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精选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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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精选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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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一个优秀的方案可以为整个项目的顺利进行打下坚实基础。方案的制定过程需要制定具体的目标和细化的步骤,以便实施时有条不紊。这些方案是经过系统论证和研究的,具备一定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篇一

各区县应采用统一集中测试方式。游泳项目可组织考生分批前往指定的游泳池进行集中测试。

统一考试的时间必须在2015年4月进行,并于4月底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区县选定,并上报市教委体卫艺科处。每位考生的全部项目必须在当天内连续完成(游泳项目可另定)。

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跑原则上应在有400米环形跑道的田径场上进行,并安排在当天考生的最后测试项目进行。其它项目的考试顺序由区县自行安排。

统一考试的场地应封闭考场,器材应符合本方案规定的标准。考前必须对场地器材的安全性和准确性进行检验。每个项目的测试必须做好安全预案,安排专人负责保护,确保考生安全。

(二)日常考核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1.各校应根据市教委教研室规定的各年级考试内容和项目,严格要求体育教师按照学期教学计划和单元教学内容,在单元教学结束时对学生进行考核,并就测试标准、方式和结果实事求是地评定,不得弄虚作假,原则上学校应组织3名体育教师参与评分。发现违纪违规现象,学校要及时处理。

2.学生每项测试成绩应及时告知学生本人,学期结束时,在体育教研组统一组织下对各项考试成绩汇总评定,经教导处确认后,公示评定结果,同时应记录在《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上。学年结束前,将评定结果及时输入上海市中学体育与健身学业评价数据库,上报区县教育局,不得更改。

3.《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须在上一年9-10月份进行,已建立区县体质健康监测中心的区县可组织集中测试,也可以各校为测试点,统一配备测试器材,由区县教育局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的方法与细则负责组织测试,学校予以配合。并在当天将测试数据输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上报软件并上报区县教育局。同时,探索建立常态化的体质监测机制,并在部分区县进行试点。

4.《体育与健身》学科学期考试成绩以各单项测试成绩之和除以测试项目数,即为学期考试成绩;学年考试成绩以两个学期考试成绩之和除以2,即为学年考试成绩,其换算日常考核成绩标准:

85分—100分得2分75分—84分得1.5分。

60分—74分得1分59分以下得0.5分。

(注:学期考试成绩计算出现小数点,保留2位;学年考试成绩计算出现小数点,按“四舍五入”原则处理)。

5.本届初三毕业生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七年级按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各项目权重和等级进行评定,八年级、九年级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各项目权重和等级进行评定。《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换算日常考核成绩标准:

优秀得3分良好得2.5分。

及格得2分不及格得1分。

(三)体育考试成绩的复核与仲裁。

考生对日常考核成绩有异议的应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天内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由学校予以复核。考生对统一考试成绩有异议的,本人应在测试现场,向测试裁判反映或向体育考试仲裁小组提交书面申请,由仲裁小组予以复核。逾时不再受理。

(四)严格体育考试的监督。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体育考试咨询站和监督电话,并在考试现场设立总监考,及时准确地解答考生及其家长提出的问题,正确引导考生参加体育考试,监督检查考试过程。考生对考试工作中出现的各类违规违纪、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有权直接向区县或市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反映,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市教委将委托市教育督导事务中心组织督导队伍对各区县统一考试进行全程督考。

体育考试经费由区县教育局及学校予以安排。

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篇二

组 长:周 进(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齐 忠(市教育局副局长)

肖 文(市教育局机关党委书记)

廖 红(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主任)

成 员:李 玮(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处长)

周建新(市教育局基教处处长)

齐贵生(市教育局计财处处长)

陈咏利(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张 祎(市教育局职成教处处长)

颜加宇(市教育局法规保卫处副处长)

万 乐(市教育局民教处副处长)

苏 静(市保健所所长)

张燕明(市电教馆副馆长)

工作职责:全面领导体育中考工作,对重大事项作出决策,对重大工作安排进行布置,争取上级部门对体育考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考务组、宣传组、督查组、暗访组、仲裁组、应急组。上述机构在承担全市体育中考统筹指导工作的同时,具体负责贵阳市“三区一地”体育中考工作。

