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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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致贫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充分发挥基层干部、驻村工作队、帮扶联系人和基层网格员动态监测帮扶作用,加强日常联系和跟踪走访,全面了解农户基本情况和实际困难,提升业务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全乡防返贫动态监测及乡村振兴网格员业务能力提升“突击月”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从20xx年3月27日开始到20xx年4月27日结束。
(一)及时做好三类人群动态调整。
及时做好网格员、帮扶联系人、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的动态调整。一是组织各村三、四级网格员、帮扶联系人、脱贫人口进行一次全面动态调整,其中对年龄偏大、难以履行职责的网格员(原则上基层网格员年龄在65岁以下、身体状况较好、初中以上学历、公道正派,特殊情况下适当放宽年龄,但不得超过70岁)进行动态调整,以村为单位及时反馈到乡进行核查核实,汇总上报到县乡村振兴局并录入省办系统中,3月底前调整到位。二是根据人员和岗位变动等情况,及时调整帮扶联系人并录入系统,确保所有脱贫户和监测对象都有帮扶联系人,持续压紧压实帮扶责任。三是待20xx年监测范围和程序确定后,各村集中开展摸底排查和风险消除情况核查。
(二)加强日常业务培训。
1.加强网格员日常业务培训。一是将网格员管理职责、工作要求、网格管理到户基本信息(含各户人口、就业、家庭收入等基本信息)编印成网格化监测工作手册,做到人手一份;二是动态调整完善村级网格化管理制度并制作上墙;三是开展一次网格员日常业务培训,做到三、四级网格员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知晓。
2.加强对乡村振兴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培训。乡村振兴工作站要加强对村级乡村振兴工作队、乡村振兴专干的管理,开展一次政策业务培训,提升队伍的业务水平。
(三)加强网格员日常考核管理,落实网格员职责,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一是落实网格员职责。
各网格员应对所负责的网格“人、情、地、物、组织”等基本情况进行走访、了解、核对,熟悉本网络内的基本情况,网格员每周走访不少于1次,每月走访不少于4次。认真做好网格化工作记录,落实好网格员职责。二是网格员走访要求。在走访过程中,网格员要向村民积极宣传村级开展的各项活动及政策(尤其是做好农村低收入人口的政策宣传),对村民所反映、关心的事件及问题,要及时反馈抓紧办理,让广大村民认可并熟知网格化工作。同时,要充分利用qq、微信等平台,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网格化工作的'积极性,提高社会治理网格化工作的影响力。
(四)夯实基层基础。
一是及时将各项帮扶措施及成效填入脱贫户和监测户《帮扶手册》将20xx年帮扶措施录入xx省防返贫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
二是及时收集整理完善20xx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档案资料。
(五)落实走访帮扶及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
1.开展一次防返贫走访排查和动态监测全面走访。一是对医保、民政、住建、人社、残联、公安交警、应急管理等县直部门推送的信息和数据比对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到村进行核查核实。二是提升系统数据质量,明确相对固定人员从事系统数据录入管理工作,强化对系统数据人员管理培训。三是加强防返贫致贫监测帮扶政策宣传。强化监测对象识别标准、监测范围、监测程序及帮扶政策宣传,推广并正确引导“xx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申报”小程序应用,进一步扩大宣传力度,提升政策知晓度和群众满意度。
2.持续巩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一是要加强基层排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结合春季入学,做好脱贫户、监测户子女返校情况排查,高度关注健康及医疗保障帮扶政策调整所带来的影响,落实20xx年度医保政策。二是要加强部门协作,进一步完善控辍保学、因病返贫致贫风险防范、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农村供水工程长效管理“四项机制”,关注分户独居老人、重度残疾人等群体,加强监护管理。三是落实系统监管,发现“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及时录入xx省防返贫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整改后及时销号。
3.落实帮扶政策,提升帮扶成效。全面落实产业帮扶、就业帮扶、金融帮扶、危房改造、社保兜底、教育帮扶、健康帮扶、消费帮扶等政策,其中稳岗就业方面,对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务工信息进行比对,及时反馈到村进行核查核实,确保实现“账实相符”:同时规范村级公益性岗位考勤管理;产业发展方面,继续落实“四带一自”产业帮扶政策,做好前期摸底;小额信贷方面,对有意愿且符合条件发展生产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继续落实小额信贷政策;此外,持续落实教育资助、雨露计划等政策,减少困难家庭子女教育支出;落实城乡医疗救助政策,减少困难家庭自付医疗支出。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村组两级网格员和驻村工作队要扎实细致做好走访排查、摸清实情、采集信息、组织帮扶、管理台账等工作,对入户核查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随查随改。利用“突击月”活动契机稳步推进防返贫动态监测管理水平,提升乡村振兴网格员业务能力。
(二)强化指导督促。
乡、村振兴工作站、乡直各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能,加强指导和督促,抓好落实。要发挥联村干部和帮扶责任人作用,加强与各村的沟通交流,形成帮扶合力。
(三)做好宣传报道。
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多形式、多渠道对工作开展情况、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报道,进一步扩大活动知晓度和影响力。同时,及时报送宣传报道材料,及时汇总报告活动开展有关情况。
为进一步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市委组织部《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现就我县20xx年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以加强党的建设为引领,通过保障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探索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考核激励试点,提升待遇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筑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斗堡垒。
(一)保障选派帮扶干部工作经费。向乡村振兴重点村等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按规定落实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工作队按照《xx县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资金管理办法》在乡镇财政所报账,主要用于办公用品购置、报刊订阅、公务邮寄,以及统一组织或经批准的会议培训、外出考察差旅费等。
(二)提升村级组织建设保障水平。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村干部综合考核工作体系,积极稳妥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考核激励试点。
工作队办公经费由省、市、县按x:x:x的比例分级承担。省、市财政将及时下达资金到县,由县财政局足额筹措,根据资金使用要求,按时足额拨付到位。
建立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审核备案机制。各乡镇要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实施内容等,制定《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实施方案》,并报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局备案。同时,要指导督促工作队制定经费使用计划,并报乡镇备案。
