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南京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优质(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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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5-14 00:00:00    小编:超哥留学晚七点直播

2025年南京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优质(精选8篇)

小编:超哥留学晚七点直播

知识管理是一项必备的能力,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所学知识。阅读是拓宽视野和开阔思维的重要途径,我们应该培养良好的阅读习惯。希望以下总结范文对您有所启发。

南京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优质篇一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按户口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艺术类专业报名手续,领取准予参加艺术专业考试的相关证明材料。

2、专业考试报名须知。

(1)考生须持省级招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准予考试的相关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明,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同底证件照3张,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办理专业考试报名手续,考生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领取准考证。

网报说明。凡符合报考条件且在南京师范大学考点参加舞蹈学专业校考的外省考生(其中山西省考生须在我校在太原设置的考点报名参加考试,广东省考生须在我校在广州设置的考点报名参加考试),须登录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报名前请先仔细阅读报名须知http:///home/index)。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用a4纸打印该专业报名表并签字确认,该表将作为考生专业考试报到的必要凭据。网报截止时间:2014年12月30日(2014年12月30日24时关闭报名系统)。如考生参加我校在外省所设考点的考试,则不需要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报名。

(2)2015年我校音乐学院在江苏省外的太原、广州、杭州设置考点,考生可根据所在省有关规定及本人所报专业(方向)到对应考点报名参加考试。其中广州是网上报名,请考生按照考点要求提前进行网报!

报考南京师范大学音乐类的广东省考生需登录星海音乐学院招办网(http:///)提前网上报名、缴费并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时间:2015年2月15—21日;考试时间:3月5日至3月6日(舞蹈学仅3月5日)。

(3)相同考试内容的专业考试只允许参加一次,否则成绩无效。如考生所在省份已有我校所设相关专业(方向)考点,则考生不得到其他省所设考点进行考试,否则成绩无效。

(4)音乐学(师范)专业和音乐表演专业考试内容相同,只需参加一次考试。

南京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优质篇二

1、以下各专业简章中,美术类和音乐类简章江苏和外省分开公布,请考生和家长注意区分。

2、本简章所公布的专业(方向)名称均须获教育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如个别专业(方向)未通过审批或与审批通过的名称不一致的,以教育主管部门最终审定结果为准,同时我校将在招生网上及时更新有关信息。

3、本简章所公布的招生计划最终以2015年正式下达计划为准。

一、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四、摄影专业【面向江苏考生】。

五、美术学类、设计学类、动画专业【面向江苏省外考生】。

七、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舞蹈学【面向江苏省外考生】。

南京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优质篇三

摄影专业设在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摄影(新闻摄影方向)专业设在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一)培养目标。

该专业主要培养从事电影、电视、报纸、杂志、新闻媒体、网络媒体、广告媒体影像类工作的专门人才,毕业生可在电视台、报刊杂志社等单位从事摄影采访报道、编辑设计等工作,还可以在新闻出版社、企事业宣传部门、广告公司、影视剧制作中心等单位从事专业影像、图片摄制与宣传策划等工作,并能从事摄影教学研究工作和摄影艺术创作活动及大学本、专科层次、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学工作。

(二)学制及招生人数。

1.摄影专业:本科,学制4年,面向江苏省招收15人。

2.摄影(新闻摄影方向)专业:本科,学制4年,面向江苏省招收18人。

(三)报考条件及办法。

符合江苏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色盲、色弱,身体无明显缺陷,有志于从事摄影工作的考生均可报考。

凡符合以上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按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持报名所需的证件,到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办理艺术专业报名手续,并领取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签发的2013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

专业考试报名采用网上申请的形式。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登录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用a4纸打印该专业报名表并签字确认,该表将作为考生专业考试报到的必要凭据。网报截止时间:2012年12月30日(2012年12月30日24时关闭报名系统)。

(四)专业考试。

1.报到时间:2013年1月21日。

2.报到地点: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美术学院(原美楼)(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1号)。

