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老客户群体有感 服务老人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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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总结了吧。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总结很难写?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个人今后的总结范文,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全面掌握社区老年人的生活状况和需求,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组织两委成员入户调查,切实掌握老年人的基本情况:60岁以上的老年人有259人。(60—79岁老年人有249人,80—89岁老年人有9人,xx岁以上的老年人1人)其中低保老人8人,低偿老人11人,有偿7人,部分自理能力老人129人。
2、整合社区资源,完善养老服务设施
根据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具体要求,充分利用社区用房的实际情况对试点社区进行规划,六楼划出来作为老年人学校培训学校,同时设有老年人文化娱乐场所;在城区中心地带依托居民家庭办起南音学校。印发xx社区服务手册500本,提供助餐、助洁、助医、助急,同时提供文化娱乐、学习教育、代购代办,倡导邻里间互帮互助,结对子,老年人日间照料依托社区卫生所。现已投入了10万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成。
3、加强为老服务队伍建设
加强社会化居家养老管理人员与服务人员的培养,建设专业化的工作队伍。进一步加强与属地职专学校、卫生院校联合协作,对现有的管理与服务人员进行有计划的培训。其次是大力发展志愿者队伍,努力造就一支由党员、干部、学生等组成的专、兼职人员和志愿者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提高为老服务水平。
4、全面开展上门服务。社区日托服务场地有限,居家养老服务活动的关键是做好上门服务。采取灵活的服务方式,上门服务人员要随叫随到。服务要能满足老人多方面的需求,如清扫、购买、护理、康复、入浴,以及精神方面的需要,如陪同游览、购物,陪同读书、看报、看电视,甚至是陪同聊天。
《旅行社老年旅游服务规范》将于9月1号正式实施,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旅行社老年旅游服务规范”,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9月1日起,《旅行社老年旅游服务规范》(下简称《规范》)将正式实施。
老年游客连续游览时间不宜超过3小时,100人以上的老年旅游团应配备随团医生服务……据了解,《规范》的实施,将促进老年游市场更加健康、规范。
据了解,《规范》认定,“老年旅游者”即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老年旅游产品消费者,并从“吃住行游购娱”六大旅游要素出发,结合老年人身心特点做出了许多细化规定。
行程方面,《规范》规定,整个行程应节奏舒缓,连续乘坐汽车时间不应超过两小时,每个景点应安排充裕的游览时间,且连续游览时间不宜超过3小时。
交通方面,规定乘坐火车或连续乘车超过8小时应安排卧铺,且宜尽量安排下铺,客车上应配备轮椅、拐杖等辅助器具。住宿和餐饮上,要求选择有电梯的饭店,没有电梯的饭店应安排老年旅游者入住三层以下楼层。
保障方面,要求包机、包船、旅游专列和100人以上的老年旅游团,应配备随团医生服务。在出发前,应采集老年旅游者健康情况等信息,75岁以上的老年旅游者应请成年直系家属签字。
此外,在签订合同时,旅行社需要准备《安全告知书》一式两份,并当面为老年旅游者逐条讲解,待老年旅游者理解具体内容后签字,组团社和老年旅游者各留存一份。《安全告知书》应包括旅游活动的潜在风险、旅游行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等内容。
该负责人表示,《规范》中对行程的要求,将促使旅行社提升服务,老年旅游市场或将进入品质时代,一些廉价团或被市场淘汰。
不过,记者了解到,《规范》只是行业推荐性标准,不同于《旅游法》,并不具有强制性。对此,也有旅行社表示,《规范》中有些条款难以实施。
湖北快乐之旅总经理陈鹏认为,《规范》中虽然规定百名及以上老人跟团应该配备随团医生,但具体条件模糊不清,不便于具体实施。“未说明是配备内科还是外科医生,中医还是西医,若参团人数达到好几百该配备几名医生?”陈鹏表示,《规范》还需对各条款进行细化。
此外,针对《规范》中“要求客车座位要保持15%的空座率”这一条款,陈鹏称,这一规定看似能提升旅行社的服务,实际上却可能达不到预期效果。车辆出厂的座位设定,都是有一定安全标准的,虽然腾出了一些空位,老年人所坐的位置也并不会更宽敞、更舒适。
业内人士表示,虽然《规范》能提高出游品质,但随着出游价格的上涨,无疑会影响出游人数,能否顺利落地也有待商榷。
吴海光
长期以来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出现的较低生育率,以及人民医疗条件的改善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使得我国年轻人口比重的进一步降低和老年人口比重相对的提高,人口老龄化社会的提前到来。据统计,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是世界老年人口总量的1/5,是亚洲老年人口的1/2。联合国预测,到2015年,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将超过2亿,约占总人口的14%。由于我国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仍不完善,其养老规模和能力明显不足,加上市场经济发展带来的传统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使得社区养老成为我国养老服务中的重要载体,承担更多的责任。因此,加强对社区养老服务功能的研究已迫在眉睫。
1 需求的客观要求,是社会发展的必然。
发展社区养老服务,是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必要补充。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社会养老保障事业近年来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是由于法律法规、社会保障机制的不完善,更重要的是我国经济实力的有限性,使得养老保障服务存在覆盖面窄,保障水平低,服务项目少等不足;同时,我国老年人口基数大以及老龄化速度快的现实,也使得社会养老保障系统的养老规模和能力严重不足。因此,发展社区养老服务成为我国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必要补充。
发展社区养老服务,是转变政府职能的必然要求。随着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完善,政府将原本属于社会的大部分经济和社会职能剥离;同时,随着单位制的解散,原有的单位养老功能从企事业单位中脱离。由于我国公民社会发育不完全,社会无法承接这部分被分离的职能,因而,这部分职能就理所当然由社区来承担,因此,发展社区养老服务,是服从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大局,转变政府职能的必然要求。
发展社区养老服务,是缓解政府财政负担、维护社会稳定的现实出路。我们国家是在经济欠发达的情况下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如此低的经济发展水平,要承受如此高程度的人口老龄化,决定了我国不能像西方国家那样由政府包办社会养老福利事业。这就需要开辟出一条养老职能社会化的道路,以缓解政府财政压力。强化社区为老服务功能,正是适应了这一要求,同时也为体制转轨和结构转型营造了一个更加宽松的环境,为维护社会稳定、缓解社会矛盾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2 老服务方式,健全为老服务体系,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支持、共同参与”老龄工作新格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物业服务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本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类型:[普通住宅][经济适用住房][公寓][别墅][办公][商业] _______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路(街)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预测面积][实测面积][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 ________平方米。
区域四至
东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划平面图和委托的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一、二(以实际验收清单为准)。
第二部分物业服务内容
第二条物业交接
1.甲乙双方和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前,就交接时间、交接内容、交接查验、交接前后的责任等事项进行约定。交接时间应当确定具体时点,时点前责任由原物业服务企业承担,时点后责任由乙方承担。
2.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约定时点将物业区域内的档案资料(见附件六)、物业服务用房及属于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区域移交给乙方,由甲方、乙方和原物业服务企业进行逐项查验接收,并由三方签字确认。
