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离的记忆高中作文700字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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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4-22 00:00:00    小编:马克Mark-公基常识

别离的记忆高中作文700字实用

小编:马克Mark-公基常识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别离的记忆高中篇一

------题记

那年夏天,微风不燥,庭院不惊,正是栀子花开的时节,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清香,湿漉漉的,似未经初事的少女朦胧细腻的情感,苏浅浅喜欢这样的天气。

也就是这年夏天,浅浅的班里来了一位转校生。他留短短的发,白皙的皮肤,轻轻浅浅的微笑,有着一双像朝露一样清澈的眸子,他叫萧凡。

浅浅常常以为,记忆是最容易模糊的东西,在时间的流逝里,它会一团团的淡去。而中学生活的一日日枯燥的翻转,也慢慢淡去。刻骨的,只有那么几个回眸,牢不可破地粘在了记忆里。

那一年,萧凡坐在苏浅浅的后面,他总是微笑着,那微笑淡得好像要飘向远方蔚蓝的天空,使人看了便感到心安,在浅浅的记忆里,仿佛从未见过他难过的样子,还记得他微笑着说,快乐就好。让浅浅心里一怔,总是不自觉得被萧凡的自信所吸引。

那一年,栀子花很香,若有若无地牵动人的心弦,那时候,阳光总是喜欢从树叶的缝隙冲洒下,有一点点刺眼,温暖到让苏浅浅觉得一生的时间太过漫长。在这样的日子里,学校迎来了百年校庆。夜晚,微风拂过浅浅的脸颊,吹起浅浅垂落耳边的发丝,舞台上,是萧凡清浅的身影,他奏起吉他,唇瓣微动,唱起——回到过去,声音和煦,如同从遥远的海边吹来的风,如痴如醉。

那一年,萧凡总是喜欢穿白色的衬衫,略带清瘦的身影,却让浅浅感到高大,高高的领口衬出他安静的笑容,洒脱的步子总在风中穿梭而过。篮球场上,萧凡风姿飒爽,浅浅不知道,其实青春的刻刀,早已经在她的心中刻下了一个无法泯灭的身影。

那一年,萧凡看书时离书本很近,他看书时有孩子般的认真,几分平和几分清秀,那是浅浅在少年时见过的最好看的侧脸。萧凡戴黑边眼镜,写潦草的字体,笔画里有许多弯钩。苏浅浅曾想把他的字扔进河里,她觉得有那么多的弯钩一定可以钓上满满的一筐鱼。

那一年,依旧是栀子花开。而不同于以往的是,这年浅浅他们毕业了,毕业那天,浅浅终究没有对萧凡说出什么,只是感觉心里,酸酸的,涩涩的,仿佛遗漏了什么。

浅浅喜欢栀子花淡淡的清香,雪白的颜色,简单、清晰而明丽,喜欢它的美丽,但更喜欢它淡淡的忧伤,像极了逝去的、短暂的青春,美丽而又忧伤。朵朵花开,朵朵皆美;寸寸柔肠,寸寸皆伤。

还记得年少时的梦吗?像朵永远不凋零的花。青春路口,我们不期而遇。撞倒了年华,错漏了离殇。

又是一年盛夏,栀子花开,一场雨,凋零了的花瓣,断落了所有思念。

别离的记忆高中篇二

光影刻录下的一瞬间,一直饱含苍桑,流动性的時间,改变了很多,但它始终改变不上每一个人心里针对记忆力的个人收藏。宽宽的窄巷子。窄窄的宽巷子,我记忆里的那一宽一窄。心里,一直未变,只有变的,便是时光与年轮。

