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作文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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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次总结都是对自己的一次成长,一次进步。写一篇完美的总结,需要有清晰的思路和逻辑结构。以下是一些经验丰富的人士总结的成功经验,希望对大家有所启示。
看着路上的积雪,还想能在积雪之下,储存些许岁月。迎面伴着阳光吹来柔和的春风,暖暖、软软地,像婴儿的小手在抚摸人的脸颊。那些曾经带给人喜悦的洁白,在这春风的吹拂中、在人们的注视下,无影无踪了。
冬天,随着雪融就这样无声地走了,过往的岁月也随雪融成水,付诸东流不返——就在这春风到来的瞬间。
春天慢慢地走着它优美的舞步,势不可挡地来到了世间,把寒冬取而代之。春意将掩去岁月东逝的一切无奈。因为,春天,毕竟是生机无限!
春风在阳光下跳舞,舞动了一池碧水,舞动了少女裙褶,舞动了随着山泉游来的一条鱼,舞动了朵朵白云……它更舞动了小草的心事,让小草心急如焚地疯长,非要用最快地速度钻出被寒冬久久封锁的土地,赴这春天之约。你看:小草顶着花伞儿,一旦露出地面,漫天遍野的花儿、草儿争先恐后地都来到了人间。似乎,是春节时人们用鞭炮声给春绿发出的集结信号——这些绿色是如此集中!
柳垂水暖,春风忽然间在运河沿岸变得有迹可寻。岸边的垂柳如一位含羞的少女,春风正如她淳爱的母亲,用慈爱的双手把柳发梳理的迎风飘逸。柳绿了,花红了,就连运河里的鸭儿,也扑闪着带水的双翅,把这春风拥抱。小鸟栖上柳枝,在暖暖的春阳里,在刚发出绿芽的枝头,懒洋洋地在春风中沉睡。
阳光突然就亮了,亮得世间分外明葿。在它照燿下的世间万物,都被它的无私与温暖所泽被。这份春阳的照燿,分明是给了万物一点点地注入了生机,分明是期盼它的照燿能让这万物在春天来一个竞赛:看看是谁最能引领春潮。
阳光下的空气,是大自然所沏泡的一杯新茶。清新、纯静地沁人心脾。站在运河岸边,远远地望,湖面缓缓升起如烟淡雾,那是春天与冬寒相争后春的胜利;渔人摇橹,吱呀声中,鲈鰦咬鱼的“呱呱”声中,还和着渔人心悦的歌声,搅动了湖面,搅动了春风……这些春景,仿佛就是泡在这杯春茶里的,如诗,更如画。
春雨贵如油。如果没有春雨的来访,那该是何等的遗憾?夜宿渔舟,听河水哗哗击打船舷,如一曲催眠的小调飘荡江湖。春风累了,呆在树梢上睡了。一切,静了。只留一湖渔火,还写着人间的味道,否则,真还以为是在仙境呢!
邻居爷爷名字叫成柱,记忆里是胖胖的身子,胖胖的脸,大大的眼睛只有,据说另外一只是小时候因为嘴馋,自己去掀正在火上蒸着的馒头锅,锅盖边滴出来的水进到了眼睛里,眼珠被烫流了,所以那只眼没有了眼珠,只有深陷的眼皮。也因为这个,几代的小孩可能都知道这位成柱爷爷,因为他的名字经常会响在孩子的耳边,母亲都会说,小心点,离锅远一点,烫到了就变成成柱爷爷的眼睛,眼珠流掉很痛很痛,还难看。所以锅里的包子馒头快熟的时候,我就远远的站在墙的一角,眼睛盯着那口大冒狼烟的锅,是迫不及待,也是把娘危言耸听的话,反复掂量,反复想象烫到眼珠流掉是怎样的疼痛,想到成柱爷爷。
成柱爷爷,在我最早记忆里是个小老头,堂屋偏房加起来好多间,房子多,地皮也多。除了很多房子占用的地皮,还有很大的一个枣树园子,还有庄基加枣园子前面的很大的一个苇子坑。小时候我还见过洗洗长长的苇子上顶着白色的苇须呢。
成柱爷爷有这么大家产,我的记忆力就他一个人,家里没有奶奶,更没有小孩子。稍微大一点的时候,娘跟我说,爷爷曾经有过一个老婆,可是后来不知咋的不跟他过日子就走了。
之前我曾经写过,成柱爷爷在我儿时记忆里,炒菜特别的香,吃起来也好吃。很多个爹娘下地晚归的傍晚都是在他家里吃的饭,有时候也会睡在我家没有的放在街门下的竹子床上,等娘回来再抱回去。
长大了,就很少去成柱爷爷家中,那些让我感觉很神圣的多多房子,也变得老去了,用土坯与泥巴堆起蓝转包边的房子也显得很旧很矮了。还有门也显得很小了。当然成柱爷爷也显得老多了。
成柱爷爷,总是乐呵呵的。多次听他在街头闲谈时对乡亲们说,他绝对不会像老李,老张想不开时喝农药,上吊死掉的,有啥过不去的坎,我这一只眼睛还没看够世界呢,成柱爷爷还说他娘给他算命过,能活到八十八呢。
可是成柱爷爷的死,却是很悲惨的,是很可怜的。
那一年我都上小学六年级了,那是一个刚进入秋但夏未退去的秋老虎天的日子里,听说那一边成柱爷爷七十七岁。几天没见成柱爷爷背着双手溜达街头了。听大人们说成柱爷爷生病了,可能是脑血栓,瘫痪了,不能出门了。
成柱爷爷的妹妹来看他,要送医院救治,可是早就定好的管爷爷养老送终的远方侄子不同意,说在家找个医生输几天液就好了,平时都没生病过,没什么大不了的。老妹妹毕竟也上了年纪,自己身体都不好,如果住进医院白天黑夜的侍奉也吃不消,所以就没坚持。
成柱爷爷虽然人不能走,可是不是肚子里的病,还是跟好的时候一样大碗吃饭。
老妹妹有事一走,轮到远方侄子照顾了。他们一家人也会每天买了吃的拎过去。出来的时候就把街门锁掉,说是怕家里没人丢了东西。
直到有一天,成柱爷爷家里有人吵架,人们才知道是怎么回事,原来爷爷家的门一锁,邻居都不好再进去看了。只有爷爷的那个相好的不放心,偷偷的从爷爷的破墙头爬了进去看看爷爷。
不巧被爷爷的侄子发现了,老太太在喂成柱爷爷吃饭,爷爷狼吞虎咽的吃着,还用不太清楚的话表示这几天根本就没吃过东西。侄子一见恼羞成怒,就骂老太太不要脸,这么大年纪了还不嫌害臊找野男人。。。。。
老太太也不示弱,说侄子心太黑了,为了早点得到遗产,居然要饿死这叔叔。
后来有人捎信给他的老妹妹,老妹妹来了,证明老太太说的是真的,那个远方侄子夫妻,每到吃饭的时候就会,拿着东西送过去,但是饭是放到桌子上的,身体不能动弹的爷爷,怎么能吃得到。屋子的角落里还有一只乘着倒了很多次的饭的塑料桶。
老妹妹喂了老哥哥一次饭,油条吃了三根,面条吃了一大碗。老妹妹又被侄子赶走了。
第二天成柱爷爷走了,永远的走了。
侄子说是添了新病突然没了。可是邻居们能猜出点什么了,他们说爷爷是几天没吃东西,一下子吃那么多撑死了。
这仅仅是继承者的狠心不仁道吗?政府有没有真正的为这些最底层的弱势群体想个法子呢?