乡镇组织、财政部门要落实资金监管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经费监管机制,加强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经费管理。乡镇要定期向县选派协调办报告资金使用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关于“扩大基层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战略部署,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镇农村工作实际,现就我镇创建“民主法制示范村”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做好农村工作的大局出发,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推进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完善村民自治,增强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一)农村基层民主更加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更加完善,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发挥作用,农村参与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权利得到尊重和保障。
(二)农村基层法制更加完备,农民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法律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各项规章制度更加完善,农村干部群众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一)村民自治组织健全,村民委员会及其下属委员会、村民小组能有效发挥作用;
(七)农民能够熟悉寻求法律服务的渠道,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八)治保、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作用,农村不稳定因素能够及时消除;
(九)农村经济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不断发展,村民安居乐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围绕上述九条标准切实抓好“民主法治示范村”的硬件和软件建设,努力做到六有:
1、有一个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的村党支部或村委会主要领导负责;
2、有一个法制课室(可与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集会场所同设);
3、有一个法制图书阅览室(或在农村文化图书阅览室设法制图书专柜);
4、有一个法制宣传栏;
5、有一个村务公开栏;
6、有一支法制宣传骨干队伍。
“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在镇党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镇委、镇政府成立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镇长袁守军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人大副主席丁立权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万义兴(维稳信息员)、张娟(司法所所长)、黄培林(社保站站长)、于卫东、戚善局(司法员),卢瑞海、李建文、钟亚洲(综治办干事)担任。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镇农村基层“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并从社保站、司法所、综治办抽调人员共同完成日常工作。
至20xx年底,全镇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实现达标率100%。
具体分三个步骤走:调查摸底;宣传发动;全面铺开。
在20xx年八月底前,完成邹黄村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在20xx年底前,完成新圩、召四、召五、赵圩4村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在20xx年底前,完成杨滩、邓圩、花园嘴3村县“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七大“关于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论述及《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讲话》内容。
(二)认真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一步健全村民自治组织。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等村民自治组织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三)完善村民选举程序,进一步健全村级民主制度。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xx]14号)和《江苏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真正做到民主选举。
(四)完善民主议事程序,进一步健全村级民主决策制度。规范村级重大事务民主议事、决策的范围、程序和方法,保障村民依法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
(五)完善村民自治章程,进一步健全村级民主管理制度。制订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村民自治章程等公共事务管理制度,把村级各项事务逐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六)完善村务公开、健全民主监督制度。继续贯切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农村普遍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中办发[1998]9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制度,推行民主评议干部制度。
(七)进一步加大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不断增强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按照我镇“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紧紧围绕镇党委、镇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农村改革、稳定、发展的大局广泛宣传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宪法、农业法、土地法、环境保护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婚姻法、计划生育条例等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广大农村干部群众依法办事能力,加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最近,安徽人民出版社以提升基层党组织战斗力为标准,结合自身业务特点,着力打造“智慧党员活动室”。活动室以一台55英寸全高清多功能交互智能平板为载体,融合一套“智慧党建”信息化平台软件。
“智慧党建”软件由系统服务、展示端、编辑端3部分组成。系统服务程序用于处理信息读取和存储,展示端用于展示信息,编辑端用于编辑信息。软件里面由安徽人民出版社内置了大量的党建学习内容,通过模块化设计,使用者可以方便地进行自定义和内容管理。安徽人民出版社充分利用新媒体传播手段,通过多媒体立体化的呈现方式,让党员活动室“智慧”起来,使基层组织建设更有针对性、更高效。
一、完善“两个中心”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按照“标准化建设,规范化运行、精细化服务”的要求,今年重点在提升两个中心服务质量和水平上下功夫,全面落实上门服务、代办服务及延时、错时服务。区委社工部联合区司法局在星海镇和xx个街道两个中心分别建立了民生政策超市和法律服务超市,实行部门与超市直接对接,建立“供货”和“售货”账簿,健全超市经营管理制度。统一配备了便民服务设施,雨伞、打气筒、安全药箱、移动充电器等便民服务工具,极大的方便了群众办事,有效提升了服务水平。
二、深化网格化服务管理,提升精细化服务水平。一是优化城乡社区网格设置,根据网格服务人群类别、层次等特点合理设定网格规模。已对x区xxx个网格中的人员、区域、规模等基本数据进行了统计摸底,目前,正在结合第九届社区居委会换届工作制定网格整合方案。二是开展特色服务活动。以养老、助老为重点,不断建设完善老年人服务场所,已建成xxx社区、工人街社区、团结社区、长胜村x个社区托老所。老年人集中配餐中心已完成装修和前期筹备工作。同时,在城乡社区、村全面推行“爱心敲门”、“邻里守望”等特色服务活动,青山街道红旗社区银龄俱乐部、人民路街道建设社区“睦邻点”、沟口街道“爱心结盟”点等服务项目逐步成熟,朝阳街道“靓嫂帮帮团”、长城街道“婆婆妈妈服务队”、青山街道温暖星期三服务队、人民路街道“小红帽”服务队等志愿服务队伍作用发挥明显,低龄老人帮扶高龄老人、平安敲门、邻里互助代购等互帮互助的长效机制逐步形成。
