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是人们放松身心,体验不同文化的重要方式之一。编写一份完美的总结需要先明确总结的目的和范围。接下来是一些备受推崇的总结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启发和思考。
1.每一天早8:00前各班组领班到办公室汇报上一天的工作完成状况和当天的工作按排。
2.每一天早晨工程部领班负责工作安排,监督检查工作落实状况,及时向工程部主管报告。
3.按时开关各区域照明、空调及通风设备,保证楼内的环境良好。
4.按照各工种制定的巡视及保养计划,对楼内设备设施进行巡视和保养。
5.上班时在自己工作区域内禁止串岗和脱岗,经发现后根据员工手册相关管理规定处罚。
6.不准在岗位上抽烟、喝酒、打牌、吃零食、听音乐、玩游戏、看报纸、翻阅与本工作无关的书刊等。
7.工程部各班组加强职责心,谁当班谁负责,上班时间内不准睡觉、洗澡和办理个人事务。
8.不经上级领导批准,不准私自调整自己的班次或与别人倒班换班,更不允许异岗换班。
9.工程部施工修理务必在地面铺防脏单,带抹布和垃圾袋。
10.夜班人员应加强巡视,及时关掉走廊等公共区域照明及室外照明开灯和关灯。
11.禁止打私人电话(其中包括外单位人员),如家中有急事,经领导批准后才能打。
3病假需出示医院开据的诊断证明,并在上班的第一天补写请假条。
7上班时间不允许用私人电话跟顾客联系,必须用店内电话预约。
13服从工作安排,工作积极主动,积极配合店长和顾问做好预约工作,不允许挑顾客。
14上班时间不允许躺美容床,如遇特殊情况须跟店长申请。
16上班时间放轻音乐,以舒适安静为主。
17进入他人房间,要先敲门,走路要轻盈,不能打扰别的顾客休息。
20积极配合店长及顾问工作,认真执行其分配的各项事务。
21不传播消极信息,不带情绪工作。
25上班时间做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须请示店长,批准后才能去做!
28不得向顾客索要小费或利用工作之便假公济私,谋取私利。
29美容师不允许向顾客透露院内的薪资制度。
30美容师不允许利用职位之便向顾客售低价商品,否则开除处理。
31顾客投诉3次以上,罚现金200元。
32店内物品损坏,主动承认者,视情况赔偿,无人承认,全体赔偿。
33员工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交辞职报告,店长核准签字确认,由经。
1、热爱本职工作、秉公执法、办事果断、思维敏捷,能承受压力,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团结同事,勇于献身。
2、在保安部主管的领导下,直接负责本班次、本岗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妥善安排在岗值勤人员的岗位,分派工作任务,组织替换岗,保证重点部位警卫人员不离岗。
3、负责处理涉及员工生命财产和公司安全方面的调查,具体调查事件事实经过,并呈报主管或经理。
4、接到各部门案件报告时,要迅速与当值保安人员奔赴现场,及时采取恰当果断的处理措施,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主管部门经理。
5、负责对重要案件及事故进行调查,核实情节,发现线索,组织追查,及时整理结果并提出处理意见,上报主管部门经理。
6、负责与客房部门联系,对违反客房须知的宾客进行有效地劝说制止,重大问题报上级领导。
7、直接负责本班查哨、检查保安员坚守岗位情况,督促检查属下保安员执勤、着装、用餐、替代班等情况,落实部门的通知,及时了解保安员的思想情况及值勤中发生、发现的问题,做好处理登记,并及时上报。
8、经常检查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负责消防器材和防范措施的检查落实工作。重点巡查防范有关的薄弱环节,确保公司安全。
9、负责检查、督促本班各岗位保安设备、器材的使用、保管工作,确保完好无损。
1、加强用工管理,对于使用外委施工队的单位,每月应及时向安全环保部报告人员变动情况,报送人员变化表。
2、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与录用工人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3、按工程需要配备电工、钳工、电气焊工、管道工、木工等技术工种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所有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4、为加强现场管理,并保证施工队长现场跟班作业,配备施工队长的人数不得低于全部人员的3%,总人数不到100人时,配备的施工队长不得少于3人。每位施工队长必须通过公司严格的考核,合格后领取上岗证。施工队长持证后,标志着对各种工艺要求的透彻了解,应以身作则带领施工人员自觉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规范施工过程,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配备专职安全员的人数不得低于全部人员的2%,总人数不到100人时,配备的专职安全员不得少于3人。
6、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7、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工长等项目部管理人员必须每天吃住在工地,项目经理离开现场必需向公司、监理、业主同时请假,项目部其他成员离开现场时必须经项目经理批准,项目部成员不得有2人以上同时请假。
8、项目部每周都要总结本周工作、做出下周工作计划,相关人员做好自己的施工日志。
9、项目人员要严守公司的商业机密,任何人不得将公司有关技术、质量、设备、安全等信息泄漏给公司以外的人。
10、项目经理应有“预警”意识,在施工现场中,项目经理应对质量、安全、设备、技术、材料、管理、施工进度等因素进行分析,采取预防措施,防患于未然,在做样板工程时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全程在现场,做好相关记录工作。
11、项目部每天要召开由管理人员(必要时要求施工队主要人员要参加)参加的日常例会,总结当日的工作、布置下步工作。
12、施工结束前一周,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预结算。
13、项目部由专人记录考勤。
14、项目部严禁聚众赌博、工作时间饮酒、聚众闹事,不允许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的事情。
15、项目经理或工长按排项目部车辆使用。
16、现场设备必须有专人看管,定期保养维护。
17、对原材料管理要责任到人,每日进行核对、统计,不允发生材料、设备丢失事件。
18、项目部档案管理制度:。
18.1工地资料人员应严格档案管理,做好资料的整理收集工作。
18.2做好项目部日例会及监理例会记录,形成文字资料。
18.3现场人员做好登记造册,所有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整理归档。
18.4对于工程变更、签证、监理通知等及时整理归档。
19、施工现场仓库管理制度:
19.1关乎工程质量的材料入库必须经过项目经理或项目部专人验收,不合格材料绝不入库。
19.2保管人员对任何材料必须清点后方可入库并登记进帐。
19.3对于易损、易燃、易爆及贵重配件应该单独保管,并配备总够的消防器材。
19.4大宗材料不能入库的应要点清数量,怕雨怕晒应及时做好遮盖避免损失。
19.5工具设备出库做好借用台帐并及时回收。
二、爱护书籍,请忽涂画、批注,更不应撕损图书,违者按有关规定赔偿。
