,安全生产“天字一号”已是不争的事实,但实际“待遇” 却与“天字一号”不相称。一是口头强调的多。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都十分重视,逢会必讲安全,必强调安全,但事实上,“领导重视”只是出于对责任追究的担心和预防,认为话讲到了,要求提到了,如果出现安全生产事故,自己似乎就无责可追了,并非出于对“安全发展”重要性的深刻认识,并非出于执政的责任感和危机感。二是投入的少。重视安全,职能不断增加,但专业人员、编制、装备投入严重不够,烟花爆竹、职业健康等从公安、卫生部门划转以来,不是强化,而是弱化,尤其是乡镇级安全监管,机构不健全,人员、经费没保障,喊着重要,说着天字一号的事,投入工作基本没有实际行动,安全监管仍处于原始的看、摸、听、闻、问阶段,没有领导重视和政策上的支持以及资金上的投入,安全监管工作任重道远,“天字一号”的事,仍处于四海波静的尴尬状态。
3、安全执法四处碰壁的尴尬。一是受地方干扰。少数领导安全生产意识淡薄,重经济、轻安全,对于盲目引进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淘汰生产工艺的企业,很明显有着地方保护主义色彩,形成了引进容易、规范难,上车容易补票难、关停更难的安全监管困难局面。一味讲政绩,追求经济指标,不考虑安全生产,对于安全监察人员查处非法、违法行为,从骨子里反感,不但不支持,甚至出现权大于法的干预执法现象。二是利益纷争所致。少数职能部门见到有利可图,纷至踏来,无利可争,理都不理,发生事故你牵头处理,他还牢骚满腹甚至口头答应挺好,实际推都不动,“四不放过”难到位。一些隐患改了又改,有些企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查处过,又恢复,电切不断、水切不断,相关部门不配合,利益斗争导致联合执法机制形同虚设。三是技术规范和相关条文不健全。依法行政讲究的是科学执法、规范执法。然而,当前在现场执法过程中,对某些行为施行行政方式无明文规定。如:建设项目“三同时”要求,高危行业有法规,一般企业如何进行“三同时”,不进行“三同时”如何处罚,如何前置指导关;各行各业的安全审批实施细则,均无明确的定义及标准,致使工作无法正常开展。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在于缺乏明确的技术规范,由此无端造成工作的被动四处碰壁。
4、综合协调四面楚歌的尴尬。一是法律规定不具体。《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没有对综合监管的内容作出明确的规定,抓得太多,管得太散,结果是出力不讨好,部门有意见,领导有看法。二是职责范围不明确。从机构定位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履行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中的“综合”,主要对辖区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的谋划、部署、组织与实施;对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与监督。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划定综合监管工作的职能范围,一些部门对涉及安全生产的工作与责任总是想方设法往外推,虽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作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最后总是成为此类工作及其责任的“兜底”者。三是“综合监管”惹的祸。一些负有安全生产专项监管理职责的部门千方百计通过各种办法和途径,将一些不好管、危险程度高、发生事故概率大、监管责任大的职能交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承担,这很可能使“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变为“安全生产,一家有责”,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逐步成为“危险”部门及“责任”部门,这对于整个本来就十分薄弱的安全生产监管系统的稳定与发展是非常不利的,长此以往也必将使安全生产工作难以为继。
5、监察执法四马系蹄的尴尬。地方保护、优化环境、低限处罚、重点企业不罚等等是影响安全生产执法的主要因素。在体制方面,一是受地方“制肘”。安监部门是地方政府部门,不是一条边管理体制,受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这是一个共性的问题。加之县(区)一级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逐级弱化,办事无权威、干事无地位,再受“位子”、“票子”影响,监察执法工作往往造成站得住的顶不住,顶得住的站不住;二是部门没有形成联动机制。联合执法的确在对下发动和增强行动效果方面有着一定的实效,但在具体执法中,还没有完全形成联动,各个部门虽坐在一张桌上,但却打着各自的算盘。三是缺乏强制手段。对于拒不履行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决定的行为,安监部门缺乏查封、冻结、扣押、强制划拨等行政强制手段,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往往申请难受理,执行难到位,无限期的超越执法期限,最后不了了之,造成许多事故处理无法落实,丧失安全监察执法权威。
6、安监人员四脚朝天的尴尬。湖南娄底48名安监员集体辞职,出现集体撂挑子不干的如此尴尬现象,我想与安监人员辛勤、辛苦、辛劳、辛酸以及工作缺少安全感有关外,笔者认为造成这种尴尬现状的根本原因:一是监管任务与监管力量不对称,导致无法履职。现有的安全监管队伍人员、数量结构不合理不能适应执法任务的需要。目前,从国家到省、市、县(区)安全监管机构人员编制是从上到下呈倒“金字塔”型,特别是乡镇级虽设有安监办,但监管人员大部分属兼职且没有执法权,责权不统一,一线监管责任难以到位;职责不明、多头管理、行政力量分散;装备配套不足,执法经费、车辆不足,监管手段落后,缺乏相应的检测仪器和设备。二是监管责任与权利不对称,导致无法胜任。从目前的安全监管体制看,横向上实行的是综合监管与行业管理相结合,但条块分割,职能交叉,职责界定不清,行业监管力度不够。加之,安监系统监督检查的重点对象是高危行业,工作责任大、权力小、风险大,监察人员几乎没有节假日, 那有危险、有重大安全隐患就去那里,工作不分昼夜,既辛苦又危险,且安监人员相应的福利待遇无体现。再者,面临的问责风险不断加大,前面要冲、后面还要随时被执行战场纪律,责任与权利严重不对等,导致工作出现无法完成、没法干现象。三是安全监管机制与经济体制之间的矛盾,导致两头受气。由于经济转型过程中,我国没有及时将安全风险成本强制纳入企业生产成本,有效利用市场经济的手段调节安全与利益的关系,导致利益与安全间的关系失衡,当安全生产与企业的整体利益发生冲突时,企业更多地选择追逐利润,地方政府选择追求利税,而安全基本是放在后面,下达的指令执行不了,企业不买帐,政府不支持,灰头土脸两头受气。
1、安全意识强化必须以科学政绩考核为前提。将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与安全挂钩。通过考核,强化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意识。首先,要加强政府监管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考核力度,促使领导干部想安全、抓安全;其次,要强化政府主要领导的安全生产法制意识,促使其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第三,要建立完善的领导干部离任安全生产工作审计制度,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把领导干部提升使用与在任期间安全生产实绩挂钩,实行“一票否决”,才能真正转变口头上强调重视安全、经济发展上不要安全这一现状。
2、安全投入必须以改善安全条件为根本。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不是安监部门一家子的事,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特别是人员、装备、技术、政策等等各方面的支撑。因此,结合当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急需树立安全投入必须以安全为本的思想。一是避免做表面文章。在人员配备上为了迎接考核达到有人员、有资金的目的,人员挂名兼职、专项资金年初列个帐户,实则空头支票一张。人员表面化,工作表面化,没有从解决本部门、本地区安全监管工作为出发点,配备相应的人员、装备。二是避免搞形式主义。相关部门没有把安全监管工作前置,把资金或者督促相关企业做好事前的安全投入加大监管,而是热衷于搞花架子,在事后救援上大搞文章,领导来了作为看点,汇报里面作为热点,试想增加一台消防车,跟搞一个培训中心效果如何?三是避免搞文字游戏,玩行政干预。安全投入是以改善安全条件为根本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安全监管过程中对一些企业安全投入不到位,进行的一些行政处罚是对企业投入不足导致出现生产安全事故的惩罚和告诫,警醒企业加大投入,改善安全环境,但相关部门不是引导企业加大资金投入,切实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却在处罚上偷换概念,玩文字游戏,把安全生产处罚款变为主管部门应急装备捐款,严重损伤了安全监管的权威性,最终只能助长企业违法之风。
3、安全执法必须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严格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不得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权乱法、以权废法。安全监管,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是关键。法律制定得再好,如果不执行,就会成为一纸空文。一是要严格履行法律赋予安监的职责。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实依法予以维护,不使守法人吃亏;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敢抓、敢管,不使违法人得利。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搞好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法律制度的贯彻实施。二是争取领导和相关部门支持。建立健全规范性的监督制度,监察执法部门要争取地方主要领导支持的同时,加强和上级业务部门沟通,减少同级政府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保证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强制性,保证执法的公正、严明。三是加大法规宣传培训力度。安全执法以法律法规为准绳,首要的是执法人懂法,被执法人知道违反了哪条法律,等违法再处罚、再知法不是安全生产执法的宗旨,因此,在做好执法的同时要做好普法工作,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宣传载体,积极向领导、向企业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让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强化法律、法规意识,避免出现权大于法、权代替法的违法现象。