3.甲乙双方和原物业服务企业对查验结果存在争议的,应当在查验记录中载明,并明确解决办法。
第三条乙方应当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根据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授权制订物业服务的有关制度。
2.物业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
3.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4.公共绿地、景观的养护。
5.清洁服务,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等。
6.协助维护秩序,对车辆(包括自行车)停放进行管理。
7.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采取相应措施,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8.消防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
施的维护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等。
9.负责编制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方案。
10.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约定对物业装饰装修提供服务。
11.对物业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应当及时告知、建议、劝阻,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12.制定预防火灾、水灾等应急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明确妥善处置应急事件或急迫性维修的具体内容。
13.设立服务监督电话,并在物业区域内公示。
14.其他服务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部分物业服务标准
第四条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标准(见附件五)提供服务。
双方约定的住宅物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一级)(试行)》中规定的相应要求。
第四部分物业服务期限
第五条物业服务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五部分物业服务相关费用
第六条本物业区域物业服务收费方式为:[包干制][酬金制]
第七条包干制
1.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别墅]: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会所]: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物业: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2.实行包干制的,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乙方不得以亏损为由要求增加费用、降低服务标准或减少服务项目。
3.乙方应当定期向业主公布公共服务收支情况。
第八条酬金制
[多层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别墅]: 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 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会所]: 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物业: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1)乙方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区域内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区域内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区域内秩序维护费用;
(6)乙方办公费用;
(7)乙方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采取以下第______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
(2)[每季] [每半年] [每年]______,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_____%的比例提取。
4.物业服务支出应当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另行交纳。
5.乙方应当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年度计划和支出年度预决算,并按[季] [半年] ______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同时,双方按照约定每年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聘请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甲乙共同承担]____________。
第九条业主应当按[季度] [半年]______交纳物业服务费,每次交费的具体时间为____________。
物业区域内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能按时交付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及开发建设单位的自有物业,乙方应当按前款规定向开发建设单位收取物业服务费。
费等与装饰装修有关的费用。
如收取装饰装修押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承重结构损坏,乙方应当在完工后7日内将押金全额退还。
第十一条停车服务费按露天停车场车位______元/个/月、地下停车库、停车楼车位______元/个/月的标准收取。
乙方应当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二条乙方对业主自有物业提供维修养护或其他特约服务的,按乙方在物业区域内公示的收费标准或按双方的约定收取费用。
业主、物业使用人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乙方可以参照商业物业标准收取相应的物业服务费。
第十三条物业区域内,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委托代收使用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不得限制或变相限制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购买或使用。
第六部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收益及分配
第十四条乙方经营归业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用于广告、房屋租赁、会所经营、商业促销等活动,应当在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并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每半年向甲方公布收益情况,接受甲方监督。
1.补充专项维修资金,分摊到户;
2.抵减下一年度物业服务费,分摊到户;
3.业主大会表决。
第七部分双方权利与义务
第十六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2.对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事项有知情权。
3.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有建议、督促的权利。
4.有权监督本物业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收益使用情况。
5.有权组织物业服务满意度调查。
6.在乙方办理入住______日前,提供符合办公要求的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约______平方米,位置为____________。
7.负责协调、处理、解决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不因此影响乙方工作。
8.配合乙方做好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工作。
9.按照相关规定交存、使用和续交专项维修资金。
10.按照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与特约服务费;对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督促其交纳。
11.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按照物业服务标准和内容提供物业服务,收取物业服务费、特约服务费。
2.可以选聘专业性服务企业承担物业区域内的专项服务项目,但不得将本物业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委托给第三方;乙方应当将委托事项及受托企业的信息在物业区域内公示;乙方与受托企业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承担责任。
