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纪检监察案件审理经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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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一、认真做好案件审理工作
20xx年元月至今,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各类违法违纪案件80件,按性质分:贪污贿赂类案件25件,违反廉洁自律类案件2件,违反财经纪律类3件,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类2件,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44件,失职、渎职类3件,其他类1件。按职级分:涉及乡科级以上党员干部11人,股级党员干部7人,一般党员干部63人。审结案件80件,审结率100。受处分党员干部81人,其中党纪处分69人:党内警告6人,党内严重警告30人,留党察看14人,开除党籍18人,免予党纪处分1人。政纪处分13人:行政警告2人,行政记过3人,行政降级1人,行政撤职3人,开除公职2人,免予政纪处分2人。
1、认真做好自办案件的审理工作,及时结案。对移送审理的自办案件,严把“入口关”,事实不清、手续不完备、证据不充分、案卷不规范的均不受理,对确定受理的,要求承办案件人员认真填写案件移送审理表,并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移送审理。移送审理的案件,我室严格按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规定及时进行审理,坚持群众审理制,指定专人审理,并及时办理各种报批手续,经纪委会议或监察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后,及时办理行文、宣布等结案手续。20xx年,审结自办案件共48件。
2、认真做好申诉案件的审理工作,及时结案。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委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和《监察机关处理不服行政处分申诉的办法》的规定,受理党员干部对党政纪处分不服的申诉案件,对申诉案件的复查、复议、复审、复核,坚持首诉必办的原则,坚持全错全纠、部分错部分纠、不错不纠的原则,实事求是的处理。20xx年元月至今,受理申诉案件1件,因该案移送司法机关,法院判决后,申诉人正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申诉,现待法院终审判决后再行结案。3、对乡(镇)纪委查办的案件,严格按市纪办发[20xx]号《关于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推行“县(区)乡(镇)两级审理结案制度”的通知》的规定执行“两审”结案,乡(镇)纪委查办的案件,经承办案件的乡(镇)纪委审理小组一审后,再报我室二审,最后提交县纪委会或局长办公会审定后方可结案。20xx年,审结二审案件31件。
二、查办案件。
20xx年元月至今,我室完成领导交办查办的案件共18件。
三、信息工作。
20xx年元月至今,我室报送信息1条。
四、工作反馈。
20xx年元月至今,我室按规定每月将工作状况反馈一次。
五、交办的其他工作。
1、及时办理市纪委监察局、县委、县政府及委局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2、用心学习计算机知识,我室二人均参加了中级计算机知识培训,基本学会打字复印等基础性工作。
六、存在的不足
1、未开展案件公开审理工作。2、由于人少事多,加之外出工作时刻少,无信息来源,因此仅报送信息1条。
七、今后的打算
1、用心探索案件公开审理工作模式,争取在明年在我县对特殊案件逐步实行案件公开审理。2、利用工作优势,加强负面信息的报道。
大家好。下面,我将全市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去年工作情况作以简要回顾,并将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思路向大家作以汇报,请大家批评指正。
20xx年,全市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件人,超出省院年初确定的案件基数人。其中提起公诉大案件人,大案率为,同比上升个百分点。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件人,全年无一起撤案、不起诉和无罪判决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多万元。
我们在看到20xx年工作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反贪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案件线索匮乏。市经济不发达,国企较少,职务犯罪案源一向缺乏。二是大案比例偏低。今年的大案比例达到了,与我市的经济环境相比应该是较高的比例,但与其他分市院相比差距仍然较大。问题的出现,与地域经济发展滞后有一定关系,也与案件上手后急功近利,见好就收,深挖和追究意识不强有一定关系。三是办案人员不足,办案人员整体素质不强。有的院反贪局由于人员不足,导致办案人力不够;有的院反贪局由于有法律职务的干警偏少,影响办案效率,对完成工作任务产生一定影响。以上问题,我们有信心在今后工作中加以解决。
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检察机关反贪部门要继续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进一步强化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的大局观,强化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强化数量、质量、效率和效果有机统一的效果观。以提高反贪侦查能力为核心,以深化反贪侦查工作机制改革为动力,以加强基层院反贪侦查工作为重点,以建设高素质反贪侦查队伍为保证,全面加强和改进反贪侦查工作。要在省院和市院党组的领导下,围绕主线服务发展大局,强化大局意识,增强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创新意识,增强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动性和主动性,转变思维方式,找准为经济建设服务的结合点和切入点。紧紧围绕市委规划提出的建设“五大行动区”的战略部署,不断改进和完善服务发展的方式方法,提高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能力。
具体要落实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办案工作方面
(一)、狠抓办案力度,深入查办重点领域职务犯罪,保持查办职务犯罪的强劲势头,继续把严厉打击职务犯罪作为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一个重要手段。要突出办案重点,按照“系统抓,抓系统”的要求,深入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征地补偿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职务犯罪,不断加大挖掘窝案串案的力度。结合某市五大行动区建设,把涉及到边境贸易、生态功能保护、旅游开发等重点工程的部门作为挖掘案源的重点,一旦发现职务犯罪行为,坚决从重从快打击。要努力提高大案比例,决不能满足于完成全年反贪办案任务基数,要灵活运用指定管辖、领办、交办等方法,力争在未来三年内使基层院反贪局大案比例达到100%。
