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科技大学招生简章汇总(大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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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4-23 00:00:00    小编:梨园长

西安科技大学招生简章汇总(大全17篇)

小编:梨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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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科技大学招生简章汇总篇一

1.网上报名:考生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报名,网址为:

https:///zzbm/,根据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与报名条件有关的证明材料,论文、专利及软件著作权不得作为申报材料上传。

2.邮寄材料:(1)系统生成并经中学校长签字并盖高中校章的申请表;(2)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材料等;(3)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的证明件(提交网站公示截屏页);(4)考生承诺书。考生须明确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自主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5)考生必须提交一份获奖说明报告,内容包含该奖项情况介绍,主要内容,本人承担部分,完成时间,获奖意义等信息,字数在1000字以内。考生及所在中学需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考生本人需在申请表和获奖证书等所有报名材料上签名,非本人签名的视同弄虚作假处理。请将上述材料于2019年4月12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以特快专递方式寄至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字样)。

3.报名时间:2019年3月30日-4月12日。

4.邮寄材料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南路2号。

邮政编码:710071。

西安科技大学招生简章汇总篇二

2009年我校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500名,定向和委培研究生主要招收毕业后回单位的在职人员。

二、接收推荐免试生。

各学科、专业限额接收部分应届本科推荐免试生,欢迎全国各高等学校特别是国内重点大学中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毕业生报考我校。具体接收办法见我校《关于做好2009年接收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但仅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可适当放宽;

5.申请参加我校单独入学考试(单考)的考生必须大学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四年以上,政治思想表现好,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经单位推荐报考委托培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以下两种情况或类似情况的考生不能报名参加我校的单独考试:(1)人事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或街道办事处的;(2)工作单位与档案所在单位不一致的。

6、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mba联考”:

(1)符合第1,3,4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高职高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报名信息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还将进行再次核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报名方法。

200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10月1日-31日(如有变化,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考生在此期间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教育网址:),上网填写、提交报名信息。

2.现场报名时间:2008年11月10日-14日。考生持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报考材料,凭报名号到网报指定地点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照相。

六、报名注意事项。

本目录中凡有选考科目,请考生务必在报考时选定考试科目名称,否则由我校指定。外国语语种是按研究方向对应编排的,考生可按报考的研究方向填报语种,未填报者按英语对待。

七、考试时间、考试地点。

考试时间:2009年元月(具体时间由教育部统一规定);

考试地点:由报名点安排。

八、考试内容。

2009年我校各专业硕士生招生入学考试中的初试科目为4门(工商管理硕士和职业技术教育学除外),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各科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其中政治理论课、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的满分值各为150分。其中外国语、政治、数学以及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等统考科目和mba联考科目复习大纲由国家教育部公布。专业基础课复习主要参考书名称附于本招生目录后。我校专业课考试在复试时进行,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相结合。复试笔试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目录后“2009年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专业课科目一览表”。

九、体检。

体检安排在考生复试期间进行,具体时间复试时通知。

体检标准: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十、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录取的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和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硕士生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订合同。拟录取的非委培非定向硕士生,须调人事档案审查合格后,发给录取通知书。录取考生于2009年秋季入学。

十一、硕博连读及提前攻博。

被录取为我校可招收硕博连读生专业(详见专业目录备注栏)的优秀考生可申请硕博连读,由二级学院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选拔。

已录取的硕士生在学期间,根据本人志愿及学习成绩,可申请提前攻博,取得资格后享受博士生待遇。

十二、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导师信息可在研究生学院主页“研究生导师查询空间”中查询。

研招办办公地点:校北院(教学区)教学主楼1楼128室。

邮编:710055联系人:张爱辉。

联系电话:(029)82202244e-mail:yzb@。

各学院联系方式:

院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土木学院苗老师82202705、82207610建筑学院陈老师82202742艺术学院路老师82628251环境学院郭老师82202520管理学院惠老师82202584理学院刘老师82205670材料学院陈老师82205328冶金学院赵老师82202937信控学院杨老师82205599机电学院宋老师82205284人文学院宋老师82205905技术学院张老师82628238、82205871。

注:本目录中的数学一、二、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主要内容如下(原数学三、和数学四合并,科目名仍为数学三,其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另行编发),以下内容如有变化,以教育部公布正式大纲为准。

数学一:(1)高等数学(函数、极限、连续、一元函数微分学、一元函数积分学、向量代数和空间解析几何、多元函数微分学、多元函数积分学、无穷级数、常微分方程);(2)线性代数;(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数学二:(1)高等数学(函数、极限、连续、一元函数微分学、一元函数积分学、多元函数微积分学、常微分方程)(2)线性代数。

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数据结构、计算机组成原理、操作系统和计算机网络,重点考查考生掌握相关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试内容及试卷结构在考试大纲中确定。

西安科技大学招生简章汇总篇三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报,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牢记网上报名编号。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在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须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在报考时尚未毕业、但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须到省级自考机构开具“自考成绩证明”;在报考时尚未毕业、但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网络教育考生须到所在高校网络教育学籍管理部门(继续教育学院或网络教育学院)开具“届时毕业证明”。

4.高职高专同等学力考生须出示成绩单原件与论文发表原刊。

5.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6.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7.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8.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复试。

