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神圣论的心得体会 生命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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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8-29 00:00:00    小编:高工要跑路

生命神圣论的心得体会 生命心得体会

小编:高工要跑路

心得体会对个人的成长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可以帮助个人更好地理解和领悟所经历的事物,发现自身的不足和问题,提高实践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与他人的交流和分享。我们如何才能写得一篇优质的心得体会呢?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生命神圣论的心得体会 生命心得体会篇一

生命,是一台或许平凡或许被千万人歌颂的歌舞剧;生命,是瞭望那风景如斯千般好的灯塔;生命,是那绚丽绽放的烟火;生命,是无边星辰中的一簇光亮。

有的人说,生命是转瞬即逝的,还未待你风华尽展,便已香消玉损。有的人则认为,生命是徒劳无功,日复一日的蛰伏。在我看来,生命的确是有限的,但要是在有限的光阴里编织一道无人能敌的耀眼彩虹,生命,再残缺,也是完美的。

每个人的生命都有不同的前行轨迹,罗曼·罗兰的一句话令我记忆犹新:世界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就是在认清生活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生活与生命息息相关,没有生命,何谈生活?亦或,生活的美好是建立在“健康”的生命里。

行走于张家界的天门山中,偶然间看见一株瑟缩在一棵参天大树旁努力汲取一点点阳光的小萌芽,生的贫瘠,就如那些挑食的小孩一般弱不禁风。它不断地向外延伸,挺直了腰板,那副模样,任谁见了也是心疼不已,它用力着,孳孳不倦地,似乎是想逃出笼罩在自己之上的那参天大树,那使它吸收不到充沛营养的似洪水猛兽般的巨大阴影。

它的根茎如莲藕般藕断丝连,那小须被它自己拔得快要离开那赖以生存的泥土了,可它还是坚持不懈,犹如那时钟上的秒针似的。我盯着它,以一种看不起的目光盯着。生之卑微,蝼蚁,怎么可能撼动大象呢?可越发的,我觉得,我似乎错了。它那细嫩的芽儿天真烂漫,脸庞充斥着一副倔强劲儿。我倏然明白了,它不想一辈子活在参天大树的阴影之下,它想以那好整以暇的优雅姿态去迎接属于它自己的一缕阳光,以蓬勃发展的俯冲姿势耀眼明天!

万物皆有灵,无灵则无生。生之浩瀚,何以思想论高低?

一连串的思绪悄然爬过心尖。忽地想起一位志在千里的渐冻人——史蒂芬·霍金。

霍金,轮椅上的强人。他以一颗乐观不屈的精神面对着自己的未来,他是个懂得感恩生活的物理学家。

21岁那年,当霍金得知自己患上了不治之症后,消沉了很久。他17岁就考上剑桥大学,有着异于常人的智慧。为什么会碰上这种飞来横祸?极度失望时他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努力去帮助一些人们。那时,在同一个病房时他遇见了一个小男孩,这个男孩第二天就消失了,所以霍金觉得自己还不算太糟糕。

之后,他为了家庭和理想,重新“站”了起来。他让自己每天忙得像个陀螺般,努力不去想自己的疾病。一次,霍金演讲结束后,一位女记者冲上台前:“病魔已经将您永远固定在轮椅上,您不觉得命运对您太不公平了吗?”霍金脸上充满了笑意,用仅能活动的三根手指艰难地叩击着键盘:“我的手指还能活动”“我的大脑还能思维”“我有终生追求的理想”“我有爱我和我爱的朋友和亲人”。

在回答完女记者的问题后,霍金深思了一下,敲下第五段话:“我有一颗感恩的心”!