什么敬老院,老年幸福院盖了几年,住进去没有,住进去的又是什么样的人?
人在深谷处,心在飘渺间,抬首望夕阳,晚霞红遍天边。本为咫尺路,思之天涯远,遥遥一叹,去年哪有今日闲,手中书,哪的细看。
又是一年风起时,人间依旧,何曾想,昔日你我邻近,今日却早已断了情线。
本为红尘苦果,我为前程应景,你在背后已凋朱颜,黄昏路,才知情深清浅。不及霓虹,天已渐暗,路边两行人,渐行渐远,管他何时晴天。只求一轮明月,行于暗云间。
路,何其远。只是期望你我恋于桃林处,徘徊于小溪边。掬一捧清泉,泼湿面颜,桃花凌乱,醉里笑他春风,徒惹人心烦。今朝浊水边,梦中依旧睡莲,黄白隐于青色间,花香淡淡,哪及前年。
我为北方一颗尘土,徒添几缕思念。任时间绕于指间,自指缝滑落,论情,不问因果,缘分,却注定生死。彼岸花,生于彼岸,死于彼岸,彼岸花,千年时间,却不敌一夕旧缘。
春风夏雨,又怎比的上秋雨绵绵,纵是波澜壮阔,怎敌你那眉间哀愁点点。刹那间的芳华,无法期给予画面,却在记忆深处,凌乱了时间。
年华似流水,只是一味东去。南面飞雁,唯留我置于河边。用手捧满年华,洗尽沧桑,方可看清,手中还满是你的曾经,大大的眼睛,精致的秀颜。发梢低垂眼帘,世界似已远去,我摇头苦笑,星幕依旧,似在眼前,又似远在天边。
情事之源,哪的询问当初。你在人群微笑,我却在世间孤单,苦寻。记忆的海中残留着你的微笑,逝去的风中你的笑声依旧潺潺。清秋时节,暮然回首,众人皆已远去,我却在遥远的过去,年年守旧,一如当初。
灞桥之上,唯我一人,折柳弃枝,再次別望,遥遥看去,你手执桃花,在路边洒满花瓣。
总是在想,若是以时间为笔,心灵为墨,为你做一幅肖像。画像之上用笔墨几何,裁纸几缎。又能画出你几分容颜,几分神态,几分微笑,几分幽怨。时间如河,却名忘川。河水东流依旧,只是一朝,变了沧桑,换了苍颜。
纵是记忆中相守,只是拿笔在你的眼角添了几笔。却不知你我,你我何曾问及旧缘。
春,早已远去。炎炎夏日,也逐渐走到了终点。秋风不解梅花事,执子之手,扫落花瓣,人生路上,你我相伴,行于路边。
在这里最美的东西是什么,转瞬时间我迷失了言语。好像我还是坚守着我当初的答案,最美的是爱情,永恒不变的,带给我们太多的向往。可能应为从来没经历过,所以对好多好多都有了莫名其妙的向往,我爱的可能是我爱人的感觉,而不是爱的人。我意识到这个的时候,我对我正爱着的人其实是感到有点悲哀的,我爱的不是完全的他。或许从根本意义上来说,我只是爱上了爱情,我只是爱上了想象力,我自己丰沛的,对爱情的想象力。对爱的期许有可能会把我掩盖,把我正处着的情感淹没。人海之中,能正巧遇见,对你说一句:嗨,正巧,你也在这里。
那是张爱玲似的想要的美好的爱情,亦是我也想要的爱情。这个恰巧遇见,能是上天费了多少心思,能这么成全一场相思,我开始醉心于它的慷慨大方,最美的姿态惊鸿我的心田。遇见就是缘,能遇见就说明不缺少缘。中国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十几亿的人口,几十大的城市,我每天经过的地点就那么多,我每天的时日也就那么多,我每天留恋驻足的人呀,手指头的数量。正巧能遇见的人也不多。所以在我爱上爱情的时候爱上你,这也许是上天派给我的使命。让我遇见你,于这茫茫人海之中,我觉得的是相互救赎,生命的本真是一只鸟,拍着翅膀般的要告别我的身旁。
可是我遇见了同行的鸟,一起要走向未来的旅程,哪怕风雨兼程,哪怕雷声大作,哪怕天上再无晴日。
生命的火花还在燃烧,爱情的激烈仍在继续。
我安然静默,你一笑入我的心窝,我正这样想着,你也正这样想着。
两个人是远,可是两颗心的距离却无比贴近。
看,有一片羽毛落到我手上,洁白的纯洁的光。
我侧过头,低声了一句:我爱你,你问了一句什么?我说羽毛很漂亮,你笑而不语。
默了好久,我听到大提琴的低沉迷人的醉人音乐:我也是。
小时候以为爬树是勇敢,从桥上跳下是勇敢,骑自行车不扶把手是勇敢,捅马蜂窝是勇敢,长大后才明白,那样的勇敢是天真的、幼稚的、莽撞的。
真正的勇敢是什么?是直面自己害怕的事,战胜自己恐惧的心灵。当舞台上音乐响起,聚光灯下,我踮起脚尖,提起裙端,轻快地旋转,如同一只飞舞的精灵,尽管手心出了汗,步伐却仍然优美。那一刻,我从丑小鸭变成了白天鹅,我不再自卑和胆怯。我知道付出总会有收获,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上天不负有心人。鲜花和掌声簇拥着我,我心怀喜悦,但并不骄傲,因为还有更大的舞台等我去挑战。我们这一生中会有无数次上台的机会,也许是比赛,也许是主持,也许是即兴发言,又或者,是婚礼,不要害怕,勇敢去面对,你会表现得比想象好!
