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是提高工作与学习效率的一个前提。做好一个完整的工作计划,才能使工作与学习更加有效的快速的完成。我们该怎么拟定计划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计划书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一、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监管力度
为了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监管,我们商务局委托县公安局税侦大队执法,坚持“内管外查”的工作方针,从生猪屠宰的源头抓起,严格“三证”、检疫、检验制度,对屠宰场内的检验、卫生消毒、运输等设施进行定期检查,严厉打击了私屠滥宰、白板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同时,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明确工作重点,严格规范屠宰企业的经营行为,建立健全生猪疫病标识追溯制度,统一的台帐和证章制度,对私屠滥宰等行为的进行投诉举报制度,对流通环节以制度形式进行程序监控,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现象,杜绝了“问题肉”的上市,私屠滥宰现象得到遏制。在重大节假日或其它地区有重大疫情发生时,我们坚持对生猪屠宰场实行“日报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意识,及时掌握生猪的产地和数量,确保节假日、疫情控制期市民们吃上优质肉、放心肉、平价肉。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
我局依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的紧急通知》和《__市__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__区“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区生猪定点屠宰厂专项整治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商务局市场股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指导思想、工作职责、整治资料、整治目标等,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同时组织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负责人召开肉食品安全工作会议,认真学习《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办法》《甘肃省家畜屠宰管理办法》和商务部、省商务厅和市局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负责人的社会职责感及肉食品安全防范意识,提升其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杜绝了肉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生猪定点屠宰监管确保肉品质量安全
检出病害猪及不可食用的生猪产品379头,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保障了我区肉品消费安全。另外,我区活禽屠宰市场与农贸市场、蔬菜市场、百货市场相互混合、分布分散,不贴合国家有关动物防疫、公共卫生、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规和政策规定和活禽经营市场开办条件,为规范我区活禽经营市场秩序,便于市场监管,防止高致病性禽流感经过市场环节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向市商务局申报了活禽屠宰市场建设项目。
为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规范生猪屠宰行为。一是督促和指导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一步健全完善和实施生猪进出厂检验检疫、台账登记、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等各项规章制度;二是要求企业严格按照生猪屠宰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进行屠宰,对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生猪在出厂前做好相关记录,并按规定加盖检验检疫合格印章方可出厂销售,对经检验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流入市场销售。
(三)强化规范屠宰,突出重点,严格检查。
在专项整治中,按照工作职责认真开展生猪屠宰及肉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对辖区内两家生猪定点屠宰厂重点检查了肉品检疫检验等管理制度的落实情景、台账登记情景、屠宰操作规程规范情景等。严厉查处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血脖肉、地沟油、病害肉和违反《生猪定点屠宰条例》等扰乱屠宰行业和猪肉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经过抽查,未查出有“瘦肉精”的生猪及肉制品、血脖肉、地沟油、病害及注水猪肉流入市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企业提出了整改意见,并下发了整改通知,对企业整改落实情景进行跟踪检查。重点检查城乡结合部违法私屠滥宰频发、易发地区,在__区巉口镇检查发现有两户人销售无检疫生猪肉品经过进一步的调查发现这两家人从事私屠滥宰活动,我局当即派出四名工作人员对其实行行政处罚,予以依法取缔,彻底捣毁了私屠滥宰窝点。
在以后的工作里,自己决心认真提高技能知识、工作能力,为公司经济跨越式发展,贡献自己应该贡献的力量。
第二,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努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第三,注重本部门的团队精神,团结一致,努力工作,形成良好的部门工作氛围。不断提高自己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能力。
第四、遵守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利益,积极为公司创造更高价值,力争取得更大的工作成绩。
但工作中有起起伏伏,有时候关键词排到了第一页,但过段时间百度调整又会掉下去几天,甚至有些词怎样做都排不上去,这也是一直头痛的问题。
慢慢地到了第三季节,人员有所流动,本来两个推广组十个人,到季度末和第四季度初只剩下了三个人,两组归成一组,我们几乎每天重复着同样的工作。发文章,找链接,换广告,希望关键词能够排上去,排的更稳一些。
一、总体思路
按照《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农业部、省政府的有关要求,严格行业准入,推进转型升级,强化监督管理,严打私屠滥宰,切实提高屠宰行业水平,保障屠宰环节肉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二、工作目标
关闭不合格的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组织建设一批生猪屠宰标准化厂;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严防病害猪及其产品流出屠宰企业。
三、主要任务
(一)严格审核清理,关闭不合格生猪定点屠宰企业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监管”原则,深入推进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对列入2018年整改或关闭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要按照设立条件抓紧整改,严格审核,确保符合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法定设立条件。年底前整改仍达不到法定条件要求的,报请设区市人民政府坚决依法关闭并发文公告。对新设立的生猪屠宰企业,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要求,严格审核审批,不得擅自降低标准。
(二)提高行业水平,开展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
要积极争取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政策,助推生猪屠宰行业转型升级。按照《全国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围绕“设施标准化、环境整洁化、生产规范化、检测科学化、处理无害化、监管常态化”的“六化”标准要求,组织开展生猪屠宰厂标准化建设工作,争创一批全国生猪屠宰标准化厂和标准化示范厂,到2020年全省基本实现标准化规模屠宰。通过开展标准化建设,推动屠宰企业“集中屠宰、品牌经营、冷链流通、冷鲜上市”,激发企业内生动力,促进补齐短板、改造升级,提高屠宰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生产水平。
(三)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 深入推进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全面总结工作经验,着力巩固严厉打击危害肉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百日行动”成果。组织开展2018年度生猪屠宰监管专项整治行动,围绕重要时节、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采取部门联合与监督执法相结合等方式,组织开展集中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行为;采取日常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加大执法力度,扩大执法地域,增加执法频次,特别是对城乡结合部、行政区域交界地等私屠滥宰易发多发的重点区域,进行集中整治。建立健全举报核查制度,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及时调查处理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依法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
(四)加强日常监管,落实屠宰企业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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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进一步推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为第一责任人”的屠宰环节质量安全责任体系。要建立健全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做好屠宰监管体系建设、屠宰企业资格审核清理、屠宰专项整治等工作。
(二)加强协作配合,提升屠宰监管成效。要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作配合,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规定,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相关违法案件,严惩重处屠宰违法犯罪行为。将屠宰监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按照《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屠宰检验检疫和畜禽产品进入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监管工作的意见》,细化部门职责,有效衔接屠宰准出与市场准入管理。
(三)加强能力建设,夯实屠宰监管基础。要提升屠宰行业监管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加强管理,依法严肃处理违反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和屠宰检疫“五不得”规定的行为。要建立健全屠宰从业人员培养培训机制,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领域的屠宰行业管理培训、执法培训和技术培训。要完善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加强对屠宰行业舆情信息的动态监测预警,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要发挥社会组织在屠宰行业发展中的作用,建立健全屠宰行业自律规范和职业道德标准,规范屠宰企业经营行为,推动屠宰行业健康发展。
(四)加强信息管理,及时报送相关信息。要重视关注媒体播报有关屠宰信息,认真核查处理媒体披露的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健全完善生猪屠宰监管信息报送机制,指定专人负责按时报送《不合格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整改工作进度季报表》《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情况统计表》等相关信息。要指导屠宰企业做好农业部畜禽屠宰统计监测系统的在线监测信息填报工作。按照我厅工作项目化管理要求,请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于每月将本辖区工作进展情况报送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省牲畜屠宰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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