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级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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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一个提升自己能力的有效途径。如何高效备考,取得优异成绩?以下是一些写作高手的总结范文,希望能给您一些启发和指引。
尊敬的北航招生办老师:
您好!
首先,我要感谢您能在百忙之中抽出宝贵的时间看完我的自荐信,我是来自xxxxx的xx。今天,我怀着对贵校的敬仰与向往,写下了这封自荐信。
我的班级是全校乃至全市最优秀的班级之一,在这样高手如云的班级中,我知道我的成绩不是最好的,但这不影响我是优秀的,也不影响我对贵校的渴望。
我之所以渴望进入贵校并不是为了拿到一个名牌大学的文凭,以后找工作容易,而是因为我的梦想。我从小立志做一名it精英,在it业拥有自己的一席之地。为此我制定了“itta”计划:“i”指idea,即思想。只有拥有坚实的基础知识的积累,我才能对之灵活运用,拥有好的思想,因此,贵校的计算机专业是我的向往;第一个“t”指team,即团队。一款优秀软件的产生单靠一个人是不可能的,我要有一个出色的团队与队友们合理分工,共铸伟业;第二个“t”指timing,即时机。正所谓“时势造英雄”,有了好的思想与团队,就需要时机,一个展现我们的时机;“a”指action,即行动。机遇只偏爱于有准备的头脑,如果没有行动,只能眼看着机会白白浪费。
《关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自荐信模板》()。我坚信,在贵校一定可以学习到顶尖的计算机技术,找到与我志同道合的伙伴,组建最优秀的it团队。我知道贵校一向注重人才的培养和先进技术的研究,因此我坚信我的团队会拥有许多机遇和发展空间。我相信在贵校深厚的文化底蕴和良好的学术氛围中,我一定可以实现我的“itta”计划!因此,我渴望能拿到贵校的录取通知书。也许我与贵校之间还有一定的距离,但我希望通过这次自主招生考试,缩短这距离,想我的理想在迈一步!
学科知识的学习,诗词美文的阅览,体育课上羽场的扣杀,课间十分朋友的交流,是我现在生活的真实写照。我希望有机会在贵校的计算机学院学习专业知识,在图书馆畅游书海,在操场洒下我的汗水,努力学习,奋力拼搏,成为优秀的北航人!
我对贵校有着发自心底的向往与敬仰,我渴望在贵校实现我的理想。希望您能给我这样的一个机会,让我充分展示自己。我坚信自己是优秀的,我坚信我一定会为北航争光添彩!
此致
敬礼!
文档为doc格式。
我校2018年自主招生工作实行网上报名,请申请人按以下要求完成相关报名手续。
1、网上报名。申请人请登录http:///zzbm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网上要求注册、填写各项申请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打印、盖章并扫描上传《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8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网上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8年4月5日截止。
2、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因此考生须确保上传电子文件清晰可读。
上传材料须包括:
(1)报名申请表。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请认真核对申请表中填写的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下载打印报名申请表,并由学籍所在中学相关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加盖中学公章;考生将填写完整、本人签字、中学签字盖章、版本号与网上一致的报名申请表上传至报名平台。
(2)报名表中所列各次高中成绩单(须加盖中学公章)。
(3)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4)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和其他证明自己符合报考条件、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以“b科技创新类”条件报考的申请考生除提交获奖证书外,还需提供项目详细说明材料。
(5)个人自荐报告,阐明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理由、个性特长、对报考专业的认知、未来规划等方面的情况(不少于800字)。
如有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对考生进行实名推荐,推荐程序为: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填写推荐信息后,报名系统向推荐人或推荐组织负责人发送电子邮件,推荐人或推荐组织负责人按电子邮件中的要求下载推荐信模板,亲笔填写完成后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原件须推荐人本人通过ems寄送至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推荐须由推荐人或推荐组织负责人亲自完成,填写推荐信时须全面、具体的展示被推荐学生的学科特长及创新潜质。由中学校长推荐,需校长本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由社会团体(或组织)推荐的,须提前按程序集体研究、公示,推荐信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由专家个人推荐的材料需专家本人签字,并附专家所在单位对其专家资格认定的证明材料。推荐人(组织)对其提供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上述材料中(1)、(2)、(3)、(4)、(5)等五项材料为考生必须提供的申请材料,缺一不可,并且确保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扫描图片(或电子照片)完整清晰,未按要求填写、填写不完整或未上传证明材料的视为无效申请。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是一所工科类重点本科院校,拥有共6个最好专业(特色专业)。