4、综合协调必须以政府明确控权为依据。严格的中央政策对遏制多发的安全生产事故效果甚微,法律效力及政府整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决心和力度的层层衰减,表明当前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是一个松散的系统。因此,必须对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准确地进行定位。一方面,从法律上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管综合监管具体内容。制定一些配套的、操作性、可行性强的实施细则,细化与专业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合作,增强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各部门安全生产主动监管意愿,有效避免安全难题面前“安委会综合协调”等同于政府现象的发生。另一方面,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综合监管各部门责任,并以法律条文形式出台,谁该做什么、谁不该做什么,主管部门干什么、监察部门干什么,明确之后,谁的责任田,谁去负责,避免出现安全协调什么都管,什么都管不好,相关部门坐看笑话、闲着没事等不正常现象。
5、安监人员必须以履行职责为己任。破除安全监管中诸多尴尬,在新的法律、法规未能出台之前,首要的是地方政府要理顺综合监管和部门监管的关系,进一步明确综合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方式、手段,提高综合监管部门的地位和权威,赋予综合监管部门对其它监管部门的督查权、问责权、追究权,避免“踢皮球”现象;其次,要建立监管人员考评与奖励制度,提升监管人员福利待遇。出台地方财政保障制度与法规,确保监管机构正常监管和执法费用,省、市也应出台执法监管人员交通、通讯、办案补贴,减轻安全监管人员负担,提高其工作积极性,消除其后顾之忧。第三、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在解决了安监人员责、权、利不对等现实问题后,相关部门要在法律、法规和政策上为安全监管人员排除后顾之忧,全力提升安全监管人员福利待遇的同时,加大监察人员思想政治教育,加强业务培训和学习力度,在系统内树立投身安监、无怨无悔,营造一种人人敬业、人人主动、人人想干事、能干事的良好氛围,真正建立一支来之能战、战之能胜,为经济发展和群众利益安全奋斗终身的安监队伍。
安全生产工作是乡镇人民政府重中之重的工作,它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如何抓好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本人在乡镇工作期间看到和了解到的一些问题,谈谈几点不成熟的意见和建议。
当前,全县各乡镇安全生产重点领域主要为道路水陆交通、建筑业和自然灾害等。虽然近年来,在各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上级安监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得到加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但是,乡镇安全生产仍存在诸多薄弱环节,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制度仍不完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很严峻,各类交通、火灾、地质灾害等事故时有发生。各个领域安全设施简陋,安全技术水平较低,事故隐患点多。与此同时,一些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技能不足,自防自救能力较差,生产、生活和涉及农民工的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存在“事故难免碰运气”的思想。部分同志认为,只要有人类的地方就会有事故,不可能将人的不安全状态和物的不安全因素全部抓到位。同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有很大的偶然性,抓安全生产靠运气,“倒霉”的人才会出事,责任落不落实、工作到不到位在其次,对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履责不到位。
(二)水域面积宽,河道航运路线长,监管存在盲区和死角。xx镇、xx乡、xx乡、xx镇、xx乡、xx乡、xx乡、xx乡等都有河道在辖区内,而且xx、xx、xx、xx水域面积较宽、路线较长。水上安监员少,加上安监员缺乏水上交通工具,监管存在很多死角和盲区,安全隐患大。
(三)安监员队伍文化不高、业务不专,发展空间小。乡镇安监站工作人员大多来自退伍兵,据统计,当兵前40%是初中文化,40%是高中文化,20%是大中专以上文化。上岗后大多没有接受过系统的安全知识培训,自学的积极性也较不高,对于综合监管与专项监管的业务知识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能清楚没有全面的了解和掌握,导致在安全生产监管过程中存在不能管、不会管和管不好的现象。一些安监员不懂电脑操作,连一些基本的工作记录、工作台账、工作表格都不会做,一些安监员还挂村做中心工作,不能专职于安监工作。安监员普遍受“身份”限制,政治待遇谈不上,即使工作能力再强,工作成效再显著,也难以得到提拔和重用,无形地造成了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致使安监员责、权、利不对等。一些安监人员出现了人心不稳、进取心不强甚至还出现个别安监员辞职现象。
(四)责任和利益问题显现。近来年,随着时代的发展,国家针对特殊部门、特殊岗位,给予特殊的待遇。诸如对公、检、法、综治、纪检等系统的干部,每人每月补贴在250元以上。这些干部不仅在政治待遇上高配一格,还有特殊岗位津贴。但真正“一票否决”的安全生产工作,却只是“问权问责不问待遇”。
(五)监管经费投入不足。乡镇普遍存在工作经费不足、设备欠缺等问题。乡镇自身财力仅能保运转,拿不出更多的资金投入安全监管工作。一是工作车辆无法保证。虽然各乡镇都配了安监工作摩托车,但车辆使用多年,大多乡镇的摩托车已经不能再使用,没有维修经费,没有油费补贴。二是未给安监员配置检测设备、个人防护用品等。安监员到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粉尘、辐射、噪声、高低温、事故抢险等危险场所执法检查无人身安全保障(特别是井下检查),更谈不上人身伤害保险。
(六)无执法处罚权。乡镇人民政府作为最基层的政府、安全生产监管的终端,承担着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管的责任与压力,如果出了责任事故,轻则“一票否决”,重则乡镇有关领导要被追责甚至被免职。从目前的行政体制和法律法规来看,乡镇这一级还没有行政执法权,只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才有行政执法权。因此造成乡镇责任大、权力小,有责无权,权责分离,安全生产“管理严不起来,责任落实不下去”成为现实问题。
(七)部门协调不到位。安全生产监管涉及部门多,协调难度大,要做好乡镇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需要消防、工商、质监、农机、交警、交通、国土、建设、环保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这些部门在乡镇设置的机构发挥的作用不大,造成安全监管合力乏力。
(一)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乡、村、企业三级安全管理网络,完善机构设置。一是加强调研,对部分乡镇安监队伍中庸、懒、能力低的给予调换,抽调一批作风扎实、敢抓敢管、年富力强的干部充实到安监队伍中来,切实发挥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二是强化业务培训,着力培育一支具有较高业务水平的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形成良好的安全监督管理体系。三是提高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干部经济待遇,增强工作热情。安全工作责任大如天,可以说安监岗位也是特殊岗位。因此应该像公、检、法、纪等一样,给予他们待遇(特别是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让他们在被问责的时候至少少一份埋怨。四是提高他们的政治待遇,加强考核,凡在一定年限中,在安监岗位上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干部,给予优先提拔,让他们在勇于担当风险中有盼头。
(二)加大对基层安监部门的财政投入及乡镇安全隐患整治经费的投入。乡镇安监站实行定人、定岗、定责,保持乡镇安全监管队伍稳定。县政府将乡镇安监站的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尽可能为乡镇安监站配备必备的安全监管装备。各乡镇也要加大投入,根据财力设置岗位补贴,村组的安全管理经费由各乡镇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给予适当补助,保障工作顺利开展,确保乡镇应该治理的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三)健全机构,完善网络。县级人民政府要加强乡镇安监部门建设,配备好人员,从政治上、经济上给予关心,在工作上和勤政廉政方面要从严要求。要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培养一名合格的安监人员很不容易,需要大量的理论业务学习和实践工作总结。只要没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工作表现出色,就不要轻易更换。要真正发挥监管网络的作用,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等相关规定强化责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四)加强水上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使广大船舶所有人、船员、乘员增强安全法律责任意识,提高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自觉加强管理、自觉遵章守纪、自觉相互监督,创造一个“人人关心安全、个个重视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的良好环境和工作氛围。
