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林业大学综合评价录取名单(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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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4-24 00:00:00    小编:公考客栈店小二

南京林业大学综合评价录取名单(九篇)

小编:公考客栈店小二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南京林业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简章篇一

南京工业大学是具有百年办学历史的百强高校,国家首批入选“2011计划”的14所高校之一(目前共有包括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在内共38所国内一流高校)。

学校将面向国家急需,世界一流,向着“综合性、研究型、全球化”的目标,广招天下英才而育之。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和考试院的有关精神,2017年我校将继续进行高考成绩、学校测试、学业水平、综合素质、学科特色“五维一体”的综合评价录取招生。

一、招生范围

具有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江苏省理科和文科考生。

二、招生计划

招生人数不超过我校2017年本一招生计划总数的5%(文理科比例1:3)。

三、招生专业

四、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四大类条件之一的学生选择一种类型报考,报名考生的推荐中学须对推荐名单进行不少于两周的公示。考生身体条件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规定执行。

1、学业优秀类:高中阶段(四星级中学)有三个或以上学期的期末成绩综合排名全部在年级所对应科类学生中前20%(含),或我校优质生源基地中学学生有三个或以上学期的期末成绩综合排名全部在年级所对应科类学生中前30%(含)。

2、竞赛获奖类:高中阶段获得以下奖项之一:自然科学类竞赛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具体名称: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科技竞赛、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英语类竞赛全国三等奖及以上(具体名称: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全国创新英语大赛);作文类竞赛全国三等奖及以上(具体名称:“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

3、品德优秀类:高中阶段获得市级(地级市)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荣誉称号;或在慈善公益、志愿服务、思想道德方面表现突出并获市级(地市级)以上奖励者,或在其他方面有突出事迹者(要求附详细材料说明)。

4、特殊才能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过有一定影响力的学术论文(附中国知网查询报告),或以第一作者申请发明专利并获得授权(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或经我校审查认可的在某一学科领域具有特殊才能者(要求附详细材料说明)。

五、报名方法

1、网上报名

⑤高中阶段每学期学习成绩及分科类年级位次的汇总表、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等:网络上传路径“填报志愿—附加材料—成绩信息”。

注意:材料①、④、⑤须由所在中学校长亲笔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所有上传材料必须清晰、完整,否则视为无效。

2、材料邮寄

统一使用a4纸打印(复印)有关材料,并将以上①、③、⑤的原件和②、④的复印件左侧装订,邮寄至以下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南路30号,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211816)。

纸质报名材料必须于4月16日前(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并请在信封正面注明“2017年南京工业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报名材料”字样,并将ems单号在报名系统中确认,逾期不予受理。无论考生被我校录取与否,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六、选拔程序

1、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考生条件分”的高低分文理科排序,确认参加面试名单。在同等条件下,向学科专业方面表现突出的考生、扎实推进素质教育的地区或中学、农村地区中学优先考虑。初审名单将于5月5日前公示。

2、确认及缴费

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5月20日前在网上报名系统确认参加考试并缴纳考试费。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测试费标准为60元/生,缴费方式为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者将视为放弃参加测试。

3、打印准考证

初审合格并且确认缴费成功的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准考证由中学在照片处盖骑缝章后方能生效。

4、参加面试

学校考评分=专家面试分(140分)+考生条件分(60分)

5、合格公示

a类: 学校考评分排序前30%(含)的合格考生,或者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竞赛全国二等奖(含)以上获得者,高考成绩至少达到所属科类本科第一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下20分。

b类:学校考评分排序在30%-60%(含)的合格考生,高考成绩至少达到所属科类本科第一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下10分。

c类:学校考评分排序在后40%的合格考生,高考成绩至少达到所属科类本科第一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

6、志愿填报

考生须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填报志愿,考生高考填报专业须与此次报名时填报的专业保持一致。

七、优录办法

综合分=高考成绩×50%+学校考评分×50%

备注:高考成绩=高考分+选测科目等级加分,选测科目中物理(历史)等级达a+或a,分别加3分、2分;另一门选测科目等级达a+或a,分别加2分、1分。

考生入校后可优先获得南京工业大学“2011学院”选拔资格,同时符合“启明星计划·新生雏鹰奖学金”标准的考生,可以优先享受相应金额奖励。

八、监督机制

1、学校在江苏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认真落实相关政策要求;成立校综合评价录取招生领导小组,统一管理招生各项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面试过程全程录像,确保招生工作公开透明。

2、中学及学生本人提供的材料须客观、真实,由所在中学校长签字盖章方为有效。所在中学须对学生中学阶段成绩排名、推荐名单和录取结果等进行张榜公示,以接受社会监督。

3、对在招生录取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予以严肃处理。对于负有责任的考生本人,将考生的违规事实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未入学者,取消其考核成绩及参加当年高考考试资格和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违规事实将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九、咨询方式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南路30号