一些高考学生经常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什么专业最好,这个问题其实挺难回答的,因为每个人关注的`角度不一样,答案也有很多种变化。不过,志愿填报方案设计网站从特色专业建设点这个角度给大家提供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最好最有特色的专业列表供参考。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器设计与工程、机械工程及自动化、电气工程与自动化、信息工程、交通运输、飞行器动力工程等专业可以说是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最好最有特色的专业了,这些专业为同类型高校相关专业和本校的专业建设与改革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最好专业的详细列表: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最好最有特色的专业专业名称所属领域方向建设批次备注说明飞行器设计与工程2机械工程及自动化3电气工程与自动化3信息工程4交通运输6飞行器动力工程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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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排名总分类型备注20133540.91理工20123640.7理工211工程大学20113737.67理工20103636.28理工来源:武书连中国大学排行榜年份排名总分类型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综合声望20135063.96理工10.117.314.4820124610.13理工10.17.8114.212011519.3理工8.337.2622.5120104610.46理工11.637.5718.1820094211.01理工12.837.0218.45来源:中国校友会大学排行榜。
2013江苏高校综合排名。
省排名全国排名院校类型总分16南京大学综合121.89218东南大学综合73.09335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理工40.91437苏州大学综合40.48540南京农业大学农林38.82646南京理工大学理工31.97749江南大学综合31.45856南京师范大学师范28.99963扬州大学综合25.291067河海大学理工24.841170江苏大学综合24.731275南京工业大学理工20.731385中国矿业大学理工18.441486中国药科大学医药18.361591南京医科大学医药16.84。
来源:江苏高校排名。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与贸易类等专业学费最低,交通运输类等专业学费最高。
科类专业名称学费(元)说明文史经济与贸易类4600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英文译名为nanjinguniversityofaeronauticsandastronautics,英文缩写为nuaa。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并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与中国民航局共建。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国家“211工程”建设大学和“985工程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学校目前有两个校区,其中明故宫校区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御道街29号,将军路校区地址为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
第三条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我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自主招生、高校专项、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国防生、飞行员、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等。
第五条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情况,择优选拔。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本科招生委员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办公室三级机构组成。本科招生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招委会副主任由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纪委书记担任。招委会委员由党政办、宣传部、学生处、教务处、监察处、财务处等部门负责人及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校友代表组成。招委会下设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招委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承担相应职责;招委会的执行机构为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全日制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条招生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2.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3.起草、报批和公布本科招生章程;。
4.组织实施特殊类型招生工作;。
6.组织实施本科生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7.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8.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9.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八条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监察处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和城乡入学机会公平,学校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并结合历年招生实际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十条学校本科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办向社会发布,考生也可在学校招生网查询。
第十一条学校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要求编制预留计划,预留计划数为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以及平行志愿省份已进档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超出计划部分考生的录取。
第四章招生类型及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加分政策:对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计入投档分的照顾政策加分原则上予以承认,但增加的总分值不超过20分。
第十三条投档比例:实行传统志愿投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各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10%;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各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05%。