(二)创新办案机制,注重保障企业的稳定发展。要把促进经济发展、保障企业稳定发展作为重要任务,通过创新办案机制,积极参与整顿市场秩序和治理商业贿赂的专项行动,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为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在办案中要做到不轻易查封企业账目、不轻易暂扣企业生产流动资金、不轻易冻结企业银行账户、不间断发案企业生产经营,确保不因执法不当给发案企业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同时要积极帮助发案企业查漏补缺,完善管理和监管制度,促进发案企业健康发展。
(三)坚持以人为本,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继续注重深入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重点查办侵占、侵吞、挪用各项支农惠农资金、农业补贴款项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民生工程投入领域的贪污贿赂案件,重点查处群众反映强烈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农业等行业和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
(四)改进办案方式,坚持依法办案和文明执法相统一。
在办案过程中要始终坚持促进企业生存发展的要求,对受理涉及企业的举报线索,要本着坚决、慎重、准确的原则进行认真分析和审查,努力维护正常生产和工作秩序。同时注重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人格上要给予尊重。进行搜查时,做到文明执法,举止得当,严格区分合法财产和赃款;取证时实行未成年人、病弱老人回避制度,尽量将执法办案行为带给他们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做到依法办案与文明执法相统一。
(五)慎重使用强制措施,贯彻宽严相济政策,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在办案中,对发案单位的负责人、技术骨干、关键岗位人员采取强制措施时,要做到及时通报,做好衔接,尽量避免和减少对生产经营、工作秩序、招商引资等活动的影响,慎重着警服、开警车到企业办案,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账目、银行账户、企业财产,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在办案中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始终做到从有利于促进发案单位健康发展、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要求出发。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根据不同案件、不同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社会危害等实际情况区分对待,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精神实质,自觉把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落实到反贪部门各个执法办案环节之中,力争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队伍建设方面
(一)继续加强侦查一体化建设,充分发挥侦查人才库的作用,营造全市“大反贪”侦查格局。要整合办案资源,提高整体办案水平。要充分发挥侦查指挥中心的作用,加强对涉案区域办案工作的侦查指挥协调和办案力量的有效整合,实行跨区域联动办案。要充分发挥侦查一体化机制的实战功能,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侦查指挥协作机制,灵活运用提办、领办、交办、指定异地管辖等措施和办法,充分发挥上级院的组织指挥和带头办案作用。切实增强排除干扰阻力、快速突破案件的整体能力,有力推动办案工作深入开展。
(二)加快侦查工作信息化建设和侦查装备现代化建设。从目前的形势看,加强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是推动科技强检战略、实现侦查方式革命、增强侦查能力的重要措施和途径。当前,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呈现出形式的多元化、利用科技手段作案的普及化、反侦查的信息化等特点。因此,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引入信息技术和现代化装备,已是大势所趋。要引导全市反贪部门充分认识,加强对信息技术方面知识的学习,为迎接即将到来的侦查变革做好充分准备。
(三)抓好反贪队伍人才库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反贪侦查人才库建设,是侦查工作信息化的需要,是侦查一体化建设的需要,也是查办大案、要案、疑难复杂案件的需要。反贪人才库能够确保在办理疑难复杂的案件和大要案时,由市院反贪局统一指挥调动,按每个侦查人才的特长分派岗位,统一安排,各司其职,确保整体办案工作高效运转。要及时更新调整反贪侦查库人才,优中选优,把具备预审、财会、审讯、综合等各项特长的优秀人才及时充实到人才库中,确保在查办大要案件时有将可派,有兵可用。要抓好全市反贪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继续提高反贪干警的素质。随着刑法、刑诉法的修改和“两个证据”规定的出台,反贪干警在查办案件中不可避免的会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这就要求反贪干警要与时俱进,学习掌握应对新情况、新问题的方式方法,以免在工作中陷入被动。要采用集中培训、侦查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反贪干警的业务技能,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的反贪队伍。
三、办案安全工作方面
多年来,全市反贪部门一直高度重视办案安全工作,严格执行办案安全工作各项制度,从未发生过办案安全事故。但是,未发生过绝不等于就不存在安全隐患,全市反贪部门要继续把办案安全工作摆上办案工作生命线的位置,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1、要定期组织干警进行学习讨论,提高全体干警办案安全的防范意识。
2、要针对不同的案件,制定严谨缜密的办案安全防范预案,全面分析办案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做到及时防范,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3、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在办案中拘传、传唤犯罪嫌疑人到检察机关接受讯问,一律按规定在讯问室进行;对已经做出刑事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一律按照法律规定,羁押到看守所。严格执行安全防范审批、看审分离、办案安全责任制等办案安全防范措施。
