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考核细则(通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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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4-23 00:00:00    小编:麦田里的程序员

食品安全考核细则(通用9篇)

小编:麦田里的程序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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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考核细则篇一

为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运行机制,激励基层食品监管人员爱岗敬业、积极履职,保质保量高效地完成本职工作及交付的任务,提高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点面结合,综合评估,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奖优罚劣。

1、单位对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餐厅负责食品安全工作。对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时间向主管单位报告。

2、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专职或兼职人员要明确;食品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要形成记录,有据可查。

3、利用节假日、各种活动等群众聚集时间,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引导群众安全消费。

4、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要在报告的同时,迅速赶赴现场并能妥善处置。

5、及时收集、受理群众反映的各类食品安全的信息和投诉,遇到问题能及时与有关职能部门联系解决。

6、积极配合、支持防疫成员单位在本辖区内开展的食品安全工作。

食品安全考核细则篇二

根据市场情况,保证开采矿石质量合乎销售要求,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制定矿石质量管理规定。

(1)、生产矿石保证“销售规定的质量”要求;

(3)、矿石质量有变化时,应取样化验,合乎要求方能开采;(4)、对矿石贫富搭配,首先在各自作业面上按规定取样化验,搞清其搭配的比例后,再开采搭配。

(7)、生产过程中,矿石质量发生变化时,甲乙双方及时按规范取样;确认矿石质量不符合销售要求时,应停止生产。

(8)、矿场(堆)矿石取样,必须根据实际情况按规范取样,做到取样具有代表性。

(9)、月底,将采出矿石品位同工作面矿石品位化验进行比对,矿石品位之差不得超过1.0个品位。

通过上述管理,矿石贫化率控制在5.0%以内。

(3)对于综合合乎销售要求的矿石,还要做到按比例搭配贫富矿石装运,以便配矿;

(5)生产、销售人员应对矿石质量“生产—销售—用户”化验结果及时分析总结,掌握质量变化情况,提及各管理环节注意把关。

通过上述管理,矿石质量误差控制在1个品位以内。

二、矿石取样化验工作准则。

为了搞好矿石的质量管理,按照“矿石质量管理规定”办事,必须搞好矿石取样化验工作,以便指导生产,督促开采质量。故此,对矿石取样化验规定如下工作准则。

(一)矿石取样。

1、巷道工作面取样:从中间矿层顶板至底板垂直连续取样刻槽取样。

2、巷道掘进,矿层有变化时,必须按规定取样化验。

3、矿场取样,按0.50m间方网络点取样。

4、取样必须由甲乙双方管理人员亲自取样化验。

(二)矿石化验。

1、按现行有关检验标准方法进行,同一矿样注意保存,以便后检。

2、矿石化验合乎销售要求后堆放至矿场,运输销售。

3、矿石化验每月总结1次,并在工程矿石取样化验结果图上标明。

4、运出矿石品位必须和用户化验相符,品位之差不得超过1个品位,否则,由质检员负责会同用户、有关人员取样化验,求得矿石与用户的统一结果。

1、各工程点工作面的矿石只要有变化,都要按上述规定取样化验。一次若矿石较多,可综合化验一次,但缩分矿样必须按规范办事。

2、矿石质量:工作面矿石品位同采出矿石品位之差超过规定要求,采出矿石不计量结算。

3、采出矿石不符合销售质量要求,不计量结算。

4、具体考核由矿长、总工程师负责进行考核,相关人员参加。

5、每月一考核,当月一兑现。

四、指导与监督。

2、质检有关人员,每半月将工程点矿石、矿场矿石质量汇报一次,月底总结一次。

3、甲乙双方管理人员每月进行一次矿石质量分析会,提出管理意见,强化管理措施。

食品安全考核细则篇三

20××年,县文广局充分发挥宣传职能优势,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浓厚了氛围,增强了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一)周密部署,成立领导小组。

为了开展好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我局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杨洪浩任组长,局属各单位、县局各股(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食品安全工作,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下设办公室在局秘书股,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扎实宣传,有效开展工作。

充分利用我局广播电视传媒优势,20××年,先后在《新闻》《资讯》栏目开设食品安全宣传专栏,播出《我县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咨询活动》《健康食品你我他》等新闻、资讯10余条,宣传、展示了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取得的成果以及一线工作人员努力的工作,同时也通过电视媒体适当曝光了一些食品安全中的不足,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并得以整改落实。

在做好新闻宣传工作的同时,还利用电视荧屏播出食品安全政策、法规30多条,普及了食品安全知识。局属各单位也积极利用公告栏、板报、学习资料等形式,积极向干职工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0××年,我局将继续在县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履行好成员单位职责,认真开展好食品安全工作。

1.充分发挥宣传职能优势,在电视台开设食品安全专栏,宣传好食品安全政策、法规,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

2.开展好文广系统食品安全工作,通过板报、墙报、宣传资料等形式提高单位干职工的食品安全意识。

3.探索建立食品安全工作成效机制,通过健全制度,加大宣传,有力推动为我县食品安全工作。

食品安全考核细则篇四

一、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三、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