4.考试时间:2013年1月23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5.考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具体考场安排见报到时所发准考证)。

6.考试科目:

(1)摄影基础知识;。

(2)美术作品或摄影作品赏析;。

(3)平面广告设计(图片与文字编排,规定图片与文字,8开画纸;平面广告设计需自备画笔、颜料、剪刀、尺子、胶水或胶棒等绘画工具)。

上述科目满分各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为300分。

摄影参考书目为:。

a.《高等师范院校美术专业教程》摄影(分册),罗戟、胡中节编著,江苏美术出版社;。

b.《影像作品解析》董介人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c.《影像基础知识解析》董介人、周婷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以上参考书美术学院有售。

7.专业考试成绩将于2013年4月底前公布,考生可通过我校的本科生招生网查询,对于合格考生将书面通知考生本人。

(五)文化考试。

考生必须按江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报名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化科目考试方案及计分办法均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六)录取办法。

对报考上述专业、高考文化分达到江苏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我校划定的资格线(届时在我校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且专业合格的考生,将其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统一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综合分),按所报专业(或专业方向)志愿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

详细录取规则以我校在本科生招生网上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七)有关事项说明。

1.考生报考期间,食宿和往返交通费用一律自理。

2.南京师范大学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3年摄影专业、摄影(新闻摄影方向)专业为我校单独组织加试的专业,请广大考生根据江苏省志愿填报办法报考我校。

3.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江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关于201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4.认可南京师范大学2013年专业加试成绩的高校,南京师范大学将在本科生招生网上公布其相关信息,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校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5)83720759、83598534。

美术学院咨询电话:(025)85891768、85891710、85891505。

南京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优质篇四

2.报到地点: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美术学院(原美楼)(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1号)。

4.考试时间:2015年1月25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5.考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具体考场安排见报到时所发准考证)。

6.考试科目:

(1)摄影基础知识;

(2)美术作品或摄影作品赏析;

(3)平面广告设计(图片与文字编排,规定图片与文字,8开画纸;平面广告设计需自备画笔、颜料、剪刀、尺子、胶水或胶棒等绘画工具)。

上述科目满分各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为300分。

摄影参考书目为:。

a.《高等师范院校美术专业教程》摄影(分册),罗戟、胡中节编著,江苏美术出版社;

b.《影像作品解析》董介人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c.《影像基础知识解析》董介人、周婷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7.专业考试成绩将于2015年4月底前公布,考生可通过我校的本科生招生网查询,对于合格考生将书面通知考生本人。

南京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优质篇五

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与播音主持艺术方向)专业隶属于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电影电视系。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历史悠久,师资力量雄厚,学科专业齐全,拥有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和戏剧与影视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文学院电影电视系现有教师15人,其中教授7名,副教授3名,国家级普通话测试员4名。

1999年,文学院正式招收“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本科生,其中的“影视编导与播音主持艺术方向”于2002年开始招生。“九五”期间,经严格论证与审批,文学院获准建立“电影学(含电视)”和“影视文学”两个硕士点。2003年,文学院在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设立影视文学博士点。2011年,“戏剧与影视学”成为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2012年,文学院“戏剧与影视学”被江苏省教育厅遴选为江苏省重点学科。

文学院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与播音主持艺术方向)专业(以下简称“影视编导与播音主持艺术方向”)是南京师范大学校考艺术类专业,与国内同类专业或方向相比较,其显著的特色是:课程体系建立在“播音主持艺术”、“影视编导与制作”与“汉语言文学”三个平台之上,以宽口径教学培养一专多能的高级复合型媒体人才。

(一)培养目标:

影视编导与播音主持艺术方向培养具备广播电视新闻传播、主持学、播音学以及影视艺术学等多学科知识与能力,能在电视台、广播电台、音像出版、文艺团体、影视传播与制作公司、企业宣传部门及其他单位从事节目主持、出镜记者、影视编导、广播电视播音与企业宣传工作的高级复合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人数及学制:

2013年,影视编导与播音主持艺术方向面向江苏省、山东省、安徽省招收本科生30名(文理不限),其中面向江苏招生20名,面向山东、安徽招生10名,学制4年。

(三)报考条件及办法。

考生必须符合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报考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好,无色盲、色弱,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按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持报考所需的证件,到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高考文化及艺术专业考试报名手续,领取艺术专业考试的相关材料,并参加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委托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报名采用网上申请的形式。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登录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用a4纸打印该专业报名表并签字确认,该表将作为考生专业考试报到的必要凭据。网报截止时间:2012年12月30日(2012年12月30日24时关闭报名系统)。

(四)专业考试。

1.报到时间:2013年1月19日。

2.报到地点: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市宁海路122号,随园校区中大楼)文学院。

3.报到要求:凡报考本专业的考生,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2013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专业考试报名表》(由网报系统生成,且考生本人须签字确认)及2张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前来办理报到手续。

4.考试时间:2013年1月21日起(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5.考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市宁海路122号,随园校区)文学院。

6.考试内容:

(1)指定稿件播报(当场随机抽题)。

(2)话题评述(当场随机抽题,限4分钟内完成。评述时不得带书面提纲)。

(3)文学常识和综合素质考查(其中文学常识当场随机抽题)。

(4)才艺展示,在下列考试形式中任选一种:a)舞蹈、小品、曲艺或声乐等(不含器乐,伴奏带、配音带自备并做成cd格式);b)朗诵自备文学作品(诗歌、散文、童话、寓言、小说片段等任选一种,限时2~3分钟)。

专业考试四项满分300分,其中(1)、(2)、(4)项满分各为80分,(3)项满分为60分。

7.专业考试成绩将于2013年4月底前公布,考生可通过我校的本科生招生网查询,对于合格考生将书面通知考生本人。

(五)文化考试:

考生须按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化考试方案及科目均按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六)录取办法。

对报考南京师范大学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与播音主持艺术方向)专业高考文化分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我校划定的资格线(届时在我校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且专业合格的考生(如考生所在省份另有专业统考或联考要求,考生还需参加所在省份的专业统考或联考且成绩合格),将其高考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和专业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七)有关事项说明。

1.考生报考期间,往返路费、食宿费用一律自理。

2.我校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3年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与播音主持艺术方向)专业为我校单独组织专业加试的校考专业,请广大考生根据所在省的志愿填报办法报考我校。

3.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关于201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4.认可我校2013年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编导与播音主持艺术方向)专业考试成绩的高校,我校将在本科生招生网上公布其相关信息,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校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5)83720759、83598534。

文学院咨询电话:(025)83598452、15952036203。

南京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优质篇六

各位考生:

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即将进行,现将我校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情况公告如下:

1.文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面向江苏、安徽、山东、浙江招生,统一在南京师范大学进行校考,如果考生省份有统考或联考,考生须参加统考或联考且专业合格。

2.新闻与传播学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面向江苏、湖南、浙江招生,江苏考生使用江苏省广播电视编导联考成绩,湖南、浙江考生使用当地省份广播电视编导统考成绩,不再进行校考。

3.新闻与传播学院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面向江苏招生,统一在南京师范大学进行校考。

4.音乐学院舞蹈学专业面向全国招生,统一在南京师范大学进行校考,如果考生省份有统考或联考,考生须参加统考或联考且专业合格;音乐学面向江苏、广东、浙江、湖南、安徽、湖北招生,使用各省音乐统考成绩,不再组织校考。

5.美术学院摄影专业纳入美术学类进行大类招生,产品设计专业纳入设计学类(不含服装与服饰设计)进行大类招生,报考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不含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的江苏考生统一参加江苏省美术统考,不再进行校考;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不含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还面向黑龙江、河南、浙江、山东、甘肃、湖南、福建、广西、山西、安徽、内蒙古、辽宁、吉林、云南招生,考生须在当地省美术统考专业合格的基础上到我校在江苏省外设的艺术类校考考点参加我校的美术类校考;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面向江苏、山东招生,统一在南京师范大学进行校考。

