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差旅费管理规定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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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中心差旅费管理,贯彻务实、节俭的精神,根据胜利油田分公司有关差旅费开支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指差旅费包括住宿费、交通费(非市内交通)和伙食。
补助费三部分。出差工作人员的住宿费、交通费(非市内交通)实行标准内凭据按实报销,
第二条伙食补助费按实际出差日历天数计发,在出差归来日起一个月。
内报销,原则上不得跨年报销。
第三条出差工作人员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标准:
3、其它工作人员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天140元,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50元。
第四条油田以外出差、参加会议、探亲、学习(含培训)、调动工作(含新安置人员)、就医等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出差。
得乘坐火车软卧,如乘坐软卧按硬卧标准报销。
(二)参加会议。
工作人员到外地参加会议(含订货、产品验收、评比、研讨等),凭单位主要领导签字批准的会议通知单报销。对统一安排食宿并交纳会务费的,住宿费在相应标准内按实报销,不计发会议期间伙食补助费。
(三)探亲。
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正常探亲,凭人力资源科开具的证明,只报销往返车(船)费,对往返途中必须转乘并在中转地住宿的,每中转一次,可在相应标准内报销一次住宿费,对同站中转停留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天,超过一天,按一天的住宿标准报销。
(四)学习培训。
工作人员参加各种培训学习,通常包含差旅费、培训费两项费用。差旅费包括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包括学费、机具仪器使用费等。
1、工作人员到油田以外参加各种非学历的学习、培训和进修,应填写《工作人员外出学习申请单》,经中心主要领导和人力资源科批准同意后方可参加。学习期间伙食补助费按每人每天15元计发,住宿费在相应标准内按实报销,车(船)费原则上每月不得超过一次往返。油田内部培训由人力资源科统一安排食宿,计划财务科统一进行结算。
2、工作人员参加组织部门委派的有学历教育,只报销往返车(船)费和往返途中住宿费,不计发伙食补助费。非组织部门委派的培训为取得学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个人自理。
3、学习培训费报销应参照油田培训改革的要求执行,职工外出培训,必须先经中心人力资源科上报组织部、人力资源处批准。同一次外出开会或培训,不能同时开具会议费和培训费单据。
4、培训所发生的培训费用及住宿费用,由人力资源科统一安排,个人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费用不予报销。
(五)调动工作。
调动和新安置到油田工作的人员,报到时一律不得乘坐飞机,如乘坐飞机按同等火车硬卧标准只报销单程的车(船)费和住宿费,计发单程天数的伙食补助费,其行李、家具等托运费,据实报销。
(六)油田以外就医。
中心职工经中心医院或胜利医院检查提出转诊意见,报主管卫生部门批准后住院就诊的,执行七个部门联合下发的胜油工发[20xx]32号工伤伙食补助规定“按照油田伙食补助标准70%发给伙食补助费”(注处级、副高级职称及以上49元,科级、中级职称42元,其它工作人员35元)。工伤外出就医需由单位委派陪护人员的,只报销一个人的陪护费用,陪护人员每人每天伙食补助30元,住宿标准100元。凡未经主管卫生部门批准,自行外出就医的,一切费用自理。
中心职工出差或驻外期间住院就诊,参照出差或驻外补助标准执行。
(七)现场监督补贴。
1、牛庄、东辛、现河、胜采、莱州湾、永安、万全庄、草桥等地区,补助标准每人每天70元。
2、沾化、利津、纯梁、滨南、河口、孤岛、孤东、桩西、垦东、等地区,补助标准每人每天80元。
3、临盘、高青、惠民、昌邑、大王北、车镇、莱阳、阳信等地区,补助标准每人每天90元。
4、海上补助标准每人每天130元。
5、新疆、青海、宁夏等地区,补助标准每人每天120元,上井补助每人每天100元。
6、机关科室管理人员巡井按照相应的补贴标准计发补助。
7、新疆、青海、宁夏等地区未上井时间按照相应差旅费标准计发补助,胜利油区内不再计发差旅费补助。
(八)其它费用。
1、过路过桥费等交通费经用车单位统一汇总,由中心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交计划财务科审核报销(出差过路过桥费应随差旅费报销,单纯发生过路过桥费的由单位汇总报销)。
2、在没有接送站的情况下,出差人员可报销从出发地至机场机场至目的地的交通费用。
3、乘坐飞机购买的人身保险一律不予报销;订票费用不予报销。
第四条审批权限。
1、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在出差前填写《出差申请单》,需乘坐飞机的还要填写《飞机乘坐申请表》,经各单位(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报中心主要领导审核批准后作为报销凭据;科室负责人出差,经主管领导审核批准,报中心主要领导审核批准后作为报销凭据。
2、工作人员报销时,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经各单位(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报中心主要领导审核批准后,交计划财务科审核报销。同时参加会议的附会议通知单(文件),外出就医的附外出就医证明,回家探亲的附探亲证明,外出学习、培训和进修的附外出学习证明。
第五条报销规定。
1、工作人员出差、学习所需费用由自己垫付,计划财务科不办理借款手续;工作人员出差回来10日内,最迟不超过30日,到计划财务科办理报销手续。
2、工作人员自带交通工具的,必须经中心主要领导批准;非司机工作人员不能报销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费用。
3、出差工作人员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票据,票据上各项目应填写清楚、完整;住宿发票必须清楚地反映出差人的单位、姓名、人数和天数,否则不予报销;对取得的票据不能与出差时间、地点、内容相符的票据不予报销;出差人员严格执行住宿标准,超标部分由出差人员个人负担;每次出差单据应分别粘贴,做到单据与实际相符,不相关单据不予报销。
4、不同级别人员一起出差,因工作需要入住同一宾馆,随行人员(不分职级)可入住超过本人级别标准房间,但不能超过随同领导的入住级别。随行人员报销时,超标住宿发生的住宿票据须经当事领导签字,否则,超过规定限额部分不予报销。
5、对本规定中限乘飞机、只报销往返车(船)费的,如乘坐飞机则按照乘坐火车硬卧的相应标准报销,超出部分费用自理。
第六条各级工作人员应以身作则,模范执行本规定。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计划财务科一律不予报销。
第七条本规定由计划财务科负责解释,自下文之日起执行。
差旅费,是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的一项重要的经常性支出项目,是指出差期间因办理公务而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和公杂费等各项费用。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的企业差旅费的管理规定,希望对你有用!