四、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五、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一、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

三、勤洗衣服、被,勤换工作服,进入操作间须戴发帽,头发必须全部戴入帽内。

四、定期理发,不留长胡须。

五、平日不染红指甲,班上不戴戒指,手表,手镯。

六、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大小便后坚持洗手消毒。

七、工作时严禁吸烟。

八、工作时不要随地吐痰。

九、不准用工作服擦汗,擦餐具或擦鼻涕。

十、不准用手抓直接入口食品。

十一、不要对着食品咳嗽或大喷嚏。

十二、自觉遵守卫生制度。

十三、抹布专用,经常搓洗,消毒。

食品安全考核细则篇五

2016年,我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在省政府食安办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指导下,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按照《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的要求,不断加强“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全程监管,扎实开展专项整治,积极探索建立监管长效机制,努力打造食品药品放心工程,有效保障了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自查报告如下:

食用农产品环节:全州共有农产品生产基地76个,其中蔬菜种植8个、畜禽养殖厂68个;农贸市场29个,种子经营户60个,兽药经营户30个,长期从事畜产品经营户43个,农药经营店74个、化肥经营店37个、饲料经营店30个。

食品生产环节:全州有在册33家食品生产企业取得42张食品生产许可证书,涉及九类食品品种。全州据不完全统计,有纳入监管的食品加工小作坊465家,全州食品生产监管对象共有498户。

食品流通环节:全州共有食品流通经营户(批发、零售、批发兼零售、超市)4914户,其中乳制品经营户为3353户,其他食品经营户为1561户。有保健食品经营单位118户,其中专卖18户。共有农贸市场37个。

食品餐饮环节:全州共有持证餐饮服务单位2697家,其中大型餐馆8家,中型餐馆140家,小型餐馆1072家,快餐店18家,小吃店1067家,饮品店149家,企事业、机关食堂43个,学校食堂等其他食堂共计200个。餐饮服务量化分级评定2255户。全州共有8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8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均办理有工商营业执照,卫生监督部门对其建立了卫生监督管理档案,建档率为100%。

供水环节:全州共有272户供水单位,其中:城市集中式供水单位4户;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27户;二次供水单位65户(其中学校二次供水单位24户);学校自建设施供水单位176户。

全州有药品批发企业2家,药品零售企业165家,其中,药品零售企业130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35家。各类医疗机构109家,村卫生室265个;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69家,其中批发企业4家,隐形眼镜店6家,药品零售兼营医疗器械企业159家;医疗机构109家,村卫生室265个,2个美沙酮治疗点。有化妆品经营单位204户,其中专卖45户。

全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核定编制309名,其中州局机关38名,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4名,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47名。公务员编制217名,事业编制75名(包括自控编制33名),工勤编制17名,目前到位275名,其中公务员196名,事业编制57名,工勤编制22名。

1.及时召开会议。州委、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2016年3月3日召开了全州食品药品监管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全面总结2015年工作,研究部署2016年食品药品监管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州委州政府领导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作出批示,充分彰显了**州委、州政府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政治任务得到进一步落实。12月2日召开了州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会议,总结了2016年全州食品安全工作,指出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保障我州食品安全的工作思路。

2.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全州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对党政“一把手”的年度考核指标体系,纳入地方政府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在全局工作中的重要性。州、县、乡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州、县政府与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1.各县已挂牌组建市场监督管理局。**、**、**3县实行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市政综合执法部门“四合一”,州府所在地**县实行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三合一”。各县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法》,按照“党政同责、标本兼治”和“四有两责”要求,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和各监管部门职责,建立相应责任制度和工作制度,为食品安全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乡村监管的“网底”进一步筑牢。各县普遍将乡镇市场监管所设置为副科级机构,以加强市场监管力度。全州29个乡镇中,许多乡镇已挂牌设立市场监管所,配备了人员、房屋和办公设备,目前仅剩7个乡镇未挂牌设立监管所。村级层面,全州26个乡镇270个行政村,共聘请283名信息员,食品安全监管的“网底”进一步筑牢。除**县外,**县、**县、**县将乡村信息员报酬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形成长效机制。

1.调整充实州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我州参照《x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增加x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其成员和职责的通知》(云食安委发〔2016〕6号),调整充实**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增加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为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成员单位增加到28个。并根据部门职能职责的调整变化,进一步明确了各自工作职责,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机制。

2.规范各项工作制度。立足于建立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不断修订完善州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联席会议、形势分析、信息报告发布、宣传教育培训、举报投诉处理、联合执法、黑名单管理、督查督办机制、责任追究、专家委员会、工作绩效评估考核等制度,制订下发了州政府食品安全办发文办理流程及职责分工,有效规范了工作运转程序。

