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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题型中级会计经济法考题类型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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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选择题】
金某与钱某因合同纠纷申请仲裁,开庭审理后三名仲裁员各执一词,无法同一意见。三位仲裁员依法作出裁决书,送到给双方当事人根据仲裁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裁决应按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
b.裁决书自金某和钱某签收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c.金某不履行仲裁裁决的,钱某可以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执行
【答案】d
【解析】(1)选项a:仲裁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本题中没有形成多数意见,所以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2)选项b:仲裁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3)选项c: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单项选择题】
甲市a公司与乙b公司签订买卖合同,a公司向b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为丙市的'c银行。后b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市的d个人独资企业。d个人独资企业按期向c银行提示付款被拒绝,于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有权管辖该案件的人民法院是( )。
a.甲市人民法院
b.乙市人民法院
c.丙市人民法院
d.丁市人民法院
【答案】c
【解析】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本题中,付款人为丙市的c银行,因此支付地为丙市人民法院。
【单项选择题】
关于保险合同关系人中的受益人,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
【答案】b
【解析】选项b:未约定受益顺序及受益份额的,由其他受益人平均享有;未约定受益顺序但约定受益份额的,由其他受益人按照相应比例享有。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题型中级会计经济法考题类型篇二
导读:2017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报名已经正式开始了,大家都报名了吗?都开始学习了吗?千万不要再吃喝玩乐到处潇洒了,赶紧收收心开始备考吧!就跟随百分网小编一起去了解下吧,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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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考试三科内容都很多,越早学习通过考试的几率才越大,当然,学习要讲究方法,不能过于盲目和偏执,以下是小小编整理的关于《经济法》的学习技巧,希望能够为大家的备考带来一些帮助。
中级职称考试中,《经济法》考试时长为2小时,题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综合题。其考题灵活宽泛,需要考生学习的内容又多又琐碎,大量的法律发条相当枯燥,着重考察考生的理解能力和记忆能力,很多考生在备考学习的时候,都会选择死记硬背的方式,这种学习方法很不可取,不仅非常耗费时间和精力,而且,不一定会记得非常扎实,效率也不一定高。
中级会计师考试现阶段新教材尚未出版发行,各位考生可以参照旧版教材,明确经济法所有章节和知识点,并对高频考点和知识点重点学习,同时,紧跟考试吧精讲班的网课,一边听课一边看书,不懂的地方反复听,直到完全理解为止。
在看教材和听课的同时,大家搭配轻松过关1,它的内容涵盖了所有知识点,针对每个知识点都有例题和经典习题,而且在每个章节前面有知识框架,罗列了该章节的重点、历年题型和考试侧重点,非常有助于理解和记忆。
另外,记笔记是一个非常好的习惯。一方面,好记性不如烂笔头,手动的书写过程有利于加深记忆,提高理解能力;另一方面,可以将重点、难点、易混淆的知识点以及做错的题在笔记中重点标记,以便日后经常反复查看。
备考的时间其实非常短暂,各位考生既然选了考中级职称证书这条路,就一定要坚持到最后,fighting!