1.办公室

主 任:李玮

成 员:余军令、熊仕华、李盛荣、董飞飞

工作职责:统筹体育中考各项工作。制定体育考试具体日程,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协调其他小组的工作实施,督促各组工作任务落实;负责与相关工作部门(单位)的联系及工作对接,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相关工作。

2.考务组

组 长:李玮 周仁祥

成 员:杨善坤 张晋平 冯强 罗维佳 邹李宁

工作职责:具体组织实施体育中考的各项考试工作;负责考务人员的培训、定岗、定责及管理;统计分析体育考试成绩,提供考生成绩数据;负责考试器材的保管、维护等工作。负责对考试过程中发生的争议事项,进行裁决,提出仲裁意见。

3.宣传组

组 长:陈咏利

成 员:邓维佳

工作职责:负责考试现场宣传氛围的布置;负责制定体育考试宣传要点,起草新闻通稿并协调省市媒体做正面报道,负责信息报送及工作简报撰写。

4.督查组

组 长:孙永明

成 员:学校党务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工作职责:负责对考场的考风考纪及考务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巡查,及时制止违规违纪行为,对查实的违规违纪行为报领导小组。

5.暗访组

工作职责:负责对考场的考风考纪及考务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暗访,对查实的违规违纪行为提出处理意见报领导小组审定。

6.应急组

组 长:颜加宇

成 员:傅定芳 苏静 陈南贵

工作职责:督促相关部门制定应急预案,负责应急预案的`具体实施,处理现场应急事件。

“三区一地”考点设在贵阳市女子职业学校马王庙校区(云岩区金关巷21号)。

考试时间: 3月27日起上午9:00,下午1:00(各学校具体考试日期待定),4月21日、5月12日缓试,5月12日结束。

类 别 男 生 女 生 考试方式

第一类

(15分) 立定跳远 市统一测试项目

第二类

(15分) 台阶试验

或1000米 台阶试验

或800米 考生在其中选择一项测试

第三类

(10分) 篮 球(运球) 考生在其中选择一项测试

足 球(运球)

排 球(正面双手垫球)

跳 绳(一分钟正摇双脚跳绳)

跳 远

(一)制定体育中考相关制度并予以实施

于3月10日前修订体育中考考生须知、考务人员守则、体育中考每日例会制度、仲裁工作程序、监考人员岗位职责等制度并组织实施。(办公室、考务组)

(二)召开体育中考考务会

于3月16日由领导小组召开全市体育中考考务会,对体育中考相关工作进行整体部署,对安全维稳工作进行重点安排。(办公室、监察组、应急组)

(三)报请召开体育中考工作协调会

报请市政府于3月15日前组织召开2016年体育中考工作协调会,市消防、安监、质监、食药监、卫生局、供电局、公安局、公安交管局、城管局负责同志参加。

(四)完成考务人员的选调组织工作

于3月22日前,完成21名督查人员、168名考务人员的选调组织工作;并于3月23日完成考务人员的培训工作。(办公室、考务组)

(五)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对体育中考工作给予支持

协调消防、安监、质监等部门于3月24日前完成对考场设施设备安全、消防安全的检查,并及时整改;协调食药监局对考点周边餐饮店进行严格检查。

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篇三

1、各县(市、区)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由当地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孝感市直体育考试由孝感市教育局组织,孝感市中小学体育卫生工作站具体实施。各县(市、区)要制定当地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含体检、考试日程安排),于3月25日前报市体卫站备案。

2、严格按报名、体检、准考证验印、检录、测试、公布成绩的流程和相应操作规范组织实施体育考试。

3、考试结束各县(市、区)体育考试组织机构要将考试成绩刻录成光盘,经责任人签名后,于5月30日前报市考试院(excel表格),将工作总结(含测试数据分析)上报市体卫站。

4、各县(市、区)要强化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当地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人员要到现场巡视,对弄虚作假、舞弊等违纪现象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市教育局成立体育考试工作督察组,在考试期间对各地体育考试工作进行巡视和督察。

(二)考务人员。

针对体育考试规模大、考试开放程度高、组织工作复杂等特点,各县(市、区)教育局要选拔思想好、业务素质高的行政人员、教师和医务人员参加考试工作,并在考试前组织考务人员集中培训。

