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神农架基建工程有限公司 神农架资格复审公告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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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5-14 00:00:00    小编:万众创薪

2023年神农架基建工程有限公司 神农架资格复审公告优秀

小编:万众创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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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农架基建工程有限公司神农架资格复审公告篇一

兹有工程总承包人:_________(以下简称总包人),注册商标:_________,住址:_________,分包人:_________(以下简称分包人),注册商号:_________,住址:_________,总包人与分包人达成协议,因有鉴于总包人已进入与雇主签订一总包合同,其详细条款载明于附表一内,从而分包人得以知悉总包合同所载各条规定(其中有关总包人的价款详细规定除外)并同意按附表二指明的文件所述项目履行,作为承担总包合同工程的一部份,现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双方同意如下条款。

一、释义

“总包合同”指其内容援引,载明于附表一内的合同。

“分包合同”指本合同以及其他附表二内指明的文件,但不包括可能附入此类其他文件的标准印刷条件。

“分包合同工程”系附表二内注明的文件上所叙述的工程。

“总工程系指总包合同内所确指的工程。

“雇主”,“工程师”,“工程师代表”,“建筑工场”“临时工房”和“工地”各名词分别按总包合同内特定的含义。

“价款”指附表三内规定为履行分包合同付给分包人的款额或由于分包工程更换调整根据分包合同应予付给的款额。

二、总则

2.1分包人应按分包合同的规定履行,完成,养护分包工程,务必做到总包人及工程师的满意,所谓满意必须合乎情理。

2.2按第四条规定,分包人应提供劳务,材料,建造工场,临时工房以及为了履行,完成,养护分包工程所需的暂时或水久性质的一切设备。

2.3除事先取得总包人书面许可外,分包人不得将本分包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利益转让他人,或将本分包工程的部分或全部再分包给他人。

必须规定的原因是因为分包人常有未经许可擅自进行转让或收到按分包合同规定属于他名下的若干款项。

3.1本总包合同的各条规定,分包人应充分了解,确切明了,(但其中总包合同规定的总包价款,以及工程数量单内估算的单价等除外)分包人如需要时,可以径自出费向总包人索取一份总包合同的原抄本。(价款不包括在内)

3.2除分包合同另有规定外,分包人应如实履行,完成,养护其分包工程,务求不至因其关联方面的节略而构成总包人的失职,无法履行总包合同规定的义务;分包人(除另有规定外)应负起并执行分包合同在总包合同相关联的所有义务与责任。

本条内并无任何可资构成分包人与雇主间合同关系默契的解释。

3.3由于分包人方面损害分包合约致造成总包人不能尽其责任,招致索赔,求偿,诉讼,损失,费用等情,分包人应予赔偿。

3.4此处分包人须确认:由其损害,违反分包合同势将导致总包人犯损害,违反总包合同的过失,从而对总包合同及其他负有损失的责任,此种损失与费用必须双方同意认为是由于分包方失职造成的可能导致的后果。

4.1关于提供和使用施工中架搭脚手架(从略)

4.2总包人应在工地提供第四附表内指定的建筑工场及其他设施以利于履行完成分包工程_________(其他从略)

三、工地施工与通道

5.1分包人按分包工程在工地施工时,必须遵循总包人同样的工作时间,对施工规定的所有合理的规章制度,材料到达和运离工地的时间等。(其余从略)

5.2总包人为使分包人能按分包合约顺利施工,必须使分包人能进入工地的一部份或几个部分,并使用该进入工地便道。但分包人不能认为因此而占有控制工地的任何部分。

5.3分包人应允许工程师,及其代表,雇员,总包人在施工钟点内方便进入分包工程处所,工地场所,以便进行材料的准备贮放_________。

四、开工与完工

6.1分包人必须在接到总包人书面指示十天以内进入工地开始履行分包工作,辛勤以赴,不得耽误。但遇到情况完全出乎分包人控制之外或经由总包人指示批准者除外。但在本条本款约束下,分包人仍应在第三附表内所规定时间内完成分包工程任务。

6.2在执行分包工程中,由于下列各点所造成的耽误:

a.由环境造成或突发事件(分包人对合约失职除外)使总包人得以延期完成总包工程。

b.由于受命作分包工程的更改,调整一一但不能引用(a)款。

c.由于总包人破坏分包合约。

遇到上列情况,分包人有权要求延期完成任务,以昭公平。此处必须明确,本分款(a)引用的任何情况,在分包人有权延期完成任务一则,必须在如此的前提下进行,即分包人必须在发生阻障之初十四天内以书面通知总包人,并且所需延长的期限不应逾越总包合约内载明赋予的延长期限。

6.3凡附表三内指明的几个分包工程部分所需几个不同完成的期限,在本条各款含意之内,它们必作为整体的分包工程看待。

6.4本条并无任何牵制分包人在接获总包人书面通知(如6.1分款提出的)以前任一时间到场开工以完成任务的含意。

五、指示与决定

7.1分包人在第八条约束,必须于接获总包人的书面通知指示后遵从工程师及其代表有关工程改动的指示和决定进行工作,该项改动不论是否载明于总包合同内,都应遵从。由于遵从按照该项改变工作则分包人向总包人收费,得享有如同总包人按总合同向雇主方面收费的同等权利。再则,倘如工程师的指示和决定根据总包合同认为缺效或不当,分包人在执行其义务后(按第14条)得以向总包人索取其额外合理的费用。但由于分包人对分包合同失职导致的费用不在此列。

7.2总包人对于分包工程具有发施号令与裁定的权力,尤如在总包合同规定下工程师对于总包工程的权力一样,分包人有遵照执行的同等义务。并具有在总包合同规定下如同总包人同等的权利。所谓总包人的权力包括在任何情况下得以使用的权力,不论在总包合约规定下工程师曾否使用该项权力。

8.1分包人务须按照下列情况更改,增添,节除其分包合同的工程:

b.由于雇主和总包人协商同意,经由总包人以书面通知的事项。

c.经由总包人以书面通知分包人的事项。

本条所指工程师在总包合同下发出对分包工程的任何有效指示而构成分包工程的改动,必须由总包人(按a款)证实者才能作为分包工程的改动依据。

六、工程更改

8.2凡直接发自雇主,工程师有关分包工程改动而未经证实的指示,分包人不应予以遵从,倘若分包人接有此类直接的指示,必须立即通知总包人的代理人员或总包工程的领班。倘如接获的是直接的书面指示,也须缴付给他。分包人只有在接获总包人的书面指示下,才应遵从办理,该项书面指示总包人必将尽速送到。

8.3除上述情况外,分包人对分包工程不得作任何更改和变动。

七、工程更改部份的估价

9.1所有分包工程,经授权更改部份的估价应按本条,并根据附表三内所列款额加以增,减调整办理。

9.2关于受权更改工程的估价应按照分包合同内类似工程的单价垒算,倘其中无此单价,或其中单价不适于引用,另估的价额必须公平合理,所谓估价的公平合理应参照总包合同内相同更改工程的估价为准。

9.3分包工程经授权更改亦即构成总包合同工程内容的更改,这项更改须由工程师加以检验测量,应认为分包合同内的价格须视检验测量结果作为更改工程价格计算的依据。工程师检验,测量时总包人应允许分包人到场参加,在总包合同下进行此种检验测量亦包含分包合同工程更改的部份,亦应据此估价。

9.4除本分包合同附件“工程数量清单”明显载明有相反的规定外,该单内载明的工程数量并不作为对分包人完满地完成工程数量的限制。但实际完成清单内规定的超额部分须加以检验测量,照例估价,其性质与工程受权更改的完全相同。务须对附表9.3内原定价款作必要的增删。

八、通知与索赔

10.1在总包合同3条涉及的总体利益不受损害的前提下,按总包合同规定总包人必须向工程师或雇主递交统计报表,帐目,通知;同此,分包人也应向总包人递交书面的统计报表,帐目和通知以便于后者履行合同义务,上述书面文件务须尽早递交俾使总包人有充分时间并及时地遵守履行合约职责。

此项约定旨在于分包人常以不了解(他应该了解的)情况为由。要取得原谅。须知此种统计报表,帐目,通知以及他的报告正是总包人所需要的。

10.2分包人遵循执行本分条规定时,总包人如遇到有鉴于分包人在执行分约工程中付出的艰巨劳力,遭遇的人为障碍,克服困难的环境,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步骤向雇主处取得可以索赔的经济利益,分包人须在充分时间内向总包人提供所有情况与协助,以便总包人向雇主索取此项利益,总包人在收取雇主给予的此种经济利益时,须按比例公平合理分配其部份于分包人。但分包人在执行分包工程中所遇的情况,障碍,环境与执行工程无关的,总包人不负此种责任,因为分包人自已提出的足够偿付工程价款应该认为是正确和满足的。