青春期的时候,我叛逆,我以为敢于指出父母的错误是勇敢。我讨厌被约束,讨厌被与“别人家的孩子”做对此,我想要自由,想要得到自己想要的。虽然我一贯乖巧,对爸妈一向都是言听计从,但谁知道我内心的反抗呢?难道我没有发表自己意见的权利吗?我不服气,我不甘心屈服于父母的权威。所以我壮着胆子与他们争吵了。而结果是什么呢,母亲哭了,父亲第二天送我去学校,沉默了一路。也只是那仅有的两次,算是我青春期的爆发,以后再也没有了。
我勇敢吗?不,这不是勇敢。这无知的我所谓的勇敢伤害了最爱我的人的心。我终于明白,勇敢不是为了逞一时之快与人争辩,而是理性思考之后通过合理方式争取自己的权益。如果我觉得零花钱不够用,我可以与父母协商;如果我感到学习压力过大,我可以给父母写一封信;如果父母误会了我,我应该心平气和地解释,而不是趾高气昂地大声斥责。没有什么事是解决不了的。冲动不会解决问题,只会让问题变得更糟。不要任性地对自己亲近的人发脾气,他们也许可以宽容你,但他们也会感到心痛,你的恶言恶语像针尖一样刺着他们的心,而后来你自己也会后悔。
随着年岁渐长,变得成熟,十八岁之后我更加勇敢了,因为我学会了如何去爱——爱亲人,爱朋友,爱自己。有人说爱可以战胜一切,这话未免过于绝对了,但谁能否认爱的力量是伟大的呢?爱给予我们鼓舞:为了不使自己爱的人失望,拼尽全力去做一件事,比如考上一所好大学;爱让我们不再害怕黑暗,即使前路漫漫,只要身边有人陪伴,再远也能走下去。幸运的是,我爱的人恰好也爱着我,我们成为彼此的动力,朝梦想一步步前进。这一路上,我越来越勇敢。
人生从来都不会是一帆风顺的,但当你足够勇敢,世界会为你让路,困难会成为你的垫脚石。愿你足够勇敢,去迎接未来的挑战,最终成为你想成为的那个人。
弯弯的黑影犹如幽灵,徘徊在这繁芜的世间。遍地的杂草,在风中狰狞的掠夺着光与热。一根没有褪尽死皮的木棒,砰砰地击打着肥沃的大地,仿佛要震出一些东西!
一双浑浊的眼睛,偷偷的警视着周围,慢慢的伸进一个黑洞,也许那手上的沟壑都来自于黑洞温柔的馈赠吧。异样的目光,似乎此刻已经无法阻止他的欲望了。你此刻是否在想自己是多么的善良,饥饿被那蜡黄的双手捡起,丢开?还是你用那个纯白的心灵去鄙视如此肮脏的行为!
拖行了好远好远,一夜醒来,这个堆满酒瓶的城市,又变得那么匆忙而整洁。他们也满载着昨夜的收获悄悄的躲进了回收站,咬着干涸的唇齿,“不行啊,这个少了一点吧,大兄弟能不能再给点……”目光,只是淡淡的目光,不屑与傲慢,止住了聒噪的乞求。
浑浊的眼神,透着无奈与渴望。大雨磅礴的夜晚,他们也会偷偷的抹去眼泪,裤腰带里的安口袋藏着所有的积蓄。他们捡起的是生活!捡起的是唯一的一点点的尊严!捡起的是这个城市的整洁!捡起的是文明人常常念叨着的环境!
他们,给了你们捡起的机会!
他们,给了你们所谓的光鲜!
他们,给了你们所谓的荣耀!
我喜欢下雨。
那天的银灰色的天空。越前龙马。
可是我却被雨滴从头浇到心里,无形的,透明的,迷茫的。我就这样走下去了吗?
唯美的文字写不出来了,你怎么了?因喜欢红色而变的粗俗了吗?
喜欢一种颜色不要理由。也许心里太冷才会需要温暖。
每个人也是有颜色的。
我站起来,安静接受温暖。希望只是我一个人接受而已。
然后温暖一下冰冷,真的做到了!
我想凄凉的笑。
干自己喜欢的事头脑可以分外清醒。实施验证那儿,验证人忘了签名字。
那给别人欣赏,他们还madamadadone呢。
自大轻狂的我,换来一笑又能引起多少思考呢?
凄凉,哪个世界值得你投入呢?用报复来摆脱所有烦恼。
可你又什么时候可以做到。
窗外的雨仍小小的下着,大概凌晨了吧,我的屋子永远亮着。
心情也是有颜色的。
看的那么多书,被迫放弃一切,但何不是一幕幕悲剧。
不喜欢现实中,但却喜欢想象中和梦幻中影子的浮动。
恨自己太软弱,和四维一样,别人只看到你的快乐,不明白真正刺伤你心口的撕心裂肺的痛。
一切源于一个水晶球,那是她的生日礼物,我送给她的生日礼物,也是她的梦。她的梦是彩色的,纯洁的,多姿多彩的,是我们永远在一起。
然而那一天,她摔碎了这个水晶球,一起破碎的,还有我的玻璃心,一颗不能受到任何伤害的心。
十二月的雪是白的,是无暇透亮的,是天衣无缝的,也是那一种触目惊心的红。那一片片雪都飞舞着化成一个个小精灵,飘落在过路人手中,是没有意义的,是苍白的,是无力辩驳的。
她也突然不理我了,那一次,我们在十字路口分了手,是沉默地离去。我再也找不到她了,她一离开,我的生活就失去了色彩。有一天,我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我要去找她,找到她。
我去过她家找她,可她家那破旧的楼房显示,她已经搬走了。
我很内疚,我突然好想她,我盯着手机的屏幕发呆,似乎要把它看透,然后,我就会看到千山万水之后的,她。
有一天,她毫无征兆的出现在了我的面前,她还是那样的美,那样的瘦弱,清秀的样子令人过目难忘,她轻得好像张纸,仿佛风一吹就会倒下似的。看到她,我那种熟悉的感觉又涌上心头。我们聊了很久,但无非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夕阳西下,最后,我试探性的问了一句:“你能留下来吗?”这次,她没说话,只是摇了摇头,我想,我知道了她心中的答案了。
她要走了,我还是倔强的拉住她的裙角,她还是那朴素的一身白,一点儿没变。她也离我越来越远了。一直,到了天际,她的脸上挂着一抹笑,一抹温暖的笑,消失在成片的晚霞里。我追着她,却迷失了方向。最后,我决定放手。
第二天,我捧着一束花来到了墓地。那年她十五岁,患上了非典,一种无药可治的病。
若兮,我一直守护着我们的承诺,你呢?
