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值班:
1、本院原则上实行一线、二线、三线值班制,一线班为住院医师。二线班为主治医师,三线班为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
2、各科室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技术人员构成情况决定安排一线二线或三线班。
3、一线、二线班均需住病房值班,二线班医师值班时应带领一线班医师、进修医师、实习医师查房巡视所管病区,及时妥善处理危重、手术后病人的病情。
4、一线班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包括医技科室及其它科室在内的值班人员),即自值班当日早晨上班至第二天早晨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后下班。
5、主治医师少或主治医师值班过于频繁时,科主任可提名高年住院医师参加二线值班,但需报医务处备案。根据科室具体情况上级医师可以值一线医师班。不必上报医务处。
6、三线班在家中值班,不得擅自外出,病房有事,被叫一次,报领一次夜班费。如有事离开时,必须向值班医师说明去向,在下午下班前巡视一次病房,做到对重危抢救病人心中有数。
7、值班医师在下班前至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工作。
8、值班医师对重危病人应做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
9、值班医师负责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人临时性情况处理,对急诊入院病人及时检查填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
10、值班医师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视诊。如有事(短时间)离开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
(二)交接-班:
1、住院医师下班前应向当日值班医师做好重点病人的交-班工作,对尚在抢救的危重病人应继续处理,待病情相对平稳后,方可交给值班医师。
2、各病房应设交接-班记录本,对危重病人除做口头交-班外,需做重点书面交-班。
3、值班医师和值班护士在次日晨交-班会上汇报重点病人的病情和处理,以及其他重要情况和尚待处理解决的问题,并认真书写值班病程记录和医嘱。
一、为确保医疗工作连续有效进行,各科室必须建立和完善值班、交接-班制度。
二、各科室值班、排班工作由科秘书负责。科室排班周安排,也月安排。排班表一式两份,一份留科室,一份送医教处。值班人员一经确认,无特殊情况、未经许可不准个人私自换班。
三、值班医师必须具备注册执业医师条件和独立胜任本职工作能力。具有注册执业资格的进修医师必须经所在科室试用考核合格后,由科主任审签后报医教处审核,获得处方权后方可独立值班。
四、临床科室值班原则上应实行二线医师负责制。一线值班医师由住院医师或以上资格人员担任,二线值班医师由主治医师或以上资格人员担任,一线值班医师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二线医师实行在院听班制。
五、值班医师应提前半小时到岗,接受各级医师交-班的医疗工作,交-班时,应巡视病房。危重患者,应于床前交接。
六、医师下班前,应将危重患者情况和处理事项记录于交-班薄,值班医师亦应将值班期间的病情变化处理情况记于病程记录,并同时重点扼要记入交-班薄。交接-班内容包括:危重患者、新患者、手术患者及手术后三天之内的患者。
七、值班期间急诊入院患者,原则上要及时完成病历书写,如需急救处理或急诊手术来不及书写病历时,应记首次病程记录,然后根据时间情况补写病历。
八、值班医师在班期间,必须尽职尽责,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患者的临时处理,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上级医师处理。
九、值班医师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随便找人顶替。值班医师若有事需暂时离开,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当护理人员请叫时立即前往珍视。
十、接-班人员未及时到岗,交-班人员不准离开岗位,应将情况报告科主任,等待接-班人员到位交-班后方可离开病区。
十一、值班医师不脱离日常工作,如因抢救患者或其他特殊原因未得到休息时,过后酌情予以适当补休。
十二、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若患者病情由变化时应立即诊查患者。
十三、值班医师在值班期间进行的医疗处置工作必须及时做好医疗文书记录,值班情况按规定扼要记入交接-班本,各级值班人员在当日交-班记录上签字确认,次晨早会上进行集体交-班。
一、临床可根据科室的大小和床位的多少单独或联合值班,并明确排出二线及三线备班人员名单,交医教部备案。
二、各科室医师应在下班前将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值班日志,并做好交-班工作。
三、接-班医师在规定时间前提前到达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的情况,特殊病人应做到床前交接。
四、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书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值班医师对危重病员应作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扼要记入值班日志。
五、值班医师为值班期间医疗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解决值班期间的各种情况及突发事件,遇有疑难问题时,应及时和经治医师或上级备班医师联系。如遇到非自己经治床位的患者或家属咨询病情,亦应给予初步解释,并向其建议详细病情仍要向经治医师咨询。如遇到紧急情况,备班上级医师不能及时赶到,应立即向院总值班人员报告,请其他科室值班人员协同处理。
六、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接到护理人员通知有需要处理情况时应立即前往视诊。如有会诊等情况需暂时离开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及联系方式。
七、每日晨间交-班会上,值班医师将病区重点病员及危重病员情况向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报告,并向经治医师交清值班期间处理过病人具体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八、值班医师一般不脱离日常工作,如因抢救病人未得到休息,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补休。
1.科室在非办公时间及假日,须设有值班医师。
2.值班医师如因各种原因未按时到岗,上一班值班医师不得擅自离开,应迅速报告科主任安排处理。
3.值班医师每日下班前至科室、病区,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
4.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簿,并做好交-班工作。值班医师对危重病员应做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入值班日志。