(三)工作要求。

1、各地各校要站在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的高度,重视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精心组织,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维护社会稳定。

2、各地要确定有资质的体检机构,本着“谁体检,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提前组织考生健康体检,并高度重视对考生心肺功能的检查,对经医生明确诊断不能参加剧烈运动的考生,应坚决实施免考。考试现场要实施健康询问,对身体不适的考生应坚决劝其退出考试,不得强制测试,避免考试意外,其免考项目成绩按本方案第六条第4款执行。

3、各学校要针对学生的体质健康特点,组织适宜的体育锻炼。要建立家校联系制度、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体育教学与活动医务监督制度,采取切实措施,保证学生在教学活动和考试中的安全。同时要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科学使用体育器材,坚决杜绝因体育器材管理和使用不当而造成伤害事故的发生。

4、考场设置应本着方便考生,利于安全的原则,相对集中设置,城区考场集中或分片设置,农村考场原则上不出乡(镇),交通不便的个别山区学校,可因地制宜,就近组织考试。考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场地、器材必须达到安全标准。

5、各考点学校要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设立医疗救护点,配备必备的医疗急救设备、专用救护车辆和专业医务人员,为体育考试提供安全保障。

6、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考试期间的交通安全和食品卫生安全,租用交通车辆必须具有营运资格,车况良好,严禁超载。

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篇四

室内外平坦的地面。使用学生体质测试智能化器材作为考试器材进行测试操作。

(二)测试方法及要求。

1、每人1次测试机会。

2、坐在感应垫上,两脚放入搁脚杆内固定下肢,两手抱头,根据自己身高情况调整身体位置,屈膝成90度,上身平躺在测量感应垫上进入预备状态。听到开始信号后仰卧起坐。每做1次仰卧动作和起坐动作被光电测量感应后,接收器会发出1次提示声,主机计数1次。听到结束信号提示后停止测试。

3、起坐时两肘没有触及膝盖,仰卧时两肩胛没有触及测量感应垫,接收器则不发出提示声,该次不计数。

4、两手没有抱头、膝关节没有屈膝成90度、借用肘部撑垫完成起坐时,视为犯规,监考员立即纠正,并提醒减去该次计数。

5、测试完毕,注意收听主机播报的最终测试成绩,然后离开。

6、如有身体不适,应立即报告,到医疗站就诊。

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篇五

一、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要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提前15分钟进行检录。检录后,由引导员分组引入考场,如考生错过自己应参加考试的顺序或轮次,视为自动弃权。

二、考生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参加考试。跳绳统一使用体育考试专用跳绳。考生不准穿跑鞋、皮鞋、凉鞋,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允许参加考试。

三、考生要注意安全,自备饮水,充分做好考前准备活动,防止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四、考生要遵守纪律,听从指挥,自觉维护考场秩序,禁止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准大声喧哗、随意走动,不得干扰和影响考务人员工作;违规者,以扰乱考场秩序处理。如发现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者,取消体育考试资格。

五、考生按规定必须参加初中三年的常规身体检查,如果体检不合格,特别是患心血管、呼吸系统疾病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体育考试。考生(和家长)要注意考试前的身体状况,保证不带病、不带伤参加考试,避免出现伤害事故。

六、女生月经期的考生,应及时按要求办理缓考手续,并按区县考务办公室安排的时间参加缓考。三个项目都考完的考生,不能申请参加缓考。

七、考生须自觉遵循体育考试规则,知晓评分标准。遵守考试部门制定的其他有关规定。

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篇六

(一)高度重视,切实提高对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体育考试是《学校体育工作条例》规定的考试科目,对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作为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一项重要科目,直接关系到学校、学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安全稳定。因此,各县区教体局和考试管理部门要从思想上强化对体育考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确保考试工作万无一失。为了适应考试项目的调整,各县区教体局和学校要注意做好考生考前适应性锻炼。考前适应性锻炼要与阳光体育运动冬季长跑活动、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相结合,把基础工作抓实抓牢。