10.3倘如由于分包人方面违反本条(1)款内规定的理由,而总包人难于从雇主处追回总包合约内规定的款项,于是在不损害总包人的补救办法下,总包人得以由于这种违反规定从应属于分包人的款项中扣除部份数目。

九、工场物料财产

11.1总包合同载明提供建造工场,临时厂房,材料物料一则,这种财产在某种情况下是应归属于雇主的,为了进行分包工程关系,该建造工场,临时厂房,材料,物料是由分包人提供的,但为了执行总包工程,该财产在归属雇主之前,须由分包人直接交总包人,再在施工中由总包人分发转交分包人使用以明手续。

11.2关于工厂、厂房方面其它规定与疏浚吹填无关(此处从略)。

十、赔偿

12.1分包人于执行,养护,完成其工程中。凡造成他人(包括总包人的雇员,代理人)的身体伤害。财产损失,完全负有对总包人赔偿之责,这些受到损害人如向总包人索取所有的代价,费用,开支亦须由分包人付给。

但倘如根据总包合同规定,总包人得以从雇主处索取该项赔偿时,总包人就无上述权利。

倘如前述的伤害,损失是全然由于总包人及其雇员,代理人的过失忽略等原因导致的,分包人就无须担负赔偿之责。

12.2在总包合约规定由总包人负责赔偿的情况下。分包人得以据此向总包人索取赔偿到规定程度不得超过。

十一、保险

13.1除附表五第一部份内另有说明外,分包人必须对该表内规定的人员,为他们可能遭遇的危险,进行人身保险,该保险期始自他们进入工地施工之时到他们履行义务终了止(按14条规定)

13.2附表五内第二部份所列的保险单,总包人必须维持其有效期直至总包工程全部完成止或总包人所冒工程的风险终了为止。倘如该保险单内规定在一定时期一定情况下属于分包人的工程建筑工厂、临时工房,材料或其物品遭到损坏而可以索赔的话,分包人应该取得该赔款或其损失的价值,按该两项价值较少的付给,并应申请该遭到毁坏或受损可以换新或修理的价款数目。除上述情况外,在总包工程按总包合同规定完成以前,分包人应自负分包工程的风险。或者倘如总包工程规定并非分段完成的,须等到分包工程所属的最后一段完成,在此以前分包人须自费担负弥补分包工程中发生的损失和损害。

13.3在充分完成该义务以前任何时期内签约任何一方务须凭借本条的规定。力求实现并维获保险事宜。任何一方如要求另一方出示相应的保险单及其付费收据,应按照办理。否则另一方可以代为进行保险,并从对方帐内扣除该项费用。

十二、养护与缺陷

14.1倘如在总包工程完成以前分包人已完成其本身工程或则根据总包同规定总包工程须分段完成的,而分包工程列于其中最后的工段,在此最后工段完工以前,分包人应养护其工程使之处于完整状态并应修补(无论何种原因产生的)其缺陷并弥补其未臻完善之处以待总包工程或最后工段完满结束为止。并按照13条内,除上述的缺陷或不够完善之处确由于雇主,他的雇员,代理人的错误与疏忽,或总包人方面的雇员,代理人的错误与疏忽引起的以外,分包人不得对该项增加的工作要求额外付款。

14.2在总包工程完工以后或者属于最后工段的分包工程完成后,分包人应维护其工程,并应修补其缺陷,弥补其不够完善之处,这情形如同总包人根据总包合同规定的有责于同一时期,同一条件下进行这项弥补的工作一样。在本分条款规定下,倘若系出于总包人及其雇员,代理人的疏忽,错误的缘因,致使分包人担负修补工程缺陷,弥补其不够完善之处,则总包人就不能引据总包合同赋予他的相应权利,他应该偿付分包人为了进行修补缺陷,弥补不够完善处的合理价值。

十二、付款

15.1在执行分包工程期间,分包人应按时在总包人提出的七天的时间以内。具备书面通知递交总包人,其中载明按分包合同要求做好的工程予以报价以及按分包合同内规定的时期内送到工地的材料价款。该项书面通知的格式和内容须遵从总包人合理提出的制图,并做好工程部份的报价,须按分包合同内载明的单价计算。(如其中未载明单价的,则参照价款计算)。

15.2总包人应按时根据总包合同规定迅速申请付款,在申请书内要提到根据总包合同以及分包人已按照上述条款履行义务因而申请应得的价款数目和运到工地的材料费。(3)总包人自雇主处领取所有关系分包工程的付款,应在他领款七天以内按分包合同内载明的单价计算其数目(或参照价款计算)付给分包人,但须按照附表(3)内指明的比率扣除留置款。一直扣到附表(3)内(如有载明的话)指明的留置款期限到达为止。

15.4在总包合同规定下的付款实际是从总包工程的留置款的前半部或后半部项下拨付的。(总包工程是分段完成的,而分包工程又是属于最后一工段的)总包人一经收到此款就应于七天之内将分包合同保留的留置款内前半或后半部拨款交付给分包人。

15.5在分包人根据第14条规定完满结束其任务的三个月以内或者在总包人根据其总包合同规定全部取得付款的14天之内(按照两者中较早的为准)一一此处假定分包人递送最后帐目的时间已逾一个月一一总包人应将价款及其他属于分包人的款项付给分包人,其中应扣除后者已经收到款项。

遇到如此情况:倘如总包人在其合同约束下受命于雇主,或促使分包人为完整或养护分包工程而为雇主下达任务,分包人在悉按总包人或雇主之命完成该任务以前不得领取该付款。

15.6总包人对于分包人遭到与其工程有关的事故,事端或分包工程的执行问题并不负有责任,但在工程师签发有关总包工程的养护证明以前,分包人缮具书面有关事故索赔要求递交总包人或者在按段完成总工程中,分包工程属于最后工段者不在此列。

十三、总包合同的终止

16.1倘使在分包人按本合同规定全部完满地执行其义务以前,总包人不论以任何理由宣告总包合同的终止,则总包人须在此时以后用书面通知交分包人立即终止分包合同所规定的雇用关系。此时分包人在11条约束下(材料财产权)应尽快地从工地搬走其建筑工场和撤离其人员。

16.2分包人的雇用关系一经宣告终止,本分包合同内的其他各条规定也就自行停止生效。引用第3条规定:分包人得以领取全部价款,该价款是按工程数量单内所列的单价或价款计算的,或照本合同附表分包人在工地所有正式竣工的价格以及分包人已购买和留存工地的材料价格,再加上他须从工地撤离建筑工场的合理价格,但应当扣除分包人已经领到的价款部份数目。另外,倘如在宣告此项合同终止的当天,分包人已经正式备好或在工地以外安装完毕的物件以备随后装配于分包工程中之用,他应当遵从总包人合理指示,将该项物件运达工地或其他处所,分包人得以如同他将物件留放在工地一样领取款额。对于合同宣告终止以前的本条的规定并不影响在签约的任一方违犯职责时另一方的合法权益,也不影响在宣告终止以前赋予分包人领取价款以外任何款项的权益。

16.3倘若是由于分包人违犯分包合同规定的原因而导致雇主宣告终止总包合同的,那么上条关于付款的各项规定就不得加以引用。就此总包人与分包人的权利相同,有如分包人因违犯之故放弃本合同,总包人也按(1)款发出终止的通知择取而接受本合同的放弃一样。

十四、分包人违约

17.1倘如分包人:

a.在总包人书面进行催促下,仍没有奋力执行分包工程;或

b.没有执行分包工程或者在总包人书面要求按分包合同履行的其他义务,而他仍未照做。

d.犯有倒闭行为,或与其债权人进入财产安排,或是一个进入财产清算的公司(为了重行开业自愿清算的除外)。

遇到此类事情,在不损害其他利益和补救办法下,总包人可以立即书面通知分包人终止其雇佣关系,可以占有其所存的材料,建筑工场及其他分包人运到工地的物件,并可以利用此种材料,物件以执行完成养护分包工程,并在他认为合适时可以出售其中的一部或全部,将出售所得作为抵偿分包人欠他的款项。

