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合同日期精选(汇总15篇)
合同是双方达成共识、明确权责的重要工具。合同的编写要注意格式规范,包括标题、段落和签字等。如果你需要起草一份合同,可以参考下面的范文,做到心中有数。
合同日期精选篇一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_____结算,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预交人民币元作为押金,合同终止时,甲方把全额押金退还给乙方。
五、房屋租赁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附屋内设施:
八、本合同连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九、补充条款。
甲方:乙方:
身份证:身份证:
年月日年月日。
文档为doc格式。
合同日期精选篇二
满意答案好评率:100%劳动合同的订立日期是可以晚于起始日期的。也可以早于起始日期。劳动合同的关键是起始日期。
具体点回答人的补充2011-04-1410:59只要订立《劳动合同》订立的日期问题不大,因为确认的是有没有订立《劳动合同》。当然,最好是在入职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以防止出现不必要的麻烦。而劳动合同的.起始日期关系到劳动关系的确立日期和缴纳社保金的起始日期等。
我在现在的公司工作已满一年了,公司一直未和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交纳任何社会保险,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公司应该和我补签无固定劳动期限的劳动合同,并补偿11各月的双倍工资,请问:
1:补签的无固定劳动合同的起始日期是哪一天?是满一年的次日吗?
2:我要求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我可以离职后在要求二倍工资吗?
3:可以要求公司补交之前的社会保险吗?
4:如果仲裁,我需要收集哪些证据?
请回答的具体一点,谢谢。
最佳答案依次回答你的问题:
1、正确,满一年后的次日。
2、仲裁时效为离职后的一年内,离职后可以仲裁的形式主张双倍工资。
3、要以要求补缴。
4、证明劳动有关系的证据,这是关键的证举,根据你的情况,其他事项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补充:用人单位未买社保,你以此为由主动解除劳动关系,还有经济补偿哦。
如果有需要,给我留言或到我空间看我的联络方式。最后祝你好运!
编辑。
合同日期精选篇三
网友的疑问:
法律顾问的解答:
您好!
我高兴能回答你的问题,我的理解是:
1、该合同如没有其他情况,仅仅是时间发生错误,不会导致整个合同无效,
3、也可能是理解不同造成这种情况:可能是人事部把两个月的试用期包括在后面的时间内,但他们认为正式合同期限是一年,不包括试用期,即他们把合同期限与实际工作期限理解认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所以出现你所说的这种情况。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所以正确的表述是: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两个月,自208月1日至月31日止。
4、不过我还是建议你去提醒一下人事部,把这个错误改正过来,以免发生争议。
合同日期精选篇四
出租人(甲方):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承租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经协商,甲方同意原出租于甲方的房屋及其设施租赁给乙方,房屋产权属于甲方。房租地址:,续租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二、续租期间房屋月租金元,大写(人民币):
三、付款频率乙方每次交个月租金,下期租金应提前天交于甲方。
四、房屋原押金元,大写(人民币):不变,待甲乙双方协议退房时,甲方应退还乙方该押金。
五、续租期间房屋内设施维修,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或物业公司,甲方并及时安排维修。重要设施需要进行大修时,乙方应通知甲方。属于房屋内设施正常损耗维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修理,则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本续租协议其他条款,仍按照原《租赁合同》执行并保持不变,本续租协议与原租赁合同密不可分,与原租赁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中未列明事项及执行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仲裁、起诉。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复印件及传真件具有协议同等效力。
九、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当日起生效。
出租人(甲方):
签字承租人(乙方):
合同日期精选篇五
为了完善劳动合同管理,结合公司具体情况,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按级别设定合同期限,将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的范畴中特规定如下。
一、合同期限: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岗位级别约定期限。中层以下岗位期限三年期,试用期三个月;高层岗位期限五年期,试用期三个月。入职《劳动合同》起始日期为报到日,到期日为期限到期的当月末三十日(二月为二十八日)。
二、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到期由人力资源部提前一个月对劳动合同到期人员进行统计,下发《劳动合同到期人员一览表》用人部门,评估到期员工合同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三、合同续签。用人部门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工作业绩和公司用人状况,结合员工的意愿确定续签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印制《劳动合同续订书》发至用人部门与员工当面会签。
二〇xx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签订的合同,到期续签分三个档期。元月一日至五月三十一日间入职,合同到期日五月三十一日;六月一日至八月三十一日间入职,合同到期日为八月三十一日;九月三十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合同到期日为十二月三十一日。