具体考试内容,报名考试时间、地点,录取方式等将于近期公布,请考生、家长留意我校本科招生网()。

 

南京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优质篇七

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历史悠久、传统深厚,已有111年的办学历史,其前身可追溯到晚清李瑞清主持的两江师范学堂“图画手工科”,这是中国美术教育史上首次开设的新型高等艺术学科。1928年该科入国立中央大学易名为艺术教育科(后改为艺术学系),吕凤子、李毅士先后主持教务。1928年徐悲鸿受聘执教于此,并长期担任系科主任。徐悲鸿先生倡导新美术运动,坚持现实主义艺术的办学方针,并邀请一大批美术界精英,如高剑父、张大千、陈之佛、颜文樑、庞薰琹、吕斯百、吴作人、黄君璧、黄显之、张书旂、傅抱石、秦宣夫等著名画家先后在此执教,培养造就了一大批杰出的美术家和优秀的美术教师,在办学过程中形成的徐悲鸿美术教育体系,这个体系代表了中国现代美术教育的主流,引领着中国现代美术的创新和发展方向。新中国成立后,该系先后更名为南京大学美术系、南京师范大学美术系,1999年改办为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目前,美术学院拥有一支实力雄厚的教学、科研师资队伍,有教授25名,副教授23名,博士生导师12名,硕士生导师39名,教职工共105名,近年来在美术创作、理论研究及艺术设计的开发应用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就。

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学科建构完备,现拥有美术学、设计学两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美术学、设计学两个博士后流动站,美术学、设计学两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动画专业在全国高校连续四年排名第一,现为国家级特色专业。美术学院是国家首批艺术硕士专业(mfa)综合改革试点单位,是“国家体育与艺术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被中国玩具协会确定为“中国玩具行业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并获准为全国首批“玩具设计师”资质认证单位。美术学院的“美术学”是省重点学科,省级品牌专业;“美术学类”、“动画”、“摄影”专业同为省级重点专业;“水彩水粉”、“草书艺术”是江苏省精品课程。作为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美术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试点工作院校,美术学院依托雄厚的学科实力,整合优质教学资源,建立了“徐悲鸿美术教育实验班”,并与英国、美国、加拿大、俄罗斯、意大利、法国等国高校以及国内相关研究院(所)、企业建立教学、研究、实践合作关系,先后有5批在校学生分别赴俄罗斯、美国、加拿大进行互认学分的短期驻学。美术学院各专业面向海内外招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教学环境优美、设施完备,教学条件一流。仙林校区有三幢合计约24000平方米的教学楼和新型展览大厅。学院藏有大量精美的画册和图书资料,并珍藏有徐悲鸿先生当年从法国带回来的一批大型写生石膏像。

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设有7个系,1个教研室,1个研究院,6个研究所,5个实验室和2个中心,分别为中国画系、西画系、艺术设计系、摄影与媒体艺术系、书法系、史论系、动画系,美术教育教研室,徐悲鸿艺术研究院、美术学研究所、美术教育研究所、雕塑艺术研究所、陶瓷艺术研究所、影像文化研究所、设计艺术研究所,摄影与媒体艺术实验室、动画实验室、陶瓷艺术实验室、雕塑实验室、玩具实验室,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继续教育中心,涉及4个一级学科共14个专业。目前在校本科生有1099名,硕、博士研究生540名,以及来自韩国、法国、日本、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国家的留学生。

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2013年面向全国部分省份招收4年制本科生210名,其中,面向江苏招收4年制本科生100名。热忱欢迎广大考生报考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三)报考条件。

