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社区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优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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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5-04 00:00:00    小编:方葵花

2025年社区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优质10篇)

小编:方葵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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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篇一

8.1三级事件处理程序(预警状态――获悉近期将流行某种高传染疫情)。

8.1.1由物业总经理召开专项会议,宣布进入预警状态,及时安排布置各部门的各项工作。

8.1.2进入预警状态后,各部门经理应召开本部门动员会,将组长布置工作及时传达给部门员工,并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人,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8.1.3综合部加强公共卫生宣传工作,保证信息畅通和准确性,各种信息应及时公布。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物资准备。

8.1.4客服部负责环境卫生和客户沟通工作,随时了解客户对防控工作的需求,并及时向客户通报公司防控工作安排。根据组长安排调整工作。

8.1.5消毒工作在日常防控管理基础上,对消毒频次进行调整,安排保洁公司对消毒次数进行加密,对消毒效果进行监督检查。

8.1.6工程部负责保障新风系统卫生安全,根据组长安排调整消毒工作。

8.1.7安保部根据组长安排调整安全保卫工作重点并配合各部门的工作。

8.1.8预警状态是高度戒备状态和高度紧急状态的前奏,当疫情出现时启动相应处理程序,所有程序的启动需报组长审批。

8.2二级事件处理程序(高度戒备状态――本地已发生高传染性疫情)。

8.2.1根据政府防疫部门的要求,物业领导小组确定落实各部门卫生防疫的重点工作。

8.2.2综合部负责安排各部门做好员工及所管辖外包公司员工的防疫宣传和培训工作,掌握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出勤状况,做好物业各项防疫物资采购供应工作,加强垃圾房、餐厅、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管理。

8.2.3客服部负责对内、对外的联系,对内要及时通知、联系、宣传及沟通,保证客户了解情况,对外要根据组长安排及时进行通报。同时负责安排、监督和检查保洁公司对本物业管理区域的清洁卫生和消毒工作。

8.2.4工程部负责对物业设备、设施的消毒工作,保证各类设备正常运转。

8.2.5安保部负责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实行封闭管理,有突发事件时及时维护现场秩序,协助各部门工作。

8.2.6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所有施工装修工作应停止,特殊需要的施工必须由小组组长审批。

8.2.7物业公司所有员工不安排出差或去往中高风险地区,凡出差或去往中高风险地区再返回单位上班的人员,应隔离一段时间后方可上岗。

8.2.8物业按要求实行封闭管理时,客服部负责发函通知全体客户,安保部负责安全检查,所有人员凭出入证进出。

8.2.9建立汇报制度,有情况及时向主管领导反映,未经紧急疫情小组组长批准,不制造、不散播未经公司证实的各种有关信息。

8.2.10建立倒班工作制:根据疫情需要,结合公司内部工作特点,为保证公司正常运转,避免员工交叉传染,各部门根据部门情况实行倒班制。倒班原则为部门分a、b两个班次,要求做到每周一倒班(或几天,视情况而定),两个班次不交叉工作,处于相互隔离状态,以记录本或电话方式联系布置工作,各部门应保证部门工作的连续性。各部门经理应分别在a、b两组,如一部门有情况,另一部门经理代行职责,杜绝公司各项工作、档案管理出现失控现象。倒班工作制方案须报小组组长批准后方可执行。

8.2.11综合部。

8.2.11.1根据疫情要求,及时采购相应预防物品,保证预防物品供应充足,并发放至相关部门。管业部负责存放防护隔离衣。

8.2.11.2参考本市卫生部门开出的预防处方,采购必要的防护用品、药品发放员工,保证员工的防护安全。

8.2.11.3将近期收集到的有关疫情情况及预防措施张贴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区域,做好防疫宣传工作。

8.2.11.4组织安排各部门进行疫情预防培训工作,对公司员工进行总动员,保证公司所有员工了解疫情,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注意个人卫生和家庭卫生,并掌握预防防护措施。员工上岗时应做好自我防护措施,避免相互传染或与客户交叉传染。