全场顿时响起了那充满着敬畏与钦佩的掌声。

以至于后来,霍金用仅能活动的三根手指,写下了《时间简史》,对人类宇宙探知做出了伟大的贡献。20__年3月14日,霍金,这个一生研究时间的人,终究被时间给带走了。

史蒂芬·霍金,一个站在无边宇宙的科学巨人。不需要太多过于浓烈的渲染与情感色彩,霍金,本身就是一个传奇。这依旧是一种生命之美,虽不完整,但它却弥足珍贵。正如霍金说过的,一个人肉体上有了残缺,不能让心灵也变得残缺。

你的生命,就应该活出自己想追求的模样。

生命神圣论的心得体会 生命心得体会篇二

今天我收看了中央电视台播出的《开学第一课》——知识守护生命节目。节目在抗震小英雄林浩和童星林妙可合唱的《我和你》的歌声中拉开了帷幕。

我觉得最有趣的是林妙可说的摸着这块金牌就像巧克力一样。她说的时候我捧腹大笑。

让我最惊讶的是一个瘫痪的老人收养了四个孩子,的十岁,最小的只有七岁,他们过着快乐的生活。

但是,有一天洪水来临,洪水涨得很快,一下子就涨了一米多,的希望就是他们必须爬到葡萄架上等待救援。可是这对于他们来说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就在这时老人想出了用飞夺泸定桥的方法,于是他们用梯子和木板搭出了一座桥,顺利的过去了。到了葡萄架下老人有些体力不支,但还是在坚持,随着孩子们一、二、三的口号,他们终于爬上了葡萄架。没想到只过了五分钟飞机就来了,他们获救了。

这让我懂得了坚持就会成功!还有团结力量大的道理。

生命神圣论的心得体会 生命心得体会篇三

米兰·昆德拉的《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是其最受欢迎的作品。作为一部小说,其主体讲述了几对男女间的故事。然而精彩并不在于此,故事中不断地穿插有富于哲学意味的话,而其哲学精神更是贯穿于作品全部,为作品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这大抵也是这部作品广受好评的原因之一。

而实际上“众劫回归”只是一种想象。如果它真的存在,在作者看来,那“原罪说”无疑会使人人的生命变得无比沉重:耶稣不断地被钉在十字架上,不断地为我们受苦,而我们也因于此背负着更大的罪恶。说起来,这很容易让人想到古希腊罗马神话故事中的普罗米修斯,这位创造出人类,教人类盖房子,教人类观察日月星辰,分辨四季计算时间,教人类饲养牲畜来为自己服务,更为人类带来火种的神,却因自己对人类的好惹怒了宙斯,被宙斯派人押到中亚细亚斯库提亚荒山野岭,用永远不能开启的铁链锁在高加索山岩的峭壁上。宙斯还派了一只鹰不断地叼食普罗米修斯的肝脏,又让他的肝脏不断地愈合。这便可以说是对“众劫回归”的最早的想象。由此看来,“众劫回归的确是沉重的.。

正因为“众劫回归”的不存在,我们才能试图用我们只出现一次的生命作为辉煌与之抗衡。

也正是因为“众劫回归”的不存在,一切事物只是一次性的,瞬时的,我们才会更易于被其缓解环境所麻痹,我们生命中曾经犯下的罪恶,都被我们预先的原谅了。

那么,选择轻,还是重呢?主人公托马斯成为这一问题的代询者。

离异的托马斯是一名外科医生,个人生活放荡不羁,与多个女人保持着“性友谊”的关系。直到特丽莎出现,事态才有所变化。这个既非妻子,也不是情人的女人,在托马斯看来只不过是“被放在树脂涂覆的草筐里的孩子,顺水漂来他的床榻之岸。”然而这个女人却让他迷茫,迷茫着是要继续“努力创造着一种没有任何女人提着箱子走进来的生活”还是与之结合。

选择前者,就选择了轻,也选择了托马斯可以自视为辉煌的东西;而选择后者,则意味着他要和特丽莎在一起过一辈子,日子就将不断地重复,无疑,这一选择将是重的。

托马斯也试图挣脱那日益附于他身上的沉重。在娶了特丽莎之后(虽然是为了减轻她的痛苦才结婚的),托马斯还是出轨了。七年之后特丽莎的出走,将托马斯重新置于自由,让他再一次感受到生命之轻。可是,随之而来的沉重却将他击垮,他已经学会感受他人的痛苦,他终于明白,他再也无法回到从前虚无缥缈的生命了。而另一方面,特丽莎也不想给托马斯施加过多的负担,她明白托马斯要真的对她不忠的话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但当这一切真实发生的时候,特丽莎才发现,她没有足够的勇气来面对这个世界。于是她也尝试着走向轻,去背叛托马斯,但实际这却让她背负上更为沉重的负担。特丽莎太过认真,认真是她的行为方式,这也让她最终失败,只能选择永远的重。