四、合同终止。合同到期用人部门不同意续签的由用人部门。
填制《人员异动申请表》经相关流程核准,到期办理离职手续,合同终止;员工本人不同意续签,本人提前一个月填制《员工离职、移交申请表》到期办理离职手续,合同终止。
五、合同存档:入职合同由人力资源开发部负责签订,入职手续办妥后随相关资料移交管理部归档;续签合同由人力资源管理部负责,完成后归档。
六、本规定自二〇xx年一月一日起开始执行。由人力资源管理部负责解释。
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二〇xx年十二月五日。
合同日期精选篇六
借委托人:四川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
住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
受托人(居间人):____投资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
住址:大竹县__镇____路19号。
联系电话:____。
甲方因房地产项目经营需要资金,特委托乙方进行融资贷款,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达成如下融资委托合同条款: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就目标项目进行融资,委托事项包括:
1.对融资项目进行调查评估;
2.对融资项目进行网上推广和线下推广;
3.寻找民间资金或小额贷款公司等,并与之进行谈判,协助签约。
第二条:甲方对项目融资的要求和承诺:
1.融资额度:人民币2250万(大写人民币贰仟贰佰伍拾万万元整)。
3.融资方式:民间借款或其他方式;
4.融资利息:每月1.5%以内;
第三条:甲方的其他约定。
1.甲方有权询问并监督乙方在目标项目上的工作进展;
2.甲方应如实向乙方告知融资项目的情况,不得隐瞒或虚报;
3.甲方应对乙方在融资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在7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4.甲方应配合乙方与贷款人的谈判,不得无故推迟或拒绝;
5.甲方应按合同要求向乙方支付相应服务报酬。
第四条:乙方的其他约定。
1.乙方有权在甲方的要求范围内自主与贷款人沟通和谈判;
2.乙方有权按双方合同约定收取服务报酬;
4.乙方的主要工作:
(1)成立项目专项融资小组,指派项目负责人,以全程负责该项目的.融资;
(2)到项目方实地考察,并进行审慎调查;
(3)根据审慎调查情况,制定该项目的融资策略与融资实施进度计划;
(4)如需制作项目商业计划书,乙方应协助,有关费用另行商定;
(5)对融资项目进行网上推广和网下推广,精心挑选合适的贷款人;
(6)与贷款人进行初步沟通和答疑;
(7)协助甲方与贷款人等的谈判;
(8)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可以协助甲方安排签约。
(10)融资完成后进行相应的后续跟踪,与贷款人建立良好的友谊关系;
(11)约定贷款期限届满,确需延长期限的,协助甲方与贷款人洽谈延期等事宜,并促使签订延期有关合同。
第五条:服务期限。
自双方签订融资服务合同之日起融资款归还完毕之日止。
第六条:服务报酬的标准及支付方式。
1.甲方根据融资金额及资金使用期限情况,向乙方支付服务报酬;
2.服务报酬标准为:融资金额×%×约定的资金使用月数;
4.若甲方延长资金使用期限的,应于贷款人同意延长当日按照前述标准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延长期间服务报酬。
第七条:双方的其他约定。
第八条:违约责任。
若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支付服务报酬,则自应支付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未支付金额的百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大竹县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甲方向乙方出具的《服务成果确认书》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特别提示。
乙方已提请甲方注意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甲方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签章):____乙方(签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法定代表人: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日期精选篇七
为了避免日期上的混乱,1884年国际经度会议规定了一条国际日期变更线。这条变更线位于太平洋中的180°经线上,作为地球上“今天”和“昨天”的分界线,因此称为“国际日期变更线”(internationaldateline)。为避免在一个国家中同时存在着两种日期,实际日界线并不是一条直线,而是折线。它北起北极,通过白令海峡、太平洋,直到南极。这样,日界线就不再穿过任何国家。这条线上的子夜,即地方时间零点,为日期的分界时间。按照规定,凡越过这条变更线时,日期都要发生变化:从东向西越过这条界线时,日期要加一天,从西向东越过这条界线时,日期要减去一天。又叫“人为日界线”。
目录提出的理论地方时简介位置更变标准系统确立收缩展开提出的理论。
地球每天自西向东旋转,黎明、正午、黄昏和子夜,由东向西(从地球南极点来看)依次周而复始地在世界各地循环出现。地球上新的一天究竟应该从哪里开始,到哪里结束呢?关于这个问题,历史上曾有不少争论,也产生过不少的误会和麻烦。据说,19世纪在俄国伊尔库次克附近一个小镇上有个邮政官于9月1日早上7点钟给芝加哥邮局拍了一份电报,可回电却说“8月31日9时28分收到来电……”这让人简直莫名其妙,9月里拍的电报,怎么会在8月里收到的呢?类似这样的误会那时几乎天天发生。混乱的原因在于地方时的运用。因此,迫切需要规范建立日期变更制度,实现以方便各地方人民生活的地方时计时,避免带来的全球计时混乱。
地方时简介。
平常,我们在钟表上所看到的“几点几分”,习惯上就称为“时间”,但严格说来应当称为“时刻”。某一地区具体时刻的规定,与该地区的地理经度存在一定关系(与其国家的规定也有关)。例如,世界各地的人都习惯于把太阳处于正南方(即太阳上中天)的时刻定为中午12点,但此时正好背对着太阳的另一地点(在地球的另一侧),其时刻必然应当是午夜12点。这种在地球上某个特定地点,根据太阳的具体位置所确定的时刻,称为“地方时”。所以,真太阳时又叫做“地方真太阳时”(地方真时),平太阳时又叫做“地方平太阳时”(地方平时)。地方真时和地方平时都属于地方时。为了统一时间标准,国际上规定把穿过英国伦敦郊区的格林威治天文台的零度经线的时间为“世界时”。如果整个世界统一使用一个时刻,则只能满足在同一条经线上的某几个地点的生活习惯。所以,整个世界的时刻不可能完全统一。
位置更变。