三、加强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将数字城管中心、网格化管理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等资源进行整合,开通了“xxxxx”社会治理综合信息服务热线,实行大厅窗口集中受理,一个公众号码统一对外,信息平台统一受理分流,统一监督办理,形成以各职能部门协调联动,各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各服务企业持续跟进的便民服务系统。通过构建x区社会治理服务平台,辖区居民足不出户,拨打“xxxxx”服务热线,即可咨询政务和公共服务、反映城市管理问题、寻求生活帮助,对城市管理、公共服务、便民服务提出批评建议,对政府工作和部门工作作风、工作效能进行监督,实现非紧急救助电话“一号通”,不断满足辖区居民日益增长的多样化、个性化的服务需求。目前,xxxxx社会治理综合信息服务系统基础数据库建设、信息录入已经完成,先后两次对工作人员进行了系统知识培训。x月初,xxxxx综合信息服务中心开始试运营,中心大厅统一配备了电脑、打印机、电话机等办公设备及雨伞、打气筒、安全药箱、移动充电器等便民服务工具,方便了群众办事。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制作宣传栏x块,印发宣传资料x万册,为社区便民服务站配发xx辆电动三轮车和xx辆自行车,并分别在车体侧面印制了“xxxxx爱心相连服务永远”字样,进一步提升市民知晓率。
四、存在的问题。
x、基层公共服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关口还需前移,力量还需下沉。
x、社区自治能力和水平还不高,方向还不明确,办法还不够多。基层社会治理队伍的素质和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特别是农村社会治理队伍还不能适应工作需要。
x、社会协同还不到位,多数部门单打独斗,主动协作配合的意识不强,一些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还不高,没有形成合力。
社会工作是在社会治理和社会服务领域,综合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知识和技能,为有需要的个人、家庭和群体、组织提供公共服务、协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问题的专业、职业活动。为进一步发展我市社会工作,贯彻落实全市“近邻”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现场推进会议的精神,推进我市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让城市更美好、治理更高效、生活更幸福,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创新社会治理、有效解决社会问题、提升社会服务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持续壮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培育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建立社会工作服务平台,健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机制,推动社会工作有效参与“近邻”党建、社会服务、社区治理、乡村振兴等工作,发挥社会工作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我市更高水平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
(二)工作目标:到“十四五”末,全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到12000人,运作规范、规模较大的品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达到100家;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显著提升,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机制更加完善;以基层社会工作服务站点为基础的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助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大幅度提升。
(一)加大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培育扶持力度。强化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通过提供办公和服务场所、启动资金等方式,鼓励相关专业背景的组织和个人创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大力支持成立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专职工作人员应有三分之一以上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或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引导法定代表人由持有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证书的专职人员担任。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多元发展,通过面向市场开展服务,合理收费,增强自我造血能力。(责任单位:市民政局、财政局、税务局,各区人民政府)。
(二)加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监管。建立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登记审查制度,重点加强对拟成立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发起人、拟任负责人的资格审查,严把入口关。进一步健全监管和退出机制,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及时淘汰内部治理混乱、服务水平低、社会信用差、长期不开展业务活动等情况的机构。建立完善社会工作服务投诉、举报受理机制,依法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行业纪律惩戒等情况。(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公安局,各区人民政府)。
(三)壮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完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形成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相互衔接的职业水平评价体系。支持有意愿从事社会工作服务但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参加系统化训练,鼓励社会工作相关领域人员考取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责任单位:市民政局、人社局,各区人民政府)。
(四)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教育培训。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能力建设和提升工程,每年组织专业继续教育培训,确保社会工作从业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不少于80学时。实施社会工作专业督导培养工程,每年培养20名具有较高实践和指导能力的专业社会工作督导者。(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区人民政府)。
(五)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保障机制。对聘用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工资待遇。对以其他形式就业于基层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和企业且专职从事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的人才,鼓励用人单位综合职业水平等级、学历、资历、业绩、岗位等因素,以不低于上年度厦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合理确定薪酬。(责任单位:市民政局、人社局、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