三、未经阅览室工作人员允许,或未按规定办理手续,不得私自携带室内书刊离开;
四、保持肃静,禁止喧哗、朗读;
五、爱护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文明使用卫生间;
六、禁止在馆内吃东西;严禁将剩水、茶和饮料泼洒地面;
七、爱护馆内公共设施、设备,严禁吸烟、使用明火;
八、自觉维护馆内秩序,不抢占座位、不随意挪动阅览桌椅;
九、言谈举止文明大方,衣着整齐;禁止不文明穿戴;
十、自觉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支持工作人员按章办事。
第一条团队名称:众择网络。
第二条团队定位:诚实守信,网络兴业,做一个致力阳江人民的网络传媒。
第三条团队文化:
1、一计:每天有一个明确工作计划的重心。
2、三自:自信、自律、自动。
3、五种精神:邮差的精神、虚心请教的精神、巧克力的精神、精益求精的精神、打电子游戏的精神。
第四条团队的义务与要求。
1、自觉遵守团队章程制度,执行团队决议。
2、维护团队的利益,不得对外任何组织和个人泄露团队商业秘密。
3、积极参与团队讨论及会议。
4、积极与团队其他成员交流沟通。
第五条团队成员的权利。
1、团队实行同工同酬,一视同仁。
2、团队成员可以对团队组织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3、团队成员享有团队组织的培训学习和活动的权利。
4、团队成员享有应与享受的其他权利。
5、团队成员享有项目进展知情权和过程控制权。
第六条团队的例会制度。
1、团队每周于周一早上9.点召开周会,由队长主持。
2、会议内容:阶段工作进度公示及问题总结、重大决策和项目问题探讨、对下一阶段进行工作部署、团队成员问答等。
3、所有成员必须按时参加团队会议,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请提前告之队长。
4、会议讨论决议及会议纪要,由队长整理总结。
第七条每天工作时间与工作排。
以上章程如有变动,再行通知。
本章程从制定之日起实施。
为更好地适应公司的良性发展,增强公司的社会竞争力和提高员工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公司员工规章制度,具体实施细则:。
2、不准迟到,需提前5分钟到达办公室(特殊情况必须说明),如果不能遵守,迟到一次扣除5元(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3、有特殊情况请假,批准者按无薪假期。
4、不准在上班时间浏览与业务无关的网页或登录私人qq,看电影、下载歌曲,以及做其他私事,一旦发现记过一次。
5、员工不得对外泄露公司的工作机密、工作方向和客户情况,网站后台用户名和密码,服务器登录密码,如有违反本条者,作立即辞退处理。
6、员工有义务制止和谢绝外来者动用公司内部的计算机,为防止外来计算机病毒入侵公司计算机系统,非本公司拥有的光盘、软盘不得在公司网络系统内使用。凡公司拥有的书籍、光盘、软件非经登记和同意批准,任何员工不得出借,带出公司办公地点。
7、员工对待客户应该礼貌、热情、周到、不卑不亢;处处为客户利益着想,对客户所提的问题应该耐心解释。为了保持公司形象,员工外出联系业务需着装整齐,举止文明,不得做有损公司形象的事情。
8、员工应该热爱自己所从事的事业,要有拼搏敬业精神,工作中要不断努力学习,积极开拓进取,不怕吃苦,没有业务和任务的时候要努力学习新的技术,不断加强自身的竞争能力。
9、员工应该在工作上互帮互助、协调配合,生活上互相关心照顾。员工应该爱护公司财物,保持公司环境卫生,关心和爱护其他员工的身体健康,不得在办公区域内吸烟。
10、食堂卫生保持干净、整洁。外出员工因特殊原因不能共同赶到公司就餐,需立即通知公司,以做准备。
11、本规章制度的考核与员工薪金挂钩。
12、本规章制度自制定日x年x月x日起开始实施,解释权和补充权归属通畅天下(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对以上违规者,公司将会有所记录。
以上规定在通知之日起实行,望各位员工共同遵守。
第一条为加强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管理,建设节水型社会,实现区域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行政区域内从事取水、用水及其相应管理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遵循统筹规划、综合利用、突出效率和效益的原则,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和价格调控相结合的制度,保障区域水资源供需平衡。
第四条*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县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负责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控制取水总量,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水资源节约的有关工作。*节约用水办公室在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节约用水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能:
(一)拟定全县的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
(三)负责全县水资源量的分配,计划取用水量和节约用水计划的制度;
(四)负责*工业、农业、生活及服务业等节水产品、器具的认证、准入、推广和普及;
(五)负责全县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计划、统计的上报工作;
(六)负责全县节约用水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为实现水资源可持续腹,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按照建立节水型社会的要求,县对乡(镇)实行用水总量控制。
第六条县人民政府将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发展计划主管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用水定额和水量分配方案制定年度用水计划。
第七条各取用水户必须按分配的取用水量编制年度(月、季)用水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用水单位和个人必须执行取用水计划。对超计划取用水的单位和个人实行累进加价收费制度;对浪费水资源的,实行惩罚性水价。
第八条县人民政府鼓励节约用水措施、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使用,鼓励发展节水型工业、农业和服务业。奖励节约用水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节约用水的义务,有权对破坏水资源和浪费水的行为进行检举。鼓励社会团体和公众参与节约用水的宣传、教育、推广、实施和监督。
第十条禁止引进高耗水、高污染的工业项目,严格限制农业粗放型用水。鼓励种植低耗水高产出的农经作物。
第十一条严格限制自来水可供区域内的各种自备水源,并按划定的地表水、地下水开采区、保护区、控制取水总量。
第十二条利用取水工程或者机械提水设施直接从江河、渠到等水利工程取用地表水或取用地下水的单位或个人(以五简称取水人)必须按程序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