8.2.11.5根据疫情及结合管理处安排,为避免相互交叉感染,安排倒班工作,监督各部门出勤情况,保证管理处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8.2.11.6建立员工联系档案,准确掌握管理处全体员工的住宅地址、联系电话,保证管理处全体员工联系通畅。

8.2.11.7建立监控制度,每天上午统计上岗员工的健康和出勤情况、在家休息员工的健康情况,以及员工家属健康情况。员工外出必须登记,每天上午向组长和管理处汇报。

8.2.11.8根据自身条件设立自助卫生站,放置消毒纸巾及消毒棉,供到访的所有人员使用。

8.2.12客服部。

8.2.12.1及时与卫生防疫部门和地区政府机关联系,了解目前疫情状况和采取何种预防措施,如何进行正确操作。

8.2.12.2做好部门员工和保洁员工的培训宣传工作,尤其是保洁员工的培训和宣传工作,每天检查保洁员工的出勤状况和健康情况。

8.2.12.3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保洁公司的日常消毒的培训工作,保证保洁人员能够正确进行本物业管理区域的消毒工作。

8.2.12.4对物业管理区域进行整体消毒,针对不同疫情作好预防疾病传染工作。具体消毒工作由客服部安排保洁公司负责。

保洁公司应做好保洁员工培训工作,使员工正确掌握各种消毒方法和个人安全卫生防护方法,必要时保洁公司可安排倒班上岗制,将工作安排报管业部审核。保洁员工上岗时应做好个人安全防护措施。

8.2.12.5负责对消毒情况每天进行检查,并根据疫情对消毒工作进行增减调整。消杀工作应结合疫情重点进行。

8.2.12.6负责做好客户的防疫宣传工作,及时将疫情的预防情况及预防消毒措施以书面形式通报全体客户,使客户了解防疫工作进展,并动员客户能自觉的配合、支持物业公司的防疫工作。

8.2.12.7为表示对客户的尊重,保护员工健康安全,进入客户区域时应做好自我防护措施。

8.2.12.8应建立客户联络制,每天上午及时与客户沟通,了解所有客户的工作时间安排、员工的出勤情况和健康状况,并要求客户提供准确的卫生健康信息,便于物业管理处安排各项工作。每天将客户信息汇总上报组长。

8.2.12.9监督检查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餐饮区域的消毒工作。餐饮区域消毒工作必须符合卫生防疫部门要求和物业区域的卫生要求。

8.2.12.10在疫情期间,在每月例行消杀的基础上,根据疫情情况重点安排有针对性的消杀工作,防止疫情通过蚊、蝇等四害传播。消杀工作可分区域根据情况安排。消杀人员进入大厦进行操作时应保证身体健康,同时为避免交叉感染,操作人员应做好防护措施。

8.2.12.11了解周边的疫情状况,及时向小组组长汇报。

8.2.13工程部。

8.2.13.1做好员工安全卫生培训教育工作,按照管理处统一要求进行倒班制,保证大厦的设备设施正常运行。

8.2.13.2接到疫情通知后,在需要调节空气温度、湿度的情况下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在不需要调节温度、湿度的情况下,全面使用新风输入,关闭回风通道。所有排风要直接排到室外,确保公共场所的空调系统安全送气,防止疫情流行。

8.2.13.3对物业所有区域(含客户单元)的空调过滤网、回风口和新风口进行清洁消毒。

8.2.13.4安排电梯维护公司对电梯进行相关调整,保证电梯轿箱内通风。

8.2.13.5对生活水泵房进行检查,保证生活用水卫生。对大厦污水井、隔油池及排水等容易污染或传播病毒的设备设施进行消毒,并针对疫情,采取相应的措施。

8.2.13.6进入客户区域维修时应做好自我防护措施。

8.2.14安保部。

8.2.14.1做好保安人员的安全卫生培训工作,按照管理处统一要求及安全保卫工作需要安排倒班。

8.2.14.2检查外保员工宿舍卫生的情况,做好消毒工作,保证居住环境清洁卫生,必要时分开居住、分开执勤。监督检查内部住宿情况,不符合卫生防疫要求的立即清离。

8.2.14.3保证外保员工的饮食卫生,注意营养合理搭配。

8.2.14.4保安员工上岗时应做好必要的防护措施。

8.2.14.5物业实行封闭管理时,保安员在出入口负责检查人员及车辆出入情况,保证安全秩序。

8.2.14.6当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疫情时,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基础上,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抢救工作,并对现场实行隔离保护。