17.2合同按照这种情况终止时,引据以上条款,总包人和分包人的权利和责任就相同了,有如分包人放弃了本合同,总包人也按上列条款规定以书面递交终止的通则,择权而接受其放弃一样。

17.3总包人可以不用按本条发出其合同停止的通知而只从分包人之手接收过来分包工程,可以亲自由他自己,他的雇员或他的代理人来执行完成和养护工程的剩余部份,碰到这些情况,他这样做还可以从分包人处收回其合理的款值或者从即将归属于分包人的款项内扣除相当的一部份下来。

十五、争议

18.1倘如总包人在关于本分包合同方面与分包人发生争议,那就归属于本条规定范围之内,应当提请仲裁和由双方同意的人作最后裁决或如双方不能同意则在任一方申请下,暂由英国土木工程协会主任委任协会仲裁。

18.2倘如关于总包合同方面发生争议,且总包人认为该项争议涉及或关系到分包合同工程方面,再假设双方还未同意或未委任仲裁人以履行上述条款的话,总包人可以书面通知分包人要求将本分包合同的争执事项提交仲裁人(他已经兼管总包合同方面的争议了),如果该仲裁人愿意接受处理本合同争议的话(该仲裁以下称共同仲裁人)。遇到这种事,共同仲裁人可以在取得雇主准许下,按他自已认为公正可行的办法,决定同时或先后处理该争议,并可决定分包人作为一造对总包人与雇主为一造发生争议。并将罗列具体事实根据分包,总包合同予以证明而加以判决争议。

18.3倘如双方在协议同意委任仲裁人以调解本条第一分款以前,总包人与雇主在总包合同方面发生争执,就此在法院审讯期间,又是总包人认为该项争议涉及,关系到分包工程时,他可以用书面通知分包人撤销本条(1)款规定事项,由于总包人,分包人不再提出从而不存在对本合同的提请仲裁问题。

19.1本条内提及的“法令”系指一九七二年财政法令第一部(送经修正的),“税”,“应完税人”,“应完税物品”与法令的词汇同一意义。

19.2分包人不应将税金列入价款之内,如他缴付给海关关长的税金,执照税,对总包人提供的可供完税的物品,后者应载明于分包合同内。

19.3在递送完成部份工程帐目报表要求付款时,或送上的文件含有上述情形时,分包人不应将完税款项以单独项目列入并要求偿付。

19.4.a.总包人对分包人履行15条中应在每次付款时另外增加付给一笔数目,相等于分包人交纳税局方面完税物品的税数(如15条(3)款所提的)

19.4.b.倘如皇家税关授权并发给营业证书于总包人,许其自行记帐申报税款的(在分包人可以接受的条件下)总包人应在每次付款时,代分包人填具一份完税发票,并将该完税发票记录的抄本连同付款单一并交给分包人。除上述情况外,总包人不得签发完税发票。倘使皇家税关和营业证书所许可的完税条件有所变更或撤销时总包人应立即通知分包人。

十六、生效

19.5.a.分包人按(4)款收到款项时(除(4)(6)款内所引述的自行记账申报税款的安排以外),应立即制备并交付于总包人一件生效的单据(其格式如同一九七二年规则一一s.i.1972/1147一一价值加税款二十一条(2)的规定)或如该条例修正本内的规定。

(以下四条规定都是关于在英国,总包人,分包人向皇家税关完税中办理的手续与我们无甚关系,予以删略)。

为证实签约关系,双方须于下节各自加盖印章铃记。

参照原文第13页执行条例,凡不适用的词汇,可以删除。在分包合同自签订执行日起的三十天内,应在合同上粘贴10先令印花。

承包人:_________

分包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神农架基建工程有限公司神农架资格复审公告篇二

甲方:船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船厂、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施工队、乙方)

为贯彻安全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施工期间,人身、设备、环境安全,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友好、平等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

第二条、 工程地址:

第三条、 甲方的安全责任

1、 开工前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相关部门颁发资质证明、法人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施工简历近三年来施工安全记录、特种作业、施工人员等相关证书复印件材料。

2、 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用水、用电。

3、 甲方在开工前应对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一级安全教育、培训,并监督乙方落实二、三级安全教育和培训且有书面培训记录、签名、照相和相关考试记录。

4、 甲方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和施工安全作业指导书,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安全部处备案。

5、 甲方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安全防火检查,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法律、条例、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生产的行为进行制止、对冒险作业或危及生命安全的行为有权命令停止其工作,并对其执行300--20__元不等的罚款,纠正并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接受安全再教育且观其态度。行为继续不改甚至恶劣的、勒令其出场。

6、 甲方指派人员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乙方人员需遵守船厂《安全作业许可制度》,按工作需要填写《舱内密试许可表格》、《动火作业许可表格》、《化学品许可表格》、《密闭试验表格》等并取得甲方许可才可进行理开工,终结,延期等手续。许可证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监护人与工作班成员各负相应的责任。

7、 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进行抽考。

8、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理、整顿、清洁好现场,保障消防通道畅通、保障现场清洁干净、保证各种气瓶、明火符合国家技术规范、保证各氧气、乙炔管线、电缆线不得绞织在一起,下班后把所有管线收拾干净。

9、 特种作业应持证上岗,不是特种工种不得从事特种作业或不是同种特种工种操作另一特种作业。如有发现坚决制止并视情况进行处罚。

10、 甲方有权制止乙方施工人员在公司内进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社会治安的行为:如赌博、吸毒、打架、闹事等,一经发现将执行1000--5000元不等的罚款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1、 发生以下情况应停工整顿,并由止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责任造成厂内火灾事故

(3)、发生违章冒险作业经教育、罚款后仍不听劝告的

(4)、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

(5)、发生打架、聚众、闹事

1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国务院规定的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重大事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1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舱内动火、油漆、施焊等特别危险的作业应在前一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并申请工作许可证落实好通风、置换等安全技术工作、且设好监护警界好现场方可作业。

14、在工作完成后,作业班长经清点人数确认所有人员均撤离开现场后,方可到公司安全部取消工作许可证。

15、违章作业、冒险作业或未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而酿成重伤事故被执行罚款的,安监人员应出示证据,要求相应施工队经理(负责人)在处罚决定上签名、通知财务部从工程款中扣除,拒不签名的将加倍处罚(在罚款单上注明拒签)。

16、甲方要求乙方有能力、有责任、并且履行自己的员工出现人身伤害或伤亡事故后进行治疗、善后、赔偿等工作,甲方不承担这方面责任。

第四条、 乙方的安全责任

(1) 乙方进场前必须提供有关企业资质、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有关作业人员、人数特种作业复印件交甲方安监人员处。

(2) 乙方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合法。

(3) 乙方必须设专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管理安全生产、监督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完善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缺陷。参与甲方的安全例会、协调同不同施工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 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必须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必须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

(5) 必须要求施工人员服从甲方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和生产管理人员、上级领导的安全管理。

(6) 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保证其用工合法性。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购买工伤保险),保险金额不低于50万元,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7) 乙方必须对己方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包括造成甲方的人员伤亡)负责。

(8) 乙方在开工前必须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将参加安全教育的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安监处。

(9) 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作业环境、施工区域、工具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工器具安全要求处于安全状态。

(10) 船舱内作业、油漆作业、动火作业、等密闭、狭小、高度危险的环境下工作一定要申请工作许可证,做好安全技术措施、通风置换、设专人监护等安全措施后,经安全部检查合格后方可作业。

(11) 乙方应在2米以上施工范围内装设临时围栏或警示标志,2米以上高处悬空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不得超越指定范围内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1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施工人员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防护设施及标示。

(13) 按规定不是该特殊工种作业的不得擅自操作此设备,(如行车、叉车、起重机、电工、电焊工)被安监人员发现将被执行300--20__元不等的罚款。酿成重大事故的,将交由国家机关追究其相关责任。

(14) 起重吊装时焊接口要一定要焊接牢固,若造成事故,负责焊接的电焊工应对发生的的事故负责。起重时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起重工冒险作业,一经发现,将一律从严处罚。起重吊装作业应听从起重工的安排。

(15) 进入船舱内工作,应先通风、防止舱内有害气体造成人员中毒事故。船舱内作业应有三人以上同进同出;严禁单人在舱作业。并在舱门出入口放上“此舱有人工作”标志、防止他人盖板,也让安监人员和管理人员便于掌握,离舱时盖好盖板。