(六)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机制。贯彻落实厦门市“人才新政45条”,强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对入选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厦门市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按规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鼓励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依法参政议政。加大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引进力度,对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按照规定享受户籍落地、保障房申请等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人社局、公安局、住房局,各区人民政府)。
(七)建设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网络服务平台。利用“智慧民政”工程,建设社会工作服务信息系统,加强数据连通共享,汇聚服务资源,及时掌握行业动态,实现专业人才在线登记、服务机构线上备案、服务项目有效管理。依托互联网供需平台,打造服务对象与社会工作者之间零距离、精准化的'对接机制。(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八)拓展社会工作服务领域。稳步发展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工作、社区矫正、卫生健康、纠纷调解、应急处置、优抚安置、信访调处等领域社会工作服务。做强做优针对低保、特困、困境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困难妇女、退役军人等群体的社会工作服务。推进社会工作助力乡村振兴,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承接运营各类社会组织服务平台或孵化基地。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相关领域社会工作服务。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操作规程和评估办法,由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另行制定。(责任单位:市民政局、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卫健委、退役军人局、应急局、信访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残联,各区人民政府)。
(九)搭建基层社会工作服务平台。依托街(镇)党群服务中心或其他公建设施设立街(镇)社会工作服务站,支持有条件的社区(村)设立社会工作服务室。以街(镇)为主体、社会工作服务站(室)为平台,建立健全街(镇)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机制。整合各类政府购买服务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开展近邻敬老、医疗、扶幼、济困、助残、文化、育德、关爱等服务,实施“邻里守望”关爱行动,实现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
(十)规范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购买。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采取项目购买方式,在预算资金有保障的前提下,可以签订期限最长3年的服务合同。对服务项目验收或者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的供应商,可以按照我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申请续签服务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服务项目验收或者绩效评价结果不合格的,依法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违约责任。完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人力成本核算制度,以上年度厦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核算人力成本,确保人力成本不少于购买服务项目总经费的70%。在完成服务指标和质量的情况下,允许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所承接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金有适当结余,用于机构事业发展。(责任单位:市民政局、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
(十一)完善社会工作服务评估机制。对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原则上每一执行年度末开展1次评估,首次购买的可以酌情开展中期和末期评估。以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评估办法为依据,根据所购买的服务项目性质、服务内容,参照合同约定的服务指标和要求,差异化制定评估标准,客观、公正开展评估。委托第三方评估的,应选择具有丰富社会工作服务领域评估经验的专业机构。(责任单位:市民政局、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
(十二)加强社会工作行业组织建设。鼓励各区成立社会工作行业组织,推动辖区社会工作行业健康发展。完善社会工作行业组织内部治理结构,支持行业组织开展各服务领域的专业培训、督导、评估和实践研究。推进社会工作行业自律管理,制定运营管理、信用建设、信息公开、纪律惩戒等规范,完善纠纷调处、风险防控预警机制,加强社会工作行业自我管理和监督,促进行业交流互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区人民政府)。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建引领,全面加强党对社会工作领导,推动社会工作参与近邻党建等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民政部门要积极协调财政、人社、教育、公安、司法、卫健、退役军人事务、应急管理、信访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组织,共同推进社会工作发展,形成工作合力。各级政府要把推进社会工作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和部署。
(二)加大资金支持。各级财政部门要把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统筹安排社会救助专项资金、福利彩票公益金等,大力支持社会工作发展。促进慈善工作与社会工作融合发展,鼓励慈善组织委托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开展慈善服务,推动慈善从单一的物质救助向物质救助与精神慰藉、能力提升、构建社会支持并重转变,提供更加精准化、精细化的服务。
(三)加强宣传研究。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媒介,广泛宣传社会工作的重要性和推进社会工作发展在助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当中的重要作用,宣传社会工作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鼓励社会工作行业组织开展两岸社会工作交流,加强理论研究,探索社会工作创新发展。
(四)加强督办落实。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根据本实施方案和分工,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完善配套政策,抓好贯彻落实。民政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在xx年,我镇综治维稳工作以“平安创建"为抓手,以排查化解为重点,以“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为目标,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推进管理创新,更好地维护了利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回顾一年米,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按照“社会管理水平升,社会矛盾化解早,农村技防普及快,群防群治开展实,重点对象管控严,治安问题整治好,刑事发案控制牢,安全满意评价高”的要求,我们积极探索加强社会管理的新机制、新方法,全面提升我镇社会管理水平。一是精心制定和实施了“开展专项打击,提升安全感"的社会管理创新项目。一年来,先后对“吸毒贩毒、赌搏诈骗、盗挖古墓、盗割两线”的突出治安问题进行四次专项整治活动,打击处理了一批违法犯罪人员。二是大力推行物防技防措施的.落实。全镇安装“天眼”74个,“护车卫士”200个,“门磁防盗”11300个。三是积极探索了定期下访巡查上门调处矛盾的工作机制。着力抓早抓小,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源头。全年组织专班巡查28次,共化解疑难积案12件,辖区内所有的疑难纠纷在本年度实现了“归零”管理目标。