肉体与灵魂,是人类以存在的两种基本形式。人类总是理想化地希望自己的灵肉统一,以把握一个更为真实可感的自我,然而,昆德拉却以一个特定的性爱情境,揭示出灵与肉的分离,使人类再次陷入对自我的无把握中。

在托马斯看来,灵与肉是可以割离的。在发明“性友谊”之初,托马斯就告诉情人们,唯一能使双方快乐的关系与多愁善感无缘,双方都不要对对方的生活和自由有什么要求。最后他还得出结论,同女人爱爱和同女人睡觉是两种互不相关的感情,岂止不同,简直对立。爱情不会使人产生性交的欲望(即对无数女人的激望),却会引起同眠共寝的欲求(只限于对一个女人的欲求)。

何所谓媚俗?小说中《伟大的进军》就是专门讨论媚俗的。它首先从“粪便”开始,并列举了斯大林之子雅可夫的例子。在作者看来,德国长官拒绝讨论粪便的问题本身就是一种媚俗。媚俗是人类生存的基本场景,而试图去躲避它仅因为它带有被人赋予的并不光彩的成分是极其不正确的。

按照这样的逻辑,我想包括我在内的很多人都不能理解,因为如此来讲,我们自己也是媚俗的了。然而我们真是媚俗的吗?还是我们怯于承认罢了。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这个书名,英文版是“theunbearablelightnessofbeing”,有人对“being”这个词也生发出疑问,因为作为“存在”,“being”这个词完全可以替换成“existence”、“life”等,但作者终究没有那样做。这或许也是受到《哈姆雷特》的影响,在这里,“being”已经不单单是指活着,而是针对生活中生发出的各种问题作出的抉择。

有人说,看米兰昆德拉的作品,里面的细节都是精心铺设的。我留意到,托马斯为了给特丽莎解闷,特意给她找了只小狗卡列宁解闷。陪伴了特丽莎十年的卡列宁,最终也将离她而去,只是,看似还可以守在主人身边更长的日子,却因为癌症让卡列宁不得不和特丽莎提前说再见。

在卡列宁弥留于这个世界之际,特丽莎和托马斯都在犹豫要不要对它施行安乐死。如果狗也能听懂人的话,能有自己的思想的话,将这一抉择交给它,恐怕就不会让特丽莎和托马斯为难。可是这一切只是想象,卡列宁是否要早一点离开,主动权不在它本身,而在于托马斯和特丽莎。出于私心,特丽莎必然是希望卡列宁能多陪伴她一些时日的,可是对受病魔折磨着的卡列宁而言,早一点死去或许是一种解脱。最后托马斯,打破了这种僵化不愿改变的局面,他到底还是为卡列宁施行了安乐死。

昆德拉对这一部分的描写也是十分细致的,仿佛是为了更好的让读者感受到特丽莎与托马斯的为难。这并非是“非如此不可”,所以究竟选择轻或重,灵或肉,政治还是媚俗,存在还是灭亡,beingornottobeing,昆德拉到了最后也没有明确表示该怎样做。虽然如此,倒也不是无迹可寻,或许小说是为我们暗示了究竟该怎样选择的,只是这光芒过于幽暗,对于未来,还需要我们自己做出抉择。

生命神圣论的心得体会 生命心得体会篇四

“在那永劫回归的世界里,无法承认的责任重荷,沉沉压着我们的每一个行动……如果永劫回归是最沉重的负担,那么我们的生活就能以其全部辉煌的轻松,来与之抗衡。”在《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一书的开篇,作者就将我们引入了一个“轻”的世界,一个没有存在感的痛苦的空间。在一次没有任何意义的人生旅行中,我们不断妄图证明自己的存在,不断希望得到肯定,不断追求着身心的释放,故事便在这种徘徊挣扎中拉开序幕。