第一条、为保证出差人员生活工作的需要,加强对差旅费的管理,本着规范、合理、节约的原则,根据出差地域的经济消费状况,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出差的,应提前制订出差工作计划,详细说明出差天数、随行人员数量、出差任务、出差路线及费用预算,并报部门经理审核,部门经理审核后报送总经理审批,审批通过,开始执行。
如因特殊情况,实际出差天数超过原定计划天数的,需经部门经理及总经理批准,否则,对超过天数的费用,公司不予报销。
第三条 出差人员的报销管理包括:交通补助费、住宿补助费、伙食补助费、电话补助费 第四条 出差人员的交通费 (一)、乘坐交通工具的标准如下:
注: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车。
(二)、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比如内蒙地区)或任务紧急时应事先向部门经理申请,部门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或在总经理直接授意的情况方可乘坐飞机。
(三)、乘坐火车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六小时以上的,或于早4点前上车后连续乘车时间超过十二小时的,可购卧铺票。本条未尽事宜,出差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报部门经理审核后购卧铺票。
(四)、对于随同部门经理出差的工作人员,原则上应按照上述规定标准乘坐交通工具,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与部门经理一同乘车,部门经理应说明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对超出标准的费用给予报销。
(五)、对于出差途中节省的交通费用按下列标准以补助的形式发给个人:
1.乘坐火车时,符合条件购买硬卧铺票而购买硬座票的,按照票价差额的一定比例发给个人,具体如下:
乘坐火车的员工,按卧铺与硬座差额票价的60%发给个人。
2.乘坐火车时,符合条件购买软卧铺票而购买硬座票的,也按第1条比例发给个人,但改乘硬卧铺票的,不再发给补助。
3、乘坐火车时,任务紧急时应事先向部门经理申请,部门经理报总经理批准或总经理直接授意的情况下方可乘坐动车,差额不补。
4、乘坐火车、客车时,由于任务紧或赶上春运、十一和五一黄金周,农民工返乡等客运高峰,火车站或订票点车票已经售空,公司或员工通过其他途径获取火车票时额外放生的费用,不计入正常限额范围,但需要提前告知部门经理,否则不予报销。
(六)出差人员市内交通费实行限额包干办法,按照出差往返的自然天数计算。具体标准如下: 1、a:到县及县级市出差,每人每天凭票据报销标准为10元;到一般城市或一般沿海城市出差的,每人每天凭票据报销标准为15元;到省会及沿海经济发达城市出差的,每人每天凭据报销标准为20元。
2、对于自带交通工具的情况,出差前员工需申报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否则发生的费用不予报销;根据活动现场情况需要异地租车时,出差前或出差过程中员工应提前或及时与部门经理沟通,部门经理经报总经理批准,方可执行。报销标准按出差行驶里程、油费票据、路桥费票据、租赁费用等实行实报实销。
第五条 出差人员的住宿费
1、出差人员的住宿费按实际住宿天数,实行限额控制、据实报销的管理办法。 出差人员住宿费标准如下:
实报销。在标准以内如果宿费有所节余,可按节余的60%以出差补助的形式发给个人,对于超出宿费标准的部分不予报销。
2.2、对于同一地点2人以上(含2人)出差住宿的情况,公司要求出差的人员要以本着节约运营成本的方法安排住宿,否则不予报销。具体原则为:2名性别相同的员工共同使用同一个房间,4人使用2个房间,以此类推。报销时,共同使用同一个房间的员工,以报销级别最高的人为标准,按报销标准与当日所住房间价格的差额累加后,平均分摊给共同住宿的员工。共用同一房间时,员工住宿所在房间的价格不得超过经理级住宿标准。
3、出差人员在外期间,由承办方统一安排住宿的,按实报销,不再按宿费标准报销。 4、项目部员工或其他部门的员工,如需长期在一个地方出差,经公司商议后为其免费租赁房屋或提供免费住宿,不再按宿费标准报销。
第六条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
(一)出差人员伙食补助费按照出差的'天数及相应的伙食标准计算,标准如下:
(二)出差人员伙食费报销办法:
1.1、出差人员的伙食费补助按出差往返的自然天数为依据,计算补助金额,并且不再在工资中发放餐补。
1.2、出差餐补的起止日期计算方法为:若出发时的时间为中午12:00点之前,则按出差餐补计算;若出发时为12:00分之后,则执行公司规定每月餐补的标准;若出差回来时(以乘坐交通工具进入长春市市区境内,外五县及双阳区除外)的时间为中午12:00之前,则执行公司规定每月餐补的标准;若出差回来时为12:00分之后,则按出差餐补计算。
2、因工作需要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经部门经理、总经理批准后给予报销。
第七条出差人员的电话补助费
出差人员的电话费补助标准如下:
1.1、定额补助。根据公司业务旺季、淡季的情况,每年3-12月份,每月固定在员工工资中追加一定额度的电话补助,实行按岗位区分的原则,超出不补。如果计划出差的月份没有出差,则电话费出差补助不予发放。
1.2、因岗位不同,补助的发放情况:
注:此表格仅适用于项目部出差员工,其他部门员工出差,请示部门经理,总经理报批后,可比对上述岗位标准后执行。
第八条 各部门人员出差期间,报销发票的名头需写明公司全称及税号。
第九条 各部门人员于出差回来后3日内,根据公司财务部《关于各部门填写销售费用报销单书写规范的通知》中的要求,严格填写费用报销单,并及时报销,否则产生的不良后果自行承担,相关事情请详细咨询财务部人员或查看公司相关财务规定。
第十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请出差人员及时与部门经理、总经理沟通,以便及时解决。
总则: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因公出差的审批程序和权限,保证公司出差人员工作和生活的需要,提高办事效率,制定本规定。
1、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公司员工因公出差,应事先填写《工作计划表》,注明出差人、时间、地点、任务等,总经理审批。
3、出差交通工具大区经理可乘坐飞机、机票不能高于高铁2等坐超出部分个人承担。高铁2等坐、硬卧、硬座。
4.1 公司人员省外出差,可以乘坐火车硬卧,如遇工作任务紧急,经总经理审批可乘飞机。
4.2 乘坐火车从晚8点--次日晨7时,在火车过夜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坐12小时以上的可购买同席卧铺票。
5、差旅费报销标准和补助
5.1出差人员往返路途的交通费据实报销;
5.2 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出差地市内交通费、伙食费、实行分项预算,总额包干,调剂使用,超支不补,按标准支出,出差人员要妥善保管与出差有关的原始单据,回公司凭据报销。
5.3出差人员根据级别严格按照差旅费包干标准进行报销(见附表)
6、其他规定
6.1 出差人员路途交通费,按批准合理路线的合法票据,据实报销。
6.1.1车票:一人一程一套票,即不同行程分行列明并各附一套相应的车票,往返行程车票不得连报。
6.1.2所有定额车票(即非电脑打印车票)不同单趟行程不得连号,凡出现连号的车票,直接核减该趟行程车票,所附定额车票必须标注发生时间.起讫地点.
6.2 出差人员夜间乘坐火车,轮船、长途汽车、不再发给住宿费用。
6.3 所以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遇到节假日的,一律不另发节假日加班费。
6.4员工出差不按照批准路线返回,绕道或顺道游玩、探亲访友的,绕道超时其差旅费不予报销,所有时间按照事假处理。
6.5 因工作需要随同上级主管出差的,一人可作为随行人员,按所随主管的标准报销,同性别二人出差的按照标准较高者核定应该标准间,按一人住宿交通费包干另加一个人交通费30元/天作为报销标准。
6.7 为了保证财务资料的准确及时,出差回来后每月5号必须把报销凭证寄给公司。否则,每超一天按照50元/天,人进行处罚;出差人员应将实际发生的费用黏贴整理,分类写于报销单说明。出差人员报销时,有关指派和审批出差的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应对出差人员报销票据认真进行审核后签署意见。差旅费用的报销一般员工必须由本部门经理审批,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由总监审核,总经理批准,最后交由财务部指定专人审核后方可至出纳处报销。
6.8 出差人员因各种原因丢失需凭据报销的票据,要尽量取得出票单位的存根复印件。无法取得的,要如实写出书面报告,详细填列票据项目和金额,并由同行人签字证明,再由部门领导签署处理意见,报经公司领导审核后,财务部门据此可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审核票据项目和金额给予报销。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司危险品的管理,严防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和健康,保证公司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二、定义。
本制度的危险品指的是根据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号》规定的分类标准中的爆炸品、压缩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七大类。
公司危险品管理由企业管理中心统一领导,各部门主管负责自己管理范围内的安全预防、具体检查工作。
三、职责。
5.安全员或体系管理员负责库房安全的检查和特殊事情(过程)的审批。
四、具体管理办法。
1.购买申请。
1.1公司各危险品的采购,必须首先填写“申请表”,详细写明品种、数量和用途,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采购人员到相应的采购地点采购。
2.危险品的购买、运输和装卸。
2.4供应商在距离库房1.5米外停车装卸,装卸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后方可进行装卸,装卸时必须要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卸完物品后应彻底清扫现场,并在装卸现场放置必要的防范器材。