1.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高分过关技巧
3.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应试技巧
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解题技巧
5.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记忆技巧
7.中级会计职称如何轻松过关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题型中级会计经济法考题类型篇三
1.某汽车租赁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10月出租汽车,取得含税租金收入351万元,出租办公楼取得租金收入175.5万元。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7%。该公司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为()万元。
a.19.87
b.34
c.51
d.76.5
答案: c
解析: 该公司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351/(1+17%)*17%=51(万元)。
2.甲、乙、丙、丁拟共同投资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各合伙人经协商后草拟了一份合伙协议。该合伙协议的下列约定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c.合伙事务由甲、丁共同执行,乙、丙不参与合伙事务的执行
d.甲、乙以自己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过半数同意
答案: b
解析: (1)选项a:有限合伙人丙不得以劳务出资;(2)选项b: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3)选项c:有限合伙人丁不得执行合伙企业事务;(4)选项d: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法定要求)。
3.根据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规定,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
a.5%
b.10%
c.20%
d.25%
答案: b
解析: 采购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4.甲、乙、丙、丁拟任a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影响当事人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是()。
a.甲之妻半年前卸任a上市公司之附属企业b公司总经理之职
c.丙正在担任a上市公司的法律顾问
d.丁是持有a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2%的自然人股东
答案: b
解析: (1)选项a:现在或者最近1年内曾经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担任独立董事。在本题中,由于甲妻半年前刚刚卸任a上市公司之附属企业b公司总经理之职,因此甲夫妇二人均不得担任a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2)选项b:现在或者最近1年内曾经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在本题中,尽管乙曾经在c公司(持有a上市公司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但1年前已经卸任,不影响其担任a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3)选项c:正在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4)选项d:现在或者最近1年内曾经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5.甲白酒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3月份销售白酒,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10万元,收取包装物押金1万元,约定包装物应当在3个月内返还。甲白酒厂3月份上述业务应计算的销项税额为()万元。
a.1.6
b.1.7
c.1.85
d.1.87
答案: c
解析: 对销售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一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在收取当期并人销售额中征税。因此,甲白酒厂3月份应计算销项税额=[10+1/(1+17%)]*17%=1.85(万元)。
6.甲公司签发票据给乙公司,付款人为a公司,乙公司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丙公司。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持票人丙公司有权行使追索权的是()。
a.a公司拒绝承兑
b.甲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c.乙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
d.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死亡
答案: a
解析: (1)选项b:“承兑人或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才可以行使追索权,甲公司是出票人;(2)选项c:“承兑人或付款人”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才可以行使追索权,乙公司只是一个背书人;(3)选项d:“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的,才可以行使追索权,付款人的法定代表人死亡的,不影响付款人自身的存在。
7.甲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7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2010年12月20日,公司发布公告说明的下列事项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答案: c
解析: (1)选项a: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选项b: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选项c: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而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1年内转让给职工;(4)选项d:公司不得接受以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8.根据商业银行法律制度的规定,设立全国性商业银行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a.5000万元
b.1亿元
c.5亿元
d.10亿元
答案: d
解析: 设立全国性商业银行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
9.甲、乙订立承揽合同,甲提供木料,乙为其加工家具。在乙已完成加工工作的50%时,甲通知乙解除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有权解除合同,但应按约定金额向乙支付报酬
b.甲有权解除合同,且无须赔偿乙的损失
c.甲有权解除合同,但应赔偿乙的损失
d.甲无权解除合同,并应依约向乙支付报酬
答案: c
解析: 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但定作人因此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10.郑贺为甲有限责任公司的经理,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妻吴悠经营的乙公司谋取本来属于甲公司的商业机会,致甲公司损失50万元。甲公司小股东付冰欲通过诉讼维护公司利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付冰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
b.付冰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
c.只有在董事会拒绝起诉情况下,付冰才能请求监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
答案: b