二是继续加强以客渡船、旅游船、乡镇船舶为主要内容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港航、海事、船检机构应依照各自职责,加强源头管理、强化现场监管,分别把好船舶的`审批、检验、签证、考试、发证关,强化现场监督,维护通航秩序,严厉打击“三无”船舶和超员、超载航行以及货船、渔船、农用船非法载客等各种违法行为,进一步推进落实乡镇船舶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措施。
三是经常性深入开展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活动。通过经常性开展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增强渡口、渡船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四是完善渡口设施建设。五是建立健全安全责任管理体系。行政一把手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做到船舶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责任落实。按照“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完善”的原则,建立健全乡、村、船主三级安全责任制。真正建立起水上船舶安全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体系。六是加大现场检查监控力度,严格查处违法行为。配合海事部门,采取综合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等多种形式严查勤查。对发现的各种隐患,登记建档,定人员、定期限认真整改。对违法经营和不具备安全条件从事营运的船舶坚决予以取缔,严禁自用船舶非法载客。对营运性船舶及时督促办证,纳入正规化管理。
(五)加强部门协调,推进安监工作。
一是整合行业执法资源,逐步推进委托执法,改变当前协管员有责无权的被动局面。严格依法委托,坚持权力和责任委托与监管并重的原则,在将危化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消防、客货运输船舶、农业机械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执法权委托给乡镇人民政府行使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委托执法范围,探索将水陆客运、水利、规划和建设等行业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权采取委托、协管或其他方式依法下放到乡镇,由乡镇安监站组织实施,真正实现安全监管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并配备好安监工作队伍及执法资源(两人以上有执法资格、相关执法设备),让基层安监部门真正发挥监管作用。当乡镇人民政府在执法中遇到“刁难对象”时,上级有关部门要敢于给乡镇人民政府“撑腰”。同时,在证照办理时,多加强与乡镇勾通,多征求乡镇的意见。
二是整合部门监管资源,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各乡镇要整合农机站、电管所、国土所、司法所、综治办、药监站、安监站、派出所等资源组建乡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并建立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和部门沟通协调工作制度,定期召开安委会,传达文件、反馈信息、分析形势、研究问题、制定对策、部署工作;同时加强与县安监、公安、交通、海事、农机、国土资源、工商等部门的联系,针对本乡镇存在的突出安全生产问题,积极取得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与支持,开展好联合整治。
三是整合各类监督资源,构建社会化监管体系。各乡镇要整合社会监督资源,强化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切实落实广大职工和群众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初步建成人人参与安全监管的社会化监管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与处置工作机制,公开安全隐患举报电话,鼓励公民报告、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或安全生产违章违法行为,并对群众举报事件进行认真处理。在专栏上公布隐患排查情况、重点隐患整改情况、事故查处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通报安全生产情况,邀请他们参加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听取宝贵意见,以便指导安全生产工作。
为了更好地了解当前我县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强我县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有效监管,根据县人大常委会xx年工作安排, 0月 2日至 8日,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组织调研组,在常委会副主任***的带领下,深入到县安监局和部分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
(一)企业基本情况
我县现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32家(其中生产爆竹27家,生产烟花4家,生产引火线 家),具体分布6个乡镇,即:***乡 8家、***乡5家、**镇3家、**镇4家、**镇 家、**镇 家。全县共有从业人员约5000人,年均产值超过2亿元。每个企业都制作了安全生产警示牌,全县共安装宣传牌32块,进厂须知32块,九严禁六杜绝32块,厂区平面图32块,操作警示牌3xx年以来共死亡4人,轻伤 0人。具体情况为:xx年零伤亡;xx年死亡 人,轻伤4人;xx年死亡 人,轻伤2人;xx年轻伤 人;xx年零伤亡;xx年发生一起意外事故,死亡 人,轻伤 人;xx年 - 0月死亡 人,伤2人。
(一)现有生产企业的规模档次有所提高。烟花爆竹过去在我县主产区乡镇是千家万户,绝大部分企业的规模小、安全条件差,安全生产得不到保障。通过xx年、xx年、xx年三次专项整顿的开展和两轮行政许可的严格把关,整合、淘汰、关闭了一大批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差的企业,企业数量大幅减少,由xx年的 05家减少到现在的32家。虽然企业数量明显减少了,但企业实现了工厂化、机械化、集约化生产,产能却得到了大幅度提升。现有的32家企业中,生产能力在xx万元以上的企业有5家, 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有27家。产能比xx年翻了近两翻。
(二) 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明显改善。一方面,通过县安监局的专项整治和专门打击,各企业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花爆的行为得到杜绝,目前全部改用高氯酸钾生产花爆。另一方面,在行政许可整顿提升工作中,企业花了大力气不断完善企业的各项硬件设施,贯彻实施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几年来,企业不断投入资金进行厂区整改,全县累计增建工房 257间、值班室20间、职工教育室 467平方米、防护屏障 48座、围墙20990米、路面硬化 00540平方米。绝大部分企业作业都提高了科技含量,上硝、封口、结编、插引等工房都是自动化或半自动化操作,各个工房采用“四级分离”制度,工房都是按照甚至超过国家标准建设,比如我们视察的“可越烟花”企业建设的工房相互间距达到 6米,远远超过国家规定的 2米。各家企业的防雷防静电设施和消防用水全部到位。通过以上两方面的努力,企业整体安全条件明显提升。
(三)“打非”工作成效显著。非法生产是造成重大事故的罪魁祸首与主要根源。通过安监部门、公安部门和产区乡镇几年来联合实施连续的严厉打击,我县现已完全杜绝了家庭作坊和合法企业下发半成品到农户家中编押的现象,从根本上杜绝了非法生产这一重大隐患。
(四)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在安监部门和生产企业的共同努力下,通过不断强化日常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深入持久地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与培训,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得到大幅度提升,安全生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较少发生,在xx年和xx年实现两年零伤亡。
(一)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投入仍然不足。安全生产设施较为陈旧落后,一部分落后的不符合烟花爆竹安全要求的机械设备和作业工房还在生产使用。目前大部分企业投入生产使用的制引机都没有经过国家安全质量论证。
(二)企业管理人员现代安全管理意识较为淡漠,外依性强,抓安全生产的主动性不够。
(三)烟花爆竹企业从业人员成份较杂。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文化素质普遍不高,劳动安全意识淡薄;第二,从业人员流动性大,有些新来的人员安全培训尚未到位就上岗生产,安全培训教育缺乏有力保障。
(四)作业现场监管有时不到位,“三超一改”(超范围、超人员、超药量、改变工房用途)行为时有发生。
