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农村卫生改革工作。一是深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各镇、县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继续做好卫生院上划管理工作,并在今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县卫生部门要继续推行公开选聘卫生院院长制度,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和职工聘用制,加快建立绩效分配制度。加快医疗机构产权制度改革,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发展多种形式的医疗机构,促进我县各类性质医疗机构的协调发展。二是对卫生院和村卫生站继续实行药品集中配送制度。县卫生部门要加强镇村医疗机构参与药品集中配送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药品集中配送率要达到市上下达的目标要求。县药监部门要积极做好配送企业、镇、村医疗机构的药品质量监督工作,开展农村药品质量监督抽验和相关法规的宣传培训,确保农民用药安全。
(五)加大卫生经费投入力度。各级财政要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要把支持农村卫生事业发展作为工作的重点,切实增加和保障卫生事业发展投入,加强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和人才培训,全面提高农村卫生医疗服务水平。
同志们,卫生事业是造福于民的事业,发展卫生事业,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卫生需求任重道远。我们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感,满怀信心,扎实工作,为促进全县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提高全民卫生保障水平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