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市场汛期应急预案 农贸市场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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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对某一特定时间段内的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情况加以回顾和分析的一种书面材料,它能够使头脑更加清醒,目标更加明确,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写总结吧。怎样写总结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总结应该怎么写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总结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一)制定了创建工作相关工作方案。一是制订了《20xx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专业组工作方案》;二是拟定了《娄底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娄底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以上方案和办法已经市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颁发实施;三是《制定了20xx年娄底市娄星区市场秩序整治专业组工作考核细则》和《娄底市城区农贸市场建设改造标准》。
(二)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龚树国任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娄星区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城区农贸市场文明创建和环境卫生整治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
(三)组织召开了创建工作专门会议。一是组织召开了娄底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及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二是先后三次组织召开了市场秩序整治专业组成员单位会议,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三创”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全面部署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和文明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并与各成员单位负责人签订了市场秩序整治工作责任状。三是先后四次组织召开中心城区农贸市场管理机构负责人会议,动员城区商品市场的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入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中来,并与城区各市场负责人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状。四是联合市商务局召开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与农贸市场负责人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状。
(四)积极开展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先行先试、树立榜样。早在去年市政府尚未批准启动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工作之前,我局就组织召开了市场负责人会议,部署开展标准化改造工作。采取先行先试的办法,在全市树立样板,确定育财农贸市场、三元农贸市场作为先期启动的农贸市场,按国家有关标准实施改造。目前,这两个市场已全部改造到位并开始营业。二是突出重点,各个击破。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及专项整治工作问题多、矛盾复杂、协调工作难度大,我局经常深入市场调查研究,帮助解决疑难问题。目前,湘中果蔬、中兴大市场已改造完成并营业,涟滨农市场已进入扫尾阶段,即将试营业,涟钢、洞新、城西、金谷、观化、黄泥塘市场已开始启动标准化改造工作,预计年底可以完成改造任务。
(五)加大农贸市场创建工作督促检查力度。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和会议精神,我局对农贸市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情况分阶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及时予以通报。
一是农贸市场基础设施落后,环境卫生整治难度大。我市城区农贸市场大多建于八、九十年代,基础设施不配套,大部分农贸市场没有排水沟和垃圾收集设施,特别是农贸市场活禽宰杀区的环境卫生,由于没有实行活禽宰杀分离,搞得市场乌烟瘴气,污水横流,农贸市场脏、乱、差问题突出。
