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500汇总(优秀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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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500汇总篇一
像蜂蝶飞过花丛,像泉水流经山谷,我每捧起一本书,心底就不禁涌起愉悦之情。因为对我而言,读一本好书,就如同交一个朋友,而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我便像交到了一位充满睿智和神秘、以及无穷魅力的挚友。
初见时,《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的情节和结构便惊艳了我,同时,这也是它最大的艺术成就。它每一篇故事都有曲折的情节,人物不断行动,情节步步深入,惊险奇妙,扣人心弦;使读者既感到恐怖,却又欲罢不能。情节关联到布局,而且结局常常来得十分突然而富有意趣,非常耐人寻味。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歇洛克·福尔摩斯了,他十分聪明,善于观察、分析,勤于思考,思维敏捷,动作灵活……再看看我,每次遇到不会做的题目,总是喜欢依赖他人,自己则懒得去动脑筋,有时我甚至不写,心想:反正老师会讲的,到时候抄个答案不就完事了吗?而看完《福尔摩斯探案集》后,对比起勇敢聪慧、勤于思考的歇洛克·福尔摩斯,我认识到了自己的缺点,明白以后该如何努力,变成更加出色的人。
其次,《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那就要数《血字的研究》这一章了。福尔摩斯刚到犯罪现场,就开始仔细地检查屋子前面和房间里的每一个角落:他从地上的脚印判断出这起谋杀案的凶手身高六英尺多,穿着一双方头粗皮靴子;他从墙角的烟灰得知凶手抽的是特里其雪茄烟;他还从墙上的血字旁脱落的油漆猜出凶手右手指甲很长……福尔摩斯竟然能在那么短的时间内,从犯罪现场的种种迹象中准确地推测出凶手的特点,这令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他的耐心和强大的逻辑思维能力震撼到了我!
最后,我发现《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不仅仅是一本娱乐消遣的读物,更重要的是,它可以在无形中培养人们的推理思维能力和逆向思维能力,而这些恰巧是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这让我发现,读书其实并不只是单纯的阅读,更多的是学习与认知的过程。每本书都有它值得学习和了解的东西,有好多经历我们未必熟悉、未必发现,但它们却真真切切地存在于我们的生活中。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虽然没有《西游记》那样动人心魄;没有《三国演义》那样气势磅礴,更没有《红楼梦》那样凄美缠绵……但它曲折的情节、惊险的过程、性格多端的人物,皆使我徜徉在那个神秘莫测的侦探世界中,刻骨难忘。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500汇总篇二
今天,我早早地把作业写完了,心里特别舒服,顺手从旁边拿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边看了起来,一口气看到了下午三点多,上面主要讲了把一个个看上去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是一宗宗谜案得到完善的解决。
世界上,总有像福尔摩斯一样的人为社会伸张正义。邪恶,总需正义来击败,总需正义来阻止,就像福尔摩斯这个伸张正义的人,到哪里,那里就会少一分邪恶。
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使我非常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没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倾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中不仅有案子的本身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被邪恶冲昏的他们甚至想结束福尔摩斯的性命,面对死亡的危险,福尔摩斯依旧走他的路、查他的案。每一个案子都有可能失败、推论错误的时候,别人可能因此而丧失信心,停住探搜的脚步。而福尔摩斯会更加努力地去发现寻找线索,任何蛛丝马迹他都不会放过,正因为他有这样坚持不懈的精神,所以他的案子都能水落石出,读了福尔摩斯全集,会伸张正义的人使世界少一分罪恶多一分友善。
