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专项方案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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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方案时,我们应当详细规划每个步骤,并设定明确的时间和目标。这个方案需要我们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例,仅供参考,欢迎大家来借鉴和学习。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区委主要领导强调的“十个全面”和政府主要领导提出的“九个方面要求”精神,结合好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坚决把污染防治作为当前最大的政治、最紧要的任务。进一步对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确保将治污压力传导到每一名干部。
二、整体部署。
坚持全员出动不停歇,挂起“作战图”,排出“时间表”,以必胜的决心迎接困难挑战,全力推进各项任务精准落实,全面改善我区空气质量。
三、
细化任务。
加强区片属地责任,严格考核,全面开展扬尘、散煤清理、企业管控、禁烧禁燃、环保夜查、煤改气、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水污染防治等污染防治攻坚工作。
建筑工地及道路扬尘:建筑工地要严格按照“六个百分百”标准进行管控,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每个建筑施工工地都要有村主要干部具体人员分包。对于道路扬尘方面,再次细化网格分包制度,镇村干部每日不间断上路巡查。
洁净取暖推广及散煤清理:散煤清理要坚持常态化管控,目前全镇村已全部实行“煤改气”覆盖,各村由支部书记负总责,大力宣传,积极引导群众安全使用天然气,每日要对辖区内散煤进行排查、清理,每天下午向镇上报清理进度,对于进入辖区内销售散煤的车辆结合工商部门进行劝返,杜绝劣质散煤的使用。
禁烧禁燃工作:坚持“常抓不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保持“全年禁烧、全面禁烧”,实行网格化监管制,镇村干部分地块管控,严格管理,完善禁烧体系建设,制定禁烧奖惩制度,进行大力宣传,各村安排专职巡查员,每日不间断巡查。对于禁限燃放工作,从本月开始,全镇辖区内不得再出现有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大力宣传上级禁限燃放政策,转换群众传统观念,撇弃陋习,要在全镇上下形成良好的禁燃氛围,镇村要成立工作小组,制定工作制度,全力做好禁燃工作。
“散乱污”企业管控:持续加大对“散乱污”企业的排查力度,发现一起,取缔一起,坚决做到不增一个“散乱污”企业。坚决取缔淘汰“两断三清”类企业,彻底打消业主不切实际的幻想,坚决做到不让一个“散乱污”企业反弹。严格落实“环保设备洁净运行、生产厂房干净整洁、环评证照手续齐全”三项标准,持续推进标准件企业规范生产、洁净生产。对不符合“三项标准”的企业,坚决做到先停后治,对所查处的问题逐一对照,什么时候整改完成,什么时候解封。尤其是对偷排偷放企业,发现一起,依法处置一起,决不手软留情。
重污染天气及错峰生产管控:在接到上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后,镇村干部要严格落实工作方案,立即通知相关企业按照上级要求执行应急方案及措施,各应急企业由村干部具体分包负责,在应急响应期间,镇环保所人员,要每日不间断的对应急相关企业巡查,确保全部按要求执行到位。错峰生产企业本镇共涉及一家,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限产、停产,实行错峰生产方案,镇村二级分包干部要不定期督察,全力落实好错峰管控。
厂区车间内勤打扫勤清理;
无露天焚烧现象,坚决取缔木炭烧烤,要求饭店的抽油烟设施正常运行排污设施定期清洗,全面提高业主的安全意识、环保意识。
水污染防治:要重点抓好河道环境卫生,涉及沿河村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每天安排专职巡堤员和保洁员进行河道整治工作,发现垃圾禁止垃圾倾倒,做好周围垃圾、杂物、杂草清理及周围养殖业、厂摊的取缔与管控。
四、全力保障。
强化责任,凝聚合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确保“任务到位、项目到位、资金到位、责任到位”。各村负责本辖区的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镇直各部门充分履行职能,加强协调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相应工作,制定相关配套措施,保证任务落实,全面搞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普及大气环境保护知识,全面提升全民环保意识,积极宣传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重要意义,倡导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引导公众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在全社会树立“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共同改善空气质量。
统筹部署,有效推进。镇直各部门、各村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对照分工,细化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制定时间表、任务表、责任表,将任务细化到点、职责落实到人,依法行政,扎实推进。