3.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省政府相关要求,及时制定了《**州2016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并以政府办文件怒政办发〔2016〕52号印发。按照《**州县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试点实施方案》,在**、**、**、**4县全面开展试点。同时充分发挥州政府食品安全办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组织协调、信息报送、联合执法、督查考评作用,及时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出现的重大突出问题,牵头抓总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根据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部署,我州集中开展校园及其周边、食品添加剂、农业投入品、食盐质量安全、农村食品、餐饮具等6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加强对“四品一械”的日常监管,加大飞行检查力度,认真开展问题疫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专项整治。

1.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全州完成蔬菜农药残留例行检测7538个样品,合格率为99.66%;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例行抽检4批次112个样品,合格率100%;监督抽查2批次60个样品,合格率100%。专项畜产品监督抽查320个样;分别在**、**县配合农业部谷物品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开展马铃薯农残检测2批次共24个样品。动物检疫方面,全州动物定点屠宰场4家,临时屠宰28家,共检疫畜禽44.3827万头(只、羽),其中生猪10.7562万头、牛羊0.4569万、禽33.6264443万羽。全州动物产地检疫58.1405万头(只、羽),其中生猪11.362万头、牛2.8623万头、羊3.0532万只、禽40.86265万羽。

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16年下达我州食品安全国家级监督抽检任务293批次,任务品种包括粮食制品、食用油、肉制品、调味品、饮料、糕点等20大类。经各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抽样送省级机构实验室检验检测,293批次的抽检任务已全面完成,共有14批次产品不合格。下达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200批次。包括粮食制品,食用油、肉制品、调味品、饮料、糕点等18大类。由各县按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分环节组织实施,共完成省抽任务201批次,其中实验室检验检测1批次不合格,为**送检糕点,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超标,不合格率0.497%。共抽检食用农产品960批次,全部完成实验室检验检测。收到x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寄来的5批次保健食品,已完成检验,全部合格。

3.食品风险监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项目包括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10大类116件,食品中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监测8大类182件。省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6类共计95件460项。卫生疾控部门共完成国家和省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393件,其中国家任务食源性致病菌检测8类产品共182件,未检出致病菌;国家任务化学性污染和有害因素监测检测10类产品共116件,抽检的5件儿童食品类薯片、虾条(虾片)中3件含铝食品添加剂超过国家限值,其余产品无超标;省级任务食源性致病菌检测3类产品共55件,未检出致病菌;省级任务化学性污染和有害因素监测检测3类产品共40件,无超标样品。生活饮用水监测方面,全州共完成生活饮用水常规指标34项412份水样检测,其中城区饮用水:检测148份,合格51份,不合格97份,合格率34.50%;乡镇饮用水:检测264份水样、合格124份,不合格140份,合格率46.97%。检测结果已经通过“国家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信息系统”上报至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药品和医疗器械抽检监测。共完成药品监督抽检507批,其中1批次不合格。完成3批次化妆品抽检,委托x同创检测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检验,样品合格。补充完成了2015年度300批次药品快检任务。完成了医疗器械抽验国抽2批,省抽16批。adr监测共收集到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140份,其中,新的一般的60份,严重的报告8份,一般的72份,全年零死亡报告;收集可疑医疗器械报表15份,收到两家美沙酮门诊上报药物滥用调查表共33份,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8份,为一般报告,已经录入不良反应监测系统上报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针对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节日期间食品消费特点,在全州范围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重点对消费量大的粮食制品、肉及肉制品和旅游景区餐饮店进行风险排查。对存在问题的食品经营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确保群众节日期间食品安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采取事前预先介入,事中驻点监督的方式,顺利完成了“两会”、高考、汪洋副总理视察**等重大社会活动保障任务。出动执法人员2634人次,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堂等5683户次,查获各类不合格食品576公斤(不合格的畜禽肉及肉制品130公斤),进行行政处罚3起。

一是加强食品药品行业从业人员培训,全州共培训餐饮从业人员2621人,考试合格2621人,通过率100%。**县于3月28日至4月1日,采取分期、分片、集中培训方式,在各乡镇培训食品从业人员384人次。**县于5月13日在**会堂开展大规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并签订了责任书。**县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班,培训农、畜产品从业人员269人。**县与x理工大学质量发展学院签订合作协议,开展了每期5天的2期培训班,共57名一线执法人员进行了质量监管、食品安全、工商管理业务知识轮流培训。二是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科技活动周等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宣传咨询台、电视、板报等多种宣传手段全面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共布置展板28块,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100余份,发放围裙宣传品200余条,接受饮食用药咨询300余人次。三是重点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州政府食安办于6月13日举办了宣传周启动仪式,州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县政府和有关单位领导、州级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全体职工、州级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人士100余人参加,时任州政府副秘书长胡学花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6月13日一6月27日,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农业局、卫生计生委、公安局、发改委、教育局、质监局、工商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商务局10个部门,依次举办主题日活动,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诚信守法意识,动员全社会广大干部群众关心、支持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四是强化媒体宣传力度。**广播电视台推出新《食品安全法》宣传专栏,以公告形式、微信公众号同步推出,共报道食品药品安全主题报道和新闻23条,公告9条,新《食品安全法》宣传及解读专栏播出2期。**报社整合各类媒体资源,集中做好食品安全方面的宣传,其中,**大峡谷网刊登31条,《**报》刊登59条,爱在**微信公众号刊登36条,**大峡谷微信公众号刊登10条。全州在“三下乡”活动、《农村文明素质提升行动连环画系列故事》(傈僳语与汉语),农民宣讲团等宣讲和演出中,都将食品安全常识融入宣讲、小品、快板中,受到群众广泛欢迎。