赤水,我做梦都神往的地方!最近终于走进了这片神奇的土地,圆了多年的夙愿,“百闻终不如一见”。
久闻贵州省西北部赤水市,拥有1300平方千米丹霞奇观,是全国目前发现的面积最大、发育最为壮观的青年早期丹霞地貌,这片由红色丹霞构造的地理奇观,最高1730米、最低221米,如此巨大的海拔高差,使得这一带峡谷密布,沟壑纵横,拥有很多引人入胜的峡谷奇观,3000多个大小瀑布分布在区域境内,形态各异,一步一景,美不胜收,闻名遐迩。
听当地人介绍,这些数不胜数的峡谷中,要数风溪河尽头的赤水大瀑布峡谷第一。驱车前往,很远就能听到大瀑布先声夺人的雄浑轰鸣声。瀑声震彻山谷,如千人擂鼓,似万马捣蹄;象冲天爆竹,类拍岸浪涛。
沿石径向瀑布移步,穿行遮天蔽日的林荫道,心襟震颤摇荡,胸怀宽广豪放,在峡谷深处,一年四季,不分寒暑,一天到晚,不论白昼,每分每秒都飘洒着漫天的雨雾,如此神奇的峡谷,在赤水数千大小的峡谷中绝无仅有,让这个隐藏在大山深处的深谷,披上了神秘的面纱。
而峡谷中无时无刻都好像在降雨的现象,更是引起众多专家的好奇,成了无数人难以解开的“谜团”。
在峡谷中行进不久,原本晴朗的天空,突然就会变得云雾缭绕,水汽弥漫,也许是空气比较潮湿,峡谷好似下雨,其实不然,这源于水汽饱和,然后凝结成了水滴降落。
这样的雨,像牛毛,像花针,让人肉眼难以观测,却切身体感。穿行峡谷,总会被淅淅沥沥的小雨笼罩,但前后左右,始终见不到明显雨水,也许人们行走的声响,谈话时发出的声音,好像都能够引发空气中水分子的震动。
临近峡谷底部,气流突然变得更加强烈,冰冷的水雾,被大风裹挟着,拂过树林、冲过乱石,向人迎面扑来,瞬间就会让人衣服湿透。
欣赏着沿途壮景,迎着风雨前行,终于走到峡谷尽头,一道白色的水墙,赫然横旦在人们眼前,仰望从天倾泻的大瀑布,水柱腾空从高近百米的岩石陡坎上倾泻而下,拍击在悬崖的石头上,破碎成水珠,震耳欲聋,气浪翻腾,似银河携风挟雪飞流九天;俯视碧潭银浪滚滚,似蛟龙倒海翻江喷洒百米水雾。轰鸣的水声,四散的'水雾,一瞬间让人无不惊叹大自然拥有这样磅礴的气概,多么神奇的力量。
瀑布流经的岩石十分坚硬,水流不断拍击坚硬的凸出的叠岩,让水珠不断地向瀑布外飞溅,晶莹剔透的水珠,吸收大量的热量,让瀑布周围水温迅速下降,哪怕是夏日炎炎,艳阳高照,人到此一会就感到寒气逼人,观瀑台、浪琴湾、龙女潭、飞虹桥、三圣殿、暗瀑、灵龟石、人妖岩、擦耳隙等景观映衬壮景,杜鹃林、茶花林、桫椤、鹅掌楸、桢楠树等植物景观呼应绚染,更显大瀑布的磅礴风姿。环顾四周冉冉升腾的水雾,在阳光下变幻出五彩斑斓的“佛光环”,飞架起通天彩虹桥,环护着八方来客,一人一环,人动环随,美妙绝伦,如置身仙境,令人叹为观止。
山谷独特的形貌,为瀑布带来极其罕见的稳定性上升气流。气流从山谷外进入,流经峡谷速度就马上变快,进入瀑布突然被陡崖阻隔,让气流平行难有出路,唯一只能往上行进,加上瀑布裹挟的气流,共同形成了高压快速上升,从岩石长久相互挤压的痕迹,可以想象得到千万年前经过岩体构造的抬升,使高山隆起,加之这个地区常年雨量充沛,大自然神奇造就了丹霞第一大瀑布。
赤水大瀑布,记录着云贵高原隆升的过程,佐证着地球演变的历史与沧桑!
“疑似银河天上落,蓬莱仙景降尘寰”;“生不逢地无限恨,能有几人识壮观?不少文人墨客为这一瀑布奇观写秃了笔头、唱哑了嗓子!
冬是美丽的。纷纷扬扬的大雪飘飘洒洒,宛如仙女散花般飘落,一朵朵,一片片洁白透亮,薄如轻纱。她用自己柔弱的身躯覆盖了粉妆玉砌世界的世界,万里江山洁白无瑕,千里冰封.
杉树也开始落叶了,落得异常艳丽,满地的鲜红眩得我热泪盈眶。这才发觉,空气真的寂静了下来,看不到苍鹭的身影,也少见喜鹊的欢跃。世界好空旷,空旷的一无所有,却什么也容纳不下。天不再高而青蓝,只是沉沉地、暗暗地压着我的世界。
春天固然绚丽,夏天着实热情,秋季的确丰满,大多数人都想像他们一样,清纯、阳光、稳重。可我却喜欢冬天,不是我假装另类,不是故作个性,我真的爱冬天的那份冷静、那份无私、那份宽容。由我的性格取向,我以后很可能作一位幕后人,默默奉献的那种职业,我喜欢它,就像我喜欢冬天一样。我会尽心尽力,虽然我不风光;我会踏实肯干,虽然我不耀眼。因为我认为:“冬天”,更有魅力。总让人想起“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的期待,想起“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的幽谧,想起无数个美丽的传说。蒙胧着,缥缈着,却又如此沁入心魂的动人。这时,望一望远山的轮廓吧,它以冬特有的静谧,蒸腾着宣告着它的博大与厚重。世界也在这一刻沉静,沉进亘古的安宁。
冬,你以长者的姿态,昭示着人们:一切的生机都孕育在枯涩中,一切的希望都蕴藏在喧嚣外。
一打开《毕淑敏散文精选》我就被她那真实、健康、积极向上的话语吸引了。她有一双会发现的眼睛,每篇散文都切合生活实际,并总能捕捉到一些人们在生活中发现不到的事情,读的时候,就好似一幅幅生活美景浮现在你的眼前,使你不得不被她那耐人寻味的散文散发出的魅力而抓住眼球,静心欣赏她的文章。
我最喜欢她的一篇文章——《“我羡慕你”》。“我羡慕你”这句话是出自文章中一位老年妇女的口中。这篇文章主要写了作者带儿子去公园玩,碰到了一位老年妇女,这位老太太说她羡慕作者和她儿子的年龄,使作者看到了自己所拥有的财富。
其实,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宝贵的财富,每个人都是幸福的,只不过我们的幸福常常被别人羡慕着,我们应该珍惜自己现在所拥有的一切。
可是,原来幼小无知的我却总是仰望和羡慕着别人,每次周末,当我在被堆积如山的作业压着埋头苦“写”时,妈妈总是悠闲地躺在沙发上,边看着有趣的电视,边喝着香味四溢的绿茶,还时不时地发出几声欢快的笑声,我看着妈妈轻松、无忧无虑的安详样子,真是羡慕不已,不禁说道;“我羡慕你!”妈妈一脸茫然地望着我,十分诧异:“你羡慕我什么?我只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中年妇女。”“你不用写作业,而且可以看电视,可以干自己爱做的事情。”我皱着眉头说。“我还羡慕你呢,可以坐在教室里上课,可以与同学一起学习、玩耍,可以做老师布置的'作业,而我已经到了中年,只能享受一下电视带给我的快乐!”妈妈叹着气说。我高兴起来,原来现在我忙碌的生活也是被别人所羡慕的,我应该好好享受现在生活的每一分、每一秒,无论是怎样的,都要珍惜,因为别人也在羡慕着我的生活。
这本书里的每一篇散文都令人得以深思,心灵得以进化,使人能把自己联系于文中,树立正确的观念,这就是毕淑敏散文的独特魅力。
窗外,斜风细雨,看似无情却有情,惹得我心神不定,为何?放眼雨中,有急驰的taxi飘过,还有步行的.人,没几个,大概是在赶路吧,脚步急促地交替着,踩出一窜窜水花,四散开去,裤管也跟着不自觉的上扬,捶下,上扬,摆脱不了跳动,随波逐流,雨雾中行行色色的伞花在空中浮动着,似游离的灵魂,何去何从?全不由己。也许,伞下亦是飘忽不定的心绪,如此刻的雨这般空灵?还有,玩水的小孩,那一脸的天真,一脸的快乐,长长的睫毛上粘着晶莹剔透的雨珠,一闪一闪的,和着风声。呵,好熟悉的画面?蓦然之间,发现原来时间缺少的不是阳光,而是,那份依恋、那份纯粹?!