科学管理,赏罚严明。将大气管控工作开展落实情况,列为镇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年终考核内容,对工作开展不力、落实不到位的村,采取问责及处罚措施。
1、施工组织设计及平面布置图。
2、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xx)。
设计单位:杭州江南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杭州通达集团有限公司。
本工程位于杭州市江干区丁桥镇,东至规划十号路,南至五会港,西至五会港,北至大农港西路。本工程主要由2幢17层和3幢16层的单体组成,地下室全部连通。本工程建筑总面积103362。33米2,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为23868。99米2,建筑结构形式为框剪结构。
该工程质量目标为确保无质量事故发生,安全目标为最终评定达到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标准化工地。,由于本工程位于元都新景、建塘家苑及杭锅集团附近,为避免给小区里的.百姓生活带来一定影响,因此必须确保现场施工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环境保护工作主要包括防噪声、防尘、防废水、固体废弃物等方面,现场设立以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为首的“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对现场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和监督工作。
1、《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
2、《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环保相关的标准规范及地方法规、规章。
3、招、投标文件及施工设计图纸。
4、公司《程序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勘察及施工总体平面图等。
xx河堤围综合整治工程第四期第i标段工程位于高明城区,包含沅江路和23号路。阮江路起于港湾路,向南经过23号路,终于观澜路。道路长约552米,红线宽度56米和36米,含一座长度100米桥梁。23号路起于沅江路,向东经过榕荫路,终于荷富路。道路长约827米,红线宽度26米,含一座长度30米桥梁。
本项目主要有道路工程(路基、基层、面层)、排水及消防工程、桥涵、交通标志标线、机电电气工程、绿化工程等。
本标段工程施工期环境影响有以下特点:
1、施工期大气及噪声污染对周边居民基本不产生影响(周边住户较远,且人烟稀少),主要影响于施工人员;水环境污染对周边农地的影响也不大。因此,环境保护的重点是防止对xx河的污染和对当地生态环境的保护。
2、本标段工程工期为10个月,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是短暂的、可逆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终止。
即便如此,我公司仍将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法》、地方法规和行业、企业要求及本工程相关环保要求进行污染防治,并加强监督管理,使本标段工程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限制在最低限度。
1、环境保护目标。认真落实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具体要求,树立全员环保意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对大气、对水污染及噪音、废弃物污染,合理使用自然资源,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影响,营造文明、和谐、安全、环保的施工环境。
2、环境保护保证体系。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项目部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令,在施工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现场的环境进行保护。
编制:审核:审批:
四川中晟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年月日
环境保护专项方案本工程为石柱甄子坪片区基础设施道路工程,本工程分为路基、路面、桥涵结构物、污水管网等,设计工期9个月。项目环境保护小组:组长:陈霄副组长:谭向东组员:现场班组人员为保障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改善作业人员的工作环境与生活条件,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施工过程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各类疾病的发生,施工现场应该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布置整齐有序,根据招投标文件管理要求,针对本工程具体情况,编制工程施工环境保护方案。
一、施工营地没有设。