4、在讯问前,要对犯罪嫌疑人的身体状况进行身体健康情况咨询和检查,全面掌握犯罪嫌疑人的身体状况,在办案区要备有医疗急救箱,常备心脏病、高血压等多种治疗药品、药物,防止患病嫌疑人突发疾病等危险情况的发生。
各位领导、同志们,20xx年已经过去,新的一年已经到来,我们有信心,在省院和市院党组的领导下,全市检察机关反贪工作必将会迈上一个新的台阶,为市“规划”和五大行动区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以上是我局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整体思路,请大家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一、以执法办案为依托,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以执法办案为依托是反贪部门贯彻落实高检院、省院、市院关于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一系列指示精神的基本途径,我们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依托,在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中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1、继续加大对国有企业中贪污贿赂犯罪的查处力度。我院反贪部门始终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要求体现在办案工作中,着眼于解决影响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和引发矛盾纠纷的源头性问题。依此工作思路,根据我辖区大中型企业较多的特点,更加重视依法严厉打击企业改制等领域发生的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职务犯罪案件,重点查办大案、要案、串案。
20xx年3月19日,我院依法立案查处了xx市中心副主任受贿一案。该案系原热力中心主任受贿串案之一,20xx年原xx市中心主任身为热力中心主要领导,在中心的改制过程中,个人私欲膨胀,利用外部监管不到位、相关法律规定明确等外部因素,在改制活动和日常工作中,暗箱操作大肆收受工程承包人的贿赂,而对广大职工的利益则不闻不问,致使改制过程干群矛盾不断升级,群众反映强烈。我院坚决依法对其立案查处,因受贿30余万元已受到法律严惩。在侦破受贿案时,中心副主任在设备引进,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工程款审核等工作环节利用职务便利大肆受贿的犯罪事实又浮出了水面,两案的查处在当时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反响,有效缓解了企业内部矛盾,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在查处两案过程中,中心副主任涉嫌犯罪的事实也有所暴露,但立案查办时机在当时尚未成熟,我院没有放弃,而是对线索进行长期的跟踪,加之热力中心改制后,干群矛盾虽有所缓解,但群众要求惩治腐败的呼声依然强烈,为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20xx年3月,我院决定对涉嫌犯罪的线索集中力量进行初查,在掌握了确凿证据后决定对其立案侦查,现已查明涉嫌在器材采购、工程施工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6万余元。该案的查处彻底打开了中心职工的心头郁结,从源头上消除了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利因素。
2、继续保持对传统职务犯罪高发领域的高压打击态势。工程建设领域是传统的职务犯罪高发区,也是我院近年来反腐败斗争的一个重点领域。今年我院共查处工程领域的受贿案件5件5人,占立案总数的56%,涉案单位有苏北航务处、市排污中心、市政系统、供电系统,所涉工程五花八门,工程量有大有小,但犯罪嫌疑人都是清一色“管”,不是现管就是主管!权钱交易的特征十分明显,发案部位多在工程发包环节。
例如今年7月,群众举报反映xx集团配电工程处存在经济问题,市院将此线索交与我院办理,接此线索后,我院线索评估小组迅速行动,因xx集团原属市供电局三产,现已改制,评估小组当即决定首先查明案件管辖权属问题,同时对举报线索反映出的涉案犯罪数额、情节轻重、社会影响大小等情况逐一分析,全面评估线索的时效性、可靠性、准确性,针对可能构成的犯罪及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重点解剖,对查办过程中应注意问题提前预判并作出相应的规定。尽管线索反映的问题比较宽泛,事实不清,可查性偏低,但我们没有放弃,评估小组敏锐地意识到该线索反映的情况,与我院先期查办的中心领导层3起受贿串案极为相似,查处此类案件,其成案的关键在于突破口的选择,我们对涉案人在工程处所任的职务、在位时间以及本人平常的生活作派、开支状况等情况进行了分析判断,工程处实力最强、工程量最大的私人承包商朱某某进入了我们的视野,并很快被请进了侦查中心,事实再一次证明突破口的选择在案件查处中的关键性,朱某某在大量的初查证据面前,无可选择只求自保,配电工程处经理,副经理利用内外部监管失位之机,个人私欲膨胀,在分包供电工程过程中,明是公开实为指定的暗箱操作犯罪手段一一曝光,两人大肆受贿的相关证据、线索也浮出了水面。
根据掌握的证据,我们决定层层收网,向市院请求汇报后,喜着一身名牌的副经理被选定为第一主攻点,方向明确后便是迅速行动!报经检察长批准,我们采取了立案、侦破、搜查多头并进、同时出击的侦查方案。到案伊始故作镇静,大谈自己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助理,无职无权,利用职权受贿更是无从谈起。我侦查人员则牢牢抓住向“借款10万”这一事实,让其说明为何要借?在听到风声后为何要补还款条,日期为何要提前?欲盖弥彰的举动让难以自圆其说,无奈交待了其受贿近15万元的犯罪事实。
同时向检方供述了xx处分包工程时黑暗操作的种种内幕,正是有了这样的扎实证据基础,工程处经理到案后,避重就轻地承认收过购物卡,侦查人员一步不让,死盯购物卡的来源!百般解释却又显得破绽百出。事实上,送卡的正是各个工程承包商,实际上,各承包商又岂止是送购物卡!到最后自觉狡辩无趣,心理防线彻底崩溃,为求一个好态度,一口气交待了其受贿16万余元的犯罪事实。
办案就要想群众所想,为百姓谋利,特别是广大人民群众重点关注的医疗卫生领域,也是我院近年来始终关注的查办案件重点。今年下半年,我院在市院侦查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下,坚决查处了x医院原设备科科长、原肾内科主任,在设备、器械、耗材采购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供应商贿赂的案件,在发案单位引起了强烈的震动,群众拍手称快。上述一系列贪贿案件的查处,彰显了检察机关在反腐斗争中的主力军作用。