第十四条外语语种:报考英语、日语专业的考生,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如所在省级招办组织英语口试,考生须参加口试且成绩合格。飞行技术、交通运输各专业方向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国防生招生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无外语语种限制,但考生进校后,除日语专业外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
第十五条男女比例:国防生只招收男生;飞行技术、交通运输(空中交通管理与签派)、交通运输(民航机务工程)专业只招收男生;其他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六条健康要求: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同时根据我校专业培养的实际要求,对报考下列专业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作以下补充要求:
飞行技术专业的体检要求按《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执行;国防生各招生专业的体检要求按《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体格检查标准》执行;结合民航专业特点,飞行器适航技术、交通运输各专业方向要求肝功能正常,色觉正常,交通运输(空中交通管理与签派)专业还要求考生单眼裸视e字表4.6以上,无语言、发音、听力障碍。
第十七条专业安排:专业录取时,专业志愿之间设立级差,各专业志愿间级差分数依据投档情况划定,级差分不超过3分;在等效基准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与专业相关的科目分数高的考生。(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即遵循分数优先原则,按分数由高分到低分,结合考生专业志愿,择优安排专业录取)。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
第十八条江苏录取方案:
我校在江苏省录取时,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本一批次专业要求选测科目为物理的,物理为a、另一门为b;选测科目为历史的,要求为ab;必测为4c1合格。提前批次国防生专业要求选测为2b、必测为4c1合格;提前批次飞行技术专业要求选测为2c、必测为4c1合格;提前批次艺术类专业要求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d级(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高水平运动队要求其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中d级(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本一批次自主招生、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等其他计划对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选测为2b、必测为4c1合格。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按单独院校代码招生,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选测为2b、必测为4c1合格。
安排专业时,对于选测科目中物理达到a+等级的考生,在考生投档分的基础上加3分后进行排序。在等效基准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与专业相关的科目分数或等级高的考生。
第十九条艺术类专业:
(1)考生所在省有该专业省统一测试及要求的,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参加测试并取得所在省统考合格证;凡报考音乐表演(歌舞)专业的.考生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并合格;凡报考环境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所在省统考,专业成绩需达到美术类本科专业控制线。
(2)在艺术类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线的情况下:音乐表演(歌舞)专业计划不分省,按所有考生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环境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计划分省,按所在省专业统考成绩与高考文化课成绩(数学计入总分)相加的总分排序,根据各省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飞行技术专业:
(1)考生年龄要求在16周岁至20周岁(9月1日至8月31日)。
(2)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专业(高中养成培养模式)在江苏、安徽、浙江、北京、辽宁、黑龙江、陕西等七省市招收参加20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
(3)对于通过我校组织的飞行学生体格检查合格、背景调查合格以及飞行员综合选拔测试系统的测评合格的考生,在其投档分和英语单科成绩达到中国民航局划定的考生所在省份最低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优先录取英语成绩高者。
(4)有关飞行技术专业招生详细要求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年飞行技术专业(“3+1”养成模式高中生)招生简章》。
第二十一条保送生、自主招生、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高中班、国家贫困专项等按照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按照传统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二十三条新生入校后,我校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四条我校按照国家规定和江苏省物价局核准标准确定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专业学费按学年收取,学分学费按学生学年实际所修课程的学分数收取。新生入学第一学年初按所学专业学年收费标准预收学费,其中,工科类5800元/生.年,理科类5500元/生.年,文科类5200元/生.年,艺术类6800元/生.年,省优势学科专业上浮10%。在下一学年开学时,根据学生上一学年实际所修的学分,按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学费结算,第二学年及以后根据学生选修学分数收费。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内19200元/生.年,国外学费按照国外高校收费标准执行。住宿费用为1500元/生.年。