绵长、悦耳,忽曲忽直,悠然自得而随便,这就是我记忆中的小巷,她确实很漂亮。

在很多老成都人眼中,宽窄巷子早就名存实亡了,在看起来古色古香清静的小巷,却如何也掩盖不了当代文档的侵入。每一次返回这儿,我还禁不住迷茫。

记忆中的小巷,是悠然自得的。

如今,小巷早已刚开始变得心浮气躁,激情的音乐再再加眩目的灯光效果多方面装点,刚开始颇具当代原素,大家将这一久远历史时间的古巷大量作为喧泄的专用工具,大家在舞池中肆无忌惮转动着,时常还随着着狂叫,到处都是觥筹交错的场景,让每一个见过的人都是会禁不住想问:这還是之前的小巷吗?灯红酒绿应该是个较为切合的形容词,它不过是个丧失生命的躯壳而已。

踏入小巷,一路忽宽忽窄,忽长忽短,忽曲忽直,美好如谜宫一般令人有一股情不自禁的征服感,经常在山穷水尽之时,忽又峰回路转,竟有柳暗花明的愉悦。因为历史悠久,清冷的路面上通常会覆上一两点绿意。

如今,小巷的地面变得整平,街道社区也变得宽敞起來。仅仅,它叫宽窄巷子啊,并不是四平八稳的大路,一个记忆力被更新改造得这般肢离破碎,它是一种可悲,也是一种无可奈何!还记得看报纸时,财富论坛的海外ceo赶来成都宽窄巷子时那般问:这里也是有一般的广州人么,接着便没了后文,回应不言而喻。

现在有的仅仅一种庄重感,令人喘不过气,如今的大家日常生活得太快,快得以至于忘了慢下来看看背后的以往,那以前的悠然自得随便早就消退在一望无际长河中。

光影刻录下的一瞬间,一直饱含苍桑,流动性的時间,改变了很多,但它始终改变不上每一个人心里针对记忆力的个人收藏。宽宽的窄巷子。窄窄的宽巷子,我记忆里的那一宽一窄。心里,一直未变。

别离的记忆高中篇三

——题记

曾经的我很软弱,又有一点女儿家的害羞,我总是默默无闻地坐在教室一角。也不知您是何时注意到我,让我心中的花蕾一点一点开放。

您有一头稀疏的黑发,混杂着几根银丝,额头上留下了岁月的痕迹。笑容虽灿烂,可仍遮不住那细细的鱼尾纹。下课时,也就四、五分钟,您都会从讲台上走下来,坐在我旁边,和我谈谈心。

您说,您曾经有个学生,字写得和我很像。当初她来的时候,基础比我还差,但是,每节课,她都很认真。再加上课后的努力,她最后考起了南雅中学。您说,这个班不好,上课很吵,要把我调去更好的“签约班”。

……

再后来,您看着我一点一点地进步,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

您又急又气。每当我略有走神,您就点我的名字,让我回答问题或朗诵文章,时刻给我敲响警钟。感谢您,是您在我退步之时严格对待我,让我今日有了在重点班学习的机会。

别离的记忆高中篇四

高中入学,因为一个固执的决定,改变了一切。

那时,面对陌生的校园,一向胆小懦弱的我竟然宁愿选择去挑战尝试新鲜的事物,而不愿甘于平庸。不过,结果令我绝望:参加演讲比赛,稿子出不来,普通话不标准;竞选学生会,却对此一无所知,紧张不敢上台;担任社团负责人,反而被质疑水平,得不到信服。

不过,我依旧不愿对现实妥协,坚持在众人嘲笑声中,无畏向前。于是,为了准备比赛在镜子前拼命修改练习;为了成功竞选,分析各种资料案例;为了证明水平,到企业公司拉赞助。即使我也会吞吐犹豫,紧张不安,但我始终没有放弃。而我的付出,最终也都有了回报。

舞台上;平时慵懒,却考前熬夜来挽救糟糕的成绩。最后,我失败了。

此时,我突然变得害怕一切,意志消沉,逃避,妥协,茫然,失去了人生的方向。

直到有一天,翻开过去的日记,我才猛然醒悟:我的面前没有海,潮起潮落因为心。因为不妥协,青春的我总是有一股不服输的冲劲,明知可能会失败,还是反抗现实的安排;就算改变不了什么,还是要出尽风头证明自己;即使似乎是浪费时间,还是屡败屡战,持续尝试。