州食安办对照《2016年食品药品安全情况指标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认真进行了自查。通过自查,我州2016年食品药品安全自查评分为100分,加分3分,合计总分为103分。

具体自查项目及评分情况如下:

第一项组织协调赋分20分,自查评分20分。我州在2016年度政府工作报告中对食品药品安全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有明确要求,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制度2016年度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并专门文件部署了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并向社会公布并组强实施。

第二项保障措施赋分10分,自查评分10分。州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及重点工作有关文件要求,全面完成县级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

第三项建立完善制度,提升监管水平赋分15分,自查评分15分。一是建立了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和食用农产品的市场准入、产地准出制度;二是建立了食品、药品质量安全追溯、诚信体系等制度,建立完善食品、药品质量安全责任约谈制度并落实了食品、药品监管责任;三是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统筹规划和资源整合,实现资源共享。

第四项深化治理整顿赋分20分,自查评分得分20分。2016年开展了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有方案、有落实、有总结。

第五项完善应急体系赋分15分,自查评分得15分。2016年制定和完善了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组建相应的食经品安全应急队伍配备专业的应急装备,并开展业务培训工作进行了四级应急演练。

第六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赋分20分,自查评分得20分。一是按时完成国家级、省级食品、药品安全抽检监测;二是开展地方特色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三是建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四是推行食品、药品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和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制度;五是加强药品日常监管和现场检查,规范药品生产经营行为;六是监督、指导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执行药品gmp、gsp等质量管理规范;七是推行新修行《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和《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

第七项创新工作为加分项,自查评分得3分。2016年我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分别受到省部级通报表扬1次、受到厅局级通报表扬、奖励4次。(文件号:云办通[2015]53号、云教保[2016]11号、云食药监人[2017]12号、怒办通[2017]3号、怒委[2016]170号)。

我州食品安全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基层力量薄弱。频繁调整的机构改革,“三合一”、“四合一”的职能叠加,食品药品监管人员流失严重,造成专业监管力量被“稀释”,监管力量不足与监管任务繁重的矛盾较为突出。乡镇监管所组建进展缓慢,机构人员、办公场所、设备装备不到位,食品监管的“最后一公里”不能及时打通,导致“网底”不牢,广大农村存在监管盲区。

(二)执法保障薄弱。财政投入不足,工作经费匮乏,执法装备差,检验检测能力不足,针对食用农产品、肉食品、上市食品、假劣药品器械的检测手段落后,难以适应日益繁重的监管业务需要。

(三)产业基础薄弱。食品产业发展滞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规模小,设备简陋,小餐饮、小作坊、小摊点在食品行业的占比偏高,“小、散、乱、差”的问题突出。无证学校食堂、农村自办宴席、小作坊难以监管;乡镇无定点屠宰,农村肉食品安全隐患突出。

(四)主体意识薄弱。部分生产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质量意识、安全意识、卫生意识淡薄,主体责任缺失,诚信体系尚未从根本上建立。广大农村群众不具备识假辩假能力,加之地处边疆民族地区,输入型安全隐患和少数民族饮食传统隐患同时存在。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州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督促各县加快乡镇监管所挂牌并入轨运行,做到“四有两责”,在村级配备兼职协管员,真正解决食品药品监管“短腿”问题。同时进一步加强队伍培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实行全员执法,综合执法。

(二)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强化食安办统筹规划、督查考核、制度建设等方面的职责定位,充分发挥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综合协调作用。加强食品安全信息通报、联合执法、行刑衔接、隐患排查、事故处置、宣传教育、打击犯罪等方面的协调联动,提高监管工作的系统性、协调性、一致性。

(三)继续抓好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抓住学校食堂、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加工小作坊、教堂等聚餐场所这些高风险点,针对性地对全州食品安全领域中的薄弱环节和重点区域、重点品种,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坚持重典治乱、重拳出击,加大稽查办案力度。从投诉举报、飞行检查、监督抽检等方面发现违法线索,扩大案源,深挖细追,严查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确保辖区内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

(四)健全社会共治的制度机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健全投诉举报体系,畅通公众举报渠道,落实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支持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调动社会各方面维护食品安全的积极性。

(五)继续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科普知识,重点宣传贯彻好新《食品安全法》和《x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报道宣传全州食品安全工作采取的措施及效果,努力掌握舆论引导的主动权。