8.3一级事件处理程序(高度紧急状态――本物业管理区域已发生高传染性疫情)。

8.3.1物业人员发现或接到通知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高传染性疫情疑似或密切接触人员,以及内部员工、客户(家属)有可疑病人或接触过病人时,应及时上报小组组长,组长应全面仔细了解各方面情况和信息,立即组织召开紧急会议,安排布置各部门做好相应工作,要求所有进入疫情现场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如穿隔离衣(存放在客服部)。小组组长负责上报上级领导和有关政府部门。

8.3.2客服部。

8.3.2.1接到指示报“120”。

8.3.2.2负责接待配合“120”各项工作。

8.3.2.3按指示通知相关客户,并做好安抚、解释工作。

8.3.2.4安排保洁公司协助“120”全面消毒。

8.3.3安保部。

8.3.3.1安排专人穿防护衣到现场用隔离带进行隔离。

8.3.3.2协助客户撤离。

8.3.3.3按指示封闭相关区域或楼层,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8.3.3.4严禁媒体拍照、采访。

8.3.4工程部。

8.3.4.1停空调及相关楼层电梯。

8.3.4.2对设备设施进行消毒。

8.3.5综合部。

8.3.5.1向各部门提供安全防护用具。

8.3.5.2确保足够的防疫物资的采购、供应工作。

8.3.5.3各部门向小组组长汇报工作。

8.3.5.4组长安排或亲自向政府部门及媒体解释。

社区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篇二

为做好社区“两委”换届中的疫情防控,确保换届工作平顺圆满,根据国家、省、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做好防疫形势预判。

街道文化卫生健康服务中心要及时将境外疫情情况、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疫情防控最新工作要求通报至各社区;街道社区“两委”换届领导小组和监督组分片包干做好社区“两委”换届疫情防控工作,合力做好疫情防控形势研判。

(二)加强疫情防控培训。

街道文化卫生健康服务中心要在街道、社区两级换届会议上培训疫情防控要求,利用卫健工作例会对冬春季疫情防控和“两委”换届疫情防控进行培训。

(三)强化防控责任落实。

各社区建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由包社区负责人任组长,换届前社区“两委”干部任成员,细化防控措施、明确应急队伍、联系方式。根据街道党工委统一部署,及时调配、储备防疫物资(详见附件),并组织应急演练。

(四)做好常态预防监测。

街道换届工作领导组、监督组和各社区换届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离开本市,如特需离开必须提前报备,并履行好请销假手续;必须每日做好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可疑症状,不得上岗,及时就医排查,上岗前做好个人防护。

(五)做好日常消杀防控。

各社区要做好办公室、会议室、公共活动区域的环境卫生工作,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池、公共厕所等重点场所要做到每日进行清洁消毒,会议室、办公室要保持通风,会前会后要及时清洁消毒。

各社区以小区、村为网格,实施网格化管理,疫情防控责任落实到人,指导网格员做好辖区内人员摸排工作,社区要建立外出务工人员返乡信息台账,对参选人员在选举前14天开展健康监测,了解掌握是否到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是否有不适症状或连续3日以上健康状况异常的人员(包括: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

社区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篇三

1、应急小组需包括通讯指挥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现场救援组等,确定各组成员和职责分工,事先应对参与应急的全体成员进行应急流程培训,并进行现场演练,相关应急活动应在保证人员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2、如项目出现疑似病例:

区域总经理担任总指挥,应立刻启动应急预案并上报集团公司,外接项目需同步上报至甲方。

通讯指挥组由中控室人员参与,负责收集应急各环节进展信息,及时传递至各应急分队。应急启动后,中控室应在第一时间内联系120或当地疾控中心救援。

安全保卫组立刻对病例所在楼层进行警戒隔离、安排人员巡楼检查有无同类情况,同时在外围进行警戒,劝导无关人员不要进入敏感区域。

后勤保障组准备好备用口罩、测温枪、担架、防护服(如有)等应急物资。在征得甲方或上级部门允许下,发布“疑似病例通知”,通知客户及员工进行体温自测,同时通知与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按照卫生部门要求进行14天医学隔离观察。

现场救援组负责引导120车辆进入,协助进行疑似病例转移。然后再次对有污染区域进行重点消毒。

现场应急人员均需佩戴好防菌口罩。

信息发布应由总指挥或其授权人员进行,其他应急成员不得通过任何渠道向外发布信息。

社区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篇四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小学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南》、《xx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xx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法律法规、文件和上级要求,制订本预案。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或疑似病例事件,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健康与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坚持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分级负责、预防为主的工作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安全和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

学校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七个专项职能组,全面负责学校防疫工作,设置防控指导组专门负责应急处置工作,完善联防联控应急网络,建立完善的内部应急处置机制。

发现人第一时间上报学校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xx);通知防控指导组和护理中心进入应急处置流程;确认情况拨打120急救电话和上报。

可疑情况者:发现发热并伴有干咳、气促、乏力、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的为可疑情况者。

发现途径:师生入校、每天体温检测、自报和他人发现等发现途径。

(一)现场处置流程

1、校内发现发热人员

发现有可疑情况的师生,发现人立即向学校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第一时间督促其佩戴口罩,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防控指导组立即安排发热人员到学校临时隔离室,由护理中心对其进行复测,再次确认体温和症状(体育课或体育活动后学生会出现体温变化,对可疑情况者注意询问,如是此类情况,待学生身体恢复常态后进行重测)。

2、校门口发现发热人员

严禁发热人员进入校区,第一时间督促其佩戴口罩,留存发热人员身份信息、联系电话,立即报告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如为我校师生立即安排发热人员到学校临时隔离室,由护理中心对其进行复测,再次确认体温和症状。

(二)送医上报。护理中心根据前期摸排《xx学校师生健康备档卡》信息,结合现场复测和核实情况,做出如下处置:

1、对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途经史或有与确诊、疑似病例、接触者的接触史者,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由救护车送定点医院就诊。

2、无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途经史或无与确诊、疑似病例、接触者的接触史者,联系家长送医院发热门诊,若家长短时间不能到校,学校派护理中心人员陪同送医。教职工(含校内托管人员)出现上述情况建议由家属陪同或自行前往。第一时间将相关情况报告疾控中心、卫健委和教育局。

当可疑情况者诊断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学校立即启动以下工作:

1、积极配合。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卫健委和疾控部门的要求,防控指导组协助卫健委、疾控中心做好流行病学调查,确定密切接触者范围,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各项工作。疫情报告人按规定上报信息,同时通知学校所在地社区、师生居住社区等。

2、调整教学。出现上述患者的班级,教学工作组要根据实际立即启动教学防控工作应急预案,根据实际调整教学活动,避免与其他师生继续交叉传染。

3、通风消毒。防控指导组要在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对隔离室及可疑症状者活动过的场所进行终末消毒。

4、宣传引导。宣传舆情组、家校沟通组及时向师生和家长通报情况,加强心理疏导,回应社会关切。

5、后续措施。如果可疑症状者经定点医疗机构排除为非疑似病例,则由其家人接回居家隔离,满足《xx学校复课证明查验制度》的复课(复工)标准后方可回校。

1、离校就诊指引

(1)前往医院路上,应该根据病情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

(2)有条件的情况下,应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乘车路上需打开车窗。

(3)时刻佩戴口罩,随时保持手卫生。在路上和医院时,尽可能远离其他人(至少1米)。

(4)如路途中污染了交通工具,建议使用含氯消毒剂或过氧乙酸消毒剂,对所有被呼吸道分泌物或体液污染的表面进行消毒。

2、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注意事项

(1)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每天早晚测体温各1次,并记录在册;若出现发热或者干咳、气促、肌肉酸痛等症状,应立即向班主任或学校疫情报告人报告,并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学校立即向属地疾控部门报告,配合做好排查和后续相关工作。