1995年1月1日,太平洋中部岛国基里巴斯当局修订国际日期变更线到其水域东边界限,令划在utc-11时区的凤凰群岛(phoenixislands)和utc-10时区的莱恩群岛(lineislands)分别改用utc+13和utc+14时间,即比夏威夷时间早一整天,以消除与首都塔拉瓦慢22至23小时的不便。12月29日,萨摩亚和托克劳把时区从国际日期变更线以东调整到国际日期变更线以西。变动的结果使两国失去12月30日(星期五),直接从12月29日(星期四)进入12月31日(星期六)。变更的目的`是为了加强与澳大利亚,新西兰和亚洲的经济交流,与这些地区时间同步。当地居民自12月31日零时起展开庆祝活动,迎接“提早”到来的新年。西萨摩亚的酒店顾客毋须缴付12月30日房租,惟当天工资仍须发出。但此举扰乱居民生活,西萨摩亚基督复临安息日会信徒以后须在星期日进行礼拜,而非星期六。萨摩亚群岛在1892年7月4日前设定于国际日期变更线西侧,与西太平洋地区同步。在执行日光节约时间期间,西萨摩亚时间更较协调世界时快14小时,但由于美属萨摩亚却未有跟随,此举将导致萨摩亚群岛出现一整日时差。
标准系统确立。
区时系统确立:1879年,加拿大铁路工程师伏列明提出了“区时”的概念,这个建议在1884年的一次国际会议上得到认同,由此正式建立了统一世界计量时刻的“区时系统”。“区时系统”规定,地球上每15°经度范围作为一个时区(即太阳1个小时内走过的经度)。这样,整个地球的表面就被划分为24个时区。各时区的“中央经线”规定为0°(即“本初子午线”)、东西经15°、东西经30°、东西经45°……直到180°经线,在每条中央经线东西两侧各7.5°范围内的所有地点,每一时区都按它的中央子午线来计量时间,即采用它的中央子午线的地方平时,叫做标准时。“标准时计时”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各地时刻的混乱现象,使得世界上只有24种不同时刻存在,而且由于相邻时区间的时差恰好为1个小时,这样各不同时区间的时刻换算变得极为简单。因此,一百年来,世界各地仍沿用这种区时系统。规定了以标准时计时的区时系统,还存在一个问题:假如你由西向东周游世界,每跨越一个时区,就会把你的表向前拨一个小时加上你旅行消耗的时间,这样当你跨越24个时区回到原地后,你的表比身边的人快了24个小时;相反,当你由东向西周游世界一圈后,你的表就比别人慢24个小时。为了避免这种“日期错乱”现象,必须解决日期变更的问题。
合同日期精选篇八
在现实生活中签订合同的行为是非常多的,而签订合同之前要注意对合同的内容进行约定,例如合同标的、合同数额等,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合同没注明日期合同会不会成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合同没有注明日期的,如果双方当事人要合同中签字或者章程的,合同是会成立的,但合同不一定会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十二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第三十三条【确认书与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法。商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权利和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和承担的,所以订立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如果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认和保护,这样,当事人达成协议的目的就不能实现,订立合同也有失去了意义法。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法。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法。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未成立。合同是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交涉开始,由合同要约和对此的承诺达成一致而成立法。
1、认真审查签约对象的主体资格和资信能力,以便在供货及付款条件上采取相应的对策,防范欺诈、减少交易风险。
2、争取合同的起草权、并以书面形式对谈判中所取得的承诺进行约定。
3、合同名称与合同内容应一致。例如本是加工承揽合同,如果使用购销合同文本,则将为合同的履行和法律条款的适用增添了争议。
4、合同条款的起草与审查应注意:
a、规格条款上要注意对各型号产品的具体规格做出说明,避免供需之间出现差异。
b、明确约定质量标准以及质量异议提出的期限。
c、明确交付方式,如送往本地,当明确约定送货地点;如送往外地,则尽量不要写明。此外,还应列明收货方经办人姓名,如果对方更换新的经办人,应当要求对方提供授权委托书。
d、明确付款时间及其支付方式。不仅要追求销售额,更要讲求经营效益。如果货款收不回,那么销售得越多,亏损越得越严重。
e、明确规定双方应承担的义务以及违约责任,否则会削弱合同的约束力。
f、各条款均应用词准确、表达清楚、约定明确,并避免条款重复、或者前后矛盾,产生歧义。重要条款要仔细斟酌,尤其是要防止模棱两可的词句或多义词。比方在实践中不少人将定金写成了“订金”,而“订金”在法律上被认定为预付款,不能起到定金的担保功能。
g、争议解决方式和诉讼管辖地要明确、具体。如果采用仲裁,则一定要明确约定某一客观存在的仲裁机构,否则将导致条款该无效。
5、签订时应加盖单位公章,如果是对方经办人则应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签约授权委托书。
6、签订以后应根据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及时进行归档保管,以免丢失。同时可将合同复印件交由履行部门存查,保证依约履行。
因为合同的种类不同,其所特有的行业要求不同。今天在这里所罗列的只能针对一般的合同。对于有特殊要求的行业签订合同时会根据其行业要求来确定。希望大家根据不同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合同签订这个环节上不要遗留隐患。
合同日期精选篇九
(一)单独的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这就是说,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中的法定条款,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而如果约定试用期,则只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是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条件。不允许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而不签订劳动合同。这样签订的“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但“试用期合同”的无效,并不导致劳动法对劳动者的保护失效。
(二)劳动期限应和劳动合同期限挂钩,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法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三)资金担保违法,可酌情提供担保人。