符合2013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且具有一定艺术专长者及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者均可报考艺术类专业。其中报考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方向)的考生身高要求:男性180cm以上,女性170cm以上。

凡符合报考条件且参加我校单独考试(校考)的考生(含报考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方向的山东考生),须登录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用a4纸打印该专业报名表并签字确认,该表将作为考生专业考试报到的必要凭据。网报截止时间:2012年12月30日(2012年12月30日24时关闭报名系统)。

(四)专业考试。

(一)报考说明:

1.报考我校美术学类(师范,不含书法学、摄影专业)、设计学类(不含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方向])及动画等专业(类)的考生须参加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以下简称全省统考);其中报考我校设计学类(产品设计([陶瓷艺术设计方向])的考生,须参加全省美术类统考,同时还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器皿造型设计科目的专业加试;报考我校美术学类(书法学[师范])、设计学类(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方向])等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加试(校考)。

2.江苏、山东两省报考设计学类(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方向])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南京师范大学报到,并参加专业加试。

3.上述各专业之间均可兼报,但须分别参加兼报专业的全省统考或单独考试(校考)。

4.江苏省统考的专业成绩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校考的专业考试结果由我校于2013年4月底前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公布,其中专业考试合格考生以书面形式通知。

校考各专业考试报到时,考生须交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江苏省2013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及《专业考试报名表》(由网报系统生成,且考生本人须签字确认),交纳报名费、考试费,并按所发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考试,逾期不予补考。

(二)江苏省统考:

在我校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须于2012年11月17-20日(每天上午8:30至晚上21:00)在网上确认专业考试信息、网上支付专业考试报名考试费、打印专业考试信息确认表。逾期不再办理。(具体工作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负责)。

1.报到时间:2012年12月1日。

2.报到地点: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美术学院(原美楼)(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1号)。

3.考试日期:2012年12月2日(不分初、复试)

4.考试地点: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划分考区,设点考试(填报志愿时不受考点限制),统考考点的考试地区划分如下:

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市、镇江市和常州市扬州大学:淮安市、扬州市和泰州市。

连云港市招生办公室:连云港市徐州师范大学:徐州市和宿迁市。

苏州大学:无锡市、南通市和苏州市盐城工学院:盐城市。

5.考试科目:1)素描(4开画纸,半身人像含手默写,提供相关图片作参考);2)色彩(4开画纸,静物默写)。素描和色彩科目必考,满分各为150分,专业总成绩满分为300分。

(三)单独考试(校考):

参加我校校考的考生,报到时除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江苏省2013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等材料外,还须携带《专业考试报名表》(由网报系统生成),现场缴费办理报到手续。对报考设计学类(产品设计[陶瓷艺术设计方向])的考生,其美术统考成绩须达到180分。

1.报到时间:2013年1月21日。

2.报到地点: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美术学院(原美楼)(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1号)。

3.考试时间:2013年1月23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4.考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具体考场安排见报到时所发准考证)。

5.考试科目:

(五)文化考试。

考生必须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理不限,考试科目及计分办法按所在省有关规定执行。

(六)录取办法。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对报考我校上述江苏省统考各专业、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江苏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文化分及专业分达到我校划定的资格线(届时在我校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的考生,将其高考文化总分与专业考试总分相加成综合分,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对报考我校单独考试(校考)各专业,高考文化分达到江苏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我校划定的资格线(届时在我校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且专业合格(其中对报考设计学类(产品设计[陶瓷艺术设计方向])的考生,其美术统考成绩须达到180分)的考生,将其高考文化总分与专业考试总分(其中设计学类(产品设计[陶瓷艺术设计方向])的专业考试总分为美术统考得分与器皿造型设计科目的校考得分之和)相加成综合分,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详细录取规则以我校在本科生招生网上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七)有关事项的说明。

1.我校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填报全省统考与单独考试(校考)专业志愿时不在同一批次,请广大考生注意。

2.以上各专业类别的学费标准均暂定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人民币,请考生根据本人家庭经济状况量力报考。