3.1入库。
3.1.5搬运危险品时必须严格遵守规定,轻拿轻放,严禁与其它货物混装,在搬运的过程中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3.2库房统一管理。
3.2.1危险品在入库前,必须严格检验登记,入库后每月定期检查各危险品;。
3.2.8对所有危险品库房管理员要严格遵守库房管理制度,在办理出库手续时严格控制出库和记录出库情况。
4.各危险品的具体管理。
4.1液化气的管理。
4.2.2不可靠近热源,可燃、助燃气体瓶使用时与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米;。
4.2.3化学性质相抵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要分开存放;。
4.2危险化学试剂的管理。
4.2.1公司危险化学试剂指的是酒精、乙醚和丙酮等易燃或有毒的试剂;。
4.2.2危险化学试剂由部门安全员统一领用,实行谁领用谁负责的原则;。
4.2.4对于暂时没有用完或没有用完的危险化学试剂,不得遗留在生产区域或办公室,要由安全员统一锁在铁箱里。
4.3.1公司的印刷物质指的是油墨、亮油、稀释剂和洗网水等易燃或有毒的物品;。
4.3.3停机时要及时清理现场,现场不得遗留印刷物质。
4.4机物料管理。
4.4.1机物料由技术研发中心统一管理;。
4.4.3对于所有的机物料,使用剩余时由使用人退回库房或者由安全员统一锁在铁箱里,确保安全存放管理。
5.危险品的使用。
5.1操作人员在工作前必须做就业前体检,确认无任何禁忌后方可上岗;。
5.2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操作;。
5.4操作人员在使用的过程如发生意外情况,应采取必要的救急措施。
6.剩余处理。
6.2危险化学品容器如原料桶、油桶等,需交给供应商进行回收处理;。
6.4生产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有毒、有腐蚀性的化学品残液必须经过预处理后方可排放到相应的排水管道中。
7.预防检查。
7.4对于已经到期的危险品,库房管理人员要及时向部门主管申请报废,对其进行安全处理,确保每一种危险品在出库时是合格的产品。
8.3公司定期组织人员到国家相关部门参加培训,使得公司技术人员及时补充自己的不足,做到业务熟练,持证上岗,加强公司的管理能力。
9.应急措施。
9.4未涉及内容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的相关内容执行。
五、本制度自20xx年5月1日起执行。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办公楼的使用和管理,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规范内部运行,结合办公大楼大楼使用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办公楼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统筹管理。未经批准,各部门不得擅自调换、改建办公用房。
第三条:每位员工和出入办公楼的所有人员,都应遵守本办法,自觉维护楼内良好的工作秩序。
第四条:办公楼管理工作分为外包管理、自治管理二部分。
1、外包管理由综合办公室委托小区物业公司和其他相关职能单位负责,主要包括大楼外的安全保卫、消防安全、绿化、公用配套设备的维修养护和大楼电梯以及垃圾清运。公司应与承担外包管理的小区物业公司和其他相关职能单位签订协议,督促其认真履行管理职责,使大楼始终保持良好的外部形象。
2、自治管理由各楼层所在部门负责,其责任范围为大楼5层各办公室内部办公区域的卫生保洁、安全用电和消防措施;公共区域、会议室、领导办公室的卫生保洁由综合办安排专人负责。
第二章人员管理。
第五条:公司办公楼一楼门厅实行定时开、关门制度,上午7:30至下午5:00开门。大厅设立前台,各楼层均设有监控摄像装置,24小时开机。综合办公室负责办公楼的内安全保卫工作、保护监控设施,防止不良分子盗窃和破坏,确保办公楼的财物安全和人身安全。
第六条:公司前台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有权对进入办公大楼的人员进行询问或查验证件,非本公司员工,无约定和无公司内部员工带领的,未征得相关到访部门人员核实,不得进入电梯,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
第七条:内部员工当日加班,应于当日下午3:00前到综合办公室备案;周六、周日加班,应于周五下午3:00前到综合办公室备案;国定假日加班,应于休假前到综合办公室备案。
第八条:加班人员一律由公司一楼西侧防盗门进出,并及时锁好防盗门,保证安全。
第三章财产安全管理。
第九条:各位员工出门办事或下班后离开办公室前应关好门窗,关闭电灯、空调、电脑、饮水机等电器,并锁好办公室,休假前应将印章、文件等机要物品放入文件柜并加封管理。
第十条:个人的现金、存折、有价证券、现金支票、首饰等贵重物品和业务活动中收回的现金、银行本票和汇票等,不得放在办公室内,放在办公室内丢失的,责任自负。
第十一条:办公楼地下车库所停公务车辆应按指定的车位停放,并将车门和后备箱锁好,关好车窗玻璃;其他车辆应服从管理,在指定地下车库的车位停放,不得随意停放在公司门口或乱停乱放,一经发现违规,办公室将处于每辆车1000元的罚款。
第十二条:值班人员应及时检查办公楼的安全情况,加强巡查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并视情况分别向公司领导和上海船舶工业公司、当地派出所报告。遇突发性事件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避免或减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第十三条:财务处关门后应将110报警装置开启,开门前应及时解码,防止误报。同时严格执行财经管理制度,加强对现金、有价证券和财务票据的管理。因违反管理制度造成现金、有价证券和财务票据等被盗或丢失,应由当事人负责。
第四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综合办公室负责对大楼内消防器材、电气设备的定期维修保养,发现隐患及时通知相关单位维修和更换,确保器材处于良好状态;消防器材未经批准不得随意移动。
第十五条:禁止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大楼,严禁私自安装电器和拉接电线,不准在大楼内燃放烟花爆竹,严禁使用明火,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
第十六条:综合办根据实际使用楼层情况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做好各自所属范围的防火安全工作。
第十七条:办公楼公共区域禁止吸烟,吸烟区设在办公楼西面消防楼梯的窗边。
第五章安全应急处理。
第十八条:综合办公室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事故苗头和事故隐患,应及时排除。不能排除时,要及时报告给物业公司和上级公司。
第十九条:疏散人员撤离办公楼时必须走安全出口,不得使用电梯撤离。物业公司要配合搞好人员疏散撤离工作。
第二十条:发生火灾时,应立即报警,所有人员应迅速关闭各种电器设备,关闭电源开关,拔掉电源插头,根据消防常识积极开展自救。
第二十一条:发生安全事故时,大楼内的所有人员都应服从综合办公室、
消防部门现场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
第六章卫生、秩序管理。
第二十二条:各部门的垃圾每天下午下班前集中放置在各楼层指定位置,由保洁人员定时统一清理。所有人员要自觉维护办公室及其周围的卫生,不得乱丢烟头、纸屑,严禁随地吐痰。应尽量不要将茶水、咖啡、汤水等滴落在大理石表面,如不慎洒落,应及时清理干净。
第二十三条:办公室的办公用品要放置有序,保持桌面整洁;废弃物应投放到垃圾桶内,保持地面清洁;不得从楼上抛丢垃圾、杂物,禁止在走廊、通道等公共区域堆放杂物。
第二十四条:未经综合办公室同意,不得在室内墙壁和楼道等公共区域擅自张贴字画,不得在墙壁、门窗或电梯内粘贴广告,不得在大楼地面上锤砸有损地面的物品。
第二十五条:办公楼大厅、走廊、公共区域、会议室的盆景绿化摆放由综合办公室委托相关绿化单位负责,日常管理由绿化单位负责,其他人不得将其移动别处。
第二十六条:不得在办公楼内大声喧哗、吵闹,不得在办公室内喝酒、打闹。
第七章节约管理。
第二十七条:各部门最后一名员工离开办公室,应将本部门门口的楼层走道等公用区域电灯关闭,各楼层最后一名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应将本楼层所有走道电灯关闭。
第二十八条:大楼空调根据环境温度情况定时控制开放。冬季环境根据气象预报最高气温低于15℃开放,夏季根据气象预报最高气温大于25℃时开放。
第二十九条:各部门要教育员工爱司如家,勤俭节约,反对浪费。
第八章检查监督。
第三十条:综合办公室负责对以上各项条款的日常监督检查,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有权制止、纠正、记录和报告。
第三十一条:有关记录将作为年终量化考核依据之一。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为了确保公司业务的正常进行,加强公司差旅费报销的管理,在合理和节约的原则下,同时保障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差旅费是指员工因公出差期间产生的住宿费、车船费(含乘飞机费用)、伙食补助费、交通补助费等各种费用。住宿费按出差实际天数在规定的标准内凭据报销;车船费、交通费凭原始单据报销;伙食补助费一般按出差的合并天数计算包干使用。
1、(1)员工出差住宿费在规定的限额内,按实际住宿的天数凭据(发票)报销,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
(2)出差人员到本人家庭所在地出差住在家里或客户、关系单位等提供住宿时,公司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凡在车上、船上过夜,不再报销住宿费)。
(3)住宿费标准一般指每天每间,若为同性二人同时出差,按一个房间标准报销;如有经理和同性员工一同出差,按经理级别的一个房间标准报销。