这本书还体现出一句名言 —— “凡是勤奋的人,都有锲而不舍的精神。”
福尔摩斯就是这样一个人。
我爱读这本使我受益匪浅的书。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500汇总篇三
今天,我终于把《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完了。福尔摩斯是一个侦探,什么案子他都能破出来,就连警察局破不出来的案子他也能够破出来,尽管警察局很想让他去做一名警官,但他还是只想做一名侦探。
就说《银色马》吧。英国的一名驯马师驯养了一匹银色的赛马,可是,不知道什么时间那批赛马莫名其妙的失踪了,驯马师也被谋杀了。福尔摩斯接到案子之后,认真地思考驯马师和这匹马的关系。他看到驯马师被砸的粉身碎骨的`头部时,想到也许是赛马踢死了驯马师,可是赛马没有那么大的力气呀。他又想除了马蹄子,还会有什么东西会有那么大的威力呢?最终他想到了铁棍。不过,他又有了新的发现。他搬开驯马师的头,发现地面有一个脚印,并且这个脚印一直通向了远方。
顺着这行脚印,福尔摩斯来到了村庄的一个小屋,从屋子里走出来了一个年轻人,福尔摩斯说:”先生,你看到过一批银色的马吗?“听了这句话,这名年轻人不耐烦的说:”别问我,我什么都不知道“。说完年轻人就关上了房门。福尔摩斯耐心地又敲开了屋门,对年轻人说如果他提供有价值的线索的话,他将会得到五十元的报酬。可是年轻人听完这句话,显得更加不耐烦,并说让福尔摩斯他们快滚开。这下子,福尔摩斯明白了:就是这名年轻人用铁棍砸死了驯马师,然后偷走了银色赛马。福尔摩斯回去报告了警察,并带着警察抓走了那个年轻人,把银色马还给了驯马师的家人。
看完这本书后,我在想,福尔摩斯可真是善于细心观察,认真思考呀!以后我要向他认真学习。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500汇总篇四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侦探类小说,里面的主人公:夏洛克-福尔摩斯,靠着自己聪明的才智,严密的推理能力,侦破了一个个惊世大案。
在看这些书之前,我认为破案非常困难,推理就更别说了,可是看了这个这。
本书之后,我渐渐懂得怎样推理细节。下面我就来讲两种基本案件的推理方法。
2、偷窃案的侦破方法。偷窃一般都会偷贵重物品,像钻石之类的,而钻石,一般都会有保护柜,所以要先看看保护柜四周有没有指纹或者脚印,如果有指纹就去核对,然后去逮捕凶手,如果没指纹就看看脚印,找出这是什么一只鞋后,去有卖这种闲的店铺里,近期有没有人买这种型号的鞋,查出地址以后就去逮捕罪犯,不过当然也有可能没有脚印,不过我就不做这样的假设了。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500汇总篇五
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阳,今天我借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
这本书的原著是柯南·道尔,福尔摩斯众所皆知可他却是个小说中的人物,在每个故事里,福尔摩斯和他的助手华生一起,出乎意选料的拨开重重迷雾。在破案过程中,福尔摩斯那种在任何情况下都沉着冷静而幽默的绅士风度强烈的'留在了读者的脑海中。同时,他在面对复杂的案件中和往往就隐藏在身边狡猾罪犯,福尔摩斯可以从一个人的外貌和穿着就可以判断出一个人的职业习惯和喜好,小说塑造的福尔摩斯形象集正义、智慧、勇敢和幽默于一身,几乎成了神探的化身,以至于许多人都把他当做现实存在的英雄来看待,另外小说设置了医生华生这个诚实、勇敢的助手,很好的衬托了福尔摩斯的智慧和过人之处。
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阳,一千本好书,就是一千轮太阳,灿烂太阳,会照亮我们前进的方向。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500汇总篇六
