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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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用于规定双方在交易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在起草合同时,应该注意使用明确且简洁的措辞,避免法律语言的模糊性。了解常见的合同范本有助于我们正确起草和签订合同。
经公司研究决定________项目,委托给______经营管理,委托经营期限暂定为壹年,翌年后视经营状况再定,公司负责整个项目的监控和跟踪,帐务和财务有公司统一管理,公司提供资源平台配置(包括资金,技术,设备,人力、物力等方面)的协助,对于月度营运资金在五万以内的,公司按月3%的利息提取收益,月度运营资金超过五万的.,公司按净利润的30%提取收益。特此委托人:遵义市五君节能材料有限公司受托人:
日期:
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
法人授权责任人。
姓名: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该工作单位:
现委托上述授权责任人作为我单位在____日常管理上的全权代表,代表法人签署相关文件,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授权有效期为此授权书签发之日起至法人代表书面声明本授权作废为止。
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人名章或签名)和法人授权责任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人名章或签名)。
委托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法人授权责任人:(签名或盖章)。
本合同双方为:
1、(以下简称“委托者”),是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成立的法定企业,法定地址为。
2、(以下简称“管理者”),身份证号码:住址:。
3、(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法定企业,法定地址为。
鉴于:委托者集团内部以产品研发和销售为主的战略方针,对集团内部制非战略项目进行处理,双方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双方同意订立合同如下:
第1条定义。
经双方接受后,下列之各措辞,用于本合同以及所有有关之附加或更改文件时,有以下之定义。
1.1建筑物--应解释为所有在性质上或指定上视为地产物业的楼房及设施,以及包括所有为该等楼房及设施所设之设备,例如:空调系统,所有生产设备,等等。
1.2统一制度--应解释为管理者所采用之最新统一会计制度,此统一制度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和其他规定。
1.3会计年度--应解释为由一月一日开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十二个月期间,第一会计年度应由开业第一天开始至同年之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1.4独立公共会计师--应解释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在中国注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
1.5总收入--应解释为营业收入减去工商统一税后之营业收入。任何直接或间接发生于公司经营之全部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对外投资收入、固定资产收入、存款利息,各种赔偿收入等。
1.6营业支出--应依据统一制度,包括下列项目。
(a)薪俸,费用和工资,以及其他常规的或时有的,为员工派发之其它款项,包括总经理,以及任何员工福利费用,起居住所、交通、员工膳食、其它杂项福利,因上述薪俸之有关法令或法规而产生之应付款项或税项。
(b)生产成本,和一般情况下为收益而发生之成本。
(c)依据当地经验,经执行董事批准的实际发生的呆帐。
(d)所有因管理所需之设备等购入和更换之开支。
(e)第7.1条所指定付于管理者之基本管理费。
(f)所有广告、业务推广和公共关系开支。
(g)为生产经营所产生等任何直接税项、关税、牌照费的缴付。
(h)第5.3.3条所指定由管理者集团提供之广告和业务推广支出内之目标公司应承担的份额。
(i)一般情况下由目标公司或由管理者在目标公司所产生之营业费用。
1.7营业毛利或简释g.o.p--营业毛利应解释为每一会计年度(或其一部分)之总收入额与生产经营支出之差额。
1.8不可抗力--下述情况均构成不可抗力之事件。
(a)战争、侵略、反叛、革命、暴动及内战。
(b)政府以统治者身份所作出的措施、政府条例和命令。
(c)地震或任何因自然力量发生而被影响及不可合理预测或抗拒的事故。
(d)劳工纠纷。
(e)其他非管理者可合理控制的而严重地影响管理者经营目标公司的能力的事故。
第2条提供的服务。
管理者所提供的服务:
……组织生产经营。
……为目标公司设立管理控制和会计制度。
……采购目标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物品。
……制订并执行目标公司之市场营销策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适用法规,挑选和招募来自各阶层之公司员工,需要时,履行培训计划。
第3条管理者的责任。
3.1管理者的服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管理者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代表目标公司执行所有在公司管理及市场推广范围内之一切任务,管理者除因生产经营需要外不得利用目标公司从事其它活动。
3.2商号、商标。
目标公司根据中国法律程序注册使用名为“广州市番禺惠浦电子有限公司”。在合同有效期内,目标公司许可管理者在公共宣传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情况下使用目标公司商号及商标。合同期满或解约后,目标公司对其所有的商号、商标将持有并继续使用。
第4条管理。