为深化“平安建设”工作,镇委召开专题动员会议,向全镇提出了以“平安河溶建没”为抓手,全面开展“六赛活动”的工作目标。围绕市、镇创建工作要求,我们以“宣传”为切入点,让“平安创建内容”家喻户晓;以打击防范为重点,让群众时时处处感到安全。在宣传上,我们采取了多种形式。一是固定标语宣传,村、镇在路口、人口集中区域保证2条以上。二是印发宣传品,先后印发《平安创建知识问答》、《防诈骗常识》、《如何抵制》等宣传资料4万份。三是专班入户面对面宣传,全年开展3次,参与人员520人次,填写调查问卷2300份。四是随车随店发送资料。在5家超市和客运站设立宣传资料发送点。五是电子屏幕和短信宣传。六是通过各种媒体宣传。七是结合广场舞和大型集体活动宣传。八是组织“平安创建”图片展。9月27日,全镇举行活动启动议式,镇综治办组织“大蓬车队"巡展了14家单位、学校、村组、社区。喜闻乐见的形式,丰富多彩的内容,吸引群众的关心和参与。经上级有关部门抽查,我镇群众安全、满意度较前几年有了大的进步。
我们坚持抓早抓小,抓一把手责任,毫不放松源头的排查与控管。坚持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坚持周排查、月化解、零结帐,有效地减少和控制了突出矛盾纠纷的发生和升级。全年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16起,化解116起,受理意外突发事件18起,件件得到妥善处理,矛盾纠纷化解率100%。所有的疑难问题、纠纷在年前己全部“案结事了”。我们的主要做法是:抓源头,排查不留死角;抓责任,案件到人;抓领导,大员上阵;抓调处,集体商定化解方案;抓机制,实行工资、评先、追责挂钩。
一年来,我们按照市综治委要求,认真腹职,不断学习钻研本职业务,提升了工作效率。一是按要求完成了“零报告”、“日报告”事项;二是按要求完成了矛盾纠纷的排查、报表和各种信息资料的报送。三是及时总结上报和宣传报道了我镇综治维稳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全年共采写上报各类信息材料145件,被媒体报刊采用133篇,较上年有大幅度增长。四是完成了综治维稳办交办的其它工作。在全市率先完成“治安保险费”收缴工作。五是组织网络建设进一步加强,基础工作到位并不断规范。
根据省、市关于加快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乡村三年行动计划、《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施意见》和县有关文件要求,为全面推进我镇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新农村建设的短板,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生态优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以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促进农村社会文明进步为目标,以创新投融资机制为动力,以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全面建设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完善、生态环境良好、农民持续增收、社会和谐稳定、岭南特色鲜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要求。
全面完成村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20xx年创建(20户以上,下同)自然村63条,全全镇累计60%以上自然村完成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20xx年创建整洁村184条以上,全镇80%自然村完成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到20xx年全镇基本完成自然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
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在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基础上,同步推进3个贫困村创建示范村工作,其他村(居)滚动推进具备条件村庄创建示范村。到20xx年,全镇建成一批人居环境、产业增收、特色风貌、乡风文明、社会和谐方面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的示范村,实现农村人居生态环境和村容村貌根本改观。到20xx年全镇农村建成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特色鲜明、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
(三)基本原则。政府主导、规划引领。加强规划引导,建设实行先规划后建设、不规划不建设、不设计不施工。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从村庄自然地理环境、资源文化特色、经济状况和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出发,注重保持乡土气息、民俗文化、田园风光,保护古建筑、古村落等历史文化遗迹,不搞“面子工程”,不搞大拆大建,不建大型广场,不挖山毁林,保持村庄原有肌理和格局。整合资源、集中投入。明确政府、社会和村民的投入建设责任,集中财力办大事,整合社会力量,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农民、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投入。分类指导、示范推动。分类施策,打造示范典型,以点带面,全面铺开。农民主体、共建共享。充分调动农民参与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尊重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注重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激发内生动力,共谋共建共治共享。
(一)提升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按照因地制宜、简明易懂、能用管用原则,由镇、村、设计单位和村民建设理事会共同参与,结合地方特色和经济基础,集思广益制定村庄建设规划。引导村庄、村民相对统一住房风格风貌,推动实现农房建筑规整化,突出本土特色和节能环保要求。推进乡村绿化美化改造,实现乡村风貌美丽化。科学安排村庄道路、供水、供电、通讯、有线电视、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卫生站(室)、文体活动场(室)等公共服务设施,保障农村建设特别是民生工程的用地需求。加强农房建设管控,鼓励拆旧建新,落实一户一宅。
(二)全面推进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根据村庄实际情况,由镇挂村干部协同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整治的项目计划。按照开展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的基本要求,以自然村或村民小组为单位,组建村民理事会,组织发动群众全面开展“三清理”(清理村巷道乱堆乱放;清理房前屋后垃圾、卫生死角;清理沟渠池塘溪河淤泥、垃圾)“三拆除”(拆除危弃房、猪牛栏及粪坑、茅舍;拆除乱搭乱建、违章建筑;拆除非法违规商业广告、招牌等)“三整治”(整治垃圾,建立健全长效保洁机制和垃圾收集、转运、处理长效运营机制,落实门前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的“三包”责任制和完成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整治污水,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实行雨污分流,污水暗渠化排放达100%,实现农户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100%;整治畜禽污染,建设栅栏圈围,实现人畜分离,禽畜集中圈养。“一美化”即深入推进村道、庭院及房前屋后绿化美化。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1、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统筹推进“五通四进村”。推进通硬底路,村道、巷道100%硬底化;通自来水,生活饮用水水质达标;通互联网,覆盖光纤和4g网络;通数字电视,村民能看上高清电视;通安全优质电,逐步实现城乡电力服务一体化。推进安居进村,规范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建设管理,全面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整洁宜居设施进村,推行雨污分离,规范垃圾处理设施运营使用,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得到有效处理;信息应用进村,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构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公交出行进村,规范农村客运管理,提高行政村客运车辆通达率。