(一)要进一步加大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各生产企业要在每年的成本费用中安排必要的 “安全投入专项基金”,专门用于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技术、设备设施更新改造和人员培训。企业应尽快淘汰无国家安全质量论证的生产设备,今后必须购买使用正规的,经过国家安全质量论证的生产设备。企业在招收职工时必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强化安全生产和岗位技能培训,提高职工素质和待遇,认真执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工伤保险等各项制度,真正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要着力完善乡镇和企业的安全监管保障机制,强化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第一,各乡镇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乡镇安全监管人员数量,并保证人员的稳定。第二,县安监部门要加强对乡镇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要进一步加强对乡镇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注重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第三,乡镇及安监部门要加强对乡镇安全监管人员的领导,切实落实乡镇安全监管员的昼夜巡查制度和驻厂监管责任。第四,企业要按照安全规范要求配备配齐合格称职的安全管理员,强化企业自身的安全管理队伍建设,使他们成为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道防线。
(三)要着手解决好现有企业用地方面的历史遗留问题。目前现有的花爆企业的土地都没有经过正规的招拍挂形式取得,而是以前直接从村民或村委会手中购买,企业一直无法取得土地、林地的相关证件。相关部门应对花爆企业土地的土地价格核定问题及土地所有权问题予以关注与研究,制定相应解决方案,并给予落实,尽可能解决企业发展的后顾之忧。
(四)要狠抓作业现场监管,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一方面,各花爆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我县今年5月颁发的《安全生产指导手册—烟花爆竹类》进行规范管理和生产,要严禁“三超一改”情况发生。要贯彻落实好企业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制度,要充分发挥企业安全管理员在危险工序(比如引火线的生产)生产环节的监管作用,实行不间断的“流动巡查”的作业现场监管制度。另一方面,安监部门要进一步整合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提高安全监管执法水平和效能;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及管理制度,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
作为建筑施工企业,多样的电气机械设施,多工种交叉作业,高空作业以及复杂的现场条件,形成了建筑业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发生率较高的行业特点。虽然国家各级主管部门对该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作出了明确细致的规定,企业也制定了各种各样的规章制度和安全责任制,但是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仍屡禁不止。公司安全管理部经过对今年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的调查研究,认为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是建筑施工行业搞好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
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是建筑施工行业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每一项工作,都要人去完成,随着机械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各种先进机械设备的利用,使人们的劳动强度逐渐降低,但对从业人员的责任心的要求却越来越高,尤其是建筑施工行业,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如果一个人的责任心不强,就有可能导致一连串严重的后果,甚至酿成大祸。所以说,高度的责任心是建筑施工行业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
良好的个人素质,是安全生产的必备条件。建筑施工行业的特点是施工场所多变、人员的流动性强、作业条件复杂。每次项目中标后,都要根据项目的具体特点,组建项目部,选择项目部管理人员和施工队伍。调查发现,本公司在建项目的管理人员大部分都经过专业培训和施工现场的锻炼,具备了一定的管理经验和相应的上岗资格,熟悉施工工作的程序和各种规范、安全措施,是项目安全管理的中坚力量;但是选择的施工队伍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相当一部分人员为农村青年,文化程度不高,安全意识淡薄,未经过专业培训,缺乏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防范技能。如何提高这一部分人员的综合素质,是保证项目安全生产的关键。
做好施工协调工作,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建筑行业,各工种既要明确分工,又必须相互合作,这样才能保证各项安全措施的'有效落实,形成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各工种、各工序之间必须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互为创造安全稳定的生产环境,做到不伤害别人的同时,也得到了不被别人伤害的回报,这样就使得各项安全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彻底的落实,各种安全措施能够持久有效地起到应有的保护作用。
积极参与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是安全管理工作逐步提高的重要方法。在建筑施工中,由于多工种配合,交叉作业,难免要产生一些安全隐患,如不及时进行处理,就有可能酿成事故。但仅凭几个安全管理人员,要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这些随时随地都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无疑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能的。如果每一个从业人员都能及时识别安全隐患,并立即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如通知安全员、采取整改措施等,将能使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减少乃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所以说,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是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如何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哪?经过对今年几个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的调查总结,不外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明确职责和奖罚制度,明白利害关系,提高从业人员的责任心;二是要认真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和班前会制度,特别是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专项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识别安全隐患的能力,保证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整改;三是要做好协调工作,充分发挥各级管理人员的协调作用,制定安全有效的施工方案,落实各种防护措施,对安全防护用品要互相提醒,互相检查,维护各种安全设施和安全标志,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安全生产事关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为统领,扎实推进安全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良好(20xx最新民营经济发展情况调研报告)的安全发展环境。本文就如何强化管理,切实抓好新时期粮食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促进粮食工作又好又快发展,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要重视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措施,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社会全面发展的基本任务和企业生存发展的基本要求。安全生产事关大局,我们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正确理解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的辩证关系,进一步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把安全生产工作真正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单位一把手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抓,切实负起具体责任。