解析: (1)选项abc:郑贺为“经理”(高级管理人员),应先书面请求监事会提起诉讼,只有监事会拒绝或收到书面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或情况紧急时,付冰方可提起股东代表诉讼。(2)选项d: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不受持股时间、比例的限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应连续180天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
11.某旧机动车交易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3月销售旧机动车60辆,取得含税销售收入483万元。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公司此项业务应缴纳增值税()万元。
a.9.66
b.9.29
c.18.58
d.20.18
答案: b
解析: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应缴纳增值税=483/(1+4%)*4%/2=9.29(万元)。
12.甲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赵某欠个体工商户王某10万元债务,王某欠甲合伙企业5万元债务已到期。赵某的债务到期后一直未清偿。王某的下列做法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a.代位行使赵某在甲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b.自行接管赵某在甲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c.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赵某在甲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d.主张以其债权抵销其对甲合伙企业的债务
答案: c
解析: (1)选项ad: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2)选项bc: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该清偿必须通过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进行,债权人“不得自行接管”债务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13.甲公司持有乙公司90%的股权,乙公司持有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60%的股权;甲公司由于资金紧张向a银行借款,要求丙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根据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该事项应当经丙公司董事会的批准
b.该事项应当经丙公司股东会批准
c.如果丙公司的章程允许,则可以由董事会直接审批
d.丙公司的章程可以规定该事项由总经理直接决定
答案: b
解析: 有限责任公司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决议;这是一个法定要求,不允许公司章程予以变更。
14.下列各项中,符合《企业所得税法》确认收入实现时间规定的是()。
a.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签订合同时确认收入
b.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实际销售时确认收入
c.销售商品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人
d.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一律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答案: c
解析: (1)选项a: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2)选项b: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3)选项d: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15.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商务部申报的是()。
答案: d
解析: (1)选项ab: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2)选项cd: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2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
16.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事项中,可以由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决定的是()。
a.增加注册资本
b.发行债券
c.申请破产
d.转让重大财产
答案: d
解析: 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进行重大投资、为他人提供大额担保、转让重大财产或者进行大额捐赠的,由董事会决定;选项abc应当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
17.下列关于我国仲裁制度的表述中,不符合《仲裁法》规定的是()。
a.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
b.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可以向法院起诉
c.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可以不开庭进行
d.仲裁的进行以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为条件
答案: b
解析: (1)选项ab: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2)选项c: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3)选项d:仲裁实行协议仲裁制度,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由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18.甲公司在2003年10月18日申请注册“婴宝”商标。2004年5月10日该商标被核准注册。根据《商标法》的规定,该公司第一次申请商标续展的最后截止期限是()。
a.2013年10月18日
b.2014年4月18日
c.2014年5月10日
d.2014年11月10日
答案: d
解析: (1)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因此该商标的有效期满日为2014年5月10日;(2)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2014年11月10日)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19.甲科研所与乙企业于3月份签订一份设备改造的技术服务合同,约定自同年7月1日至12月1日,甲科研所负责对乙企业的自动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的指导工作。合同签订后,乙企业为履行合同做了一些准备工作。同年5月,甲科研所通知乙企业,因甲科研所某技术人员已经辞职,不能履行该合同。乙企业遂于同年6月1日诉至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企业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甲科研所违约责任
b.乙企业有权主张合同无效,并追究甲科研所缔约过失责任
c.乙企业有权撤销合同,并追究甲科研所缔约过失责任
d.合同有效,乙企业至7月1日才有权主张违约责任
答案: a
解析: (1)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存在无效情形,合同有效,甲科研所的行为构成预期违约;(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对方当事人享有法定解除权。
20.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合营企业董事长产生方式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合营企业的董事长既可以由中方担任,也可以由外方担任
b.合营企业的董事长必须由出资最多的一方担任
c.合营企业的董事长由合营企业各方协商确定或者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d.合营企业的董事长由一方担任的,副董事长必须由他方担任
答案: b