第二十五条我校建立了“全方位、开放式”的奖助学金体系,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在准确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信息的基础上,建立“贷、奖、助、勤、补、减、导”资助体系,按照经济资助与精神资助并行的双资助模式,构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服务系统、就业服务系统、学习服务系统、成才服务系统,全面服务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成长成才。
第二十六条我校招生咨询电话:4001810287,025-84892899,025-84896459,025-84896259,,电子信箱:zsb@。学校监察处投诉电话:025-84891546。
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招生网向社会发布。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考生利益,保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照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学校基本情况。
第四条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是一所以工科为主,工、管、理、经、文、法、哲、教等多学科门类协调发展,具有航空、航天、民航特色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以及全国56所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之一,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
第五条学校代码:10287。
第六条办学层次:普通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第七条学校地址:将军路校区在南京市江宁区将军路29号,明故宫校区在南京市白下区御道街29号。
第三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八条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成立由主管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九条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监督工作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面、全过程的监察与监督工作。
第四章录取。
第十一条院校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依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二条调档比例: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我校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各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20%,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比例不超过各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05%。如生源质量优异,我校将会根据具体生源情况追加计划,增加调档数。
第十三条外语语种:英语、日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口试成绩合格;飞行技术、交通运输各专业方向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无外语语种限制,但考生进校后,除日语专业外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
第十四条男女比例:国防生只招收男生;飞行技术、交通运输(空中交通管理与签派)、交通运输(民航机务工程)只招收男生;其他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五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报考我校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同时根据我校专业培养的实际要求,对报考下列专业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作以下补充要求:
飞行技术专业的体检要求按《中国民航招收飞行学员体检标准》执行;国防生各专业的体检要求按《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体格检查标准》执行;结合民航专业特点,航空器适航技术、交通运输各专业方向要求肝功能正常,色觉正常,男生身高不低于168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交通运输(空中交通管理与签派)还要求考生单眼裸视e字表4.6以上,无语言、发音、听力障碍。
第十六条加分政策:对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各类政策性加分原则上予以承认,但增加的总分值不得超过20分。
第十七条专业安排:专业录取时,专业志愿之间设立级差,各专业志愿间级差分数依据投档情况划定,级差分不超过3分;在等效基准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与专业相关的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第十八条江苏省录取方案:
1、江苏省各专业对选测科目的要求详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2011年招生计划专刊或登陆我校招生网站查询。
2、对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本一批次专业要求选测科目为物理的,物理为a、另一门为b;选测科目为历史的,要求为ab;必测为4c1合格。提前批次国防生专业要求选测为2b、必测为4c1合格;提前批次飞行技术专业要求选测为2c、必测为4c1合格;提前批次艺术类专业要求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d级(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高水平运动员要求其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中d级(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本一批次自主选拔录取对象、艺术特长生等其他计划对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选测为2b、必测为4c1合格。
