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车间安全生产协议 厂房安全生产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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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________________
安全是人类最基本的需求,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也是体现一个单位的人文素质和综合管理水平。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________________市市政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有关规定》和《关于执行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强制性标准有关费用计取和使用的通知》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协议书。
一、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取
根据重庆市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定额费用,按时计算费用已在招投标时计取,进入标底),专项费用标准按其他市政工程标准取费,即为该标段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________取费,其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
二、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支持、监督,督促施工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的管理职责。
2、随时对乙方安全文明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作好现场记录。
3、督促乙方对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及时协调解决各工地之间、工地与周边群众之间的矛盾。
4、每季度末按国家建设部________________标准和对乙方进行考核,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安全文明施工合格与不合格的依据,严禁借考核吃拿卡要。
5、每月召开一次有乙方项目负责人,安全专职人员参加的安全文明生产会议,通报情况,交流经验,纠正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
6、甲方发现安全隐患,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改,直至排除隐患。
7、根据现场的检查记录,确定该标段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是否合格。根据有关规定,不合格者,不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三、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2、严格执行《重庆市市政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有关规定》和建议部________________标准,并接受甲方和县建设管理部门的检查考核。
3、乙方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①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对现场安全生产负总责,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专职安全人员,确保本单位安全文明生产费用发挥有效作用。
②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③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若遇险情,及时启动。
4、保证对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资金的投入,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5、按照国家规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乙方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但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6、乙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工作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由职能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7、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乙方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8、对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要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9、料场需放炮作业的,必须经有批准权的机关批准后,方可实施放炮作业,并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管理,确保《爆破安全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10、对爆炸物品的购买、运输、储存、管理使用,必须按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11、项目经理部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时,乙方要主动接受检查,并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
12、运输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车辆、行人、市政设施、专业管线及沿途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防止污染城市,对造成的损害承担全部责任。
13、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文明生产会议,自查自纠不安全因素及隐患,保证工程顺利进行,会议记录上报项目经理部备案。
14、控制噪声,防止扰民。
15、用电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16、对整个工程中检查出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按《忠县旧城功能恢复工程违反安全文明施工承担违约责任细则》承担违约责任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不落实造成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协议履行,将按有关行政法律法规处理。
2、竣工验收,经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单位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状况综合评定。评定不合格者,不计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其支付的该项费用的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在工程结算中扣除。
3、乙方未按本协议履行职责,按《县工程违反安全文明施工承担违约责任细则》向甲方交纳违约金。
五、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签字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总包单位:(章)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章) (以下简称乙方)
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各自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责任,实现工程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的管理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天津市农村建筑队安全施工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为《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第九条的补充条款,在双方签订《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执行。
第一条 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地方行业及业主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的政策、法规和标准,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环境技术标准。
二、在甲方统一领导下,组成施工现场职业健康安全、环境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形成一体化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先落实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四、抓好安全、环境教育;严肃安全、环境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五、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应分别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拟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第二条 甲方的具体责任