(六)加强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按照分级响应、属地管理的原则强化食品安全应急管理责任,按照信息共享、分工协作的原则健全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同时积极探索建立食品安全预警机制和救援机制,建设一支事故应急快速处置队伍,及时处置各类食品安全事件。

(七)逐步建立食品安全诚信体系。推动建立协调一致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系统,完善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户)信用档案,建立科学合理的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开展信用评价,建立诚信信息共享机制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

(一)建议及早安排部署,把食品、药品安全两个工作目标责任进行整合,早签订,同部署,同考核。

(二)要统一考核口径,把年度目标责任书内容与考核评分标准相统一,利于开展工作,避免造成混乱。

食品安全考核细则篇六

近年来,柘城县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的要求,牢记“责任重于泰山”的嘱托,以评议考核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为抓手,以打造“食安柘城”品牌为引领,以落实责任为核心,凝聚政府、企业、社会三方力量,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负责、社会监督,具有柘城特点的食品安全工作新格局。食品安全治理水平不断提高,保持了食品安全长期稳定良好的局面,推动了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认真落实豫政食安办《x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根据商政食安办《x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全市已命名省级食品安全县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开展跟踪评价的通知》的要求,严格对照《x省食品安全县(市、区)评价标准细则(2020年版)》,我县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近年来,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的要求,以打造“食安柘城”品牌为引领,始终坚持把使命记在心上、责任扛在肩上、任务抓在手上,坚持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综合目标考评、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县财政预算。2019年全市食品安全评议考核被市政府食安委评定为优秀等次,2020年全市食品安全考核为优秀,2020年成功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近年来我县持续加大食品安全工作力度,健全完善监管体系,严把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近三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无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的行为,全县食品安全状况持续稳定向好。

(一)党委政府重视。县委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认真落实“党政同责”,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党委、“十四五”规划、政府督查督办和县委巡察的重要内容,列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和“十四五”规划,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一票否决”。

(二)加强组织领导。2021年,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巩固创建成果的基础上,各部门抓监管,抓投入,不断强化宣传培训和规范管理,开展各类专项治理行动,以x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载体,大力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成立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任指挥长的创建工作指挥部,制定创建方案,对创建任务进行分解。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形势会商、风险会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巩固提升年活动,巩固提升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成果,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推进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

(三)完善评议考核。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乡镇部门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奖惩和使用、调整的重要参考,推动食品安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食品安全工作重点考核乡镇政府工作报告对食品安全工作明确要求情况、解决食品安全重点难点、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办事机构、成立学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规范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管理、日常监管、食品安全宣传等情况。坚持考用结合,加强考核结果的综合运用,将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追责问责等结合起来,最大限度调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做好食品安全创建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政治责任,我们要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契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食品安全工作。

(一)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一是加强风险排查。各乡镇、各部门围绕创建工作的薄弱点,在农产品、畜产品以及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等各个环节开展风险排查,补齐工作短板,解决如初问题,消除安全隐患,特别是农村集体聚餐和学校食堂等重点环节严防死守,坚决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加大源头治理。完善食用农产品准入准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制度机制;积极推进“三品一标”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与监管机制,加大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力度;加强对重点行业、企业的环保监管执法,开展工业生产污染治理工作和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三是深化专项整治。针对问题多发、风险隐患较多的食品生产经营重点场所和关系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重点食品品种,大力开展专项整治,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

(二)加强科学规范监管。结合在全县开展的食品安全巩固提升年活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推进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一是加强食品经营者整改提升。以城区、乡镇政府所在地、公路沿线流通餐饮食品经营者、食品生产者为重点区域,对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资格、食品质量、经营场所环境卫生、设施设备、规章制度、人员管理、自律情况、食品商标广告、虚假宣传等进行整顿规范;二是落实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我县食品生产经营业态复杂,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无固定场所、网上订餐业务也悄然兴起。引导广大经营者自觉担负起责任,牢固树立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道德意识,主动接受政府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三是加强监督执法。结合实际,做到依法监管全覆盖,加大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监督管理,切实将监督渗透到食品的种植、养殖、加工、储运和销售等各个环节。

(三)构建协同共治局面。创建工作需要大家共同参与,只有全社会共同参与,才能筑起食品安全的铜墙铁壁,才能使创建工作得到最广泛的认同和支持。一是全面发动,协同推进。充分调动社会各方资源,将食品安全纳入公民法制普及、科普常识以及学生课堂教育,深入开展“六进”活动,增强全民食品安全意识;二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使公众获知内容丰富全面的食品安全信息,让公众充分了解政府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心和监管成效,指导和引导食品消费行为;三是强化部门联动。创建办认真分析研究创建工作要求,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向创建工作指挥部汇报相关情况。各乡镇、各部门强化责任担当,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形成工作合力;四是营造社会共治良好氛围。开展公开征集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活动,开通12345政府热线、12315投诉举报渠道、“云上柘城”专题栏目、网站、邮箱等方式,向社会各界了解和征集对食品生产经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食品安全工作领域关心的问题。及时汇总分析社情民意,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切实解决百姓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并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群众公开问题解决结果,进一步提升公众食品安全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营造创建良好氛围。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工作是推进我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的关键内容和重要抓手。各乡镇(办事处)和各创建责任单位紧紧围绕“创城”工作目标,不断创新宣传手段,丰富宣传载体,拓宽宣传领域,扩大宣传覆盖面,打造宽领域、多层次、全方位的立体宣传态,做到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报刊有文、网络有言,形成“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协作联动、氛围浓厚”的宣传局面,营造人人知晓创建、人人支持创建的浓厚氛围。