3.报名及考试用的画板、画具、往返路费、食宿一律自理。

4.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关于201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以教育部和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为准。

5.认可我校2013年美术学院各校考专业考试成绩的高校,我校将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其相关信息,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5)83720759、83598534。

美术学院咨询电话:(025)85891768、85891710、85891505。

咨询网址:http://。

南京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优质篇八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紧紧依托南京师范大学的优秀教学资源,师资队伍实力强,专业课程设置合理、实践操作性强,就业途径宽,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学生多次在国内各项专业比赛中获奖,如在第四届中国大学生电视节影视作品大赛中荣获铜奖,在江苏省“青春飞扬法治同行”大学生法治微创作大赛中荣获一等奖等,历年来,有多名同学先后考取。

南京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等知名院校的研究生,毕业生就业率一直在同类院校中保持前列。

2.摄影专业。

摄影专业的教学并不仅仅是单纯地教授专业的摄影技术和技巧,同时还重视培养学生艺术设计的能力和艺术鉴赏的品位。因此在教学实践中,不仅认真地实施影视摄影技术与艺术理论的教学方案,同时更加注重学生专业素质的养成和设计构思的开发。

摄影专业培养具备广泛的科学。

文化。

和艺术理论知识,具备广告、图片摄影摄像以及后期设计能力,能在广告宣传部门、音像出版部门从事摄影艺术创作、教学和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3.音乐学专业。

音乐学紧紧依托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的优质办学资源,在专业建设发展、人才培养质量方面一直居于全省同类院校的前列。

南京艺术学院。

等知名院校的研究生或出国学习深造。与同类院校相比,毕业生一直保持着较高的就业率。

4.动画专业。

动画专业注重动画课程原创理念,帮助学生快速掌握数字模型、虚拟现实及镜头语言三大动画制作环节全部精髓,自如应对动画市场用人要求。

5.美术学专业。

美术学专业传承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113年的办学历史和文化底蕴,目前与意大利乌迪内大学建立了校际友好交流合作关系。美术学专业拥有合理的师资队伍,较强的专业水平,与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共享专业教师、图书资源,专业教师不断在全国美展、百家金陵等全国性大展荣获单项奖,教师科研论文在各艺术类核心期刊发表,专业理论、专业创作方面成果显著。

美术学专业学生在江苏省历届大学生艺术展演、大学生创新项目,大学生毕业论文等各类展览和竞赛中获得过一、二、三等奖,历年都有多名同学考取各大高校的研究生继续深造。

6.环境设计专业。

环境设计专业秉承南京地方高校的优质教学资源,并直接与南师大美术学院的相关专业进行资源互补。环境设计专业制定了“3+2”的特色办学及发展规划。“3”,指的是学校办学特征的3个特性:1、专业培养的预见性;2、学科建设的系统性;3、课程设置的特色性。“2”,指的是学生能力培养的两大核心能力:1、设计思维能力;2、设计表达能力。

环境设计专业毕业生的就业率在同批次院校中保持领先。部分优秀毕业生进入到相关专业领域龙头企业中工作并逐渐成长为骨干技术力量,部分学生考取研究生或出国深造。

7.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办学思想与办学理念为:理论和实践并行的传授模式,倡导艺术与技术的完美结合以及传统与现代的和谐统一,强化设计、技术、商业模块的整合培养。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课教学范畴主要分为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以及实践环节。其中,基础课程主要包括:构成设计、图形设计、文字设计、编排设计以及各种平面软件设计课等;专业核心课程主要包括:标志设计、海报招贴设计、产品。

包装设计。

书籍装帧设计企业形象设计展示设计等。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生在国内各项设计竞赛中取得了良好成绩,历年来考取南京师范大学南京艺术学院等知名艺术院校研究生的学生一直保持较高的比例,本专业培养了在各级各类视觉传达艺术设计出版教育和生产制作单位工作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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