(16) 作业完成或下班时应收好乙炔、氧气胶管,船舱内一定要收上来,并关好阀门,关好配电箱。

(17) 乙方必须为其施工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并在劳动合条款中注明要保障其安全。

(18) 乙方各级生产负责人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对员工的生命负责,对甲方、当地政府、对安全生产负责。

(20) 乙方施工人员下班前必须检查工作场地有无遗留火种,关闭电源、气源开关,确认无安全隐患才能离开。

(21) 水上作业时,必须采取防堕海措施,系上安全带,穿上救生衣,不会游泳人员,禁止水上作业。

(22) 使用电动工具要注意安全,电源接线应由专业电工进行,船舱里工作应使用36v以下照明,喷沙作业应注意自身和周边行人,以免压力过大伤害自己和他人,喷沙机应设专人负责。

(23) 船舱内喷、涂油漆施工人员必须带好防护器具(面罩、安全带、安全帽),熟悉仓内作业环境,做好通风、必须使用防爆照明,严禁带火种入仓,舱口应设专人监护并持好警示牌,且通知安全员密切注视周围动态,作业时严禁风、电焊或其他的明火作业。完工后,应继续通风24小时后才能撤消通风。

(24) 乙方负责派工的班组长上下班要清点人数、在下班后的十分钟上报安全部并要求留有签字记录。

(25) 乙方各班组长要写安全保证书和安全承诺书向公司安全部承诺采取各种措施保证班组员工的人身安全,参与甲方安全部主持的安全例会。

第五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公司负责人、财务各复印一份,(依照此联同安全部门罚款单收取罚款费用),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 方:船业有限公司 乙 方: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负责人签名:

盖 章: 盖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神农架基建工程有限公司神农架资格复审公告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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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工程管理规程 工程项目管理是公司的对外窗口,体现着公司的形象,也担负着公司基建项目管理的重任,需要现场各个环节的人员精诚团结协作,因此全体工程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规程的有关规定、流程的要求、岗位的职责尽心尽责地努力完成工程项目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此,特制定业主工程管理工作规程。

第一部分 岗位职责规定 一、工程部经理 (一)岗位职责 1.负责工程现场的日常管理及现场工作安排协调,必须严格遵循公司管理制度,努力提高现场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树立公司良好的形象。

2.根据公司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审核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监督控制工程项目的现场施工进度,确保工程项目按计划进度完成。

3.根据合同的约定、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范规程的要求,严格监督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参加组织工程项目检查验收,组织进行材料设备进场检查验收,对工程质量负完全责任。

4.根据公司批准的工程项目总施工预算书,严格监督控制工程项目施工成本,审查批准工程物资领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参加工程现场的经济签证、技术核定单、认质单、认价单的审查确认,确保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

5.负责进行现场合同管理,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确保合同履约完成,协调处理合同实施执行过程中的纠纷、索赔等事宜。

6.负责现场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商之间的信息交流、信息传递和信息处理的管理事宜。

7.负责协调解决工程项目施工中的设计、施工问题以及现场的涉外关系。

8.负责组织现场项目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安排各专业工程师的现场配合工作,完成现场施工日志的准确记录。

9.负责工程项目竣工至保修期满时间段内的工程保修管理和协调工作。

10.参加每周的监理例会,审核监理工程师现场会议记录、工程项目管理报告和其他文件资料。

11.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工作责任心,计划性,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管理素质,及时准确提供工程建设信息。

(二)每天的工作流程 主持工程部工作晨会(汇总通报前一日工程施工情况,安排当天的工作计划和需要解决的问题),落实、完成当天的工作计划,进一步熟悉施工设计图纸,掌握了解现场各项工作的施工完成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监督处理协调现场各项工作——对当天工作进行小结,填写工作日志。

(三)每周(每月)的工作流程 总结本周(本月)的工程施工情况,编制本周(本月)工程完成情况统计报表,编制下周(下月)的工程计划安排,准备协调解决相关的设计、施工问题,安排下周(下月)的各专业工程师的工作。

二、土建专业工程师 (一)岗位职责 1.项目土建工程师为专业工程师,隶属工程部管理,接受工程部部长的直接领导和管理,协助工程部部长进行土建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2.根据公司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审查土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负责控制土建工程项目的现场施工进度,确保土建工程项目进度计划的完成。

3.根据合同的约定、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范规程的要求,严格监督土建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参加土建工程检查验收,参加土建工程材料设备进场检查验收,对土建工程质量负完全责任。

4. 根据公司批准的土建工程项目施工预算书,严格监督控制土建工程项目施工成本,对工程物资领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参加土建工程现场的经济签证、技术核定单、认质单、认价单的审查确认,确保土建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

5. 参加现场土建工程合同管理,严格执行土建工程合同规定,确保土建工程合同履约完成,协助处理土建工程合同实施执行过程中的纠纷、索赔等事宜。

6.参加现场业主、监理工程师、土建工程承包商之间的信息交流、信息传递和信息处理的管理事宜。

7.解决土建工程项目施工中的设计、施工问题以及现场的土建工程涉外关系。

8.负责现场土建工程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其他专业工程师的现场配合工作,完成现场土建工程施工日志的准确记录。

9.负责土建工程项目竣工至保修期满时间段内的工程保修管理和协调工作;

10.参加每周监理例会,审查监理工程师的现场会议记录、土建工程管理报告和其他文件资料。

(二)每天的工作流程 参加工程部工作晨会(汇总通报前一日土建工程施工情况,汇报当天的土建工程工作计划和需要解决的问题),落实、完成当天的土建工程工作计划,进一步熟悉土建工程施工设计图纸,掌握了解现场以及土建工程的施工完成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监督协调现场土建工程各项工作,对当天土建工程工作进行小结,填写工作日志。

(三)每周(每月)的工作流程 总结本周(本月)的土建工程施工情况,编制统计本周(本月)土建工程完成情况统计报表,编制下周(下月)的土建工程计划安排,准备协调解决相关的土建设计、施工问题,编制下周(下月)的工作计划,提出下周(下月)的各专业工程师的配合要求。

三、强弱电专业工程师 (一)岗位职责 1.项目强弱电工程师为专业工程师,隶属工程部,接受工程部部长的直接领导和管理,协助工程部部长进行强弱电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2.根据公司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审查强弱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负责控制强弱电工程项目的现场施工进度,确保强弱电工程项目进度计划的完成。

3.根据合同的约定、规程规范和设计图纸的要求,严格监督强弱电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参加强弱电工程检查验收,参加强弱电工程材料设备进场检查验收,对强弱电工程质量负完全责任。

4.根据公司批准的强弱电工程项目施工预算书,严格监督控制强弱电工程项目施工成本,(对工程物资领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参加强弱电工程现场的经济签证、技术核定单、认质单、认价单的审查确认,确保强弱电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

5.参加现场强弱电工程合同管理,严格执行强弱电工程合同规定,确保强弱电工程合同履约完成,协调处理强弱电工程合同实施执行过程中的纠纷、索赔等事宜。

6.参加现场业主、监理工程师、强弱电工程承包商之间的信息交流、信息传递和信息处理的管理事宜。

7.解决强弱电工程项目施工中的设计、施工问题以及现场的强弱电工程涉外关系。

8.参加现场强弱电工程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其他专业工程的现场配合工作,完成现场强弱电工程施工日志的准确记录。

9.负责强电工程项目竣工至保修期满时间段内的工程保修管理和协调工作。

10.参加每周的监理例会,审查监理工程师的现场会议记录、强弱电工程管理报告和其他文件资料。

(二)每天的工作流程 参加工程部现场工作晨会(汇总通报前一日强弱电工程施工情况,汇报当天的强弱电工程工作计划和需要解决的问题),落实、完成当天的强弱电工程工作计划,进一步熟悉强弱电工程施工设计图纸,掌握了解现场以及强弱电工程的施工完成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监督协调现场强弱电工程各项工作,对当天强弱电工程工作进行小结,填写工作日志。

(三)每周(每月)的工作流程 总结本周(本月)的强弱电工程施工情况,编制统计本周(本月)强弱电工程完成情况统计报表,编制下周(下月)的强弱电工程计划安排,准备协调解决相关的强弱电工程设计、施工问题,编制下周(下月)的工作计划,提出下周(下月)的各专业工程师的配合要求。