雨在随风飘摇,心亦如此,愁絮泛滥,不着边际。这多雨的季节,心情雨亦如此缠绵。且听且行且任之蔓延。不知不觉,步入雨中,不由自主,深呼吸,空气中夹杂着泥土的暗香,还有雨的味道。我甚至听得见微雨均匀的呼吸,微笑的心跳。不再期望雨停,好看见彩虹的绚丽光彩;不再希望雨止,好让心归复安宁。爱上这淡淡的愁绪,单单的思绪,就让这静静的私语在耳边逗留吧。给心一个满足的归依,暂且与阳光说再见,让我多一点时间陪雨聊天,陪心怀念。
雨中呵,静静聆听,有着微颤的春音。听见了吗?何时冬已辞去,而春悄然来临?携来料峭的春意,给沉睡的心灵一个久违的惊喜。希望快发芽吧,让心卸下过重的负荷,随风伴雨轻舞飞扬起来吧。春音扣开花梦,出来吧,来装点这世界,疲惫过后的心还年轻,再没有消沉的灵魂,来吧,飞扬,来吧,舞蹈,旋转,将梦托起,将梦放飞。伴着春音,伴着心跳,瞬间,花香四溢,叶影招摇,灵动的舞步在空中,在心中,飞旋飞旋。
呵,雨中啊,愁绪也演绎出款款深情,丝丝希望,点点憧憬,和着春音,蜕变成绵绵诗意,缕缕心香,纯纯花语。流动着,心在流动着。
一打开《毕淑敏散文精选》我就被她那真实、健康、用心向上的话语吸引了。她有一双会发现的眼睛,每篇散文都切合生活实际,并总能捕捉到一些人们在生活中发现不到的事情,读的时候,就好似一幅幅生活美景浮此刻你的眼前,使你不得不被她那耐人寻味的散文散发出的魅力而抓住眼球,静心欣赏她的文章。
我最喜欢她的一篇文章——《“我羡慕你”》。“我羡慕你”这句话是出自文章中一位老年妇女的口中。这篇文章主要写了作者带儿子去公园玩,碰到了一位老年妇女,这位老太太说她羡慕作者和她儿子的年龄,使作者看到了自己所拥有的财富。
其实,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宝贵的财富,每个人都是幸福的,只但是我们的幸福常常被别人羡慕着,我们就应珍惜自己此刻所拥有的一切。
但是,原先幼小无知的我却总是仰望和羡慕着别人,每次周末,当我在被堆积如山的作业压着埋头苦“写”时,妈妈总是悠闲地躺在沙发上,边看着搞笑的电视,边喝着香味四溢的绿茶,还时不时地发出几声欢快的笑声,我看着妈妈简单、无忧无虑的安详样貌,真是羡慕不已,不禁说道;“我羡慕你!”妈妈一脸茫然地望着我,十分诧异:“你羡慕我什么?我只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中年妇女。”“你不用写作业,而且能够看电视,能够干自己爱做的事情。”我皱着眉头说。“我还羡慕你呢,能够坐在教室里上课,能够与同学一齐学习、玩耍,能够做老师布置的作业,而我已经到了中年,只能享受一下电视带给我的快乐!”妈妈叹着气说。我高兴起来,原先此刻我忙碌的生活也是被别人所羡慕的,我就应好好享受此刻生活的每一分、每一秒,无论是怎样的,都要珍惜,因为别人也在羡慕着我的生活。
这本书里的每一篇散文都令人得以深思,心灵得以进化,使人能把自己联系于文中,树立正确的观念,这就是毕淑敏散文的独特魅力。
一朵栀子花已经奄奄一息,它的呼吸越来越微弱,太阳静静地照射着,不时吹过一阵微风。
栀子花很是低调,但它独特的芳香却随风而动,弥漫在空气中……。
早前的一天,爸爸从街上买来一盆极普通的花,花朵呈尖包状,叶面上还滚动着晶莹的水珠,花连枝、枝连茎、茎连根,形成造了一株完整的花,而根的旁边则是一直苦苦陪伴它的泥土,和如点点繁星的兔粪。我在花旁边蹲下,呆呆地瞅着,毫无目的,直到一根头发飘落到了花盆上。
每天坚持按时给它浇水,紧密细微的水雾在它的身上拍打着,再配上阳光的洗礼、洒落、蒸发,花儿难以想象的舒适,叶的毛孔急速张开,它散发出的不是汗,而是一股神奇的味道,渐渐地,水珠都融入到了泥土中,这一桶的水,足以让它进入祥和的梦中。
次日,恬静的夜里,星星格外耀眼,明月照亮四方,栀子花从来到现在都没有变动,它好像在看深邃的夜空。我躺在旁边的摇椅上,拿着一本早已皱了边的杂志,眼睛的余光却总想放在它的身上,我不知道它有没有理睬,但却感觉它似在想着什么。急忙转移到花的旁边,它的叶子凋零了许多,心瞬间梗塞一下,用手摘掉几片枯黄的叶子,在黎明之前,她的美貌又得到了重生。
这盆栀子花已经做好了死亡的准备,但我并没有做好送行的准备。几天后,栀子花完全枯萎,眼睁睁地看着这盆花死在了我的面前,我将这盆花送到了后园,连根带花都拔了出来,接着将它安放在土坑中埋好。
我想,这样泥土和根便可永远在一起了……。
显得更是别具一格。
在青浦山上的某个角落,远远而望。
就可看见那么一间朴素的小房屋,
小房屋内住着一男一女那么一户人家,
小俩口过着平淡而又安逸的生活。
一天晨曦、独影单行屋门外,
第一缕朝阳嫣照伊人脸,
林墨语拿起洗好的衣物攀挂上树杆、
铺挂好最后一件后,林墨语举手。
擦拭了下额头上因劳作渗出的汗珠。
忽然间林墨语感到胸口处传来一阵。
阵绞痛,她左手捂着疼痛的胸口,右。
手依附在根旁的树木上支撑着倾斜的。
身体,这时候她依旧咬紧牙关硬撑着,
嘴唇咬得都快溅鲜血了,疼痛让她忘了。
自我,也逐渐的麻目了她的全身,令她。
在不知不觉间已经昏死了过去了。
这时叶一凡扬着幸福的表情从房屋内。
走了出来,当他看到自己深爱的人倒于。
地上时,他惊慌了,于是急忙的跑到她。
的身边抄手揽起了林墨语呼唤了起来,
并轻摇着她。
可无论怎样呼唤、林墨语依然沉寂不醒。
叶一凡急促中带着一份理志把林墨语掺。
扶坐下,然后他也禅坐而下,而后他的。
双手汇聚灵气,把灵气灌入林墨语体内,
“嘭...........”