西安科技大学招生简章汇总篇四

注:本版本招生简章和招生目录中,如有与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不符之处,以教育部政策为准。

一、培养目标。

以学生为本,培养知识结构合理、政治思想坚定、具有国际视野和竞争能力、具有创新精神的优秀人才。20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

二、时间节点(所有时间节点安排以教育部最终通知为准)。

网上报名日期: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为20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或修改本人报名信息。逾期不能补报,也不能修改报名信息。

现场确认时间:年11月10日-14日(以教育部最终通知为准),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复印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初试时间:以教育部最终通知为准。

三、考试科目。

思想政治理论(科目代码101)、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科目代码199)、英语(科目代码201、204)、数学(科目代码301、302、303)、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科目代码311)等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发布;其它考试科目由我校命题,参考书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外语听力在复试中测试。

四、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3.同等学力人员。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目前研究生招生同等学力分为以下几类:(1)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5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

(2)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于2015年9月1日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且必须在我校研招办报考,在外地报名无效。

4.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参加教育部强军计划的军队考生,需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证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4年以上,政治思想表现好,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经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报考。强军计划考生名单由解放军总政治部提供给我校研招办,考生报考前须与各大军区/兵种政治部联系确认报考资格事宜。未经总政治部允许的报考一律视为无效。该类考生必须在我校研招办报考,在外地报名无效。

(四)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复试时体检,并须在指定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进行。

五、报名手续。

1.考生必须进行网报,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牢记网络报名号。

2.现场报名时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携带学生证;往届生需携带毕业证原件。

3.报名时先缴纳报名费,摄像,打印报名信息表,仔细核对信息表,确认无误后签名并妥善保存,复试时请携带此信息表与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生出示学生证)。

4.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办理。

西安科技大学招生简章汇总篇五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是以信息与电子学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国重点大学,直属教育部,是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和“211工程”项目重点建设高校之一,是国家“2011计划”认定高校之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政府的工作报告》有关部署,2017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继续面向全国除港、澳、台地区外的各省(区、市)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自主选拔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计划数为我校2017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专业如下表所示,考生最多填报3个专业,且不能相同。此专业列表为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全部专业,最终各省招生专业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1通信工程学院通信工程理科
2电子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理科
3电子工程学院智能科学与技术理科
4计算机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理科
5机电工程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理科
6机电工程学院测控技术与仪器理科
7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电子科学与技术理科
8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理科
9经济与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理科
10数学与统计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理科
11微电子学院微电子科学与工程理科
12先进材料与纳米科技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理科
13网络与信息安全学院信息安全理科

对于上海和浙江两个考试招生改革试点省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类)与我校在该省2017年招生专业(类)一致,选考科目要求也与普通类相同,详见相应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招生专业类及选考科目范围。

3.具有勤奋刻苦的品质和报国兴业的远大理想,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西安科技大学招生简章汇总篇六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办学历史悠久,底蕴深厚,可追溯到1895年成立的天津北洋西学学堂。1956年全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时,由原东北工学院、西北工学院、青岛工学院和苏南工业专科学校的土木、建筑系(科)整建制合并而成,时名“西安建筑工程学院”,积淀了我国近现代高等教育史上最早的一批土木、建筑、环境类学科精华,是我国著名的土木建筑“老八校”之一和原冶金部重点大学,是国务院首批批准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学校,现为陕西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实施院校,陕西省、教育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建高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英文名称:xi’an universityofarchitecture&technology。学校国标代码:10703。

第三条  学校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主要培养研究生和本科生,颁发本科学历证书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证书。

第四条  学校法定注册地址是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中段13号。现有雁塔校区(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中段13号,邮编:710055)和草堂校区(陕西省西安市草堂寺景区草寺东路,邮编:710311)。

第五条  学校招生类别为:普通理工类、普通文史类、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队、定向、保送生、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内地新疆班、中外合作办学等。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本科生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本科生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学生处。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本科招生宣传、招生计划编制、招生录取和相关日常工作等。

第八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全程实施监督。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

第九条  学校计划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考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学校在教育部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内,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本校人才培养及办学条件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市、自治区)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历年计划编制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预留计划按照教育部规定不超过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计划使用坚持质量优先、保证公平的原则,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的问题。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确定提档比例,非平行志愿省份的提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计划数的120%,平行志愿省份的提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计划数的105%。

第十二条  学校在调阅档案时,承认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低分数要求或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加分项适用于投档及分专业录取。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三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录取依照当年该省(市)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文件执行,投档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我校2022年招生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四条  普通文理类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对同分考生,当其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有明确规定或有成绩位次排序的,按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或成绩位次排序执行;无明确规定的,安排专业时优先考虑文化课总分高的考生;文化课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单科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单科分数按照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的顺序认定。

第十五条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

1.设计学类、美术学类专业的录取原则:考生美术类专业统(联)考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外语成绩不低于60分,进档考生,学校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和美术类统(联)考成绩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较高的考生。

2.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录取原则:符合投档条件,学校按专业志愿顺序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省统(联)考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

第十六条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录取原则:考生体育类专业统(联)考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不低于所在省份同科类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综合改革省份不低于本科批控制分数线或普通类一段线),学校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专业课成绩依次排序)。