四、给排水工程师 (一)岗位职责 1.给排水工程师为专业工程师,隶属工程部,接受工程部部长的直接领导和管理,协助工程部部长进行给排水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2.根据公司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审查给排水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负责控制给排水工程项目的现场施工进度,确保给排水工程项目进度计划的完成。

3.根据合同的约定、规程规范和设计图纸的要求,严格监督给排水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参加给排水工程检查验收,参加给排水工程材料设备进场检查验收,对给排水工程质量负完全责任。

4.根据公司批准的给排水工程项目施工预算书,严格监督控制给排水工程项目施工成本,(对工程物资领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参加给排水工程现场的经济签证、技术核定单、认质单、认价单的审查确认,确保给排水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

5.参加现场给排水工程合同管理,严格执行给排水工程合同规定,确保给排水工程合同履约完成,协调处理给排水工程合同实施执行过程中的纠纷、索赔等事宜。

6.参加现场业主、监理工程师、给排水工程承包商之间的信息交流、信息传递和信息处理的管理事宜。

7.解决给排水工程项目施工中的设计、施工问题以及现场的给排水工程涉外关系。

8.参加现场给排水工程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其他专业工程的现场配合工作,完成现场给排水工程施工日志的准确记录。

9.负责给排水工程项目竣工至保修期满时间段内的工程保修管理和协调工作。

10.参加每周监理例会,审查监理工程师的现场会议记录、给排水工程管理报告和其他文件资料。

(二)每天的工作流程 参加工程部工作晨会(汇总通报前一日给排水工程施工情况,汇报当天的给排水工程工作计划和需要解决的问题),落实、完成当天的给排水工程工作计划,进一步熟悉给排水工程施工设计图纸,掌握了解现场以及给排水工程的施工完成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监督协调现场给排水工程各项工作,对当天给排水工程工作进行小结,填写工作日志。

(三)每周(每月)的工作流程 总结本周(本月)的强电工程施工情况,编制统计本周(本月)给排水工程完成情况统计报表,编制下周(下月)的给排水工程计划安排,准备协调解决相关的给排水工程设计、施工问题,编制下周(下月)的工作计划,提出下周(下月)的各专业工程师的配合要求。

第二部分 行为规范 一、言行举止 1、接待工作客户的一般流程:看见工作客户将进门——接待准备(应微笑站立)——开门、请进、问好——洽谈(根据工作客户类型侧重协调解决)——工作客户离开送客户至大门、开门、道别。

2、本着团结合作的协作精神,任何工作客户都是公司的工作客户,也是大家的工作客户,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怠慢客户。

3、现场工作人员间要提倡团结协作、实事求是的精神,严格按照既定的职责接待工作客户,严禁挑拨离间、拉帮结派。

4、对工作客户(甚至同行)的刁难,现场工作人员要把握分寸,本着礼貌、谦虚、不卑不亢的原则妥善处置,用礼貌、谦虚的态度使之感到受了尊重,用不卑不亢的态度去赢得他对你的尊重,切忌与之发生正面冲突。

5、看到领导到来要起立、让座、倒水。

6、现场工作人员要有保密意识,涉及公司的经营机密、管理机密不得对外透露,违者予以除名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7、不得接受施工、设计、勘察、监理等涉及工程项目施工建设的单位(个人)给予的任何物质利益(含间接利益),不得接受上述单位(个人)为其个人提供的非工作便利,不得接受上述单位(个人)提供的任何形式的消费。

8、敬业爱岗,团结合作,任何时候坚决维护公司的利益,树立公司良好的形象。

二、礼貌用语 1、接听电话:“您好,昇扬公司***部”;
电话结束语:“随时恭候您的光临”,“谢谢”,“再见”等。

2、见到工作客户步入时:“先生/小姐,早上/下午/节日好”,“您好”、“您好,这边请”,“您请坐”、“您请喝水”等。

3、与工作客户交谈时应常用“您、请、对不起、谢谢”等,少用“不是、你错了、你不懂”等。

4、接到找上级领导的电话应礼貌、谨慎,不能随便将公司领导的固定电话、手机号,尤其是手机号给客人。

5、接到找其他同事的电话“好的,请您稍候”;
如果该同事不能立刻过来:“这位先生/小姐,他暂时不在,有什么事我可以帮您转告吗?”,切记事后一定要转告该同事。

三、现场工作人员的服装要求 1、在工程现场办公室工作人员必须着装整齐。

2、在工程施工现场工作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20元/人次)。

四、公共用品管理 1、办公桌上只能摆放资料、电话机、电脑及常用的办公用品。

2、文件袋要保持整洁,除写明标签外,不得在工程资料、设计图纸、文件袋表面涂画及粘贴任何文字及图片。

3、个人用品如书籍、文件夹、水杯等应放在个人文件柜中。

4、纸杯是专供客户使用的,工作人员应使用自带的水杯,水杯应放在指定的地点。

五、晨会 (一)时间:每天早晨上班时间到点后10分钟开始,会议时间视当天的内容而定,但是不超过30分钟。

(二)主持:现场项目部日常性晨会由项目主管主持(不在时,由指定的专业工程师代替)。

(三)内容 1、检查现场工作人员是否进入工作状态。

2、核对、汇总前日的现场工程施工情况。

3、宣读公司下发的文件、通知。

4、就前一日施工中的问题进行总结、讨论、解答。

5、发表意见、要求、建议。

6、安排当天的管理工作。

(四)注意事项 1、晨会是一天工作开始的标志,现场工作人员应从此进入工作状态,不得在会后用早餐、化妆等。

2、晨会是一天工作人员相对集中的机会,很多重要事情将在此宣布安排部置,现场工作人员专心参会,并做好必要的记录。

第三部分 工作流程规定 一、监理例会 1、监理例会一般由监理工程师主持。

2、监理例会一般每周举行一次,特殊情况举行专题协调会议。

3、监理例会规定参加人员:工程总监、工程部部长、各专业工程师、财务部主管,各相关承包商。

4、监理例会内容:听取各承包商关于本周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施工质量等完成情况、下周工作安排计划及施工存在问题的汇报;
建设单位各专业工程师提出意见和要求,工程部部长提出全面意见和要求;
监理工程师总结评价,指出上周承包商施工中的不足和承包商存在的问题,提出下周工程项目的工作要点和要求。

5、监理例会在完成后的六小时内,监理工程师必须编写会议纪要,会议纪要要有各承包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工程部部长签字认可。

6、月度末(每月25日前)的每周现场施工协调例会为本月的现场施工协调会议,不再专门召开每月现场施工协调会议。

7、月度现场施工协调例会内容:听取各承包商关于本月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施工质量等完成情况、下月工作安排计划及施工存在问题的汇报;
业主各专业工程师提出意见和要求,业主项目主管提出全面意见和要求;
监理工程师月度总结评价,指出上月承包商施工中的不足和承包商存在的问题,提出下月工程项目的工作要点和要求。

8、承包商根据月度现场施工协调例会要求,完成工程月报表的编制、完成下月工程项目进度计划的编制,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核、业主审查、审定、批准。

二、现场专题会议 1、现场专题会议一般由监理工程师主持。

2、现场专题会议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不定期举行。

3、现场专题会议规定参加人员:工程总监、项目主管、相关专业工程师、工程主管、相关承包商。

4、现场专题会议内容:听取承包商就工程项目某特定问题的解决办法、施工措施的处理意见;
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约定、国家规程规范要求提出的解决办法措施;
业主相关专业工程师的意见,业主项目主管的决定意见;
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商就工程项目某特定问题经协商后达成一致意见。

5、一般现场专题会议在完成后的六小时内,监理工程师必须编写会议纪要,会议纪要有各承包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业主现场项目主管、合同主管签字认可、报工程部、设备材料部审查、工程总监审定。

6、重要的专题会议的会议纪要如:设计方案确认、单项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涉及合同技术条件变更必须报工程部审查、工程总监审核,公司领导批准。

三、现场经济签证 (一)办理经济签证原则:凡属设计施工图纸修改或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加、减少或变更或合同约定之外的工作内容均应办理现场经济签证。

(二)办理现场经济签证程序:
1、由承包商提出现场经济签证内容。

2、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认可。

3、建设单位各专业工程师确认签名。

4、项目主管审定。

5、报公司领导核准。

(三)合同约定之外的工作内容:必须附有设计修改或变更图纸、技术要求、施工措施、施工计划等书面资料,相关资料必须符合国家规程规范的要求及合同的约定。

(四)办理现场经济签证的规定:办理现场经济签证中,项目各专业工程师、项目主管必须在现场均有认可确认,单一认可、事后补办及未经批准的现场经济签证均不予承认。

(五)办理现场经济签证的时效性:现场经济签证必须在事发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结。