此时叶一凡的.表情更为挣异,因为灵气。
就像受到什么隔阻一样,把灵气隔绝在。
外并且反弹出来还从中透入出一种熟悉。
的毒恶气息。
叶一凡猛然想起、陷入一段记忆。
“当时叶一凡男少气盛,在江湖上也拉了。
不少的仇恨,也从中结识了一生的伴侣林。
墨语,原本要带着林墨语隐居山水之间的,
可是这个时候却被各门派的几大高手追杀。
而来,就此展开了厮杀,由于寡不敌众,
最后被唐门掌门严仲找到破绽危机关头。
林墨语挺身而出为叶一凡挡下了严仲的。
的一击毒掌、林墨语低吼一声就喷血飞出、
坠落在了叶一凡的怀中。叶一凡神色难过的。
缆住受伤的林墨语转身挥扫了手用的紫岩。
剑,紫岩剑剑气直逼个大门派的高手,
各大门派的高手都抽出武器或运用真气抵挡,
就这刹那间,叶一凡已抱起重伤的林墨语快。
速的御剑而离了。各门派之人见要杀之人已。
远去,就只能挥手作罢,回去从长计议,离。
开的时候只有唐门的掌门严仲他嘴角正。
邪诲的向上勾了勾。”
多年以来叶一凡就像人间蒸发似的,消逝得。
无影无踪,几年的治疗,本来以为林墨语的。
伤势没什么大碍已经治愈了,两人就此隐没。
山水间,不问世事。可是万万没有想到的是、
竟然会留下这个致命的影患。
这是唐门的专有的剧毒,世间罕有解药,
但不可置疑的是,唐门一定有这解药。
叶一凡把林墨语抱回房屋,将其放到床上。
轻抚着他那憔悴的脸颊后当即转身。
从桌台之上就拿起沉寂已久的紫岩剑,
随后便匆匆御剑而去。
唐门,高大的门楣耸立而起,唐门内、
全体唐门弟子正在庭院前进行操练,
忽然从大门处传来一阵巨响,唐门所有。
正在操练的人员的目光全都转望到声音。
的来源地。
大门崩塌了,在碎没的灰尘中,一道黑色。
的身影逐渐的呈现在了众人眼前。
“站住!”
“你是何人?胆敢闯入唐门!”
无论他们如何呼喊,可叶一凡的脚步依旧没。
有停息,反而把手中的紫岩剑握得更紧了些,
一直再向内厅逼近。唐门弟子见状也纷纷拿。
起武器向叶一凡击砍而去。
叶一凡依旧一副冷漠的表情迅速的向正在扑。
来的唐门弟子砍去,顿时,惨叫声连连,
此时,紫岩剑早已架放在了一教头脖子上。
“严仲在哪!!”
叶一凡开口问道。
那教头别过头去冷“哼.”了一声不说什么话。
叶一凡皱了下眉,当即二话不说就一剑砍向。
那教头。
“住手!!”
这时一个声音急促的传了过来。
可是已经太迟了,那教头此时已经倒了下去。
来人,真是唐门的管家,
叶一凡侧头看向来人,然后抬起手中的剑指向。
管家,冷冷的问道;
“严仲在哪?!!!!!”
管家看了看当下的情景,从惊讶中清醒了过来。
寒颤的说道;
“在...在..药房。”
叶一凡偏了偏手中的剑道;
“带我去!快!!。”
“是是......”
管家点头哈腰的道,然后打颤的带着叶一凡。
来到了练药房。
到了练药房外,
“滚!!”
叶一凡怒吼了一声!
然后管家就屁颠屁颠的走开了。
“啪!!!!”
练药房的门被叶一凡一脚踹开了。
“严仲!!”
叶一凡缓缓的走了进去,此时那人正背对着叶一。
凡。
“没想到你能把毒性压得那么久。”
说话间严仲也缓缓的把头转了过来。
“哼..废话少说.解药呢?”
“哈哈哈哈....”
严仲此时仰头大笑了几声。
“解药就在这丹炉里,有本事就来取吧。”
严仲指着房内中央的丹炉说道。
叶一凡双手紧握紫岩剑一个纵身,力劈向严仲,
严仲也抽出武器。
两人碰撞在一起后,当即迅速的弹开出来了,
“万剑诀!!”被弹出来浮在半空的叶一凡。
施展到,之见他浮于半空,縢手画圈悬浮在空。
中的紫岩剑,瞬间变成了多把,在他身边围成圈。
旋转,迅手一挥,多剑齐发。
严仲冷哼了一声,然后迅速的挥舞着手中的武器。
把一把把飞弑而来的飞剑击挡开来了。
叶一凡调回紫炎剑当空助力直刺向严仲,严仲。
见躲闪已经来不及了,当即把武器寄予胸前抵挡,
嘭!!!严仲被震飞了出去,撞到了屋内的大柱。
方可停止下来。
情况不容怠慢。
“迷魂镖!”
严仲手中不知何时已经多出了几把飞镖直射向。
叶一凡。
叶一凡挥剑挡下了几镖闪躲过了几镖,可是因。
为太过突然,所以最后还是挨其中了一镖划。
过了手臂,留下了一抹血痕。
叶一凡邹了下眉,手上的动作依然没有停息过,
依然左右向严仲击打而去,剑花撩人眼魄。
“凝剑诀!”
叶一凡低吼道,
而后,紫炎剑便汇聚成了一把巨剑向严仲劈。
扫而去,哄!!!的一声巨响,整间偌大练药。
房都为之震荡,就差点倒塌了。
硝烟过后,只见地上躺着个人,不用说这人正。
是严仲,此时的严仲已经死的不能再死了,。
叶一凡也没有理会这些,这次的主要目的就是。
拿到解药救自己心爱的人,当即走到丹炉,推。
开丹炉就看见里面仅仅呈有一粒古黄的丹药,
叶一凡收取丹药了之后便迅速的返回了青浦山。
叶一凡为林墨语服下解药之后,坐在他床边,
再度轻抚了她那静美的脸颊,从苍白慢慢的变。
得红润有色了,这下让叶一凡那颗悬着的心顿。
时放下了不少。
盏茶过后,林墨语的眼眸微微颤动了几下,
当她睁开眼的时候,却发现一个人都没有,
“一凡...,一凡!!”
林墨语撑着虚弱的身体下床呼唤着,
可是仍然得不到回应。
在角落他看见了那把沾聚着少许鲜血的紫炎剑,
她拿起来轻抚着,眼泪不时间滑落了下了。
捧着紫炎剑,走出屋外含泪呼喊着叶一凡的名字。
声音在整座山谷之间回荡着。
一年,
两年、
三年、
不知道过了多少个日日夜夜多少个年轮。
原本风华的她,而今已是白发苍苍,年过九旬了。
林墨语独坐在摇椅上,柜台上依旧尘放那把紫炎。
剑,等...她一直在等。
林墨语相信总有一天,叶一凡一定会出现在自己。
身边的。
“吱....”