3、对于江苏省考生在进档后安排专业时,专业志愿之间设立专业级差,按照专业级差方式安排专业,级差分不超过3分。如选测科目中物理达到a+等级,则折算成等级级差分3分,在考生投档分的基础上加上等级级差分后进行排序。在等效基准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与专业相关的科目分数或等级高的考生。
第十九条飞行技术专业:
1、考生年龄要求在16周岁至20周岁(截止2011年8月31日)。
2、英语单科成绩要求:考生投档分在本二控制线及以上者,英语单科成绩要求江苏省不低于68分,安徽省不低于85分;投档分在本二控制线下者,英语单科成绩要求江苏省不低于72分,安徽省不低于90分。若以上英语成绩要求低于中国民航局划定的英语单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则学校英语成绩要求执行中国民航局划定的英语单科控制分数线。
3、对于通过我校组织的飞行学员体格检查合格、背景调查合格以及飞行员综合选拔测试系统的测评合格的.考生,在其投档分达到中国民航局划定的最低控制线、英语成绩要求达到第2条所列要求的基础上,按照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在各省按其投档原则投档后,优先录取英语成绩高者。
4、有关飞行技术专业招生详细要求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1年飞行技术专业(飞行学员)招生简章》。
第二十条艺术类专业:
1、艺术类专业考生所在省有该专业省统一测试及要求的,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参加测试并取得所在省统考合格证;凡报考音乐表演(歌舞)专业的考生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江苏省外考生报考艺术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的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江苏考生报考艺术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只需参加江苏省统考并达到美术类本科控制线。
2、音乐表演(歌舞)专业计划不分省,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艺术类本科控制线的情况下,按所有考生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艺术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计划分省,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艺术类本科控制线的情况下,按专业考试成绩(江苏省考生按统考成绩、江苏省外考生按校考成绩)与高考文化课成绩(数学计入总分)相加的总分排序,根据各省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保送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按照教育部、各省和学校有关规定录取。
第二十二条我校是教育部批准首批实行自主选拔录取政策的高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及江苏省的有关规定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实行。
第二十三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国防生进校后复查复审不合格者,若高考成绩未达到我校本一批次录取分数线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二十四条学费按照《江苏省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实行学分制收费,普通本科专业按每学年4600元预收,艺术类专业按每学年6800元预收,学年结束后按实际结算,多退少补;住宿费为1500元/年。
第二十五条录取结果公布在相应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网站、本校招生网和有关媒体。
第二十七条有关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京市白下区御道街29号。
邮政编码:210016。
手机用户请登录:wap。
电子邮件:zsb@。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建于1952年10月,是新中国自己创办的第一批航空高等院校之一。1978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为全国首批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1996年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2011年,成为“985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
在近60年的办学历程中,南航人秉承“航空报国”的办学传统,遵循“团结、俭朴、唯实、创新”的优良校风,践行“智周万物,道济天下”的校训,栉风沐雨,砥砺奋进,不断推动了学校的快速发展。目前,学校已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工、理、经、管、文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航空航天民航特色的研究型大学,“十一五”期间被工业和信息化部授予办学水平提升工程“特别优秀学校”称号。
学校现设有16个学院和130个科研机构,建有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1个、国防科技工业技术研究应用中心1个、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1个、国家工科基础课程教学基地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有本科专业52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69个、博士学位授权点66个(其中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5个)、博士后流动站12个。有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力学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2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9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2个,国防特色学科15个。
学校建有明故宫和将军路两个校区,占地面积2448亩,建筑面积88.9万平方米,图书馆馆藏图书近240万册(件)。现有教职工3067人,其中专任教师1762人。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1104人,博士生导师337人,院士及双聘院士10人,“****”4人,“长江学者”11人,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3人,全国教学名师3人,国家级、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7人,入选国家和省部级各类人才计划300余人次,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29人。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5000多人,其中本科生16000多人,研究生近8000人,学位留学生640多人,成人教育学生5000余人。