3.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并为业主的个人资料信息保密。
4.及时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通报本物业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5.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和《管理规约》的行为,采取告知、劝说和建议等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改正。
6.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用途,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的道路、场地。
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当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制定施工方案,开工前要在物业区域内公示,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业主的影响,并及时恢复原状。
7.本物业区域内需另行配备相关设施设备的,应当与甲方协商解决。
8.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八部分合同终止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决定在服务期限届满后不再续约的,均应当在期满3个月前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九条服务期限届满前,甲方决定继续聘用乙方的,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续约通知1个月内回复甲方。
双方同意续签,应当在服务期限届满前______日内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
第二十条服务期限届满前3个月,甲方未将续聘或解聘意见通知乙方的,视为甲方同意续聘,服务期限自动延续1年。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终止后,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接管本物业前,应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当暂时继续提供物业服务,一般不超过3个月;双方的权利义务继续按本合同执行。
配合,做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
第九部分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业主逾期未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当按照[逾期每日万分之五] ______的标准承担相应的滞纳金。
乙方在服务期限内擅自撤出的,应当按照[剩余期限物业服务总费用]____________的标准向业主支付违约金;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拒不撤出本物业区域的,应当按照[延迟撤出期间物业服务总费用]____________的标准向业主支付违约金。前述行为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除不可预见的情况外,乙方擅自停水、停电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解决,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除本合同第八部分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外,甲乙双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则解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解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可以结合本物业的具体情况和服务需求以附件的形式对违约责任进行详细约定。违约行为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第二十八条为维护公共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暖气管、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应当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乙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属于以下情况的,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自身责任导致乙方的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要求的。
2.因维修养护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3.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第十部分争议解决
1.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或____________申请仲裁。
第十一部分附 则
第三十一条对需进入物业区域内的执法活动和救援等公共事务,各方应当配合,不得阻挠。
第三十二条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须经双方书面确认,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修改、补充的内容不得与本合同文本和《管理规约》的内容相抵触。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______份,甲方、乙方、____________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签章后生效,效力同时及于本物业区域的全体业主。
第三十五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附件:
一、规划平面图
二、物业构成明细
三、物业共用部位明细
四、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五、物业服务标准
六、移交资料清单
七、违约责任约定
执行机构:_______业主委员会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_
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为 ___________(物业名称)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物业类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坐落位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建筑面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北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1)。
第二章 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2);
(四)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五)车辆行驶、停放管理;
(六)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七)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八)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执行以下第_____项质量标准:
(一)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按《石家庄市物业服务等级标准》_____级执行。 (服务等级标准见市价[20__]69号《石家庄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
第五条 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务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_____种方式:
(一)包干制
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别墅: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法定税费;
9、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二)酬金制
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层住宅: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别墅: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
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1、裕生堂,伴您共赏人生夕阳。
2、恭祝长辈永安康,送礼首选裕生堂。
3、儿女满意,老人欣喜裕生堂,父母省心,子女放心。
4、走进裕生堂,更多关爱更多健康。
5、裕生堂,一切皆为老年人着想。
6、博爱延伸生命规迹父母舒心,儿女放心关爱老人,我无处不在。
7、裕生堂,老年朋友的快乐在这里飞扬。
8、幸福晚年第一步,裕生堂领你踏上健康路。
9、有了裕生堂,人生黄昏又何妨!