这时候门被打开了,
林墨语抬头看去,来人竟是自己期盼已久的那个人,
而今的他依然是那么的年轻朝气。
小时候,每到过年前,我们便有些兴奋的。因为,总在腊月的某一天,定会看到一个戴着一顶旧毡帽的中年人,挑着一个又黑又大的“铁葫芦”在村头出现,口里喊着:“爆米花啰”,我们实在是受不了这诱惑性的吆喝,便央母亲兜了一升白米,带着几根柴火去爆米花吃。
旧毡帽把那白森森的米很小心地从“铁葫芦”的小嘴上抖落进去,拧紧阀门后,便架起“铁葫芦”,在那机器下面添了柴火,便开始运作了起来,那师傅一边用扇子扇旺那呼呼叫的火,一边不停地转摇着那“葫芦”,还时不时地看看摇把上的压力表,我们围在他的四周,眼巴巴地看着那在火上不断在滚动的“葫芦”。时辰一到,坐着的旧毡帽便立了起来,先在“铁葫芦”的尾部绑上一个长长的布袋子,然后用脚支住那机器,一只手握住长柄用力往下一摁,只听得“砰”的一声巨响,一股热浪伴随着阵阵稻米的香气便在空中弥散开来,那膨化了的香嫩酥脆的爆米花便从那长长的布袋里冒着热气被倒在了母亲早早准备好了的簸箕上,此时的我们便会欢呼着蜂拥而上,用稚嫩的小手捧着热乎乎的爆米花急急地往嘴里送,那可爱的胖米粒儿,牙一碰就脆,舌一舔便化,如果是放了糖精的,那便更有一股香润的甜味儿,那时,那怕就是吃得再多,也总还是感到没吃够味,就是年过完了,我们还在“啧啧”地回味。成年后,离那爆米花香的岁月越来越远,虽然现在还常常能在大街上看到有人用一个大大的塑料袋,装着爆米花放在小推车上在叫卖,我也偶尔买些回家,可怎么吃也吃不出当年的那种味道来。
小时候只是一味的在意爆米花的香甜,未曾想过那“铁葫芦”的神奇,现在喜欢敲打些零零碎碎文字的我却突然莫明其妙地把能爆出米花来的“铁葫芦”与写作联系了起来。其实,写作与爆米花却是有几分的神似。
一篇文章写出来总是要表达某种思想的,思想是文章的精髓和灵魂。像人一样,如果没有骨架,血肉再多也无处所依,同样,如果一篇文章洋洋洒洒的写将出来,却不见筋骨,与行尸走肉又有何异?不过是文字的堆砌,或是无病呻吟之后的不知所云罢了,毫无价值的文字,让人一无所获,不仅证实了作者的浅陋,更是有罪于读者的,因为让读者浪费了其阅读精品文章的时间和精力,而浪费别人的时间是最不仁道的,鲁迅先生说:“浪费别人的时间无异于谋财害命”。因此,为文贵在立意。要中心明确,言之有物,要让读者有感,有悟,有得,才是写文章的目的。如果思想模糊,内容空乏,如果只是几个文字在文中翻来滚去,让人读之味同嚼蜡,便失去了写作的意义,会招致自己的不堪,便类似于“铁葫芦”装了主家的白米后,炒来炒去的,最后却是一声闷响,倒出来的却是原来的几粒烤糊了的大米,那么这位操作手除了要赔主家的大米外,外带要赚得几声骂的。
“铁葫芦”爆不出理想的米花来,不外乎这几种情形,第一种情形是那容器里没有大米,玉米等材料,也就是“肚里没货”,所以,无论怎样的烧,怎样的转,一声爆响后,放出来的就只能是一阵烘人的热气,只博得看客的几声哄笑而已。这就如同网络文学中出现的许许多多的“假大空”的文章。凡是上过几天学,认得几个字的,都敢拿起笔来涂鸦,用文字来附庸风雅,证明自己是文人,文人于己于人都是有几份洒脱的,这便是中国文人越来越多,而真正的文人却越来越少的原因。殊不知,写作是需要真实的材料,真正的学问的,此所谓“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得有一个厚积薄发的积累过程。古人云:“阅书百纸尽,落笔四座惊”,“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看来要想用“有神之笔”达到“惊四座”之效,把心沉下去,静读万卷书,这种功夫是断然少不得的。著名历史学家范文澜先生的自勉联,便道出了读写的真谛:“板凳要坐十年冷,文章不写一句空”。
第二种情形是,“铁葫芦”的肚子里倒是有白米等材料,只是机器下面少了烈火的烧烤。没有烈火的煅烧,没有内能的膨胀与扩张,无论那摇把转得多激烈或多优雅,便连最后的一声响也是没有的。西方有一个“学者”,嗜读成性,手不释卷,逢书便读,穷其一生,阅尽世间所有文字,可谓“学富五车”,只可惜该先生是一个只进不出的“吝啬鬼”,临死也未曾有一字半句留存于世。只知积累,而不知运用,无济于事,实为一“书虫”而已,不过是“两脚书厨”罢了。如此,再多学问又有何用?鸡雀常在进食时总要吃些沙石以助消化,而沙石仅从鸡胗和鸡肠里过一趟,什么模样进去就什么模样出来,不像食物,营养被吸收了,废物排出体外也能成有机肥料,至少肥了一方土,深受土中的小草所欢迎。而沙石还是沙石,干干净净的进去,却是带着臭味肮肮脏脏的原样出来,很有些像不知选择,不懂斟酌,不去推敲,不去磨炼,生搬硬套的作文。吃得再多再好,如果不去消化,不去运动,存于体内或原原本本的拉了出来,于身体是有大碍的。
第三种情形是,货也有,火也烤,可就是缺乏经验与技巧,不是转得快了就是转得慢了,不是早了就是迟了,总是掌握不了时间,把握不了火候,所以“砰”的一声,不是生了就是焦了。这样的情形大多是生手,就像我们这些爱好文字而刚开始学写作的新手一样,还没弄懂如何布局谋篇,尚不知起接转衬,该怎样起承开合,便急不可待地敲着快捷键向文档里输文字,鼠标轻轻一点,文章就成了,便有些自得,轻嘘一气:“写文章原来如此容易!”以为书看得多了,笔动得多了,文章自然也就写得熟练了,这自然有道理,然而,并非多就能熟,也并非熟就能生巧的,有人十年如一日地从事同一项工作,以为自己经验很老到,技术很高超了,可是他十年后的做法和十年前的方式没有丝毫区别,没有丝毫长进,这就只能说他简单机械的进行了3650天的重复,是一点成就也没有的,顶多算是一“匠”,却是永远成不了“师”的。更何况有些功成名就的大家,也常常因为过分自信,也有“失荆州”的时候,“善泳者溺,善骑者坠”,名人大家,自相矛盾,笔误连连,也是常见。
一锅爆米花没爆好,不收工钱,赔了米,挨几声骂也就了事了,可是对于写文章,则就大不同,“文章千古事”,所以,对于文字,还得谨慎才是。
我长出第一颗乳牙的时候,祖母已开始掉牙了,那是祖母告诉我的。当我的满口乳牙全换成恒牙的时候,祖母的牙齿差不多掉光了,我再也不见它长出来。从此祖母一笑,就露出空荡荡的瘪嘴,显得特别慈祥。