4.1日常业务管理。
管理者要接受执行董事的监督。监督原则只是对涉及目标公司的依法经营;目标公司管理层人员招聘和解聘;重大资产处理(包括但不限于重大投资);举债行为等,要事先征得执行董事的书面同意并每月定期向执行董事报告目标公司经营管理情况。
管理者将会代表目标公司执行所有适当及必要之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a)一般组织。
(b)人事管理:依照中国有关法律,管理者作为目标公司的代理人将有挑选、雇请、培训、指派、调动或解雇员工的决定权。(c)制定薪酬和雇员所有其它福利。
(c)定出采购之政策包括以下:商品、供应品、和物资的选择,建立及维持目标公司正常经营操作需求之所有存货,选择供应商,为确保最优惠条件下谈判供应合约,在同等条件下应首先保证目标公司的商品供应。
(d)有关生产经营中,管理者若认为需要或合适,经目标公司执行董事批准后,可以目标公司的名义采取任何法律诉讼及其它法律行动。
(e)管理者应依照管理标准为保持经营良好状况,进行需要之维修、保养。所有有关费用将会算入营业支出内,凡超过贰拾万港元应当作特别项目呈交执行董事批准。
(f)商讨及签署有关目标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合约及预备有关之法律文件。
(g)财政及会计管理,见以下条款。
4.2会计。
管理者应为目标公司之利益按照中国的法律和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和其他规定,记存一份所有有关目标公司生产经营事务之完整的会计记录。此等会计记录根据“统一制度”之规则,但在必要时,目标公司执行董事将有权视察及稽核全部帐薄。然而上述行动要尽可能避免妨碍目标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无论如何,在本合约期满时,全部记录将交还目标公司。
4.3会计报告。
年度内,管理者将于每月后之十二天内呈交与目标公司一份由目标公司总经理或总会计主管签发之损益报表,明列上月经营业绩和一份资产负债表。
每年三月底之前,管理者将呈交目标公司执行董事目标公司在上个财政年度到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过之资产负债表及损益报表,若目标公司执行董事在收到资产负债表及损益报表后三十天内没有以书面提出反对,该等会计报告将视为已被批准。
4.4常年计划。
(a)在下一财政年度开始前三十日内,管理者将要提呈目标公司执行董事一份下一年度常年计划,该常年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损益预算表及下一年度财政预算。
(b)管理者在每财政年度执行此合约所订明之责任时,必须努力按照常年计划行事。除遇到意外或特别情况,例如法律更改或管理者不可控制的情形外,不能过于偏离该年常年之计划,招致任何与常年计划有关之巨大额外支出或未经目标公司执行董事批准时,更改公司生产经营方式,但目标公司也不能无理拖延批准。管理者对常年计划不作任何担保、保证及声明,所有计划内推算只可作为合理预测。
第5条财政项目。
管理者须在目标公司需要时,即时提供目标公司依照本合同规定所持的银行户口及帐中的情况,在本合同期满或终止时,凡是有关目标公司的一切款项,扣除管理者按本合同规定应得的款项,都须全部转移给目标公司。
第6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20xx年12月3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如管理者至合同有效期内达到预期效果,经目标公司执行董事书面同意后,可由管理者继续经营。
第7条一般规定。
7.1.1委托者在合同期内从目标公司获得净利润2400万港币。
7.1.2委托者在同等价格之下有从目标公司进行采购的优先权。
7.2目标公司财产所有权。
目标公司执行董事全权拥有此目标公司及其各部分,或其租借产业,而且除那些双方在本合同内已同意外,将不会有产业抵押,设定债权或其他负担,并提供其目标公司产业所有权的证据给予管理者。
(a)保持其对目标全权拥有或租借产业形式之基本权益。
(b)不参与对管理者正常合法经营目标公司有所影响的任何约束行动。
(c)进行法律或法律以外之必要行动以保护上述等权益。
(d)合同签订之日起协助管理者办理资产的清理及移交。
第8条合同终止。
8.1责任终止--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情况发生而令至双方未能执行其据本合同规定必要执行的职责,双方对此可免其咎,概不负责。
8.2合同终止。
(1)若任何一方违约不能执行本合同规定之责任,并在另一方书面要求执行责任附回执之挂号信发出后三十天还未能执行(假如该等违约不能于三十天内办妥,如违约方已有进行弥补该等违约,则可适当地延长期限),另一方可有权,但不会影响其它权利及补偿,用书面发出附回执挂号信终止本合同,而不须另行通知或赔偿。
合同任何一方如对违约一方不采取行使权利的行动,并不能被视为放弃其于对方随后有任何违约事件时,可采取行动之权利。
以下情况将视为违约:
管理者未能以良好的服务执行本合约规定之责任,或未能履行,维持,遵守合同。
(2)若发生以下情况,任何一方亦可以附回执的挂号信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
8.3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2)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目标公司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第9条。
9.1整体合同。
本合同包括了所有双方同意有关目标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之契约规定、合同和一切性质之理解,如欲修改本合同,需经双方在本合同日期同日或以后,通过标明日期并由双方签字的文件并经审批机构批准始有效。
9.2通知。
任何一方发与对方的所有通知,必须亲自用专人派送并由对方签收或以附回执的挂号信形式寄至目标公司执行董事及管理者地址。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铺位(楼号):
业主姓名:
签约时间:
编号:代码:
菏泽名瑞房地产营销策划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当事人:
甲方(委托方):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受托方):菏泽名瑞房地产营销策划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张维俊
委托代理人:
营业执照号码:
税务登记证:
联系电话:
正文
甲方为了确保其在单县舜师商业步行街的商铺成功经营,降低经营压力与风险,提高整体综合竞争力和商铺产权的持续增值能力,需引进规范化、制度化、整体化和现代化经营管理模式。现委托乙方全面展开专业有效的经营管理(包括出租、联营等),乙方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同意接受甲方的委任经营,对所受委托的商铺享有使用、经营管理和收益的权利。特制定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委托事项
遵循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其所购买的舜师商业步行街楼区号,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实际成交总房款为人民币元(具体内容详见《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商铺(以下简称“本场地” )委托给乙方全权经营和管理。
二、委托期限及起止日期
1、本场地委托期限为年,起始于舜师商业步行街开街正式营业之日,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本协议须在本合同委托的商铺产权所有人将购房总价款全部交付后,产权所有人明确和本合同的签定当事人一致后生效。
3、委托期届满,经甲、乙方同意可续签延长委托期,但甲方应于委托期满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申请。甲方自营或对外租赁时,须经乙方同意并认可,同时必须服从乙方的各项经营管理规章制度的管理及业态布局的规划。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乙方有偿使用甲方的舜师商业步行街的本合同约定的商业物业,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收益按照以下第方式体现。
一、支付固定收益
1、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对甲方委托经营的本场地进行统一招商,自主经营,享有使用权、收益权,无论经营好坏,乙方每年须向甲方支付固定收益,除此以外无须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甲方由此产生的相关税费由甲方自理。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乙方以本商业步行街整体正式营业起始日为甲方固定收益的起算日期。
3、场地固定收益金的支付方式为:每支付一次,每末(遇节假日顺延)的后七天内向甲方支付下个的固定收益金。乙方在支付日将甲方当的固定收益金直接划转到甲方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
4、因乙方原因导致延迟给付甲方应收的固定收益金,每延迟一天,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按应付固定收益总金额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收取违约金。
5、乙方支付甲方第一年的年收益总额为(人民币)元/年(小写:),乙方支付甲方第二年的年收益总额为(人民币)元/年(小写:),乙方支付甲方第三年的年收益总额为(人民币)元/年(小写:),乙方支付甲方第四年及以后的年收益双方再行根据市场商议。
二、支付满足基本生活保障金
1、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对甲方委托经营的本场地进行统一招商,自主经营,享有使用权、收益权,无论经营好坏,乙方按时须向甲方支付双方约定的基本生活保障费用,除此以外无须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乙方以本商业步行街整体正式营业起始日为乙方向甲方支付基本生活保障金的起算日期。
3、乙方向甲方支付基本生活保障金方式为:每支付一次,每末(遇节假日顺延)的后七天内向甲方支付下个的费用。乙方在支付日将甲方当的基本生活保障金直接划转到甲方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
4、因乙方原因导致延迟给付甲方应收的基本生活保障金,每延迟一天,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按应付基本生活保障金总金额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收取违约金。
5、乙方支付甲方第一年的基本生活保障金总额为(人民币)元/年(小写:),乙方支付甲方第二年的基本生活保障金总额为(人民币)元/年(小写:),乙方支付甲方第三年的基本生活保障金总额为(人民币)元/年(小写:),乙方支付甲方第四年及以后的基本生活保障金双方再行根据市场商议。
6、按照双方的约定,甲方须在年月日前,将共计人的基本情况(包括身份证、健康证明、从业证明等资料)以书面形式报送乙方管理部门,根据甲方的实际情况,乙方每按照标准向乙方要求的以下人员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
(1)姓名;年龄;领取标准:;
(2)姓名;年龄;领取标准:;
(3)姓名;年龄;领取标准:;
(4)姓名;年龄;领取标准:;
(5)姓名;年龄;领取标准:;
(6)姓名;年龄;领取标准:;
(7)姓名;年龄;领取标准:;
(8)姓名;年龄;领取标准:;
(9)姓名;年龄;领取标准:;
(10)姓名;年龄;领取标准:;
(11)姓名;年龄;领取标准:;
(12)姓名;年龄;领取标准:;
合计:(小写:)
三、其他方式
第四章甲方处分权
一、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甲方欲将本场地的产权转让,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转让时甲方须提前九十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三十日内予以书面答复,乙方若在规定时间内未书面回复甲方,视为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甲方可以将本场地的产权转让给第三方。