二是市民环境卫生意识差,保洁工作难度大。农贸市场是人流物流最集中的公共场所,尽管目前城区的市场都配有专职保洁人员。据保洁人员反映,由于一些市民环境卫生意识差,乱扔、乱放等不文明现象严重,增加了保洁工作的难度。
三是市场投资主体多元化,标准化改造难度大。如金谷大市场、涟钢大市场,这两个市场虽属国营事业单位所有,但市场内的门面摊位大部分都出售给了私人,现在要实施标准化改造,协调难度相当大,标准化改造实施艰难。
(一)加大创建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利用黑板墙报和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每个商品市场不少于两幅横幅标语,努力营造创建工作舆论氛围,使创建工作家喻户晓,人人明白,全民参与。
(二)规范经营户行为。进一步指导市场管理机构建立和完善市场的各项制度,提高经营户和广大市民的创建意识,规范经营者行为,为消费者提供一个舒适、文明的购物环境。
(三)进一步完善商品市场创建工作管理制度,使创建工作制度化、日常化。一是完善市、区两级相关职能部门和社区责任包干制度;二是按职责分工将商品市场创建工作落实到各责任单位、到社区、到人;三是落实商品市场摊位、门面门前“三包”责任制度,使创建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四)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协调解决创建工作的矛盾和问题。深入到每个商品市场调查研究,了解情况,随时掌握创建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商品市场在创建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
(五)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创建工作督促检查,及时收集情况,做好汇报,加强工作衔接,确保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赁和承包两种方式。另有3家由开发商投资兴建,表现为上方为商业住房,下面建菜市场的模式,经营形式分为业主自营和租赁两种。投资主体和经营方式的多元化,打破了过去政府和部门独家建设的局面,形成了多方投资的格局。
在我县城乡,除了政府投资和民营资本投资建设的农贸市场外,还有自发形成的马路市场8家,由于受资金、场地等多种因素影响,这些市场沿路而成,占道经营严重,数量少,档次低,结构不合理,造成群众生活不便,出现买菜难问题。目前,我县商务局联合建设局已出台《寿县商业网点规划》,马路市场这一现象有望在未来5年内得以妥善解决。
在农产品供应渠道多元化的进程中,菜市场这种传统的业态仍然显示出独有的优势,市民在购买蔬菜、水产、鸡蛋等商品时,依然首选菜市场,选择率在一半以上,这是因为菜市场经营方式灵活,蔬菜、水产等商品新鲜程度远远高于超市。菜市场设施简单,租金低,劳动力成本低,所以降低了商品的成本,根据菜市场的特点和农副产品的自身特点,菜市场在目前情况下依然延续其主导地位。
分修缮,截止20xx年8月仍有10处市场未得到修复。至今摊位费一直无法上调,所以总体经营情况不佳,这一情况在移交到商务部门后有所改善,现经维修后正常使用的市场均采取拍租形式,20xx年相比20xx年有小幅上涨,全县全年收取租金约68万,财务状况仍然堪忧。在农贸市场交易中,蔬菜批发和零售环节平均差价为2元/公斤,摊位费在批零差价中所占的比重为0。6%,市场主办方未收取其他费用,收益甚微。
寿县商务局在接收全县农贸市场后的一段时间里,商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刘长宝审时度势,因势利导,积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针对全县农贸市场的现状进行了综合评估和科学论证,市场建设本着“量力而行,逐步建设,先急后缓,宜快则快”的原则,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建设要求。截止目前为止,已筹资在全县范围内重建和复建了农贸市场15处,其中包括城区2个市场,乡镇13个市场,这一举措使全县城乡市场建设和经营环境得到了充分的改善和有力的保障,很好的解决了人民群众买菜难的问题,也为以后的摊位费征收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在做好硬件设施的同时,还积极做好各种惠农措施,为促进产销衔接,保证农副产品的新鲜供应,我们为自产自销的农户提供了相应的便利条件,减免了相关费用,发挥多种蔬菜经营形式共存的良性竞争局面。在市场的出口处还设立了公平秤,醒目处树立了《市场内七个起来》和《市场文明经营公约》公示牌,保障了市场内有序交易,为了更好的方便群众生活需要,我们根据实际情况开设了市场早晚市、流动式售货车和直营直供菜店,方便群众的同时也加强了市场交易的多元化,促进和扩大了农产品交易之平台。
农贸市场在城市化进程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我中心也在积极的探索和研究,为了使全县的农贸市场都能物尽其用而做了一番努力,但随着城区规模的不断向南发展,市民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我县的农贸市场无论是在建设和管理,还是经营和服务都存在不少问题。
(一)布局不合理,与城市发展不相适应
户又如何解决买菜难的问题,都迫在眉睫。更有周边乡镇的一批马路市场,不仅影响环境卫生,更是严重危害到交通安全,每到当地逢集,车辆难以通行,造成交通堵塞,形成安全隐患。所以菜场建设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如何加快菜场建设并合理优化布局,这就成为市政、规划、城建、商务等部门急需解决和面对的重要问题。