要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研究、探索和采用先进的管理方法,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完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狠抓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加强检查督促,从严管理,严格要求,切实做到安全生产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二、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每位职工安全生产的基本制度。大量的事故表明,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的关键在领导,领导手握决策大权,领导责任制的落实与否,直接关系着整个单位的安全与否。因此,作为领导首先在思想上要把安全工作作为“天”字号头等大事来认识,严肃认真地履行自己对国家、对单位、对职工所负的安全责任。要认识到领导安全意识的淡薄,领导责任的不到位,才是单位最大的事故隐患。作为单位领导,必须按照有关制度要求,用“铁的心肠、铁的手腕”带头严起来,带头抓落实,逐级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将安全生产与职工年终工资挂钩,与领导考核、任免挂钩。只有这样,才能使领导能够恪尽职守,严把关隘,使每一个职工坚决做到不违章、不冒险,遵章守纪,保证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三、要加大事故隐患的查治力度,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安全生产预防工作一定要经常化。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做好安全事故的隐患排查工作,在发挥专门机构作用的同时,积极鼓励职工帮助查找、发现事故隐患。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安全检查是落实责任、规范管理行为、发现事故隐患、促进隐患整改和减少“三违”的有效手段。通过制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积极有效地消除生产现场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超前预防、超前控制。安全检查要切忌走马观花、敷衍了事和形式主义。必须严肃认真,要把检查与整改、检查与责任追究结合起来。在检查中积极开展调查研究,针对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新特点、新问题,抓薄弱环节、抓要害岗位、抓危险场所、抓事故多发地点,提高检查质量及效果;要提高隐患整改的质量和效率,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不迁就、不护短,认真整改、及时处理,使各项检查和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四、要搞好宣传培训教育,提高职工安全素质
培训教育是提高职工安全素质,杜绝“三违”的有效途径。要从安全生产方针的贯彻、安全法律法规的普及、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掌握、安全防范技能和意识的提高等方面入手,全面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不能只满足于会议传达、文件转发,也不能以偏概全、以点带面。必须以三级安全教育为基础,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全局职工工牢固树立“人的生命价值高于一切”和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观念,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重视安全的良好氛围,杜绝“三违”行为,有效地减少事故的发生。
五、要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
要根据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和需要,加大对人员和经费的投入,改善安全生产硬件设施,重视和充实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确保安全监管工作不断档、不空位;要正确认识安全和发展的关系,舍得资金投入,保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正常的经费,以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法律要求,每年投入一定量的资金,用于添加安全设备和开展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及其他安全生产必要的投入,进一步完善机制,改善条件,确保安全生产预防工作的落实,使安全资金为生产条件的改善和隐患治理提供重要保证。
近一时期,安全生产形势并不乐观。如安措设置不规范、现场监护不到位和执行不符合安规规定、发生过的事故起不到警示作用等现象时有发生;现场工作,生产地带安全管理工作衔接不严密,在机房管理上,造成管理责任不清,工作上互相推诿、扯皮;在现场考问中,某些工作人员对安规的不正确的理解和对习惯性违章的认同更是令人瞠目结舌;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就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的高标准、严要求,在这些基层班、组没有任何痕迹,更别说引起足够的重视,也难怪乎人们说我们的安全管理工作是“上面倾盆大雨,下面毛毛细雨”了。这样下去看来用“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已不足以形容如此恶劣的安全形势了。
就出现了一个我们常常提到的所谓“承受能力”的问题,而“承受能力”在一定意义上来讲与企业的关联度很大,落后的体制、机制只能造就脆弱的“承受能力”,这是一个深层次的历史问题,也是我们必须面对的现实。这种现实对电信企业的生产经营,特别是安全生产所构成的威胁将逐步显现,在某些局部也许会表现的较为严重。针对这一新情况,传统的立足于对现象、行为的处理方式和简单的目标管理模式已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只有通过对人的思想和行为的理性分析和思考,全面把握和认识事故发生的规律,全方位、全过程地进行管理和控制,才能从根本上杜绝人员责任事故的发生。
基于以上的分析,可以想像,要想在短时间里扭转这种严峻的安全形势,难度很大,必须舍得和敢于下狠药,要通过集中式拉网检查,有针对性地处理一批安全责任意识差、习惯性违章现象严重的单位或个人,让违章、违规责任单位或个人真正感受到切肤之痛,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住安全责任事故的可能蔓延。用这种较极端的方式来提高人的安全意识,多少有些权宜,可也是不得已的应急之举,效果怎么样?是否能够切实做到长治久安,关键还是看后继扎实的基础工作是否能跟得上。对此,我认为主要应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领导重视是关键
数领导干部不注意小节,平时又疏于对安全生产规程、规定的研读,现场监督缺乏针对性和敏感性,对一些管理漏洞、安全隐患、违章现象熟视无睹、视而不见或见而不警,有时自己到现场巡视或检查工作也不能做到“提醒”,甚至还会为某些违章行为解释、辩护,其消极影响可想而知。因此,我们在这里谈领导重视,不是仅仅局限于大会、小会的传达、号召、强调和重申,也不简单地局限于工作计划、费用的安排和落实,重要和关键的是看我们的领导在安全生产工作上是不是能做到身体力行,是不是能抓到点子上,落到实事上。基层员工的可塑性是很强的,他们对领导干部的言行也都看在眼里,只要我们各层、各级领导干部都能做得身体力行、到位尽责,切实担负起各自分管范围内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敢管、会管、善管,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才能够真正落到实处。
第二,培训教育是前提。
一线员工的综合素质有待提高是不争的共识,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有队伍老化的问题,人才缺失的问题,也有体制变化造成的心理失衡等问题。可纵观近年来公司范围内的事故通报和最近检查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我们却发现导致人员责任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并不是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等方面的不足,相反往往大多是因为忽视、漠视最基本规程制度的执行,有些甚至就是性质相当严重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章操作所致,对此,说轻点是缺乏必要的安全意识,说重了就是没有起码的责任心和职业素质。目前,公司系统内培训教育工作的力度相当大,但主要仍集中在学历教育、技能教育等方面,培训率指标上去了,但效果却不尽如人意。究其原因,我认为与我们培训教育工作“重知轻德”有一定关系。
高速发展的市场经济,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锤炼着传统的理想和信念,必然会促使人们对自身价值的再认知,和对人生目标的再思考,紧张、躁动、茫然、不安在所难免。长期以来,电信企业的高收入、高福利,造成了一支充满职业自豪感的高素质员工队伍。但随着通信行业改革开放的推进和收入分配制度的变革,部分员工长期滋生的优越感受到了冲击,加之企业思想教育工作在某些局部或方面的缺位,ab类员工和c类员工利益差距大,企业改革不成功,使部分员工的心理失衡现象比较严重,具体表现为工作缺乏热情,学习缺乏动力,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根本谈不上什么责任心,其安全意识和业务技能都有所降低。因此,在这种大变革时期,对电信企业这种传统国企而言,要让自己的员工爱岗敬业,忠诚守责,确的引导和教育是必要的。这种培训教育工作不仅是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提,也是我们普遍意义上培训教育工作的前提。
要做好这项工作,首先,要解决一个心态问题。要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走出去,请进来”,让我们的员工用历史的眼光、社会的视角,对自己的职业和职业能力进行再认识、再比较。比较应讲究科学客观,纵向要比贡献、比责任,横向可比艰辛、比待遇,要摒弃消极心态,反对狭义的、片面的、非主流的比较,从而在心理上、主观意识上找到新的切合实际的平衡点。其次,要解决一个员工队伍建设的问题(c类员工职业安全问题)。我们要积极探索,努力提升员工人力资本的价值,为员工参与岗位竞争,谋求更大的发展空间创造条件,让他们在企业发展的同时,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三要解决一个奉献的问题。这是人生高层次的追求,也是我们培训教育工作的最终目的。我们培养的是企业需要的人才,这也许与某些员工个人的理想和目标有些差距,但要将企业的目标与个人价值的实现完全统一难度很大,这里就有一个“舍小求大”的问题,也有一个起码的职业道德的问题。我们不反对追求个人价值的实现,但我们坚决反对“在其位不谋其政”,对于某些不能胜任、不愿尽责,甚至危及生产安全的员工,适当的调整和处理很有必要。