(六)现场经济签证必须报工程部、财务部审查,工程总监审定后才可作为结算依据。

(七)如遇重大的修改和变更,必须事先经由公司相关领导确认方可实施。

(八)各类经济签证的签字人必须附有效的授权文件。

四、现场技术核定单 1、办理现场技术核定单原则:凡属设计施工图纸技术要求的变更均应办理现场技术核定单。

2、办理现场技术核定单程序:由承包商提出现场技术核定单内容,并事先经设计同意,经监理工程师、业主相关专业工程师、项目主管共同现场核定确认。

3、现场技术核定单必须严格遵循国家规程规范、行业标准和经业主批准的设计图纸、技术要求,必须严格遵循国家建设工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4、办理现场技术核定单的时效性:现场技术核定单必须在事发前现场核定办理。

5、办理现场技术核定单的规定:相关专业工程师、项目主管、必须现场共同核定认可,并按规定流程报批,单一认可、事后补办及未经批准的核定单均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6、现场技术核定单:必须报工程部、财务部审查,工程总监审定。

7、对技术核定单现场专业工程师、项目主管有抽检责任,如发现承包商实际施工技术与现场技术核定单要求不符应及时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处理,要求监理工程师监督施工单位进行限期更换,并对相关情况作书面记载,直至作出相应处罚。

五、现场验收单 1、办理现场验收单原则:凡属设计施工图纸技术要求的现场收方均应办理现场验收单。

2、办理现场验收单程序:由承包商提出现场验收单内容和计划安排,经监理工程师、业主相关专业工程师、项目主管、按计划约定共同现场验收确认。

3、现场验收单必须严格遵循国家规程规范、行业标准和经业主批准的设计图纸、技术要求和施工组织设计。

4、办理现场验收单的时效性:现场验收单必须有计划安排,并在事发前现场共同验收确认。

5、办理现场验收单的规定:相关专业工程师(包括相关造价工程师)、项目主管必须现场共同核定认可,并按流程要求报批,单一认可、事后补办及未经批准的验收单均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6、现场验收单必须报工程部、财务部审查,工程总监审定。

7、对现场验收工作,承包商必须提供现场实际的测量资料报告,经监理工程师、现场专业工程师(包括造价工程师)、项目主管对测量资料报告检查审核无误后,方可进行验收签字确认程序。

8、现场验收参加人员必须严格认真,对验收的数量和准确性负责。

六、现场认质单 1、办理现场认质单原则:凡属设计施工图未明确的材料设备、工程未计价材及计价料设备、其它特殊材料设备等均应办理现场认质单。

2、办理认质单程序:由承包商根据施工合同约定和施工设计图纸要求,选取满足工程质量要求的材料样品(至少三种以上),报监理工程师、业主专业工程师、项目主管进行现场签字确认,现场确认内容包括:材料设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材质、档次、用量、特殊技术要求及相关说明,严格按照材料设备认质单要求填写明确。

3、办理现场认质单的时效性:认质单必须在承包商采购实施前签字确认。

4、办理现场认质单的规定:相关专业工程师、项目主管必须根据合同约定和设计施工图纸要求共同认可,并按流程要求报批,单一认可、事后补办及未经批准的认质单均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5、现场认质单必须报工程部、设备材料部、财务部审查,工程总监审定。

6、对认质材料设备现场专业工程师、项目主管负有抽检责任,如发现承包商施工使用材料设备与实际认质材料设备的名称品牌、规格、材质要求等不符,应及时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处理,要求监理工程师监督承包商限期更换,并对相关情况作书面记载,直至作出相应处罚。

七、现场认价单 1、办理现场认价单原则:凡属设计施工图未明确的材料设备、工程未计价材料设备、按合同规定允许调差的材料设备、其它特殊材料设备等,承包商已经办理完成认质单程序的均应办理现场认价单。

2、办理认价单程序:根据批准的现场认质单,设备材料部在三个工作日内做好市场询价工作,对该现场认质单的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品牌、材质要求按照市场平均价格水平或工程批量折扣价进行认价工作,交监理工程师、项目主管现场签字确认。

3、办理现场认价单的时效性:现场认价单必须在承包商采购实施前签字确认。

4、办理现场认价单的规定:相关专业工程师、项目主管、工程部、设备材料部、设备材料部必须根据合同约定和设计施工图纸要求共同认可,并按流程报批,单一认可、事后补办及未经批准的认价单均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5、对认价材料设备,现场专业工程师、项目主管负有抽检责任,如发现承包商施工使用材料设备与实际认价材料设备的名称品牌、规格、材质要求、价格等不符,应及时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处理,要求监理工程师监督承包商限期更换,并对相关情况作书面记载,直至作出相应处罚。

6、如遇重大的现场认价,必须事先经由公司有关领导确认后方可实施。

7、各类现场认价的签字人必须附有效的授权书。

八、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的原则:
(一)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错误或有严重缺陷的地方。

(二)因业主的要求更改或调整设计。

(三)因设计有错误或有严重缺陷的地方而设计变更:
1、承包商应以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项目主管、工程部、设备材料部。

2、监理工程师应在三个工作日内提出设计变更的审核意见。

3、项目主管、工程部、设备材料部应在三个工作日作出设计变更的审查意见。

4、报工程总监审定同意。

5、由工程部在七个工作日内与设计单位商定,设计单位作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意见。

6、由监理工程师下达设计变更通知给承包商。

(四)因业主的要求修改、更改或调整设计:
1、工程总监下达修改、更改或调整设计指令。

2、由工程部在七个工作日内与设计单位商定,设计单位作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意见。

3、由监理工程师下达设计变更通知给承包商。

九、施工图纸自审和会审 (一)施工图纸自审:
1、根据合同约定、国家规程、规范、行业标准,承包商进场前或单项工程施工前,承包商应自行主持施工图纸自审,写出施工图纸自审记录。

2、承包商的施工图纸自审记录,报送监理工程师、项目主管、工程部、设备材料部、工程总监。

3、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的施工图纸自审记录提出审核意见。

4、项目主管、工程部、设备材料部对承包商的施工图纸自审记录提出审核意见。

5、工程总监根据监理工程师、项目主管、工程部、设备材料部的审核意见,决定施工图纸会审的时间计划安排。

(二)施工图纸会审:
1、施工图纸会审由业主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工程师、承包商共同参加。

2、施工图纸会审由监理工程师负责进行现场记录、汇总整理工作。

3、施工图纸会审记录经工程总监审定同意,报公司领导批准。

4、形成施工图纸会审纪要,由公司正式行文,四方共同会签并加盖公章,作为指导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的依据。

(三)施工图纸会审参加人员:项目主管、各专业工程师、工程部、设备材料部、工程监理工程师、总监。

(四)施工图纸自审与会审内容:
1、施工图纸是否完整、齐全,施工图纸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工程设计和施工的规程规范。

2、施工图纸与其说明在内容上是否一致,施工图纸及其各组成部分间有矛无盾和错误。

3、建筑图与其相关的结构图、工艺图,在尺寸、坐标、标高和说明方面是否是一致,技术要求是否明确。

4、熟悉建设、施工、安装、施工生产工艺流程和技术要求,掌握配套施工的先后次序和相互关系,审查设备安装图纸与其相配合的土建图纸,在坐标和标高尺寸上是否一致,土建施工的质量标准能否满足设备安装的工艺要求。

5、基础设计或地基处理方案同建造地点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是否一致,弄清建筑物与地下构筑物、管线间的相互关系。

6、掌握拟建工程的建筑、结构和工艺的形式和特点,需要采取那些新技术。

7、复核主要承重结构或构件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能否满足施工和使用要求。

8、对于工程复杂、施工难度大和技术要求高的分部分项工程,要审查现有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能否满足工程质量和工期要求。

9、建筑设备和加工定货有何特殊要求。

10、防火、消防是否满足要求。

11、材料的来源有无保证,能否代换。

12、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有无问题。

13、施工安全、环境卫生有无保证。

14、地质地勘资料是否齐全。

15、有无分期供图的时间表。

16、设计地震烈度是否符合要求。

17、图纸是否符合业主要求等。

(五)由监理工程师将批准的施工图纸会审意见送达承包商实施执行。

(六)其中单项施工图纸自审和会审意见,必须严格遵循国家规程规范、行业标准,并与工程项目的总体施工图纸会审要求衔接,其审查核批准程序与施工图纸自审和会审相同。

(七)施工图纸会审原件应一式十二份: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工程师、项目主管、工程部、财务部、工程总监、总经理工作部存档。