5.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封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并书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
6.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上级医师处理。
7.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诊视。如有事需临时离开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
8.次日晨值班医师需将病员情况重点向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报告,并向主治医师交清危重病员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1、正常办公时间及节假日均须设有医师值班。原则上由住院医师担任一线值班,主治医师或总住院医师担任二线值班,副主任医师担任第三线值班。根据科室的大小和床位的多少,设一、二、三线值班医师值班。少数因特殊情况(如人员结构)可安排主治医师或低年资副主任医师值一线班,高年资副主任医师和科主任值二线班,不设三线班,每周五下午需将下周科室医师排班表交医务科。
2、值班医师应按时到岗,接受各级医师交-班的医疗工作。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履行职责,认真负责地做好各项医疗工作和病员临床情况的处理,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示上级医师处理。
3、值班医师要经常巡视病人,对病人的病情要重点了解。密切观察危重、手术后、待产及产后以及有特殊情况等病人的病情,及时予以处理,写好病程记录,做好值班时间内急诊入院病人的处理,并完成首次病程记录。
4、值班医师若因急会诊等工作确需要短暂离开者,应将去向告知值班护士,并在黑板上注明去向,当护理人员请叫时应立即前往诊视。夜间休息时遇有护士或病人家属呼叫,应立即起来,诊视病人进行处理,严禁不诊视病人在床上开口头医嘱。值班医师禁止外出,杜绝脱岗现象。
5、次日晨,值班医师应将病员病情及处理情况向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报告,对危重病员情况及尚需处理的工作向经治医师交-班。并扼要记录值班记录。
6、值班医师在第二天下班前,必须在规定查房时间内对自己负责诊治的病人进行查房和必要的处理,办好交接-班手续后方可下班。
7、各科班次排定,原则上按24小时值班制,少数特殊情况可自行安排班次,但需保证24小时均有专人值班。班次排定原则上不换班,因特殊情况换班者需由科主任同意,并有记录。
(一)医生值班与交接-班
l、各科(病区)在非办公时间及假日,必须安排一名值班医生、一名备班医生,可根据科室的大小和床位的多少,单独或联合值班。其余医生按行政时间上、下班。
2、值班医师每日在下班前至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
3、各科室医院在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簿,并做好交-班 工作。值班医师对危重病员应作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入交-班簿。
4、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抢救或死亡病员要详细记录;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填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
5、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备班医生或上级医师或科(病区)主任会诊处理 。
6、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如遇特殊情况(如手术、会诊等)需 离开本病区进行诊治工作必须向病区的其它医生作交待,并通知主班护士。在其它医生下班或休息时,可向值班护士交待说明去向。遇到病情变化或新人院病人,上午由值班医生负责处理,下午由行政班医生负责处理。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视诊。
7、值班医师一般不脱离日常工作,如因抢救病员未能休息时,应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休。
8、每日晨,值班医师将病员情况重点向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报告,并向经管医师交清危重病员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9、病区值班医生工作职责
(1)值班医生不脱离本组的日常诊治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休息。晚上须在10时以后才能休息。第二天上午交-班并查房、开具医嘱或手术、换药结束后才能下班,如值班当日后半夜因抢救病人得不到休息,科(病区)主任可根据情况予提早下班。
(2)值班医生每日在下班前至科室,接受各级医生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的情况并做好床前交-班。
(3)值班医生对危重病员应作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入交-班本。
(4)值班医生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书写病历或病程记录,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理。在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视诊,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视诊,如正在进行抢救工作无法马上前往视诊。应听取护理人员的病情汇报,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给予临时处理。
(5)如遇有疑难问题时,必须请备班医生会诊处理。值班期间,请其它科会诊或各专科急会诊,一般由值班医生与相应被邀科室联系。必要时请示备班医生。院外会诊(市内)由备班医生或科主任决定,请院行政总值班负责实施。
(6)值班期间必须严守岗位,不准脱岗,遇特殊情况需暂离病区,事先必须向备班医生汇报,征得同意,并向值班护士报告去向。如需长时间离开岗位,除须备班医生同意外,事先必须向科(病区)主任汇报,科(病区)主任根据情况,如同意另派医生到岗并进行交接-班后才能离开。
(7)病区值班医生值班期间,一般不承担其它科室的抢救工作,如遇特殊情况由院行政总 值班或院领导协调解决。
(8)值班期间不准串岗,不准从事与诊疗工作、专业学习、外语学习以外的任何私事,严禁打扑克。
10、行政班医生根据各级医师的职责,除负责本组病员的日常诊治工作外,在值班医生休息期间负责该值班医生组和无经管医生的所有病员的临时处理,危重病人的抢救及新病人的处置。下午在行政上班时间开始后,听取73班护士的病情汇报,巡视本组及无经管医师的各组病人,重点巡视高危重病人及新入院病人,做好医疗措施的记录工作,并扼要记入交-班本中,必须在值班医生到岗,完成交-班后才能下班。因工作需要离开岗位,必须在护理站黑板上写清去向或所至科室的电话号码,同时向值班医生、主班护士说明,接到病区通知须立即返回病区。
(二)药房、检验、放射等科室应根据情况设有值班人员,努力完成在班时间内所有工作,保证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做好交接-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