第十七条  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当年高水平运动队专项测试且取得相应文化课优惠分值,学校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和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并视考生志愿和学校专业计划需求安排专业。

第十八条  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南疆单列计划、内地新疆班、定向计划招生,按照教育部、国家民委、生源所在地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  学校所有招生专业均不限制男女比例。

第二十条  英语专业要求其高考外语科目为英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学校课程教学以英语为第一外语。

第二十一条  按照专业大类录取的学生,入学后各学院根据在校学习成绩和意向志愿,分流至其中一个专业学习,具体分流方案按相关专业规定执行。达到专业培养要求,按所学专业毕业、授位要求颁发毕业证书,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十二条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南澳大学安德学院(简称安德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和澳大利亚南澳大学联合设立的非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招生的本科专业为土木工程(081001h)、工程管理(120103h)、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0901h)、建筑电气与智能化(081004h)。安德学院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学制四年,采用“4+0”模式培养(学生可自愿选择第3和第4学年在南澳大学学习)。在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习四年的学生,由中澳双方教师共同授课,达到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后,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学生第3和第4学年赴南澳大学学习期间按照南澳大学的标准缴纳学费,达到两校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的,同时授予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南澳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三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章 其  他。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六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社会专项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七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以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学校互联网域名是http://,招生咨询电话:029-82202288,029-82205014(传真),本科招生网:http://。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及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及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西安科技大学招生简章汇总篇七

注:本版本招生简章和招生目录中,如有与教育部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不符之处,以教育部政策为准。

一、培养目标。

以学生为本,培养知识结构合理、政治思想坚定、具有国际视野和竞争能力、具有创新精神的优秀人才。2015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

二、时间节点(所有时间节点安排以教育部最终通知为准)。

网上报名日期:2014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为2014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或修改本人报名信息。逾期不能补报,也不能修改报名信息。

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11月10日-14日(以教育部最终通知为准),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复印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初试时间:以教育部最终通知为准。

三、考试科目。

思想政治理论(科目代码101)、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科目代码199)、英语(科目代码201、204)、数学(科目代码301、302、303)、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科目代码311)等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发布;其它考试科目由我校命题,参考书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外语听力在复试中测试。

四、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3.同等学力人员。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目前研究生招生同等学力分为以下几类:(1)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5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

(2)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于2015年9月1日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且必须在我校研招办报考,在外地报名无效。

4.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参加教育部强军计划的军队考生,需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证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4年以上,政治思想表现好,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经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报考。强军计划考生名单由解放军总政治部提供给我校研招办,考生报考前须与各大军区/兵种政治部联系确认报考资格事宜。未经总政治部允许的报考一律视为无效。该类考生必须在我校研招办报考,在外地报名无效。

(四)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复试时体检,并须在指定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进行。

五、报名手续。

1.考生必须进行网报,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牢记网络报名号。

2.现场报名时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携带学生证;往届生需携带毕业证原件。

3.报名时先缴纳报名费,摄像,打印报名信息表,仔细核对信息表,确认无误后签名并妥善保存,复试时请携带此信息表与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生出示学生证)。

4.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办理。

六、复试。

1.2015年报考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各学科/专业领域的考生,复试时必须进行外语听力与口语的测试,复试笔试科目参见招生目录。

2.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同等学力考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参加成人高考统一录取的成教在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初试合格后,复试时需加试(笔试)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科目2门,我校各学科/专业领域加试的具体安排请参照招生目录后的详细说明,加试由各学院组织。

七、录取。

根据教育部当年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差额复试,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定向生在录取前必须与用人单位签定协议书,用人单位须与我校签定定向录取协议书。

八、注意事项。

1.2015年我校继续招收应届本科生推荐免试到我校攻读硕士学位,同时欢迎外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2.2015年我校各学科/领域计划招收各类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3100名。

2015年国家招生计划尚未下达,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的招生人数为2014年的实际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3.在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中,所有考生必须持第二代身份证验证身份。包括现场确认、初试、复试。

4.报考者必须符合报考条件。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真实填写个人信息,对在报考中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强军计划和mba考生请特别注意)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因不能在现场确认时提供学历认证报告而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责任自负。

6.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到时须持毕业证、学位证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7.我校不接收下列考生报考:

(1)大学三年级本科生及以下考生;

(2)未在2014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的自考和网络教育毕业生。

8.现役军人报考,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其他考生报名时不必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原因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无法被录取或其他问题,我校不承担责任。

9.报考我校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27研究所(郑州)、第29研究所(成都)及中国电子科学研究院(北京)联合培养的考生,录取后为该研究所定向培养,毕业后留所工作,欢迎考生报考。

10.2015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昆山研究生院继续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为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招生人数120人,欢迎报考。

联系我们。

研究生院主页:/。

学校主页:/。

西安科技大学招生简章汇总篇八

1.考生申请报名提交的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和证明材料必须经中学审核和校长签字,盖推荐单位章,并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提交网站公示截屏页)。并由推荐单位邮寄,不得由考生邮寄。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日期后,我校将组织专门力量,按我校自主招生报名条件对申请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包括且不限于资料查重、质量鉴定、真伪评估等,材料抄袭、作假和不能体现电子信息领域或所报考专业特长潜质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初审。初审通过考生所提交的竞赛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的名称、内容将在我校招生网站上详尽公示,公示期后无异议的初审合格考生可以进入复试,初审结果可于2019年4月底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中查询,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站上公示,请报名考生注意关注网站,及时了解信息。