2、提升村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村庄建设实现“五有”,即是有村务办公室(文化室)、有停车场(小广场或篮球场)、有文体设备、有路灯巷灯,有公共安全防护体系。依托行政村公共服务站,构建中心村社会服务综合体,实行“一站式”窗口服务,落实代办员制度,贴身服务贫困户。全面构建群防群治管理体系,加强农村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建设必要的生命防护设施。
3、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加强水资源保护,行政村、自然村(村民小组)全面落实河长制,设立管水员。推行垃圾分类减量,落实旧电池、农药瓶、旧灯管等有害污染物的收集处理机制。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和水产生态养殖治理,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加大宣传力度,推广农村新能源应用,强化群众生态保护意识,严格保护古树名木和林地林木资源。
(四)传承发展先进文化,促进乡风文明和谐共建。
1、加强乡风文明建设。培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契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优良家风、文明乡风和新乡贤文化。开展农村“德育”行动,传承优秀家风家训,广泛开展道德模范等评选活动。传承活跃民间文化,开展文化节庆、四季花海、休闲体验等活动。开展基层文明创建“十百千”特色工程,开展文明村、文明社区、文明户和农村信用等级评选活动。开展“八礼四仪”活动,引导群众抵制婚丧嫁娶大操大办、人情债等陈规陋习。实施反映农村生产生活的谚语、警句、年画和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统美德、法制宣传、生态保护、家庭文明等主题公益广告张贴上墙,营造村风文明良好氛围。
2、加强文化保护与传承。保护农村传统民居院落、古建筑、古驿道、抗战文物、红色文物等物质文化遗产,推广乡村特色民居建设。保护挖掘革命遗址资源,传承发扬生产、生活、民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
3、加强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探索功能置换、兼容使用、开发权转移、减免费用等激励性措施,引导社会组织或个人参与历史文化资源活化利用。推动民宿建设、“互联网+”等乡村旅游模式与古村落、历史建筑、有保留价值泥砖房的保护和活化利用有效结合,科学谋划乡村休闲旅游、民间工艺作坊、乡土文化体验、传统农事参与等特色文化休闲旅游项目。加强有保护价值历史建筑的修复保护,展现当地人文地域特征,留住乡村风貌和田园乡愁。
(五)充分发挥整治主体作用,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1、转变干部职工职能。镇领导干部要充分利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督促各村按要求做好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根据《20xx年南街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自然村责任分工表》的分工安排,干部职工要按照建设要求,落实所挂村的前期规划、筹委会成员以及“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一美化”等任务,确保环境整治和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各项工作有专责机构、专人负责。
2、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深入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实行班子联席会议制度和党群联席会议制度,落实村党组织的“四项权利”,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深化基层民主自治,健全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经济社等基层组织架构,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理财和民主监督等制度。
3、发挥农民主体作用。鼓励村民共谋共建共治共享,在村级党组织领导下,充分发挥自然村(村民小组或经济合作社)村民理事会、议事会等作用,引导村民自觉参与乡村建设、监督规划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允许村级组织承接陂头、村内环境整治、小型农田水利、巷道建设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民居农房建设等项目可交由当地经过培训的农民工匠组织实施。深化农村普法教育,制定村规民约,引导农民群众协商解决纠纷矛盾、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
(一)健全分级分类投入体制。对农田水利、农村公路、医疗卫生、教育、污水垃圾处理等公益性设施,建设管护投入以政府为主;鼓励外出乡贤和企业家支持投资新农村建设。对村内环境整治、村内公益事业、村内公共设施建设等,由村民自行负责,政府给予激励奖补;鼓励村民倡导实行环境整治和村庄建设“拆旧不补、青苗不补、让地不补、误工不补”。
(二)完善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根据县文件精神,按照力度不减、总量增加原则,加大各级涉农财政资金整合和投入力度,在保证完成上级原定工作任务的前提下,按照渠道不乱、性质不变、用途不改、各司其职原则,整合各部门新农村建设、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一事一议”等涉农资金,重点用于人居生态环境整治、示范村建设、村庄规划编制。镇将统筹省、市、县专项资金,通过奖补激励机制(另行方案)予以支持。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村庄生态环境整治,组建乡贤理事会、联谊会等,激发镇、村内生动力投入,进一步提高资金自筹率。
(三)创新协作帮扶机制。领导小组各专责组要加强对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服务。撬动社会资金投入,动员引导工商企业、先富群体、乡绅贤达捐资出力,组织民营企业、农业龙头企业结对帮扶。借力对口帮扶单位的'扶贫政策,各扶贫单位积极参与帮扶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在人财物上给予大力支持。
(四)加大用地政策倾斜力度。鼓励各地按照规划,开展“空心村”、边远小型村的拆除撤并,推进闲置宅基地整理复垦,清理空置住宅、“一户多宅”、违章建筑、违规搭建,促进旧村改造和中心村建设。坚持“一户一宅”、“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原则,对农民自愿退出多余宅基地、进城购房落户自愿放弃原有宅基地以及置换宅基地等实行激励奖补。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省级指导、市级统筹、县级主体、镇级实施、村级创建”的分级负责机制。成立南街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委书记曾秋华任组长,镇长陈伟东,镇分管相关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镇属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村庄整治指导组、拆迁信访组、生活污水处理指导组、交通宣传文化指导组。卢瑞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从相关单位中抽调人员组成,负责做好综合协调日常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和对各村(居)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二)强化督促检查。镇委、镇政府将按照责任主体、工作标准、完成时限,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治创建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建立进度台账,各村每月填报建设进度,发现问题,及早纠正。二是建立督查制度。镇纪委等部门组成督查组,每季度对各村整治创建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对整治创建工作较差的镇分管领导必须向镇委、镇政府提交书面说明和整改承诺。
(三)加强规划和项目管理,接受村民监督。严格规划管理,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新农村示范村建设规划须充分征求村民意见。严格项目管理,坚持科学论证,民主决策,重大项目实行招投标制度。严格资金管理,重大事项必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严格规范村民建房,依法依规办理用地和建设报批手续。完善镇级规划建设管理机构,增加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人员,强化镇、村的规划建设管理。