有一个人,他有细微的观察力,他能在案件中长时间保持冷静,他有惊人的思考力。他是谁?他就是大名鼎鼎的名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他的观察力已经上升为一种智慧的符号,你不要试图欺骗他,你的世界在他眼中无所遁形。他是一个比罪犯本人还了解其犯罪过程的人。
读完这本书,福尔摩斯——一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深深地嵌入了我的脑海里。小说作者:阿瑟·柯南道尔塑造的大侦探福尔摩斯,足智多谋,沉着冷静,揭开了一个一个谜团,抓住了一个又一个凶手。那些离奇的探案故事、扣人心弦的悬念,深深地吸引了我。
此书中有《波西米亚丑闻》《红发会》等十二篇小说。其中的一个案例引起了我想要叙述的欲望,它的情节异乎寻常的复杂,线索凌乱,此案便是《杀人的桔子核》。
在这个案子中,福尔摩斯仔细的观察力,令我赞叹。有这样一个细节,当时正值雨季,约翰·沃彭肖前来拜访福尔摩斯,福尔摩斯根据粘在他鞋尖的泥土,准确地推断出了这位客人所来的地方。在调查中,福尔摩斯认为这几封信是重点,他围绕着信展开调查,最后他根据“3k”推理出与“k”集团的一个犯罪团伙有关,他们经常杀人抢劫,并且在杀人之前总爱邮寄一些奇怪的物体……最后福尔摩斯凭借一些不起眼的小细节,以敏锐的观察和强大的推理能力抓住了凶手。
俗话说:“天才在于积累,聪明在于勤奋。”我想福尔摩斯的非凡,在于他平日的勤奋,他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能辨别140种烟灰,通过步伐大小知道凶手的年龄,通过刮痕可以看出凶手的指甲长短……任何蛛丝马迹都成了他破案的关键。可见他观察和推理能力是多么强大。因而他才会在错综复杂的疑案中出奇制胜,成为一名家喻户晓的神探。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500汇总篇七
小时候,我读过《福尔摩斯探案集》,至今心有余悸。最近,我又读了这套书,再次和老朋友见面。
书的作者是侦探小说之父——阿瑟·柯南·道尔。书中主要叙述福尔摩斯23年侦探生涯中侦破的各种案件。
案件中第一个案子是《血字的研究》。福尔摩斯侦探经验丰富,用“回溯推理”方法,很快判断出凶手是高个子,红脸、抽雪茄、长指甲……根据这些线索,仅3天时间,轻而易举抓到凶手。
福尔摩斯是一个沉默寡言,性格古怪,善于思考,博学多才的人。他根据墙上的痕迹判断出凶手是长指甲;根据地上的烟灰判断出凶手是“抽印度雪茄”;根据脚印的距离,墙上血字位置与平视高度,判断出凶手是高男子;红脸醉汉,用自己流的鼻血写单词,是为了混淆视听。
福尔摩斯发现地上的血迹,但死者身上无伤痕,断定是被药丸毒死;他将现场拾到的“戒指”作“失物招领”广告,引来失主认领,发现蛛丝马迹;他利用身边的流浪儿寻找真凶——马夫;他周密思考,精心设计,用租马车的方法,引来马夫凶手杰弗逊·霍伯;通过凶手叙述这起复仇案的故事,使得案子成功破解。
这件案例告诉我们:福尔摩斯根据结果,往回推断的方法,找到突破口,问题变得简单,少走弯路,很快破了案。用此方法解应用题,从问题入手,根据题中已知条件分析题意,解答应用题。正确率提高,速度加快。
福尔摩斯实施抓捕行动,巧妙设计,凶手自然送上门来,此案圆满落幕。他多年的侦探经验,新颖的抓捕创举,实在让人钦佩!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500汇总篇八
福尔摩斯是英国小说家柯南·道尔在1886年塑造出的一名侦探,他身材矫健、足智多谋,破解过许多恐怖离奇的杀人案,是人们眼中的神探。
《四签名》讲述的是莫斯坦小姐的父亲在十年前离奇失踪,而从六年前起,莫斯坦小姐每到生日时总是能收到一颗美丽的珍珠,直到一天早上她收到一封奇怪的信,内容大概是今晚七点约她去指定地点见面,福尔摩斯和华生也一同前往。三人来到剧院旁边,被人带上一辆马车,带到一个偏远郊区的住宅里,一位秃顶的小个子男人接待的他们。原来啊,是他的父亲舒尔托上校在印度得到了一大批财宝,而这批财宝有一部分应该是属于莫斯坦上尉的,但他父亲因为贪婪而私吞了财宝,于是在他父亲死后,他决定物归原主。这位秃顶男人还有一位孪生兄弟,他的脾气与生前的父亲相似,在他们动身来到他兄弟的住处时,却发现他惨死在房间里。
通过福尔摩斯细微的观察后,又一次精彩的推理过程诞生了。从我的角度来说,福尔摩斯是先发现死者歪坐在一把椅子上,面部表情狰狞,旁边有一根绑着石头的棕色木棒,木棒旁边有一张写着四个签名的纸条,死者的耳朵上方有一根荆刺,由此判断出这一定是一场谋杀。但是奇怪的是,屋内门窗紧闭,从屋外根本是打不开的,那么凶手是如何进来的呢?福尔摩斯曾经说过:“只要把不可能的因素排除掉,剩下的因素不管多么难以置信,一定就是真相!”通过观察,他们发现屋顶有一个洞,屋顶的斜面处有一道暗门,打开暗门后发现了脚印。他们从这道暗门通往外面继续搜查,途中福尔摩斯发现这个关键人物碰倒了一瓶味道十分刺鼻的化学试剂,这个关键性线索让福尔摩斯立刻想到了对策。他们找了一只经过专业训练的狗,通过狗的指引他们很快找到了另一个线索。