曾经也写过关于生命重量的文章,但从未有过读完此书后如此深刻的感受。灵与肉,媚俗与反媚俗,现实与反抗,这是昆德拉笔下的轻重世界。众多现实的无奈掩盖了华丽的辞藻,行文流淌间流露出生命的抉择。正是这样一种文笔,才在我的心中涌起了波澜,久久不能平静。不同于其他作品,昆德拉笔下的轻重世界直指现代社会人类生存的困境——以怎样的方式存在?通览整本小说,都找不到一个明确地答案来解答这个问题,只能用个人的一生来回答。托马斯,特蕾莎,萨宾娜以及弗兰茨都只是以不同方式存在的个体,在无法重演的过去和无法预定的未来,只能在黑暗中摸索着前进,去寻找属于自己的价值光亮。

每个人本身就是一个矛盾体,当人们厌恶自己身上的种.种负担、责任,而深感沉重时,总是向往着如果没有这些重负,生活该是多么轻松快乐、逍遥自在。可是当这些真正消失的瞬间,却又往往无所是从,不知如何是好。感觉自己轻如鸿毛,没有约束,但也没有归宿。人生为何如此无奈,想摆脱种.种生活之 “重”的困扰,但又不能承受摆脱困扰后的失重之“轻”,在这个永劫回归的生命中重复,再重复。

回望自身,我们也可以看到自己生命中那轻重交织的印痕。有时候会会被琐碎的工作压得喘不过气来,就会一味地想要逃脱,什么都不做。但当我真正放下手中的一切得到了“轻”时,却又沉痛不已。满脑子都是忙不完的工作,和做不完的功课。这种感觉就像是一个贪玩的孩子,作业还没有做完就去玩耍了,其实他的内心比坐在那里完成作业还要痛苦,背着背包玩耍,怎么会放轻松呢?所以,当我意识到自己的颓废时,我选择了继续回到繁忙而又紧张的生活中,虽然这种日子过得有些累、略带疲倦,但是也特别充实。这也许就是痛并快乐着的道理吧。我们的“向上精神”本源于愚昧,我们的“进取心”来自无知,而盲目的进取心又至少给了人生一个“重量”的感觉,使人生似乎有了叫做“意义”和“满足”的东西。而人生也正是因为有了这两样很难得到的东西而变得有价值与趣味。

故事的最后,意外的结局令人发指。托马斯和特丽莎在一片安逸享乐中死于车祸,弗兰兹死于一次戏剧性的游行,而萨宾娜在远离家乡的美国孤独的居住着,只有她寂寞的活着。这几位年轻人“追求”与反“追求”的矛盾,道出了人生本身的荒谬与悖论:每个人都有生活的目的和理由,但每个目的都有本身的空虚,追求爱情时怨恨多于欢乐,追求名誉像水中月镜中花一样遥不可及,追求钱财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透过种.种幻觉,这些人所有追求的一切最终都化为乌有,这与现实却略显矛盾了。我们每天都在追求着,拼搏着,努力着,最后追求的结果却是一场空。那些为着庸俗的目的而挣扎的平庸的生命,为了功名、金钱、娇妻、儿孙,终生忙碌、义无返顾,到头来一切都是虚无,一切都是空幻!那我们何必还要拼命追求生命之重呢?不过话虽如此,生活还是要面向阳光的,最美的不是追求了什么,追求到了什么,而是追求中得到了什么。故事中的每个人物也正是因为追求而美丽,因为那种不求结果的追求而不惜一切代价。事实上,我们仍然在忙碌,仍然在追求,奋斗的脚步永不停止。就像如果不去耕耘,不去播种,再肥的沃土也长不出庄稼;不去奋斗,不去创造,再美的青春也结不出硕果。

生命的价值和意义在于过程,在追求的过程中有了幸福感和满足感,得到了自身的价值。也许,这已经足够了,何必在乎其终极意义上的得与失呢?人永远都无法知道自己该要什么,因为人只能活一次,既不能拿它跟前世相比,也不能再来生加以修正。没有任何方法可以检验哪种抉择是好的,因为不存在任何比较。

所以,不管怎样还是要勇敢面对生命之“重”,而不是避“重”就“轻”。相信只有沉重的生活才有质量,凡是我们所经历的,都是我们所能承受的。

人生如潮汐,来了,去了;人生如漏斗,得了,失了。路漫漫,极其修远,我愿用毕生经历,在轻重之间求索灿烂的人生。

生命神圣论的心得体会 生命心得体会篇五

这本书是我在8月中旬买的。所以读的时间比较紧凑…况且这本书本身就有点深度。对于我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挑战!