2.资格审核合格考生需于2019年5月1日至15日登陆教育部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确认考试,未确认考试者视为放弃我校自主招生选拔资格。

3.确认考试的考生可于6月9日后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

4.资格审核合格考生需于2019年6月15、16日来我校进行现场报名及复试,复试中,学校将组织专家组严审面试流程,对考生的综合能力表现以及证明材料所涉及到的学生学科潜质与特长进行严格评估与审查。另外将考察考生英语能力,还将强化对学生道德品质、身心健康、艺术修养、劳动实践的考查,重点考查学生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增强综合素质等环节。着力选拔热爱祖国、诚实守信、具备国际视野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具体考试形式、时间、考场安排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站通知。

5.体质测试:通过我校自主招生初审进入考核环节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校体质测试。体质测试包含项目一,立定跳远;项目二,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考生根据二选一进行测试,体质测试要求合格,成绩不计入考核总分,具体考试形式、时间、测试场地安排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站通知。

6.我校将按照考生复试成绩及招生计划确定最终合格名单,考生按照复试成绩排队,择优录取。对于参加我校自主招生测试合格的考生,我校会将所有入选考生名单及其相应录取要求报送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并通知所在中学,并分别在考生所在中学,我校以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信息发布平台上进行公示。同时,合格考生名单也将报教育部备案,并上传“阳光高考”平台,待有关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核对、补充,确认考生的相关高考报名信息后,由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自主招生合格考生信息。

西安科技大学招生简章汇总篇九

1.2016年我校继续招收应届本科生推荐免试到我校攻读硕士学位,同时欢迎外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尚未下达,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的招生人数为2015年的实际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3.在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中,所有考生必须持有效身份证验证身份。包括现场确认、初试、复试。

4.报考者必须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真实填写个人信息,对在报考中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强军计划和mba考生请特别注意)应及时在学信网申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因不能在现场确认时提供学历认证报告而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责任自负。

6.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到时须持毕业证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无法顺利毕业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7.我校不接收大学三年级及以下本科生报考。

8.我校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录取方式均为定向,不接收档案,不发派遣证。

9.现役军人、国防生报考,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强军计划报考我校仅限报考专业学位。其他考生报名时不必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原因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无法被录取或其他问题,我校不承担责任。

10.报考我校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27研究所(郑州)、第29研究所(成都)及中国电子科学研究院(北京)联合培养的考生,录取后为该研究所定向培养,毕业后留所工作,欢迎报考。

11.2016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昆山研究生院继续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为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招生人数120人,欢迎报考。

西安科技大学招生简章汇总篇十

(一)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3年基本学制基础上可适当延长修业年限(具体以学校文件为准)。

(三)就业方式。

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毕业就业手续按有关政策办理。

(四)培养所在校区及住宿。

马克思主义学院、理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艺术学院、人文与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在临潼校区骊山校园培养,其他学院在雁塔校区培养(以学校当年实际安排为准)。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全日制在校培养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

西安科技大学招生简章汇总篇十一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是以信息与电子学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国重点大学,直属教育部,是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和“211工程”项目重点建设高校之一,是国家“2011计划”认定高校之一,是教育部批准具有自主招生资格的大学之一。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素质教育,积极推进考试招生录取制度改革,逐步形成统一考试录取为主与多元化考试评价、多样化选拔录取相结合的优秀创新人才选拔新机制,我校将在2017年继续实行部分招生计划自主招生工作,以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选拔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2017年我校在全国除港、澳、台地区外各省(市、区)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我校将严格控制自主招生规模,自主招生合格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200人。

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专业如下表所示,考生可根据本人文理科类,选择专业填报。考生最多填报2个专业,且不能相同。

表1 2017年自主招生专业列表

1通信工程学院通信工程理科
2通信工程学院信息工程理科
3通信工程学院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理科
4电子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理科
5电子工程学院信息对抗技术理科
6电子工程学院智能科学与技术理科
7电子工程学院遥感科学与技术理科
8电子工程学院电磁场与无线技术理科
9计算机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理科
10计算机学院物联网工程理科
11机电工程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理科
12机电工程学院自动化理科
13机电工程学院测控技术与仪器理科
14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电子科学与技术理科
15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理科
16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应用物理学理科
17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理科
18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电波传播与天线理科
19数学与统计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理科
20数学与统计学院信息与计算科学理科
21数学与统计学院统计学理科
22软件学院软件工程理科
23微电子学院微电子科学与工程理科
24微电子学院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理科
25生命科学技术学院生物医学工程理科
26生命科学技术学院生物技术理科
27先进材料与纳米科技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理科
28先进材料与纳米科技学院应用化学理科
29空间科学与技术学院空间科学与技术理科
30空间科学与技术学院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理科
31网络与信息安全学院信息安全理科
32网络与信息安全学院网络工程理科
33经济与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理科
34经济与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类文科
35人文学院哲学文科
36人文学院汉语言文学文科
37外国语学院英语文科
38外国语学院日语文科
39外国语学院翻译文科