用人单位要求新入职员工试用期提供担保,可能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以收取保证金(物)的形式,一种是以提供担保人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形式。第一种是我国劳动法明令禁止的;另一种是要求提供担保人来承担连带责任,在我国没有法条作出过明文的允许或禁止,劳动者可以本着自愿的原则提供。
(四)试用期企业须有理由退工,员工可无理由走人。
《劳动法》规定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必须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时,才能辞退。而员工只要“通知”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须提供任何理由。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相对于有固定期限合同而言的,和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最大区别就是,劳动合同履行只有开始时间,没有结束时间。
一般来说,合同未到期,单位提前解除合同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无固定期限合同永远不会到期,因此很多用人单位为规避经济补偿金,一般都不原签无固定期的,宁愿一年一年的续签。这种做法极不利于维护劳动者的就业稳定性。
《劳动合同法》在加强保护劳动者的就业稳定性方面,对无固定期限合同签订作出放宽调整。除原来的“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外,还包括“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3种情况。
即在下列四种情况下,用人单位要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合同日期精选篇十
出租方:____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出租方代表:
职务:
联系电话:
承租方: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承租方代表:
职务:
联系电话:
为加快农业科技推广,发展农村经济,经甲方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甲方将集体所有的农用耕地租赁给乙方,用于农业科技的开发应用。为了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农村土地租赁合同书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甲方自愿将集体所有位于大垄山的面积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农用耕地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土地方位东至路为界,南至村庄为界,西至五队田为界,北至渠道为界。
1、土地用途:油橄榄等农作物种植。
2、承租形式:租赁。
租赁期为30年,租赁期自20____年6月1日起至20____年5月31日止。
1、土地承租金基础价每亩每年人民币250元,每五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每亩50元,以此类推。
2、该土地的承租金交付方式:第一期的承租金(即20____年6月1日至20____年5月31日)共计人民币____元,乙方必须于合同签订后五天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以后的20____年的承租金按先交款后经营的原则每年支付,乙方于每年的1月1日前向甲方全额交纳下年度的承租金。
1、对乙方承租的土地拥有所有权。
2、对乙方的经营情况有监督检查权,对乙方的破坏性、掠夺性经营有纠正制止权,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5、承租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产品收益权。
2、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但不包括生产用房及水池、苗圃等。
3、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准荒芜,不搞破坏性、掠夺性经营。不得违反有关土地管理的其他规定。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支农惠农政策补贴和服务。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5、承租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乙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6、在承租期内乙方可以转租,合同性质条款内容不变。乙方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转租手续,转租的第三方必须完全承担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不得对抗本合同,并进行合同变更。承(转)租到期时,及时向甲方交还承(转)租的土地或者协商继续租赁。
7、按时向甲方交付承租金和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缴纳各项税金。租赁期内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担。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本土地租赁合同自行解除。双方当事人就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达成书面协议的,应报古市镇人民政府备案。因土地租赁经营发生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申请镇人民政府调解解决,调解不成的,可以直接向松阳县人民法院起诉。
1、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乙方不按期交纳承租金,每天按所欠承租金的0.5‰向甲方支付滞纳金。超过30天的,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3、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赔偿金。如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伍万元。如租赁方违反合同约定或违法使用土地,出租方一经发现可单方终止合同,收回承租土地并不退还租赁方的租赁费。
1、本合同订立后,乙方对土地进行再转租,需经得甲方书面同意。