(1)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先征得总经理同意。回公司后凭票据填写“报销单”,经总经理核准签字后财务部方可审核报销。
2、出差乘坐交通工具标准:
(2)特殊情况需乘坐飞机、高铁、火车软席、软卧的,应先征得总经理同意,回公司后凭票据填写“报销单”,经总经理核准签字后财务部方可审核报销;未经批准乘坐飞机、高铁、火车软席软卧或超越交通工具标准而发生的交通费,均折算为可乘坐的交通工具相应费用报销。
(3)所有市内(出差城市)交通费(包括公交车费、出租车费、三轮车费等交通费)根据实际实报实销;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乘坐出租车,但下列情况除外:
a)出差目的地偏远,没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b)携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须确保安全的;。
c)时间紧迫的、夜间办事不方便的:
d)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3、通讯费补助办法。
出差人员因业务需要产生的长途漫游通讯费,凭单据实报实销。
二、差旅费的具体报销办法。
1、出差前须提前填写“出差申请单”,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出差。
2、出差借款,遵循“前账不清、后账不借”为原则;因公出差借支,在“出差申请单上”写清借支金额,然后填写“借支单”,写清借款人、部门、用途、金额等事项,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到财务借款。
2、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应在一星期内填写“费用报销单”,后附所有本次出差原始报销凭证,经总经理审核方可报销。
三、附则。
1、本制度自20xx年7月1日起执行,原规定与本制度相冲突者,以本制度为准。
2、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原规定执行,并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3、附件:《出差申请单》。
5、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污染的物品进入学校;。
7、门卫室及周围不准寄放任何物品,以保证出入畅通;。
8、门卫值班人员应及时指挥车辆人员出入、停靠,确保大门畅通无阻;。
9、门卫值班人员对出入学校的人员,应严格进行登记;。
10、门卫值班人员要逐日对执勤点及周围进行清扫,保持经常性的整洁干净。
为规范公司员工加班管理的审批程序及有关加班工资计算,依据国家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加班原则。
1.公司提倡高效率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如因处理工作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或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完成的工作,不计加班。
2.严格控制每月加班时间不超过36个小时,保证员工的休息时间。3.因公司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员工必须服从安排。
4.加班部门如需要其他部门配合或提供相关资料,应于工作时间内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部门以便安排配合工作。
二、加班分类。
加班包括工作日(即周一到周五)延点加班、双休日加班、节假日加班、公司统一安排加班、紧急任务加班、出差加班等。
三、加班手续的申请1.加班申请的提报。
所有加班申请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加班申请单》提报,逐级经工段/科室、部门、分管副总或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加班;并于下班前将已审批的《加班申请单》交人力资源部备案,人力资源部签收人应签名及注明签收时间。
具体加班情况分类列表如下:
2.加班时需要其他相关部门人员配合的,需在申请单备注栏项中注明。3.除公司统一加班外,所有加班必须提前申请,否则实际加班时间视为无效。
4.审批人出差时,可由上一级或下一级代为审批。四、加班检查及统计。
1.员工所有出勤,均应如实打卡,记录上班时间;加班时间未打卡且未办理补签手续的,人力资源部审核时有权利不予计算。
2.各部门、工段对所提报的加班人员情况最终如实上报,每月末在考勤表中汇总加班情况。
3.人力资源部应对申报的《加班申请单》结合出勤打卡数据,月末在考勤表中予以审核。
4.非生产员工加班时间以1小时作为起点记时单位,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以次累计。
5.计件生产员工因为生产任务所产生的延点或上大班(即日加班在4小时以内的),仅计算当日出勤,不计加班;但可当月内进行申请办理调休。
6.因工作需要连续性加班8小时以上的,在工作安排允许的情况下,可以第二天调休,但正常上班后当日下班前必须补办调休手续,视为正常出勤;不计加班。
7.因公出差期间,出勤仅计算出行及出差时间,不计加班。
五、加班换休。
1.员工加班或公司统一加班原则上采取1:1的比例进行调休。2.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元旦、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春节)加班,采取1:2的比例发放加班工资进行补偿。
3.员工因为自身工作安排需要延迟下班,或工作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而延迟下班,延长的时间不计加班。
4.员工加班后当月内不能安排员工调休的,公司按规定发放加班费。5.加班调休的原则上当年内必须调休完,年内未调休完的视为自愿放弃,公司不再给予加班调休。
1.加班费日标准为以个人基本工资除以当月标准工作日计;其他加班补助(夜班餐补等)参照公司相关标准执行。
2.公司副部长及以上管理人员统一不计加班费。七、罚则。
1.未依照本规定提前审批的加班,一律视为个人自愿行为,不计加班。2.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论处。3.加班期间迟到、早退者,依照正常工作时间迟到、早退处罚。4.加班期间消极怠工的,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限期或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5.为获取加班费,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降低劳动效率”、“虚增工作任务”、“加班时间未从事加班工作”)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公司有权取消加班费,对相关责任人全公司通报批评,并处以200元罚款。
八、本规定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九、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修改、废止和解释。
为了落实学校颁发的“关于规范使用空调的通知”,本着合理、安全、节能地管理与使用好空调,延长空调机的使用寿命的指导思想,特对学生宿舍空调的使用与管理作出如下规定。
一、学生宿舍内空调安装的目的是为解决在夏季特别炎热时,启动空调确保同学们晚上有较好睡眠质量。
二、空调的开放、使用时的温度设置必须严格按学校规定执行,严禁任何人以其它方式擅自改变。
气温达到30℃以上才开空调,温度设置定为24℃~28℃之间,风叶一律向上,使用空调时必须关闭门窗,拉严窗帘,晚上要定时关机。
初中生活处空调使用时间规定:
修。
八、人为损坏空调或空调附属设施应追究相应的赔偿责任,并视其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纪律处分。
九、生活老师应按学校两个统一的要求(统一设定,统一开关)加强空调的使用与管理,同时还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空调管理与保养常识的教育。
十、生活处要严格督促检查空调的使用与管理情况,严格落实人走机关,节假日留校学生集中住宿统一开关空调,严禁空房开机、阴雨天开机等制度。同时还要督查各宿舍的开窗通风、清晒被褥和卫生清扫等情况,保证学生有一个安全、舒适、卫生的休息环境。
差旅费管理规定是为了规范差旅费而制定的。下面是差旅费管理规定范文,欢迎参阅。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差旅费用报销管理,规范差旅费支出审批程序,根据《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等财会规章,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差旅费是指员工因公外出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其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会议费、培训费、公杂费等。
第三条差旅费报销要严格执行财务联签办法,据实报销。各单位(部门)应严格执行出差报销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不得随意延长出差时间,不得绕道游览名胜古迹。
第四条员工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票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标准如下:
(一)公司中层及以下人员出差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需要乘坐飞机的,事前经副总指挥批准方可乘坐,并在机票上签字后方可报销。
(二)两人及两人以上人员出差,可按职务高的人员标准乘坐交通工具。
(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由公司经营部按年度统一办理。