(二)市场基础设施薄弱,建设水平不高
我县的农贸市场多为工商部门20xx年移交过来,由于建设年代久远,又频频遭遇天灾,年久失修,全县的农贸市场普遍存在问题:一是棚顶破旧漏雨,支柱铁皮脱落,极易发生安全事故。二是地面排水系统不畅,下水道堵塞严重,污水横流。三是进出通道设置不合理,人员拥堵现象经常发生。四是水泥摊位建设简陋,粗糙难以清扫,影响美观。五是管线安装混乱,乱扯乱拉,没有统一布置,不仅影响环境,而且有火灾隐患。六是全县的农贸市场都没有停车场地,车辆随意摆放,阻塞交通,影响市容,严重影响我县文明创建工作的开展实施。
(三)缺乏服务创新理念,市场发展滞后
屋、摊位的租赁情况及租金的收入情况,对经营户的商品质量、服务态度、经营情况等并不太关注,使部分市场出现假冒伪劣商品上市,欺行霸市、短斤少两现象也时有发生,降低了市场信誉度。三是市场收益率低,开发改造力度小,菜市场有很大部分公益性质,面对的是广大市民和文化素质偏低的中小经营者,管理难度大、收入少,而现存的市场大多在建设时缺乏长远规划,设施早已老化甚至报废,政府部门和开发商却无力追回投资改变现状,导致市场开发改造能力不够,市场发展滞后。
(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建立一批以批发市场为龙头,城区市场为骨干,乡镇市场为基础的菜市场网络体系,以现有市场为基础,按城乡发展规划发展的要求,重新调整全县农贸市场布局。城区菜市场的布局要充分考虑地理位置、人口密度、服务对象和覆盖范围,新城区应适应小区快速发展,人口急剧增加对菜市场的要求,建议在新城区和新建小区内设置便民快捷的社区菜市场。通过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使新城区菜市场与城市化进程同步发展,按照服务半径0。5—0。8公里或以2—3万居住人口设立一座农贸市场,规模控制在1000—3000平方米。
(二)抓紧改造,加快建设,尽快改造建设一批标准化的菜市场,一要采取政府投资建设新的菜市场,把菜市场建设作为惠民工程来抓,采取土地政府划拨,资金政府投入的方式建设新的菜市场,对于开发商已建成的菜市场,政府应出资收购,将新建和标准化改造后的菜市场,交给商务主管部门统一管理,规范经营行为,保障食品安全,方便居民消费。二要出台激励扶持政策,建议尽快出台《六安市菜市场建设改造政府扶持政策》,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对按标准搞好改造的市场进行适当的奖励和补助,对于改造和新建的菜市场,政府应适当减免市场改造、报建所需的有关费用。建议市政府每年给予30—50万元的改造扶持资金,以起到示范和以点带面的作用。
(三)强化管理,构建整洁有序的菜市场经营秩序,根据新的市场特点探索新的市场管理模式。一是要建立自政府至经营者之间的管理衔接,政府部门应发挥政府职能,为市场建设和改造升级进行长期科学的规划,指导市场的宏观发展;市场管理者必须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在管理模式上不断创新,不断探索新的服务项目,改进市场环境,提高服务水平,增强服务意识;市场内经营者是市场管理的最终对象,应成立经营者自律组织,发挥经营者的主观能动性和自律性,许多管理中的矛盾、重点和难点,通过经营者的自律组织得到圆满解决;二是建立市场管理的网络机制,市场管理单靠突击整治是不行的,必须建立市场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市场内要建立完善的维权网络。
环境靓丽整洁、摊位整齐划一、地面干燥洁净、市场秩序井然……这是如今楚雄农贸市场的现状,“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楚雄市坚持边学边查边改,把主题教育与推动民生实事工程紧密结合,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切的问题,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和期盼,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把整治提升改造农贸市场作为主题教育“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落脚点,持续深化“社区吹哨部门报到”机制,聚焦老百姓普遍关注的问题,从文明细节抓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最容易反弹的地方管起,把主题教育为民服务解难题的目标落实到民生小事,把主题教育成效体现在一点一滴的为民情怀中,昔日农贸市场变脸换新颜,挥手告别“脏乱差”。
借鉴他山之石谋求“自身良方”。很多生活在城市的人每天都要跟身边大大小小的农贸市场打交道,穿梭在一个个摊位前讨价还价挑选食材,小小菜篮子,承载的却是大民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楚雄市委、市政府直面群众关心的问题,下定决心整治提升改造农贸市场,坚持对标先进,组织人员到普洱市、安宁市学习借鉴其农贸市场改造和综合整治工作经验,实地察看了普洱市思茅区、安宁市区农贸市场,通过学习交流,找准自身“软肋”,开阔了眼界,找到了差距,把好的经验做法借鉴于自己工作之中,举一反三,活学活用,结合自身实际,研究谋划提升改造方案,形成工作推进指南,朝着让经营者安心,让消费者放心,让附近居民舒心,让菜农暖心的目标,着力推进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和综合整治。