每当我有一颗乳牙蜕落,祖母就叫我站在大门外,双脚并拢,将废牙扔上屋顶,说这样会长出整齐的新牙。
祖母年迈,且多病。每逢收割季节,生产队的重活干不了,她就在打谷场上看鸡鸭。我每天屁颠屁颠地跟在她身后转,帮她拿扫把,帮她翻谷麦。这往往是帮倒忙的居多。但她逢人便夸,说我已是个小帮手了。
那时队里办大食堂,粮食紧贵,大人们勒紧裤带,小孩子都饿得嗷嗷叫。借着打谷场比邻食堂的便利,每天下午,祖母会到食堂打一两能照出人影的稀粥,哄骗我不再吵闹。
在饥饿的岁月,那条线,成了我童年的早晨,期盼的地平线。
村口小河上有座木桥,不是用木板铺成的,而是用木条一根根钉上去的。走在上面,能看到脚底下小河照出的人影。每每过河,我怕会漏下去而不肯上桥。她就蹲下来,背我过河。她说生我那年麦子都抽穗了,可老天还下大雪。天蒙蒙亮时,她踩着厚厚的积雪,借着微明的光去请接生婆,在桥堍上扭折了脚踝。
我说:奶奶,等您老了我背您。
她在桥的另一头把我放下来,喘着气,显得很幸福。也许是因为我说的那句话,使她感到了温暖。
但到她老去,我终没能背过她一回。她老了,就一病不起了,一病不起,也就不出去了。就是我给她买的拐杖,也没用上几回。
当我参加工作时,祖母已垂垂老矣!日子也渐渐好起来。然而在饭桌上,见我们不小心散落的饭粒,她会用手指小心地粘起来,放进瘪瘪的嘴里,边念叨:一粒米七担水。其实,我们小时候,经常听她这样说的,但都不当回事。可长大后,特别当她去世后,不知为什么会常常想起那句话和那情景。
都说“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对此,只有象祖母这样种了一辈子地的农民,才是最有发言权的。
她仅认自己的名字,可她会唱很多童谣。这大多是在我吵着等母亲从田里归来时唱的。其中一首,我还记忆犹新:“麻雀子,肚蛋蛋。半斤米,做早饭。大儿吃了去耕田,小儿饿得哭涟涟。”说也怪,不知怎么,我就记得这一首,也许是她常唱的缘故吧!
在我高过灶台后,她教我煮饭。按祖母教的方法,我把矮凳垫在脚下,趴在灶沿上,将米倒入锅里匀平,半勺半勺晃荡着舀水。用手指量一下,水要漫到第二个指节过半,不然饭会是夹生的。也许是火候不到,我第一次煮的饭还是夹生的。我自己都觉得难吃,可祖母却吃得很香。边吃边说,要在听到锅里“喇喇”响了后,再添把柴,饭才算烧好了。以后,我就这样做了。
祖母临终时,我在上课。邻居的一位弟兄来叫我,我扔下粉笔奔回家,她已不省人事,可嘴里一直在呼唤我们兄弟的名字。我紧紧抓住她的手,觉得她的手在渐渐的冷却,我知道生命正在离她而去。
那天晚上有絮絮的微风,黛青色的天空格外清朗,上弦月象一片洁白的羽毛,漂泊在空阔的天宇。
我是由祖母带大的。此刻,忽然间觉得心里空荡荡的。
祖母,你到哪里去了?
这一句就道破了人生中很多事物的意义与精髓所在。人从出生时的懵懂无知,一路磕磕碰碰地走到现在,若没有自我反省在其中,哪里能够真正的成长起来,没有人一出世就懂得了所有自己立人、做人处事的道理。自我省察是积累,点点滴滴地发展。
时常回头看看,回想自己走过的昨天,“三省吾身”;思考自己心中的追求,什么样的人生是自己所想要的,所满意的,苏格拉底说:“追求好的生活远过于生活。”;寻求一种进步,从过去的“千篇一律”中爬出来,开启自己的下一个新“纪元”;总结曾经的经验,才能让自己逐渐摆脱昨天略带“晦气”的影子,焕发今天的蓬勃朝气……自我省察就是去探索人生的意义,过一个有意义的人生,读后感《读周国平散文有感700字》。
但这所说的善于自我省察的人又不同于那种沉浸在过去无法自拔的人,需要边回忆、边思考,要有所想法,要有所侧重。后者只是单纯的终日沉浸在对昨日的苦恼中,颇有厌世、懈怠之意,而自我省察是积极的,是我们每一个人发展自身需要的。
化用一句禅语说,“我们经历的是生活,可又不是生活。”这样的生活应该就不是形而上学所能圈定的了。生活,就是我们每天所经历的日子,但我们经历生活不是每天数着过去的天数,而是品味每天所经历的人和事,回味生活中所遭遇的情与难。同孟子“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的道理一样,我们每天所经历的点点滴滴一定也不是为了遭遇而遭遇的,定是有所目的,而有智者善于发现这些点滴背后蕴含的深意来塑造自身。
同时,如同小时候所的那种每个人都有一颗要寻找的魔法石的故事一样,要用心,要专心,还要坚持。省察也是一样的,要想善于运用生活中的“魔法”,就要先持之以恒,要有信念地去寻找发现它。不然,未经省察的人生就没有意义,或者说,你没有发现它的价值。
自从踏进琴行的那一刻起网,我就从没有想过要放弃。
记得小时候琴行就在家旁。或许是在音乐的浸染下,我渐渐爱上了它。终于有一天,我牵着妈妈的手去报名。当真是“远近高低各不同。”初次站在门前,我立刻被古色古香的建筑震住了。金碧辉煌的外墙,铺着青石的道路,漆着朱漆的大门,全然与我在高楼上看到的不同。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我踏了进去。
报完名后,我们去见老师,随着一级级楼梯,我与墙上的一个个古典音乐匠对视,那目光似前辈对后辈的期盼。于是,我对音乐的憧憬又增添了一分。
敲开漆着金漆黑的门,一位高挑的姑娘撞进了我的眼帘,那漆黑柔顺的秀发似瀑布奔腾而上,洁白无暇的肌肤在深黑色长袍的映衬下,犹如钢琴上的黑白健般清澈。
多少个岁月过去了,我顶着严寒酷暑不懈练习;多少个岁月过去了,我与音乐在梦中相会;多少个岁月过去了,我的技艺终于日臻成熟。音乐,俨然已成了我的至爱。
可如今,就在这一刻,我却不得不将它放弃,面对多年深爱着的音乐,面对多年精心培育我的老师。我郁郁寡欢!房间的钟“嗒嗒”作响,是结束的钟声!阵阵暖气将我压得喘不过气来。而教师似乎也看出了什么,坐在琴前,无言地等待。
2024年散文的作文400字(实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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