第十三条取水人必须在取水口安装量水设施,并经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能取水。取水人按核定的取水量取水,并按标准缴纳水资源费。取水量超过核定年取水量的,超过部分按累进加价收取水资源费。
第十四条取水人未按批准的取水量取水导致地下水位下降、水源枯竭或者地面沉陷,对他人财产、生活和生产造成侵害或损失的,取水应当立即停止取水、采取补救措施,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五条凡持有《中华人世共和国取水许可证》的取用水户的计划用水量,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用水定额》在年度审验取水许可证时一并下达。*节约用水办公室按照国家节水指标向取水户下达节水指标,凡超过节水指标的取用水户,其超过节水指标的部分,按累进加价收费。
第十六条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取水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水资源论证,并执行“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即: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与节水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取消用水单位必须做到取用水计划到位、节水目标到位、节水措施到位、管水制度到位。
对不执行“三同时、四到位”和不开展水资源论证的,计划部门不予批准立项、供水部门不予供水、水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发放取水许可证,并按照情节轻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七条*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用水单位必须进行合理用水分析、采取节约用水措施、进行水平衡测试,发现跑、冒、滴、漏等浪费现象应及时整改。
第十八条*行政区域内所有供水企业对供水管网应当进行全面普查和检测,并建立完备的供水管网技术档案,制定供水管网节水技术改造规划,限期改变管网漏损率高的局面。
第十九条全县农业总用水量通过节水(包括结构调整)要实现零增长。农业灌溉发展主要靠节水解决。推行灌区节水管理,实施“两改一提高”,即改革灌溉管理体制,改造灌溉设施和用水技术,提高灌溉水的有效利用率。
全县所有灌区逐步做到按定额配置灌溉水量,推行政府扶持、用户参与、灌区自主经营的良性运行机制。利用市场机制,推广发展农业工程节水技术和农业节水技术。重点推行用水计量设备,实行按水量收取水费。
第二十条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全面实行装表计量,按户计量收费。所有新建、扩建、改建的公共和民用建筑必须安装使用节水型器具。限期更换现有公共建筑中安装使用的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
第二十一条*行政区域内全面实施工业用水总量控制目标,依靠节水解决工业增长所需水量。现有企业要向节水型方面转变,通过技术改造,逐步实现节水器具更新。用水企业的工业用水重复率未达标的,不准增加用水计划、不准新建自备用水设施。
第二十二条凡临时性用水,必须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申办临时取水许可证申报临时用水指标。
第二十三条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计划、技术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按国家规定制定和推行节水型用水器具的强制性标准,推广节水型器具的应用,建立节水器具和节水设备的认证制度和市场准入制度。
第二十四条节约用水设施应保持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除或闲置,确需拆除或停用的,必须征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同意。
第二十五条对超计划用水,收取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按累进加价计算。
取水超过核准的年取水量不到30,超过部分按规定标准的200缴纳;取水超过30不到50,超过部分按规定标准的300缴纳;取水量超过50以上的,超过部分按规定标准的500缴纳。
第二十六条超计划用水加价收费,实行预算外资金管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不准挪作他用。专项用于节水技术改造及节水项目设施建设、节约用水奖励和开展节约用水管理工作等方面的开支。
第二十七条逐步建立健全供水单位评价指标体系、评价考核供用水单位节水实施情况;逐步建立行业万元国内生产总值水用量参照体系,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节水技术的推广应用。
第二十八条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制定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管理程序,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九条新闻媒体应当普及节水的科学知识,宣传水的忧患意识,使全社会树立起节约水资源光荣、浪费水资源可耻、破坏水资源犯罪的社会公德。
第三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取水许可证。
(一)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
(二)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
第三十一条建设项目、节水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擅自投入使用的,由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据职权,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整改,处伍仟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规定安装取水、用水计量设施的;
(二)节水设施经检验不合格的;
(三)擅自拆除、改装或迁移节水设施的;
(四)拒不安装生活用水分户水表的和居民用水实行包费制的;
(五)不按期交纳、拖延交纳或者逾期交纳超计划加价水费的;
(六)供水企业不采取有效措施减少输水损失的;
(七)灌区实行大水漫灌,超灌溉定额用水严重的;
(八)未按规定建设污水再生利用设施,未进行污水再生利用或者未循环使用的;
(九)企事业单位不按规定进行水平衡测试的。