邮编:211816

网址:http://

微信:南工招办

十、其他

本简章解释权属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如教育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出台新招生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选拔过程并接受社会投诉,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相应资格。我校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承担综合评价录取招生事宜,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的信息。

南京林业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简章篇二

通信地址:南京市宁六路219号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44

综合评价招生咨询qq群:534110532

南京林业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简章篇三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享有“中国气象人才摇篮”之美誉,其前身南京气象学院始建于1960年,1978年为全国重点大学,2004年更名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和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是江苏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和中国气象局三方共建,以及江苏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海洋局共建的全国重点高校。学校拥有完整的学士、硕士、博士学历教育培养体系,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入选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在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学校大气科学学科在教育部一级学科评估中名列全国第一。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18〕6号)精神,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8年继续在江苏省内开展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选拔和录取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到我校就读。

一、招生范围

具有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江苏省理科和文科考生。

二、招生计划

2018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计划不超过我校本科第一批招生计划总数的5%(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计划数不超过300人,其中文科计划不超过50人,理科计划不超过250人,具体以上级主管部门确定我校总体招生计划数为准)。

三、招生专业

四、报名条件

具有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综合素质优秀的江苏省高中毕业生,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2.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获得以下奖项之一即可)

(1)自然科学类:

(2)人文类:文史类学科特长显著,高中阶段在人文社科类学科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须提供最具代表性的证明材料,经学校专家组审定。

(3)外语类:外语类特长显著,高中阶段在外语类学科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须提供最具代表性的证明材料,经学校专家组审定。

3.科技创新类:在我校某一学科领域具有创新潜质并能提供最具代表性的证明材料,经学校专家组审定。

4.思想品行类:高中阶段获得地级市(含)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荣誉称号,或者在慈善公益、志愿服务、思想道德方面表现突出并获地级市(含)以上奖励者,经学校专家组审定。

5.学业优秀类:(两个条件满足其中之一即可)

(2)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考试取得3a1b1合格及以上。

五、报名办法

我校综合评价录取报名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纸质报名材料。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10日至20日(20日24时报名系统关闭)

报名,并根据报名系统提示上传以下申请材料的电子扫描件或图片填写完毕后提交。

上述材料均须原件扫描或拍照后按报名系统要求上传,并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考生须确保上传材料真实、准确、清晰,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3.缴费。考生报名时,即在报名系统中自助缴纳招生测试费60元(报名前请认真审读招生章程,对照条件慎重考虑,缴费之后概不退款)。收费标准依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的文件执行。

六、选拔程序

1.资格审核

报名截止后,我校将组织专家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材料审核的过程当中,学校将对考生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论文查重、真伪鉴定、质量评估,并在考核环节进行针对性的深度考核。考生也必须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查实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资格并按教育部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18年5月5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并按规定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通过初审者须在网上确认我校组织的面试,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0日,未确认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考核安排

考核时间定于6月10日。缴费成功的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和报名条件所对应的证明材料原件按时来校报到,参加我校考核。考核以综合素质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查学生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综合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具体安排将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另行通知。

3.确定入选名单

我校综合评价录取领导小组根据考核面试成绩、符合条件的人数分布等综合因素,分文理科按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计划的2倍确定合格考生,入选名单将于6月22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同时按规定上报省教育考试院。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享受相关优录政策。

七、录取办法

1.所有面试合格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属科类本一批次省控线下10分以内(含10分),同时两门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bb及以上,必测科目等级达到4c1合格。

2.取得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入选资格且文化成绩符合要求、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达到bb(含)以上、必测科目达到4c1合格的考生,须在6月27日至7月2日,凭动态口令卡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http://或http://)填报综合评价录取高校志愿,不需要打印志愿确认表。

3.我校将根据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和高校考核面试等5个维度,计算入选考生多元加权综合评价分值。按多元加权综合评价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择优录取。

八、监督机制

1.我校在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认真落实相关政策要求。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综合评价录取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综合评价录取工作,由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学校严格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考核工作。学校考核面试遵守“五随机”的原则,即“考官随机确定,考场随机分配,考题随机抽取,学生随机分流,考官随机轮场”,并全程录音录像。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综合评价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投诉。

3.综合评价录取是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上级规定,考生及其所在中学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齐全,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报名材料、证明材料等。有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分别予以严肃处理。学校将把考生的违规事实报省教育考试院,对于负有责任的考生本人,未入学者,取消其综合评价录取考核成绩及参加当年高考考试资格和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九、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http://

通信地址:南京市宁六路219号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44

综合评价招生咨询qq群:649826500

十、申诉渠道

十一、其它

1.本简章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制定,如有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相悖之处,则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如教育部、江苏省有关政策进行调整,我校也将根据最新政策作相应的调整。

2.本简章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我校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承担综合评价录取招生事宜。为维护考生自己的权益,请考生们不要采信任何中介信息。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0一八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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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林业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简章篇四