对于上海和浙江两个考试招生改革试点省份,自主招生专业(类)与我校在该省2017年招生专业(类)一致,选考科目要求也与普通类相同,详见相应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招生专业类及选考科目范围。

热爱祖国,诚信友善,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具备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高中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电子信息领域具有学科特长,如在相关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论文,或者以第一完成人身份拥有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或者软件著作权等。

2、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全国决赛三等奖及以上或获得全国联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者,具体比赛活动名称如下表所示。

表2 全国决赛及省级赛区竞赛列表

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高中数学联赛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
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
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
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

3、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三等奖及以上者。

4、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全国总决赛(高中组)三等奖及以上者(注:此类考生限报我校文科相关专业)。

1、网上报名:考生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报名,网址为:https:///zzbm/,根据要求填写、提交报名材料。

2、邮寄材料:(1)系统生成并经中学盖章的申请表;(2)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材料等。考生及所在中学需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请将上述材料于2017年4月1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以特快专递方式寄至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字样)。

3、报名时间:2017年3月17日-31日。

4、邮寄材料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南路2号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招生办公室 (收)

邮政编码:710071

1、考生申请报名的同时,若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拟为考生进行推荐,则需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需要推荐人亲笔签名或推荐单位盖章,并由推荐人或推荐单位邮寄,不得由考生邮寄。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日期后,我校将组织专门力量,按我校自主招生报名条件对申请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同时将兼顾生源质量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向在学科专业方面表现突出的'申请考生,向扎实推进素质教育的地区或中学,以及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中学的申请考生适当倾斜。初审合格的考生可以进入复试,初审结果可于2017年4月底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中查询,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站上公示,请报名考生注意关注网站,及时了解信息。

2、资格审核合格考生需于2017年6月11日来我校进行现场报名及复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及英语能力,着力选拔热爱祖国、诚实守信、具备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及国际视野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具体考试形式、时间、考场安排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站通知。

3、我校将按照考生复试成绩及招生计划确定最终合格名单,考生按照复试成绩排队,择优录取。对于参加我校自主招生测试合格的考生,我校会将所有入选考生名单及其相应录取要求报送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并通知所在中学,并分别在考生所在中学、我校以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信息发布平台上进行公示。同时,合格考生名单也将报教育部备案,并上传“阳光高考”平台,待有关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核对、补充、确认考生的相关高考报名信息后,由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自主招生合格考生信息。

1、 我校确定的自主招生合格考生需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并按照要求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当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以上且不低于我校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30分者,我校即予录取(具体志愿填报时间、方式等要求及模拟投档线以各省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2、 考生在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试报名时,需填报自主招生专业,选拔时将侧重考查考生填报专业的相关知识,合格考生最终确定2个自主招生志愿专业。高考录取时,具体优惠政策如下:若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高于我校在当地模拟投档线,将满足其第一志愿专业;若高考投档成绩未达到我校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但在该投档线下延30分范围内,将满足其第二志愿专业。若合格考生高考志愿只认定并填报1个自主招生专业,且高考投档成绩未达到我校在当地模拟投档线,则不予录取。(注:此处所优惠的分数是按照高考总分750分制来计算的,若某省的高考总分非750分制,则优惠的分数按比例计算。)

3、对于上海和浙江两个考试招生改革试点省份,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所在省份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简称自主线)。上海市考生高考成绩达到自主线上即可录取,自主线上26分及以上可满足第一志愿专业(类),自主线上26分以下可满足第二专业志愿(类);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自主线上20分及以上即可录取,自主线上50分及以上可满足第一专业志愿(类),自主线20分以上50分以下可满足第二专业志愿(类)。

4、江苏省考生报考我校自主招生,要求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为选测ab以上。

5、自主招生合格考生入学后,有资格参加学校相关学院教改班或卓越工程师班选拔考试。

1、 此项工作将做到实施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过程公正、录取结果公示,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学校、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三级信息公开,各类名单确定后,将及时在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进行公示,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

2、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作为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此项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自主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纪检部门参与并监督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考生及家长若对于选拔过程及结果有异议,可以通过学校招生办或者纪检部门进行申诉,监督电话029-81891725。

3、为进一步加强自主招生规范管理,我校将在资格初审和复试环节重点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供的发明专利、获奖证书等材料进行严格审核,一旦发现造假或非考生本人创造发明,或在我校自主招生中存在其他违规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等弄虚作假、徇私行为的,将立即取消相关学生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规处理。

1、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杨老师、侯老师

电子邮箱:zsb@

招生信息网址:http://

2、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3、本工作方案由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在实施过程中若有与教育部相关规定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相关规定为准。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2017年3月

西安科技大学招生简章汇总篇十二

注:本版本招生简章和招生目录中,如有与教育部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不符之处,以教育部政策为准。

一、培养目标。

以学生为本,培养知识结构合理、政治思想坚定、具有国际视野和竞争能力、具有创新精神的优秀人才。

二、时间节点(所有时间节点安排以教育部最终通知为准)。

网上报名日期: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28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或修改本人报名信息。逾期不能补报,也不能修改报名信息。

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11月10日-14日,下载准考证时间: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7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复印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考试科目。