但,虽然我固执却不茫然。倘若没有这些,我的生活也许仅仅一部剧情反复老套的肥皂剧。我不会珍惜18岁的现在,也不会抛掉烦恼坦然处世,更不会有无数次在寂寞孤独中对人生的感悟与思索。

荣耀后归于平淡,痛苦后经历蜕变。以前年少轻狂幻想改变世界,到头来还是时间改变了我们。可对于那一次次固执的决定与尝试,我并不后悔,它们就像是火箭腾空前的倒计时,为我注入信心动力,让我的18岁,因不妥协而追求卓越完美,也因不迷茫而丰富多彩。

如果说,青春注定有挫折相伴,我们更加不应该妥协茫然,而是要勇敢的享受每一次挑战尝试带来的成长与教训。无畏向前,勇敢成长。

别离的记忆高中篇五

灰蒙蒙的天空总是不时的飘下零星的细雨,轻柔的带着湿气的二月寒风轻轻刺在脸颊上,架夹着细细的水滴飘泊不定。心海中那记忆中的路边的老屋又渐渐浮现清晰,那尖尖的屋顶,青青的层层叠叠的瓦,年久褐色木门,小小的带着粗粗木栏杆的窗、网状夹黄泥糊的墙、高高的木门槛,还有那门口两边看不到头的弯弯曲曲的砂石路,路边那清澈的小溪,小溪前那碧绿的田野,夕阳挂在田野不远的尽头的小山尖上,毫不吝啬的把金色的光辉洒在田野上、小溪里、砂石路上,穿过大门投进堂屋里。

昏暗厨房的灶火映在墙上,明明灭灭的不停的交替的闪烁。爷爷总是在这个时候忙忙碌碌的在门槛上跨进跨出,厨房里传出嚓嚓的炒菜声,香味断断续续的飘进堂屋里,而我则在堂屋里、门槛前后跑来跑去,或在灶台前傻傻的看着燃烧的木材,或盯着灶里角落那被灰烬掩埋着的看不见的烤红薯,想象那红薯甜甜的味道和扑鼻的香气。 爷爷总是不在家的,奶奶管着我。路边的小溪里的小鱼总是吸引我,趁她不注意,我总是趴在小溪边目不转睛的盯着水里的鱼,寻思怎么才能把它抓到手,一不注意就会发现我的耳朵被拎在一只手里,被迫踮起脚尖,跨过小溪的石板桥,越过砂石路,穿过门槛,带到堂屋,耳边响起一阵训斥声,耳朵真的好痛,痛的好久。五岁的我喜欢到老屋边的空心菜地里去玩,绿油油的菜地上浮着一层洁白的`小花,偶尔还能发现一些绿绿的空心菜籽,拨开外皮,里面是嫩嫩的白色未成熟的籽粒,摘小花、剥菜籽忙的全神灌注不亦乐乎,但那只手总是会在不经意间粘上我的耳朵,又是疼上好久。扁扁的洗衣棒敲打在青石板上衣物的咚咚声还会回荡在我的耳边,那时的我总是百无聊赖的站在她的身后不知在想着什么,大概云游天外吧,想的那么出神,总是被“跟上”二字换回,晕晕乎乎的如尾巴亦步亦趋不知所以。

读书时离开了她,离开了老屋,一晃我已成年,每次回去看到她时,她要不坐着沙发上,絮叨着我们小辈的糗事,屋里一阵阵的欢笑,和某小辈的低低的争辩抗议声,要不就迈着她的小小的小脚,慢慢的小心的在屋里走动,嘴里说着“我老了,不能给你们做菜吃了”等等话题。随着年岁的增大,拐杖出现在她的手上,颤颤巍巍的,走的少了,坐和躺的多了,脸上的皱纹越发明显,身形越发瘦小,但眼睛一如往昔般的明亮,如夜空中的星辰,思维亦如年青时的敏捷事事皆知。