(二)学业优秀类:

(四)创新潜质类:对资源、生态及环境等我校特色学科相关领域具有浓厚兴趣、且高中阶段在国内外相关专业学习实践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或者在其它某一学科领域具有特殊才能(需附详细资料说明、或佐证材料),经我校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审查认定的具有创新潜质。

南京林业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简章篇五

一、 招生计划

招生人数不超过我校2018年本一招生计划总数的5%,约300人(以最终核定计划为准)。

二、 报名条件

(一) 竞赛类: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数学、化学、物理、生物、信息),或者科技类、人文社科类竞赛(竞赛项目详见附件1)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独立参赛或排名第一)

(三) 综合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达3a1b1合格及以上;

(五) 创新潜质类:对资源、生态及环境类等我校特色学科相关领域具有浓厚兴趣、且在国内外相关专业学习实践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或者在其它某一学科领域具有特殊才能(需附详细资料说明、或佐证材料),经我校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审查认定的具有创新潜质。

三、 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详见附件2。

以报名条件(五)“创新潜质类”报名的考生,填报专业限定在与其创新潜质相对应的专业。如填报专业与潜质不符,则不享受综合评价录取相关政策。

四、 报名办法

2.报名条件相关以及其他综合素质优秀的证明材料;

5.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考生在上传申请材料扫描件时须确保上传材料真实、准确、清晰可读,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报名网址:http:///

报名时间:2018年4月11日至4月17日24:00

五、 选拔程序

(一) 资格初审

报名截止后,学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材料不全者视为初审不通过),并将考生初审情况折算为“初审分”(满分200分),择优确定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名单。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名单经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将于5月5日前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和报名系统中公示,并按规定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二) 缴费确认

通过初审资格的考生于5月15日前在报名系统中进行缴费确认(测试费标准为60元/生),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 资格复审

缴费成功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加盖公章的申请表及相关证书等材料原件于6月10日8:00-12:00到我校新体育馆办理面试报到及复审手续。准考证在复审通过后由我校现场发放。

(四) 面试

1.面试主要考核学生沟通表达能力、学习能力、综合素质与创新潜质等;

2.面试时间初步定于6月10日14:00-22:00,具有面试资格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来我校参加面试,“面试分”满分为200分,面试的具体安排将通过我校本科生招生网及时发布。

(五) 入选

我校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200%,依据“学校考评分”(初审分+面试分,满分400分)择优提出入选考生名单。

入选考生名单经我校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于6月22日前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并在考生所在中学和我校本科生招生网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凡有举报并经查实,取消其综合评价录取资格。

(六) 优惠政策

b类:学校考评分排名40%以后的入选考生,高考文化总分须达到所属科类本科第一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下10分(含)。

六、 录取政策

维度

南京林业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简章篇六

2019年4月10日至2019年4月20日

(二)报名流程

1.申请表(报名完成后由报名系统生成打印,须考生本人签字、所在中学校长签字并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2.个人陈述。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人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以及对所报专业的认识和专业发展理想,限1500字。

3.考生提供三学期期末成绩证明以及反映其综合素质优秀、具有学科发展潜力的证明材料(竞赛获奖证书、省级表彰等),以上材料均须经所在中学审核并在学校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公示结果须由中学校长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后上传。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申报材料上传。

4.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上述材料均须原件扫描或拍照后按报名系统要求规格上传,并须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学校不接收纸质材料。考生申请材料中有关获奖证书等应在高校规定的报名时间之前取得,不得事后补报。考生须确保上传材料真实、准确、清晰,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南京林业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简章篇七

报名采用网上申请的形式。

(二)提供书面申请材料:

1.由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表,报名表用a4纸打印,内容须与网上填报内容一致,否则责任自负。

2.加盖中学教务部门公章的考生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复印件证明材料,以及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均须经中学审核并在学校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公示结果须由中学校长签字确认。

3.申请考生的个人自荐信。自荐信不超过1500字,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对医学的认识、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

书面申请材料请于2019年4月22日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以ems方式寄送至南京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01号,邮编:211166),信封上请注明“综合评价录取报名材料”。

以上申请材料概不退还。申请材料中有关获奖证书等应在我校规定的报名时间之前取得,不得事后补报。

南京林业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简章篇八

我校与中国科学院大学2019年联合培养的综合评价录取招生专业

备注:2018年我校与中国科学院大学正式签署合作协议,作为国科大签约合作的第一所地方高校,我校将与国科大开展全面深入的校际合作,进行本-硕-博一体化联合培养项目,实现协同育人。学生单独编班,由我校长望学院管理,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由两校共同制订,安排双方教师共同授课。联合培养的学生中,择优选拔不少于三分之一的学生推荐免试攻读中国科学院大学硕士研究生;学生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由中国科学院大学择优采取硕博连读方式。

南京林业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简章篇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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