10、老人们的福音在这里最美夕阳红,贴心裕生堂。
11、银发所需好去处,一站服务裕生堂。
12、为中老年人购物?尽在裕生堂。
13、夕阳红映裕生堂,孝义沁润老人肠。
14、一切为了您的方便着想完美生活,无限呵护。
15、裕生堂,心贴心的服务送寿星。
16、选择裕生堂,父母晚年生活有保障。
17、衣食住行全靠它,安全舒心保万家。
18、孝顺(心)没商量,首选裕生堂。
19、从此不再等待裕生堂,中老年人的一份营养汤。
20、裕生堂春华秋实话夕阳,夕阳携手裕生堂。
21、裕生堂博爱天地宽,康乐日月长。
22、常回家看看,常到裕生堂走走。
23、给爸妈买礼物,就去裕生堂。
24、应有尽有为老人,鞠躬尽瘁一片心。
25、裕生堂购物,中老年生活的时尚点缀。
26、拥抱博爱裕生堂,共享康乐新生活。
27、新派老年生活,裕生堂为您服务。
28、老年人享受生活,青年人恪尽孝道。
29、夕阳下的关爱裕生堂,让老年生活变得更精彩。
30、您的欢乐,就是我们的幸福。
31、孝顺(心)没商量,首选裕生堂。
32、选择裕生堂,父母晚年生活有保障。
33、有了裕生堂,人生黄昏又何妨!
34、裕生堂,一切皆为老年人着想。
35、夕阳红映裕生堂,孝义沁润老人肠。
36、为中老年人购物?尽在裕生堂。
37、走进裕生堂,更多关爱更多健康。
38、不同的是款式,相同的是对母亲的爱。
39、一切为了您的方便着想完美生活,无限呵护。
40、优雅女人,从型做起巴萨夫人:慈母的荣誉,妈妈值得拥有。
41、把爱进行到底至真至爱,至福至寿。
42、裕生堂购物,中老年生活的时尚点缀。
43、体味健康关爱,裕生堂与您同在。
44、俏夕阳,购你爽中老年人别着忙,购物就选裕生堂。
45、应有尽有为老人,鞠躬尽瘁一片心。
46、给爸妈买礼物,就去裕生堂。
47、裕生堂购物,中老年生活的颐寿点缀。
48、老伴开心,儿女省心温馨裕生堂,真情暖夕阳。
49、夕阳无限美,博爱无限裕生堂。
50、常回家看看,常到裕生堂走走。
51、敬老,爱老孝亲关爱,无处不在。
52、新派老年生活,裕生堂为您服务。
53、中老年人的网购天堂情暖裕生堂,相伴夕阳红。
54、老年人享受生活,青年人恪尽孝道。
55、裕生堂,富裕生活人间天堂。
56、巴萨夫人女人,过了30岁该更美。
57、让生活更精彩谁无严父慈母,自问尚有何求老人想要的,这里全都有。
58、一生中不可错过的地方走走看看,裕生堂,中老年人温馨的家。
59、有底蕴,更雍容中年女性舒适的选择巴萨夫人,给你的父母买一份吧!
