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武汉纺织大学考研书目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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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4-24 00:00:00    小编:见不凡公务摄影

2023年武汉纺织大学考研书目精选

小编:见不凡公务摄影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武汉纺织大学考研书目篇一

武汉纺织大学拥有阳光、南湖、东湖、雄楚四个校区,已成为理、工、文、经、管、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普通高等院校。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的武汉纺织大学专业之间的排名,希望对你有帮助。

1、 纺织工程 推荐指数: 4.8(264人推荐)

2、 服装设计与工程 推荐指数: 4.8(233人推荐)

3、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推荐指数: 4.4(208人推荐)

4、 艺术设计 推荐指数: 4.6(172人推荐)

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推荐指数: 4.2(172人推荐)

6、 国际经济与贸易 推荐指数: 3.8(76人推荐)

7、 会计学 推荐指数: 4.7(66人推荐)

8、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推荐指数: 4.5(41人推荐)

9、 金融学 推荐指数: 4.4(39人推荐)

10、 物流管理 推荐指数: 4.3(28人推荐)

11、 电子信息工程 推荐指数: 4.6(27人推荐)

12、 非织造材料与工程 推荐指数: 4.6(27人推荐)

13、 投资学 推荐指数: 4.8(25人推荐)

14、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推荐指数: 4.3(25人推荐)

15、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推荐指数: 4.7(24人推荐)

16、 自动化 推荐指数: 4.7(24人推荐)

17、 测控技术与仪器 推荐指数: 3.9(24人推荐)

18、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推荐指数: 4.8(23人推荐)

19、 英语 推荐指数: 4.4(23人推荐)

20、 化学工程与工艺 推荐指数: 5.0(21人推荐)

武汉纺织大学坐落于“九省通衢”之称的湖北武汉,地处光谷腹地,成为一所以工科为主,理、工、文(艺)、经、管、法、教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纺织服装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普通高等院校。武汉纺织大学溯源于1958年建立的武汉纺织工学院,是原中国纺织工业部九大部属高校之一,1998年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实行中央与湖北省共建,1999年更名为武汉科技学院,2010年更名为武汉纺织大学,2011年入选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重点建设高校。2012年成为“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重点建设大学。

截至2014年,全校有教职工2000人,专任教师总数1000余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教师553人,博士300余人。博士生导师45人,硕士生导师239人。其中,湖北省“跨世纪及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入选者16人,湖北全国优秀教师2人,国家级、省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55人,湖北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人,湖北省“十大杰出青年”1 人,湖北省优秀教师3人,享受国务院及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55人,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4个,另外,作为首批“湖北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拥有双聘院士1人,教育部长江学者1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人,“百人计划”人选3人,还有一批具有海外背景的“楚天学者计”和“阳光学者”。

截至2018年3月,武汉纺织大学拥有1个湖北省“国内一流建设学科”、8个湖北省一级重点学科、5个湖北省优势和特色学科,有2个湖北省“十三五”省属高校优势特色学科群,有13个硕士授权一级学科、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湖北省“国内一流建设学科”:纺织科学与工程

1、是新校区环境设施还不错就是在武昌的郊区交通不是很方便不过有校车绿化也不错只不过因为是新校区没有什么参天大树都是小树苗是女生的话一定要买太阳伞哈。

2、还好!获得双证书!比读专科好多!专业武纺的应该是纺织专业比较火!

10、南湖校区就是一个大优点,方便,门口的公交车站有很多路车,出行都很方便吃的也挺方便,基本上学生需要的各种高低价位都能找到旁边也有一个超市,而且离鲁巷不远,那边都很齐全,是逛街的好去处宿舍嘛,比较旧点,和新校区的宿舍那肯定是没办法比的,但是总体来说还是能住的老师,实验室等重要的东西都在南湖。

11、不错的,选择学校自主招生的本科助学班的话,还是要认真选择学校,因为现在很多机构打着高校的名誉办理自考培训,如果选择的话,就选择学校统一招生,安排的。这样有保险,对自己也有利。不懂的,随时联系我。

武汉纺织大学考研书目篇二

一、考点选择

1.武汉纺织大学报考点接受以下考生报考:

①报考我校的考生;

②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省内未设报考点和外省招生单位的考生;

③省内未设报考点和省外招生单位的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审计硕士的考生。

2.湖北省内报考我校会计(125300)以及全国报考我校设计学(130500)、艺术(135100)专业的考生,必须选择我校为报考点,在我校进行现场确认并参加考试。