二、施工现场环境管理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占地面积较大,施工区域采用钢彩板进行隔离,施工期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以确保安全;工程施工现场材料排放整齐,每日完工后做到施工场地清理;现场设置废水收集沉淀池,节约利用水资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土方开挖中降水产生的废水,废水集中排放到现场的污水管网内,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根据每日产生量及时清理到甲方指定的待扩建场地的低洼等回填地带做深埋处理,不能利用的清运到统一垃圾场,运输过程中采用苫布覆盖,避免扬尘;由于施工现场在分布在居民生活区院内,项目部必须坚持每日下午8时前进行清扫;施工区域内物植被破坏的不利因素。
三、施工结束后的现场的恢复平整工作施工结束后,项目部对剩余物料进行回收入库保管,对现场遗留的废弃物及时清理外运到统一垃圾场;部分建筑垃圾做深埋处理;拆除的建筑垃圾及时运到指定垃圾场或做深埋处理。项目部环境保护工作规定:
2、施工前环保要求2.1现场施工人员均经过与施工相关的安全环保专业知识培训,定期对职工进行环保法规知识培训考核,在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的前提下方可以施工;2.2施工现场建立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责任落实到人,并保证有效运行。2.3对施工现场防治扬尘、噪声、水污染及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进行检查。2.4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有防治扬尘、噪声、固体废弃物和废水等污染环境的有效措施,并在施工作业中认真组织实施。2.5施工现场的施工区域与办公、生活区划分清晰,并应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2.6施工现场必须采用封闭围挡,高度不得小于1.8m。2.7施工现场出入口标有企业名称或企业标识。主要出入口明显处设置“七牌一图”。2.8在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防治大气、水土、噪声污染和改善环境卫生的有效措施。2.9施工现场必须建立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管理和检查制度,做好检查记录。2.10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土方集中堆放。
施;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应采取保证车辆清洁的措施。3.2.4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3.2.5施工现场混凝土搅拌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措施。3.2.6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掷。3.2.7施工现场应设置封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并应及时清运出场。3.2.8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车辆的尾气排放应符合国家环保排放标准的要求3.2.9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3.2.10施工现场道路指定专人定期洒水清扫,形成制度,防止道路扬尘。3.3防治水土污染3.3.1施工场地应及时清理,施工废水必须经临时沉砂池处理后才可排入下水道,以防止泥沙等微粒物和一些建筑垃圾等杂物堵塞管网。3.3.2在施工现场污水进入下水道处禁止堆放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并注意清理淤泥,防止阻塞排水管道。3.3.3施工现场存放的施工材料等物品应设有专门的场地,地面应做防渗漏处理。废弃的物料应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倾倒。3.4防治固体废弃物污染3.4.1固废的分类和标识根据国家规定,结合本次工程施工的特点及实际情况将固废分为四大类其界定如下:
a、可回收利用的废弃物包括:施工材料的下脚料、包装物、废金属桶、废pvc管件、废纸、废纸箱等。b、危险废物包括:废电池、废硒鼓、废墨盒、废色带、废萤光灯管、废化学品包装物等、c、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包括:废塑料包装袋、废工程土、废炉渣。3.4.2公司各部门和项目经理部应根据以上的分类方法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将废弃物分类收集、标识存放、合理处置、存放在指定地点。3.4.3固废搬运a、各部门指定专人将其生产的固废送到固废统一存放场所,分类收集、标识存放。b、在搬运过程中要注意,严防固废的撒漏、挥发、倾倒、杜绝二次污染的发生。3.4.4固废的存放a、相关责任部门要指定固废统一存放场所,设置固废箱,并有专人管理。b、存放场所要分类存放各种固废,并有明显标识。c、存放场所要做好渗漏处理,要做到防雨淋、防流失、防恶臭、保持周围环境清洁。3.4.5固废的处置和回收a、对的确有利用价值的固废应进行综合利用或者对外销售,尽可能减少资源的浪费。b、施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如工程土建筑垃圾、渣土、若备用时应集中堆放,其堆放高度不得超过2.5米,并进行苫盖。
c、若清除现场建筑垃圾时必须采取容器装卸,运输车辆必须加盖并依据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要求,将建筑垃圾交与经环卫部门核准的运输单位,在市容和环卫管理部门指定的运输路线和处置场运卸装土。