3、在保持打击力度的同时,注意把握好政策法律界限,妥善保护发案单位正当利益。我院在查办xx集团工程处受贿串案时,初查后,考虑到涉嫌犯罪的是工程处的主要负责人,从有利于促进企业生存发展,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角度出发,我们及时与发案单位主管部门沟通联系,帮助做好衔接工作。同时要求在侦查中,依法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和拘留、逮捕等措施;不轻易查封账目和银行账户,必需使用时须经检察长同意;保守发案单位的商业秘密。要求干警做到“八个不准”:不准扰乱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不准损害企业的声誉和形象,不准利用办案之机吃、拿、卡、要,不准向企业乱拉赞助、乱摊派,不准占用企业资金和交通通讯工具,不准让企业支付本应由本单位或者个人支出的各种费用,不准接受企业安排的消费活动、不准在企业兼职或挂名取酬或者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4、坚持“打防并举”的原则,随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查处xx集团工程处受贿串案时,我院与发案单位一起从犯罪主体、犯罪动机、犯罪时间、作案环节等方面分析了当前基层电力工程建设中职务犯罪的主要特点。共同排查出法律意识相对淡薄;社会不良风气影响;执行规章制度不严,内部管理松驰;工程招标、物资采购不规范;内部监督机制薄弱等五个发生职务犯罪的诱因。
我院与x集团紧密协作,共同制定了以加强“五不”为目标的预防职务犯罪对策,即以思想教育为基础,使之“不想”犯罪;以制度建设为重点,使之“不能”犯罪;以权力约束为核心,使之“不去”犯罪;以监督查处为手段,使之“不敢”犯罪;以提高待遇为保障,使之“不必”犯罪。
(一)抓好教育环节,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增强法律意识,培养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的敬业精神,构筑起防范职务犯罪的思想和道德防线,形成“不想为”自律机制。
(二)抓好制度环节,堵塞犯罪漏洞,构建有效防范体系,形成“不能为”防范机制。完善人事管理制度,对内部人员和内部岗位不定期交流,对关键岗位人员及主要负责人,采用事先不打招呼的不定期交流。
(三)健全约束环节,着重落实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相配套,形成“不去为”约束机制。做到权责要统一、权力受制约、权力被监督。
(四)抓好监督环节,加强内外部监督检查,加大打击的力度,形成“不敢为”惩治机制。在抓预防的同时,一刻也不能放松对职务犯罪的严厉打击,做到“打防并举,双管齐下”。
(五)抓好后勤保障环节,形成“不必为”保障机制。使职工安心工作,不为蝇头小利而贪污,不为小恩小惠去受贿。算清算好违法犯罪后的政治帐、经济帐、家庭帐、名誉帐、健康帐、前途帐这“六笔帐”。
查办案件客观上会对发案单位的经营活动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我院通过积极转变办案模式,有效地减少或避免了办案风险,通过办案,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妥善保护发案单位正当利益,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为地方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5、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不断改进执法办案工作,注重工作细节,慎用强制措施,强化动态管理和实时监督,坚持走人性化、精品化办案之路。
依法慎用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在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且主动提供物证书证和退赃后,经报请批准直接适用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对犯罪嫌疑人、,在刑拘后,根据侦查工作需要和犯罪嫌疑人的实际情况,适时变更为取保候审这一较为轻缓的强制措施。通过给犯罪嫌疑人以相对的自由,让其在社会上、在家庭中,催生其良知,促使其改过,萌生感恩之心,通过人文关怀和感化教育等现代和谐理念与工作方法,减小消极对抗,化解社会矛盾。全面客观地收集、固定证据,在侦查活动中既注重对有罪、罪重证据的收集,也注重对罪轻、无罪证据的收集,充分体现宽严相济、公平正义。如对犯罪数额的认定上,根据调查的实际情况,尊重事实,当少则减。在审讯中,尊重犯罪嫌疑人人格,保障其正当权益,生活上关心照顾。注重坚持体现刑罚教育挽救为主的功能,办案中时时处处注重宣传教育工作,以减少犯罪嫌疑人及亲友的对抗心理,积极协助办案、退缴赃款。既节约了司法成本,也体现了对犯罪嫌疑人轻缓和人性的执法理念。
二、严格规范执法办案行为。
1、进一步规范线索管理。指定专人负责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的管理,严格执行省院流程规定,做好反贪重大案件线索备案。认真做好案件线索初查前的初核、分析、评估,提高线索初查的针对性,夯实线索初查基础。
2、进一步规范初查工作。严格执行线索初查报批制度。涉及科级以上干部线索的,需形成书面初核报告之后再提请初查。在初查中严格把握 “六个不得”: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不得对被查对象采取强制措施;不得查封、扣押、冻结被查对象的财产;不得暴露举报人;一般不得接触被查对象;询问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3、进一步规范侦查工作。办案中严禁采用言语恐吓、引诱、欺骗方法进行讯问,不得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坚持“少用、慎用”监视居住强制措施,必须用时,严格按照规定,报市院审批。
4、进一步规范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立案前,从被调查对象进入办案场所开始询问谈话时起,立即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并完整保存至判决。对重要证人的询问,在征得其同意后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对一般证人的询问,积极提倡全程录音录像。
5、进一步规范办案安全防范工作。严格执行办案安全防范预案审批制度。无论是初查还是立案侦查,都能事先制定周密的安全防范预案,并在办案中加以落实。办理每个案件都要确定一名部门负责人以上领导作为安全防范责任人,负责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办案过程中的医疗保障。做好对谈话对象的健康检查,及时掌握谈话对象的身体状况。
6、进一步规范扣押、冻结款物工作。严禁在立案之前扣押、冻结款物,严禁扣押、冻结与案件无关的合法财产。确需扣押的涉案款物,在完备手续的情况下,在规定期限内移送本院财务部门保管。不得使用、调换、损毁或自行处理。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
1、加强政治素质建设。全局干警以“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等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增强工作责任心,突出表现在办案时无论是晚上还是假期,都能做到随叫随到,加班加点毫无怨言。
2、加强业务素质建设。组织干警进行有针对性的业务知识培训,通过理论学习、专题讲座、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的活动,熟悉并能熟练应用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和手段,提高干警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侦查水平,提高办案效率与办案质量,积极派员参加省、市院组织的侦查业务培训。