耕地土壤环境治理是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保证,柘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印发柘城县土地污染防治攻坚战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等3个方案的通知》(柘政办【2018】35号)。加大对涉重金属企业的监管力度,完成土壤及地下水自行检测,对省厅反馈的双鹤、华商、嘉美、佳纳4家企业开展调查走访,共走访4个自然村,填写走访记录16份,未发现涉镉企业。通过排查,我县无受污染耕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100%。一是规范源头治理。坚持标本兼治,加强源头综合治理,建立健全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和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平台。以“三品一标”申报认证为抓手,县政府出台了《柘城县加快推进“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三品一标”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与监管机制,加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力度,截止目前,我县已认证绿色食品4个,地理标志农产品1个,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3个、地理标志农产品示范基地1个。正在创建全国绿色原料(小麦、辣椒)标准化生产基地1个,正在申报绿色食品2个。我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范围涵盖所辖的22个涉农乡镇(办事处)的105.1802万亩耕地(含园地),共划分出22个优先保护类单元,不存在安全利用与严格管控单元。全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均为优先保护等级。环保部门按照省市要求,开展涉镉等重金属企业排查整治,我县无涉镉企业。二是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柘城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制定了《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农产品源头治理攻坚战行动实施方案》、《2021年柘城县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柘城县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施方案》、《柘城县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办法》、《柘城县农药监督管理站规范高毒禁限用农药经营行为告知书》等,严格执行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生产和使用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严格落实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将高毒农药禁用范围逐步扩大到所有食用农产品。

一是按照“全面监管、分类指导,打扶结合、分步实施”的原则,规范食品生产加工行为。县农业、畜牧部门与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建立食用农产品准出准入衔接机制,出台《柘城县推行农产品基地准出工作实施方案》《柘城县农产品、畜产品产地准出准入衔接制度》,完善农产品、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落实农业投入品购买索证索票、经营台账制度,严厉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二是按照2021年度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工作计划,开展了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工作,按照全年抽检计划要求,对生产小作坊进行食品抽检,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我县以巩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成果为契机,在食品生产环节持续推进推行“6s”先进管理模式,提升企业和小作坊质量管理能力和水平,截止目前,43家食品生产企业和19家小作坊采用先进管理“6s”模式。

一是加强疫情防控,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对进入辖区的进口冷链食品,实施批批检查制度,完善“豫冷链”追溯平台体系建设。二是巩固提升创建工作成效,继续扎实推进“明厨亮灶”工程、“6s”“4d”等重点工作,加大示范创建力度,以乡镇(办事处)市场监管所为单位,促进网格、区域食品安全水平共同提升。三是加强监管人员教育培训,加大执法装备投入,提升队伍素质;四是全面强化监管。推行食品经营良好行为规范,督促经营者落实责任,加大源头治理,促进产业提升,切实强化监管措施,保持高压打击,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截止到目前,我县共检查食品流通经营户1803家,处罚商超、奶粉专卖店共165家,责令整改34家,罚没款合计49.3717万元,移交公安机关7起。

一是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制度,梳理餐饮服务单位存在的薄弱环节及问题,指导餐饮服务单位认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

二是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深化风险分级监管,按时完成了对持证餐饮服务单位监督检查全覆盖。

三是深入开展飞行检查。组织开展了中高考、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等专项督查。联合县教育体育局开展了全县学校食堂及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专项飞行监督检查。

四是创新引领监管方式。对已开展为期3年的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开展了巩固提升年活动,对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社会餐饮开展“互联网+明厨亮灶”工作进行初评验收,并对先进单位通报表扬。下一步,将把“奥朗讯食品追溯体系”推广到餐饮环节,使广大餐饮食品经营者也能够从食品进货台账和进货查验等繁琐工作中解脱出来。

五是积极推进社会共治。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坚持现场检查培训,通过现场教学指导,现场查找问题,现场教育引导,现场帮助整改,现场指导基层监管人员提升监管水平,帮助监管对象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对执法人员举办了不同形式的能力培训班。二是推动社会共治。在食品安全巩固提升年活动期间,邀请部分消费者代表及基层所负责人,走进果贝烤鸭和巴锅演义等“6s”“4d”示范店,现场参观食品加工制作及流程。