2、合同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出租该土地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若不继续承租的,乙方对土地进行重要(大)投入提高地力的,及在当时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能拆除而不影响承租土地生产的,由双方协商采取作价补偿或恢复原状等方法进行处理;如果拆除会降低或破坏承租土地生产的,不得拆除,通过协商折价给予乙方适当经济补偿。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鉴证机关备案各一份。
出租方(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租方(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20____年3月16日
签订地点:会议室。
鉴证机关:(章)鉴证日期:
合同日期精选篇十一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贴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状况。
2、出租房屋面积共_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套内面积)。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状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三条:甲方应带给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带给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_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务必在租赁期满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元________(大写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租金总额为元________(大写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后应带给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六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七条: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职责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_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用心协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带给维修服务。
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职责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取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能够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带给房屋或所带给房屋不贴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房租累计个月以上。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决定的,应于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持续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一条:甲方违约职责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带给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倍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状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带给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就应承担赔偿职责。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二条:乙方违约职责。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到达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就应按合同总租金%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职责。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倍支付滞纳金。
5、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职责。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职责。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状况”。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取一种):
1、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八条: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房产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_签约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日期精选篇十二
父亲节是中国的传统节日,人们在每一年会有一天来感谢母亲,当然也会有一天是感谢父亲的,每个过节的父亲节的日期都不尽相同的,当然也有不一样的庆祝方式,那么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看看2014年父亲节的日期。
在我们中国,每年六月的第三个星期天是父亲节,所以,2014年的父亲节是:2014年6月15日。
父亲节是在母亲节之后出现的,而且,它的出现和母亲节有着撇不掉扯不走的紧密关系。世界上的第一个父亲节,于1910年诞生于美国。
文档为doc格式。
合同日期精选篇十三
工龄合并计算,但失业保险在重新工作一年后再失业才能领取。
(入职到现在四个多月)。
ps:公司在外地注册的,查不到注册资料,是否能在当地申请仲裁?