60、美不在第一眼巴萨夫人,关爱一生。
61、母亲的微笑,缘于巴萨夫人!
62、巴萨夫人的心,需要你的温情。
63、巴萨夫人巴萨夫人巴萨夫人,浓浓的爱!
12月x日作为国际志愿者日,为了在世界范围内弘扬志愿者精神,宣传志愿者在社会和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在这一天齐齐哈尔工程学院管理工程系团总支孔冰书记及各个部长的带领下与全体部员一起走进老年公寓。带领我们走进夕阳红,温暖老人心。
我们带着我们精心准备的礼品及浓厚的祝福到达了和祥老年公寓,学生们都主动和老人们聊天,走进他们的生活,仔细倾听老人们的生活经历,有的护理学生还为老人们按摩,还有一些学生还陪老人们打麻将,陪老人们散步,有的老人孤独,看见我们格外的亲切,口口声声的叫着我们“大孙子”,有一位88岁的王奶奶教我们唱歌、学习日语。短短一个两个小时的相处使老人们与同学们结下了深厚的感情。老人拉者志愿者的手感谢我们的同学们对老人的关心,希望同学们有时间的时候能够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以后常回家看看。同学们欣然同意,答应老人们有机会一定再来。依依惜别之后,同学们送老人回了各自的房间。在特定的场合中和老人们一起放松,带给老人们无限的快乐。
我们从中得到了思想上的升华,学会了与人沟通,学会关爱他人,也更深刻的领悟到了生命的意义。
齐齐哈尔工程学院管理工程系团总支很完美的完成了此次志愿的活动。让我们用实际去弘扬这种美德。通过此次献爱心,走访老年公寓的活动增强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培养学生无私奉献、服务社会的高尚情操,,让同学们的身心更加明朗,明白阳光是不吝啬每个角落,尽力所能及的奉献爱心,这便是志愿者,这便是爱的诠释,和谐的基础。同时呼吁我们每一个人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奉献自己的一份爱心,也使学生养成了勤俭节约、敬老爱老的良好风尚,让我们的社会变得更加和谐。
注:此次活动后各班级成员主动在今后的每个月两次志愿者活动。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资质证书编号: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_____(物业名称)的物业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所涉及的建筑区划(以下简称本建筑区划)基本情况
建筑区划名称:
建筑区划类型:_____(住宅、别墅、商务写字楼、医院、学校、商业、工业、车站、码头、机场、其他物业类型)
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
东南
西北
占地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建筑区划划分意见书见附件二。
第二条乙方为本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情况,详见附件三。
第三条甲方应于(具体时间)向乙方提供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
物业服务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四条建筑物专有部分损坏时,业主、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使用人承担。
第五条乙方提供的物业公共服务事项和质量应符合下列约定:
(一)建筑物共有部位及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详见附件四;
(二)公共绿化的维护,详见附件五;
(三)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的维护,详见附件六;
(四)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详见附件七;
(五)物业使用中禁止行为的告知、劝阻、报告,详见附件八;
(六)物业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的帐务管理,详见附件九;
(七)物业服务档案和物业档案的保管,详见附件十;
(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乙方承接本建筑区划的物业服务时,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对建筑物共有部分及其相应档案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档案、物业服务档案、业主名册等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甲方、乙方、原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解决办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十三。
第七条乙方根据物业的使用性质和特点及下述约定,按房屋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公共服务费用。
1、住宅建筑区划内:
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员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办公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员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办公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集中供热、供暖等系统的运行与维护费、建筑物附属设施设备按规定需强制检测的费用,依据其实际支出,由业主在上述物业服务费用外合理分摊,具体费用标准由甲方、相关业主与乙方另行约定。
在本合同期内,业主擅自将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用房的,该房屋应分摊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用为元/月·平方米。
2、别墅建筑区划内:
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员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办公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员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办公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在本合同期内,业主擅自将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用房的,该房屋应分摊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用为元/月·平方米。
3、建筑区划内:
非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员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办公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住宅(别墅除外)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员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办公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费用:_____元/月·平方米。
在本合同期内,业主擅自将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用房的,该房屋应分摊的物业公共服务费用为_____元/月·平方米。
本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不含物业保修期满后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更新、改造的费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更新、改造的费用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中列支,并按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比例分摊。
第八条业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本合同的约定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用。
第九条按照价格法相关规定,依据上年度成都市物价指数标准及物业服务质量的年平均业主满意度情况,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可以相应上浮或下调;具体调整比例由甲、乙方双方另行约定。
(一)包干制。由业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下述第_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
2、每(月/年)在应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提取元的酬金。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每年月日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并接受审计监督。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本建筑区划内按规划配建的停车场(库)、位,由乙方进行管理和维护的,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范设置相关标识,并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停车场(库)的照明、消防、环境卫生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十一。