第三,制度科学是保证
安全生产离不开制度的保证。因此,必须建立一整套覆盖安全生产全过程、全方位的严密、科学的制度体系,用制度来激励人、约束人,从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依法治企”。
让员工觉得其“既得利益”受到了侵害,而造成负面影响。当然人文关怀并不排斥制度的严肃性,该“一票否决”或严肃处理的,自然是法不容情,毫不姑息。
制度的制定要体现民主集中。一个好的制度的出台都是源于生产实践的要求。因此,要能解决问题,起到实效,并为大部分员工所认同,就必须经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多次反复,要在符合大的原则和框架的前提下集中大家的智慧,让广大干群充分发表意见,并通过试行不断完善。
制度的制定要体现科学严谨。制度体系是企业管理所依据“法律”和“准绳”,其作为一个有机整体,讲究的就是科学严谨。因此,制度间不能互相矛盾,要注重统一、协调,实现关联、互补,力求实现闭环或链式的管理。从体系的角度努力做得“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监督”。制度体系要体现“综合放大效应”,即不仅要让遵章守纪者“名利双收”,让违章违纪者为高昂的“学费”买单,而且还可以通过预期的“机会收益”进行激励和约束,从而用制度科学的力量实现安全生产的“法治”。
第四,绩效考核是手段
尽管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新的收入分配制度呼之欲出,但绩效考核作为“依法治企”的常规武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因此,必须给予高度重视,不能回避不用,更不能无序滥用。
绩效考核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内举不避仇,外举不避亲”,“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都是“法治”建设的基础。因此,我们开展绩效考核,不论是对干部还是对员工,不论关系是亲还是疏,都必须一视同仁,否则无以服众。
绩效考核必须坚持严以律已、宽以待人。领导干部要敢于、勇于承担责任,遇事不推诿,遇利不伸手,做遵章守纪的表率。对制度规定的奖惩要切实兑现,奖要奖得人心动,罚要罚得人心痛。对先进要大张旗鼓、宣传表彰,对违章违纪人员要处理到位、教育到位、安抚到位,尽可能对事不对人,这个分寸的把握很有讲究,很值得我们各级管理者通过实践去总结和体会。
绩效考核必须坚持民主、公开。开展绩效考核要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对待少数人的意见,决不可偏听偏信,在原因不清、责任不明的情况下,搞“一言堂”或由少数人说了算,这样只会导致“执法不公”,伤害基层员工的感情,使绩效考核工作陷入被动。
当然,要做好这四方面的工作,除了要求我们各级安全生产管理者具有较高的个人素养和业务能力外,我认为更为关键的是要求我们各级领导干部都从内心里做到“亲民、爱民”,凡事能从广大干群的根本利益出发,凡事能做到“以人为本,求真务实”,这才是各项工作能切实落到实处的前提和保证。也只有这样,才有可能真正做到上下同心、左右协调、政令畅通、令行禁止、队伍稳定,从而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在电力企业中如何激励职工,搞好安全生产,是安全管理的重要课题。
最常用的激励方法有正激励、负激励、目标激励、责任激励、情感激励等。正激励是通过表扬、奖励、晋级等正面鼓励的方法去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负激励是通过批评、处罚、处分等反面鞭策的方法去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1.1利用层次需要理论,采取目标激励
所谓目标激励,就是通过对职工层次需要的分析,制定不同的安全目标和奖罚办法。
前些年,安全生产一直处于不稳定状态,1995年以前的历史最长安全记录仅为349天。造成安全生产记录难以持久的主要原因是人为责任的变电设备事故多,习惯性违章事故多。这时,全体职工的共同需要是:创造安全生产历史最好水平。于是,公司就把该阶段的安全奋斗目标定为:实现安全生产350天。激励的方法是:正激励、负激励与目标激励相结合。实现这个安全目标就给重奖,中断这个安全目标就给重罚。1996年5月24日,实现了安全生产350天。这时职工的需要又上升到要持续现有安全生产形势。于是,又制定了争取实现安全生产1000天的新的安全生产奋斗目标。如此做法,至1999年7月18日止,已经实现了安全生产1500天。
1.2分析事故原因,采取责任激励
所谓责任激励,就是通过安全责任的细化,去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经过分析,发现自1980年至1995年,公司发生的477次设备事故中,大部分是人为责任事故。在68次变电事故中,除了4次原因不明和1次自然灾害外,由于变电所误操作和检修、安装、试验、设备质量不良等原因造成的人为责任事故共63次,占变电事故总数的92.6。在99次输电事故中除了58次自然灾害和13次原因不明的事故外有12次是质量不良的人为责任事故,占事故总数的12。特别是在1990~1995年的6年里,共发生18次中断安全生产考核周期的事故,其中:变电责任事故14次,占事故总数的78,因为检修、调试、制造等质量不良造成的事故有9次,占事故总数的50。由此看出,如果落实了安全责任制,就控制了质量,也就减少了人为责任的设备事故。
所以,公司从减少责任事故入手,以责任激励为手段,发挥全体工程技术人员的责任作用,编制工序质量保证卡,开展质量点控制。从生技、安监、基建各部门和各个供电局等基层单位抽调了30多名工程技术人员,成立了工序质量保证卡编写小组,在认真学习检修工艺规程、验收规范、设备说明书的基础上,历时4个半月共编制了5个体系15大类102种约12万字的工序质量保证卡,修编了《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明确了各级领导人员的安全责任,建立了质量分级控制机制,做到了分工明确,职责清楚。在工作中,工序质量保证卡的每一道工序、每一项任务栏里都有工作人员签名,对卡中标明的关键质量监测点和停工待检点还要有质检员签名。这种正激励、负激励与责任激励相结合的做法,激发了全体职工的工作责任心。据考核反映,现在不按照大修项目、工艺规程作业的现象基本杜绝了,人为责任的设备事故减少了,安全有了保障。
1.3针对职工安全意识差,采取情感激励
所谓情感激励,就是站在职工的立场,以爱护、关心、帮助的情感去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随着安全生产形势的好转,个别年轻职工逐渐忘记了以往血的事故教训,甚至对严格的安全管理产生了抵触情绪。几年来,全公司有计划地开展了以关心职工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为中心的情感激励工作,采取多种再现历史教训的形式,给职工敲警钟。例如:1995~1996年安全监察部门写出了近5万字的安全教育讲演稿,并逐个单位讲演;1997年在《朝阳电业信息》报上开辟了《安全回眸》专栏,并在每月1日的报纸上刊出本月历史上发生过的责任事故案例;1998年汇编了公司历史上发生过的事故、障碍、未遂事故,供各班组学习以吸取教训;1999年公司安监部和新闻中心联合录制了反映31个触电、高处坠落、车辆伤害、误操作事故案例的安全教育片;此外,还不断搜集来自电力系统兄弟单位和来自社会的相关事故案例,把别人的事故当作自己发生的事故,从中吸取教训。这些情感激励方法,成了职工把“要我安全”转化为“我要安全”的动力。在朝阳供电公司生产班组里都挂着每个职工的“全家福”照片,上面写着:“安全在我心中,操作在我手中。请记住:上有老、下有小,出了事故不得了;安全我一个,幸福我全家”等语重心长的关怀警句,起到了正、负激励起不到的作用。为了保证职工的安全,安全监察人员还手把手地教职工心肺复苏方法,以及怎样布置安全技术措施,怎样找危险点和预防措施,从而改变了职工对安全监察人员的逆反心理,提高了职工的安全意识,把安全生产要求变成了职工的自觉行动。
2.1未落实责任,只使用“株连”的负激励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一切都应按照法律程序办事,发生事故和造成损失,应追究法律责任。但是,某些电力企业在发生事故后,不是按照法律法规追究责任,而是“株连”一部分干部,几乎是人人有责任;还有的单位,发生人身事故就“株连”安全监察部门或者安全员。如果发生人身死亡、重伤事故将扣发安全监察人员的全部或部分奖金。这种不讲责任的“大锅饭”作法,势必造成考核事故者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虚假的安全生产好形势,不但没使事故责任者受到教育,而且挫伤了无责任领导和职工的积极性,还影响企业领导集团作出正确的决策。
2.2单独使用一种激励,忽视其他激励
某些电力企业在实行电力市场改革中,实行了工资、奖金等费用承包,只罚不奖。这种只使用负激励的片面作法,往往因碍于情面等很少有人被罚,故未发挥出激励的作用。反之,有些电力企业只奖不罚,只使用正激励的方法,但随着电力企业职工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奖励少量奖金已起不到激励作用。
2.3只讲正激励和负激励,忽视情感激励
正激励和负激励是不能真正发挥出激励作用的。只有配合谈心、演讲、说教等情感激励方法进行安全教育,才能提高职工的安全文化素质。
3.1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
首先,制定安全生产目标激励标准,并严格考核,实行重奖重罚。制定的安全生产奋斗目标要结合实际,要针对不同的阶段,分别制定目标。并且制定的安全生产目标,应是经过努力可以实现的,不要期望值过大。考核时,根据安全生产中的贡献和事故损失中的责任大小,分别采取正、负激励的方法。
3.2按层次需要不同,采取不同的激励
不同层次的人员有着不同的需求。特别是在实行安全目标管理的情况下,领导人员主要追求的是:不发生人身事故和设备事故,实现安全目标,企业能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得到不断的发展,受到上级的认可、尊重;工程技术人员主要追求的是:不发生人身事故和处罚,得到尊重;一线工人主要追求的是:不发生人身事故和人为责任设备事故,不受到上级的批评和处罚,能获得最大的劳动报酬,全家幸福美满。