21.国内企业甲与外国投资者乙共同投资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丙,其中甲出资60%,乙出资40%;投资总额为400万美元。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甲、乙出资额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至少应出资240万美元,乙至少应出资160万美元
b.甲至少应出资126万美元,乙至少应出资84万美元
c.甲至少应出资120万美元,乙至少应出资80万美元
d.甲至少应出资168万美元,乙至少应出资112万美元
答案: b
解析: 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420万美元之间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10万美元。因此,甲至少应出资:210*60%=126(万美元)。
22.以个人财产出资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其财产不足以清偿所负债务,对尚未清偿的债务,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不再清偿
b.以投资人家庭共有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答案: d
解析: (1)选项a: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2)选项b: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出资,应当依法以其“个人财产”(而不能用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3)选项cd: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要求的,该责任消灭。
23.根据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a.1年
b.2年
c.4年
d.5年
答案: d
解析: (1)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5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2)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24.甲公司将本公司注册商标转让给乙公司,双方签订了转让合同。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乙公司开始享有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时间是()。
a.甲、乙双方签订注册商标转让合同之日
b.商标局收到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之日
c.商标局核准注册商标转让合同之日
d.商标局核准注册商标转让合同后,予以公告之日
答案: d
解析: 转让注册商标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自商标局的核准“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25.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某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的下列事项中,董事会有权直接决定的是()。
a.为他人提供大额担保
b.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
c.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d.分配利润
答案: a
解析: (1)选项b:应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2)选项cd: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题型中级会计经济法考题类型篇四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财务管理相对于《会计实务》和《经济法》来说难度中等,客观题和主观题平分分数。
客观题的要求就是全面考查,把考查的面铺开,所以客观题是只有广度没有深度,只要结果不要过程,客观题只占55分,所以要想同过考试客观题必须尽量多拿分。
(1)单选题中的计算型题目是考生拿分的一个难关,所以平时一定要注重对计算题的联系。很多学员离开学校较长时间,数学底子不牢,所以想要在计算题中拿分,还是得多练。
(2)多选题的特点是评分比较严格,多选题的正确选项是2-4个,只有把所有的正确选项全部选出才给分,多选、错选、漏选都不给分。
(3)判断题有风险,要做谨慎性处理。判断题必须是确定自己会做才做,不能蒙,蒙题要付出代价,扣0.5分。可能不做这一题是60分,但是一旦蒙错了倒扣0.5分别,反而不及格。凡事考了59.5分的同学,午夜梦回是不是还在后悔。但是大家也不要太担心,扣分最多把判断题得的分数扣完,不会倒扣到单选或者其他题型的。也就是说,判断题最坏的结果就是0分,不会出现负分。
主观题的'目标是重点突出,考查重要内容,难度较大,拿到分数较难。主观题考查的是考生全面考虑、计算动手的实务能力。多选题比较好的地方在于一般不带有计算,考查一般是理论性的知识点,所以我们在学习时候,知识点一定要学的全面到位,记忆要准确。
(1)计算题是主观题部分那分数的主要题型,计算题主要集中考查某一章,不进行综合跨章节的考查。它的命题特点是根据教材上的例题进行修改更新,它的难度是等于甚至可能小于教材例题的,所以在学习财务管理的是一定要仔细学习教材上的例题。
(2)综合题的特点就是综合,它的小问很多,变相增大了我们得分的机会。综合题想要的高分要从基础抓起,在基础学扎实的基础上进行综合练习。所以综合题的难度不是很大,扎实学习想要在综合题拿到分数还是不难的。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题型中级会计经济法考题类型篇五
掌握解题技巧,能够让你的考试变得更轻松,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了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试解题技巧,希望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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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浑浊的水中鱼会晕头转向,这时捉鱼是最好的时机,小编提醒考生做此题型时也是一样,单项选择题是各类题型中难度最小的一种题型。由于此类题型的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答案是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考生在考试时可以广泛应用“排除法”进行解题,命题者在出题时为了凑足四个备选答案,有些备选答案往往就显得荒谬和拙劣(水比较浑),将那些荒谬的、显然是不正确的备选答案予以剔除,剩余的就是正确答案了(趁机摸鱼)。
如按照上述方法将不正确的备选答案剔除一项或两项后实在无法再加以剔除时,则可考虑采用“猜测法”,即按照自己的理解,去选择一个你认为最正确的答案,而此时排除的备选答案越多,猜测正确答案的成功率也就越高。哪怕确实无法猜测时,也绝对不要轻易放弃。因为放弃不答永远都不会得分的,而即使答错了,也不会倒扣分的。
另外,由于此类题型相对较为容易,考生应当在较短的时间内作出解答,尽可能多得分,并注意合理分配时间(一个单项选择题往往在数十秒钟内就应做出正确的选择)。在此题型中过多占用时间,即使答对了也仅得1分,是得不偿失的。
小编根据考试要求,多项选择题的备选答案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答案符合题意,考生多选、少选、错选、不选都不得分。
相对单项选择题而言,其考试的难度较大,得分不易,因为此类题型至少有两个备选答案是正确的,所以也可以采用“排除法”,即将不正确的备选答案排除后,剩余可选择的备选答案就少了,正确率也就相对提高了,但需要注意,这并非是化解此题的“良药”,多选题是考试通过的关键所在,其分值占到了总分数的30%,因此考生必须在平时复习时多注意积累和巩固,注重将法律规定准确理解,要努力做到化被动为主动,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反客为主”,积极的.占有得分主动权。
走为上,指敌我力量悬殊的不利形势下,采取有计划的主动撤退,避开强敌,寻找战机,根据考试要求,判断题每小题判断结果正确的得1分,判断结果错误的扣0.5分,不判断的不得分也不扣分。
因此,考生在做此类题型时,应慎重作答,对有把握的题目应毫不犹豫地回答,而对似是而非自己又没有十分把握的题目宁可放弃,也不要凭想象或感觉猜测,以免失分,真正做到该计策中“以退为进”的思想。
另外,由于法律规定中有一些除外规定,如“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法律另有规定者外”,或者有“一般”、“原则上”等词语,故试题命题中如有“无论”、“全部”、“一定”、“在任何情况下”等绝对性词语时,通常可以认为这一命题是不正确的。相反如在试题命题中含有“一般”、“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等非绝对性词语时,考生应格外注意,仔细判断。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题型中级会计经济法考题类型篇六