他们来到了一个小码头的附近,通过询问得知凶手是坐着一艘名叫“曙光号”的蒸汽船逃跑了。看到这里我的心“咯噔”一下,突然觉得这案子破不了了,如果我是凶手,自然会连夜逃走,不会在任何一个码头逗留。而福尔摩斯则认为,蒸汽船是需要烧煤的,路程越长速度越快烧的煤炭就越多,而凶手无法在短时间内找到这么多煤炭,因此他坚持认为沿着这条河流寻找是可以找到“曙光号”的。他们通过船主对“曙光号”外形的描述去寻找,但是几天过后上游和下游的码头都找遍了,依然没有它的影子,线索似乎中断了。福尔摩斯陷入了沉思,他设想过无数的可能性也排除了无数的可能性,但是依旧没有线索。所谓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几乎从未失手过的福尔摩斯先生也有碰壁的时候,但是他坚持不懈的精神竟让我毫不担心,果然几天后他又想到了办法。他想到凶手很有可能把这艘船的外型进行了改造,于是,他乔装打扮,到河流下游的船坞里挨家挨户的打听,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船被找到了。万事俱备只欠东风,最后则上演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水上追击战,福尔摩斯和华生二人在船上随时待命,船夫不断的加煤,让船的引擎达到最大马力,船只在河流上飞速前进、极速转弯,每一次发动引擎船身都会发出轰隆隆的巨响,好像打雷一般,作为读者的我也是提心吊胆,生怕会发生什么意外。船不断的靠近“曙光号”,三百米、两百多米,福尔摩斯和华生找准了时机同时开枪,最终凶手被抓获。
小说情节跌宕起伏、逻辑缜密、引人深思,因舒尔托上校独吞了本应属于别人的财宝而导致莫斯坦上尉被误杀,在他死后,他的儿子也被别人残忍杀害,曾经的战友最终变成敌人。金钱是一种可以让人迷失自我的东西,在利益面前很多人可以失掉底线,这些人表面看上去荣华富贵,而背地里却整天过着胆战心惊的生活,但是要坚信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福尔摩斯与他们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成功但谦虚、聪明且努力,将犯罪人员绳之以法是他的责任和义务,他不计名利、兢兢业业,这是非常可贵的品质,是我们应该理解并且努力学习的。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500汇总篇九
前几天的一个上午,我在家中看了一本叫《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书。读了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是英国著名的作家柯南·到尔写的我只看了十几个故事,不过后面的故事也可见一斑了。每一个故事都扣人心悬,给了读者一个冷静,智慧,勇气并存的神探福尔摩斯。匪夷所思的事件,扑朔迷离的案情,心思缜密的推理,惊奇刺激的冒险这本书里每一个过程都是不一样的,福尔摩斯观察一些事物的奥秘来判断一个人的特点。比如说:看一个人的脚印在用数学了算出身高是多少。有时,通过看了一个人的手,皮肤颜色来判断一个人是干什么,来自那个国家。这也让我十分佩服大侦探福尔摩斯。他总能找到一些我们找不到的问题。这也说明了“细节决定成败”这这句话是正确的。如果福尔摩斯没有如此高的观察能力和对细节的看重的话,他可能连一个警察都当不上的。
而且在我们的生活中也能体现出细节的重要性。有一次数学考试时,我本来能考九十五分的可我为了节约时间,为了省一点笔水就把四个本来要写的面都不写了。只留下了“上,下,左,右”这四个字。因此被扣了四分。只考了九十一分。如果我没有偷懒的话我就能在得到四分了,这让我十分后悔,这也体现出了细节的重要性。
读完这本书后,我明白了很多道理,我也知道了细节是十分重要的。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500汇总篇十
福尔摩斯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笔下的世界著名侦探,是一位惊人的智者。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福尔摩斯探案集。
供参考借鉴!