4、运输过程环保要求4.1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具体措施4.1.1各施工现场要切实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制定相关管理制度,落实责任,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4.1.2对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情况,项目经理部每月检查一次,并填写《检查记录》。发现不符合项执行《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整改结果由物资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检查。4.1.3应急措施使用单位在危险化学品工作场所应设有急救措施,发生紧急情况时,执行《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4.2明确运输车辆、司机及废物排放去向4.2.1危险固废由后勤服务队、项目部收集上交公司物资管理中心,统一由有资质的环保单位进行处理,防止二次污染。4.2.2处置危险固废的相关责任部门要做好相关记录,填写《危险废物处置记录》。4.2.3一般固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或由其产生部门运至环卫指定地点。4.2.4固废管理责任部门要对清运生活垃圾的部门进行监督管理。4.2.5对可回收利用的固废一定要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处理。
4.2.6各责任部门在执行固废管理与监控中做好检查记录。4.3运输过程中避免环境污染采取的具体措施4.3.1施工作业区应配备专人负责,做到科学管理、文明施工;在基础施工期间,应尽可能采取措施提高工程进度,并将土石方及时外运到指定地点,缩短堆放的危害周期。4.3.2运输水泥、粉煤灰、白灰等细颗粒粉状材料时,要采取密闭、包扎、遮盖措施,防止沿途遗撤、扬尘。卸运时,应采取措施,以减少扬尘。4.3.3车辆不能带泥沙出现场。可在大门口铺一段石子,定期过筛清理;做一段水沟冲刷车轮;人工拍土,清扫车轮车帮。4.3.4挖土装车不超装;车辆行驶不猛拐,不急刹车,防止撒土,卸土后注意关好车箱门;4.3.5场区和场外安排人清扫洒水,基本做到不撒土、不扬尘,减少对周围环境污染。4.3.6运输车辆不得超量装卸,装载工程土方,土方最高点不得超过槽帮上缘50cm,两侧边缘低于槽帮上缘10-20cm,装卸建筑渣土或者其他散装材料不得超过槽帮上缘。4.3.7运输时发现沿途有泄漏、遗撤的,必须及时清扫干净;4.3.8合理安排施工运输工作,对于施工中的大型构件和物资及弃土的运输,应尽量避开交通高峰期,以缓解交通压力。4.3.9施工单位应与交通管理部门协调一致,采取相应的措施,做好施工现场的交通疏导,避免压车和交通堵塞,最大限度的控制汽车尾气的排放。
5、施工结束后环保要求。
5.1施工过程不伤害施工范围外的植被,施工结束后按合同将表层土恢复覆盖到原有处。5.2在居民区施工后对破坏的道板应重新铺设。5.3在居民区施工后对破坏的草坪、花草、树木,应及时重新补种,保证成活率。5.4施工结束后对施工现场的污物清理干净后,应用新土进行回填,恢复地表地貌。
》(冀环办字函〔。
2017。
〕
405。
按照环保部、省环保厅和邢台市环境保护局通知要求,对砖瓦行业企业未按要求安装除尘、脱硫和在线监控等环保设施,环保设施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严重等环境违法问题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整治,严厉打击砖瓦行业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对砖瓦行业企业进行深入排查,重点对砖瓦行业企业建设项目环评制度执行情况、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情况进行检查并填写《砖瓦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表》(见附件)。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检查企业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
“三同时”制度有关情况,特别是。
2015。
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企业建设项目环评制度执行情况。
原料、燃料破碎及制备成型工段各产尘点是否建设收尘装置和除尘设施,人工干燥及焙烧窑是否建设配套除尘和脱硫设施,是否建设有规范的排放口,各项防治污染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2016。
年
7
月
1
日以来,砖瓦行业企业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表。
2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情况,组织对砖瓦干燥及焙烧窑、破碎、制备成型等各个排放口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氟化物等污染因子开展监测。
原料系统是否配备封闭原料库,配料系统是否配备除尘装置,企业边界总悬浮颗粒物、二氧化硫、氟化物排放是否达标。是否按照相关要求建设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控设施,检查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与环保部门联网,是否反映企业真实排污状况。
