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成效(汇总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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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成效篇一
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试点的“双随机”抽查,具体而言,即把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按住所集中程度划分为若干片区,再把检查人员按来自不同基层分局进行组队,在确保本分局人员不检查本分局市场主体的前提下,对片区与检查小组进行随机匹配。应该说,姜堰区的试点是落实“双随机”抽查机制的有益探索。
“双随机”抽查打破了过去属地监管模式,监管人员与监管对象的`监管关系仅发生在此次抽查工作中,有效防止了“任性”检查情况的发生;“双随机”抽查因监管人员与监管对象间较少发生“交集”,破解了属地监管人员因熟悉辖区市场主体而进行“人情监管”的问题;“双随机”抽查的检查人员来自不同的基层分局,营造了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检查环境,较好防范了“说情风”以及失职渎职行为。在本次试点中,不止一次出现属地分局配合人员为检查对象打包票,要求检查人员轻查的现象。如果不实施人员随机,而采取传统属地抽查,检查结果的公信度将大打折扣。大部分市场主体因对监管人员不熟悉而更加严肃认真地对待检查,对检查结果的认同度较以往有大幅提升。而同期采用属地监管模式开展抽查工作的其他地区,抽查工作或多或少地存在因“人情说不过去”“辖区方方面面压力”等导致检查工作推进不理想,检查结果的认同度、真实度不高的情况。
姜堰区“双随机”抽查共发现21例未按规定公示即时信息行为,占泰州全市此类问题总数的80.77%;发现23例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行为,占全市76.67%;对21户市场主体责令限期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占全市91.3%。此外,还发现15户市场主体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发放了责令限期变更通知书;发现其他案件3件,移交相关部门。而采取属地监管模式开展对抽查工作得出的检查结果单一,除正常以外的大多是“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情形,约占发现问题总数85.22%。与此前姜堰区1月和5月两次开展的公示信息定向抽查结果对比发现:前两次采取属地监管模式开展,定向抽查共检查市场主体365户,仅发现2类问题,即通过登记住所无法联系、未按规定公示即时信息,而且数量较少,两次共计41户次,占检查总数11.23%;本次共抽查市场主体339户,发现4类问题,涉及68户次,占检查总数20%。
实施跨区域人员随机,同一检查组的检查人员来自不同分局,在相互监督的基础上相互竞争、相互学习。此次试点中,每名检查人员与至少4名来自不同分局的检查人员组合,在实战中相互取长补短,促使自身监管水平迅速提升。同时,通过检查人员随机,在对市场主体进行动真碰硬的检查后,使检查人员认识到抽查的威力,感知到信用监管对企业的巨大影响,在思想上真正接受了信用监管新理念。而在属地监管模式下开展抽查的其他地区,检查人员普遍反映不会查、不能查、不敢查,对信用监管的效力持怀疑甚至否定态度,监管理念还停留在年检时期行政处罚的思路上。
因为“双随机”的公开、公平、公正,不仅使被检企业心服口服,还引起了地方党委、政府的高度关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舆论效果,树立了良好的执法形象。
“双随机”原意是将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全部随机。按此推演,此次姜堰区“双随机”抽查将分散在各基层分局的38名检查人员两两配对共生成703个检查组,再将这703个检查组与散落于927.52平方公里内的339户检查对象随机配对,还要在规定时间内统筹完成抽查工作,行政成本成几何级增加,实际上也超出了区市场监管局的保障能力,不具操作性。这也是姜堰区实施改良“双随机”抽查的原因之一。虽然对“双随机”方式进行了改良,但由于地域管辖变化了,不可避免地需要增加车辆、就餐甚至住宿等方面的开支,尤其是辖区面积较大的县(市、区),这是一笔不可忽视的开销。
此次“双随机”抽查中,姜堰区华港市场监管分局的检查人员从常驻地到检查地蒋垛镇乘坐汽车需要花费近两个小时,再加上抽调的驾驶员对检查目的地不熟悉,市场主体住所地址仅登记到了村,导致检查组把时间大量花费在寻找市场主体住所地上,无效检查时间花费较多,原本上午可以检查两户的计划,仅勉强完成了一户。虽然姜堰区在试点时,采取了集中抽查、属地配合等方式提高监管效率、避免无效监管时间的浪费,但从随机抽查的长远需求和各地监管实际看,这些方法并不具有可复制性。
首先,实施“双随机”抽查后,抽查人员仅对检查对象进行“随机”检查,对其他应属地监管的事项不具检查权,显然不利于当前综合监管的大趋势。监管人员从事的其他监管工作,在“双随机”抽查期间或多或少地受到影响。而属地监管因为协调方便,可以较好地实现对市场主体的综合监管。其次,实施“双随机”抽查后,同一组监管人员来自不同的基层分局,各自的工作习惯、工作侧重互不了解,互相配合、磨合需要一个过程。最后,为避免“双随机”抽查效率不高而增设属地配合人员,增加了行政成本,浪费了配合人员本应开展其他监管工作时间。