第三十三条生产、销售或者在生产经营中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的、耗水量高的工艺、设备和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济综合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凡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恢复原状;逾期不拆除,不恢复原状的,强行拆除、恢复原状,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擅自在江河、水库、渠道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的,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不同行政区域之间发生水事纠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拒不执行水量分配方案和水量调度预案的;
(二)拒不服从水量统一调度的;
(三)拒不执行上一级人民政府的裁决的;
(四)在水事纠纷解决前,未经各方达成协议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单方面违反本办法规定改变水的现状的。
第三十六条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秉公办事,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循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所称水工程、是指在江河、水库和地下水源上开发、利用、控制、调配和保护水资源的各类工程。
3公共机构节约用水管理制度
公共机构节约用水管理制度
为发挥公共机构在节约能源和建设节约型社会中的表率作用,以实际行动节约能源资源,建设节约型公共机构,结合卫生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节约用水管理制度。
一、公共场所节水措施
(一)建立健全节约用水管理制度。对用水场所、用水部位定期进行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用水浪费的问题;督促大家自觉养成节约用水的好习惯,用水后随手关闭水龙头,坚决杜绝“长流水”现象。
(二)加大节水器具的改造力度。对用水量大的卫生间、开水房,洗衣间、器械清洗间、绿化灌溉、食堂用水等设施进行节水改造;及时检查更换老化的供水管道及水龙头,尤其要关注预埋管道使用情况,控制各个阀门及龙头的出水流量,切实减少耗水量。
(三)严禁用自来水直接冲洗车辆、拖布及地面。
(四)认真做好节能产品的采购。各单位的物资采购部门,要将采购节水器具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并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率先推广普及使用节水产品。
(五)加强水资源循环利用节能工作。配置污水处理后的回用节水装置,尽量利用处理后的中水用于绿化。
(六)加大供水、节水监督力度。建立更为科学、合理的供水、节水管理秩序;在保障服务对象用水的前提下,尽可能的实行定时供应热水; 定期观测分析用水情况,专人定时抄录水表,发现情况异常,应立即进行管网检查,分析原因,避免“跑、冒、滴、漏”现象。
二、保障与监督
(一)加强组织领导。厅直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节约用水工作,并指定分管领导负责本单位的节约用水;要抓好宣传、教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精心组织,搞好协调,认真做好节水工作。
(二)明确分工负责。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要把节水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明确责任科室并有专人负责;要建立用水统计台帐,实行用水消耗分户计量;要按月做好用水分析报告,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把节水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建立和完善制度,确保节水落在实处。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后期服务中心要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节水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目标责任制,把节水目标任务分解到科室,把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做到勤检查、勤督促、勤落实。
(四)建立经费保障机制,确保节水改造经费到位。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后期服务中心节水用具改造工程的情况和预决算应及时报厅节能办备案。
(五)强化管理和监督。厅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将加大对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节水的管理和监督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对用水情况有重大问题的单位和处室,将对分管领导进行约谈。
为发挥公共机构在节约能源和建设节约型社会中的表率作用,以实际行动节约能源资源,减少公用经费支出,建设节约型公共机构,结合卫生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节约用电管理制度。
一、抓好日常用电管理
(一)认真做好各类公共场所照明用电的节约工作。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的办公室和公共场所要有明显的节电提示标志;白天工作时间应充分利用自然光,尽量不开灯,做到人走灯关、随手关灯;下班后与夜间尽量减少楼梯间照明及其它公共区域照明,杜绝白昼灯、长明灯,除重要节假日和重大活动外,各单位的景观照明一律关闭。
(二)加紧推进照明灯具改造。根据《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第三十二条“公共机构应当使用高效节能照明灯具”的规定,各单位应当逐步淘汰非节能灯具,使用高效节能照明灯具,在20xx年底前,所有的照明灯具要全部以t5系列节能照明灯具替代现有的型号灯具;除医疗特殊需要外,不得使用非节能灯具。
(三)各单位在新(改)建工程项目时,应严格按照建筑照明设计节能标准要求,合理布置照明系统,选用节能灯具。
二、抓好办公空调节电
(一)加快推广高效节能空调。要加快淘汰老式、能耗大的空调设备,在购买新空调时,必须购买能效标识2级以上和有节能新产品绿色认证标志的空调。
(二)加强现有空调系统的改造和维护。对现有空调系统应建立运行管理制度,优化运行模式;加强对中央空调系统的维护保养,每年夏季或冬季空调使用前应按规定及时进行清洗和维护;鼓励与专业节能服务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对中央空调系统实施节能改造;新建筑使用中央空调系统的,一定要对空调系统进行优化设计,竣工后进行能效测评;应积极采用变频、太阳能采暖制冷、高效冷却塔和高效换热器等节能新技术、新设备,提高空调运行效率。
(三)加强空调使用的管理。严格执行室内空调温度设置标准,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充分利用自然通风,尽量少开空调;提倡办公室和公共场所空调每天晚开1小时,早关1小时;各单位、机关各处室要设置监督员,加强巡视检查,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三、抓好其它节电