虽然他们的共同点都是安全生产,即:不发生人身事故和人为责任设备事故。但是他们的地位不一样,需要层次也不一样。所以,对他们采取的正激励和负激励的方法标准也应不一样。对领导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应从企业声誉、个人地位等方面去进行激励;对一线工人应从个人前途、家庭幸福等方面去进行激励。制定激励标准时,不能忽略被激励对象的层次需求,必须根据不同的人员、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层次需要采取不同的激励方法,才能收到较好的效果。
3.3应采用正激励和负激励相结合的方法
在电力系统安全生产中,一般不能单独使用正激励或负激励方法,应当采用正激励和负激励相结合的方法。要贯彻以正激励为主,负激励为辅的原则,才能收到较好的效果。
使用正激励和负激励方法时,必须注意及时反馈,时间越短越好,以免影响激励的作用。激励要有较强的针对性,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使用负激励方法时,还要注意维护被批评职工的尊严,不能伤害其自尊心。
党的报告指出“发展是根本,安全是关键’’。坚持安全发展,是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前提。可见安全工作地位之重要,但现实生活中,“天字一号”的安全生产工作却遭遇了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要,真抓、真管四处碰壁等诸多难堪。笔者从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多年,感到当前安全监管工作,特别是基层安全监管工作困难多多、困惑多多、矛盾多多,有着太多的尴尬。
一、现实的六大尴尬
1、普度众生四海皆管的尴尬。安全生产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除直接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外,对其它行业和领域还要综合监管,担负着安委会办公室的职能,“综合协调”让安监部门受累非浅。一是领导思想认识有偏差。总认为安全生产就是安监部门的事,出了问题就找安监局,涉及到“安全”事宜,就签批交办到安监局,安监部门就是一个大萝筐,碰到“安全”就往里装,来自领导层面的职责划分不清,导致其它监管部门具有依附性和惰性;二是专业监管部门有偏见。一些部门认为政府设有安委会,安委会办公室又设在安监局,我配合你牵头单位开展监管工作即可,缺乏本职意识和工作主观能动性。
2、天字一号四海波静的尴尬。“以人为本,安全为天”的观念正在形成共识,人们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也在不断提升,安全生产“天字一号”已是不争的事实,但实际“待遇”却与“天字一号”不相称。一是口头强调的多。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都十分重视,逢会必讲安全,必强调安全,但事实上,“领导重视”只是出于对责任追究的担心和预防,认为话讲到了,要求提到了,如果出现安全生产事故,自己似乎就无责可追了,并非出于对“安全发展”重要性的深刻认识,并非出于执政的责任感和危机感。二是投入的少。重视安全,职能不断增加,但专业人员、编制、装备投入严重不够,烟花爆竹、职业健康等从公安、卫生部门划转以来,不是强化,而是弱化,尤其是乡镇级安全监管,机构不健全,人员、经费没保障,喊着重要,说着天字一号的事,投入工作基本没有实际行动,安全监管仍处于原始的看、摸、听、闻、问阶段,没有领导重视和政策上的支持以及资金上的投入,安全监管工作任重道远,“天字一号”的事,仍处于四海波静的尴尬状态。
3、安全执法四处碰壁的尴尬。一是受地方干扰。少数领导安全生产意识淡薄,重经济、轻安全,对于盲目引进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淘汰生产工艺的企业,很明显有着地方保护主义色彩,形成了引进容易、规范难,上车容易补票难、关停更难的安全监管困难局面。一味讲政绩,追求经济指标,不考虑安全生产,对于安全监察人员查处非法、违法行为,从骨子里反感,不但不支持,甚至出现权大于法的干预执法现象。二是利益纷争所致。少数职能部门见到有利可图,纷至踏来,无利可争,理都不理,发生事故你牵头处理,他还牢骚满腹甚至口头答应挺好,实际推都不动,“四不放过”难到位。一些隐患改了又改,有些企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查处过,又恢复,电切不断、水切不断,相关部门不配合,利益斗争导致联合执法机制形同虚设。三是技术规范和相关条文不健全。依法行政讲究的是科学执法、规范执法。然而,当前在现场执法过程中,对某些行为施行行政方式无明文规定。如:建设项目“三同时”要求,高危行业有法规,一般企业如何进行“三同时”,不进行“三同时”如何处罚,如何前置指导关;各行各业的安全审批实施细则,均无明确的定义及标准,致使工作无法正常开展。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在于缺乏明确的技术规范,由此无端造成工作的被动四处碰壁。
4、综合协调四面楚歌的尴尬。一是法律规定不具体。《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没有对综合监管的内容作出明确的规定,抓得太多,管得太散,结果是出力不讨好,部门有意见,领导有看法。二是职责范围不明确。从机构定位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履行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中的“综合”,主要对辖区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的谋划、部署、组织与实施;对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与监督。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划定综合监管工作的职能范围,一些部门对涉及安全生产的工作与责任总是想方设法往外推,虽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作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最后总是成为此类工作及其责任的“兜底”者。三是“综合监管”惹的祸。一些负有安全生产专项监管理职责的部门千方百计通过各种办法和途径,将一些不好管、危险程度高、发生事故概率大、监管责任大的职能交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承担,这很可能使“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变为“安全生产,一家有责”,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逐步成为“危险”部门及“责任”部门,这对于整个本来就十分薄弱的安全生产监管系统的稳定与发展是非常不利的,长此以往也必将使安全生产工作难以为继。
5、监察执法四马系蹄的尴尬。地方保护、优化环境、低限处罚、重点企业不罚等等是影响安全生产执法的主要因素。在体制方面,一是受地方“制肘”。安监部门是地方政府部门,不是一条边管理体制,受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这是一个共性的问题。加之县(区)一级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逐级弱化,办事无、干事无地位,再受“位子”、“票子”影响,监察执法工作往往造成站得住的顶不住,顶得住的站不住;二是部门没有形成联动机制。联合执法的确在对下发动和增强行动效果方面有着一定的实效,但在具体执法中,还没有完全形成联动,各个部门虽坐在一张桌上,但却打着各自的算盘。三是缺乏强制手段。对于拒不履行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决定的行为,安监部门缺乏查封、冻结、扣押、强制划拨等行政强制手段,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往往申请难受理,执行难到位,无限期的超越执法期限,最后不了了之,造成许多事故处理无法落实,丧失安全监察执法。
6、安监人员四脚朝天的尴尬。湖南娄底48名安监员集体辞职,出现集体撂挑子不干的如此尴尬现象,我想与安监人员辛勤、辛苦、辛劳、辛酸以及工作缺少安全感有关外,笔者认为造成这种尴尬现状的根本原因:一是监管任务与监管力量不对称,导致无法履职。现有的安全监管队伍人员、数量结构不合理不能适应执法任务的需要。目前,从国家到省、市、县(区)安全监管机构人员编制是从上到下呈倒“金字塔”型,特别是乡镇级虽设有安监办,但监管人员大部分属兼职且没有执法权,责权不统一,一线监管责任难以到位;职责不明、多头管理、行政力量分散;装备配套不足,执法经费、车辆不足,监管手段落后,缺乏相应的检测仪器和设备。二是监管责任与权利不对称,导致无法胜任。从目前的安全监管体制看,横向上实行的是综合监管与行业管理相结合,但条块分割,职能交叉,职责界定不清,行业监管力度不够。加之,安监系统监督检查的重点对象是高危行业,工作责任大、权力小、风险大,监察人员几乎没有节假日,那有危险、有重大安全隐患就去那里,工作不分昼夜,既辛苦又危险,且安监人员相应的福利待遇无体现。再者,面临的问责风险不断加大,前面要冲、后面还要随时被执行战场纪律,责任与权利严重不对等,导致工作出现无法完成、没法干现象。三是安全监管机制与经济体制之间的矛盾,导致两头受气。由于经济转型过程中,我国没有及时将安全风险成本强制纳入企业生产成本,有效利用市场经济的手段调节安全与利益的关系,导致利益与安全间的关系失衡,当安全生产与企业的整体利益发生冲突时,企业更多地选择追逐利润,地方政府选择追求利税,而安全基本是放在后面,下达的指令执行不了,企业不买帐,政府不支持,灰头土脸两头受气。
二、对策建议
1、安全意识强化必须以科学政绩考核为前提。将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与安全挂钩。通过考核,强化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意识。首先,要加强政府监管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考核力度,促使领导干部想安全、抓安全;其次,要强化政府主要领导的安全生产法制意识,促使其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第三,要建立完善的领导干部离任安全生产工作审计制度,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把领导干部提升使用与在任期间安全生产实绩挂钩,实行“一票否决”,才能真正转变口头上强调重视安全、经济发展上不要安全这一现状。