一是后续监管的风险。此次“双随机”抽查试点中,在检查初期,因对需要责令改正和采取后续跟进措施的实施主体不明确,而导致“双随机”检查人员与属地基层分局互相扯皮而“踢皮球”的现象。虽然后来在省、市工商部门的指导下及时进行了调整和明确,但也暴露出“双随机”抽查机制在后续监管中的“短板”。二是检查尺度把握的风险。“双随机”的检查工作在得出检查结论后就结束了,后续监管工作由属地基层分局开展。在实际工作中,因为检查人员水平不一,对同一行为的判断会产生不同的理解,有些在“双随机”抽查中认定的违法行为,属地监管人员不一定认可,由此导致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或督促改正的尺度与“双随机”抽查时有所不同,造成一定的履职风险。
要考虑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特点,做到行政成本和行政效率的高度统一。坚决防止“为了随机而随机”搞“一刀切”,增加行政成本和基层负担。建议一些特定行业、特定事项、主观判断因素较多的检查,如年报信息检查、举报检查等应当推行“双随机”;对检查对象明确、标准明确、客观结果明确的检查,如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从行政成本和行政效率看,不建议推行“双随机”。在对批量较多的检查对象进行“双随机”时,建议选择片区的模式,把地理区域较为集中的地区划分为一个片区,由一个随机检查组进行检查,防止相邻的两个市场主体由不同检查组检查,而这两个检查组各自下一个检查对象仍是随机抽取,可能存在无法进行高效保障,浪费经费和资源的问题。
基层监管工作的大方向是“综合监管”。一方面内部要综合。当前,江苏省各县(市、区)都已经实现了工商、质监、食药监“三合一”,在形式上实现了“综合监管”。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多头布置任务的现象,让基层疲于应付,让市场主体困惑。姜堰区试点中就有上午“双随机”检查人员刚进行年报信息抽查,下午另一批市场监管人员又去同一市场主体检查其他项目的情况。另一方面外部要综合。要探索县(市、区)层面上的“双随机”综合检查,由政府统筹,组织相关监管部门联合开展抽查,减少对市场主体的重复检查。
抽查工作是一项专业工作,试点中发现没有从事过具体监管的同志无法通过短期培训掌握监管技能。因此要坚决克服片面追求随机人员范围而“将全体执法人员作为随机检查人员”这一不切实际的做法。各地应建立如会计、商标、广告、农资、网监等专业人才库,以便在人员随机时可根据不同的检查需要抽取不同类型的人才。防止出现检查人员不熟悉检查领域而延误检查时间,甚至影响检查结论正确性的情况。
一要数据共享。要提升部门数据共享度,充分利用大数据,让数据多跑路,让干部少走路,确保检查的针对性。试点中发现,有部门共享数据的市场主体检查时间大约只有没有共享数据的市场主体检查时间的一半。二要软件关联。要基于当前业务软件开发统一的“双随机”软件,修改和其他相关软件的关联性,确保“双随机”的可操作性。虽然为试点工作专门开发了软件,但因为与业务系统不兼容,有关工作仍需手工录入,增加了成本、浪费了时间。三要硬件保障。要大力发展移动监管,提升监管效率。试点中,检查人员每天都集中加班录入检查结果、打印执法文书,防止时间长而遭遇不必要的“人情”和“压力”。如果能够通过移动办公,现场录入检查结果,将大大提高检查效率,减轻检查人员工作压力。有条件的地区还可探索实施执法过程全程录像,进一步确保“双随机”的公正性。
首先,监管原则要明确。市场监督管理不是简单的判定,需要进行复杂多样的后续监管,必须明确“双随机”监管与后续监管的边界,防范可能出现的监管风险。其次,保障要到位。“双随机”监管打破了原有的属地监管模式,必然涉及人员、车辆的调配以及相关资源重新分配,必须统一保障、规范使用。最后,市场主体登记信息要翔实。住所登记要尽量翔实,要适时探索建立“市场主体联络员制度”,避免“双随机”检查时由于地址不详、联系困难而增加不必要的行政成本。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成效篇二
一、建立组织,强化领导。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办公室主任、下属林场场长、苗圃主任为成员的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对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二、严格措施,明确责任。明确各场圃“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与下属各场圃签定了安全生产责任状,各场圃与各摊点承包主签定了安全生产责任状,将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摊点,落实到人。
三、督促检查,消除隐患。今年以来,我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经常对林业系统出租的1个恒温库和50多个个体摊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对摊点主进行了安全生产教育,落实安全措施,禁止私拉乱接电线,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四、加强国庆期间安全生产,确保国庆庆典成功举办。在今年的国庆60周年安全保卫工作中,为确保国庆60周年庆典成功举办,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县国庆安保动员会精神及一系列文件要求,扎实推进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全员参与,全力以赴工作,为国庆庆典成功举办做出了贡献。