思想政治理论(科目代码101)、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科目代码199)、英语(科目代码201、204)、数学(科目代码301、302、303)、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科目代码311)等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发布;其它考试科目由我校命题,参考书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外语听力在复试中测试。

四、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人员;。

3.同等学力人员。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目前研究生招生同等学力分为以下几类:

(1)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4年8月3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

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且必须在我校研招办报考,在外地报名无效。

6.军队参加教育部强军计划的考生,需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证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4年以上,政治思想表现好,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经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报考。强军计划考生名单由解放军总政治部提供给我校研招办,考生报考前须与各大军区/兵种政治部联系确认报考资格事宜。未经总政治部允许的报考一律视为无效。该类考生必须在我校研招办报考,在外地报名无效。

(四)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复试时体检,并须在指定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进行。

(五)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五、报名手续。

1.考生必须进行网报,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牢记网络报名号。

2.现场报名时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携带学生证;往届生需携带毕业证原件。

3.报名时先缴纳报名费,摄像,打印报名信息表,仔细核对信息表,确认无误后签名并妥善保存,复试时请携带此信息表与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生出示学生证)。

4.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办理。

六、复试。

1.2014年报考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各学科/专业领域的考生,复试时必须进行外语听力与口语的测试,复试笔试科目参见招生目录。

2.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同等学力考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参加成人高考统一录取的成教在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初试合格后,复试时需加试(笔试)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科目2门,我校各学科/专业领域加试的具体安排请参照招生目录后的详细说明,加试由各学院组织。

七、录取。

根据教育部当年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差额复试,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定向生与委培生在录取前必须与用人单位签定协议书,用人单位须与我校签定定向或委培协议书。

八、注意事项。

1.2014年我校继续招收应届本科生推荐免试到我校攻读硕士学位,同时欢迎外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2.2014年我校各学科/领域计划招收各类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3100名。2014年国家招生计划尚未下达,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的招生人数为2013年的实际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3.在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中,所有考生必须持第二代身份证验证身份。包括现场确认、初试、复试。

4.报考者必须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真实填写个人信息,对在报考中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5.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未通过教育部学历审核的考生(强军计划和mba考生请特别注意),必须在2013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认证报告,并报我校研招办备案后方可下载准考证,参加初试。

因不能提供学历认证报告而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责任自负。

6.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到时须持毕业证、学位证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7.我校不接收下列考生报考:

(1)大学三年级本科生及以下考生;。

(2)未在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的自考和网络教育毕业生。

8.现役军人报考,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其他考生报名时不必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原因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无法被录取或其他问题,我校不承担责任。

9.报考我校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27研究所(郑州)、第29研究所(成都)及中国电子科学研究院(北京)联合培养的考生,录取后为该研究所定向培养,毕业后留所工作,欢迎考生报考。

10.2014年我校研究生招生增设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江苏昆山人才培养基地,招生专业为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招生人数150人,欢迎报考。

联系我们。

西电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

研究生院主页:http:///。

学校主页:http:///。

研招办e-mail:xidianyzb@。

各高校报考西电研究生qq交流群网址。

http:///。

咨询电话:02988201947吕老师,王老师(考研政策)。

02988202415孙老师(历年试题邮寄)。

02981891399南校区值班电话(周二、周五下午)。

咨询地点:北校区办公楼112室(周一--周五)。

南校区c栋202室(周二、周五下午)。

西安科技大学招生简章汇总篇十三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是以信息与电子学科为主,工、理、管、文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国重点大学,直属教育部,是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和“211工程”项目重点建设高校之一、首批35所示范性软件学院的高校之一和首批9所获批设立集成电路人才培养基地的高校之一。

学校前身是1931年诞生于江西瑞金的中央军委无线电学校,是毛泽东等老一辈革命家亲手创建的第一所工程技术学校。1958年学校迁址西安,1966年转为地方建制,1988年定为现名。建校84年来,学校始终得到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是我国“一五”重点建设的项目之一,也是1959年中央批准的全国20所重点大学之一。20世纪60年代,学校就以“西军电”之称蜚声海内外。毛泽东同志曾先后两次为学校题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艰苦朴素”。

学校现建设有南北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约270公顷,校舍建筑面积130多万平方米,图书馆馆藏文献约614万册,其中纸质文献约234万册,电子文献约380万册,中外文现刊1300种,拥有45种平台的中外文电子资源,数据库共计约120个,内容覆盖了学校各个学科或专业。学校现有各类在校生3万余人,其中博士研究生1700余人,硕士研究生近9000人。设有研究生院。设有通信工程学院、电子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软件学院、微电子学院、生命科学技术学院、空间科学与技术学院、先进材料与纳米科技学院、网络与信息安全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等17个学院。

学校是国内最早建立信息论、信息系统工程、雷达、微波天线、电子机械、电子对抗等专业的高校之一,开辟了我国it学科的先河,形成了鲜明的电子与信息学科特色与优势。现有2个国家一级重点学科(覆盖6个二级学科)、1个国家二级重点学科,33个省部级重点学科,1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2个本科专业。全国第三轮一级学科评估结果中,“信息与通信工程”学科全国排名第二,“电子科学与技术”学科全国排名第四。