3.本省户口往届考生选择在户口所在地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省户口往届生在工作所在地报名须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和工作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的居住证,长期在本省工作但户口未随迁的外省籍往届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和派出所办理的居住证。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因未按规定提供上述材料而造成报名点不予现场确认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此条件仅针对上述第③类考生)

所有考生均须按以上划分范围报名,并到相应报考点现场确认。其他注意事项请查阅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及报考单位相关公告。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至27日(每天9:00—22:00)。考生报名时,应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2.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教育网网址:http:// ,以下简称“研招网”)。

3.注意事项:

(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3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认证报告原件交所报考单位,复印件交报考点留存备查,现场确认时未能提交认证报告的,不予现场确认。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11月8日至12日(每天8:30—16:30)。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民族大道227号武汉纺织大学(南湖校区)。

3.注意事项:

(1)考生提供本人第二代(或第三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还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2)2018年9月1日前可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证书的本省自考考生须持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出具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2018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资格申请表》、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持所就读高校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方可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现场确认前未能取得自考毕业证的在籍自考生,需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2018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资格申请条件及流程》,于2017年10月19日-11月10日前往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沙湖考试基地进行现场审查。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4)没有二代(或第三代)身份证的考生,应尽快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2018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在标准化考场进行,并实行刷二代(或第三代)身份证入场,没有二代(或第三代)身份证的考生一律不能入场考试。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做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均有其自行承担。

四、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7年12月14日至25日。

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须用a4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注意事项

)

2.现场确认详情,请于2017年10月底至11月初登录“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处”网站(网址:http://)查询“武汉纺织大学考点现场确认公告”。

3.全省不再统一购置考生文具,考生考试时需自带文具。报考我校设计学(130500)、艺术(135100)专业的考生需自带画板和绘画工具,其他考生请按照招生单位要求自带常规文具。

4.由于网报时间较长,考生有充足的时间报考和修改报考信息。现场确认期间,本考点不接受补报。

六、特别提示

1.考生若选择“武汉纺织大学”为报考点,则只能到武汉纺织大学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采集图像等)和参加考试。

2.武汉纺织大学报考点下设两个考区,分别为:

(1)武汉纺织大学阳光校区,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1号。

(2)武汉纺织大学南湖校区,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民族大道227号。

注意:我考点将根据上列两个考区标准化考场的容纳人数,统一调配考生到上列两个考区中的一个参加考试(随机调配)。

具体考区考生分布情况,我考点将于12月中旬在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

考点代码:4222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1号

邮政编码:430200

联系部门: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网 址:http://

2017年9月18日

小编精心为您推荐:

武汉纺织大学考研书目篇三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武汉纺织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校名为武汉纺织大学,国标代码为10495,设有南湖校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纺织路1号)、阳光校区(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1号)、东湖校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梨园渔光村1号)。

第三条  武汉纺织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武汉纺织大学招生工作接受各省级招办、学校纪检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领导小组成员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组长由校长担任。

第六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武汉纺织大学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普通高考考生均可报考我校。由于条件所限,学校暂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八条  在高考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当地省、市、自治区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我校一般按照各科类招生计划数,在各省规定的调档比例范围内调阅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第九条  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当地省招办的政策执行。

第十条  安排录取专业时,确定一定的分数级差。所有投档考生按特征成绩(按照国家和各省规定的政策加分或者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排队,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按分数级差进入下一个专业志愿的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同等条件下且分数相同,则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对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一条  报考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并取得我校核发的专业合格证,对有艺术联考成绩要求的省份按当地政策执行联考成绩要求。艺术类考生应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文化考试,符合当地招办的录取原则。录取时,英语成绩达到我校要求,按照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综合衡量,择优录取。专业成绩优异者,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可破格录取。

第十二条  我校对自主招生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组织考试或测试。其高考成绩达到湖北省划定的第二批本科文理类录取控制分数线,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相应标准,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入围考生,我校予以录取。

第十三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加分提档,安排专业时认可加分。在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第十四条  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我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按照湖北省物价局当年批复的收费标准执行。各专业的收费标准与招生计划同时公布。

第十六条  学校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1号

学校网址:http://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武汉纺织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校名为武汉纺织大学,国标代码为10495,设有南湖校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纺织路1号)、阳光校区(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1号)、东湖校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梨园渔光村1号)。

第三条  武汉纺织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武汉纺织大学招生工作接受各省级招办、学校纪检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领导小组成员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组长由校长担任。