《福尔摩斯探案集》出自英国杰出的侦探小说家、剧作家——阿瑟﹒柯南道尔。小说的主人公是著名的歇洛克﹒福尔摩斯。福尔摩斯在作者的笔下显得冷静、勇敢、智慧超群,所以,这本书十分吸引我。
读了这本小说,我还知道了有的人是为了别人而杀人的,有的人是因为复仇而犯罪的,有的人是偷盗犯,种种犯罪情况都会发生。而这些犯了罪的人都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因此,我们一定要好好做人,不能随意害人、不能偷东西,更不能做强盗和杀人。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由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写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
它是由12个精彩离奇的故事组成。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故事是《豁嘴男人》。
故事中的圣克莱尔先生突然不见了,他的太太以为先生遇到了不测,便求助于大侦探福尔摩斯。经过福尔摩斯的一番调查,竟发现在烟馆附近行乞的豁嘴瘸子乞丐是圣克莱尔先生。原来,圣克莱尔先生扮成乞丐可以得到很多的钱,由于自尊心的原因,他不愿意让别人知道,所以才化了妆。
读了这个故事,我不禁对圣克莱尔先生的行为感到好笑和气愤。我觉得,劳动者是光荣的,整天想着不劳而获的人是可耻的。美好的生活是应该靠双手劳动创造出来的。圣克莱尔先生骗取了大家的钱财,更骗取了大家的同情心。
其实,我们的生活中也有一些年纪轻轻、手足健全,整天想着不劳而获的人。他们真像这个圣克莱尔先生啊!
作为小学生,我们应该努力学习,长大了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福尔摩斯探案集》描写了福尔摩斯先生破案的故事,这些故事真是曲折又精彩啊!
书里记录了这样几个案子:“吸血鬼”、“铜山毛榉案”、“雷神桥奇案”、“三个同行人”、“狮鬃毛”等,看完这些破案故事,我真是太敬佩福尔摩斯先生了!
福尔摩斯先生之所以可以侦破这些奇怪的案件,我觉得首先是因为他有渊博的知识,比如在“吸血鬼”那个案子里,福尔摩斯先生知道那些挂在墙上的南美洲土著狩猎工具是有毒的;其次是因为福尔摩斯先生有着细致的观察力,比如在“雷神桥奇案”中,福尔摩斯先生发现了石桥栏杆上那个小小的磕痕;最后是因为福尔摩斯先生具有灵活、严谨的思考和推理,在具备应有的知识和细致观察的基础上,福尔摩斯先生把哪怕最微小的细节和线索联系在一起,最终使案件真相大白。福尔摩斯先生还非常勇敢,在“三个同姓人”的案子里,他和美国杀手的较量真让人为他捏一把汗啊!
福尔摩斯先生的助手和朋友是华生,每次破案,当华生还摸不着头脑的时候,福尔摩斯先生已经胸有成竹了。
这本书主要讲了私人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与他的助手华生与邪恶势力作斗争的故事。主要有这几件大案:血字研究、四签名、最后一案、空屋历险记、巴斯克维尔魔犬、红圈会等。我们就来讲讲这血字研究。
我们先认识一下作者吧,他的名字叫阿瑟。柯南道尔,是19世纪末的一个英国侦探小说家,由于成功塑造了福尔摩斯这个角色,而被称为“侦探悬疑小说的鼻祖”。
回到正题。这一篇《血字研究》是柯南道尔于1887年创作的小说,也是他第一部以福尔摩斯为主角的作品。这篇小说主要讲了华生和福尔摩斯经过华生的朋友介绍,在一个地下室里相见。不久,他们就在贝克街22号这栋房子里居住下来。福尔摩斯的侦探推理能力令华生惊讶不已。不久,葛莱森上校请福尔摩斯侦破“劳瑞斯顿花园街凶杀案”,凶案现场死者的旁边有一枚结婚戒指;墙上用血写着“rache”即复仇字样。福尔摩斯出其不意地抓获了杀人凶手侯波。
这篇小说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福尔摩斯的勇气。他不怕困难,敢于斗争,能根据情况判断出当下的形势,更能对任何事情做出大胆的猜测。在这里摘录几句福尔摩斯的。
名言。