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各环保所要依法及时查处。对未经环评批准擅自开工的建设项目,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责令恢复原状。对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违法企业,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拒不改正的,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并可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报市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对未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减少颗粒物排放的违法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对存在自动监控设施弄虚作假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同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各环保所要于。
8
月
7
日前将排查企业名单、企业整治方案和《砖瓦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表》电子版并纸质版报环境执法大队。
9
月
6
日前上报专项执法检查及清理整治情况总结。
我局成立砖瓦行业环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科级以上干部任副组长,各环保所、法规科、审批科、监管科、污防科、信息中心、监控中心、执法大队负责人为成员。各环保所要按照我局要求的时间节点开展排查,实行清单式管理,对问题企业依法依规处理并督促有关企业制定整改方案进行整改,有关科室要全力配合,确保专项行动按照上级要求扎实有序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编制依据:
1、施工组织设计及平面布置图。
二、工程概况:
设计单位:江苏华源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内。
建筑面积:12723.41m。
2结构类型及层次:框架结构,地上六层。
三、目标:该工程目标为常州市文明工地,由于本工程位于学校内,为避免给学校里的师生生活带来一定影响,因此必须确保现场施工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环境保护工作主要包括防噪声、防尘、防废水等方面,现场设立以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为首的“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对现场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和监督工作。
四、防止扬尘污染:
4.1、该工程施工现场所有施工道路、办公区、生活区、施工料场等一律采用c20。
混凝土硬地坪,剩余外露地面均采用种植绿化处理。
4.2、采用专用洒水车每天定时对现场进行洒水,减少道路、场地扬尘,并设置专。
人每天检查,坚决把扬尘控制在离地面0.5m的范围之内。
4.3、场内严禁采用煤、油等带有污染性的燃料,严禁焚烧一切垃圾。
4.4、建议本工程施工使用预拌砂浆,减少搅拌噪音、水泥扬尘等对周围环境的污。
染。
4.5、所有楼层施工垃圾严禁直接从脚手架倒出,应归堆装袋,从施工电梯运至地。
面,分类堆放在指定地点,交专业单位集中外运处理。
4.6、建筑物外脚手架全封闭,防止粉尘外漏。楼层清扫应避开大风天气,同时洒。
水清扫,水泥等易飞扬的粉状物应防止遗洒,使用时轻铲轻倒,防止飞扬。砂子使用时,应先用水喷洒,防止粉尘的产生。
五、防止噪声污染:
5.1、现场施工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为了能有效地降低施工噪声,应从以下几点着手:
a、必须采取相应措施以使施工噪声符合国家环保局颁发的《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要求。土石方施工阶段的噪声限值为:昼间75db,夜间55db。
b、在可供选择的施工方案中尽可能优先采用各种噪声达标、环保的机械设备。
c、将噪音较大的机械设备布置在远离施工红线的位置,减少噪音对施工红线外的影响。
5.2、严格控制人为噪声:施工车辆进入现场严禁鸣高音喇叭,并慢速行驶,进入施工现场有专人负责指挥;各类人员严禁高声喧哗;各类材料清拿轻放。
5.3、出现连续施工的情况,应提前向有关部门办理手续,并告知连续作业的时间。为减少这种现象发生,项目部应合理安排工作顺序和时间,尽可能安排在6:00~22:00内完成,如因施工工艺需连续作业应事先取得有关部门的认可。
5.4、在靠北郊中学一侧的围墙边设置隔音带,隔音材料选用隔音板(双层钢板中间夹60mm厚聚苯板)或其他隔音材料,作业工棚和高噪音机械设置在远离该区域的一侧。
六、防止光污染:
6.1、工程因特殊工艺(如地下室混凝土连续浇捣等)必须夜间施工时,施工照明。
灯具不得照向周围居民区。
6.2、采用小功率灯具定向小范围照明连续布置达到整体照明效果,避免大功率灯。
具灯光波及周围居民区,干扰,影响居民休息、工作。
6.3、工地设置专人对施工现场的灯具开关进行管理,对于不需使用的灯具随手关。
闭,对灯光的照度和范围进行检查,使施工现场的灯光使用始终处于严密的受控之下。
七、防止废水污染。
7.1、生活污水排放:按场布图要求,在厕所间基础内设置化粪池,生活污水通过。
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场外指定的污水道。
7.2、施工废水排放:施工区域四周及料场区设置排水沟、窨井及沉淀池,施工污。
水经沉淀池二级沉淀后排向场外业主指定的下水道。
7.3、油漆油料库的防渗漏控制:油漆油料库内严禁设置其它物资,库房地面墙面。
要做防渗漏的特殊处理,储存、使用和保管要专人负责,防止油料渗漏污染周围环境。
7.4、设置专人定期对排放的生活、施工废水进行检查,观察其颜色、清浊度、辨。
别其气味,使废水排放始终处于受控状态,确保达标排放。
八、防止固体废弃物污染:
该工程开工后就与新北区环卫处签订垃圾清运协议书,定期对生活垃圾进行清运处理。
8.1、施工现场设置专人负责对固体废弃物进行收集、归堆、整理、清扫等事宜,确保现场整洁文明。
8.2、固体废弃物分“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分类堆放。
8.3、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定点到作业施工队组,每天必须随清随运,确保施工作业点工完场清,并与作业队组经济考核挂钩。
8.4、现场设置垃圾箱,每天的生活垃圾集中归箱,交专业单位集中清运,并设专人负责,确保办公、生活区整洁、卫生、文明。
8.5、执行文明施工措施,经常组织轮回检查,发现脏、乱、差立即整改,确保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自始至终。
九、施工现场对土壤的保护。
(一)为切实加强工程施工中的生态环境保护,防止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保护和改善厂房建设工程周边的生态环境,营造工程与周边环境相互协调,结合本工程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实际,达到文明施工、重视环保,保护环境特制定施工环保方案:
9.1.土地补偿恢复措施.。
(1)尽量减少施工期临时占地,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缩短临时占地使用时间。
(2)各种临时占地在工程完成后应尽快进行植被及耕地的恢复,做到边使用,边平整,边绿化,边复耕。
(3)使用荒地或其他闲散地时也应及时清理整治、恢复植被,防止土壤侵蚀。
9.2.取、弃土场的生态保护措施.根据前面生态环境影响中对取、弃土场的分析,取、弃土场的设置对当地生态环境、基本农田的保护和水土保持有着重要作用,为避免或尽量减少工程对取、弃土场的不利影响。
工程施工中采取以下措施:
(1)工程建设所需要的取土场必须取得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批准文件,严格禁止非法取土和随意弃土,以免对国有土地资源造成损失。
(2)在取土前,应做到把20~30cm厚的耕地表土推至一边堆放储存,待取土结束后平整土地时回归耕层表土,规模较大的取、弃土场施工期间应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如挡土墙、排水沟等)防治水土流失。
(3)如对现有取土场进行深挖取土时,要结合当地现状决定取土深度,以避免难于恢复的情况发生,取土后应及时复耕,以补偿取土时造成的耕地损失。
(4)对于采取恢复措施后由于地势关系(如过深或坡度过大)不能种植普通作物的取、弃土场。
9.3.防治水土流失措施防治水土流失措施。
(1)开挖过程中,应采用平台式阶梯状取土施工法,严禁沿坡随意开挖取土。
(2)在在填挖过程中,尽量保持周围植被不被破坏,在工程建设的同时,抓紧界内的植被恢复。
(3)工程施工时,尽量做到随挖、随运、随铺、随压,以减少施工阶段的水土流失。
(4)工程施工中应做好综合排水设计。
9.4.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减少施工作业区内的草地、灌木丛的破坏,施工营地不设在林地,教育施工人员不毁林,不损坏营地以外的地表植被。
(2)对沿线自然水流形态予以保护,应保证不淤、不堵、不漏,不留工程隐患,不得堵塞、隔阻自然水流。做好施工组织设计,保证施工期间的自然水流形态,施工便道设置必要的过水构造物,跨河便道宜设置便桥,工程完成后予以拆除,季节性河流河床内施工便道不宜高出原地面,以避免洪水期影响泄洪。施工时不得压缩河道原宽度。
(3)跨越河、沟、渠的桥梁原则上不得改变水流的主流方向,施工时保证泄洪能力,墩台施工后开挖部分应回填至原地面线,过水涵洞应及时清淤,以保障灌溉水系的畅通,可与河渠清淤同步进行。
(二)、植被及土地资源保护土地是最基本的资源,是不可替代的生产要素。是矿产储存所;是人类生存的的必被条件。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是经济发展的前提。在工程建设中对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与保护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尽量减少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土地资源的永久性占有与利用,对于设计存在的部分占地进行调查与分析,提出合理化建议与改进措施。
2.对于施工期间内临时用地(包括施工便道、施工占地等)在工程施工完成后要复耕。
3.工程施工期间对道路两侧的农田要采取相关措施予以保护,部分影响严重的土地要进行改良。
4.严格按照批准的占地范围使用临时用地,不随意搭建工棚,临时房屋等,保护公路用地范围外的现有绿化植被。
5.减少水土流失和地质灾害的发生。
十建筑垃圾的控制。
1)建筑垃圾可分为可利用建筑垃圾和不可利用建筑垃圾。
2)按现场平面布置图确定的建筑垃圾存放点分类堆放建筑垃圾。
3)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渣土、弃土、弃料、淤泥、泥浆等垃圾按“可利用”“不可利、用”“有毒害”等字样分开堆放,并进行标识。
4)不可用建筑垃圾应设置垃圾池存放,稀料类垃圾采用桶类容器存放;可利用的建筑垃圾分类存放并按平面布置图中规定存放。
5)建筑垃圾在施工现场内装卸运输时,将用水喷洒,卸到堆放场地后及时覆盖或用水喷洒,以防扬尘。
6)遵照当地有关规定将建筑垃圾运出施工现场。
7)有毒有害垃圾严禁任意排放,单独存放,由项目经理部与焚烧处置单位签订协议书,按协议处理。
十一、地下设施、文物和资源保护。
11.1施工队伍进入现场前,首先组织全体施工人员深入学习《文物保护法》和当第文物保护部门对文物保护的有关规定,增强文物保护意识,自觉树立保护文物、爱护历史遗产的意识。
11.2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各项规定,杜绝任何违反《文物保护法》的行径。