(2)居家医学观察期间,尽量开窗通风,不能自然通风的用排气扇等机械通风。被观察人员与家庭成员尽量避免近距离接触(至少间隔1米以上距离),有条件的独居一室,最好处于居家位置的下风向。日常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注意手部卫生;咳嗽或者打喷嚏时用纸巾或肘部衣服遮掩口鼻;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应立即使用流动水和洗手液洗手。设置套有塑料袋并加盖的专用垃圾桶。被观察人员用过的纸巾、口罩等放置到专用垃圾桶并及时清理,清理前用有效氯浓度为500-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或浇洒垃圾至完全湿润,然后扎紧塑料袋口。生活用品专人专用,单独洗涤消毒处理。

3、返校管理事项

(1)患病师生病愈且隔离期满后,应先到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开具痊愈证明,复课(复工)前将医院病愈证明照片发给护理中心登记,经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复核确认后,方可复课(复工)。

(2)凡是病愈或隔离期满无症状人员返校,可安排在上午(下午)第一节课上课后从专门通道入校,由护理中心核查病愈证明、解除医学观察证明等。

(3)对于已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可疑人员,凡出现呼吸道症状、发热、畏寒、乏力、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者,应待症状消失后、身体痊愈后方可返校(发热患者需症状消失48小时后方可返校,呕吐腹泻患者需症状消失72小时后方可返校)。因过敏、哮喘等其他原因引起咳嗽症状的,需有医院提供的医学证明。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学校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社区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篇五

为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攻坚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县疫情联防联控工作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方案。

社区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篇六

(一)适度做好宣传引导。按照科学、客观、适度的原则,做好疫情防范应对宣教工作,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新闻宣传和风险沟通,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引导干部职工保持健康心态,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情,防止炒作和不实报道。同时,做好办公场所卫生清洁工作,保持正常空气流通。

(二)严格控制会议数量。鉴于疫情具有传染性,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不组织开展大型会议,减少会议数量,不开不必要会议。不邀请外单位人员来我局开展交流考察活动,要求各小单位工作汇报尽可能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联系。

(三)严格控制人员流动。疫情防控期间,暂停派员赴外地考察学习,一般不安排人员出差。全体工作人员要带头劝导身边人减少外出,不去人流密集场所,不串门、不集会、不外出聚餐。

(四)建立情况登记制度。建立外出人员、外来人员来访接待登记、请假登记制度。局机关及各基层所、事业单位要确定一名同志为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单位外出人员、外来人员接待登记、请假登记,坚持每日登记,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建立疫情报告制度。局机关及各基层所、事业单位要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摸底,发现有发热、咳嗽的,及时向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同时赴医院就诊。对医院诊断须隔离者,要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交叉传染。

社区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篇七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沪建办综〔20_〕3号)和《关于进一步统筹推进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沪建办综〔20_〕4号),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如下:

一、督查范围。

全市所有在监房屋建筑和市政非交通类工程建筑工地。

二、督查时间。

_月_日起至疫情结束,每周三天(周二、周三和周四)。

三、督查重点。

2.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3.复工条件落实和保持情况。

以上内容详见督查表(附表一)。

四、督查组织。

1、督查共分12个检查组,每组2—3人,由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总站”)、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以下简称“管理总站”)、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行政服务中心”)、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审图中心”)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其中管理总站、行政服务中心、审图中心等共计8人,总站不少于16人(巡查科3人、质量、安全各2人、市场科、技信科、执法科各抽1人、监管科不少于6人等)搭配组成。

2、第一到第九组各对口一片区域(见下表),第十到十二组直接对口总站直管工程。

3、总站负责将各组片区内复工工地详细清单分发到各组组长,管理总站、行政服务中心、审图中心联系人每周五向总站提供下周二三四参与督查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服从督查安排。