:1、我认为人的脑子本来象一间空空的小阁楼,应该有选择地把一些家具装进去。只有傻瓜才会把他碰到的各种各样的破烂杂碎一古脑儿装进去。这样一来,那些对他有用的知识反而被挤了出来;或者,最多不过是和许多其他的东西掺杂在一起。2、一个逻辑学家不需亲眼见到或者听说过大西洋或尼亚加拉大瀑布,他能从一滴水上推测出它有可能存在,所以整个生活就是一条巨大的链条,只要见到其中的一环,整个链条的情况就可推想出来了。
由此可见,福尔摩斯是一个勇气+智慧+准确判断+传奇色彩的成功人士。
让我们向柯南道尔、向福尔摩斯致敬!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500汇总篇十一
在这个暑假中我看了许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一本十分有名的书-《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是柯南·道尔。他出生于英国的爱丁堡,是英国杰出的小说家,被誉为英国侦探小说之父。《福尔摩斯探案集》以错综复杂的情节、曲折离奇的探案方法、鲜明的人物形象,开创了侦探小说历史上的黄金时代,是一部不朽的经典。
《福尔摩斯探案集》中让我记忆最深刻的故事是《血字的研究》,福尔摩斯从草丛上的脚印推断出凶手的身高和体重;从地板上的烟灰来推断出凶手爱吸什么牌子的香烟;从墙上的血字来推断出凶手是因为想复仇而杀的人。看故事的时候,我的脑子随着福尔摩斯的分析而快速的飞转,一开始是奇怪他为什么会得出这些结论,看到后来又对他的思考和细心感到非常崇拜,感觉到福尔摩斯太神奇了。
这本书告诉我们很多道理,一个优秀的侦探,要了解哲学知识、天文学、植物学、地质学、化学、解剖学等。如果希望世上有很多像福尔摩斯一样的侦探,让坏人无处可逃,那我们就要好好学习,努力学习科学知识,而且还要细心认真,积极思考,不偷懒,才能让自己越来越棒,懂的越来越多,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而福尔摩斯就是这样一位智勇双全,具有非凡的智慧和才干的侦探。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以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凶顽的敌人做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了法律的尊严。他是我心中真正的侦探英雄,是我学习的榜样,我要向他学习。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500汇总篇十二
这个暑假我利用课余时间阅读了英国推理小说家柯南·道尔的小说《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让我渐渐学会留心生活中的小细节。随着上一个案情的结束,这一回,福尔摩斯遇到一个与身份有关的案情又名《失踪的新郎》,这是福尔摩斯冒险史中最短的一个案件。
故事的内容大概是女主人公的未婚夫在婚礼当天神秘失踪,至今也没有他的讯息。女主人公是一位十分朴素且随和的富家千金,为什么这么说呢,据她介绍,她的父亲生前有一个相当大的企业,然而随着她母亲与一位名叫詹姆斯·温迪班的年轻男子结婚,这笔遗产的所有权也归为她的继父所有。但是她的生活依然很富有,因为她的叔叔遗留下一大笔遗产给她。她的继父只比她大了五岁,在生活上却总是禁止她外出活动,不希望她与外人交朋友。一次,她的继父去法国出差,她与母亲参加了一场舞会,她与一位名叫霍斯默·安吉尔的先生相遇,这便是她后来的未婚夫。据女主角回忆,她与这位先生第二次见面后就订了婚,他留有茂密的胡须,戴着一副茶色眼镜,由于女主角近视,所以对他的外貌印象并不十分清楚,只知道他说话总是轻声细语。等到女主角的继父回来后,两人不能再见面,只能靠书信交流。待她的继父再一次出差后,两人便决定秘密结婚,但是就在婚礼当天,新郎神秘失踪。
在新郎失踪后这位继父对于此事表现得满不在乎,还总是安慰女主角,希望她把这件事彻底放下,不要再继续调查了。对于这位继父的表现,我灵光一现,所谓的“新郎”会不会就是继父假扮的?而这只是我的猜测,并没有证据,于是我迫不及待的想知道福尔摩斯的推理过程。