二、在甲方将本场地转让给第三方时,在转让协议中甲方必须与商铺产权买受人达成由买受人继续委托乙方经营的内容,即由买受人与乙方重新签订与本协议内容基本相同的委托经营协议。
三、在换签的委托经营协议中,买受人的收益原则上不高于本协议甲方的收益,亦不受甲方与买受人转让价格的影响,其协议的终止日期与本协议的终止日期相同,其他条款不变。如甲方违反该约定转让,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实际购铺总价款的10%%计算作为违约金,且不影响双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四、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在委托经营的本场地上设置任何抵押权,及其他可能影响乙方行使委托经营权的行为,也不得将受托场地出租,分租或委托给除乙方以外的第三方经营。如因甲方原因使受托场地被法院查封、冻结,导致乙方无法行使委托经营管理权,视为甲方严重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对乙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按实际成交时总价款的10%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继续执行该委托经营协议或解除该协议。
第五章商业步行街经营
一、乙方享有对本场地完全自主经营管理的权利。乙方有权在委托经营的本场地面积内统一招商,按照经营要求统一安排品牌。
二、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与在本场地上经营的经营商户发生任何形式的法律关系,更不能达成任何形式的协议或约定,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甲方全部承担。
三、根据舜师商业步行街运营管理的“八大统一”原则和各种品牌形象的要求,乙方有权在所有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场地内统一设计、变更铺位之间的尺寸,合并、分割出租或按乙方的要求进行装修、改建等,所发生的装修费用由经营商户承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拥有使用和经营管理本场地的全部权利。
四、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拥有经营管理甲方该商铺所涉及的使用权、经营权、出租权、招商权、管理权、广告实施发布权等与乙方经营有关的相关权利,并承担经营过程中的义务和责任。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在本场地的任何经营活动。
五、乙方负责舜师商业步行街整体经营布局的规划设计及经营环境的规划设计,负责办理舜师商业步行街的工商、税务、商品检测、卫生检疫等事宜。
六、乙方负责舜师商业步行街经营期间的物业管理及公共场地的清洁、绿化、消防、安全、水电、空调、电梯、工程的维护、保养及宣传推广等工作。
七、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除正常收入应按国家相关法律向政府部门纳税及有关本场地产权发生之费用外,无须再承担任何费用。
第六章违约责任
一、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单方面以任何方式擅自将本协议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的标的物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不得与在场地内经营的经营者达成任何协议或协议,及其他损害乙方权益的情形,否则视为违约。甲方如有违约,乙方则有权中止、解除委托关系。
二、在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都不得无故终止协议。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均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三、非因乙方的过错而引起的爆炸、地震、或其他不可抗拒力原因给甲方及其铺位造成的破坏、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办理相关事宜。
第七章通知送达
任何书面通知或图文传真按本协议所述的双方注册地址或双方正式书面告知的变更地址投送,投送后即视为送达。
第八章协议变更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期间,有关协议内容的增加、减少或修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后方可执行。
二、如因不可抗拒力(如爆炸、地震、洪灾等)的原因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若不可抗拒力发生,应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天内通知对方,特殊情况可延长至一年。
第九章争议的解决及其他
一、甲、乙双方如在履行本协议时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直接向本场地的产权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协议的附件、变更文件、补充约定文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并具有与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本协议一式叁份,乙方执贰份,甲方执壹份,自双方签约之日起生效。
补充条款:
1、
;
2、
;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联系地址: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签约日期:年月日
附件:
1、平面图(商铺编号及位置图)
2、房产证复印件(办妥房产证后由甲方提交乙方)。
3、营业执照等证照复印件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传真:
开户行:开户人姓名:
帐号: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传真:
为有效培育实施商业物业的统一管理和整体形象塑造,获取商城的最大利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甲方已与开发商签署本商场《商品房销售合同》与《业主(临时)公约》并办理完付款及其他相关手续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产权商铺的位于世界湾项目____馆第层,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实际使用面积为平方米。
2、甲方将该商铺的经营权和管理权委托乙方行使。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即可对商铺进行除了买卖、抵押以外的所有经营管理活动(包含但不限于委托其他专业公司进行经营或专项管理等)。
3、委托经营管理期限为___年。从______年___月___日(卖场开业)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4、双方确认卖场开张日即为乙方支付甲方收益的实际起始日。若卖场开业时间提前,则支付收益的时间和委托经营管理的期限相应提前。
1、委托经营管理期间,甲方每月可获得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大写元整(含税)的商铺收益,年收益共计元,大写元整(含税)。
2、商铺收益按季度支付,每季度首月前十个工作日内支付上季度收益。
3、商铺收益由乙方全权代理按季度打到本协议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1、按季度收取商铺委托经营管理收益,依法缴纳商铺收益的税费;
4、在委托经营管理期间,由使用人承担该商铺的物业服务费以及其它能源费;
5、有义务遵守乙方制定的商业经营、物业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
6、保证商铺业主姓名及联系方式的准确和合法,并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1、按时支付甲方委托经营的商铺收益;
4、委托经营期届满,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续约权;
2、乙方若逾期支付收益金,应按照该收益金数额的每日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2、本协议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署代表:签署代表。
签署日期:签署日期:
经公司研究决定________项目,委托给______经营管理,委托经营期限暂定为壹年,翌年后视经营状况再定,公司负责整个项目的监控和跟踪,帐务和财务有公司统一管理,公司提供资源平台配置(包括资金,技术,设备,人力、物力等方面)的协助,对于月度营运资金在五万以内的.,公司按月3%的利息提取收益,月度运营资金超过五万的,公司按净利润的30%提取收益。
委托人:遵义市五君节能材料有限公司。
受托人:
日期:
我单位现委托_______(姓名)作为我单位合法委托代理人,授权其代表我单位进行____________工作。该委托代理人的授权范围为:代表我单位与你们进行磋商、签署文件和处理______________活动有关的事务。在整个__________过程中,该代理人的`一切行为,均代表本单位,与本单位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单位将承担该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职责。
代理人无权转换代理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姓名:性别:。
年龄:_____职务:。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签字样本)。
日期:年月日
竞标申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另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委托方):。
国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寄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
2、公司名称(中文):
(英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委托方):公司名称: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
电话:传真0857-----5927777。
为统一商业业态规划、确保招商质量、保证统一开业时间、快速做旺商业广场,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甲方将其购买的“”大方时光“商铺全权委托乙方进行出租和经营管理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________号,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装修状况毛坯,其他________________,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商铺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甲方对该商铺享有所有权。
第三条委托经营期限该商铺的委托经营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
(二)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不得变更委托经营期限。