(四)出差人员乘坐火车,从晚8时至次日晨7时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8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凭据报销。乘坐硬座时,按硬座票价的60%发放补助。可以乘坐软卧而改乘硬卧的,不再给予补助。
(五)非特殊情况不得租赁公司以外车辆出差。
第五条住宿费。
(一)凡在省内出差,可以住延安市车村煤矿在延安和西安办事处,若办事处员满,办事处主管应出据相关证明,方可在外住宿。西安办事处住宿标准50元/人,出据西安办事处住宿收款收据,回本单位予以报销。
(二)住宿费要按规定的标准,凭住宿发票报销(注:住宿发票需填写住宿人单位名称、住宿人数、住宿天数),高于标准部分自理。确因特殊情况住宿费超标准,需经公司副总指挥批准后方可据实报销。
参加会议出差的员工,如果会议统一安排住宿,住宿费超标准,经公司副总指挥批准并凭会议组织单位出具的有效凭证据实报销。
(二)办事处员满时住宿标准:
单位:元/间/天。
(三)公司中层及以下人员出差住宿,原则上两人一个标准间。单人出差或男、女出差人员为单数,其单个人员可选择单间住宿或标准间包住,其住宿费按照不超过上述规定限额标准内凭据报销,超过部分自理。
(四)两人及两人以上出差,职务低的员工可随同职务高的住同一档次的酒店或宾馆。
第六条伙食补助。
伙食补助主要用于员工出差期间就餐开支。
(一)员工的伙食补助费,以城市间交通费票据和住宿费。
票据为凭据,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
(二)不分途中、住勤和职务级别,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远离县城城区以外进入项目地的野外补助35元;一般地区50元;省会城市60元;直辖市、特殊地区(指深圳、厦门、珠海、汕头市及海南省,下同)80元。
(三)连续乘坐车船超过8小时(含8小时)的,途中伙食补助费50元。
(四)发放伙食补助后出差期间就餐费不予报销,因工作需要所发生的招待费报公司副总指挥批准方可招待。
(五)经工会组织安排到外地疗养、休假的人员(途中实行包干),持疗养证明,按疗养天数每天全额发放20元补贴。
第七条公杂费主要用于员工的订票费、退票费、寄存费、市内交通费等。
(一)公杂费除市内交通费外,其他费用凭票据实报销。
(二)市内交通费实行每人每天费用包干办法。
标准为:公司领导60元;公司中层人员40元;公司主管及以下人员30元。
(三)出差地车站(或机场)至宾馆往返一次的交通费据实报销,不在包干费用以内。
(四)员工自带交通工具或由其他单位免费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如实申报,不再补助市内交通费。
第八条会议、培训期间差旅费。
(一)员工外出参加会议,比照出差标准报销。凡交纳会议费的,会议期间不发放伙食补助费,在途期间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照规定报销。
会议费需凭领导批准的会议通知和合法票据报销,报销费用不得超出会议通知中所列标准。
(二)员工外出学习、培训,培训费中包括食宿费的,学习培训期间(不包括途中)不发伙食补助费,乘车途中按正常出差发放。培训费中明确不包括食宿费的,可发放伙食补助。学习、培训期间公杂费不予报销。培训资料费和培训费凭培训通知及合法票据报销,报销费用不得超出培训通知中所列标准。
(三)员工出差、培训期间,因游览或非因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个人自理。出差人员不准接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用公款进行的请客、送礼、游览等。
(四)所有的学习班、研讨班、培训班等,必须经副总指挥批准后方可参加。
第九条调动、搬迁发生的差旅费。
(一)员工调动工作,由单位(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可报单程交通费、托运费、住宿费,费用不得超过出差人员标准。
(二)新录用来公司的高校毕业生、安置的退伍转业军人等只报销来单位的单程路费。
(三)赴外地支援工作等人员,在途期间(仅指首次前往和期满返回)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回原单位(部门)按照上述差旅费规定报销;工作期间的生活待遇、出差差旅费等由接受单位承担。
(四)被借用人员,公司只负担借出人员在途期间(仅指首次前往和期满返回)的城市间交通费及伙食补助。
第十条探亲旅费。
(一)探亲人员应按直线乘车路线购买车票,绕道的路费自理,由于交通不便,必须中途转车、转船的,可按出差规定标准报销一天的住宿费,超过规定天数及标准的住宿费自理。
(二)职工因家属来单位,本人不再回家探亲,经单位(部门)领导批准,可将其家属来单位的往返路费视同职工本人探亲报销。
(三)符合探亲条件的职工,应以其父母或配偶户口所在地为准,如到其它地方探望,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十一条其他事项。
(一)差旅费单据和差旅费以外单据必须分别粘贴,差旅费报销凭证不得粘贴其他与差旅费无关票据。同时必须按照财务部门的要求粘贴差旅期间的费用原始单据。
(二)员工出差,可按财务联签办法等规定到财务部门办理预支借款。借款应限制在办理出差事项所需开支的额度内。
(三)员工出差归来,应于十天内到财务部门办理出差费用报销。前款不清,无特殊理由可拒绝其办理再次借款。出差归来三个月不办理报销手续,一律不予报销。
(四)员工的短途差旅费按月度归集、统一报销。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公出应遵守公司关于职工外出的相关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公司经营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打印之日起执行。
1、为加强公司差旅费管理,规范差旅费报销程序和标准,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差旅费报销制度》。
2、本制度规定的出差是指公司员工因公,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员工。
二、出差审批。
1、出差人员应填写《出差审批单》,报经部门负责人或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出差超过核准天数时,应请示批准人核准,否则超期部分不予补贴。临时出差不能及时填写《出差审批单》时,可在费用报销单粘贴单上注明“临时出差”。
2、出差审批权限:
(a)副总经理出差由总经理审批;。
(b)部门负责人出差由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
(一)差旅费报销内容:公司员工出差报销的差旅费包括在途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补助、通讯费等。
(二)往返出差地点交通费标准。
1、乘坐交通工具:员工往返出差地点一般乘坐火车或汽车,需乘坐飞机时,应在出差审批表中注明,经批准后方可乘坐。未经批准,乘坐者超出部分由自己负担。
2、在途交通费:出差人员乘坐火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坐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坐8小时以上的,应乘卧铺。
工作人员出差,事先经领导批准就近探亲办事者,其绕道车、船、住宿等费用自理,同时不发放绕道和在家期间的出差补贴。
3、出差人在当地所乘坐的公交、打车费用据实报销,乘坐出租车时需在票据背面。
注明起止地点和情况说明,核实后予以报销。
(三)住宿及补贴标准。
1、出差天数。出差天数以往返车、船票或飞机票时间为准,所乘交通工具晚点时,以实际出发或往返时间为准。出差天数以中午12:00为界限,以车、船票的时间为准。出发时间在12:00以前的,出差天数为一天,反之为半天。出差返回时间在22:00前的(以票面时间为准),第二天照常上班;出差返回时间超过22:00而未超过次日6:00的,第二天休息半天。
2、住宿费:住宿费参照地区标准给予报销,住宿费按实际住宿天数平均计算,以车、船票时间为准。
3、出差补贴:出差补贴为员工在出差地的就餐补助。
餐费计算方法为:一天按三餐计算,早餐按标准补贴的20%,午餐和晚餐各按标准补贴的40%。
早晨8:00前出差补贴早餐;中午13:00以后回单位补贴午餐;下午19:00后回单位补贴晚餐(以车票、机票载明的时间为准)。
四、报销程序。
1、报销人把与差旅费相关的所有票据全部粘贴在差旅费报销单的后面,所有票据应整洁、无涂改、粘贴整齐,报销内容填写正确。
2、报销人持《出差审批单》和粘贴、计算完整的报销单据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到财务部由财务人员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复核,《出差审批单》粘贴于报销单后面,作为报销的附件。
1、外出学习统一安排食宿的,据实报销,不再领取出差补贴(科研人员外出工艺交接除外)。
2、本制度解释权在财务部。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差旅费用报销管理,规范差旅费支出审批程序,根据《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等财会规章,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差旅费是指员工因公外出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其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会议费、培训费、公杂费等。
第三条差旅费报销要严格执行财务联签办法,据实报销。各单位(部门)应严格执行出差报销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不得随意延长出差时间,不得绕道游览名胜古迹。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四条员工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票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标准如下:
(一)公司中层及以下人员出差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需要乘坐飞机的,事前经副总指挥批准方可乘坐,并在机票上签字后方可报销。
(二)两人及两人以上人员出差,可按职务高的人员标准乘坐交通工具。