4、组长科室负责本组督察实施,行政措施单开具,每日情况快报;检查数据汇总和检查情况总结工作。

组别组长组员对口区域。

第一组总站安全科总站巡查科闵行、自贸区。

第二组总站安全科管理总站浦东、临港。

第三组总站质量科管理总站长宁、松江。

第四组总站质量科管理总站黄浦、崇明。

第五组总站巡查科管理总站杨浦、奉贤。

第六组总站巡查科行政服务中心静安、金山。

第七组总站市场科行政服务中心虹口、青浦。

第八组总站技信科行政服务中心普陀、宝山。

第九组总站执法科审图中心徐汇、嘉定。

第十组总站监管科总站监管科总站直管工程。

第十一组总站监管科总站监管科总站直管工程。

第十二组总站监管科总站监管科总站直管工程。

五、督查数量。

各组每天抽查2—3个工地直至疫情结束,每个行政(功能)区必须覆盖。

六、汇总和归档。

1、各组长科室确定一名联系人,每天四点前将当天督察表传至安全科(赵伟豪),安全科汇总完成后每天五点前报站领导。

2、每周四检查结束检查完成后,上报本周拟通报工地,参建单位,责任人名单。

3、各组长科室负责所查工地的证据固定、立案、总结等后续处置,每月报立案工地数和月度小结,安全科每月底汇总完成报站领导。

4、检查完成后,按要求整理检查档案报总师室归档。

七、督查回头看。

因疫情防控不力而被通报的建筑工地整改完成,提交整改报告后,列入下一月必查工地,进行督查回头看,如果整改不力,将进一步严肃处理。

八、督查后勤保障。

2、市区抽查工地回683号就餐,在郊区时则在对应区站就餐。

提示:

1.现场检查应确保自身防护,避免人群聚集,并遵守工地防疫管控要求。

2.违反黑体字部分必须开出行政措施单或要求停工整改,并纳入拟通报批评名单。

3.工地与社区、疾控部门对接人员必须明确人员姓名和联系方式;社区、疾控部门等对接部门必须明确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对现场人员随机抽查(2—3名)并记录姓名,是否人员登记在册、是否有当日体温记录,查看“随申码”。

社区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篇八

各行政村成立主要负责人任领导小组组长的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医疗保障、安全后勤保障、消毒等职能小组,同时成立由村委干部、卫生健康及民警组成“三人工作小组”,并明确职责分工。

(一)散发病例

1.发现可疑病例时,应立即引导病例到临时医学观察点或单独隔离观察间进行留观,联系单位所在村对应的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初步排查后,送辖区定点医院诊治,确诊后立即报告当地疾控中心。

2.配合疾控机构开展密切接触者流行病学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最新版新冠肺炎防控方案或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进行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送定点医院排查、诊治。

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干咳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告知健康管理员,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

所有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等。

3.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按国家和省的消毒指引,做好病例所在宿舍(公寓)、车间等疫点、公共场所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工作。

做好其他区域的保洁和消毒防疫工作;加强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空调等公共设施及公共用具的消毒,每日对办公室、食堂、宿舍、会议室、车间、厕所等公共场所及垃圾桶/站进行消毒;各工作场所和食堂入口要配备含醇速干手消毒剂,厕所配备洗手液,指导和督促员工做好手卫生。

4.按照卫生健康部门的建议,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启动封闭式管理,因地制宜采取宿舍(公寓)、楼栋封锁等措施,严格限制人员进出,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适时适当调整工作安排,必要时采取停工停产等措施。

5.做好安全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保障需要应急处置的设施、设备和物资供应。做好餐饮、生活饮用水安全等生活保障。加强巡查管控,及时停止群体性聚集活动,及时处置安全突发事件。

6.基层医务人员要协助当地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密切接触者筛查等工作。“三人工作小组”负责片区村民健康登记,做好村民的健康监测工作,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每天保持与单位主要负责人、疾控机构进行信息沟通,及时上报最新情况。

7.做好宣传和心理疏导工作。疫情期间要做好舆情监测、心理健康引导和健康教育等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根据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人员等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工作,稳定人员情绪,避免过度恐慌。