1 某有限责任公司共有甲、乙、丙三名股东,因甲无法偿还个人到期债务,人民法院拟依强制执行程序变卖其股权偿债。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人民法院应当征得乙、丙同意,乙、丙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c.人民法院应当通知乙、丙,乙、丙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d.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乙、丙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人民法院依照强制执行程序转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2 王某设立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存续期间,王某实施的下列行为中,违反了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决定由其本人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兼公司经理
b.决定公司不设立监事会,仅由其亲戚张某担任公司监事
d.未召开任何会议,自作主张制定公司经营方针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1)选项a: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立董事会,只设1名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2)选项b: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立监事会,只设1~2名监事(无须考虑职工代表的问题);(3)选项c: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3 2009年8月5日,经发包人甲公司同意,总承包人乙公司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分包给丙公司。因丙公司完成的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给甲公司造成100万元的经济损失。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对甲公司损失承担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由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b.由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c.先由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乙公司承担
d.由乙公司和丙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参考答案:d
4 根据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在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的前提下,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添购资金总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 )。
a.5%
b.10%
c.20%
d.25%
参考答案:b
5 甲、乙两个国有企业出资设立丙有限责任公司。下列关于丙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丙公司监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b.丙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c.丙公司董事长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d.丙公司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1)选项a:所有的监事会中必须包括职工代表;(2)选项b: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中必须包括职工代表;(3)选项c:普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丙公司有两个股东,并非国有独资公司,谈不上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的问题);(4)选项d:普通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6 乙公司在与甲公司交易中获得300万元的汇票一张,付款人为丙公司。乙公司请求承兑时,丙公司在汇票上签注:“承兑,甲公司款到后支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丙公司付款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丙公司已经承兑,应承担付款责任
b.应视为丙公司拒绝承兑,丙公司不承担付款责任
c.甲公司给丙公司付款后,丙公司才承担付款责任
d.按甲公司给丙公司付款的多少确定丙公司应承担的付款责任
参考答案:b
7 甲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人寿保险,甲为被保险人,甲指定其秘书乙为受益人。保险期间内,甲、乙因交通事故意外身亡,且不能确定死亡时间的先后。该起交通事故由丙承担全部责任。现甲的继承人和乙的继承人均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根据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保险金应全部交给甲的继承人
b.保险金应全部交给乙的继承人
c.保险金应由甲和乙的`继承人平均分配
d.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后有权向丙追偿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1)选项abc: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受益人(乙)先于被保险人(甲)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保险金应作为“被保险人”(甲)的遗产;(2)选项d:代位求偿制度仅限于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并不适用。
8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不属于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的是( )。
a.上市公司的总会计师
b.持有上市公司3%股份的股东
c.上市公司控股的公司的董事
d.上市公司的监事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1)选项ad: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员;(2)选项b: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才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员;(3)选项c:上市公司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员。
9 甲公司是一张银行承兑汇票所记载的收款人,甲公司和乙公司依法合并为丙公司,丙公司于上述票据到期时向承兑人提示付款。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丙公司不能取得票据权利
b.丙公司取得票据权利
c.甲公司背书后,丙公司才能取得票据权利
d.甲公司和乙公司共同背书后,丙公司才能取得票据权利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如法人的合并或者分立)取得汇票的,不受背书连续的限制,由持票人依法举证,证明其汇票权利。
10 2016年某居民企业实现商品销售收入2000万元,另发生现金折扣100万元,接受捐赠收入100万元,取得投资收益20万元。该企业当年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30万元,广告费240万元,业务宣传费80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在计算2016年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扣除的业务招待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合计为( )万元。
a.294.5