(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由公司经营部按年度统一办理。
(四)出差人员乘坐火车,从晚8时至次日晨7时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8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凭据报销。乘坐硬座时,按硬座票价的60%发放补助。可以乘坐软卧而改乘硬卧的,不再给予补助。
(五)非特殊情况不得租赁公司以外车辆出差。
第三章住宿费。
第五条住宿费。
(一)凡在省内出差,可以住延安市车村煤矿在延安和西安办事处,若办事处员满,办事处主管应出据相关证明,方可在外住宿。西安办事处住宿标准50元/人,出据西安办事处住宿收款收据,回本单位予以报销。
(二)住宿费要按规定的标准,凭住宿发票报销(注:住宿发票需填写住宿人单位名称、住宿人数、住宿天数),高于标准部分自理。确因特殊情况住宿费超标准,需经公司副总指挥批准后方可据实报销。
参加会议出差的员工,如果会议统一安排住宿,住宿费超标准,经公司副总指挥批准并凭会议组织单位出具的有效凭证据实报销。
(二)办事处员满时住宿标准:
单位:元/间/天。
(三)公司中层及以下人员出差住宿,原则上两人一个标准间。单人出差或男、女出差人员为单数,其单个人员可选择单间住宿或标准间包住,其住宿费按照不超过上述规定限额标准内凭据报销,超过部分自理。
(四)两人及两人以上出差,职务低的员工可随同职务高的住同一档次的酒店或宾馆。
第四章伙食补助。
第六条伙食补助。
伙食补助主要用于员工出差期间就餐开支。
(一)员工的伙食补助费,以城市间交通费票据和住宿费。
票据为凭据,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
(二)不分途中、住勤和职务级别,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远离县城城区以外进入项目地的野外补助35元;一般地区50元;省会城市60元;直辖市、特殊地区(指深圳、厦门、珠海、汕头市及海南省,下同)80元。
(三)连续乘坐车船超过8小时(含8小时)的,途中伙食补助费50元。
(四)发放伙食补助后出差期间就餐费不予报销,因工作需要所发生的招待费报公司副总指挥批准方可招待。
(五)经工会组织安排到外地疗养、休假的人员(途中实行包干),持疗养证明,按疗养天数每天全额发放20元补贴。
第五章公杂费。
第七条公杂费主要用于员工的订票费、退票费、寄存费、市内交通费等。
(一)公杂费除市内交通费外,其他费用凭票据实报销。
(二)市内交通费实行每人每天费用包干办法。
标准为:公司领导60元;公司中层人员40元;公司主管及以下人员30元。
(三)出差地车站(或机场)至宾馆往返一次的交通费据实报销,不在包干费用以内。
(四)员工自带交通工具或由其他单位免费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如实申报,不再补助市内交通费。
第六章会议、培训差旅费。
第八条会议、培训期间差旅费。
(一)员工外出参加会议,比照出差标准报销。凡交纳会议费的,会议期间不发放伙食补助费,在途期间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照规定报销。
会议费需凭领导批准的会议通知和合法票据报销,报销费用不得超出会议通知中所列标准。
(二)员工外出学习、培训,培训费中包括食宿费的,学习培训期间(不包括途中)不发伙食补助费,乘车途中按正常出差发放。培训费中明确不包括食宿费的,可发放伙食补助。学习、培训期间公杂费不予报销。培训资料费和培训费凭培训通知及合法票据报销,报销费用不得超出培训通知中所列标准。
(三)员工出差、培训期间,因游览或非因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个人自理。出差人员不准接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用公款进行的请客、送礼、游览等。
(四)所有的学习班、研讨班、培训班等,必须经副总指挥批准后方可参加。
第七章调动、录用等人员发生的差旅费。
第九条调动、搬迁发生的差旅费。
(一)员工调动工作,由单位(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可报单程交通费、托运费、住宿费,费用不得超过出差人员标准。
(二)新录用来公司的高校毕业生、安置的退伍转业军人等只报销来单位的单程路费。
(三)赴外地支援工作等人员,在途期间(仅指首次前往和期满返回)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回原单位(部门)按照上述差旅费规定报销;工作期间的生活待遇、出差差旅费等由接受单位承担。
(四)被借用人员,公司只负担借出人员在途期间(仅指首次前往和期满返回)的城市间交通费及伙食补助。
第八章探亲旅费。
第十条探亲旅费。
(一)探亲人员应按直线乘车路线购买车票,绕道的路费自理,由于交通不便,必须中途转车、转船的,可按出差规定标准报销一天的住宿费,超过规定天数及标准的住宿费自理。
(二)职工因家属来单位,本人不再回家探亲,经单位(部门)领导批准,可将其家属来单位的往返路费视同职工本人探亲报销。
(三)符合探亲条件的职工,应以其父母或配偶户口所在地为准,如到其它地方探望,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九章附则。
第十一条其他事项。
(一)差旅费单据和差旅费以外单据必须分别粘贴,差旅费报销凭证不得粘贴其他与差旅费无关票据。同时必须按照财务部门的要求粘贴差旅期间的费用原始单据。
(二)员工出差,可按财务联签办法等规定到财务部门办理预支借款。借款应限制在办理出差事项所需开支的额度内。
(三)员工出差归来,应于十天内到财务部门办理出差费用报销。前款不清,无特殊理由可拒绝其办理再次借款。出差归来三个月不办理报销手续,一律不予报销。
(四)员工的短途差旅费按月度归集、统一报销。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公出应遵守公司关于职工外出的相关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公司经营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打印之日起执行。
第一条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实际需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现行物价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确需出差,应持有关会议通知或申请,注明出差人数、事由、地点、预计天数,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出差。
第三条出差人员借款须填写《现金借款单》(一式两联),附主管副总经理同意出差的批件,按《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支出管理办法》中关于“借款程序”的规定办理借款。
第四条出差人员返回后,应于返回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手续,清理借款。
第三章差旅费报销标准及办法。
1.出差人员差旅费报销办法实行:住宿费限额内实报实销,伙食补助、市内交通费补助按出差自然天数总额包干。
1.1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到外地参加包食宿的会议或各种培训班、学习班的人员不实行此办法。
1.2公司副总经理以上职务的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人员可以随副总经理级别以上职务人员享有相同报销规定和标准。
第六条住宿费报销办法:
出差期间住宿费实行按住宿费标准凭票限额内报销,超额部分不予报销。
第七条交通费报销办法:
1.乘坐交通工具凭票实报实销,具体标准为:
1.1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出差可乘坐飞机头等舱、火车软卧席、轮船头等舱。
1.2中层管理人员出差可乘坐飞机普通舱、火车硬卧席、轮船二等舱。
1.3其他人员出差可乘坐火车硬卧席、轮船三等舱。如遇特殊情况确需乘坐飞机、火车软卧席、轮船二等舱的,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由主管副总经理特批后方可报销。
2.出差乘坐火车硬座,连续12小时或夜间(20:00—6:00)连续8小时以上,或需累计换乘12小时以上者,按硬座票价的50%给予补助。
3.出差乘坐长途汽车,报销时需提供长途汽车票,实报实销。夜间(20:00—6:00)乘坐长途汽车、轮船最低一级舱位超过6小时的,每人每夜补助30元。
4.出差期间每人每天按市内交通费补助标准包干使用,不需提供票据。
5.以下情况不享受市内交通费补助:
5.1公司派车出差的。
5.2参加西安市内的会议或各种培训班的。
第八条出差期间每人每天按伙食补助标准包干使用,不需提供票据。
第九条关于各种会议、培训等差旅费报销办法:
1.报销各种会议及培训等费用时需附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的会议通知或邀请。
2.会议通知或邀请中注明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凭会议发票实报实销,会议期外经主管副总批准出差的,按差旅费报销办法执行。
3.到外地参加会议、培训或学习的人员,凡会议、培训班、学习班不包食宿的,按照差旅费标准报销住宿费、交通费和伙食补助。
第四章附则。
第十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差旅费报销办法》同时废止。
为了加强学校对食堂、商店、浴池送货车辆及工作人员平时进出校门管理,预防意外伤害事故发生,维护学生安全和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现做出如下规定:
一、关于送货车辆进出学校的规定。
1、送货车辆进校必须向辅警出示学校统一制作的送货卡,在校门警卫室登记后方可进校。
2、超过2吨以上车辆禁止进校。
3、司机酒后禁止入校。
4、送货车辆在学校规定时段即每天上午:8:55——9:40、下午:2:35——3:20允许进校。
5、课间学生在校园活动时间禁止出校。
6、送货车辆在校园内必须缓速行驶,禁止鸣笛。
7、食堂泔水车进校时间为学生就餐半小时后,等待学生就餐结束方可收集残食。
8、送货车卸货完毕须经购货食堂、商店、浴池管理人员准许方可出校,下课时间不准出校。
二、关于工作人员进出学校的规定。
1、食堂、商店、浴池工作人员进出校门必须向辅警出示工作牌。
2、工作人员晚上外出时必须于当晚学生就寝熄灯前(21:40)返校。