一、甲方对施工现场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负全责,组织指挥现场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向乙方公布本企业、本施工现场职业健康安全、环境规章制度。核查乙方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对乙方职业健康安全、环境实施监督管理。
二、编制工程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施工管理规程,并分解到乙方分包项目。组织指导乙方编制分包工程内容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实施方案,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措施并监督实施。
三、在安排乙方工作时针对其施工内容、工艺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设施。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施工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由甲、乙双方负责人和安技人员签字备案。施工中监督乙方按交底内容实施。
四、对乙方进场职工进行登记造册,复印身份证件,发放胸卡,按名单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建立安全、环境教育档案。对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进行验证。协助乙方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工作,制止非特种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五、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确保安全生产的劳动作业环境,所提供的电气设备、机械、工器具、架设机具、安全防护用品等,必须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经乙方检验合格后,办理书面交接验收手续,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分别村查,并监督乙方安全使用。
六、对乙方自带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进行技术指标、安全性能检验,合格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监督乙方正确安装使用和拆除。
七、对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严重违章违规的事故隐患,立即责令停工,监督整改并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严重者中止合同,清退出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合同终止工程款结算时,甲方安全技术部门应出具安全评估书,无安全评估书者不能结算。
九、对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其安全有效。
十、提供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的职工生活环境,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设置灵敏有效的消防器材。
十一、发生伤亡事故按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十二、其它:项目经理部负责向乙方进行《环境管理方案》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交底,有权监督乙方认真执行。
第三条 乙方的具体责任
一、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遵守甲方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制度,参加工地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生产领导小组机构,出席职业健康安全、环境工作会议,执行会议决议。
二、按照甲方的统一管理规定制定本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目标责任、管理规章制度,并向甲方备案。
三、根据甲方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目标,编制本单位分包工程范围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方案和措施。
四、对本单位的施工人员应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报告,接受甲方入场前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教育。有人员调整时,要迅即报告甲方,并进行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教育。
五、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技术管理人员(施工人员50人以上的应设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不足50人的,应指定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各施工班组应设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的日常检查工作。
六、向甲方申报自带的劳动保护用品及机具、设备,经检验合格后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备或设施。
七、设置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符合卫生要求。
八、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动火时,应事前向甲方申请,得到书面批准,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才得施工。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九、监督甲方履行职业健康安全、环境职责,对甲方违反责任造成的损失有权索赔。有权制止甲方违章指挥,并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十、教育本单位职工遵章守纪,不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反安全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一、其它:认真执行甲方项目经理部制定的《环境管理方案》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以及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此协议作为分包合同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协议订立时间:年 月 日
协议订立地点:
协议有效期限与分包合同有效期限一致。
总包方(甲方): (章) 分包方(乙方): (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总包方: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一、 用工制度
1. 分包方须严格遵守攀枝花市有关政府部门关于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外地建筑企业来川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攀枝花市外地来川人员卫生防疫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其它关于外地来攀枝花施工企业管理的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为分包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分包方承担,因此造成的发包方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承担。
2. 分包方须持有攀枝花市建委核发的企业施工许可证、攀枝花市劳动局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并按总包方要求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施工许可证【经年审】等有效的复印件,复印件应字迹清晰,容易辨认,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不得对复印件再次复印]。
3. 分包方所有现场施工人员【 市户籍人员】需持有攀枝花市公安局下属驻地派出所办理的暂住证。凡因为分包方工人上述证件不齐而造成的任何事件的经济、行政、法律责任均由分包方承担,因此造成的发包方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承担。办理证件所需费用自理。
4. 分包方应遵守发包方制定的关于分包管理的所有制度、规定等。
二、 安全生产
2. 如果发生事故,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分包方应通知发包方代表报告事故的详情;若发生死亡或重大事故,分包方应立即通知发包方代表并上报政府有关部门,同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发包方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发生事故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3. 分包方应保证隐患整改率为100%,并达到攀枝花市文明安全样板工程标准。
4. 分包方应保证因公死亡、重伤事故为零。
5. 分包方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出具上级主管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分包与自己资质相符的工程。