十、施工组织设计 (一)根据合同约定、国家规程规范、行业标准和经业主批准的设计施工图纸,承包商进场后十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

(二)施工组织设计内容:
1、工程概况。

2、施工部署和施工方案。

3、施工准备工作计划。

4、施工进度计划。

5、总包、分包的分工范围及交叉施工部署。

6、施工进度计划包括网络计划、横道图计划。

7、技术经济指标分析等。

(四)专业工程师、项目主管、工程部、设备材料部提出审查意见,报工程总监审定、公司领导核准(在三个工作日内)。

(五)监理工程师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送达承包商实施执行。

(六)其中单项施工组织设计由单项承包商编制,但必须严格遵循国家规程规范、行业标准和经业主批准的施工设计图纸、技术要求,并与工程项目的总工程进度计划衔接,其审查审核批准程序和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相同。

(七)施工组织设计原件应一式八份:承包商、监理工程师、项目主管、工程部、财务部、工程总监、总经理工作部存档。

(八)施工组织设计一经批准,是工程项目管理控制的目标计划,项目主管、工程部、财务部必须严格监督管理实施,确保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按期实现。

十一、工程进度计划 1、编制原则:根据合同约定、设计施工图纸。

2、工程项目进度计划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实施。

3、承包商根据批准的工程项目进度计划,编制月度计划或单项工程项目进度计划。

4、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内容:月度工程项目计划的形象进度文字说明、分部分项计划安排及完成工程量、完成投资计划。

6、业主现场专业工程师、项目主管在一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成,报送工程部、财务部审核,报工程总监、公司领导核准(二个工作日内)。

7、监理工程师送达承包商实施执行。

8、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原件应一式八份:承包商、监理工程师、工程总监、业主的项目主管、工程部、财务部、总经理工作部存档。

9、施工总进度计划一经批准,是工程项目管理进度控制的目标计划,项目主管、工程部、设备材料部必须严格监督管理实施,确保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实现。

十二、施工预算 (一)编制原则:
1、为加强工程项目预算管理,规范预算编制与审核,合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2、工程项目预算系指招标标底、施工图预算、承包合同价。

3、凡进行工程项目预算编制审核工作,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工程管理规程,遵循客观、公正、诚信原则。

4、严格审核工程项目造价,确保工程项目造价的误差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二)工程项目施工预算书由承包商进场十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

(三)由建设单位外委工程审计事务所进行审查,审查后的施工预算书不作为最终的结算依据。

(四)审查后的施工预算书原件应一式六份:承包商、监理工程师、工程总监、业主的工程部、财务部备案。

十三、工程报表 (一)工程报表分工程周报、工程月报表。

(二)工程周报:
1、根据本周工程项目施工完成情况,由承包商统计编制各工程项目本周工程施工完成情况、下周施工计划,报业主专业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审核,项目主管负责组织汇总,按公司统一规定的格式编制抄送工程部、财务部、工程总监。

2、工程周报内容:本周工程项目的形象进度、质量情况、安全情况、分部分项完成的实际工程量、工程施工中存在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下周施工计划。

3、工程周报时效性:在本周的星期日下午编制完成,下周星期一上午上班前报送。

4、工程周报的名称编号规定:×××工程项目,××××年××月××日~××××年××月××日。

5、工程周报份数:一式四份,报送项目主管、工程部、财务部、工程总监。

(三)工程月报:
1、根据本月工程项目施工完成情况,由承包商根据合同约定、监理工程师条例和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制。

2、工程月报内容:本月工程项目的形象进度、质量情况、安全情况、分部分项完成的实际工程量、工程施工中存在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下月施工计划。

3、工程月报的时效性:由承包商在每月25日前编制完成。

5、业主现场专业工程师、项目主管在三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传递给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工程师将审核批准的工程月报送达承包商。

6、工程月报份数:一式八份,承包商、监理工程师、工程总监、业主的现场项目主管、工程部、设备材料部、财务部、总经理工作部。

7、工程月报是工程项目月度投资完成情况的统计报表和月度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依据,承包商应科学合理编制,监理工程师、工程总监、业主专业工程师、项目主管、工程部、设备材料部、财务部、总经理工作部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核算、审查,确保业主的投资利益得到保证。

十四、现场材料设备进场检查验收 (一)现场材料设备进场检查验收原则:根据合同约定、国家规程规范和设计图纸。

(二)现场大宗材料设备进场验收:由承包商通知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现场相关专业工程师、项目主管必须参加现场验收、签字确认。

(三)现场甲供材料设备进场验收:
1、由现场项目主管组织监理工程师、承包商进行现场验收交接工作。

2、现场相关专业工程师、项目主管必须参加现场验收、签字确认。

3、上报工程部、设备材料部审查,在三个工作日内确认、财务部备案。

4、现场甲供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单作为甲供材料设备付款凭证。

5、无甲供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单或验收签字手续不齐全,财务部有权拒绝支付材料设备费用。

6、现场材料设备验收规定:根据施设计工图纸和合同的约定,材料设备进场必须具备相关的材料设备产品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或质量、安全许可证等。

7、对不符合验收规定的材料设备严禁存入工程现场。

8、现场材料设备的进场检查验收,是确保工程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业主现场专业工程师、项目主管必须认真履行合同约定,严格控制现场材料设备的进场质量关。

十五、工程项目检查验收 (一)隐蔽工程项目检查验收:由监理工程师组织,业主现场专业工程师、项目主管参加验收签字确认。

(二)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检查验收:由监理工程师组织,业主现场专业工程师、项目主管及工程部、财务部参加验收签字确认,报工程总监、工程部备案。

(三)单位工程项目验收:由监理工程师组织,业主现场专业工程师、项目主管、工程部、财务部、工程总监参加验收签字确认,报公司领导备案。

(四)工程项目初验:由承包商提出工程项目初验工作报告和计划安排,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业主批准,由监理工程师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备案制管理规定要求进行。

1、内部初验参加单位:承包商、监理工程师、工程总监、业主的专业工程师、项目主管、工程部、财务部、设备材料部、总经理工作部。

2、正式初验参加单位:承包商、监理工程师、工程总监、设计单位、质量监督部门等相关单位,业主的专业工程师、项目主管、工程部、财务部、设备材料部、总经理工作部、公司领导。

(五)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1、由承包商提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报告和计划安排,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业主批准。

2、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由业主组织实施。

3、参加单位:承包商、监理工程师、工程总监、设计单位、质量监督部门等相关单位,业主的专业工程师、项目主管、工程部、财务部、设备材料部、总经理工作部、公司领导。

(六)一般工程验收资料由承包商按照工程建设备案制管理规定要求整理准备,监理工程师、业主的现场专业工程师、项目主管参加现场检查评定,通过检查评后签字确认。

(七)单位工程验收、工程项目初验、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按照公司规定要求相关部门、公司领导参加检查评定,通过检查评定后签字确认。

(八)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资料:按照工程建设备案制管理规定要求,承包商提交经监理工程师、业主签字确认的工程项目系统技术资料、全部竣工图和工程技术档案,并评定工程项目质量等级。

十六、工程竣工移交 1、根据批准的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承包商提出工程项目移交报告。

2、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报业主批准实施。

4、办理移交手续,承包商、监理工程师、工程总监、业主的项目主管、工程部、财务部、设备材料部、总经理工作部、公司领导签字确认,进行正式移交。

十七、工程款支付 (一)工程进度款支付:
1、根据审核批准的工程月报表,由承包商提出支付申请单。

2、监理工程师、工程总监提出具体审核意见。

3、业主现场专业工程师、项目主管具体核算签字确认。

4、工程部、财务部、设备材料部提出审查意见。

5、公司领导审定同意。

6、由设备材料部传递到财务部。

7、财务部进行内部计划核算。

8、财务部上报业主领导批准。

9、经公司领导批准后,财务部办理付款。

(二)工程支付申请单原件3份、复印件3份,原件分别存承包商、工程总监、业主财务部,复印件由设备材料部分别传递业主项目主管、工程部、监理工程师。

十八、工程项目结算 (一)工程项目结算系指根据合同、合同的调整条件、施工组织设计、设计变更、经济签证等工程资料所办理的工程项目竣工结算;
工程项目结算原则:合同约定、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移交报告、竣工验收资料。

