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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本着相互信任、相互支持、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就达成品牌联盟合作实现资源共享,经协商双方达成以下合作:
一、合作目的
1、 通过强强联合,增加品牌的附加值和影响力,提升各自品牌形象,培养品牌亲和力,提升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2、 通过联盟合作,实现双方在各自领域的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3、 通过品牌联盟,实现双方全面资源共享,实现销售业绩的增长。
二、合作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宣传平台共享
⑴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支持:
a、 在扬州市甲方店内陈列乙方的品牌标识及宣传资料(以甲方的合作伙伴形式出现)
b、 在甲方网站上免费发布乙方信息实现网站友情连接。【待商议】
c、 在甲方dm、促销海报上给予合作伙伴形式的报道和信息发布,直投到高档楼盘及合作单位。
d、
(2)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支持:
a、 在乙方现在的经营场所和销售网点中放置甲方宣传资料及品牌标识或联盟合作形式宣传。
b、 在乙方的网站上免费发布甲方信息实现网站友情连接。
c、 在乙方的现有公司常规宣传渠道上给予甲方进行合作单位的信息宣传。
d、
2、 产品优惠共享
(1)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支持:
a、 甲方为乙方联盟伙伴提供团购折扣优惠,在红星美凯龙团购特约商户内现 有产品零售价的基础上给予议价后9x折优惠(特价商品、促销商品除外)
b、 甲方为乙方及时提供产品促销活动,特价活动及新品上市信息。
c、
(2) 乙方为甲方的支持:
a、 乙方为甲方的联盟伙伴提供团购折扣优惠。【具体品牌、折扣待商议】
b、 乙方为甲方给予一定的宣传支持
c、
3、 促销资源共享
(1) 甲方为乙方提供支持:
a、 甲方为乙方在营销活动、团购活动、会员活动等活动时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免费提供场地为乙方推广,乙方有免费优先参与权。甲方协助乙方做宣
传推广。
b、 甲方为乙方在大型营销活动时,根据乙方需要,有优先获得赞助、冠名、场地提供、广告支持回馈、合办活动等形式参与。(具体合作双方自愿协商
决定)
c、(2) 乙方为甲方提供支持:
a、 乙方为甲方在促销营销、团购活动等时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免费提供场
地为乙方推广,甲方有免费优先参与权,乙方协助甲方做宣传推广。
b、 乙方为甲方在大型营销活动时,根据甲方需要有优先获得赞助、冠名、场
地提供、广告支持回馈、合办活动等形式参与。(具体合作双方自愿协商
决定)
c、
4、 小区推广共享
(1) 甲方为乙方提供支持:
a、 甲方在现有小区推广、小区活动上,免费为乙方联盟伙伴提供宣传推广,
在小区活动中免费为乙方提供场地宣传和协助乙方宣传推广。
b、 (2) 乙方为甲方提供支持:
a、 乙方在现有小区推广、小区活动上,免费为甲方提供宣传推广,在小区活
动中免费为甲方提供场地宣传和协助甲方宣传推广。
b、
三、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1、 甲乙双方有权单方面改变承诺给客户的优惠和增加合作范围,但须于变更实施之日
前7天提前书面(须盖章)通知双方。收到对方通知后2日内不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协议变更。双方不接受该变更且向对方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本协议终止。
2、 甲乙双方均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但须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须盖章)通知对
方,15日后协议自行终止。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扬州红星美凯龙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 日期:
公章: 公章:
联系地址/电话: 联系地址/电话:
品牌联营合作协议 [篇2]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