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广东盈达律师事务所
乙方: 律师
为实现双方同求丰盈、共享发达、协调稳健发展,达成本协议。
一、甲、乙方法律关系。双方不属劳动合同法的劳动用工关系,乙方是自聘人士,按照法律、主管部门规定、合同约定、甲方制度开展业务并自负所有律师执业和工作的法律责任,仅就特定合作业务受本合同约束;甲方不承担乙方的工资、社保、商业保险、年金、公积金等一切薪酬和责任。按主管部门要求而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保、律师执业等形式和手续均不影响该法律关系。
二、业务适用范围。在甲方之金融贸易法务、民商诉讼法务、房地物管法务、知识产权法务、刑事诉讼法务、顾问见证法务、婚姻家庭法务、网络电讯法务中,或属某地域的案件,与乙方选定进行签约合作领域/地域为: ,适用的业务案件种类为:
三、利益安排与权利。
1、甲方相应部门实行独立财务核算制、执行准确清晰的案件登记制度,确保乙方参与合作业务的长期运营收益。双方按计划开展签约合作业务和客户开拓、组织会议、培训、业务办理各项活动,乙方有权参与办理律师所该类案件并提取律师报酬(参办最低按10%,主办最低按40%提成,高不封顶个案协商)。合作业务的成本(拓展费用、直接聘员的薪酬、办案支出)和利润归甲方一半,另一半按参加人数分担分享。
2、双方依照法律、主管部门规定、律师所制度开展执业活动、互相提供协助和便利、紧密配合开展合作业务和拓展执业空间。乙方尊重甲方的基本制度并积极处理合作业务,甲方尊重乙方自行安排工作方式和时间。
3、乙方选择办公室的,甲方将保利西街 栋 房提供给乙方办公,水、电、电视、网络等使用费,租金和物业管理费35元/平方米,由乙方承担(乙方有专长并负责一个部或者创办新业务,年创收归属甲方部分超过10万元的,则由甲方承担)。由甲方装修并按专业形象设计方案采购办公家俱电器的办公室,乙方每月分摊400元(乙方若管理相关部的、或主持网站相关版块的、或主持对客户和成员相关业务的每季度培训的,即免予分担)。乙方承担自聘助理的全部薪酬福利,甲方代办有关手续(如与甲方合作业务,则由双方约定分担)。
4、网站建设、通过网络推广的费用,乙方每月分担200元(乙方每月向律师所网站发表自创专业文章1份,或年内负责组织网络推广活动一次的,即免予分担)。
5、甲方行政、财务、网络电讯等人员为乙方非合作业务提供积极支持,只按乙方非合作业务收入的3%提取支持成本。
四、守约责任。特定合作业务的拓展活动已安排,而甲方无故不安排人员支持,乙方无故不参加;特定合作案件已经接案,而甲方拒绝安排人员支持或乙方拒绝办理的,应每次向守约方给付违约金2000元。属合作业务和案件,但甲方或乙方私派给其他人员的,或乙方列为非合作案件自办的,每次向守约方给付违约金5000元(律师费收入超出部分还可追索)。违反法律、主管部门规定、律师所制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五、协议的变更、解除。经协议一致,可变更本协议。拒绝按制度登记案件达两件的,不参加、不办理特定合作业务活动或案件办理达两次的,有违约行为不给付违约金的,造成损失不赔偿的,协议期满未续的,均可解除本协议。
六、协议期限:自签约之日起 年。
甲方:广东盈达律师事务所 乙方: 律师
2015年 月 日
内部合作协议 [篇2]甲方: 身份证号:
最新工程内部合作协议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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