3、食堂制作早餐工作人员早晨入校时间为:4:00——4:30。
4、食堂、商店、浴池工作人员骑自行车到校门必须下车推行,骑摩托车和电动车的在校园要缓速行驶,停放在摩托车棚。
三、违章处理办法。
1、购货食堂、商店、浴池管理员对送货车负有安全管理全部(文章转贴自实用工作文档栏目)责任。凡是送货车在校园肇事的未经学校准许一律不准出校,根据肇事情节追究车主和购货食堂、商店、浴池管理员责任。
2、凡是顶撞辅警,无理取闹的车主和工作人员一律不准进校,违章强行进入者,辅警有权代表学校扣车、报警。
3、工作人员未经当日值班领导批准,不准带其他人员入校。工作人员在校园内要检点行为,为学生做出表率,发现言语过激、行为失当者随时辞退。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着既勤俭、节约开支又抱着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需要的原则,制订本制度。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差旅费管理规定全文。
一、出差旅费分交通费,住宿费及特别费三项;
1、交通费是指:汽车、火车、飞机。
2、膳宿费是指:膳食及住宿。
3、特别费是指:因公支付邮电费或招待费。
事先由部门负责人口头报至总经理,等返回公司后应立即补办手续。员工出差报支表的外理程序如下:
1、出差前依单填明单位、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预支金额,经部门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批准。
2、出差人凭批准的预支金额填写借款单;向财务部预支差旅费。
务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由财务部在报销是对冲销预支数。
三、差旅费按业务需要分成如下几个包干:
1、业务洽谈,宿费上限 元/月
2、主要负责人在施工所在地宿费 元/月
3、其他人员因工作需要宿费 元/月
4、主要负责人的生活费标准 元/月
5、公司人员出差期间确因工作需要宴请是,须报总经理核准,依票据据实报销。
差旅费,是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的一项重要的经常性支出项目,是指出差期间因办理公务而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和公杂费等各项费用。不同单位或部门对差旅费的具体开支范围的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2014年1月6日,中央机关出台差旅费新规:局级只能住标间坐经济舱。2014年2月,省财政厅发布《四川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了省直机关公务员出差产生的'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的报销标准,并要求各部门应严格控制差旅费,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1、差旅费必须在各部门预算总额内控制开支, 超预算不得开支。
2、员工出差必须事前提出书面申请,填制出差申请单,经其直属上级批准。凡未得事先批准的,一律不予报销。
为了确保公司业务的正常进行,加强公司差旅费报销的管理,特制订差旅费用管理规定,欢迎参阅。
1、为加强公司差旅费管理,规范差旅费报销程序和标准,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差旅费报销制度》。
2、本制度规定的出差是指公司员工因公,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员工。
1、出差人员应填写《出差审批单》,报经部门负责人或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出差超过核准天数时,应请示批准人核准,否则超期部分不予补贴。临时出差不能及时填写《出差审批单》时,可在费用报销单粘贴单上注明“临时出差”。
2、出差审批权限:
(a)副总经理出差由总经理审批;。
(b)部门负责人出差由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
(c)其他员工出差,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核准,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一)差旅费报销内容:公司员工出差报销的差旅费包括在途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补助、通讯费等。
(二)往返出差地点交通费标准。
1、乘坐交通工具:员工往返出差地点一般乘坐火车或汽车,需乘坐飞机时,应在出差审批表中注明,经批准后方可乘坐。未经批准,乘坐者超出部分由自己负担。
2、在途交通费:出差人员乘坐火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坐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坐8小时以上的,应乘卧铺。
工作人员出差,事先经领导批准就近探亲办事者,其绕道车、船、住宿等费用自理,同时不发放绕道和在家期间的出差补贴。
3、出差人在当地所乘坐的公交、打车费用据实报销,乘坐出租车时需在票据背面。
注明起止地点和情况说明,核实后予以报销。
(三)住宿及补贴标准。
1、出差天数。出差天数以往返车、船票或飞机票时间为准,所乘交通工具晚点时,以实际出发或往返时间为准。出差天数以中午12:00为界限,以车、船票的时间为准。出发时间在12:00以前的,出差天数为一天,反之为半天。出差返回时间在22:00前的(以票面时间为准),第二天照常上班;出差返回时间超过22:00而未超过次日6:00的,第二天休息半天。
2、住宿费:住宿费参照地区标准给予报销,住宿费按实际住宿天数平均计算,以车、船票时间为准。
3、出差补贴:出差补贴为员工在出差地的就餐补助。
餐费计算方法为:一天按三餐计算,早餐按标准补贴的20%,午餐和晚餐各按标准补贴的40%。
早晨8:00前出差补贴早餐;中午13:00以后回单位补贴午餐;下午19:00后回单位补贴晚餐(以车票、机票载明的时间为准)。
1、报销人把与差旅费相关的所有票据全部粘贴在差旅费报销单的后面,所有票据应整洁、无涂改、粘贴整齐,报销内容填写正确。
2、报销人持《出差审批单》和粘贴、计算完整的报销单据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到财务部由财务人员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复核,《出差审批单》粘贴于报销单后面,作为报销的附件。
1、外出学习统一安排食宿的,据实报销,不再领取出差补贴(科研人员外出工艺交接除外)。
2、本制度解释权在财务部。
第一条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实际需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现行物价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确需出差,应持有关会议通知或申请,注明出差人数、事由、地点、预计天数,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出差。
第三条出差人员借款须填写《现金借款单》(一式两联),附主管副总经理同意出差的批件,按《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支出管理办法》中关于“借款程序”的规定办理借款。
第四条出差人员返回后,应于返回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手续,清理借款。
1.出差人员差旅费报销办法实行:住宿费限额内实报实销,伙食补助、市内交通费补助按出差自然天数总额包干。
1.1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到外地参加包食宿的会议或各种培训班、学习班的人员不实行此办法。
1.2公司副总经理以上职务的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人员可以随副总经理级别以上职务人员享有相同报销规定和标准。
第六条住宿费报销办法:
出差期间住宿费实行按住宿费标准凭票限额内报销,超额部分不予报销。
第七条交通费报销办法:
1.乘坐交通工具凭票实报实销,具体标准为:
1.1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出差可乘坐飞机头等舱、火车软卧席、轮船头等舱。
1.2中层管理人员出差可乘坐飞机普通舱、火车硬卧席、轮船二等舱。
1.3其他人员出差可乘坐火车硬卧席、轮船三等舱。如遇特殊情况确需乘坐飞机、火车软卧席、轮船二等舱的,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由主管副总经理特批后方可报销。
2.出差乘坐火车硬座,连续12小时或夜间(20:00—6:00)连续8小时以上,或需累计换乘12小时以上者,按硬座票价的50%给予补助。
3.出差乘坐长途汽车,报销时需提供长途汽车票,实报实销。夜间(20:00—6:00)乘坐长途汽车、轮船最低一级舱位超过6小时的,每人每夜补助30元。
4.出差期间每人每天按市内交通费补助标准包干使用,不需提供票据。
5.以下情况不享受市内交通费补助:
5.1公司派车出差的。
5.2参加西安市内的会议或各种培训班的。
第八条出差期间每人每天按伙食补助标准包干使用,不需提供票据。
第九条关于各种会议、培训等差旅费报销办法:
1.报销各种会议及培训等费用时需附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的会议通知或邀请。
2.会议通知或邀请中注明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凭会议发票实报实销,会议期外经主管副总批准出差的,按差旅费报销办法执行。
3.到外地参加会议、培训或学习的人员,凡会议、培训班、学习班不包食宿的,按照差旅费标准报销住宿费、交通费和伙食补助。
第十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差旅费报销办法》同时废止。
差旅费,是指出差期间因办理公务而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和公杂费等各项费用。不同单位或部门对差旅费的具体开支范围的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根据一个单位或部门的具体规章制度,规定限额内的差旅费可以按照一定的程序凭据报销。