果然,事情被我猜中了,茂密的胡须是为了掩盖自己的长相,茶色眼镜是为了隐藏自己眼睛的特点,而细声细语地说话是为了不暴露自己的声音,最重要的一点——两人从未同时出现过,“新郎”和“继父”是同一个人。福尔摩斯为了验证他的推测,他先找到了这位继父工作的地方,给他发了一封信约他见面,随后不出所料的收到了回信。福尔摩斯把这封回信与女主角之前带来的她的未婚夫的回信做了仔细的对比,他发现这几封信都是用打字机打的,那个时代的打字机与人的字迹一样,都有明显的个性,因为长时间的磨损,有些字母会有点模糊不清,而在这几封信中字母的磨损处都惊人的相似。福尔摩斯把自己的想法对詹姆斯·温迪班先生一五一十地讲了一遍,但是他却不承认,并且有些惊恐失措地逃走了。
借福尔摩斯的一句话说:“从某些方面看,这案子并非一点意思也没有。”是啊,年轻男子为了得到巨额遗产与老妇人结了婚,婚后竟然为了防止老妇人女儿的另一笔遗产流入他人的口袋而想出如此对策,真是冷血的恶棍,为了钱财可以不惜一切代价。因此,当我们在生活中与他人交往时,无论男女,都要擦亮双眼,不要被“恶棍”所欺骗。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500汇总篇十三
暑假期间,我和妈妈共同读了一本书,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写得非常精彩,如果你还没读过,你就抓紧时间阅读吧!
这本书图文并茂,适合各种年龄的人看。这本书的每一个故事,福尔摩斯面对的都常人和普通读者难以解开的犯罪之谜。每次一有案件发生,他都和自己的助手华生一起,出乎意料的拨开重重迷雾把真相揭露在读者面前,让人有云破日出、冤屈昭雪、罪犯受到惩罚的感觉。
这本书我最喜欢的就是《显贵的主顾》和《吸血鬼》这两个案子。
《显贵的主顾》这个故事里,福尔摩斯在破案的过程中被人打伤了,看到这我真替福尔摩斯捏了一把汗,可福尔摩斯竟然能将计就计,设下了一个圈套,是罪犯受到了惩罚。
《吸血鬼》讲的是一个跛足的小男孩他的母亲去世了,他的爸爸又给他找了一个继母,并生了一个健康可爱的弟弟。没有他的继母之前,他和他的爸爸相依为命,感情非常深厚,他强烈的妒忌和冷酷的仇恨他的继母和健康的弟弟。他竟然用毒箭刺向他的弟弟,他的继母发现了,及时用嘴把毒吸了出来,正当他继母满嘴是血的时候,被他爸爸发现了,误以为她是个吸血鬼,并把她关了起来。最后,在福尔摩斯的帮助下,使真相大白,还了那善良的继母一个清白。
看完了这本书,我真佩服福尔摩斯,觉得他真了不起。长大了我也想当一名侦探,像福尔摩斯一样,做一个正义、智慧、勇敢的人!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500汇总篇十四
福尔摩斯是英国小说家柯南·道尔在1886年塑造出的一名侦探,他身材矫健、足智多谋,破解过许多恐怖离奇的杀人案,是人们眼中的神探。
《四签名》讲述的是莫斯坦小姐的父亲在十年前离奇失踪,而从六年前起,莫斯坦小姐每到生日时总是能收到一颗美丽的珍珠,直到一天早上她收到一封奇怪的信,内容大概是今晚七点约她去指定地点见面,福尔摩斯和华生也一同前往。三人来到剧院旁边,被人带上一辆马车,带到一个偏远郊区的住宅里,一位秃顶的小个子男人接待的他们。原来啊,是他的父亲舒尔托上校在印度得到了一大批财宝,而这批财宝有一部分应该是属于莫斯坦上尉的,但他父亲因为贪婪而私吞了财宝,于是在他父亲死后,他决定物归原主。这位秃顶男人还有一位孪生兄弟,他的脾气与生前的父亲相似,在他们动身来到他兄弟的住处时,却发现他惨死在房间里。
通过福尔摩斯细微的观察后,又一次精彩的推理过程诞生了。从我的角度来说,福尔摩斯是先发现死者歪坐在一把椅子上,面部表情狰狞,旁边有一根绑着石头的棕色木棒,木棒旁边有一张写着四个签名的纸条,死者的耳朵上方有一根荆刺,由此判断出这一定是一场谋杀。但是奇怪的是,屋内门窗紧闭,从屋外根本是打不开的,那么凶手是如何进来的呢?福尔摩斯曾经说过:“只要把不可能的因素排除掉,剩下的因素不管多么难以置信,一定就是真相!”通过观察,他们发现屋顶有一个洞,屋顶的斜面处有一道暗门,打开暗门后发现了脚印。他们从这道暗门通往外面继续搜查,途中福尔摩斯发现这个关键人物碰倒了一瓶味道十分刺鼻的化学试剂,这个关键性线索让福尔摩斯立刻想到了对策。他们找了一只经过专业训练的狗,通过狗的指引他们很快找到了另一个线索。