南航是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建校以来,学校已为国家培养了11万余名各类高级专门人才,校友中涌现出了近十位两院院士,数十位省部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将军,以及一大批著名的科技专家和管理专家。学校致力于培养高素质人才和未来开拓者,不断推进教育教学改革,逐步建立起具有南航特色的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取得了一批较高水平的教学成果。共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5项;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6篇,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8篇;国家级精品课程11门,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6个,国防重点专业和紧缺专业(方向)9个。南航学子在各级各类竞赛中取得了一批令人瞩目的成绩:获得2011年空客全球大学生航空创意竞赛中总冠军;在最近三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学校总分均位列全国高校前三名;在“周培源杯”全国大学生力学竞赛、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等竞赛中,南航学生屡屡折桂。
学校十分重视科学研究,形成了基础研究、关键技术攻关与国防型号研制并驾齐驱的科研工作格局。“十一五”以来,学校承担“973”项目、“863计划”、国防重大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400余项。面向国家和国防重大科技需求,积极组织开展关键技术攻关,解决了一大批制约航空航天科技发展的关键技术问题,为我国航空航天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同时,加强高新技术的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为国家和区域重点产业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建校以来,学校获得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成果奖1300余项,其中国家级奖67项,自行成功研制了26种型号的飞行器,包括我国第一架无人驾驶核试验取样机、第一架无人驾驶大型靶机、第一架高原无人驾驶机、第一架无人驾驶直升机、第一架微型飞行器等,自主研制的首颗星——“天巡一号”微小卫星成功发射。
学校大力推进开放办学,积极开展协同创新,先后建立了一批产学研合作研究基地;开展广泛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已与国外50多所著名高校及一批国际知名研究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形成了“服务航空航天民航、服务江苏,面向全国、面向世界”的开放型办学新格局。
效法羲和驭天马,志在长空牧群星。在新的发展时期,南航将坚持“以育人为本、促进人才辈出,以学术为本,促进学术繁荣,以航空为本、促进特色发展”的办学理念,继续实施“特色发展,人才强校,开放办学,制度创新”的发展战略,继往开来,开拓创新,以昂扬的姿态向着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奋斗目标阔步前进。
1、飞行器设计与工程推荐指数:4.8(172人推荐)。
2、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推荐指数:4.9(160人推荐)。
3、机械工程及自动化推荐指数:4.8(154人推荐)。
4、电气工程与自动化推荐指数:4.8(130人推荐)。
5、飞行器动力工程推荐指数:4.6(127人推荐)。
6、自动化推荐指数:4.8(110人推荐)。
7、交通运输推荐指数:4.5(105人推荐)。
8、飞行器制造工程推荐指数:4.6(92人推荐)。
9、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推荐指数:4.9(69人推荐)。
10、飞行技术推荐指数:4.7(66人推荐)。
1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推荐指数:4.9(43人推荐)。
12、信息工程推荐指数:4.6(33人推荐)。
13、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推荐指数:4.5(32人推荐)。
14、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推荐指数:4.5(32人推荐)。
15、飞行器环境与生命保障工程推荐指数:4.8(30人推荐)。
16、金融学推荐指数:4.6(29人推荐)。
17、工程力学推荐指数:4.4(27人推荐)。
18、飞行器适航技术推荐指数:4.8(26人推荐)。
19、电子信息工程推荐指数:4.8(26人推荐)。
20、测控技术与仪器推荐指数:4.8(25人推荐)。
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学科:力学。
国家级重点学科: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飞行器设计、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航空宇航制造工程、人机环境与工程、力学、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固体力学、流体力学、工程力学、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导航、制导与控制(培育)、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培育)。
3、不要盲目的去跟风,听家人说听朋友说这个好就去学习这个,那个不行就不去学习那个,其实社会是需要各行各业的人才的,前提是你要成为这个行当的佼佼者。不要走毕业即失业这条路。
4、即使大学里选错了专业,也可以辅修其他的专业,照样可以成为社会需要的人才,前提是你要付出比别人多的一份努力,路就在你脚下,至于你想走多远那就看自己的修行了。
5、如果分数低实在不行,建议选择一家技能加学历的技校,学习一技之长才是硬道理,才可以在社会中独立生存下来。
录取流程。
1.模拟投档。
每批次正式投档之前,省级招办按照高校确定的投档比例进行模拟投档。
2.确定投档比例。
模拟投档后省招办向高校报送生源分数段分布情况,高校根据模拟结果决定是否追加计划,是否调整投档比例。
3.正式投档。
省级招办按照高校调档的要求和考生填报的志愿,将符合高校调档条件的考生的电子档案在网上投递给高校。
4.阅档。
高校审阅考生电子档案,审阅内容包阅括考生的成绩、专业志愿、是否服从调剂选项、体检表以及诚信记录等。
5.预录取。