b.310
c.325.5
d.330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1)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应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收入;(2)该企业2016年销售(营业)收入为2000万元,不包括“营业外收入”(接受捐赠收入100万元)和“投资收益”(20万元);(3)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2000×5‰=10(万元),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2=30×60%=18(万元),在税前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10万元;(4)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限额=2000×15%=300(万元),实际发生额320万元(240+80)超过了税前扣除限额,税前可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300万元。
11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某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的下列事项中,董事会有权直接决定的是( )。
a.为他人提供大额担保
b.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
c.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d.分配利润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1)选项b:应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2)选项cd: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
12 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方式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以商誉作价出资
b.以劳务作价出资
c.以特许经营权作价出资
d.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参考答案:d
13 丙公司持有一张以甲公司为出票人、乙银行为承兑人、丙公司为收款人的银行承兑汇票,汇票到期日为2017年6月5日,但是丙公司一直没有主张票据权利。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丙公司对甲公司的票据权利的消灭时间是( )。
a.2017年6月15日
b.2017年12月5日
c.2018年6月5日
d.2019年6月5日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持票人(丙公司)对出票人(甲公司)的追索权,消灭时效期间为2年,自票据到期日(2017年6月5日)起算。
14 某上市公司拟聘任独立董事一名,甲为该公司人力资源总监的大学同学,乙为该公司中持股7%的某国有企业的负责人,丙曾任该公司财务部经理,半年前离职,丁为某大学法学院教授、兼职担任该公司子公司的法律顾问。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可以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的是( )。
a.甲
b.乙
c.丙
d.丁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1)甲: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大学同学、战友不在此列),不得担任独立董事;(2)乙: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3)丙:最近1年内曾经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担任独立董事;(4)丁: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15 甲于2015年3月20日将小件包裹寄存乙处保管。2015年3月22日,该包裹被盗。2015年3月27日,甲取包裹时得知包裹被盗。根据诉讼时效法律制度的规定,甲要求乙赔偿损失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日是( )。
a.2016年3月22日
b.2016年3月27日
c.2017年3月22日
d.2017年3月27日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2015年3月27日)起计算。
16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票据债务人不得行使票据抗辩权的是( )。
a.背书不连续
b.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交付的货物有严重的质量问题
c.票据金额的中文大写与数码记载的内容不一致
d.票据上没有记载付款地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1)选项a:背书不连续属于“对物抗辩”的情形;(2)选项b: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3)选项c:票据金额的中文大写与数码记载不一致,票据无效,属于“对物抗辩”的情形;(4)选项d:付款地属于“相对应记载事项”,未记载付款地的,并不影响票据的效力,票据债务人不能进行抗辩。
17 根据代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可以代理的是( )。
a.遗嘱
b.婚姻登记
c.收养子女
d.签订买卖合同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行为性质必须由本人亲自进行的行为(如遗嘱、婚姻登记、收养子女)不能代理。
18 某市甲宾馆向为其介绍客人的出租车司机,按客人房费的8%支付了酬金,与甲宾馆相邻的乙酒店向监督检查部门举报了这一行为。监督检查部门经过检查,发现甲宾馆给予出租车司机的酬金均如实入账。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宾馆的行为属于( )。
a.商业贿赂行为
b.正当竞争行为
c.限制竞争行为
d.低价倾销行为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甲宾馆已将给予出租车司机的酬金“如实入账”,该行为性质上为给予中间人合法佣金的行为,属于正当竞争行为。
19 甲、乙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18万元的违约金。后甲违约,给乙造成实际损失15万元。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应向乙支付违约金18万元,不再支付其他费用或者赔偿损失
b.甲应向乙赔偿损失15万元,不再支付其他费用或者赔偿损失
c.甲应向乙赔偿损失15万元并支付违约金18万元,共计33万元
d.甲应向乙赔偿损失15万元及其利息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尽管约定的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但并未超过实际损失的30%,不能减少,应当按照约定来履行,甲向乙支付违约金18万元之后,不再支付其他费用或者赔偿损失。
20 甲为乙公司业务员,负责某小区的订奶业务多年,每月月底在小区摆摊,更新订奶户并收取下月订奶款。2017年5月29日,甲从乙公司辞职。5月30日,甲仍照常前往小区摆摊收取订奶款,订奶户不知内情,照例交款,甲亦如常开出盖有乙公司公章的订奶款收据,之后甲下落不明。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b.甲的行为构成狭义无权代理,应由甲向订奶户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c.甲的行为与乙公司无关,应由甲向订奶户承担合同履行义务
d.甲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应由乙公司向订奶户承担合同履行义务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甲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甲以乙公司的名义与订奶户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被代理人乙公司应当向订奶户承担合同义务。
21 陈某将装有2万元现金的行李箱寄存在车站寄存处,但在寄存时未告知行李箱内有现金。陈某凭取物单取行李箱时发现该行李箱已被人取走,陈某要求寄存处赔偿。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寄存处承担赔偿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按寄存物品的全部价值赔偿
b.不予赔偿