(二)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的组织工作。体育考试工作由市中考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考试管理中心与县区招生办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区教体局要成立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教育股(体育股)及监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本县区体育考试工作。县区教体局要积极做好体育考试工作经费保障,督促考试管理中心和学校认真做好考务准备、考试组织及测试人员选聘和业务培训等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过程科学,结果公正准确。各县区和学校要进一步完善过程考核的具体办法,并及时上报县区领导小组审核公示。市中考领导小组将对各县区过程考核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努力规范,逐步完善标准化考点建设。

各县区教体局要落实资金投入,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标准化考点建设。

全市设金台、渭滨、陈仓、高新、凤翔、岐山、扶风、眉县、太白、凤县、千阳、陇县、麟游等十三个考区。各考区最少设1个标准化考点。标准化考点应设在交通便利,安保条件好,靠近大部分学校,利于与附近医院建立绿色救助通道的校区。标准化考点必须同时具备室外测试塑胶田径场(周长不少于200米、环形跑道不少于6条)和室内测试场馆,且利于封闭,配备具有身份识别、同步影像等功能,实现现场打印、现场网络上传、现场及时查询考试结果和无线电信号屏蔽系统设备。

(四)明确责任,确保考试期间学生人身安全。各县区教体局、各考点和初中学校要认真制定安全预案,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切实做好考试期间考生往返交通、食品卫生、考试过程等方面的安全保障,认真落实考前家长告知、体检和医务保障、责任保险等工作。同时要加强考试器材和考场安全检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各考点要配备必要的有临床急救经验的医务人员和医疗急救设备及药品,确保考试过程安全。考场实行封闭式管理,考试工作人员一律持证上岗,无关人员一律不得入内,确保考生有一个安全良好的考试环境。

(五)强化监管,严肃考风考纪。各县区教体局和招生办要健全考试监督机制,对体育考试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坚决杜绝徇私舞弊现象发生。对违反考试纪律的人员和考生,要依据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确保考试公正、公平、公开。各县区要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并告知考生及家长。考试期间,市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分赴各县区进行督察。

市考试管理中心举报电话为:2790610。

宝鸡市教育局。

2015年1月4日。

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篇七

1、因残疾、伤病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均应办理免考手续。由考生及其家长向考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德阳市初中毕业生残疾或伤病免予体育考试申请表》,并提供具有资质的伤残等级鉴定机构或本市二级乙等以上医院证明。

2、因考前或临场发生伤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或考场负责人签字同意,可予以缓考。缓考者应另行参加补考,补考仅限一次。如因伤病仍不能参加补考的学生,须办理免考手续。

(二)因残、因病免考考生的成绩评定办法。

因残疾、伤病获准免考的学生,其体育考试总成绩按30分计。

(三)对因残、因病免考考生的认定。

由学校对因残、因病免考考生进行初审,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县(市、区)教育局。县(市、区)教育局须对因残、因病申请免考的考生进行统一审核,通过审核的考生名单须进行公示。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将免考考生汇总名单和公示结果一并报市教育局备案。申请表及审批材料存入学生档案。

六、工作要求。

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篇八

(一)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各县市区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教育领域改革提出的“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的要求,通过多种途径积极宣传,使全社会都意识到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要让考生、家长和有关部门都了解体育考试的意义和目的,同时于考前一周将考试项目内容、测试方法及评分标准等,在校内醒目处张贴,严格执行考试工作程序和要求(详见附件8)。

(二)高度重视,精心准备。各县市区教体行政部门必须对考务人员开展全员培训,使其全面熟悉考试规则,严格执行规定程序。要事先搞好预测演练,仔细推敲每一个细节,充分估计可能遇到的问题,做好应急预案。要提前到考点学校进行现场考察,根据每个学校的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地开展测试工作。记录测试结果的每一页必须经测试组成员签字。测试记录册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考点学校,一份由县市区保存,一份报市教体局学体科。所有测试的原始资料统一由各县市区妥善保存。凡在测试工作中,因责任心不强或不按规定操作的,将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体考工作结束后,市教体局将对各县市区和市属学校贯彻《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开展体考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表扬先进集体和个人。