高校按照相关规定和招生章程等,将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进行预录取,并将预录取和退档的结果上传至省级招办。
6.录取检查。
省级招办对高校欲退档考生的情况进行审核,如无异议,则录取结束。
7.打印录取名单。
省级招办根据招生高校的录取结果打印录取新生名册,加盖省级招办录取专用章后寄送招生高校。
8.填发录取通知书。
招生院校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该校公章后连同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寄送被录取考生。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考生利益,保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照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学校基本情况。
第四条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是一所以工科为主,工、管、理、经、文、法、哲、教等多学科门类协调发展,具有航空、航天、民航特色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以及全国56所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之一,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
第五条学校代码:10287。
第六条办学层次:普通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第七条学校地址:将军路校区在南京市江宁区将军路29号,明故宫校区在南京市白下区御道街29号。
第三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八条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成立由主管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九条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监督工作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面、全过程的监察与监督工作。
第四章录取。
第十一条院校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依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二条调档比例: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我校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各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20%,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比例不超过各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05%。如生源质量优异,我校将会根据具体生源情况追加计划,增加调档数。
第十三条外语语种:英语、日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口试成绩合格;飞行技术、交通运输各专业方向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无外语语种限制,但考生进校后,除日语专业外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
第十四条男女比例:国防生只招收男生;飞行技术、交通运输(空中交通管理与签派)、交通运输(民航机务工程)只招收男生;其他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五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报考我校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同时根据我校专业培养的实际要求,对报考下列专业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作以下补充要求:
飞行技术专业的体检要求按《中国民航招收飞行学员体检标准》执行;国防生各专业的体检要求按《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体格检查标准》执行;结合民航专业特点,航空器适航技术、交通运输各专业方向要求肝功能正常,色觉正常,男生身高不低于168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交通运输(空中交通管理与签派)还要求考生单眼裸视e字表4.6以上,无语言、发音、听力障碍。
第十六条加分政策:对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各类政策性加分原则上予以承认,但增加的总分值不得超过20分。
第十七条专业安排:专业录取时,专业志愿之间设立级差,各专业志愿间级差分数依据投档情况划定,级差分不超过3分;在等效基准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与专业相关的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第十八条江苏省录取方案:
1、江苏省各专业对选测科目的要求详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2011年招生计划专刊或登陆我校招生网站查询。
2、对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本一批次专业要求选测科目为物理的,物理为a、另一门为b;选测科目为历史的,要求为ab;必测为4c1合格。提前批次国防生专业要求选测为2b、必测为4c1合格;提前批次飞行技术专业要求选测为2c、必测为4c1合格;提前批次艺术类专业要求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d级(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高水平运动员要求其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中d级(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本一批次自主选拔录取对象、艺术特长生等其他计划对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选测为2b、必测为4c1合格。
3、对于江苏省考生在进档后安排专业时,专业志愿之间设立专业级差,按照专业级差方式安排专业,级差分不超过3分。如选测科目中物理达到a+等级,则折算成等级级差分3分,在考生投档分的基础上加上等级级差分后进行排序。在等效基准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与专业相关的科目分数或等级高的考生。
第十九条飞行技术专业:
1、考生年龄要求在16周岁至20周岁(截止2011年8月31日)。