十几年前种下的柏树已挺拔傲立,半山上枯槁的野草随着二月的风上下起伏,雨停止了哭泣,阳光钻出了云层,照亮了远方的山岭、奔流不息的河流、褐色的田野、恬静的小城,我脚下的山岗,还有我心海中的那让我深深印记的老屋。逝去的已逝去,留下的只有深深地思念和那美好、温馨让人永不能忘的那记忆的碎片。爷爷已故去十余年了,五日前奶奶离去,年九十七岁。

别离的记忆高中篇六

------题记

那年夏天,微风不燥,庭院不惊,正是栀子花开的时节,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清香,湿漉漉的,似未经初事的少女朦胧细腻的情感,苏浅浅喜欢这样的天气。

也就是这年夏天,浅浅的班里来了一位转校生。他留短短的发,白皙的皮肤,轻轻浅浅的微笑,有着一双像朝露一样清澈的眸子,他叫萧凡。

浅浅常常以为,记忆是最容易模糊的东西,在时间的流逝里,它会一团团的淡去。而中学生活的一日日枯燥的翻转,也慢慢淡去。刻骨的,只有那么几个回眸,牢不可破地粘在了记忆里。

那一年,萧凡坐在苏浅浅的后面,他总是微笑着,那微笑淡得好像要飘向远方蔚蓝的天空,使人看了便感到心安,在浅浅的记忆里,仿佛从未见过他难过的样子,还记得他微笑着说,快乐就好。让浅浅心里一怔,总是不自觉得被萧凡的自信所吸引。

那一年,栀子花很香,若有若无地牵动人的心弦,那时候,阳光总是喜欢从树叶的缝隙冲洒下,有一点点刺眼,温暖到让苏浅浅觉得一生的时间太过漫长。在这样的日子里,学校迎来了百年校庆。夜晚,微风拂过浅浅的脸颊,吹起浅浅垂落耳边的发丝,舞台上,是萧凡清浅的身影,他奏起吉他,唇瓣微动,唱起——回到过去,声音和煦,如同从遥远的海边吹来的风,如痴如醉。

那一年,萧凡总是喜欢穿白色的衬衫,略带清瘦的身影,却让浅浅感到高大,高高的领口衬出他安静的笑容,洒脱的步子总在风中穿梭而过。篮球场上,萧凡风姿飒爽,浅浅不知道,其实青春的刻刀,早已经在她的心中刻下了一个无法泯灭的身影。

那一年,萧凡看书时离书本很近,他看书时有孩子般的认真,几分平和几分清秀,那是浅浅在少年时见过的最好看的侧脸。萧凡戴黑边眼镜,写潦草的字体,笔画里有许多弯钩。苏浅浅曾想把他的字扔进河里,她觉得有那么多的弯钩一定可以钓上满满的一筐鱼。

那一年,依旧是栀子花开。而不同于以往的是,这年浅浅他们毕业了,毕业那天,浅浅终究没有对萧凡说出什么,只是感觉心里,酸酸的,涩涩的,仿佛遗漏了什么。

浅浅喜欢栀子花淡淡的清香,雪白的颜色,简单、清晰而明丽,喜欢它的美丽,但更喜欢它淡淡的忧伤,像极了逝去的、短暂的青春,美丽而又忧伤。朵朵花开,朵朵皆美;寸寸柔肠,寸寸皆伤。