6. 分包方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攀枝花市外地来攀枝花市务工人员卫生防疫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攀枝花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攀枝花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问题性质的认定及处罚规定》、《攀枝花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其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政府(含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能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7. 分包方必须尊重并服从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责任。
8. 分包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1] 分包方必须执行发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包方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需报发包方审批。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2] 分包方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班长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跟班检查管理。
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制度
1] 分包方项目经理、主管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分包单位安全资审查认可证和安全施工许可证。
2] 分包方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培训,参加发包方组织的安全年审考试,合格者办理《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3] 分包方一般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分包方的人员需要变化,必须提出计划报告发包,对变化的人员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后方可上岗。
4] 分包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原籍地、市级劳动部门签发),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攀枝花市劳动局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上岗。
5] 分包方工人变换施工现场必须实施转场教育。
6] 分包方必须执行周一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
? 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 分包方必须接受发包方或发包方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安全生产检查。
2] 分包方必须接受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及劳动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
3] 分包方必须自行建立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并严格贯彻实施。
4] 分包方必须设专兼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5] 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消项制度。
? 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1] 分包方自带施工用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产品,且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灵敏靠。
2] 分包方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报发包方经理部验收。
3] 分包方的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须申报发包方接受专职部门(公司级)的专业验收。
4] 分包方必须按规定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特性,设备履历档案及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发包方所在地政府相关规定。
5] 分包方须执行验收表和施工变化后的交接检验收制度。
6] 分包方必须执行重要劳动用品认定厂家、认定产品的采购制度。
7] 分包方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
8] 分包方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9] 分包方必须严肃执行员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a、 分包方员工在施工现场于工作时间内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为工伤事故。
b、 分包方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用最快捷的方式向发包方报告。并组织全力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出记录或拍照。
c、 分包方要积极配合总包方及发包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不得提供伪证,不准隐瞒不报。
d、 分包方须承担因为分包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e、 如果发生伤亡事故,无论事故的责任者为何人,分包方须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发包方不直接对伤亡者及其家属。分包方应当承担因为分包方事故的善后处理不当而发生的影响发包方工作的事件给发包方及其他承包商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相关的法律责任。
b. 分包方必须教育并约束员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本分包工程必须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各种规范、标准。严格执行总包单位的“项目管理手册”。
三、 安全防范
1. 分包方要对所有负责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分包方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安全,不存在防碍工人安全和卫生的危险,并保证建筑工地的所有人员或附近的,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分包方的专业分包商和他在现场雇佣的所有人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施工工地上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任何其它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用的照明,需要时提供手提式照明设备。
2. 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预防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3. 发包方可要求立刻撤走任何现场被他认为是没有适当遵守政府相关部门及地方当局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发包方的书面同意。
4. 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发包方安全部门有权停工和强行设置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需费用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5. 凡重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脚手架机件等。
6. 分包方应提供和实施配戴有效的安全帽,若有必要还需配戴面罩,眼罩,护耳、安全带及其它人身防护设备。分包方应呈送报批详细的紧急事件处理方案和安全条例以供批准。
7. 分包方应在签约之后30天内,呈送安全防范方案详述将要采取的安全措施以报发包方批准。但此批准并不减轻分包方的安全责任。此等已获批准的紧急事件处理方案和安全规章的副本由分包方编制并且分发至所有工作场所并且张贴;还有业主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它文件、标语、警示牌等类似性质物,具体由发包方决定。
8. 分包方应按规定配备至少2名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检查、贯彻安全方案和措施并执行。
四、 消防保卫
1. 分包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攀枝花市政府、攀枝花市建委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分包方应严格按发包方消防保卫制度及发包方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的安全检查;对发包方所签发所隐患整改通知,分包方在发包方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发包方的要求,发包方有权按规定对分包方进行经济处罚。
2. 分包方需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保卫人员负责本单位保卫工作。