11.3在施工中发掘和发现的所有化石、钱币、有价值的物品或文物、古建筑结构以及有地质或考古价值的其它遗物时,立即停止施工,并迅速向监理报告所发现的情况,根据监理的指示,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防止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
11.4地下设施保护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可能涉及到原有的地下管线及地上、地下其他设施,因此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11.4.1施工前首先对以前的地下可能有的管线,确定地下管线的位置,并做好鲜明的标识。
11.4.2在有标识的位置挖土,禁止使用机械,一律采用人工挖土。
11.4.3在施工过程中对已暴露的地下管线,我们将在管底铺设砂垫层或临时支撑进行保护,上部将使用夹板或其他的材料进行覆盖保护。
11.4.4禁止施工荷载直接作用于管线与其他设施上,如必须在其上部通过时,应架设斜桥。
11.4.5对于地面上的管线,也应加以保护,可用砂子进行埋设。
11.4.6如车辆等重型设备必须经过其上部时,可在管线四周铺设砂子或细石砂后浇筑一定厚度的砼。
11.4.7地上的设施,尽可能使用钢管搭设架子进行保护。
11.4.8对特种设施,施工单位难以提供保护措施的,应报告业主,由业主组织有关单位提供保护加固措施。
11.4.9如在施工中涉及到损伤管线及其他设施,应及时报告业主及监理人员,及时修复。
为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根据市人居委《关于开展固体废物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深人环〔20xx〕499号)要求,结合《xx区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全面排查重点行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以下简称“产废单位”)环境安全和隐患监管工作。以加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及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环境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危险废物的行为,有效打击和震慑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为加强对此次专项行动检查工作的领导,成立xx区固体废物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小组,统一负责行动的具体开展工作。
组长:
成员:
从20xx年9月1日至10月15日。
1、重点行业产生危险废物(包括医疗废物)的单位。重点行业包括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有色金属冶炼业、医药及医疗机构等重点行业产废单位危险废物产生、处置、利用情况。
2、重点企业以及工业园区废弃河道、厂房、坑塘等可能存在违法违规堆存、填埋危险废物地点一并纳入排查范围。
(一)产废单位检查内容:
1.重点核查企业环评及台账记录中危险废物产生的种类和数量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
2.危险废物贮存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贮存台账记录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有无危险废物流失。
3.是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转移的.数量与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接受的数量是否一致。
4.是否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利用处置。
5.对自行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重点检查利用处置设施的合法性,是否开展环评并验收。
6.自行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种类和数量,利用处置设施运行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二)危险废物跨省转移检查内容:涉及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重点核查移出和接受危险废物的种类和数量是否一致,是否存在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的行为。
(三)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检查内容:梳理群众举报线索,对各重点企业、工业园区以及周边废弃河道、厂房、等可能存在违法违规堆存、填埋危险废物地点进行排查。对非法转移、倾倒、利用和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和个人,应查明其接受的危险废物来源,收集和处置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方法,非法经营的时间跨度,对环境造成的危害等,并依法严惩相关的企业和个人。
(一)环境管理科负责牵头工作。组织协调此次专项执法工作,负责制定专项检查方案,汇总执法检查结果,上报市人居委。
(二)监察的大队负责现场执法检查工作。根据具体检查内容,负责组织现场执法检查,并按要求填报专项执法检查表(见附件1、附件2);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进行查处,督促企业整改工作的落实,并于9月26日前将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交环境管理科。