第十四条停车场(库)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一)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停车场(库),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机动车车位元/个·月、车库机动车车位元/个·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元/个·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费用。
乙方按以下第种方式提取报酬:
1、按元/月;
2、按费用收入%/月。
乙方提取上述报酬后所剩下的停车场(库)的经营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二)机动车停车场(库)属于开发建设单位所有的,应当首先满足本建筑区划内的业主、使用人停车需要;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费用。
委托乙方管理的,乙方按以下第种方式提取报酬:
1、按元/月;
2、按费用收入%/月。
(三)机动车停车场(库)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承租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元/个·月、车库车位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费用。
第十五条停车人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由停车人与乙方另行约定。
(一)网球场:
(二)游泳池:
(三)电梯轿厢:
(四):
(五):
(六):
上述经营收入扣除乙方经营成本后,收益按下列约定分配: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应当就上述共有部分的经营所得收入单独列帐,并至少每半年在建筑区划内书面公告经营所得收入的收支情况。经营所得收入扣除乙方经营成本、收益后,其剩下收益归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所有。
(一)年度结算结余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转入下年继续使用;
2、直接纳入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年度结算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的,乙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甲方提出下一年度维修计划和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方案。
甲方应当将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等在建筑区划内向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公布,并每个月定期向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公布一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第十九条本建筑区划内,乙方、业主应按照规定向供水、供电、供气、信息、环卫等专业单位交纳水、电、气、信息、环卫等有关费用。业主自用的,由上述专业单位向业主收取;乙方使用的,由上述专业单位向乙方收取;部分业主共同使用的,由相关业主分摊;全体业主共同使用的,由全体业主分摊。
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信息、环卫等专业单位的委托代收水、电、气、信息、环卫等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二十条乙方应当协助业主配合有关部门、单位作好建筑区划内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管理、犬只管理等工作。
第二十一条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决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三)督促业主、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对业主或使用人违反《管
理规约》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
(六)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依本合同约定内容所进行的物业服务活动;
(七)协助乙方做好物业服务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二十二条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四)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办事制度、办事纪律、收费项目和标准”等信息公开制度。
(八)协助有关部门制止违法、违规的行为;
(九)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书面告知业主,并按规定与业主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期限年,自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日,甲、乙双方应就是否另行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进行协商;经双方协商未能达成协议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日内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自解除之日起日内,甲、乙双方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终止、解除时,乙方应将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档案、物业服务档案、业主名册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并按照《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办理移交和项目退出手续。
乙方逾期不按约定、规定办理移交工作、退出项目的,由乙方向全体业主每日支付违约金元,并从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约定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抵扣。
第二十七条在物业服务中发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担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服务中断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建筑物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乙方的物业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的,应以本合同第七条第____项约定收取的物业服务费用为基数向全体业主或相应业主支付________元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业主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部分,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业主有权要求乙方____倍返还。
第三十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发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继续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其他情形,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的,甲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其减少的服务支出予以赔偿;乙方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或物业服务费用应当返还给相应业主、使用人。
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的日内与甲方及其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完成交接手续。
第三十一条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物业服务,导致业主、使用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赔偿金可从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约定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抵扣。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十二。
第三十二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的,乙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全体业主应以本合同第七条第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为基数向乙方支付元的违约金,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全体业主应予经济赔偿。
第三十三条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
元,作为乙方履行合同的保证。