学校树立了以人为本、教师是大学核心竞争力的理念,锻造了一支结构合理、富有创新精的教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900余名,其中,博士生导师279人,硕士生导师845人。学校有院士4人,双聘院士13人,“****”入选者12人,首届“青年拔尖人才计划”1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16人,教育部创新团队6个,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9人,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6人,国家级教学名师4人,国家级教学团队6个,973项目首席科学家3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52人,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4人,“何梁何利”科学与技术奖获得者5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培养对象9人,陕西青年科技奖获得者7人,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6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153人。

学校不断地创新教育理念,深化教学内容、课程体系与实践教学改革,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取得了显著成果。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15个,国家级精品课程13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1门,国家级视频公开课3门,建设有3个国家人才培养及教学基地、5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以及3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学校人才培养素以理论基础扎实、工程实践能力突出、创新意识强等特色在全国高校中形成了“品牌”。学校坚持“因材施教、分类培养”的教育理念,积极探索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钱学森空间科学实验班”和“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等一系列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近年来,学校本科生参与课外科技活动的普及率高,获得各类省级、国家级学科和科技竞赛奖1600余项,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8%和96%以上,位居全国高校前列。2006年,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并获得“优秀”;2012年,学校入选全国50所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之一。

多年来,学校致力于电子信息技术领域的系统研制、科技攻关、工程研发等,创造了我国电子与信息技术领域等多项第一,包括第一台气象雷达、第一套流星余迹通讯系统、第一台可编程雷达信号处理机、第一台毫米波通讯机,以及我军通信装备史上第一部“塞绳电报互换机”、第一台“塔型管空腔振荡器”、第一套“三坐标相控阵雷达”等,为我国信息化、国防现代化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学校现有4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5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7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9个省部级基地,建设有国防研究院和空天研究院,先后承担了“863”、“973”、创新工程等1600余项重大、重点项目,产生了一批标志性的研究成果。“十五”以来,学校科研指标稳步提升,获国家科技奖励15项。2014年,学校牵头的“信息感知技术协同创新中心”通过国家“2011计划”认定,位列行业产业类第一,进一步奠定了学校在全国高校中突出的国防科研特色优势地位。

学校大力加强产学研相结合,不断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有陕西工业研究院、国家大学科技园,同时与国内大型知名企事业单位联合建立股份制公司,成立战略联盟、设立企业基金、建立联合实验室及研究生实习基地,有力促进了科技成果的转化。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国内的交流与合作,拓展外部发展空间。学校先后成为中电集团,西安市,国防科工委、陕西省与教育部共建高校,与70多个国家、地区的大学及研究机构建立友好关系,建有4个国家“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引智基地,与国内电子、航空行业的10余个研究所、研究中心、企业集团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英飞凌、intel、ibm、惠普等46家跨国公司在学校建立了联合实验室。

建校80余年来,学校先后为国家输送了近20万名电子信息领域的高级人才,产生了120多位解放军将领,成长起了16位两院院士(1977年恢复高考以后院士校友8位,位列全国前茅),10余位国家副部级以上领导,培养了联想集团董事局主席柳传志,国际gsm奖获得者李默芳,欧洲科学院院士、著名的纳米技术专家王中林,“神五”和“神六”飞船副总设计师、“天宫一号”目标飞行器总设计师杨宏等一大批it行业领军人物和技术骨干,以及数十位科研院所所长和大学校长等,为国家建设和社会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

面向知识经济和数字化时代,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坚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办学宗旨,面向“研究型大学”的发展定位,坚持“立足西部、育人育才、强军拓民、服务引领、团结实干”的发展思路,实施拓展提升战略,全面提升教育质量,为把学校建设成一所“特色鲜明、研究型、开放式,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大学”而不懈奋斗!

一、培养目标。

西安科技大学招生简章汇总篇十四

第十三条学校面向北京、天津等全国30个省(市、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四条我校部分专业按专业大类招生,实施按学科大类进行人才培养的新模式。具体招生大类名称和分流专业详见“西安科技大学2017年本科生招生专业目录”。

第十五条学校在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采用远程网上录取方式,严格执行各省(市、区)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学校根据各省(市、区)公布的计划和生源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七条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可进行志愿征集。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可进行志愿征集。

第十八条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要求须达到b级,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投档,分数等级均相同,理科按照数学、外语、语文成绩排序,文科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排序。

第十九条上海市、浙江省考生按按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最新专业选考科目范围填报志愿,我校按照当地主管部门招生录取规定进行录取。

第二十条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清”(进档考生按考分从高到低排队)原则进行专业安排,专业之间不设级差分。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进档考生原始总分、相关专业单科成绩依次进行专业安排。理科录取依次以数学、外语、语文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文科录取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

第二十一条学校原则上认可并执行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专业安排时,按照投档成绩根据第二十条规定确定专业。

第二十二条进档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执行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学校本科教学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其它小语种考生请谨慎填报。

第二十五条采矿工程专业只招男生。

第二十六条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办法:非陕西籍考生须取得考生所在省专业统考合格证,文化课成绩达到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综合分(统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陕西籍考生在统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决定取舍。

第二十七条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录取按国家有关文件和学校的相应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预留计划安排在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市、区),用于调节各地上线生源的不平衡,用于录取可能被退档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预留计划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使用,在正式投档前投放。