(一)认真做好节能产品的采购。各单位的物资采购部门,要认真落实采购能效标识达到2级以上产品的有关规定,将采购绿色认证的节能产品作为采购的一项重要内容并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率先推广普及使用节能产品。
(二)强化办公和公共场所节电管理。各单位要制订并落实节约用电制度;办公用电设备要设置成节电模式,长时间不使用的要及时关闭,减少待机能耗。
(三)加快淘汰高耗能办公设备。凡是新购买的计算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必须达到能效标识2级以上;电开水器要加装分时控制装置,提高保温性能;对达到或接近使用年限的高能耗办公设备和生活用电设备,要及时更新。
(四)强化电梯管理。各单位公共场所三层以下(含三层)原则上停开电梯,非高峰时段减少电梯运转台数,提倡高层建筑电梯分时段运行、隔层停开,短距离上下楼层不乘电梯,尽量减少电梯使用;有条件的单位要及时改进电梯的智能控制方式,合理利用势能回馈发电,减少电梯的空耗用电。
四、保障与监督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节能工作,并指定分管领导负责本单位的节能工作;要抓好宣传、教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精心组织,搞好协调,认真做好节电工作。
(二)明确分工,指定专人负责。各单位要把节电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明确责任科室并有专人负责;要建立用电统计台帐,实行用电消耗分户、分类、分项计量。要按月做好用电分析报告,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把节电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建立和完善制度,确保节电落在实处。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节电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责任制,把节电目标任务分解到科室,把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做到勤检查、勤督促、勤落实。
(四)建立经费保障机制,确保节电改造经费到位。各单位公共场所照明灯具改造工程的情况和预(决)算应及时报厅节能办备案。
(五)强化管理和监督。厅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将加大对各单位节电管理的督导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对用电情况有重大问题的单位和处室,将对分管领导进行约谈。
第一条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经律。
第三条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
第四条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的行为。
第五条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第六条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七条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公司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业务过硬的员工队伍。
第八条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作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九条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鼓励员工积极向上。
第十条公司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第十一条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欢迎员工就公司事务及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作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十二条公司尊重员工的辛勤劳动,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知识为公司多作贡献。
第十三条公司为员工提供社会保险等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而提高员工各方面的待遇。
第十四条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十五条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
作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第十六条公司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第十七条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十八条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克己奉公。
第十九条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第二十条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第二十一条爱护公物,节约开支,杜绝浪费。
第二十二条努力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第二十三条积极进取,勇于开拓,创新贡献。
第一节总则。
第二十四条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呈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十五条公司执行国家在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人呈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第二十七条公司劳动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的编制及执行、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二节编制及定编。
第二十八条公司各职能部门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第二十九条公司各职能部门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条因工作及生产,业务发展需要,企业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须按第八十二条之规定,履行手续后方准实施。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聘用员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