在网上查过,这本书的推荐率还是很高的!所以决定就买它了!

有人对我说:这样一本小说,不仅难懂,而且读来让人饱受思想上的折磨。如果没有准备好受难,就不要打开它。打开也毫无意义。不如省下时间去读一些流行的通俗小说,或许还可以从中看到一些花花草草。一开始我还不相信,但当我读了之后,真真正正地感受到了思想的折磨…文章的内容并不难懂,难以理解的是作者无处不在的议论!很痛苦…真的好难读懂。

文章涉及到很多历史性的人物、剧作…比如作者从“永劫回归”的话题谈到十四世纪非洲部落之间的战争,谈到法国大革命,谈到人们对的仇恨的消解,谈到断头台。其中最核心的一句话是:“曾经一次性消失了的生活,像影子一样没有分量,也就永远消失不复回归了。无论它是否恐怖,是否美丽,是否崇高,它的恐怖、崇高以及美丽都预先已经死去,没有任何意义。”“轻”这一字无疑是文章的文眼。说到“轻”,让我想到一个故事。就是有位国王要他的手下比赛,看谁是大力士。比赛的内容就是谁能将一根鸡毛扔过墙。很多人都是以失败告终的。然而有一位大臣非常地聪明,他将整只鸡扔过了墙,然后对国王说,我能将整只鸡扔过墙,何况是鸡身上的鸡毛呢?!没错,最后是他赢了。靠的是他的智慧!“轻”之让人不能承受,答案居然如此简单。看来,我们以前的迷惑完全来源于对常识的漠视,以及对“轻”和“重”根深蒂固的偏见。有时,轻,真的让人无法承受。像一只鸡毛,你很难凭借力气将它扔过高墙。

一开始,还没读这本书的是时候,看书名…好深奥…难以理解。

生命神圣论的心得体会 生命心得体会篇六

昔之寰宇,战乱频仍,生灵涂炭,田园荒芜,途有饿殍;今之中华,太平盛世,百姓安居,富丽繁华,物资充盈。在这个物质极大丰富,拜金主义冲击思想的时代,人们对“生命”这个话题显得有些无所适从。生命的意义何在?我们应当如何对待生命?窃以为我们每个人都应对生命抱一颗尊重之心。

对生命的尊重,应该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不苟死”,二是“不苟活”。

“不苟死”,就是不能随随便便放弃生命,是对生命低层次的尊重。这其中又分三个方面。

一曰“了解”。我们每个人都有权利也有义务了解自己的生命,认知自己的生命历程。古今中外,“传记文化”一直很受大众追捧。不少智者在晚年总会细细回味自己的一生,追忆来路上的点点滴滴,通个人之变,成一家之言。正如沈复著《浮生六记》、杨绛撰《我们仨》一样,了解梳理,是人们对崇高生命最基本的尊重。

二曰“珍惜”。珍惜,即为不挥霍。生命对于我们只有一次,我们必须好好珍惜它。让人心痛的是,当今社会,有人沉迷于种.种诱惑,肆意挥霍美好的年华;有人“厌倦了这个世界”,轻率地结束了自己还没走到终点的人生。这些都是对生命莫大的不敬。还有一些人,虽然罹患绝症,但依然笑对人生,以乐观的态度,坚强地活下去,在这同时,还能尽己所能帮助他人。他们对待生命的态度,赢得了其他人的敬意。尊重生命,就是要珍惜生命,不虚度年华,任何时候不放弃希望。