(三)严肃考试,公开公平。全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坚持“五统一”、“三公开”、“一公示”。“五统一”即:统一测试人员、统一项目标准、统一测试器材、统一安排时间、统一场地要求。“三公开”即:公开考试内容程序、公开测试方法、公开评分标准。“一公示”即:公示考生成绩。在测试过程中,考生测试完一个项目,即由测试人员口头宣布该生该项目的测试记录;整个测试和评分工作结束后3天内,在校内醒目处张榜公示所有考生的测试记录和成绩,公示7天期满无误后,再由县市区教体行政部门统一上报市教体局。

(四)初中毕业生参加升学体育考试的考号,必须使用全国学籍管理系统的19位学籍号。学生参考的基本信息(就读学校、考号、姓名、性别、班号)必须以学籍系统中的信息为准。具有我市义务教育学籍的考生可直接报名参考;从市外返回的绵阳籍学生,需先经当地学籍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后再报名考试;未参加体育考试的返绵学生,由考生本人申请并经主考部门核实,按总分的60%即48分登记成绩。中考体考准考证由市教体局统一样式,各县市区统一制作,准考证照片采用学籍管理系统内的照片。

(五)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因病或残疾原因不能参加升学体育考试的学生,必须填写《绵阳市初中毕业生免予参加升学体育考试申请表》(详见附件7),并出具县级以上医院有关证明材料,经学生家长签字和学校初审后,由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无误后,再由学校报经县市区教体行政部门审查同意,按体考成绩总分的60%即48分登记成绩。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的中长跑选考项目,各学校班主任和体育教师必须严格把关并组织开展好对学生的考前体检工作。凡平时未长期坚持中长跑的一律不得选考该项目,各学校必须在考试现场设立医务小组和值班车辆,准备好必备药物及医疗设备,及时处理好考试过程中出现的伤害事故。

(六)妥善处理体育考试中出现的特殊情况。体育考试与文化考试相比有其特殊性,参考学生必须完成一定的运动量才能取得相应成绩。考生报名后,若在考前意外受伤不能参加测试的,或在考试过程中受伤不能继续参加其余项目测试的,或女生在生理期间确实不能正常参加体考的,均可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安排相应项目缓考。安排缓考的考生将到其他学校考点,随同该考点考生一并参加体育考试。

(七)考试收费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规定收取,其中:市县两级联合组织测试的,市直属学校上交市上8元,其余学校上交市上7元;县市区组织测试的,上交市上1元。所收取的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费用,主要用于考务培训、器材购置、资料印制、建档汇总、以及支付考务人员劳务补助等,市县两级联合组考经费不足部分由市教体局解决。

(八)各县市区教体局务必于5月20日前,刻录光盘一式二份[内含学生体育考试成绩库excel格式(详见附件6),免考学生证明资料扫描件jpg格式],同时将成绩册(确保与光盘数据一致)加盖公章和总结一并报送市教体局学体科。市教体局审核合格后,统一提交市高中招生办公室。

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篇九

男生:跳上成支撑(1分)——一腿向前摆越成骑撑(3分)——前腿向后摆越成支撑(3分)——后摆下(3分)。

女生:跳上成支撑(1分)——一腿向前摆越成骑撑(3分)——前腿向后摆越成支撑(3分)——前翻下(3分)。

(二)评价标准。

9.0—10分:直臂顶肩支撑,推杠移重心同时直膝单腿摆越,支撑稳定。男生两腿后摆高度超过杠面,推杠展体后落地平稳。女生前翻两脚落地轻且近杠。

7.5—8.9分:直臂顶肩支撑,推杠移重心同时屈膝单腿摆越,支撑稳定。男生两腿后摆高度超过杠面,推杠展体不明显,落地平稳。女生前翻两脚落地轻且稍离杠。

6.0—7.4分:直臂顶肩支撑,推杠移重心单腿摆越不协调且屈膝,支撑不稳定。男生两腿后摆高度低于杠面,推杠展体不明显,落地平稳。女生前翻两脚落地重,远离杠。

(三)基本要求。

每位考生仅有1次测试机会,失败的动作扣去该分值,并不得重做。

(四)场地器材:

低单杠,高1.10m—1.30m,具体高度由学生自定。杠下和两侧放置体操垫,安排专人保护,确保落地安全。

五、双杠考试成绩评定。

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篇十

根据《课程标准》初中教学要求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评分标准,结合本市初中学生体质的总体水平,我委制定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项目成绩评价标准与要求。