(三)甲方应于房屋交接手续办理完毕后即将该商铺交付乙方;如因开发商的原因造成商铺不能立交付,则以开发商实际交付商铺时间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商铺的时间,并由开发商直接交付乙方。因开发商导致的上述情形,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开发商实际交付商铺的时间延迟的,不影响本协议约定的委托经营期。如因甲方未付齐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总房款、契税、物业维修基金、房产税等自身原因造成商铺无法交付使用的,则委托经营期限从实际交付使用之日起顺延6个月起算。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在本协议生效起至委托经营期结束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撤消或变更乙方的代理权限,不得另行委托或出租,也不得干预乙方的经营管理。
(二)在本协议生效起至委托经营期结束期间,甲方不得自行出租商铺,不得直接向实际承租人直接收取与租赁商铺相关的任何费用(含租金)。
(三)在本协议生效起至委托经营期结束期间,非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占有、使用委托乙方经营的商铺。
(四)在本协议生效起至委托经营期结束期间,甲方如向第三人出让商铺所有权的应提前一个月(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购买权。商铺转让给第三人的,第三人应事先确认继受甲方地位并受本协议之约束,继续遵守本协议并履行协议义务。否则即属甲方违约,由此发生的任何纠纷及造成的损失(含可得利益之损失)均全部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在第三方续签本协议之前,甲方不得办理商铺所有权转让手续。
(五)如果商铺在本协议签订之时尚未办理抵押的,自本协议签订之时起至委托经营期结束,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提供高产抵押。
(六)为了保障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甲方同意乙方对大方时光市场进行统一经营和管理,并同意接受乙方对甲方商铺的经营和物业管理。甲方购买的商铺必须符合乙方的业态规划,甲方不得擅自改变经营业态。
(七)为该商铺和相邻商铺的整体利益,在个体利益与整体利益发生不一致时,服从整体利益,进行整体出租。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
(二)。
(三)。
(四)。
(五)乙方拥有该商铺的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和管理权,但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代为出租该商铺并办理与承租方之间的洽谈、联络、签约等相关事宜。代为向承租方收取该商铺的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与承租方产生任何经营纠纷由乙方全权处理,与甲方无关。监督承租方按照商铺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他义务,承租方不履行约定义务时,有权以乙方自己名义通过法律途径全权处理。
(六)乙方向甲方支付款项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国甲方应缴纳的税金乙方有权扣代。
缴。
(七)在委托经营期内,乙方有权代表甲方选举业主代表及业主委员。
(八)在委托经营期内,若非甲方违约,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协议,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六条委托管理收益约定。
(一)物业收益约定:委托经营期内,甲方将物业使用权委托乙方进行经营管理,考虑市场初期的稳定与培育,为扩展招商和考虑甲方物业日后的更大收益,甲方同意放弃委托经营期内5年市场培育期向乙方收取的物业租金等收益权,作为乙方的市场管理服务费用于培育市场,包括改善市场环境、提高市场档次、举办各种活动,提高市场的知名度和交易活跃程度,以期提高今后的市场租金水平,增进甲方的长远利益。如商铺交付时间早于本协议约定的委托经营开始期限的,在商铺交付乙方后至委托经营期开始前甲方放弃向乙方收取该期间内的任何形式的经营收益,如有收益的,作为乙方的市场管理服务费收入。
(二)第四年、第五年每年租金收益为______________元,由乙方代扣缴相关租金税费,届时乙方将扣除税费后的租金,在每一年的年未最后一个月支付给甲方,若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则付款时间顺延。乙方在规定的支付期间同内将租金打入乙方指定银行,甲方自行开设的的银行帐户中。
(三)委托经营第四年起至委托经营期结束(即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如委托经营管理的商铺已实际出租,并取得租金收入的,租金由乙方代为收取,乙方根据实际收取的租金所得,提留10﹪作为商业服务费,其余90﹪归甲方所有,乙方按季度支付(每季度首月25日前),税赋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如该商铺与其他业主商铺共同出租给同一承租户的,实际收取的租金收益按照各业主购铺总价的比例进行分配,乙方应当尽最大努力追求租金收益最大化。
(四)在委托经营期结束时,如乙方实际已经代理商铺出租的,甲方应当接受乙方代理签订的租期尚未届满的租赁合同,委托经营期相应顺延到租期届满之日止,顺延期内的租金由乙方向承租人代收,乙方必须将实际收到的租金收益转交甲方,税赋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甲方确认,在顺延期间内乙方可按照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约定的商业服务费收取标准向商铺承租人收取商业服务费。乙方应当尽最大努力追求租金收益的稳定性和最大化。为实现该目标,在委托经营期间内,为培育市场,吸引商户,扩大甲方的长期利益,可能与承租人订立较长期限的租赁合同,故可能会导致委托经营期顺延较长时间,届时甲方不得以乙方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期限过长为由或以顺延的委托经营期过长为由解除本协议。