3、加强作风纪律建设。在平时工作中严格要求、常抓不懈,不折不扣地落实执行各项办案纪律。结合具体办案过程,对干警严格管理、常敲警钟,使干警在日常工作中始终绷紧严守纪律这根弦。
四、工作存在的不足:
1、程序意识和效率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2、侦查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3、审讯突破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4、全局协同作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突出办案重点。针对我区老城区范围大、企事业下岗失业人员多、城市建设任务重的区域特点和近几年在民生领域社会矛盾相对突出的实际,抓好相关案件线索的排查梳理,积极发现并主动介入对群体性事件背后职务犯罪的调查,及时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征地拆迁、房地产开发、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涉及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合理的司法诉求,防止社会矛盾激化。
2、深入推进对窝串案的查处。切实加强对涉农、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司法、教育、医疗等领域专项治理,促进相关行业和领域行政、司法权的依法合理行使。选准切入点和突破口,力争查办在社会上有影响、有震动的重特大案件。
3、坚持惩防并举,适度延伸办案功能。结合查办案件,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有针对性地搞好个案预防,着重分析研究涉及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特点、规律及其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进行对策研究,提供预防建议。通过以案释法,积极消除社会矛盾隐患,特别是通过查办案件消除部分群众对反腐败工作的片面认识,钝化社会矛盾。
4、强化规范执法,主动接受内外监督,努力实现查办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具体到初查工作中,不盲目行动;对处在重要岗位的犯罪嫌疑人采取拘留、逮捕措施时,适时通报以利工作安排;对涉案单位的财产、账号,除非确有必要不轻易查封、扣押、冻结;对涉案人员较多的,要积极协助主管部门做好发案单位的稳定工作。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员的监督、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查办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距离20xx年4月,已经有两年的时间了,两年之前,我对反贪工作的了解还局限于反贪就是查办贪污贿赂,两年之后,我对这份神圣的工作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熟悉了我所从事的反贪局内勤岗位,知晓了反贪工作的辛苦与快乐,也感受到了同事们吃苦耐劳、兢兢业业的工作作风。
我的第一点感受是:学无止境。
内勤,顾名思义,就是部门内部的勤务兵,作为同志们的后勤人员,需要掌握各方面的工作情况,比如线索管理、案件的进展情况、文书的制作等要力求面面俱到,详细具体。虽然自参加工作以来自己就是从事内勤工作,但是反贪内勤对于我同样是一个全新的岗位,需要从头学起,比如立案之后要向市院提交相关案件材料,提交哪些材料,怎么整理材料等等,都要从头学起。小组成员由于绝大多数都是反贪新兵,缺乏反贪工作经验,每人都要从头开始,重新学习业务知识,所以,全局上下形成了团结协作,互帮互助的浓厚学习氛围,每个人都在不断地学习,并迅速成长起来,这是这份工作带给我的最大的快乐。
我的第二点感受是:一定要“勤”快。
作为内勤,一定要做到“勤“字。内勤工作繁杂琐碎,工作量大,成效往往不明显,出了问题却一目了然,影响很大。这就要求内勤人员要做到眼勤、腿勤、手勤、嘴勤、脑勤,尤其要做到手勤和脑勤,常动手,做好工作日志,记录每天的工作、待解决的问题等等,确保工作没有遗漏;常动脑,善于总结经验做法,以便提高工作效率,把工作做好。
我的第三点感受是:一定要有安全办案的意识
现在我依然清晰的记得第一次接触当事人时的情景,由于之前不了解办案程序,安全办案意识不强,在将当事人带到办案工作区门口后,感觉已经到了“安全地带”,而且还有同事在旁边,自己就松懈了,离开了一小会儿,后来綦局长得知情况之后很严肃的告诫我,在确保当事人的绝对安全之前,千万不能随意离开当事人,一定牢固树立安全办案的意识。这句话给我敲响了警钟,使我认识到了安全办案的重要性,同时,作为反贪内勤,有时比其他办案人员接触的案件信息更全面更集中,一旦发生信息泄漏,将会给案件的侦查等各个环节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因此,日常工作中也必须时时刻刻紧绷安全办案这根弦,做到不该说的坚决不说,不该讲的坚决不讲,以确保案件的顺利办结。
我的第四点感受是:工作要细心、耐心、有恒心
做到工作细心、耐心、有恒心,不仅是对自己的要求,更是我对反贪工作的一个感触。
职务犯罪案件需要查证核实的材料比较多,需要查证、印证的资料比较多,很多时候还要奔赴外地调查取证,有时奔波数千里却无功而返,或是摸到的线索价值不大,这种情况下,我们必须要做到这“三心”,耐心细致的排查,掌握确凿的证据,把工作做实,把工作做细,确保案件的顺利办结。
一路走来,我收获了很多,完成了工作角色的转变,在今后的工作中去我会更加努力地学习,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工作形势,使自己更进一步,做好同志们的勤务兵。
近几年来,我们富阳市纪委、监察局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把查办大案要案作为反腐败斗争的突破口,查处了一批在本地区有影响的案件。1998年以来,我们共查办大要案144件,涉及乡科级干部案件45件,万元以上经济大案115件,其中10万元以上经济大案21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5人。同时,我们在查办案件中,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发挥查案工作的综合效应,积极开展案件防范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使我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呈现整体推进的良好态势。
一、发挥防范教育职能,强化案例教育效果
我们充分发挥执纪办案、掌握大量反面典型素材的特点和优势,深入剖析典型案件,教育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1、开展专题教育。这些年来,我们每年都选择一些教育重点,召开各类专题会议,对党员干部进行正面教育。一是坚持党风通报会制度。每年召开一次党风通报会,及时总结当年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当年案件的特点、规律,进行深刻剖析,揭示根源,深入浅出地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二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以党支部会议、党委会议为主要形式,调查组到场通报案情,并加以启发和引导,由发案单位与会人员自己分析、自己评述,在辩论中明辨是非,在辩论中形成共识,从而达到警示教育效果。这种形式一是发案单位人员参与度高;二是现场评析气氛浓;三是自我教育效果好。