(三)环境监测站负责根据现场检查和管理的需要,负责做好采样和监测工作,并提供相关监测数据,作为下一步处理的依据。
(一)高度重视,行动迅速。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检查工作,清楚认识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专项检查行动,切实摸清底数、发现问题、抓好整改、消除环境安全隐患。根据制定专项检查行动方案,按时展开各项工作,确保各时间节点的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查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排查过种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对涉嫌环境刑事犯罪的,及时依法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是水源地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县直各相关单位要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构建政府统领、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有序推进排查整治工作。
(二)明确整治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和水源地环境保护需要,依法依规开展水源保护区划定、标志设立和环境违法问题清理整治。未划定保护区或保护区划定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参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20),按法定程序予以划定或调整;未设立保护区界标和警示牌或设立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参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08)予以设立或纠正;一、二级保护区内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20)予以清理整治。
(三)严格责任落实。县直各相关单位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做到排查无盲区、整治无死角、环境违法问题全部按期清零,随时迎接上级组织的督査督办。对履职不力、弄虛作假、进展迟缓等问题突出的,以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出现恶化的,采取通报批评、公开约谈等措施;情节严重的,由相关部门依纪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
(四)强化信息公开。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开设“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专栏,从2020年4月起,每月月底前公开问题清单和整治进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五)健全长效机制。县直各相关单位要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健全水源地日常监管制度,强化部门合作,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协调联动机制,防止已整改问题死灰复燃,切实提高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保障水平。
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利用两年时间,全面完成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立、治”三项重点任务,努力实现“保”的目标。
(一)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点检查是否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尚未完成保护区划定或保护区划定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限期划定或调整。
(二)设立保护区边界标志。重点检查是否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限期整改。
(三)整治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重点检查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是否存在排污口、违法建设项目、违法网箱养殖等问题,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全部限期清理整治到位。通过落实“划、立、治”三项重点任务,定期开展水质监测,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得到保持和改善,努力提高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保障水平。
环境保护专项方案(汇总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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