他们来到了一个小码头的附近,通过询问得知凶手是坐着一艘名叫“曙光号”的蒸汽船逃跑了。看到这里我的心“咯噔”一下,突然觉得这案子破不了了,如果我是凶手,自然会连夜逃走,不会在任何一个码头逗留。而福尔摩斯则认为,蒸汽船是需要烧煤的,路程越长速度越快烧的煤炭就越多,而凶手无法在短时间内找到这么多煤炭,因此他坚持认为沿着这条河流寻找是可以找到“曙光号”的。他们通过船主对“曙光号”外形的描述去寻找,但是几天过后上游和下游的码头都找遍了,依然没有它的影子,线索似乎中断了。福尔摩斯陷入了沉思,他设想过无数的可能性也排除了无数的可能性,但是依旧没有线索。所谓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几乎从未失手过的福尔摩斯先生也有碰壁的时候,但是他坚持不懈的精神竟让我毫不担心,果然几天后他又想到了办法。他想到凶手很有可能把这艘船的外型进行了改造,于是,他乔装打扮,到河流下游的船坞里挨家挨户的打听,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船被找到了。万事俱备只欠东风,最后则上演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水上追击战,福尔摩斯和华生二人在船上随时待命,船夫不断的加煤,让船的引擎达到最大马力,船只在河流上飞速前进、极速转弯,每一次发动引擎船身都会发出轰隆隆的巨响,好像打雷一般,作为读者的我也是提心吊胆,生怕会发生什么意外。船不断的靠近“曙光号”,三百米、两百多米,福尔摩斯和华生找准了时机同时开枪,最终凶手被抓获。
小说情节跌宕起伏、逻辑缜密、引人深思,因舒尔托上校独吞了本应属于别人的财宝而导致莫斯坦上尉被误杀,在他死后,他的儿子也被别人残忍杀害,曾经的战友最终变成敌人。金钱是一种可以让人迷失自我的东西,在利益面前很多人可以失掉底线,这些人表面看上去荣华富贵,而背地里却整天过着胆战心惊的生活,但是要坚信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福尔摩斯与他们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成功但谦虚、聪明且努力,将犯罪人员绳之以法是他的责任和义务,他不计名利、兢兢业业,这是非常可贵的品质,是我们应该理解并且努力学习的。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500汇总篇十五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由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写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
它是由12个精彩离奇的故事组成。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故事是《豁嘴男人》。
故事中的圣克莱尔先生突然不见了,他的太太以为先生遇到了不测,便求助于大侦探福尔摩斯。经过福尔摩斯的一番调查,竟发现在烟馆附近行乞的豁嘴瘸子乞丐是圣克莱尔先生。原来,圣克莱尔先生扮成乞丐可以得到很多的钱,由于自尊心的原因,他不愿意让别人知道,所以才化了妆。
读了这个故事,我不禁对圣克莱尔先生的行为感到好笑和气愤。我觉得,劳动者是光荣的,整天想着不劳而获的人是可耻的。美好的生活是应该靠双手劳动创造出来的。圣克莱尔先生骗取了大家的钱财,更骗取了大家的同情心。
其实,我们的生活中也有一些年纪轻轻、手足健全,整天想着不劳而获的人。他们真像这个圣克莱尔先生啊!
作为小学生,我们应该努力学习,长大了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