c.按一般物品的价值赔偿
d.按寄存物品的一半价值赔偿
参考答案:c
22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权利中,不能设定权利质权的是( )。
a.专利权
b.应收账款债权
c.可以转让的股权
d.房屋所有权
参考答案:d
23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不同方式下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确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1)选项a: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2)选项c: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3)选项d:销售商品以旧换新的,销售的商品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24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4月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电子设备,取得含税收入14万元,该设备于2013年购进,原值30万元,已提折旧19万元,购进时已抵扣进项税额。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当月应缴纳增值税( )万元。
a.0.27
b.0.36
c.0.41
d.2.03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该企业当月应缴纳增值税=14÷(1+17%)×17%=2.03(万元)。
25 下列有关普通合伙企业和合伙人进行债务清偿的表述,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
a.合伙企业应先以其全部财产清偿企业债务
b.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合伙人之间约定的亏损分担比例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
参考答案:c
26 债权人甲下落不明,为履行到期债务,债务人乙将标的物提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提存费用由乙负担
b.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承担
c.甲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则消灭
d.若甲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领取提存物,提存物归乙所有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1)选项a:提存费用由债权人(甲)负担;(2)选项b: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甲)承担;(3)选项cd:债权人(甲)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27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以申请一次核准,分期发行。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参考答案:d
28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非居民企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在境外成立的企业均属于非居民企业
b.在境内成立但有来源于境外所得的企业属于非居民企业
c.依照外国法律成立,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属于非居民企业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1)选项ac: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属于“居民企业”;(2)选项b:在境内成立的企业属于“居民企业”。
29 甲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陈某拟出售一辆轿车给本公司,公司章程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本公司交易事项未作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陈某与本公司进行交易须满足的条件是( )。
a.经股东会同意
b.经董事会同意
c.经监事会同意
d.经总经理同意
参考答案:a
30 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张某拟自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张某自营该类业务须满足的条件是( )。
a.经股东会同意
b.经董事会同意
c.经监事会同意
d.经总经理同意
参考答案:a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题型中级会计经济法考题类型篇七
导读:知识是引导人生到光明与真实境界的灯烛,愚暗是达到光明与真实境界的障碍,也就是人生发展的障碍。以下是百分网小编整理的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必备考点:买卖合同,欢迎来学习!
(一)买卖合同的效力(p271)
1.预约合同
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无权处分
(1)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买卖合同的标的物
1.出卖人的主要义务--交付的内涵(p274、272)
(1)交付标的物的方式
①交付标的物;
②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③标的物为无需以有形载体交付的电子信息产品,当事人对交付方式约定不明确,且依照法律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收到约定的电子信息产品或者权利凭证即为交付。
(2)附随交付义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解释】“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主要应当包括保险单、保修单、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质量鉴定书、品质检验证书、产品进出口检疫书、原产地证明书、使用说明书、装箱单等。
2.交付期限(p274)
(1)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
(3)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约定的不明确的,按照《合同法》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出卖人可以随时履行,买受人可以随时要求出卖人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3.交付地点(p275)
(1)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买受人。
(2)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
4.多交标的物(p272)
(1)出卖人多交标的物的,买受人可以接收或者拒绝接收多交的部分。
(2)买受人接收多交部分的,按照合同的价格支付价款。
(3)拒绝
①买受人拒绝接收多交部分的,应当及时通知出卖人;
④买受人主张出卖人承担代为保管期间非因买受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
1.一般规则(p272)
(1)标的物为动产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标的物为不动产的,所有权自标的物登记时起转移。
(2)出卖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标的物的,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该标的物的知识产权不属于买受人。
2.普通动产(p272)
(1)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有权请求确认所有权已经转移;
(3)各买受人均未受领交付,也未支付价款,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有权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
【提示】受领交付支付价款订立合同
3.特殊动产(p273)
【提示】受领交付登记手续订立合同
(4)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之一,又为其他买受人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已受领交付的买受人有权请求将标的物所有权登记在自己名下。