二、报销范围。
1、差旅费核算的内容:用于出差旅途中的差旅费费用支出,包括购买车、船、火车、飞机的票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及其他方面的支出。
2、一般情况下,单位补助出差伙食费就不再报销外地餐费了,或者报销餐费就不再补助出差伙食费。
3、至于外地餐券不能计入差旅费中,税法上并没有相关的文件规定。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等。差旅费的证明材料包括: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差旅费中列支补助按人均100元1天标准以内。
三、报销原则。
1、差旅费必须在各部门预算总额内控制开支,差旅费超预算不得开支。
2、员工出差必须事前提出书面申请,填制出差申请单,经其直属上级批准。凡未得事先批准的,一律不予报销。
4、出差标准:员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住宿、补助基本标准见集团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管字007)。
四、费用标准。
总体原则:对出差人员的补助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
(1)住宿标准(金额单位:元。下同):
(2)伙食补助费:
(3)市内交通费:
(4)交通工具标准:
五、报销办法。
(一)住宿费报销办法。
1、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按实际住宿的天数计算报销。
2、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住在亲友家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3、出差人员住宿费报销标准原则上按规定标准执行,有新闻媒介采访、会见地方政府官员和知名人士或影响公司整体形象的特殊业务情况,在分管领导允许的前提下,可按实报销。
4、住宿费标准一般指每天每间,若为同性二人同时出差,按一个房间标准报支,副总以上人员出差,可单独住宿。
(二)伙食补助费报销办法。
中午12时前离开本市按全天补助;中午12时后离开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前抵达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后返抵本市按全天补助。
(三)交通费报销办法。
1、乘坐火车,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连续乘坐时间超过12小时的,可按第四条标准购卧铺票。符合此条款规定,而不买卧铺票的,按慢车和直快列车座位票价的60%奖励给个人,乘坐特快的,按特快列车座位票价的50%奖励(另外加收空调费用不计入座位票价之内)。乘坐新型空调特快或新型直快列车的,按其座位票价的30%奖励个人。订票费、退票费原则上不予报销,如遇特殊情况需写书面汇报,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2、符合乘坐飞机条件的出差人员到省内有班机通航的地方出差,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改乘坐火车(硬卧和座位)、普通汽车或轮船的,按飞机票价或减去相应的火车、普通汽车或轮船票价的差额,提取30%奖给个人。
3、夜间乘坐长途汽车、轮船统舱超过六小时,每人每夜另增发一天的伙食补助费。
4、符合乘坐飞机条件的出差人员改乘火车的,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含12小时)的,每满12小时,加发50元伙食补助。
5、对于自带车辆人员,交通补助费予以取消(乘坐出租车办事需经主管领导同意)。
6、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乘左出租车,但下列情况除外:(。
1)出差目的地偏远,没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携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须确保安全的;。
(3)收、发货物笨重,搬运困难或时间紧迫的;。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执行特殊业务或夜间办事不方便的以上情况须请示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报销。
7、出差人员应按最简便快捷的线路乘坐车船,不得饶行。出差期间经领导批准顺道回家探亲、办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游览,其饶线多支付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期间按事假考勤。遇有特殊情况的,如春运无法购票的,在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报销。
(四)通讯费报销办法。
除外出学习和驻厂人员外的出差人员,每天补助10元通讯费,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批准。
(五)其他。
1、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先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并经安排领导核准并签署意见后财务部方可审核报销。
2、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船)票时间、车次、住宿发票作为计算费用的依据,对于公司代为订票的,应保留复印件作为审核依据。
1、两人以上出差人员,在请示主管领导允许后,可就随行高一级人员标准执行。
2、去往集团办事处的人员,出差途中享受伙食补助费。抵达后食宿由办事处承担,不享受伙食及住宿包干,如因办理业务路途较远,而中途无法返回办事处就餐,可享受伙食补助费,但需持有办事处负责人的签字确认证明。
3、外出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住费用,只享受市内交通费。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
4、外出学习、驻厂人员,伙食补助每天16元,期间不享受市内交通费、住宿费包干,途中可享受交通、伙食补助费。
为加强值班管理,明确值班职责,提高值班效果,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值班职能划分。
公司值班人员负责对夜间安全生产进行总控,并根据职能、管理范畴分为煤焦区、化工区两个区域。
二、值班时间、地点。
(一)值班时间。
公司机关值班时间为每晚19:00至次日6:00,值班人员每晚19:00前到办公楼门厅进行视频考勤。
煤焦区、化工区值班时间统一为每天17:00至次日8:00,值班人员每天17:00前进入值班室签到。
(二)值班地点。
1.公司值班地点在办公楼一楼值班室,值班电话为86926668;。
2.煤焦区值班地点在生产调度楼二楼煤焦调度室,值班电话为86926736。
3.化工区值班地点在甲醇楼二楼化工调度室,值班电话为86926723。
三、值班人员及顺次。
公司、煤焦、化工调度室值班人员及排班顺次见附表。
四、值班职责。
(一)公司值班组职责。
1.负责公司夜间生产经营突发问题的协调处置工作;。
2.负责监督、检查生产值班情况;。
3.负责监督、检查各门岗保卫、地磅室及煤焦调度室、化工调度室岗位夜间执勤情况。
(二)煤焦区生产值班职责。
2.有效检查煤焦区各重点岗位和抽查辅助岗位的工艺及劳动纪律执行情况,查纠违规违纪违章行为,对值班期间煤焦区域安全生产负责。
(三)化工区生产值班职责。
2.有效检查化工区各重点岗位和抽查辅助岗位的工艺及劳动纪律执行情况,查纠违规违纪违章行为,对值班期间化工区域安全生产负责。
五、值班管理细则。
1.值班人员值班时应认真将值班情况记入值班记录,抽查时应由当班岗位人员签字确认。查出违规违纪的,由值班人员拿出处理意见,并在第二日将值班记录报公司总经理。
2.遇有值班人员出差或休班时,值班人员应提前向值班组长请假,并于当日16:00前报知行政办公室或煤焦、化工调度室,同时自行联系同级人员替换班,之后主动替回。
3.夜间值班人员值班期间除查岗外不得离开值班区域,严禁脱岗,特殊情况,须经值班组长同意。
4.生产值班由值班组长安排,分上半夜(17:00-1:00)、下半夜(1:00-8:00)进行现场检查,必须保证每天夜间值班检查岗位不低于两次,时间自定;公司值班对煤焦调度室、化工调度室值班情况及保卫部、地磅室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巡查不低于一次。
5.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必须保证通讯畅通。
6.生产车间、部门管理人员2人的,每天需一人留守公司(含值班人员);3人以上的生产车间、部门管理人员,每天留守公司人员不低于2人(含值班人员)。
留守人员每天下午下班前在调度室签字,并不得饮酒;在厂区居住的,不得擅自离开厂区;居住公司周围的管理人员,接通知后必须保证在半小时内赶回公司。
7.生产区域值班人员实行班中就餐。
8.参加公司早上调度会的值班人员可在7:00离岗用早餐。
六、违规处理。
1.值班人员因出差、休班等原因,造成空岗的,罚款200元/人。
2.值班期间未按规定到重点岗位查岗签到,每发现一处,罚款值班人员20元/处。迟到、早退人员,按劳动纪律管理规定,加倍处罚。
3.生产留守管理人员不签留守的,罚款20元/人次。
4.值班记录填写不完整、不规范的,罚款值班人员20元/人.次。
5.值班人员脱岗,罚款100元/人,连带值班组长50元/人.次。
6.替、换班不告知的,对当事人罚款50元/次。
7.值班后不打扫值班室卫生的,一次罚款30元。
8.值班期间发生突发事件,值班人员按相关应急预案协调处理和上报;处理不当的,按公司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七、本规定自二〇xx年十一月四日起执行,原值班管理规定、调度令(20xx年5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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