(四)广泛宣传,营造全民动员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舆论主导作用,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和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把开展村庄生态环境整治建设新农村示范村的目标要求与农民意愿结合起来。利用宣传栏、互联网等媒体,创新宣传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大力宣传成功经验,加大公益广告投放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参与乡村建设的良好氛围。
根据中共凤冈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对20xx年全县公共安全或治安问题相对突出的龙泉镇三坝社区、天桥镇石桥社区予以挂牌督办(通报整治)的通知》凤政法通〔20xx〕56号,我镇石桥社区20xx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被列为“县级通报整治单位”单位,实行重点管理、限期整改。为进一步全面落实石桥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措施,促进我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上新台阶,特制订本方案。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总体要求,以“发展是主题、平安是基础、稳定是责任”的工作思路,建设平安天桥为目标,强化社会治安管理,深入专项整治,全面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1.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不力。
2.不稳定因素和重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及时。
3.突出治安问题。
针对工作中的不足和薄弱环节,从加强组织建设,强化宣教,完善机制,专项整治四方面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治有力,整改到位。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强化社会治安治理工作整治取得成效。成立石桥社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整治领导小组。
(二)针对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不力。
1.深入开展普法工作,推进依法治理进程。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提高全民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严格依法行政,坚持依法治理,注重行政调解,有行政诉讼的,行政领导应出庭应诉,完成社会法律顾问的聘请。善于用法律手段解决纷争,推进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
2.加强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广泛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活动工作扎实,效果明显。有宣传措施、宣传重点和具体的宣传内容,人民群众参与平安建设、开展治安防范的意识普遍增强。严格执行每季度一轮群众会议,加大平安建设的宣传,尤其是非法集资、高利放贷、反邪、禁种铲毒等作为宣传重点。
(三)针对不稳定因素和重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及时。
1.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会议:每月一次对本辖区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每月由政法委书记牵头召开相关部门参加的会议,分析研究维稳形势和应对策略;对矛盾纠纷进行汇总梳理,分析研判矛盾纠纷发展趋向,研究制定调处方案;通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分析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具体的解决措施。
2.注重从源头上预防信访问题产生。加大民生投入,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困难的问题。定期分析排查信访线索,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
3.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大接访、大下访活动。每逢街天由一名领导带队到集镇接访,能当场解决或答复的问题现场解决,需要多部门现场解决的由镇综治办书面交办,落实责任领导、责任站所,限时解决。
(四)针对突出治安问题。
1.认真组织开展扫黑除恶。围绕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煽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插手民间纠纷、跨国跨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等10类重点,紧盯干扰基层政权、欺压百姓、破坏经营秩序、利用职权垄断农村资源的黑村官,利用职务或者恶名扰乱社会秩序的坏恶人,恃强凌弱、横行霸道的乡村霸,操控组织枪、拐、黄、赌、毒、骗的场所进行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在人员聚集等重点地区纠集团伙寻衅滋事、称王称霸的地痞流氓,以非法放贷、从事“职业化”非法闹事获取经济利益的黑恶势力,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损坏财物、强迫交易、开设赌场的涉恶刑事犯罪等8类群体,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依法严惩;坚持扫黑除恶与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相结合,与反腐败、基层“拍蝇”、打击“保护伞”相结合,与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相结合,与加强普法教育、移风易俗相结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2.推进雪亮工程建设。不断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完善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传输网络、视频信息共享平台、安全管理应用等联网应用基础设施,提升治安防控智能化水平;发挥各级综治组织牵头作用,整合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类监控视频资源,逐步扩大覆盖面,不断提升社会面治安防控信息化水平。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这次整改行动,是大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重大举措。严格按照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实施,确保不走过场。
(二)落实责任,加大督查力度。对各项工作的落实要责任到人,整改小组领导要深入村组,加强检查指导,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确保整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三)严格督查落实。整改过程中,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责令重新进行整改,对整改工作不负责、敷衍塞责,将严肃追究责任。
社会治理是指通过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以解决社会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发展为目标的治理行为。近年来,我对社会治理这一重要议题有了一些思考和体会。在社会治理中,各方的合作互动和共同参与是至关重要的,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社会的和谐与进步。
首先,社会治理的关键是各方的合作互动。社会问题错综复杂,往往需要政府、企业、社区等各方的共同努力来解决。例如,在城市化进程中,社会问题层出不穷,比如交通拥堵、环境污染等。要解决这些问题,政府需要与企业合作,改善交通基础设施和环保设施;社区需要与居民合作,提高环境意识,参与环境保护活动。只有各方齐心协力,形成合力,才能有效解决社会问题。
其次,社会治理需要各方共同参与。社会治理不仅仅是政府的责任,也是社会各界的共同事业。政府应该加强与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的沟通与协调,充分听取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共识,制定出更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同时,公众也应积极参与社会治理,通过参与公众事务、履行公民义务来提供更多的力量。只有政府和公众共同参与,才能真正实现社会治理的目标。