2、开展案例教育。我们一是通报典型案件,把某一段时间内案发相对集中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热点案件作为典型案件来抓,特别对一些挪用专项资金、违反财政纪律、公费旅游、腐化堕落、赌博等案件,将类案汇总进行专题通报;同时,也选择一些贪污、受贿等典型个案进行通报,对全市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二是制作案件录像教育片,在查案过程中,我们选择在本地区影响力比较大的、教育意义比较强的案件,如永昌镇原党委委员郎某某贪污案、胥口 镇原党委书记章某某受贿串案等,突出违法违纪人员的忏悔、移送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出庭受审及宣判等具有强烈教育意义的情节,制成录像教育片,用身边的实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告诫广大党员干部要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3、开展特色教育。我们会同市委组织部建立了市管干部诫勉制度,加强了对市管干部教育的力度。制度规定,对在思想作风、工作态度、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但又不够党纪、政纪处分的市管干部,在批评教育的基础上,提出警告,予以书面诫勉,要求其限期改正。诫勉期限一般为6个月。诫勉期间,干部不能提拔使用,非特殊情况不能调动工作单位。同时明确规定三年内受到两次以上诫勉者,应予降职或免职。诫勉制度不仅加大了教育党员干部的力度,而且还是医治“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现象的有力措施。1999年以来,我们先后对四名市管干部,实施了诫勉。去年我们还将这项制度延伸到乡镇,在一般党员干部中也实施诫勉。
二、运用多种防范手段,开展建章立制工作
我们紧紧围绕案件检查职能,重调查、重分析,增强预防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主动性,找出切实可行的防范对策,有效遏制与减少违法违纪案件。
1、个案预防。案件查结后,针对查案过程中发现的发案单位在监督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帮助发案单位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去年,我们查办了粮食系统经济违法违纪案件,共涉及党员干部7人,其中乡科级干部2人,中层干部5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5人。在案件基本查清后,我们来到市粮食局,开展案件防范工作。一是开展党性党风教育月活动;二是安排局班子成员分别找重点对象谈话,敦促有问题的人员尽早主动讲清问题;三是完善业务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四是积极挽回经济损失,筹措资金归还套取的财政补贴,追回转制中流失的国有资产。会后一星期内,有8人主动向组织谈了自己的问题,市粮食局下属三家公司对改制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纠正漏评、漏报的国有资产共计348万余元,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2、行业预防。在查案中,我们选择案件发生频率较高的行业部门,剖析案发原因及客观条件,查漏补缺,共同改进,以杜绝和遏制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我们对市建设局下属单位5年内发生12件违法违纪案件,其中6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在思想上教育不严,极少数党员干部不能正确对待手中权力,吃拿卡要现象仍有存在;二是在管理上监管不够,有的下属单位还在延用落后的经营管理制度,重创收轻管理,致使“抓黄鱼”及违反财务制度现象时有发生。根据上述情况,我们督促市建设局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和对党员干部的管理,结合行业特点,加强法制教育。同时举一反三,重新制定下属单位的经营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规范办事程序,设立统一收费窗口,杜绝管理和制度上的漏洞。
3、重点预防。在开展个案预防、行业预防的同时,我们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关注社会热点,做好事前预防,遏制不良倾向蔓延。去年上半年,我市群众不断反映棋牌室扰民、党员干部出入多等问题,根据市委领导意见,我们在市公安局的配合下,对棋牌室进行明查暗访,发现存在一些隐患。一是城区内有一定规模的棋牌室有100余家,营业时间一般均超过规定时间直至凌晨;二是确有党员干部在棋牌室内活动;三是棋牌室活动方式复杂,确有赌博活动存在。针对上述情况,我们认为对这种现象如果不加控制,马上会成为新的腐败点,从而发生违法违纪案件。为此,我们采取了一系列具体措施:一是要求公安、文化部门严格控制棋牌室的规模,坚决查办违规经营、赌博等违法行为;二是通报明查暗访情况,警示广大党员干部,指出交友复杂的党员干部极易走上违法违纪的道路;三是制定了《关于狠刹赌博歪风的若干规定》,规定了市管领导干部“四不准”:不准进入棋牌室等公共场所参与搓麻将、打扑克等活动;不准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参与搓麻将、打扑克等活动;不准在下基层工作、出差期间参与搓麻将、打扑克等活动;不准在下属、村级班子负责人及企业主家中参与搓麻将、打扑克等活动。明确了参赌党员、干部的处理程序。从而加强了对棋牌室的管理,遏制了党员、干部经常出入的现象,群众反映与评价较好。
三、发挥案检职能优势,形成案件防范网络
“纪委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协同作战”是查办大要案的成功经验。同样,案件防范工作,也需要纪委组织协调,发挥职能部门的各自优势,形成工作合力。
1、建立内部的案件防范网络。经过这几年的实践,我们觉得只有紧密结合案件检查职能,以办案为基础,案件防范工作才能有所作为。一是发挥查案工作的威慑作用。通过查办和揭露违法违纪案件,惩处了违法违纪人员,震慑了少数有违法违纪问题的人,教育了广大党员干部,从而遏制和减少了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二是查案工作是案件防范工作的切入口。通过查办案件,我们能深入了解到违法违纪人员的心理特征和演变轨迹,认识到违法违纪案件的特点、规律和形成原因,发现发案单位在监督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从而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可操作性的、科学性的案件防范对策与措施。几年来,我们已逐步形成以纪检监察室为主体,宣教、信访、执法等科室共同参与的案件防范网络,形成了内部合力。