还记得年少时的梦吗?像朵永远不凋零的花。青春路口,我们不期而遇。撞倒了年华,错漏了离殇。

又是一年盛夏,栀子花开,一场雨,凋零了的花瓣,断落了所有思念。

别离的记忆高中篇七

记忆有时像哗啦啦的流水,可以奔流而过;记忆有时像一把刀,可以深深地刻在心底;记忆有时像雨丝,可以把思绪缠绕。我有很多的照片,每一张照片都承载着一个难忘的回忆。

这是爸爸第n次专门带我到照相馆照相。记不清从几岁开始,每到暑假,爸爸就带我去照相,有时到重庆,有时到成都,有时就在永川,反正每次都到不同的地方,请不同的摄影师拍照。

我最喜欢第三套服装,因为爸爸说我穿着就像一个美丽的温柔的小公主,我听了,心里美滋滋的。接下来,该去选择场景了,我选择在一间墙壁是粉红色条形的小房间里。

开始照相了!我先穿着第三套服装,阿姨给我画好了装,还把我的头发弄成卷卷发,我的心情既紧张又兴奋。叔叔让我的右手做一个“嘘——”(不要说话),左手插着腰,身体往下倾斜的动作。

“咔嚓”一声,这张照片拍下来了,我那颗“砰砰”“砰砰”跳的心总算安静下来了。爸爸在场外冲我幸福地笑着,还萌萌地举起“v”的手指呢!

后来,我又拍了好多张照片,每一张里的我都笑得那么灿烂……

在我和爸爸的提议下,摄影师把我穿第三套服装的相片做成一个水晶苹果的样子。噢,爸爸是在祝福我永远平安幸福!

啊,每一年爸爸带我去照相,每一张照片里的我都在快乐地笑,每一张照片都有美好的回忆,每一段回忆里都有沉甸甸的爱!

别离的记忆高中篇八

今天在阳台休息时,无意中看见有两个始中的学生骑车驶过墨江大桥,默默地注视着他们的身影,不知不觉中被这画面所触动。前不久时,我还是他们中的一员,而现在的我却即将要踏上驶向大学的汽车。

在备战高考的日子里,不知多少次幻想着自己踏上了开往大学的车子,可如今却忽然有种不舍的感觉,就像有一种感觉在难眠时才承认是相思,曾经说过:“我要快点离开这里,走进心中的象牙塔。”可是,这里有着回忆,不管它是否美好,都牵动着我的心。过去留下的无数脚印在慢慢消散,意味着我要去一个新的地方寻找新的人生,多么希望人生就像一场旅行,只是欣赏着路边的风景,不用留下身影,不用牵动感情,人走便云散。

但心中的另一个声音却告诉自己:人生因为记忆而美丽,因为它承载着当初的酸甜苦辣,盛放着那时的汗水与泪水。没有记忆,等于没有活过,就像失忆的人一样,重新开始自己的人生。《誓鸟》中的春迟为了找回失去的记忆,拔掉了手上的指甲,弄瞎了双眼。将记忆看得比生命都重要,一生都耗在寻找记忆的事情里,可见记忆的魔力是多少强大。

或许记忆就是化脓的伤口,越去回想,心就会越难受。

我曾经认为记忆就是记载着自己与其他人的关系的东西。万千人中,为何就偏偏挂念着那些与自己有过欢笑与泪水的人呢?用《小王子》里的话来说,是因为我们被彼此驯养,因为驯养,所以我们才与其他人不同,我们才有了彼此之间的关系与回忆。一旦被驯养,我们就开始出现在对方的世界里,之后便有了记忆。

同样的风景,不同的时候去看,总会有不一样的感觉,即使风景依旧,但观赏风景的我们已经随着年轮的增加而改变了许多,表现得最多的往往是伤感,感触着眼前的舞台的主角已不是自己,那舞台只属于过去的自己,只是因为记忆这东西让自己牵挂着这已经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欧阳修的《生查子》中所写:

既然如此怀念,不能忘怀,那就让我用一生来守候,守候那曾经的美好,不管经历多少花开花落,依旧记得曾在树下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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