4.所有权保留(p276)
(1)当事人可以在动产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时,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
(2)出卖人的取回权
(a)未按约定支付价款的;
(b)未按约定完成特定条件的;
(c)将标的物出卖、出质或者作出其他不当处分的。
②取回权的限制
(a)买受人已经支付标的物总价款的75%以上,出卖人主张取回标的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b)在将标的物出卖、出质或者作出其他不当处分的情形下,第三人已经依法善意取得标的物所有权或者其他物权,出卖人主张取回标的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③回赎
出卖人取回标的物后,买受人在双方约定的或者出卖人指定的回赎期间内,消除出卖人取回标的物的事由,主张回赎标的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④另行出卖
(a)买受人在回赎期间内没有回赎标的物的,出卖人可以另行出卖标的物。
(b)出卖人另行出卖标的物的,出卖所得价款依次扣除取回和保管费用、再交易费用、利息、未清偿的价金后仍有剩余的,应返还原买受人;如有不足,出卖人要求原买受人清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原买受人有证据证明出卖人另行出卖的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除外。
(四)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承担(p273)
1.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
【提示1】在标的物由出卖人负责办理托运,承运人系独立于买卖合同当事人之外的运输业者的情况下,如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提示2】出卖人根据合同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在合同成立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标的物已经毁损、灭失却未告知买受人,买受人主张出卖人负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出卖人未按照约定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
4.当事人对风险负担没有约定,标的物为种类物,出卖人未以装运单据、加盖标记、通知买受人等可识别的方式清楚地将标的物特定于买卖合同,买受人主张不负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5.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6.出卖人按照约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
7.买受人依法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8.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的,不影响因出卖人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买受人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五)标的物的质量检验(p274)
1.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当事人对标的物的质量要求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2.检验期间
(1)约定检验期间
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
(2)没有约定检验期间
①当事人对标的物的检验期间未作约定,买受人签收的送货单、确认单等载明标的物数量、型号、规格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买受人已对数量和外观瑕疵进行了检验,但有相反证据足以****的除外。
②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2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
3.检验标准
出卖人依照买受人的指示向第三人交付标的物,出卖人和买受人之间约定的检验标准与买受人和第三人之间约定的检验标准不一致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出卖人和买受人之间约定的检验标准为标的物的检验标准。
4.质量瑕疵担保责任
(1)合同约定减轻或者免除出卖人对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但出卖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不告知买受人标的物的瑕疵,出卖人主张依约减轻或者免除瑕疵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买受人在缔约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标的物质量存在瑕疵,主张出卖人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买受人在缔约时不知道该瑕疵会导致标的物的基本效用显着降低的除外。
5.质量保证金
出卖人应当保证标的物的价值或使用效果;买受人依约保留部分价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出卖人在质量保证期间未及时解决质量问题而影响标的物的价值或者使用效果,出卖人主张支付该部分价款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6.减价责任
标的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买受人有权依法要求减少价款的;当事人有权主张以符合约定的标的物和实际交付的标的物按交付时的市场价值计算差价;价款已经支付,买受人主张返还减价后多出部分价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六)买卖合同解除的特殊规则
1.因标的物的主物不符合约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从物。因标的物的从物不符合约定被解除的,解除的效力不及于主物。(p272)
2.标的物为数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可以就该物解除合同,但该物与他物分离使标的物的价值显受损害的,当事人可以就数物解除合同。
3.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出卖人对其中一批标的物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该批标的物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标的物解除。出卖人不交付其中一批标的物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今后其他各批标的物的交付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以及今后其他各批标的物解除。买受人如果就其中一批标的物解除,该批标的物与其他各批标的物相互依存的,可以就已经交付和未交付的各批标的物解除。
4.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1/5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p276)
5.出卖人没有履行或者不当履行从给付义务,致使买受人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买受人有权依法单方通知对方解除合同。(p275)
(七)试用买卖合同
1.“视为购买”
(1)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一部分价款的,应当认定买受人已经同意购买,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在试用期内,买受人对标的物实施了出卖、出租、设定担保物权等非试用行为的,应当认定买受人同意购买。
2.买卖合同存在下列约定内容之一的,不属于试用买卖:
(2)约定第三人经试验对标的物认可时,买受人应当购买标的物;
(3)约定买受人在一定期间内可以调换标的物;
(4)约定买受人在一定期间内可以退还标的物。
3.试用买卖的当事人没有约定使用费或者约定不明确,出卖人主张买受人支付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考点:外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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