本合同期间,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被动用后,乙方应当自上述履约保证金被动用之日起15日内足额补存。
本合同期限届满后,甲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3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本息余额如数退还乙方。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履行本合同,有违约行为发生的,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条约定的违约金元,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抵扣。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其他相关违约责任的约定: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履行期间,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八条补充协议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一份由乙方向物业所在地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备案。
自本合同备案之日起5日内,甲、乙双方应就本合同备案情况和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在本建筑区划内公示,公示期限不低于30天。
第四十条本合同自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住宅小区
座落位置: 思南县思唐镇城北街碧海花园
住宅面积:20470.93平方米;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收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库、抽风排烟道、共用照明、可视门、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供水系统等) 。
第六条、住宅小区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室外泵房、路灯、停车库及地面停车位等。
第八条、公共区域绿地、花木、建筑小品、水系的养护、维修和管理。
第九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小区消杀。
第十条、小区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值勤登记等。对碧海花园小区实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对碧海花园小区规划红线内范围进行全天候监控巡视,实行外来人员检查登记出入制度,配合和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小区保安工作。
第十二条、建立、保存、管理好与物业有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
第十三条、为小区业主提供社区文化娱乐服务。
第十四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自用部位和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收费标准应公布。
第十五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停车费用等;并负责按照国家规定和双方约定代收代缴有关水电费用。
第十六条、在甲方的授权和配合下,对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及时采取规劝、批评、制止,直至诉讼等措施。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八条、委托管理期限为一年。自20xx年 1月 20日起至20xx年 1月 20日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九条、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核准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6、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由乙方无偿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根据具体情势另行协商。
8、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甲方负责协助催交;
9、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0、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第二十条、乙方权利义务
1、积极履行物业管理服务职责;
3、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4、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8、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10、对小区共用部位的经营性活动应当经过甲方的书面许可;
11、物业管理用房水电及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13、按照国家规定和相关程序收取或代收代缴有关费用,不得乱收费,做到计费准确,收费公开透明,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监督,公摊费用应在收费前公布,并接受甲方审核。同时业主有权查阅公摊水电费用数据的相关凭证。小区公共收入应每季度公布,并接受甲方审核。
14、乙方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接受甲方及业主检查与监督。
(1)乙方每月工作计划,应当公布,并报甲方备案;
(2)业主的投诉记录及解决办法,乙方应每个月向甲方报告一次;
15、乙方的行为除受本合同约束外,还应符合国家及本地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与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外观完好、整洁;
2、设备运行:正常,规范操作,完善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5、绿化:公共绿化无破坏,专人负责,修剪及时,整齐美观;
6、交通秩序:安全有序;
8、急修:急修及时率达98%以上;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95%以上。
第二十三条、对非住宅类物业的管理服务,按照本合同第21条、第22条规定同等水准执行。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管理
第二十四条、碧海花园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费按如下标准收取:
电梯房及办公物业按产权面积每平方米1.10元/月。
空置物业的收费标准按照《贵州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年直接向业主收取;乙方应在收费前10日向缴费业主公布上一次物业服务收费明细帐单并接受业主查询,乙方必须按政府规定、程序收费,不得乱收费,做到计费准确,收费公开透明。
第二十六条、业主应自觉按时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不得拖欠。逾期欠费业主应按照有关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缴纳滞纳金。乙方有权对无故欠费经沟通无效后的业主进行公示通报并可提起讼诉进行追讨。
第二十七条、甲方应协助乙方催缴物业管理服务费,反对无理拖欠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应缴纳的其它费用,侵害其他缴费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八条、乙方应按政府、行业法规,如实列支物业管理服务成本费用,不得隐瞒物管收入,虚报多报支出费用。
第二十条九、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费所有收支账目,由乙方每半年向业主公布一次(张贴时间不少于1个月),账目公布前送交业主委员会审核备存。账目公布时间为每年7月中旬和次年元月中旬,特殊情况延迟公布账目需书面告知业主委员会并得到业主委员会许可。乙方不公布账目,业主有权暂停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
第三十条、甲方有权自行或者聘请独立会计审计机构每年对上述帐目进行查验审核一次,有关费用在甲方的活动经费中支出。
第三十一条、维修基金的收支管理
1.住宅小区维修基金按政府规定的维修基金使用范围专款专用。
2.住宅小区专项维修基金的使用,按乙方先立项报价,业主委员会审核签字后才实施的程序进行运作。
3.住宅小区维修基金的收支、使用账目,每半年由业主委员会向业主公布一次(张贴时间不少于1个月),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账目公布前由业主委员会送交乙方核查备存。账目公布时间为每年元月中旬和7月中旬。
4.维修基金由甲方负责向开发商追讨并完善相关手续。在小区须动用该专用基金时,且原开发商拒绝配合办理该专用基金使用手续的情况下,由甲方负责。
第三十二条、其他费用及其处理:
1、停车费用,仍维持现有标准。
2、水电公摊范围及公摊方式,仍维持现状。
3、小区公共收入的分配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4、为均衡业主之间、以及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利益,需要调整现有标准时,将由业主委员会经业主大会同意后,在政府有关规定及指导价范围内与乙方另行约定。
第七章、合同的终止、续约与交接