2、英语单科成绩要求:考生投档分在本二控制线及以上者,英语单科成绩要求江苏省不低于68分,安徽省不低于85分;投档分在本二控制线下者,英语单科成绩要求江苏省不低于72分,安徽省不低于90分。若以上英语成绩要求低于中国民航局划定的英语单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则学校英语成绩要求执行中国民航局划定的英语单科控制分数线。
3、对于通过我校组织的飞行学员体格检查合格、背景调查合格以及飞行员综合选拔测试系统的测评合格的.考生,在其投档分达到中国民航局划定的最低控制线、英语成绩要求达到第2条所列要求的基础上,按照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在各省按其投档原则投档后,优先录取英语成绩高者。
4、有关飞行技术专业招生详细要求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1年飞行技术专业(飞行学员)招生简章》。
第二十条艺术类专业:
1、艺术类专业考生所在省有该专业省统一测试及要求的,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参加测试并取得所在省统考合格证;凡报考音乐表演(歌舞)专业的考生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江苏省外考生报考艺术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的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江苏考生报考艺术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只需参加江苏省统考并达到美术类本科控制线。
2、音乐表演(歌舞)专业计划不分省,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艺术类本科控制线的情况下,按所有考生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艺术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计划分省,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艺术类本科控制线的情况下,按专业考试成绩(江苏省考生按统考成绩、江苏省外考生按校考成绩)与高考文化课成绩(数学计入总分)相加的总分排序,根据各省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保送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按照教育部、各省和学校有关规定录取。
第二十二条我校是教育部批准首批实行自主选拔录取政策的高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及江苏省的有关规定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实行。
第二十三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国防生进校后复查复审不合格者,若高考成绩未达到我校本一批次录取分数线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二十四条学费按照《江苏省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实行学分制收费,普通本科专业按每学年4600元预收,艺术类专业按每学年6800元预收,学年结束后按实际结算,多退少补;住宿费为1500元/年。
第二十五条录取结果公布在相应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网站、本校招生网和有关媒体。
第二十七条有关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京市白下区御道街29号。
邮政编码:210016。
手机用户请登录:
电子邮件:zsb@。
(
今天闲的没事,发一个帖子,仅此给师弟师妹们一些忠告,不喜勿喷。来南航半年了,过的好快,但考研的记忆仍留在我的脑海里不能褪去,仿佛故事就是发生在昨天。本人本科一本(非211),考研成绩倒数,很低,低到你需要很大勇气才能来复试,我不愿意来复试,因为觉得自己录取几乎没戏,之所以来了,是因为在本校我没找到好老师,我不甘心,也有很大程度上自己的自尊心作祟。
说正题吧,刚开始就是要找导师,这个一定要早联系,但是要尽量一个一个联系,切勿群发邮件,楼主就是办了件傻事,群发了,结果每个老师都回了,最后可能有些难搞,总感觉这样不好,但是我当时联系的太晚了,复试前半个月左右联系的,联系太晚,所以只能加快速度效率。所以联系导师尽量早,导师的信息研究生网站一般都有。
第二个,就是别太自己没自信,即使自己的分很低,分数低及其考的已成定局,已经都不可改变,我们能决定的只是后面的复试好好发挥,我就是你们的例子,具体多少我就不说了,先说说去年的形势,学硕318线,很低,所以别太对自己没信心,你难大家难,分数线肯定会下来,最后学硕录了36还是37个不记得,有一个强军计划的,复试时有45个左右,刷的人很少,但是听说本校的就刷了1个,道听途说的不确定,专硕据说很激烈,365的'线,据说1比1的刷人,据说很残酷。其实这都得看供需关系,看招生名额,大家所要做的只是专心准备复试,只要复试线没出来,一切都有希望,就像去年的学硕线一样。
第三个,说复试,复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我们那年笔试第一年是电力电子技术和电机学一张卷子,分数各占一半,参考书目我用的是王兆安的那本,因为南航本校的那本太厚了我没时间看,但通过考完来看,最好还是用南航本校的那本靠谱,电机学我用的是汤什么编的那本电机学,足够用感觉,电机学看的仔细些,将原理看的透彻些。再看面试,面试我们分了好像5组,面试时先英文自我介绍,然后老师问问题,问的题目涉及电力电子技术,电机学,数电,模电,自动控制原理,大家一定要都看看,问的问题很多,有大有小,尽量不要答错。笔试和面试哪一个都很重要,千万不要忽视任何一个环节。
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南航的复试很晚,如果你选择南航而没有被录取,到时候能调剂的学校很少几乎没有,如果感觉自己分很低,而综合情况又不好,自己一定要好好权衡。
记得自己成绩出来时,我并不惊讶很低,因为自己考得情况自己知道,但我仍时不时的看这个考研论坛,这里通过同学交流我得到了很多信息,仅此将我的一些经验告诉大家,希望能对你们有用,祝大家都能考上南航!
上海市和浙江省的考生可报考自主招生的专业及选考科目如下:
专业报考要求:
1、考生根据高考报名科类(或选考科目要求)以及自身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兴趣爱好等情况综合考虑,报考相对应的学院专业(限报一个)。有关支撑材料须与申请专业相关。各类学科特长可报考专业如下:
2、外语语种为俄语的考生可报考信息工程(航天信息应用)、空间科学与技术。
3、报考工业设计专业需爱好设计创意,具备一定美术基础。
4、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民航专业特点,交通运输(空中交通管制与签派)、交通运输(机场运行与管理)要求肝功能正常,色觉正常,交通运输(空中交通管制与签派)专业单眼裸视e字表4.6以上,无语言、发音、听力障碍。根据专业培养特点和行业实际情况,交通运输(空中交通管制与签派)专业建议男生报考,女生慎重报考。
2024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46级大全(模板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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