截至目前,共检查各类餐饮食品经营者2086户,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46份,立案157起,罚款44.296万元,移交公安机关6起,使餐饮食品安全得到了极大的提升,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制定柘城县2021年度食品、农产品、畜产品年度抽检计划,检验总量达到每年4批次/千人以上,增长幅度持续攀升。加大抽检专项经费申请,今年计划抽检肉类、鱼、蔬菜等相关食品2740个批次,截止目前,已抽检食用农产品、三小、餐饮环节、预包装食品环节抽检1966批次,其中不合格39批次,快检908批次,其中阳性21批次,食品抽验合格率保持在98.7%以上。2021年以来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对蔬菜、水果种植基地进行了样品抽样检测,共抽检样品60批次850个样品,对抽检样品进行农药残留检测,检测合格率达到99%以上。抽检结果定期向社会发布,提高人民群众的参与度和认知度,全县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持续稳定、安全可控。

建立健全重大违法犯罪案件信息发布制度,落实“处罚到人”要求,综合运用各种法律手段,对违法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严厉处罚。上下联动,通力合作,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围绕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集中优势力量先后深入开展涉及民生、量大面广的学校周边食品、深入开展涉及民生、量大面广的食用油、乳制品、白酒、肉制品、饮料、儿童食品等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开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专项行动、未成年人食品安全工作专项检查、农村食品经营行为规范专项行动、2021年夏季餐饮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餐饮食品安全风险排查专项行动、校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专项行动、2021年秋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专项行动、2021年中秋国庆双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行动等。深入贯彻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部署开展了全县网络订餐食品安全集中整治,督促饿了么美团外卖分支机构开展备案及自查自纠工作,及时下线不合格入网餐饮经营者等等。

2021年度,全县共查办食品案件333件,罚没款金额116万元。

(一)“基层吹哨,部门响应”作用进一步发挥。建立柘城县“基层吹哨,部门响应”食品问题发现工作机制,持续强化属地食品安全责任落实,以县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为主体,加强乡、村食品安全二级监管网络建设,协助有条件的自然村和社区设立食品安全监控点;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联合其他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共同做好对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网格员,楼长、路长职责、制度等的培训,每年不少于40学时,提高依法开展巡查工作和发现问题的能力。加强基层监管员食品安全政策、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等活动,配合执法人员开展宣传,提高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

(二)检验监测体系进一步优化。在全县22个市场监管所设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确定专人负责,20个乡镇(办事处)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9个乡镇农业推广区域站配备专职检测人员,配备快速检测箱、试剂盒,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快速检测工作,提升食品现场定性速测能力。利用“快检车”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你点我检”“你送我检”活动,对蔬菜、水果、肉制品、水产品、食用农产品进行现场快速检测,极大提高了问题食品发现率,增强了抽检和监管针对性,使快检过程更加透明,增强了政府与群众的互动,提高了群众参与度。

(三)应急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制定并完善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每年组织开展1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演练;能够及时组织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辖区食品生产经营、大中型食品经营企业制定应急预案,能够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落实食品安全事故处理措施。制定了柘城县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应对处置规定,积极应对舆情处置,加强媒体、网络舆情监测工作,建立舆情监测和报告体系,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发布机制。柘城县网信办制定了舆情应急预案,根据舆情组织召开舆情分析研判会议。

为巩固提升创建成果,充分发挥示范带动效应,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整体监管水平,同时为助力x成功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市城市,柘城县在2021年开展了食品安全“巩固提升年”活动。以城区、乡镇政府所在地、公路沿线为重点区域,对食品生产者、餐饮流通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食品质量、经营场所环境卫生、设施设备、规章制度、人员管理、自律情况、食品商标广告、虚假宣传等进行整顿规范。发动企业、食品餐饮经营户以及群众等社会力量,全面整改,逐户提升,共同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提高我县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今年,全县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户“6s”或“4d”管理达到80%,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比率达到100%,特定区域社会餐饮的“明厨亮灶”比率达到70%以上。通过搭建智慧监管平台,借助软件系统,采取手机视频展示的方式,通过网络摄像头,将餐饮单位后厨操作间等加工区域的工作状态视频信号上传至县局华迈视频平台,通过手机,就可以实时监控餐饮后厨操作,全面提高日常监管。

为更好全面直接了解消费者食品安全的感知和诉求,激发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我县利用快检车,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你送我检”活动,通过现场检测,让群众参与到活动过程中来,使群众进一步理解支持食品安全工作,提升食安创建的知晓率和满意度,提升广大市民的参与度,提高市场主体的责任感,构建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此活动被x日报客户端、学习强国平台报道。

我县计划推进“智慧食安”食品追溯平台建设,由市场监督局主导,商会牵头,与第三方x奥朗讯食品追溯服务平台、农商银行联合建设“智慧食安”平台。十月十二日,由市场监督局带队,市场监管所负责人、商会、银行、超市负责人十二人,到x汝州市参观学习先进经验。