三曰“升华”。有哲人曾言:“我们无法增加生命的长度,但可以拓展生命的宽度。”生命的长度是有限的,即便延年益寿也终有一死,但是我们可以在有限的生命长度里创造出无限的价值。让自己的生命有价值,给自己来过的世界留下一点儿什么,这也是对生命的尊重。太史公曰:“人固有一死,或重于太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有些人,为了区区的小事,随随便便地死了,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有些人,为了未竟的事业,忍辱负重地活着,在历史的迷雾中成为一座高耸的塔。盖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兵法》修列;不韦迁蜀,世传《吕览》;韩非囚秦,《说难》《孤愤》。他们在穷途末路没有选择死,而选择在历史浪潮中踽踽独行,用背影照亮我们民族的正面。还有太史公,面对死和腐刑,他选择了后者,为了尚未完成的《史记》,在不真、不善、不美的夜晚,他把真、善、美熔炼在油灯下,炼出了“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学巨著。历史中少了一位死谏之臣,而多了一位文史巨匠。无论是太史公,还是他所记述的人,都用自己的选择诠释了生命价值的含义,让自己的生命得到了升华。

“不苟活”,即不苟且偷生。当理想与现实发生尖锐冲突,当人格和生命尊严受到践踏的时候,有些人以死抗争。这不是不珍惜生命,而是对生命最崇高的尊重。“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这不是戏言,也不是轻佻。古往今来,有多少仁人志士为了自己崇高的理想舍生忘死;风云变幻,又有多少忠贞之人以死捍卫自己生命的尊严?当李清照写下“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当谭嗣同吼出“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当秋瑾高喊“身不在男儿列,心却比男儿烈”,他们的眼中只有尊严与理想,他们愿意为之献出宝贵的生命。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为了理想和尊严而死的人,生命也会为他喝彩。

世间潮起潮落,人生云卷云舒。如若我们都能怀着一颗对生命的尊重之心,方能让生命绽放出最美的光彩。

生命神圣论的心得体会 生命心得体会篇七

今天,我们学习了《生命生命》这一课。读完这篇课文,我有非常深刻的感受。

在各种天灾人祸面前,生命是那样的顽强。但同时生命又是那样的脆弱。生命不一定是长久平安的,它更不是永恒的,它是有限的,而且是短暂的。它是世间最普通,也是最珍贵的。它属于每一个人,每一个人都可以自由支配它,你可以让它是一块发光的金子,充实地、毫无遗憾地走完生命的征程;也可以糟蹋它,欺骗它,让每一天都得过且过,怀着糊弄的心态,结束自己的生命。

诺贝尔曾说过一句话:“生命,就是大自然给人类雕琢的一块玉石。”我觉得这句话说的太好了,人生就犹如一块宝石,看你是要粗糙的打磨它,还是要很认真的将它雕刻成一件价值连城的宝物。机会只有一次,我们必须仔细认真的对待。

在一个早晨,一个伐木工人和往常一样去森林里砍树。工人用锯子砍倒了一棵很大的松树,树干因为弹力反射回来,压在了工人的腿上。工人企图将腿拔出来,但每一次的努力都以失败告终。

于是,工作人又用斧子去砍树干,斧柄断了,这个伐木工人又用电锯锯树干,他发现:树干倒下呈四十五度角。如果连他的锯子都坏了,那他就要死在这一片很偏僻且人迹罕至的森林里了。于是,他狠下了心,拿起锯子,对准自己被树干压住的腿,忍着常人难以忍受的巨痛,强行截断了自己的腿。工人简单的包扎了一下便爬着回去。他一寸一寸的挪动,一次又一次的昏倒,也一次又一次的醒来,接着又一寸一寸的爬着……这个伐木工人求生的欲望令我极为震惊。我没有想到人在危机的时刻,竟可以做出如此的决断,我更被这个伐木工人顽强的生命力折服,更敬佩他在死神正面交锋时能够冷静,精神上没有被打垮。

我们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生命,在面对死神时沉着冷静,不能手忙脚乱。只有保护好自己的生命,才能使自己的那朵生命之花绽放在世界上,绽放在自己的心田。而让它绽放的关键是每天努力着,每天进步着。每天都把微笑挂在嘴角;把自信留在脸上;把用心刻在心上;把努力写在行动中。每天都做最好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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