第三十一条劳动人事部负责编制年度用工计划及方案,供总经理参考。
第三节员工的聘(雇)用。
第三十二条各职能部门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第三十三条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第三十四条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
第三十五条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3.部门副主任及会计人员,由总经理聘任;
4.其他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聘任。
上述程序也适用于各级员工的解聘及续聘。
第八十九条各职能部门确需增加员工的,按如下原则办理。
1.先在本部门或企业内部调整;
2.内部无法调整的,由用人部门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进行。
第1条为规范单位和教职员工的行为,维护单位和教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状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单位所有教职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对特殊职位的教职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教职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单位负有支付教职员工劳动报酬、保护教职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教职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招用教职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个性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招用教职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不招用不贴合录用条件的教职员工。
第7条教职员工应聘职位时,应满18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教职员工应聘时带给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务必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录用教职员工,不收取教职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教职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8条单位十分重视教职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教职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教职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9条单位对新录用的教职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至3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10条单位招用教职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教职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1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务必经教职员工本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能生效。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12条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教职员工,能够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单位不一样意续延的除外。
第13条单位与教职员工协商一致能够解除劳动合同,由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申报劳动部门失业登记备案,贴合失业待遇条件的,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双方协商一致能够变更劳动合同的资料,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职责等。
第14条教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不贴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职责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单位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能够辞退的;。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单位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能够不支付教职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5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教职员工,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2)教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单位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教职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6条教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不得依据本规定第23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能够依据本规定第2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潜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贴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17条单位与教职员工能够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职责,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教职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单位下列损失:
(1)单位录用教职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单位为教职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18条非单位过错,教职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知悉单位商业秘密的教职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教职员工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教职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5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单位的损失。
第19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教职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单位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单位能够不支付教职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个性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0条教职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贴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22条的情形除外)。
第21条劳动合同期满单位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教职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教职员工,向教职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22条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向教职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23条单位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
第25条教职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制度。
为加强对我镇干部、职工的管理,严肃党纪、政纪,切实改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望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1、考勤对象为镇属机关、事业单位全体干部和职工。
2、实行双休日制度。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双休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为上班时间,每天上下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凡在双休日镇党委、政府有中心工作安排或双休日逢赶场天,双休日自然取消,按正常时间规定上、下班。上班时间内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更不能擅自离岗。每旷工一天,扣其本人当月工作的日平均工资,以此类推。中心工作期间,每旷工一天,按扣罚三天工资处理。
3、坚持每月考勤制。每天上午8:00—8:30为干部、职工签到时间。干部、职工下村、出差必须到党政办说明事由和去向,党政办不清楚去向不能说明情况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1、实行例会制度,每逢星期五的上午8:30—12:00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各工作组汇报一个星期来的工作开展情况,并安排下一周的工作。
2、除例会外,其他会议由党政办电话、书面或口头通知相关的参会人员,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带笔记本参加会议,并认真作好会议记录。
3、因事、因病不能参会者,必须向单位负责人请假,说明原因。
4、会议实行签到制。迟到、早退三次,算旷工一天,无故不参加会议者,按旷一罚三处理,并计入年终考核。
1、每月的10号、20号、30号三天为全体干部职工的理论、政策学习时间,学习的考勤按制度执行。
2、学习内容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业务知识。
3、学习期间,每位干部职工必须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年底进行检查,作为本人考评的重要内容之一。
4、镇党委、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综合测试,以检查学习成果。
1、请假方式。一般干部、职工请假一天,由站、所长、办公室主任或工作组长审批;请假两天由分管领导审批;请假三天以上,由镇主要领导审批。站、所长请假两天由分管领导签字审批,请假3天以上,由镇主要领导签字审批。
2、请假必须先写假条,注明请假原因,经领导签字后方能准假。遇特殊情况者,事后补假,必须经主要领导签字同意,方可计假,否则,按旷工处理。请病假必须持医院证明或领导核实后才能准假,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奖惩制度。
干部、职工的考勤由党政办记载,并与当月工资挂钩。上班时间内、办公场所和下村一律不准赌博,一经发现罚款100元,并计入年终考核。
1、镇机关的各项经费拨款,预算内、预算外收入集中统一由镇财政所进行管理,各村的财务收支实行镇管村用,各村只设一名报帐员。
2、安排的经费,由财政所按照确定的资金来源渠道筹集资金,凭正式发票报销,专款专用。
3、大额支出(超过1500元以上的)必须报镇党委或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后,财政所才能予以开支。
4、镇机关的各项支出,必须由镇长签字报销,会计审核监督使用。未经镇长签字同意,财政所不准支出或报销。各项支出,一定要坚持量入为出、精简节约的原则。
5、镇财政所必须严肃财经纪律,必须定期向镇党委书记、镇长汇报财务收支情况,做到帐目清楚,日清月结,定期公布,并将结果送党政办。
6、镇财税所工作接受镇人大主席团和镇纪委的监督。
七、后勤管理制度。
1、车辆主要服务于镇党委、镇政府的正常业务需要。
2、车辆驾驶必须是持有驾驶证的专职人员。驾驶员必须服从镇领导的安排用车,并保证车辆性能良好,外观整洁,平常作好检测,保证随时出车。未经领导批准,驾驶员不能私自开车外出。
3、车辆因公外出时,驾驶员必须随时注意安全,严禁酒后开车,不能违章驾驶,车辆证件随人同行。
4、一般情况下不准公车私用,如遇特殊情况私人需要用车时,必须书面请示镇党政主要领导批准,车辆往返费用由申请人开支。同时,必须在批准时间返镇待用。
5、未经批准,驾驶员开车从事非公务活动,除承担运行费用外,造成责任事故由驾驶员自负,并给予通报批评及处罚。
7、各工作组或站、所因公用车,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能用车。