惠民提升改造实现“颜值蝶变”。一大早,祥瑞农贸市场边的商户小张就开门营生了,在此之前,由于市场里和周边的路面总是粉尘飞扬,让小张一直苦不堪言,不但家里不敢开窗,店里商品也经常蒙尘受损,这种情况不止小张一人经历,随着城市快速发展,绝大多数农贸市场“先天不足”的问题凸显,市场的设施、功能和管理已经远远不能适应经济发展和群众生活需要,普遍存在市场规模小、建设起点低、基础设施薄弱、交易场所拥挤、服务功能不全、安全隐患突出,环境卫生脏乱差等突出问题,多年来人民群众通过多种方式反映并呼吁尽快对农贸市场进行提升改造,为市民营造更好的消费环境。“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楚雄市坚持“多条腿”走路,“提升改造、引摊入市、拆除重建”多措并举,让市民买菜购物有了全新的体验,祥瑞农贸市场小张感受的变化只是其中的一个缩影,目前,城区24个农贸市场已全部纳入提升改造范围分类进行改造,注重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验收后根据市场规模确定了每个农贸市场补助10万元至50万元的奖补政策,其余改造资金由市场主办方、经营方负责筹措,预计总投资4362万元,目前已完成提升改造12个、正在实施5个、准备启动3个;对3个农贸市场实施引摊入市;计划投资248万元对1个农贸市场进行拆除重建。通过分类改造,市场内部布局科学合理、设施完备,市场配置及功能分区走向标准化、规范化,把主题教育成效体现在农贸市场旧貌换新颜的点滴进程中,以深厚民生情怀拎起老百姓“菜篮子”。
满足群众期待守护“舌尖安全”。“我住在这附近的小区,我每天都来这里买菜。”作为传统农贸市场的常客,王大妈对现在的农贸市场表示很满意,“环境好多了,市场周边占道经营也没有了,还有人员对菜进行检测,对食品进行检查,买菜更加舒心安全了,没事我都经常来走一走呢。”王大妈诉说的变化来源于楚雄市把食品安全问题纳入主题教育“为民服务解难题”的重要内容,围绕“消费环境放心、食品安全放心、计量价格放心、诚信经营放心”目标,严厉打击各类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行为,通过“全面覆盖、全面防控、全面巡查”筑牢食品安全屏障,对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计量器具、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抽检,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打造“放心消费在楚雄”的城市名片。目前,检定计量器具966台,设立公平秤35处,建立消费者投诉和12315联络站212个,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53家,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92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万元,查处食品违法案件40件,完成各类食品抽检154批次,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120批次,抽取水果、蔬菜样品4372个检测农药残留,检测结果合格率为%,检疫生猪13万头、牛3916头、羊7410只、禽类万羽,检出的病变动物及产品全部作无害化处理。通过打造有序的市场环境、放心的消费环境和规范的信用环境,让人民群众在食品安全方面少一点担心、闹心和烦心。
塑料购物袋是日常生活中的易耗品,我市每年都要消耗大量的塑料购物袋。塑料购物袋在为消费者提供便利的同时,由于过量使用及回收处理不到位等原因,也造成了严重的能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推进塑料购物袋限产限售限用,是推进节能减排、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实际行动,是工商部门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做到“四个统一”要求的具体措施之一,意义十分重大。我局根据省局的通知要求,立即以川工商泸办(xx)176号文件转发了国家工商总局《关于集中开展集贸(农贸)市场“限塑”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工商市[xx]116号)的通知,并提出具体要求,成立了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市场科、消保科、企业科、经检支队负责人为成员的“限塑”整治工作领导组,负责全市“限塑”整治工作,对区县工商局开展“限塑”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各区县工商局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组和执法检查组,开展集贸(农贸)市场和农村市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积极向市场业主、经营户、市场内的购买者,在农贸市场农村市场开展“限塑”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限塑”工作的认识,“限塑“整治工作取得实质性效果。
6月2日至6月3日,市工商局市场科分别会同江阳区工商局、龙马潭区工商局,对我市城区主要超市、商场和农贸市场、农村市场对“限塑令”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来到百子图农贸市场一水果经营户摊前,见该经营户还在大量无偿使用塑料购物袋,江阳区工商局副局长雄开刚立即上前耐心作好解释,向经营户讲清楚有偿使用塑料购物袋,是为了引导公众减少使用和循环利用塑料购物袋,减少塑料购物袋使用总量,遏制“白色污染”‘保护生态环境。