西安科技大学招生简章汇总篇十五

注:本版本招生简章和招生目录中,如有与教育部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不符之处,以教育部政策为准。

一、培养目标。

以学生为本,培养知识结构合理、政治思想坚定、具有国际视野和竞争能力、具有创新精神的优秀人才。2015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

二、时间节点(所有时间节点安排以教育部最终通知为准)。

网上报名日期: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为2014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或修改本人报名信息。逾期不能补报,也不能修改报名信息。

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11月10日-14日(以教育部最终通知为准),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复印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初试时间:以教育部最终通知为准。

三、考试科目。

思想政治理论(科目代码101)、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科目代码199)、英语(科目代码201、204)、数学(科目代码301、302、303)、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科目代码311)等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发布;其它考试科目由我校命题,参考书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外语听力在复试中测试。

四、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3.同等学力人员。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目前研究生招生同等学力分为以下几类:(1)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5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

(2)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于2015年9月1日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且必须在我校研招办报考,在外地报名无效。

4.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参加教育部强军计划的军队考生,需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证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4年以上,政治思想表现好,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经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报考。强军计划考生名单由解放军总政治部提供给我校研招办,考生报考前须与各大军区/兵种政治部联系确认报考资格事宜。未经总政治部允许的报考一律视为无效。该类考生必须在我校研招办报考,在外地报名无效。

(四)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复试时体检,并须在指定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进行。

五、报名手续。

1.考生必须进行网报,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牢记网络报名号。

2.现场报名时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携带学生证;往届生需携带毕业证原件。

3.报名时先缴纳报名费,摄像,打印报名信息表,仔细核对信息表,确认无误后签名并妥善保存,复试时请携带此信息表与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生出示学生证)。

4.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办理。

六、复试。

1.2015年报考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各学科/专业领域的考生,复试时必须进行外语听力与口语的测试,复试笔试科目参见招生目录。

2.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同等学力考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参加成人高考统一录取的成教在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初试合格后,复试时需加试(笔试)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科目2门,我校各学科/专业领域加试的具体安排请参照招生目录后的详细说明,加试由各学院组织。

七、录取。

根据教育部当年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差额复试,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定向生在录取前必须与用人单位签定协议书,用人单位须与我校签定定向录取协议书。

八、注意事项。

1.2015年我校继续招收应届本科生推荐免试到我校攻读硕士学位,同时欢迎外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2.2015年我校各学科/领域计划招收各类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3100名。

2015年国家招生计划尚未下达,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的招生人数为2014年的实际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3.在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中,所有考生必须持第二代身份证验证身份。包括现场确认、初试、复试。

4.报考者必须符合报考条件。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真实填写个人信息,对在报考中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强军计划和mba考生请特别注意)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因不能在现场确认时提供学历认证报告而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责任自负。

6.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到时须持毕业证、学位证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7.我校不接收下列考生报考:

(1)大学三年级本科生及以下考生;

(2)未在2014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的自考和网络教育毕业生。

8.现役军人报考,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其他考生报名时不必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原因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无法被录取或其他问题,我校不承担责任。

9.报考我校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27研究所(郑州)、第29研究所(成都)及中国电子科学研究院(北京)联合培养的考生,录取后为该研究所定向培养,毕业后留所工作,欢迎考生报考。

10.2015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昆山研究生院继续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为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招生人数120人,欢迎报考。

联系我们。

西电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研究生院主页:/。

学校主页:/。

西安科技大学招生简章汇总篇十六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公布了20自主招生简章啦,有兴趣的朋友可以收藏哦,下面是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年自主招生简章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是以信息与电子学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国重点大学,直属教育部,是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和“211工程”项目重点建设高校之一,是国家“计划”认定高校之一,是教育部批准具有自主招生资格的大学之一。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素质教育,积极推进考试招生录取制度改革,逐步形成统一考试录取为主与多元化考试评价、多样化选拔录取相结合的优秀创新人才选拔新机制,我校将在2017年继续实行部分招生计划自主招生工作,以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选拔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一、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

2017年我校在全国除港、澳、台地区外各省(市、区)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我校将严格控制自主招生规模,自主招生合格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200人。

二、招生专业。

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专业如下表所示,考生可根据本人文理科类,选择专业填报。考生最多填报2个专业,且不能相同。

对于上海和浙江两个考试招生改革试点省份,自主招生专业(类)与我校在该省2017年招生专业(类)一致,选考科目要求也与普通类相同,详见相应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招生专业类及选考科目范围。

三、选拔对象。

热爱祖国,诚信友善,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具备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高中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电子信息领域具有学科特长,如在相关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论文,或者以第一完成人身份拥有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或者软件著作权等。

2、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全国决赛三等奖及以上或获得全国联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者,具体比赛活动名称如下表所示。

3、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三等奖及以上者。

4、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全国总决赛(高中组)三等奖及以上者(注:此类考生限报我校文科相关专业)。

西安科技大学招生简章汇总篇十七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报,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牢记网上报名编号。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在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

3.在报考时尚未毕业、但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网络教育考生须提供学生证、准考证等相关证件。

4.高职高专同等学力考生须出示成绩单原件与论文发表原刊。报名点选择在外地的考生,需在现场确认前将相关材料寄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5.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7.考生应按省级考试机构规定缴纳报名费。

8.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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