2、争取发案单位的支持配合。案件防范工作必须讲究方法,取得发案单位的配合和支持,共同开展才能取得较好的效果,否则,我们的工作就会变成一次被动式的“训教”,产生“讲的讲过,听的听过”的消极现象。去年7月,在查办粮食系统经济违法违纪串案中,我们没有急于立即展开案件防范工作,而是先到市粮食局,召开局领导班子会议。会上我们通报了查案情况,分析了发案原因,并重点指出了该案的严重危害性,分析了粮食局班子,尤其是主要领导应承担的责任,提出在全系统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月活动的要求。通过这次会议,粮食局党委主要领导正视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自我检查,主动配合我们开展案件防范工作,为以后成功开展工作创造了条件。
3、加强职能部门的协同防范。一是主动联合检察机关开展协同案件防范。一方面及时交流信息,共同商讨案件防范工作的形式、办法、措施;另一方面发挥我们纪检监察机关宣传载体多的优势,利用检察机关音像资料齐全的特点,制作录像教育片,合力营造案件防范氛围。二是发挥职能部门在案件防范中的作用。财税、审计等职能部门参与案件防范工作,能运用其专业知识特长,更准确地分析案因,更科学地落实防范措施。我们曾查处了两件乡镇总会计贪污案件,我们会同市财政局一起分析案情,发现这两件案件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这两人都是长时间在本乡镇担任财政总会计。这样我们推出两项制度,一是建立总会计定期考核检查制度,二是推行总会计异地任职和轮岗制度。这在总会计中引起了较大的震动,起到了较好的警示和预防作用。
这些年来,我们富阳市纪委、监察局在案件防范方面虽然做了些工作,但还尚处在起步阶段,还有许多不成熟的地方。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注意从标本兼治、更多地注重治标转向标本兼治,以治本为主的工作思路上来,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对领导干部的管理,要从事后查处为主转向事前监督为主,将监督的关口前移。我们决心贯彻新要求,加强和改进我们的工作,积极探索新方法,更有效地开展案件防范工作,推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健康发展。
一、认真审理违纪违法案件,有效提高案件质量。
20xx年,全旗纪委监察机关共立各类违纪违法案件35件,处分党员36人,监察对象2人;其中,给予党内警告处分8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3人,留党察看一年处分6人,留党察看二年处分2人,开除党籍处分5人,给予行政记过处分1人,记大过1人。一般干部1人。
一年来,旗纪委案件审理室,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及时与案发单位和调查组沟通了解违纪案件状况,掌握案情,对于已经成型的违法违纪案件尽快介入审理,依照有关法律和党纪政纪条规,严格审核每一齐案件。
一是认真审理本级纪委移送的案件。审理本级移送的案件重点把握程序关,进一步提高对程序合法确保案件质量、维护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重要好处的认识,使程序合法的观念贯穿于查办案件的始终。熟悉掌握程序合法的具体要求,严格审核案件卷宗内应有的程序,并重点把握案件受理的范围、初核及立案程序,调查程序,调查时限,处分程序及处分权限,报请程序及要求。在工作中,始终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对违纪人员的身份、级别,初步核实过程中发现的违纪问题进行重点审核。对立案、批准、审批程序,对案件调查过程中的办案程序、办案时限、处分程序和报请程序等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程序合法。20xx年,旗纪委监察局自办立案案件18件,处分党员18人。
二是主动与司法机关联系,及时受理司法机关移送案件。审理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重点严把处理关,凡是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在以其判决、裁定、决定书和认定的事实为依据的状况下,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独立办案职能,严格按照党政纪案件的处理程序,本着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的原则,根据党纪、政纪条规在既维护法律的尊严,又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同时又教育保护当事人的基础上,在处分的定性、量纪上做出恰当处理,做到既严肃执纪,又宽严相济、区别对待。20xx年,司法机关(公、检、法)向旗纪委监察局移送违法犯罪党员干部案件8件,处分党员8人。
三是加强对基层纪委(纪检组)查办案件工作的指导,认真审理基层纪委报送审理的案件。按照旗纪委制定的《苏木镇纪委案件镇案旗审暂行办法(试行)》的规定,对基层纪委自办案件进行审理,重点对基层纪委的办案程序和证据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理意见,并负责对审理意见的执行状况进行跟踪检查。20xx年,基层纪委(纪检组)查办立案案件9件,处分党员9人。
二、加强执纪监督检查,保证党纪处分决定落实到位。
20xx年,旗纪委监察局把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和对执行状况的检查纳入案件审理工作的重要资料,一是对20xx年下达的处分决定的执行状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保证了处分决定执纪到位。二是对20xx年处理的每一件案件的党纪政纪处分决定及时送到达当事人和相关部门,及时宣布并理顺了相关工资待遇和职务调整。
三、开展回访教育,把案件查处与对受处分人员的帮忙、教育、挽救结合起来。
在处分决定作出后,坚持把贯彻党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贯穿于整个案件的查办过程中,坚持对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及时了解和掌握受处分人员的思想情绪和工作、学习、生活状况,帮忙其提高认识,正视自己的错误,放下思想包袱,正确对待组织的处理。20xx年,对受到党政纪处分的党员监察对象进行了回访教育,按照规定程序对名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及时恢复了党员权利。
总之,透过一年的工作,取得了必须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必须的差距。为此,20xx年审理工作要以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抓好业务建设为目标,不断增强政治意识、职责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为推动全旗反腐倡廉工作做出贡献。
20xx年,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继续严格执行党纪政纪条规,做到“有法必依、执纪必严”,严格按照“二十四字”办案要求,依纪依法审理本级自办案件和下级纪委报审的案件,重点把好案件受理、事实证据、定性处理、手续程序、文书质量的五个关口。用心主动向市纪委审理室多请示、多咨询。进一步加强与本委各有关室的基层纪委等相关业务部门的联系、沟通、协调。