再次,社会治理需重视科技创新。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信息化、智能化成为社会治理的新趋势。政府和社会各界应该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提高人民群众的参与度和满意度。比如,在社会治理中可以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精准识别社会问题,快速响应和解决。此外,科技的应用还可以提高社会治理的效率和精度,降低成本,更好地满足社会需求。
最后,社会治理要坚持问题导向。解决社会问题是社会治理的根本目标,要始终把问题摆在第一位,以人民群众的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解决社会问题,改善人民生活。政府要切实履行职责,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治理的有效性和效率。同时,公众也要加强自我约束,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并履行社会责任。只有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才能推动社会治理工作的不断完善和进步。
总之,社会治理需要各方的合作互动和共同参与,应重视科技创新并坚持问题导向。只有各界齐心协力,共同推动社会治理的发展,才能实现社会的和谐与进步。我深信,随着社会治理理念的不断更新和实践的不断探索,我们的社会治理工作一定会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
按照省市扫黑办有关工作要求,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治超秩序扫黑、除恶管理办法。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立足治理超限执法工作,构建对黑恶势力“打早打小、治早治小、防早防小”的防治体系,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以持续深挖整治为基础,统筹做好对监管服务对象的管理和宣传工作,加强对“问题”和“苗头”的梳理和排查,加强执法监管力度,大力实施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统筹推进平安建设基层组织建设,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坚决查处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公职人员,多措并举,同步推进,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声势不退、力度不减。铲除交通运输行业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提高认识,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全面提高治超人员在超限治理领域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思想意识,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
定期开展执法业务培训,收集扫黑、除恶好的经验做法,使大家对扫黑、除恶工作更加了解,清晰明了。
二是广泛采取社会宣传、媒体宣传等多种方式,如:利用宣传栏、发放宣传单、悬挂条幅、超限站电子屏幕,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力度。
三是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进一步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
四是发动群众,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融于人民群众中去,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凡是人民群众举报提供的线索,一律摸排调查。
(二)以“以案促改工作”为契机,深入开展线索摸排工作。
一是以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强化行业重点领域日常监管,紧紧围绕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领域,建立健全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制度和防范措施,坚决斩断黑势力伸向交通运输领域的黑手。深入开展线索摸排工作,重点在超限治理领域中,针对组织非法超限超载运输、非法改装车辆、聚众恶意冲击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发现线索逐级上报。
二是在各超限检测站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班,以各站站长为组长,各班班长为成员,形成领导带头,职工奋进,群众参与的良好氛围。
对待内部管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整风纪,提素质,促形象”为主题,规范执法行为,肃清思想,全员签订“清理职工从事与职权相关经营活动承诺书”。
(三)采取多部门联合治理,深入打击重要黑恶行为。
1.联合公安、商务、市场监督等部门,重点打击借助黑恶势力垄断经营的违法行为、为违法违规经营及非法超限运输充当“保护伞”的行为、“黄牛”带车过超限站干扰执法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
2.联合公安交警,继续深入开展路面执法活动。以固定超限站为依托,流动执法为辅,深入联合公安交警开展路面执法活动,重点打击“百吨王”等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3.联合公安等相关执法部门,重点打击长期盘踞某区域从事非法营运并纠集同伙对抗执法检查,甚至以暴力、胁迫方式围攻、殴打执法人员的扫黑、除恶势力。
4.配合单位纪检监察、组织部门,立足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立位,将治理单位内部充当“保护伞”,参与扫黑、除恶问题、腐败问题等等,作为党风廉政、扫黑、除恶斗争的一个重点,纳入执纪监督之中。
(四)加强执纪问责,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到实处。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落到实处,要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夯实责任,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摆到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形成有效工作机制。
2.继续拓宽监督举报渠道,要认真受理有关扫黑、除恶腐败问题的举报反映,凡是对举报线索排查不力、推诿扯皮、瞒报、虚报的,一经查处,严肃问责。
3.要强化职责定位。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打一套“反黑、反腐、拍蝇”组合拳,强化监督,严肃问责,将存在于人民群众身边的“保护伞”、“黄牛”彻底打掉。
4.做好配合。在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要认真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工作,要做到扫黑、除恶与执法工作两不误,对涉及到违法案件,要和纪检、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协同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1.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
2.强化领导,明确责任。明确职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担,推动扫黑、除恶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
3.聚焦薄弱环节,进一步推进工作落实。聚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超限治理工作上的突出问题,下大力气整改,将各项工作任务抓实抓细,抓出成效,纵深推进。
4.汇总信息,及时报送。为确保工作深入、持续推进,各执法大队明确1名联络员,专职负责本系统、本单位扫黑、除恶工作的协调、信息汇总和报送等工作,切实做到信息通畅。
5.落实责任,严格奖惩。对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按照组织领导、宣传发动、线索排查、案件移交、制度建设、执纪问责6个方面,坚持每半年讲评,年底总评,对因工作疏忽造成严重影响的,将追究单位和主要领导人的责任。
2025年社会治理(实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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