第三十三条、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到期后,双方合同关系即终止。乙方应提前10天按政府、行业法规,填报固定资产、办公、设备资料等交接清单,送业主委员会审核。物业收费财务帐目,应于合同终止后的10日之内,送交业主委员会审核,由业主委员会聘请专业财务公司进行审计。
第三十五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乙各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1. 乙方连续3个月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收缴率低于70%时,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2.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1)因乙方管理失责,导致出现重大治安、消防责任事故;
(3)乱收费、做假帐、财务弄虚作假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六条、一方愿意续签合同,应在合同到期前60天,书面通知另一方。由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合同到期前30天召开)进行表决确认。管理服务期间无重大失职过失,无账务弄虚作假,表决结果业主满意率达到法定三分之二的,由业主委员会直接同乙方续签合同。
第八章 争议的解决及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甲方、乙方以及业主因本合同及物业服务发生争议的,应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起诉讼。
第三十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服务未达到服务标准,给物业共同利益造成损害的,应向甲方赔偿损失;给业主个人造成损害的,应向业主个人赔偿损失。
2、一方单方解除合同的理由不充分的,另一方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3、乙方未给予甲方交接过渡期而擅自停止物业管理服务的,应向甲方赔偿损失,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全体业主一个月物业管理服务费总额计算。
第九章、其他事项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与国家政策法规发生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四十条、合同期内因物价指数上涨或国家货币政策重大调整,造成乙方物业服务亏损运行时,在服务质量保证并且财务公开可信的前提下,经过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后,甲方应配合乙方对物业管理服务单价进行调整。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条、乙方可制订约束其内部工作人员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以履行本合同。乙方在业主公约与本合同以外制订涉及业主权利义务的物业管理办法的,以及向业主收取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费用的,应获得甲方批准。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政府主管部门备案,贰份合同具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物业基本情况、物业类形:居民住宅。坐落位置:伊宁市解放西路。占地面积:17940平方米,建筑面积:3900平方米。
二、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2、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暖气干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
3、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井、自行车棚、停车场地。
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和管理。
5、公用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漕运。
6、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7、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8、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9、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三、负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
2、代收电费、车辆、澡堂的承包租金。
3、装修垃圾清运费。
4、其它有偿服务的费用。
四、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为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责任。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和报司法公安部门处罚等措施。
五、委托管理期限为一年,自20_年8月1日起至20_年7月31日止。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负责制定业主公约,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年度计划,预算及决算;
5、在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向乙方提供车场2个,澡堂1个,其租金收入归于全体业主,经业主大会审议后再确定使用方向。
6、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向乙方提供物业服务办公室1间,清洁工更衣室1间,放工具杂物1间,无偿使用但产权属甲方。
7、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用时,负责催交或以其他方式解决。
8、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起,向乙方移交。
9、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的问题。
10、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及宣传教育和文化活动。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律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乙方组织实施。
5、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6、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7、每年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8、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在合同期内惭方为改善服务条件进行的投入施设、设备,如合同期满后,更换物业服务公司时,甲方应予以行当作价给予补偿。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经营性场所,管理用房及全部档案资料。
七、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及服务费用:
1、乙方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活宝是,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住宅物业三档服务内容及标准》实施服务项目(另附三档服务内容及标准)。
2、物业综合服务费和电费每两个月收取一次,具体要求如下:
1)本物业管理的综合服务费,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0.33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综合管理费,视情节轻重,乙方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请民事情诉讼,并追缴每日5‰的滞纳金。
3)车位使用费,由业委会按照州发改委有关规定收费标准,由承租人执行。
4)其它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有偿服务项目,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自行支付其费用。
八、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达到制定的服务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甲、乙双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2万元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九、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4、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5、本合同期满,合同延期终止与否或续订合同,应在合同期满30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双方均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本合同自行延续有效。
6、本合同自20_年8月1日开始实施,经业主代表大会视物业服务情况表决通过后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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