2、进一步抓好业务指导,提高基层案件质量。一要透过个案指导,提高案件质量。重视研究基层纪委的请示咨询,进行具体指导。二是透过改善审理方式,提高案件质量。要继续执行完善“镇案旗审”工作。
3、发奋提高审理干部业务潜质。一方面要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经济知识学习,进一步提高审理人员的政策水平和办理疑难案件的潜质。另一方面,对案件审理、申诉复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业务知识进行系统学习。
4、进一步完善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
(一)围绕反贪工作职能,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作为反腐败工作的一支生力军,我们将继续坚定不移地把案件查处当作反贪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严格按照“初查精确,立案准确,结案正确”的办案要求,力争做到办案效果,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三统一”。为此,我们将着力提高干警的“四大能力”:一是发现、管理和经营线索的能力;二是案件线索精确初查的能力;三是在法定时间内突破口供和搜集、固定证据的能力;四是抗干扰的能力。进一步加强与反渎、侦监、公诉等部门的联系与协作,逐步建立协作紧密、运转高效的侦查工作机制。在办案过程中,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推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该严从严,宽而有据,严而有度。
(二)立足公正执法,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进一步加大规范执法行为的力度,严格按照省院出台的《办案工作流程》和《案件质量考评办法》的规范要求,加强流程管理,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执行到位。在办案过程中,我们将按照最高检和省、市院的要求,少用、慎用、规范使用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在对象的选择,时间的确定,手续的办理,执行的主体等方面严格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对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严格执行全程同步录音录象的规定,做到依法审讯,文明执法。
(三)坚持素质强检,进一步加强反贪队伍建设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引,通过制定和完善绩效考核和案件质量考评机制,进一步加强反贪队伍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努力打造一支风纪严明,业务过硬的反贪队伍。
(三)案件查处工作关口前移,规范初查和秘密调查“传唤、拘传的持续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的法律规定确立以来,传统的“车轮战”,“疲劳战”等侦查方式已经不仅被宣告过时,而且直接违反了法律的这一规定,因此,要想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突破案件,就必须将案件查处的关口前移,强化初查和秘密调查。初查工作开始前,我们严格按照办案流程的要求,制定严密的初查预案,明确案件的初查方向、范围和规范化要求,针对案件特点详细列出初查工作的内容,力求做到精确初查。如在办理供电局系列案件中,针对举报信反映的内容不详实,但具有初查价值的特点,我们对案件的关键行贿人李桂荣几年来所做工程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摸排,收集了大量的人证和书证,由于准备工作过细,在证据面前,李桂荣很快交代了行贿犯罪事实,从而一举突破供电系统的受贿串案。在查处我区某中学校长周某一案的线索时,我们办案人员围绕行贿人的假名、假姓、假地址,展开精确的初查,锁定目标不放,七上沭阳,终于克服重重困难将其追捕到案,从而突破数起我区中学校长受贿串案。
(四)加强审讯过程中的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询问、讯问行为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中,我们始终将办案安全放在第一位,不仅有完善的讯问谈话设施,而且建立了相关的安全防范制度。自犯罪嫌疑人接受第一次谈话之时起,始终有两名以上法警在场,法警为专职安全员,确保不出差错。针对有的受贿嫌疑人在交代问题后有异常表现的,我们都及时安排人员与之谈话,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在查办王某涉嫌受贿一案时,王某有自残的企图,但被我安全人员及时地制止,从而避免了一场突发事件的发生。
严格执行传唤、拘传、拘留、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相关法律规定,坚决杜绝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变相剥夺、限制证人人身自由和采用刑讯逼供等暴力手段违法讯问、取证行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坚持对询问、讯问案件证人和犯罪嫌疑人进行监控和全程同步录音录象,对办案过程中出现的少数干警情绪急噪等情况,我们及时做好干警的思想疏导工作。
严格规范执行强制措施,在对象的确定,手续的办理,执行的主体等方面都能严格按照法律和规范的要求进行,尤其在对监视居住的使用上,我们始终坚持“少用、慎用、规范使用”的原则。如今年我们办理的屠某涉嫌行贿案,从监视居住的对象确定,到手续的办理到措施的执行,我们都能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执行。
(五)加强人权保障,坚持人性化办案对于每一个调查对象我们都能在充分保障其法定权利的同时,从人道主义的角度出发,坚持人性化办案。对于一些患有疾病的被调查人、犯罪嫌疑人、证人,我们都主动联系医院或诊所的医生定时定期为其测量血压,心率,安排就医。对于在生活上有特殊要求的被调查对象,我们都做到尽量满足。如我们在办理扬州市新东方房地产公司总经理丁某涉嫌贪污一案中,针对犯罪嫌疑人丁某年事已高,并患有心脏病和“三高”病症等情况,我们及时与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取得联系,请医生定时为其测量血压和心率,购买常用药物,适时安排休息。这样不仅有效防止了突发事件的发生,保证了审讯工作的顺利开展,而且也使当事人切身感受到检察机关的人性化工作作风,有力地维护了检察机关的整体形象。
(六)严格办案纪律,加强保密工作如果说纪律是履行职能的保障,保密工作则是突破案件的关键。在办案过程中,我们始终把办案纪律和保密工作当作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例如在办理扬州新东方房地产公司总经理丁某一案的过程中,由于我们在案件的初查、集中突破等环节规定了严格的办案纪律,采取了有效的保密措施,从而使我们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一举突破了丁某涉嫌贪污公款86万余元的重大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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