五、常抓不懈,巩固森林防火成果。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对森林防火工作做到早部署,严要求,抓落实,上下齐抓共管,形成大合力,取得了三年未发生森林火情的好成绩,被市森林公安局考核为成绩突出县。受到了省林业局的.表彰奖励。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森林草原防火会议精神,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召开了全县秋冬季防火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我县秋冬森林防火工作,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增强了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是按照森林防火工作行政领导负责制“五条标准”要求,认真落实森林防火工作县、乡政府负总责,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是第一责任人,做到了机构健全,责任明确。县政府与各乡镇、各乡镇与行政村层层签定了森林防火责任状。我局认真落实省林业局提出的“防火责任全体担、工作安排全覆盖、检查督导全方位、值班调度全天候”的“四全”要求,林业局全体干部、职工全力以赴,包乡包场,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
三是根据今年秋冬季严峻的防火形势,修定完善了《xx县处理森林火灾事故预案》,认真落实救扑火险的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讯联络等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做到迅速组织、及时扑救。
四是在火源管理上,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严字当头,严明制度,严格要求,严加教育,严肃处理,严厉打击。在防火期内向群众发布“五严禁”通告,即严禁上坟烧纸,严禁烧荒,严禁带火种上山,严禁在重点防火区内吸烟,严禁野外用火。对呆、傻、精神病人及小学生等关键人员进行重点管理,落实监护责任禁止他们玩火;对春节、清明节等关键节日加强巡逻检查,护林人员严看死守,确保不发生火险。
五是组织开展10月13日至19日的森林防火“宣传周”活动。县林业局出动宣传车一台,沿全县所有乡镇、村进行巡回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xx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县领导发表电视讲话1次,利用电视台黄金时段打防火宣传字幕2周。并向林区农户发放护林防火公约10000余份。在道口林区书写张贴森防标语80余条。在进入林区的主要道口设置永久性防火宣传标牌60块,对原有固定宣传牌、碑进行了统一刷新,有效推动“宣传周”活动的开展。同时,责呈教育部门在林区中小学普遍开展上一堂“森林防火课”活动,对全县中小学生进行森林防火教育,要求家长配合学校做好森防宣传工作。
六是以县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建设为重点,各乡镇、林场都成立了20—30人的半专业扑火队,并时刻处于临战状态。在9月份由县森林防火办公室组织,对全县21支扑火队伍进行扑火专业技能培训,使扑火队员人人掌握扑火技术,能够在扑火实战中起到骨干作用,圆满完成扑救火任务。全县配备专(兼)职护林员1008名,负责巡山护林、查禁野外用火及火情报告。使我县的护林防火工作形成了层层有人抓,片片有人管的良好局面。
七是充分发挥xx县森林防火指挥中心的作用,配置防火物质储备库6个,防火物资做到了分发、检修、贮备到位。同时高标准完成重点防火林区建望火楼16座,修防火道路21公里,确保了防火区交通畅通无阻。一旦发生火情能够及时报告,迅速组织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成效篇三
根据省林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林业系统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林〔20xx〕3号)和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涵政办〔20xx〕43号),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结合林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各责任股室应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针对市场主体的监管事项要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在市场监管领域之外的监督检查事项中,也应推广运用随机抽查。清单应当明确事项名称、检查依据、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抽查比例、抽查频次、检查主体、责任单位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
各责任股室于6月14日前将各自所涉及权力清单的有关检查事项(填写附件1)报局办公室汇总形成区级抽查事项清单,经局领导研究审定后公布,并报市林业局备案。
责任单位:林政股、执法大队、森林公安局、资源站、种苗站、森防站、防火办、动管站、保护区管理处。
二、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
我局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逐项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各责任股室分别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摇号等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逐步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市场主体名录库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监管对象的变化动态调整,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根据工作人员变化动态调整。