目前“智慧食安”食品追溯建设推广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已有200多户批发商加入平台,计划今年年底在全县流通领域全面铺开,实现“源头可溯、全程可控、风险可防、责任可究、公众可查”的食品监管目标,全面净化食品市场,保障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自查自评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5天,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食品安全考核细则篇七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食品安全工作,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强化县直各有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科学有效地评价20xx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公安局、财政局、监察局、环保局、农业局、畜牧水产局、城管局、商务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粮食局、盐业局、邮政局。

2、各镇(乡)人民政府。

二、考核机构。

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相关单位参与,成立专项考核小组。

三、考核内容。

1、公平、公开、公正;。

2、奖惩并举;。

3、检查与集中考评相结合。

五、考核方式。

1、明查: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明查。

(体时间另行通知)检查方法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形式。明查结果占年度考核总成绩的60%。

2、暗访:暗访采取不定期、不通知、不见面进行,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组直接对县直各有关职能部门所辖市场主体进行检查。暗访结果占年度考核成绩的40%。

六、考核结果及其运用。

(一)计分方法。

1、考核设基本分100分。由考核小组根据《考核细则》逐项计分;。

2、出现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相关责任单位,年度考核每次扣30分;。

4、未及时落实县食安办以《督办函》形式交办的整改任务的县直责任单位,年度考核每次扣5分。

(二)考核结果运用。

1、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下(含70分)的,为不合格;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得分在71分-90分的,为合格;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

2、出现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取消其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3、被市级以上媒体曝光、群众投诉(含有奖举报)5次以上、上级督查点名通报批评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取消其年度评先评优资格,主要负责人向县政府作出书面解释。

七、其他。

本办法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食品安全考核细则篇八

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学校食堂必须在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100%食堂从业人员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开业;食堂采购要有相对固定的食品采购单位,采购时要索证索票100%(“票”是指进货凭证,“证”是指供货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食品合格检验证),及相关的检验合格和化验单;蔬菜残留农药检测、记录率100%;饭堂食物留样率100%。

二、学校小卖部

小卖部主要是销售饮料、零食等直接入口的食品,是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隐患的一个重点部位。学校要加强对小卖部承包者的资质审查和日常管理,确保校内小卖部依法经营,学校小卖部持证率100%(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并要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台帐到工商分局购买)制度。证照不齐全或者发现违法经营或超范围经营的,要立即整顿,甚至停办。

三、学校饮用水(包括自备水及二次供水设施)

保障饮水安全,首先要从源头抓起,有二次供水设施的学校,要向供应商索证索票,建立定期的检测制度,发现水质有问题的,要立即停止向师生供水。购买饮用水的学校要建立台帐制度,向有资质的供应商购买饮用水,并且要100%索证索票。

四、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

要明确校长作为学校主要负责人,是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领导、教师在自己负责的工作岗位上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若管理缺位,导致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要严格按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另外,在发生了食物中毒事故以后,要严格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不得隐瞒、缓报、谎报。

1、由镇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各村、规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年度考核,结合食品安全工作联合巡查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奖惩。

2、年度考核采取听汇报、看资料、查现场相结合的方式。

3、检查村食品安全工作组织体系建立情况、职责分工以及工作制度落实情况,食品安全工作是否有部署、有要求、有检查、有考核。

4、检查上级布置的`食品安全工作任务贯彻落实情况、村食品安全工作进展情况。

5、检查村及相关企业、单位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涉食企业基层台帐建立情况、组织协调运行情况、对食品企业督察、互查情况等。

6、检查食品安全信息报送、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情况等。

7、对食品安全工作成绩显著、年度考核优秀的村及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村予以通报批评;对因玩忽职守、违反规章制度而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必要时予以行政处分,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为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运行机制,激励基层食品监管人员爱岗敬业、积极履职,保质保量高效地完成本职工作及交付的任务,提高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原则

点面结合,综合评估,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奖优罚劣。

二、考核标准

1、单位对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餐厅负责食品安全工作。对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时间向主管单位报告。

2、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专职或兼职人员要明确;食品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要形成记录,有据可查。

3、利用节假日、各种活动等群众聚集时间,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引导群众安全消费。

4、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要在报告的同时,迅速赶赴现场并能妥善处置。

5、及时收集、受理群众反映的各类食品安全的信息和投诉,遇到问题能及时与有关职能部门联系解决。

6、积极配合、支持防疫成员单位在本辖区内开展的食品安全工作。

食品安全考核细则篇九

根据寿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寿县2019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方案的通知》(寿食安委[2019]2号文件精神,现将保义镇2019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的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1、明确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分工;(得2分)。

8、及时制定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方案,及时建立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工作机制,建立工作台账;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开展专项检查、督查。(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环节违法违规行为,清理取缔“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解决学校及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和食品安全问题;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按要求报送联合行动宣传素材。得20分。

9、按计划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等科普宣传活动,按时上报总结资料。得3分。

11、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宣传(户外宣传牌、专栏等)。得4分。

13、集体聚餐管理推进农村自办宴席监管,登记、培训、备案、指导(得6分)、

4、小作坊登记:新增登记6户加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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