追加100分。
最佳答案合理。
不需要。
只要其在工商局网站能查到其名称即可,有些资料是不允许你查的。
另外,即使注册地在外地也无所谓,依据履行地优先的`法律原则,你完全可以在劳动合同履行地提起仲裁。
满意答案好评率:100%劳动合同的订立日期是可以晚于起始日期的。也可以早于起始日期。劳动合同的关键是起始日期。
具体点回答人的补充2011-04-1410:59只要订立《劳动合同》订立的日期问题不大,因为确认的是有没有订立《劳动合同》。当然,最好是在入职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以防止出现不必要的麻烦。而劳动合同的起始日期关系到劳动关系的确立日期和缴纳社保金的起始日期等。
编辑。
合同日期精选篇十四
张某于到某公司工作,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分别于和签订了两次一年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最后一份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至11月15日。月14日,张某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称其在公司已经连续工作多,希望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被公司拒绝。年10月27日,某公司向张某送达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告知张某于当日至2008年10月31日不必再来公司上班,2008年11月3日至2008年11月5日来公司办理相关离职手续,且公司会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2008年11月15日,某公司再次向张某发送提前办理离职手续及结清相关费用通知。
张某于3月23日申诉至北京某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请求裁决:撤销某公司解除与其劳动关系的决定;某公司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支付其2008年11月16日起至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止的双倍工资。仲裁委支持了张某部分仲裁请求,裁定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没有支持张某请求的2008年11月16日至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止的双倍工资。
张某遂起诉至一审法院,祈求判令某公司支付其2008年11月16日起至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止的双倍工资。
同完全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故不同意张某的诉讼请求。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法律对支付未签订书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没有11个月的上限规定,故一审法院判决某公司支付张某2008年11月16日至8月15日止的双倍工资差额520644.3元。公司不服上诉。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由于不订立书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属于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一种,因此,支付二倍工资的'期限不超过11个月。改判某公司支付张某2008年11月16日至2010月15日期间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倍工资173548.1元。
二、法律评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仅规定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却未规定支付期限的上限,这引起了司法实践中的裁判尺度不一。
但是,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有11个月的支付上限具有合理性。
一是根据“举轻以明重”原则,法律虽然没有明文规定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支付上限,但却规定了首次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不能超过11个月,那么危害较小的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的上限就没有理由超过11个月。
限也也应为11个月。
三从裁判理念上考量,双倍工资立法的主要目的在于提高书面劳动合同的签订率,而不是劳动者可以从中谋取超出正常劳动报酬的利益,其本身并不是劳动价值的体现,如果双倍工资不受限制,劳动者的工资又比较高,这样对于用人单位来讲无疑是一笔很大的费用,而且还会滋生劳动者的职业道德风险,忽视对本职工作的重视。因此审判上应该慎重。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征求意见稿)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补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但最长不得超过11个月。
合同日期精选篇十五
市场的变化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和工作需求发生变化,一部分职工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可能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变化,从而需要变更劳动合同。
2.员工劳动力升值或者老化。
企业根据其认定的劳动力价值给员工定工资:认为某人的劳动力价值高一些,给其定的的工资也会相应高一些;如果通过培训、实践以及工作经验的积累,一个人的劳动力价值有所提高,企业就有可能要支付更多的钱购买。所以,很多企业都会出现员工随着工作年头的增加或技能的提高而涨工资的现象,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的条款也就需要进行变更。
另外,员工的薪酬、福利可能随着企业效益的增加而提高,这也会引起劳动合同条款的变更。
(2)依法可变更的条款。法律规定不准变更的条款,一律不准变更;。
(3)直接引起合同变更的条款。合同中某些条款由于合同履行的主客观条件的变化,引起对其履行成为不必要或没有可能,这时,就会引起合同的变更;可见,这些条款本身就是引起合同变更的原因。企业劳动合同的变更,就是要对这些直接引起合同变更的条款进行修改或增减。对于与合同变更原因无关的条款,就没有必要变更。
变更劳动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即当事人意志自治的原则,是一个通行原则,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时都会用到,是最朴素的合同基本原理。
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者常常会遇到一个难题:企业提出要与职工协商变更合同条款,尤其是在增加员工义务而减少其权利的情况下,职工会不同意。面对这种情况,企业应本着交易的心态,也就是适当增加员工的权利,以使职工保持心理平衡。
(4)备案或签证。凡在订立是经过备案或鉴证的企业劳动合同,变更合同的书面协议也需要送交企业主管部门备案,或到鉴证机构办理鉴证手续。需要鉴证的变更协议,只有在鉴证后才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