(五)前3年委托经营期满时甲方要求收回甲方所购商铺自用,需提前6个月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乙方同意;即使届时该商铺实际未租出的,亦应当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否则影响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委托经营期限,在甲方自用期间,甲方需向乙方缴纳以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1、水电费、电话费:2、电视收视费:3、治安费、消防费;4、市场推广费;5、市管理费、物业管理费、卫生费等。
第七条其他费用。
(一)委托经营期限内,除本协议另有约定,以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1、水电费、电话费;2、电视收视费;3、治安费、消防费;4、市场推广费;5、市场管理费、物业管理费、卫生费等均由实际承租人支付。以上费用由乙方根据实际情况与实际承租人约定具体支付责任。
(二)在委托经营期间,由乙方代扣缴相关租金税费,届时乙方将向甲方支付的租金为扣除税费后的租金,税收政策见贵州省地方税务关于房屋出租有关规定,如遇国家税收政策变化,则按变化后的政策执行。
第八条协议的解除。
(一)在委托经营期间,甲方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但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提前终止本协议。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商铺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危改范围的;
2、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商铺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2、为承担约定的维护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代理出租该商铺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
1、未按约定支付补偿金达三个季度以上的:
2、擅自更改商铺性质的。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委托经营期间,甲方需提前终止协议,应提前60日通知乙方,征得乙方同意后,甲方按剩余未履行期间的预计总租金的50%(年租金标准参照甲方购买商铺总价款的8%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二)委托经营期间,乙方需提前终止协议的,应提前60日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按剩余未履行期间的预计总租金的50%(年租金标准参照甲方购买商铺总价款的8%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三)因一方过错导致本协议无效、解除、提前终止的,过错方应向对方赔偿全部损失。委托经营期内,甲乙双方不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及责任,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向对方赔偿实际损失。如因甲方违约,使乙方不能出租上述委托经营商铺导致乙方向第三人违约的,或者从而阻碍或影响本商铺或相邻及/或相关商铺出租的,甲方应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条其他约定。
(一)在委托经营期间内,就该商铺与承租的商铺户产生任何经营纠纷由乙方全权处理,与甲方无关;甲方允许乙方或实际租方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
乙方:代忠杰。
为便于我校育德幼儿园的专业化管理和经营,加强校内实训基地建设,学校现将育德幼儿园全权委托乙方经营管理。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特制定以下协议:
一、幼儿园简况。
幼儿园占地m2,建筑面积为m2,现有个班,名幼儿,位教职员工。
二、协议期限。
委托经营管理幼儿园协议自年月日起生效至年月日止。到期如需继续托管,则另制定协议。
三、托管方式。
甲方将幼儿园的所有资产在托管期间交于乙方无偿使用,由乙方进行经营管理。
四、双方责任。
1.在托管期内,幼儿园内现有资产、设施、设备,甲方交给乙方无条件使用。同时,乙方无偿为甲方学前教育专业的师生实习实训提供方便和进行实践指导。
2.托管期内新增的设施、设备产权归乙方所有。托管期满,托管协议终止,乙方出资添置的'设施、设备由乙方自主处理。
3.乙方享有独立的人事权,所需人员及工资待遇均由乙方自主确。
定,甲方无权干涉。
4.乙方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甲方不干预乙方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
5.托管期内,甲方应保证幼儿园的水、电的正常供应,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负责幼儿园设施、设备的维护,保障正常安全使用。如因幼儿园设施造成人员伤害以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7.托管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托管权。
8.在协议期内,乙方不得把场所改为其他用途。
五、违约责任。
协议履行中如有一方违约,除按协议中相关条款执行外,违约方需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
六、附则。
1.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以补充协议形式予以补充完善。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盖章: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模板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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