(一)成绩评定。

考生的体育考试成绩由统一考试成绩(满分15分)和日常考核成绩(满分15分)之和组成,计入中考录取总分。

(二)成绩报送。

统一考试成绩由区县体育考试领导小组负责实施,考生参加每一个项目的测试成绩应当场宣告,并由测试人员和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以学校为单位统计成绩信息,经区县教育局汇总,并由测试负责人和体育考试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一式三份,一份留各区县教育局,一份送区县中招办,由区县中招办按规定格式将成绩信息报送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一份送市教委体卫艺科处。日常考核成绩中的《体育与健身》学科考核由学校负责评定,《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由各区县教育局负责组织评定。这两项评定结果应及时告知考生,并以班级为单位汇总成绩信息,经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一式三份送区县教育局审核后,一份留存,一份送区县中招办,由区县中招办按规定格式将成绩信息报送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一份报市教委体卫艺科处。

成绩报送工作要求在考试结束后两周内完成。

五、特殊考生的考试及成绩评定。

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篇十一

男生:跳上成分腿坐(1.5分)——分腿坐前进一次(3分)——两手换成体前握杠,后摆并腿进杠,前摆,后摆(2.5分)——前摆下(3分)。

女生:跳上成分腿坐(1.5分)——分腿坐前进一次(3分)——屈膝弹杠,前摆并腿进杠,后摆(2.5分)——前摆下(3分)。

(二)评价标准。

9.0—10分:跳起支撑紧接直膝分腿落杠轻巧;前进时直腿,经展髋滑杠顺畅;进杠过渡圆滑,前后摆动一次、顶肩直臂高而稳;前摆下时直腿有挺身过程,落地平稳。整套动作熟练、协调。女生屈膝弹杠有力,并腿直膝进杠,动作协调。

7.5—8.9分:跳起紧接举腿过杠分腿坐;前进时两腿基本伸直,滑杠无停顿;前后摆动直腿直臂,前摆下经展体落地较稳。整套动作较协调。女生屈膝弹杠有力,并腿进杠。

6.0—7.4分:跳起后两腿同时举起分腿坐;前进时两腿滑杠无明显停顿或先后;进杠后有多次摆动,前摆下时屈髋,落地不够稳。女生经弹杠后两腿先后进杠。

(三)基本要求。

每位考生仅有1次测试机会,失败的动作扣去该分值,并不得重做。

(四)场地器材。

低双杠,高1.10m—1.30m,具体高度和宽度由学生自定。杠下放置体操垫,安排专人保护,确保落地安全。

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篇十二

初中阶段在教育或体育部门举办的县区级以上运动会和单项比赛中获得个人、团体项目名次奖的考生,可免于参加目标效果测试,其目标效果测试成绩按35分计入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成绩。

目标效果测试免试资格比赛项目为:田径、游泳、乒乓球、羽毛球、篮球、排球、足球、击剑、武术、健美操、啦啦操。

申请免试程序:学校将申请免试的学生名单连同取得比赛成绩须在校内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符合免试条件学生名单连同运动会和单项比赛通知文件、秩序册、成绩册及《陕西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统一考试学生免试资格审核表》(附件4)报县区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主管部门审核。县区主管部门审核后,将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含:姓名、性别、学校、班级、参加赛事、获得成绩、名次)面向社会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确认。

2.考生因病(心、肺、肝、肾等主要器官有严重疾病)、身体发育异常、肢体残疾、畸形(严重影响功能者)可申请体育考试免试。

其中,肢体残疾达到一、二、三级残疾的考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和学校证明,经县区招生部门审批后,体育考试成绩按满分50分记入升学录取总分;其他免试的考生体育考试成绩按30分记入升学录取总分。

以上两种情况的考生在考试成绩登记卡“残疾或病免栏”加盖“残疾”或“病免”印章。凡申请免试的考生,应在报名时凭证明材料(残疾证或县区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学校证明、考生申请)办理免试手续(不能免试单项)。

(二)缓试。因突发性疾病(或伤病)、女生例假不能按期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可书面申请缓期考试,经县区招生部门批准后,方可缓期考试,但必须在各县区体育考试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试。

六、考试的时间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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