2、安全投入必须以改善安全条件为根本。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不是安监部门一家子的事,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特别是人员、装备、技术、政策等等各方面的支撑。因此,结合当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急需树立安全投入必须以安全为本的思想。一是避免做表面文章。在人员配备上为了迎接考核达到有人员、有资金的目的,人员挂名兼职、专项资金年初列个帐户,实则空头支票一张。人员表面化,工作表面化,没有从解决本部门、本地区安全监管工作为出发点,配备相应的人员、装备。二是避免搞形式主义。相关部门没有把安全监管工作前置,把资金或者督促相关企业做好事前的安全投入加大监管,而是热衷于搞花架子,在事后救援上大搞文章,领导来了作为看点,汇报里面作为热点,试想增加一台消防车,跟搞一个培训中心效果如何?三是避免搞文字游戏,玩行政干预。安全投入是以改善安全条件为根本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安全监管过程中对一些企业安全投入不到位,进行的一些行政处罚是对企业投入不足导致出现生产安全事故的惩罚和告诫,警醒企业加大投入,改善安全环境,但相关部门不是引导企业加大资金投入,切实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却在处罚上偷换概念,玩文字游戏,把安全生产处罚款变为主管部门应急装备捐款,严重损伤了安全监管的性,最终只能助长企业违法之风。
3、安全执法必须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严格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不得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权乱法、以权废法。安全监管,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是关键。法律制定得再好,如果不执行,就会成为一纸空文。一是要严格履行法律赋予安监的职责。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实依法予以维护,不使守法人吃亏;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敢抓、敢管,不使违法人得利。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搞好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法律制度的贯彻实施。二是争取领导和相关部门支持。建立健全规范性的监督制度,监察执法部门要争取地方主要领导支持的同时,加强和上级业务部门沟通,减少同级政府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保证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强制性,保证执法的公正、严明。三是加大法规宣传培训力度。安全执法以法律法规为准绳,首要的是执法人懂法,被执法人知道违反了哪条法律,等违法再处罚、再知法不是安全生产执法的宗旨,因此,在做好执法的同时要做好普法工作,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宣传载体,积极向领导、向企业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让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强化法律、法规意识,避免出现权大于法、权代替法的违法现象。
4、综合协调必须以政府明确控权为依据。严格的中央政策对遏制多发的安全生产事故效果甚微,法律效力及政府整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决心和力度的层层衰减,表明当前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是一个松散的系统。因此,必须对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准确地进行定位。一方面,从法律上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管综合监管具体内容。制定一些配套的、操作性、可行性强的实施细则,细化与专业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合作,增强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各部门安全生产主动监管意愿,有效避免安全难题面前“安委会综合协调”等同于政府现象的发生。另一方面,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综合监管各部门责任,并以法律条文形式出台,谁该做什么、谁不该做什么,主管部门干什么、监察部门干什么,明确之后,谁的责任田,谁去负责,避免出现安全协调什么都管,什么都管不好,相关部门坐看笑话、闲着没事等不正常现象。
5、安监人员必须以履行职责为己任。破除安全监管中诸多尴尬,在新的法律、法规未能出台之前,首要的是地方政府要理顺综合监管和部门监管的关系,进一步明确综合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方式、手段,提高综合监管部门的地位和,赋予综合监管部门对其它监管部门的督查权、问责权、追究权,避免“踢皮球”现象;其次,要建立监管人员考评与奖励制度,提升监管人员福利待遇。出台地方财政保障制度与法规,确保监管机构正常监管和执法费用,省、市也应出台执法监管人员交通、通讯、办案补贴,减轻安全监管人员负担,提高其工作积极性,消除其后顾之忧。第三、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在解决了安监人员责、权、利不对等现实问题后,相关部门要在法律、法规和政策上为安全监管人员排除后顾之忧,全力提升安全监管人员福利待遇的同时,加大监察人员思想政治教育,加强业务培训和学习力度,在系统内树立投身安监、无怨无悔,营造一种人人敬业、人人主动、人人想干事、能干事的良好氛围,真正建立一支来之能战、战之能胜,为经济发展和群众利益安全奋斗终身的安监队伍。
兹受国家安全生产醴陵烟花爆竹检测检验中心、醴陵市烟花鞭炮总商会邀请,中国电子食品行业协会防静电装备分会、信息产业防静电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专家组于xx .8.20-21日对醴陵地区五家烟花炮竹生产企业和烟花爆竹专用生产设备企业进行静电安全调研,现将调研情况作如下报告。
调研的企业属于行业中小型规模企业,其中3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2家烟花爆竹专用生产设备制造企业。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较强,但静电防护系统构建、静电安全管理、职工静电安全教育还处于起步阶段。静电防护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提高。
1)人体静电防护问题
操作人员基本没有穿戴防静电鞋,存在人员接地不良,人体静电泄放不了,无法实现人员接地;大多数企业静电泄放器没有设置静电接地线,只是利用水泥地坪接地,接地不符合aq4115-xx标准要求;少部分人穿用化纤衣物操作,没有穿戴防静电服,不符合静电防护要求,极易发生人体静电放电,引燃烟花药粉。
2)操作器具问题
大部分企业所用周转箱、防静电包装、扎带、托板、引线轴、脚垫等等用品不具有防静电功能,均为绝缘材料制作,极易因摩擦生产静电发生火花放电、搅拌器具、勺等没采用铝,铜或防静电材料制备,而用磁性等黑色金属材料制备,易发生火花放电。
3)接地问题
桌垫、地垫、运转车、很多生产设备没有设置专用保护接地或防静电接地,现场工作区人员、设备、金属结构货架管道等没有实现等电位连接。
4)专用生产设备存在问题
大部分企业生产设备传输带不具有防静电功能,而采用绝缘橡胶带;很多夹具、挡板和清洗涮子采用绝缘材料不具有防静电功能;装药机、封边机等和爆竹、药粉接触部件(如筛网等)使用铁磁性黑色金属材料。在设备工作时,易发生药粉所带静电对不锈钢网等金属体放电发生引燃事故;胶粘带在封装爆竹时,发生剥离起电,易引燃爆竹;火药在传输搅拌产生静电时,没有采用离子静电中和技术,使其因药粉摩擦产生较高静电电位,发和静电放电;很多生产设备没有采取保护接地措施,存在漏电现象,极易因eos问题引燃火药。
5)防雷问题
防雷接地不规范:电源线、通信线路没有采取屏蔽措施和抗浪涌保护措施。落雷时发生电气设备损害。
6)防静电系统质量检验和核查
各企业防静电系统质量检验和核查基本没有开展,出现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和改进,成为今后事故隐患。
7)防静电安全培训和管理及监管问题
防静电安全培训和管理尚属空白,使广大职工不知道静电防护基本知识和要求。企业不了解安全标准给企业安全生产带来隐患。
8)静电安全操作工艺缺失
没有建立各工序安全操作工艺(静电安全方面),职工不能正确实施,给安全生产带来隐患。
1)配齐人体静电防护用品
现场操作人员配备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手套(视实际情况定)等。
2)接触爆竹药粉的周转器具和包装等均应采用防静电用品。
3)生产爆竹专用设备采取保护接地措施:在与爆竹或药粉接触的部位,均应使用防静电材料或进行防静电涂敷并按标准aq4115-xx接地(和设备外壳电气连接)。传输带均应使用防静电橡胶带并和设备保护接地相接。对于搅拌药粉容器、如搅拌药粉产生较高静电时、可采取防爆型空气电离器消除防爆型静电消除器消除静电。专用设备加装漏电保护器,防止漏电产生eo引燃爆竹或药粉。
4)现场静电泄放器、地垫、工作台面应采取静电接地措施。其接地电阻不大于100ω。
5)操作器具均应使用防静电器具(铝、铜制、木质,防静电塑料制品)。
6)所有防静电器具、所用周转箱、防静电包装、扎带、托板、托盘、引线轴、勺、装火药桶、编织袋、脚下垫等包装及器具;具有防静电功能,表面电阻、点对点电阻均应在5×104ω至1×101ω0范围内。防静电装备(搅拌火药混合装置、货架、传输带、涂料油漆、托板、齿轮、滚轮、桌垫、脚垫等)表面对地电阻小于1×1010ω。以上不得使用含碳材料的塑料制品。
7)对于防雷方面,电缆、通信等电线使用屏蔽电缆并采取接地或采取通过地下金属管道(管道要接地)引入室内,远离车间防雷并接地线。在通入车间及室内的电缆接口处采取防浪涌措施、并在雷电天气关停电器设备、人员离开工作岗位、避雷针接地点离开其它设备接地点20米以外。如无法做到则应按国家相关标准采取防雷电反击措施等。
8)对职工开展静电安全培训和考核。
9)制定静电安全管理规程并实施。
10)完善监管和检验手段对防静电系统定期检测和检查。
由于时间紧,很多现场半成品封装和包装及周转存储与运输环节而都没有看见并调研;因此以上内容提出的实际调研可能存在片面隆和不全面,请有关单位谅解。同时建议有关单位根据报告内容8点提出的问题,对于已统一看法的问题,采取相应的解决和改进措施,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防护,促进醴陵地区烟花爆竹产业而健康发展、减少事故发生和降低人员财产损失。
煤矿安全生产调研报告 煤矿安全管理的调查报告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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