(二)1周内出现2例及以上聚集性病例。

应立即报告当地疾控中心,由疫情防控专家评估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对发生聚集性疫情的楼宇、院落实施硬隔离。企事业单位是否因疫情停工和停工范围由当地卫生健康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现场评估研究决定。

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14天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卫生健康部门评估,可由疫情应急领导小组决定终止响应。

社区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篇九

为指导社区科学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规范处置突发的散发病例和聚集病例,采取及时、有效地防控措施,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特制定本预案。

各社区应成立由社区主任任领导小组组长、社区工作人员为组员的疫情应急工作小组,下设排查组、医疗保障、安全后勤保障、消毒组等职能小组,并明确职责分工。要建立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以社区干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层公安民警为主的联防联控工作队伍,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对社区楼栋、家庭全覆盖落实防控措施。

(一)出现散发病例

社区出现散发病例,是指在社区居民中,出现1例确诊病例,尚未出现续发病例。出现散发病例后,社区应提高监测防控力度,配合市疾控中心做好密切接触者的排查与管理,并做好消毒,在区卫健部门的指导下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出现2例及以上聚集性疫情

聚集性疫情,是指14天内在小范围(如一个家庭、一个单位等)发现2例及以上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且存在因密切接触导致的人际传播的可能性,或因共同暴露感染的可能性。应由区疫情防控专家评估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对有确诊或疑似病例的楼栋实施封闭管理,限制人员进出。对发生聚集性疫情的楼栋实施硬隔离。视疫情情况确定隔离范围。

(一)疫点

如果社区出现散发病例,将病例可能污染的范围确定为疫点。原则上,病人发病前3天至隔离治疗前所到过的场所,病人停留时间超过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场所,应列为疫点进行管理。疫点一般以一个或若干个住户、同一栋楼等为单位。

(二)疫区

如果出现了聚集性疫情,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将该社区确定为疫区。

(一)散发病例

1.病例发现与报告。发现可疑病例时,应立即联系市120急救中心,由专人专车进行转送,将病例转送到辖区街道卫生医疗机构初步排查,有需要的送区定点留观医院诊治,诊断为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后立即报告市疾控中心。

2.流行病学调查。协助市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等工作。

3.接触者追踪管理。配合市疾控中心开展密切接触者筛查及流行病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最新版新冠肺炎防控方案或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进行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送区定点留观医院排查、诊治。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告知社区,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所有配合市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等。

4.疫点消毒及保洁。做好病例所在家庭、宿舍(公寓)等疫点、公共场所、电梯(扶梯)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工作。每日对社区办公室、会议室、厕所等公共场所及垃圾箱进行消毒。

5.疫点封锁及生活保障。按照区卫健部门的建议,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启动封闭式管理,因地制宜采取住宅、楼栋封锁等措施,严格限制人员进出,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适时适当调整工作安排,必要时采取停工停产等措施。

做好安全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保障应急处置需要的设施、设备和物资供应。做好餐饮、生活饮用水安全等生活保障。加强巡查管控,及时停止群体性聚集活动,及时处置安全突发事件。

6.健康监测。社区工作人员负责社区居民健康监测与登记,做好居家隔离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配合卫健部门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每天保持与街道及相关部门进行信息沟通,及时上报最新情况。

7.健康宣教与心理疏导。疫情期间要做好舆情监测、心理健康引导和健康教育等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宣传疫情防控知识。稳定社区居民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

(二)1周内出现2例及以上聚集性病例

应立即报告街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由街道第一时间上报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由区疫情防控专家会同市疫情防控专家评估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对发生聚集性疫情的楼宇、院落实施硬隔离。

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区卫健部门评估,可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终止响应。本预案将根据市、区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和政策要求实时调整。

社区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篇十

10.1支持文件目录:

10.1.1防疫小组人员架构图及工作职责。

10.1.2日常公共卫生防控措施。

10.1.3疫情密切接触者的隔离界定。

10.1.5人员健康情况表。

10.1.6紧急疫情况封闭管理措施。

10.1.7疫情应急处理日常培训知识。

10.1.8隔离防护措施标准、物品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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