(二)承包商提出工程结算报告,经监理工程师,项目主管、工程部会签同意后,传至审计部。

(三)业主审计部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总体初审工作。

1、竣工结算审核工作,由审计具体实施。

2、严格按照合同、设计图纸、规范进行竣工结算审核,审核竣工结算是否控制在工程项目预算之内。

3、审核竣工结算与工程项目预算差异,严格审核工程变更价款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

4、审核完成工程量是否真实、经济签证是否确认、工程计价是否严格按照合同约定。

(四)经业主项目主管、工程部、财务部核算确认签字:
1、项目主管必须审核工程量的准确性。

2、工程部必须审核工程量、经济签证、合同变更、认质单、认价单等是否严格按照工程管理规程的签字程序确认,对不符合规定的工程量、经济签证、合同变更、认质单、认价单坚决不允许进入工程结算中。

3、财务部必须坚决履行职责,严格认真对所有审核内容进行复核。

4、业主委托工程审计事务所审查。

5、工程总监审定同意。

6、上报业主领导批准。

7、承包商依据工程进度款的结算审查、审核、批准程序办理工程结算手续,进行工程结算支付。

8、工程结算付款办法严格按照工程款支付办法的程序确认,严格审核工程项目各阶段工程付款的正确性,对最后一次工程结算付款必须按照合同规定抵扣工程预付款、工程质量保证金后,严格按照审查、审核、批准的付款流程办理。

9、工程项目结算书一式六份:承包商、监理工程师、工程审计部(审计所)、设备材料部、工程部、财务部。

十九、工程项目经济分析 财务部应在工程项目结算确定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对工程项目进行详尽的经济分析,编制工程项目经济分析报告。

二十、工程管理规定 (一)工程部是公司生产的第一施工现场,必须在计划要求的时间内解决现场施工中存在的任何问题。

(二)其他相关部门也必须全力帮助解决现场施工中存在的任何问题。

(三)工程管理业务联系单是考核考评工程管理人员完成工作情况的依据;
工程管理业务联系单分主送部门、主送处理人和抄送部门、抄送处理人,主送部门、主送处理人、抄送部门、抄送处理人都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处理工作。

(四)工程管理业务联系单必须明确需要请示联系处理的工程问题及处理时限要求。

(五)对在要求的处理时限内相关部门、相关处理人不处理或拖延处理,根据影响工作的情节轻重给与过失考核。

(六)工程管理业务联系单传递规定:
1、承包商以打印书面形式按照规定填写工程管理业务联系单,实名、签章。

2、报送工程部,总经理工作部留档备查。

3、工程部收到联系单后,进行登记,登记的内容:承包商、主题、编号、收到时间,工程部负责复印,分别送达主送部门(主送处理人)、抄送部门(抄送处理人)、工程总监签收。

4、工程部门和相关部门对工程管理业务联系单的处理意见的回复,以复印件方式送达工程现场项目部、报工程总监,原件留存部门备查。

第四部分 工程资料管理 一、工程项目资料分类 (一)文字资料:
1、工程项目合同。

2、监理工程师规划、条例、方案、监理月报、指令、通知、函件。

3、承包商报告、函件。

4、业主指令、通知。

5、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

6、会议纪要。

7、工程质量事故核查处理报告。

8、施工组织设计。

9、施工进度计划。

10、工程报表。

11、经济签证。

12、现场技术核定单。

13、认质单。

14、认价单。

15、工程款支付申请单。

16、工程竣工资料。

17、工程检查验收资料。

18、公司内部文件资料。

19、各种电子文档。

(二)图片图象资料:项目照片、录音带、录像带、光盘。

(三)电脑部份:现场项目管理资料。

二、工程项目资料的管理职责 1、总经理工作部负责工程项目现场的资料管理。

2、现场工程项目人员应及时做好现场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确保工程项目资料的完整、正确和安全。

三、工程项目资料管理规定 1、工程现场每周必须进行工程项目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2、档案资料管理员负责审查档案资料,整理齐全后存档。

3、借阅工程资料必须履行手续,不得遗失,更换。

4、工程项目资料必须建立资料台帐、资料目录。

四、工程项目文件资料的签收传递规定 1、设立文件签收本,一切文件资料必须在送达时,要求签收。

2、设立文件发文本,一切文件资料必须在发送时,要求接收人签收。

3、公司内部指令,通知、报告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实名、签章。

4、对监理工程师、承包商所有文件资料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实名、签章。

5、所有对内、对外文件资料必须按职责规定权限审查签发。

6、工程项目竣工移交后,现场的文件资料按公司规定和要求进行交接。

第五部分 工程管理人员的考核考评管理 一、考核考评管理规定 1、工程管理人员的考核考评管理,是公司评价工程管理人员的工作表现、工作业绩的一项制度规定,督促工程管理人员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2、工程管理人员必须参加考核考评,作为增加薪资、晋级、调动、奖罚、解雇等人事处理的依据。

二、考核考评的内容 1、工程管理人员的工作表现,工作态度、是否严格按照本《工程管理规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工程管理人员的工作岗位职责,积极认真负责的完成本职岗位工作。

2、工程管理人员在工作中的主动性、责任感、团队合作精神。

3、工程管理人员个人的道德品质、创造力、判断力等。

4、工程管理人员对完成工作具备的工作知识、技术经验、学习接受新知识的能力。

5、工程管理人员执行上级指令、计划组织的能力、联系协调能力等。

三、考核考评办法 1、工程管理人员每月按时填写本月考核表,对本月完成的工作进行自我评价。

2、由总经理工作部对工程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3、上报公司领导对工程管理人员进行评定。

5、考核表交总经理工作部存档。

6、工程管理人员的考核结果与个人的绩效工资直接挂钩。

第六部分 附 则 一、根据需要业主随时有权对本管理工作手册的内容进行修改。

二、本手册抄送:各承包商、监理商、设备供应商、设计商及公司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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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农架基建工程有限公司神农架资格复审公告篇四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基建工程建设行为,促进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改进管理,采用先进技术,降低工程造价,缩短工期,提高集团公司的投资效益,特制订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xx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立项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

三、基建工程招标委员会

1) 主任委员:集团公司主管基建工作领导(xxx)

2. 各单位职责分工

1) 主任委员对基建工程招标工作负总责,主持招标各项工作;

7) 督查办负责监督招标过程的公平、公正。

四、招标、议标方式

2) 邀请招标需向有投标能力的三个以上(含三个)企业发出招标邀请

书,进行招标活动,适用于工程概算总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项目;

3) 议标报价参与单位不得少于两个企业(含两个),适用于工程概算总

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小型项目。

五、基建工程招标办法

1. 公司符合招投标条件的基建工程,必须有公司基建工程招标委员

会进行招标后方可开工建设。

2. 符合招投标条件的基建工程是指:

1) 工程项目经董事会批准;

2) 工程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或技术资料;

3) 工程概算五万元以上。

3. 招标程序

1) 基建处编制招标文件;

2) 招标委员会发布招标公告或招标通知书;

3) 投标单位购买或领取标书;

4) 投标单位报送投标资格预审资料;

5) 招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6) 招标委员会解答招标文件中的问题;

7) 投标单位编制投标书;

8) 投标单位按规定时间密封报送投标书;

9) 招标委员会当众开标,组织评标,选定预备中标单位;

10) 招标委员会与预备中标单位举行商务谈判;

11) 根据公司招标结果批准制度,将预备中标单位投标资料提交

相应公司领导审核、批准,确定中标单位;

12) 项目管理机构与中标单位签订工程合同。

4. 招标结果批准制度

1) 招标工程价款壹佰万元以上的工程(含壹佰万元),须将预备中

标单位投标资料提交公司董事长审核、批准,确定中标单位;

2) 招标工程价款伍拾万元以上的工程(含伍拾万元),须将预备中

标单位投标资料提交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确定中标单位;

3) 招标工程价款伍万元至伍拾万元的工程,须将预备中标单位投标

5. 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1) 工程综合说明;

2) 必要的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

3) 工程量清单;

4) 特殊工程的施工要求以及采用的技术规范;

5) 投标书的编制要求;

6) 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的日程安排;

7)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及调整要求;

8) 要求交纳的投标保证金额度;

9)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基建工程招标管理》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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