8、镇领导成员因公出差,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能用车。
9、车辆的保养、维修,由驾驶员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在镇领导或财务人员的监管下进行保养、维修,并由财务人员结帐。
10、外单位用车,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借车使用。
(二)食堂管理制度。
1、政府食堂主要服务于干部职工的工作用餐和接待上级领导以及会议用餐。
2、食堂由专人负责,服务员必须服从分管领导和办公室的安排,并保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和餐具的清洁。
3、食堂服务员请假须由分管领导审批,准假后方才可离开,但必须自己找人代班,保证接待工作正常进行。否则,按矿工论处。
4、食堂服务员必须保证管好食堂内的餐具、电器和桌凳,如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失和丢失,照价赔偿。食堂所需物资又办公室安排人员采购。
(三)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每个干部必须自觉维护办公场所和周围环境卫生,爱护花草树木,不得随意丢垃圾和废弃物,不得随地吐痰。
2、政府办公大楼的一至四楼过道、二楼小会议室、党委书记办公室、镇长办公室及政府门前院坝和屋后水沟以及厨房的环境卫生由聘用的服务员负责打扫(按平湖镇后勤管理制度执行);各副职领导和一般干部的办公室自己打扫;财税所办公楼及周围的环境卫生由财税所的干部职工负责打扫,具体安排由的财税所负责人负责。
为规范购员管导,理升提购导队员凝聚力和伍归属,感特定制本制度。
第二条范范围规。
包括对导购的招员、培训、薪聘酬、级、晋源资用使及日常管理。
第三条管理式模。
第一章导员购驻标准派。
第四条导购员分类。
第五条终端分类及导购员派驻标准。
终端按照月度销售量或者销售额能够划分为a、b、c类终端,并以此作为导购员派驻标准。
新开卖场导购员派驻。
对于新开发终端,可先派驻内部兼职导购员,然后根据实际销售按照导购员派驻标准调整。
第二章导购员招聘、异动管理。
第六条导购员招聘流程。
第七条上岗及试用期。
1、上岗试用流程:
2、岗前培训详见第二十条;。
3、售点实习,在正式上岗前,新聘导购员应到实习售点(指定)进行为期一周的培训,以老带新,熟悉卖场的环境、销售方式和销售实战训练。
4、人事资料建档:由经销商行政助理在crm系统建立导购员档案资料,销售公司行政审核。
5、试用期工资标准:(标准底薪:600/月。
/人)。
6、试用期考核:时间1个月。试用期结束,由所在区域业务人员及培训督导对其进行评价,透过考核予以录用。试用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第八条导购员转正。
第九条导购员异动。
1、辞退:由于导购员在工作期间无法到达公司要求或严重违反公司(卖场)规定,可对其进行辞退。辞退流程,如下图:
3、异动资料交接导购员在离开公司前,须归还公司资料、服装及各种属于公司资产的财物,完全办理工作交接后方可办理辞职或离职手续。
第三章导购员薪酬福利。
第十条导购员薪资构成。
第十一条底薪。
转正后的专职导购员,享受600元/月/人的底薪;第十二条提成。
1、提成总额=单台提成标准×销量;。
2、团购提成=单台提成标准×销量×提成系数。
第十三条考核奖励。
第十四条促销奖励。
针对重要节假日、旺季促销,制定促销奖励方案,促销结束后发放。
第十五条加班补助。
1、周休:
导购人员周五、周六、周日务必上班,各地可根据当地的市场特性,在一周(周一至周四)内安排一天休息。
2、法定节假日:
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务必坚守工作岗位,视状况另择时间安排导购员轮休或少休。
3、加班补助:
对于节假日不休或少休的导购员,按照天数给予国家规定的加班补助,由相应业务主管负责统计及安排。
第十六条年度补贴。
年度补贴,根据实际状况对指定区域或卖场进行相应补贴,保障导购员基本收入,标准根据实际状况执行。
第十七条社会保险。
1、购买对象:美的精品电器转正后的专职导购员及演示员。
2、购买方式:导购员社保由经销商缴纳。其中社保个人承担部。
分,由经销商从导购员薪资中统一代扣代缴;公司承担部分由经销商缴纳。对于自愿不购买社保的导购员,可与经销商协商解决。
第四章导购员培训管理。
第十八条导购人员培训体系。
第十九条导购员入职基础培训1、培训课程:
2、培训考核:
(1)入职培训完成后进行考核;。
(2)考核成绩于当期培训结束后三天内向参训人员公布。培训期间总成绩达60分者,才具备转正资格;低于60分者,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但是者,予以辞退处理。
第二十条区域周导购员培训1、培训课程:
2、培训考核:
(1)周培训完成后进行考核;。
(2)考核成绩于下次周培训向参训人员公布。培训期间总成绩达70分者,才具备参与当月考核资格;低于70分者,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但是者,取消当月考核奖励。
第二十一条月度导购员培训1.培训课程:
2、培训考核:
(1)月度培训完成后进行考核;。
(2)考核成绩于次月培训向参训人员公布。培训期间总成绩达70分者,才具备参与年度优秀销售顾问评选资格;低于70分者,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但是者,取消当年评选资格。第二十二条大连区域导购员集中培训培训课程:
第五章导购员费用及资源管理。
第二十三条导购员费用一览。
第二十四条导购员费用申请流程1、导购员销售公司报销费用申请流程:2、导购员经销商报销费用申请流程:
第六章导购员日常管理。
第二十五条每周工作。
2)、每日上报日销量;。
3)、每周完成《赠品签收表》;。
4)、超过三天未上报日销量,取消当月考核资格。
5)为更好了解竟品,促进我品牌销售,导购有义务统计竟品销售。
第二十六条每月工作。
1)、上月《卖场月销售统计表》按时提交各区域业务主管;。
2)、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月度培训,迟到者、早退者罚款1元/分钟,缺席者罚款20元/次;做好会议记录,向搭档传达会议资料。
第二十七条作息时间考核。
1)、导购员务必遵守工作作息时间,不允许迟到、早退、无故旷工。
3)、导购员每月需将自我有效联系电话及作息时间、休班时间报公司备档,公司将随机进行查岗。事先没有状况说明并不在岗者,视作无故缺勤处理。
4)、导购员请假、调班务必事先通知公司相关业务,否则按无故缺勤处理。
5)、凡有两名导购员的商场,需进行倒班休息,上班的导购员须拉班,绝对不允许商场出现空柜现象。
6)、导购员需保证公司随时能够与之联系,如因特殊原因无法与分公司持续联系或联系方式变动,务必提前告知公司。
7)、如无特殊状况,公司无法联系导购员,即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或罚款等不一样程度的处罚。
第二十八条终端卖场工作。
1)、导购员务必严格遵守各商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否则除理解商场相应处理外,公司还会对其酌情处罚。
2)、导购员需随时做好各项终端形象维护及产品演示工作。
3)、销售公司可按各卖场终端形象优劣(月度考核)给予导购员适当奖惩。
第二十九条制度执行。
本制度自20__年1月1日起执行。
厂子的规章制度(精选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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