第六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武汉纺织大学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普通高考考生均可报考我校。由于条件所限,学校暂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八条  在高考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当地省、市、自治区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我校一般按照各科类招生计划数,在各省规定的调档比例范围内调阅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第九条  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当地省招办的政策执行。

第十条  安排录取专业时,确定一定的分数级差。所有投档考生按特征成绩(按照国家和各省规定的政策加分或者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排队,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按分数级差进入下一个专业志愿的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同等条件下且分数相同,则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对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一条  报考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并取得我校核发的专业合格证,对有艺术联考成绩要求的省份按当地政策执行联考成绩要求。艺术类考生应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文化考试,符合当地招办的录取原则。录取时,英语成绩达到我校要求,按照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综合衡量,择优录取。专业成绩优异者,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可破格录取。

第十二条  我校对自主招生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组织考试或测试。其高考成绩达到湖北省划定的第二批本科文理类录取控制分数线,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相应标准,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入围考生,我校予以录取。

第十三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加分提档,安排专业时认可加分。在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第十四条  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我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按照湖北省物价局当年批复的收费标准执行。各专业的收费标准与招生计划同时公布。

第十六条  学校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1号

学校网址:http://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武汉纺织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校名为武汉纺织大学,国标代码为10495,设有南湖校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纺织路1号)、阳光校区(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1号)、东湖校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梨园渔光村1号)。

第三条  武汉纺织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武汉纺织大学招生工作接受各省级招办、学校纪检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领导小组成员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组长由校长担任。

第六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武汉纺织大学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普通高考考生均可报考我校。由于条件所限,学校暂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八条  在高考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当地省、市、自治区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我校一般按照各科类招生计划数,在各省规定的调档比例范围内调阅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第九条  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当地省招办的政策执行。

第十条  安排录取专业时,确定一定的分数级差。所有投档考生按特征成绩(按照国家和各省规定的政策加分或者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排队,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按分数级差进入下一个专业志愿的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同等条件下且分数相同,则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对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一条  报考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并取得我校核发的专业合格证,对有艺术联考成绩要求的省份按当地政策执行联考成绩要求。艺术类考生应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文化考试,符合当地招办的录取原则。录取时,英语成绩达到我校要求,按照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综合衡量,择优录取。专业成绩优异者,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可破格录取。

第十二条  我校对自主招生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组织考试或测试。其高考成绩达到湖北省划定的第二批本科文理类录取控制分数线,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相应标准,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入围考生,我校予以录取。

第十三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加分提档,安排专业时认可加分。在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第十四条  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我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按照湖北省物价局当年批复的收费标准执行。各专业的收费标准与招生计划同时公布。

第十六条  学校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1号

学校网址:http://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武汉纺织大学考研书目篇四

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


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类)


教育部公布《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全面展开。

今年是“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等多项改革实施的第一年。为确保改革平稳落地,教育部多次召开会议,要求各招生单位准确领会改革精神,坚决落实改革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近日,教育部又专门印发文件,要求各招生单位全面落实2017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和《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复试综合考核,注重对考生科研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一贯表现的考查。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严明招生纪律,深化信息公开,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招生录取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教育部同时要求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招生单位切实做好相关改革政策解读和考生服务工作。为方便考生调剂,3月17日至4月30日,教育部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教育网网址:http://)开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符合条件且有调剂愿望的考生可及时上网了解调剂信息和调剂系统的使用方法,按要求申请调剂。

2017武汉纺织大学考研调剂预计于在考研复试分数线公布后开始,大家也可以在考研成绩公布后及时关注考研调剂信息,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本站2017考研调剂专题及时了解武汉纺织大学2017考研调剂信息。

在武汉纺织大学考研调剂信息还没有公布之前,可以先点击进入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信息网,了解武汉纺织大学的详细的考研信息。

如果你成绩过了国家线但是却没有被武汉纺织大学自划线(虽然有的大学没有在34所自划线的范围内,但是根据学校的报考人数和题目难易,其他学校的分数线也是有所调动的),也不要灰心,我们可以通过调剂来实现你的研究生梦。本站考研频道会第一时间发布各大院校的考研调剂信息,希望届时您能关注!