在龙马潭区王氏商场,工商干部要求广大经营户:一是商品零售场所不得销售、使用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塑料购物袋;二是规定商品零售场所应当依据本办法向消费者有偿提供塑料购物袋;三是商品零售场所应当对塑料购物袋明码标价,在销售凭证上单独列示消费者购买塑料购物袋的数量和单价和款项,不得不按标示价格销售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应当建立塑料购物袋购销台账制度备查。在红星农贸市场,百子图农贸市场、泰安镇广大经营户、消费者都在大量无偿提供和使用塑料购物袋。
从检查情况看,汇通、佳惠等超市对“限塑令”贯彻执行好,将有偿使用塑料购物袋的有关规定和塑料购物袋的价格都张贴在超市的显要处,塑料购物袋价格有0.20元/个、0.40元/个、1.50元/个不等。而商店、农贸市场、农村市场等场所对“限塑令”贯彻执行相当差。塑料购物袋的有偿使用涉及到人们购物习惯的改变,要改变消费者这一习惯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只有通过不断对经营户、消费者宣传、教育,对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的商家、经营户进行查处,全面制定配套措施,培养公众“循环利用”塑料购物袋的观念,才能有力地保证“遏制‘白色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目标得以真正实现。
全年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467人次,检查农贸市场262个,检查经营户8390户,查处不合格塑料袋3.14万个,主要检查经营者是否停止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等。在检查中发现,由于市民早已习惯了“两手空空”上商场,心安理得享受免费塑料购物袋带来的方便,已经对塑料购物袋产生了依赖症这种现状,目前没有更好的、更方便的袋子(篮子)替代塑料袋,因此“限塑令”不能很好地在农贸市场中贯彻执行。
将“限塑”工作纳入日常化、规范化管理工作之中。将集贸(农贸)市场以及销售门店提供、使用塑料购物袋的情况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对提供、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的违法经营者,依据《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对销售未加贴(印)合格塑料购物袋产品标志的塑料购物袋的经营者,依据《产品质量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依法处罚,对集贸市场内销售使用不合格塑料购物袋行为,坚决按照《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办法》等有关规定对经营者和市场开办者进行查处。进一步落实农贸市场开办单位为市场限塑第一责任人,建立市场内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管理制度,承担起督促检查场内商户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规定的管理责任。同时建立农贸市场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情况的日常巡查监管制度,及时纠正和查处违规行为。
3、部分经营户特别是农贸市场经营户对“限塑令”抵着情绪很大;
4、部分消费者对“限塑令”不理解,多数消费者表示认同,但要改变消费者的空手购物的习惯还需要一个相当长的过程。
在开展集贸(农贸)市场“限塑”工作中,要不折不扣的贯彻实施“限塑令”还有待时日,还要尽心尽责,引导经营者、消费者树立节能减排、环保消费、绿色消费等理念,使经营者自觉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进、不销、不提供超薄塑料购物袋,加大对生产、销售超薄塑料购物袋经营户的处罚力度,从源头杜绝不合格塑料购物袋流入市场,才能有效遏制不使用不合格塑料购物袋的行为,为泸州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国卫”迎复检、建设美好的环境而努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集贸市场管理,规范市场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固定场所的集贸市场均按本办法进行管理。
第三条 市、各县级市人民政府商品流通主管部门按照本办法规定负责本辖区内集贸市场的统筹规划和审批管理。
(一)贯彻、执行集贸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
(二)参与编制集贸市场发展建设规划、计划;
(三)办理集贸市场登记注册,审查集贸市场开办者制定的市场规章制度;
(五)查处市场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六)国家规定的其他管理职责。
公安、税务、规划、环卫、市政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相互配合,共同做好集贸市场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集贸市场管理需要设立相应的市场监督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市场管理人员。
第五条 对在贯彻、执行集贸市场管理法律、法规,维护市场管理秩序,促进集贸市场建设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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