3. 凡由于分包方管理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力或分包方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及事故善后处理由分包方独自承担,因此给发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负责赔偿,发包方可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五、 现场及其人员管理
1. 严格遵守攀枝花市有关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相关规定;
2. 分包方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发包方ci战略的要求,按发包方的规定执行,在施工过程中,对全体施工人员的服装、安全帽等进行统一管理。
3. 分包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暴乱或妨害治安的行为,保持和平安定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分包方自己负责。
4. 分包方应配合发包方建立工地章程,订立在工地执行工作时需遵守的各项制度,工地章程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规章,但不限于此。
a保安;
b施工安全;
c门卫制度;
d卫生:
e防火、其它保护临近环境的规章;
5. 分包方在现场的人员中,应配足合格的安全员,专门处理安全和防止全部劳务人员发生事故方面的问题,此人应有权发出指令及采取防止事故发生的预防措施,因发生事故而造成的一切费用,均由责任方承担。
6. 分包方应自费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保证其劳务人员的安全。在整个合同期间自始至终在工人住处确保配有医务人员和急救设备等,并且采取适当的安排以预防传染病,并提供所有的福利及卫生条件。
7. 分包方应配足合格的质量检查人员,并指定专门的质量负责人进行整个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和检查工作,配备足够的质量检测工具。
六、 协议书的份数
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书副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七、 有效期
总包方(盖章): 分包方(盖章):
总包方(签字): 分包方(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脚手工____在________公司工作中,为了确保个人人生安全,特订如下协议。
一、____等脚手工在上班、下班途中必须遵守国家的交通法规,谨慎驾驶摩托车,确保安全,做到万无一失。
二、脚手工在搭、拆脚手时,不得喝洒、戏笑、开小差,工作时应该集中全部精力。脚手工在脚手上行走、爬上爬下时,要小心谨慎,不得大意,如因自己原因引发事故,后果自负,公司不负责任。
三、脚手工在拆脚手时一定要看清地面情况,不得乱扔物品,如造成事故,责任由脚手工自负。
四、脚手工在搭脚手时,一定要认真负责,扎紧、扎牢,负责到底。
本协议一式两份。
乙方: 分管安全的项目负责人
1、分管安全的其他项目负责人是项目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
2、根据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实施细则。
3、接受总公司的安全管理,及时研究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及时传达安全生产文件,每月召开一次以上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听取生产、技术、安全、机务等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汇报,针对问题,提出改进意见,通过安全会议加强对民工和其他操作者的安全教育,督促劳务队、施工员、安全员、机手、司机、机管员、技术员、工区长搞好施工、机械、设备、车辆安全,督促安全员、政工员出安全墙报、写安全标语、标志、造就浓厚的安全气氛。
4、督促安全员落实安全交底,使项目人员(含民工)真正懂得如何保障安全,如何避免事故;经常组织项目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自身也经常上工地巡查,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5、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制止或要求有关人员抓紧纠正。
6、参加伤亡事故调查,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并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7、对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的落实负责,对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负直接领导责任;对项目分管领导的个人处罚,不能免除或者减轻单位对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为保证珠 项目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切实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本项目发包人 有限公司 与承包人 特签订消防安全协议。
第一条 发包人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传达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
2、督促、指导施工承包人落实消防安全工作。
3、组织承包人对施工承包人施工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消防安全隐患。
第二条 承包人职责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对建设标段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负责。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二)在建设工程开工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及消防设施平面图,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演练。
(三)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得小于4米,能满足消防车通行、停靠和作业要求,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占用临时消防车道。
(四)建立健全临时用电管理制度,加强临时用电施工管理。临时用电施工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操作。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提供处置火灾突发事件所需的消防用电。
(七)严把易燃建筑材料进场前的复试检测关,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进场前的检测工作;易燃材料的燃烧性能达不到等级的,绝不允许进入施工现场;在材料使用中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杜绝火灾隐患,严防火灾的发生。
(八)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材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使用。
(九)施工现场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做到布局、选型合理。施工现场的重点防火部位在明显和方便取用的位置配置适当数量的手提式灭火器、消防沙袋等灭火器材,且要有明显的防火标志,并经常检查、维护、保养,保证灭火器材完好有效。
(十) 施工现场的平面布局以在建工程为中心,明确划分生活办公区、施工作业区、仓库区等区域。
(十一) 高压架空线下禁止搭建临时建筑和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十二) 生活办公区满足消防安全要求。
(十三) 施工作业区满足消防安全要求。
(十四) 施工现场按照使用明火的范围、时间和危险程序建立相应的审批制度,并严格履行有关审批手续。作业人员使用明火,清除周围可燃物,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并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安装电气设备和进行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岗位资格证书。进行电、气焊切割作业,必须开具动火证,设置专人看护,配备灭火器具;电(气)焊、切割的作业点应当远离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可燃物品。焊割点周围和下方应当落实防火措施,并指定专人现场监护。在危险场所,禁止使用明火。 乙炔瓶和氧气瓶、火工品在储存和使用安全要求。
(十五) 仓库满足消防安全要求。使用易燃易爆气体或可燃液体数量较多的施工现场,选择安全合适的地点按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设计、建造危险品仓库,并设置明显的标记和禁止明火标志,落实专人保管。
第三条 消防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考核,按公司有关质量信用评价和“六位一体”检查考核。
第四条 违约责任
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消防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协议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工程项目保修期结束时止。协议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负责人: 负责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加工车间安全生产协议 厂房安全生产协议(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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