武汉纺织大学考研书目篇五

1、登录:考生凭网报时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调剂系统。如果忘记了用户名或密码,请使用找回“用户名”或“找回密码”功能。

2、查询:考生在填报调剂志愿前需认真阅读各招生单位在其院校信息栏目里或其它途径公布的调剂要求,登录调剂系统后可查询各招生单位的专业缺额信息。

3、报名:通过调剂系统选择已发布缺额的招生单位和专业,填报调剂志愿(可同时填报3个志愿)。

4、复试:提交调剂志愿后,招生单位将反馈是否参加复试的通知。请考生及时登录调剂系统,查看志愿状态和招生单位的复试通知。如果收到复试通知,请考生按照招生单位的调剂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通过调剂系统回复是否同意参加复试。

5、待录取:考生在复试结束后,如果符合录取条件,将收到招生单位发送的“待录取通知”;考生接到招生单位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需在单位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确认,否则招生单位可取消待录取通知。考生一旦接受待录取通知,表示调剂完成,将不能再填报调剂志愿、接受复试或待录取通知。考生如欲取消已确认的待录取通知,必须征得已被待录取单位允许,在招生单位取消待录取通知,并且考生登录调剂系统进行确认后,方可继续填报调剂志愿、接受复试或待录取通知。

6、复试没有通过:此类考生仍可继续填报调剂志愿。


武汉纺织大学考研书目篇六

第一步:符合条件的考生网上下载并填写调剂申请登记。

只有参加全国统考并上了招生单位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才有调剂的机会;考生可以到各高校研究生院下载调剂申请表;考生可以将注意力放在西部院校或者往年调剂名额较多的院校上。因为西部也有很多好学校,由于报考的人数较少,所以被调剂的希望相对较大;在写调剂申请时应注意简洁明了,可以附带介绍一下自己的专业背景或学术成果。

有些考生的调剂申请内容过于庞杂,甚至把懊悔自己在考研时状态不佳这样的话都写上了。对申请调剂者来说,最关键的是知道院校的空缺信息,并让院校知道自己的调剂要求。

第二步:拟调剂考生将申请材料寄送给拟接受调剂的招生单位研招办。

拟调剂考生应多份寄送申请表,以提升被调剂的机会;尽早与拟调剂的招生单位研招办取得联系,第一时间获得调剂信息。

第三步:拟接受调剂的招生单位研招办审核后发接收调剂函至考生原报考单位。

考生应与招生单位研招办保持密切联系,随时了解调剂情况。

第四步:拟调剂考生向原报考单位申请调剂

第五步:原报考单位同意并转寄报考资料。

第六步:拟接受调剂的招生单位研招办接收拟调剂考生的报考资料。

第七步:调剂考生参加复试。

由于现在实行差额复试,有一小部分参加复试的考生不能被录取,因此大家要重视复试。考生的专业知识、科研潜力以及综合素质等是复试考查的重点。

在复试的前期准备中,信息搜集是最重要的,如:复试的时间、地点、考官等情况;复试的内容、范围及考查方式;报考专业研究方向的学术动态及其导师的学术观点等。复试是考生全面展示自身形象和气质的最好时机。因而考生要注意表达技巧,态度要真诚、从容,充分展示自己的实力和良好素养。

第八步:研招办调档

第九步:录取

武汉纺织大学考研书目篇七

导读:目前,武汉大学2017年考研调剂信息已经公布,学校部分专业接收调剂生,热忱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调剂到该校继续深造,具体内容请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未考数学的考生调入须考数学的学科、专业(或领域)时,须加试数学,且成绩合格方可调剂。

3、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及图书情报硕士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也不得调入以上5个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以下简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考生可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4、报考单独考试、“强军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5、所有调剂生须经调入单位复试,且占调入单位年度招生总指标。

6、调剂申请(不含培养单位内部调剂)均在教育部调剂系统完成。培养单位从教育部调剂系统拟接受调剂名单须经研究生院审核后方可执行。

7、优质生源计划(限毕业和报考均为高水平大学生源)参照夏令营优秀营员政策(校内)和校外调剂政策(校外)执行。由考生申请、培养单位审核通过后报学校审批。

1、校内调剂

接收校内调剂原则上应本着从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或领域)向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或领域)调剂。

调剂原则上应按统考科目相同、专业考试科目相同相近或学科专业相近,且初试成绩须达到国家线及我校调入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

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单位分数线。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申请调剂到“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我校 “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复试分数线。纳入“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2、校外调剂

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的培养单位可申请从本学科专业(或领域)实力较强的高校择优接收调剂生源,调剂比例由培养单位自行确定。

校外调剂原则上统考科目相同、专业考试科目相同相近或学科专业相近,且初试成绩须达到国家线及我校调入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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