各责任股室应于6月14日前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局应于6月14日前建成“双随机”抽查机制。
责任单位:林政股、执法大队、森林公安局、资源站、种苗站、森防站、防火办、动管站、保护区管理处。
三、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
各责任股室要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林业违法行为发生情况,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按规定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随机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辖区内市场主体的5%,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责任单位:林政股、执法大队、森林公安局、资源站、种苗站、森防站、防火办、动管站、保护区管理处。
四、加强抽查结果运用
要建立“一抽查一通报制度”,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单位:林政股、执法大队、森林公安局、资源站、种苗站、森防站、防火办、动管站、保护区管理处。
五、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要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探索完善监管办法,切实把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要加大宣传力度,转变执法理念,加大对随机抽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充实一线执法检查力量,加强执法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执法检查能力。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坚持依法监管,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公正高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公开透明,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对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责任单位:林政股、执法大队、森林公安局、资源站、种苗站、森防站、防火办、动管站、保护区管理处。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成效篇四
一是进一步完善随机抽查事项。今年来,我局按照省、市安监部门的要求,完善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八大行业、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安全检查等10项抽查项目和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内容,进一步明确抽查项目和内容。同时,根据直接监管的非煤矿山、危化品企业、烟花爆竹企业生产情况,动态调整监管对象库,从原来的30企业增加至目前的141家企业。二是科学制定“双随机”检查计划。在制定我局20xx年度执法计划过程中,明确一般的执法检查以“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实施检查,随机抽取被监督检查单位、随机选派监督检查人员,并依法公开监督检查结果。同时,在日常执法检查时,积极与市安监局协调抽查计划;在对开发区、循环园区企业检查时,积极与开发区、循环园区管委会、市场监管局、消防等部门开展联合随机抽查,避免了不必要的重复检查。三是严格实施“双随机”检查。今年来我局通过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实施“双随机”摇号检查3次,。检查对象的抽取应当按照“谁发起、谁摇号”的原则,从监管对象库中按比例抽取检查对象,共抽取9家企业,目前均已按照时间要求对9家企业危化品安全管理、矿山安全管理、职业卫生管理情况的进行执法检查,并上传了检查结果。
印发《xx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关于认真贯彻实施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制定了安全生产承诺制度、不良信用记录制度、“黑名单”制度、诚信评价和管理制度、诚信报告和执法信息公示制度等五项制度,并对信息采集、告知、公布、删除各环节进行了明确规定。对纳入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和“黑名单”的企业,及时向社会公布,在企业财政奖扶资金发放、申报项目时给予否决,通过诚信体系建设引导和督促企业主动做到安全生产责任“五落实五到位”。
截止目前我局利用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公示行政许可信息16项,行政处罚信息4项,公示率达到了100%。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成效篇五
20xx年4月1日,20xx年度上半年酒泉市工商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模式全面开启。
酒泉市工商局采取随机摇号的方式,结合全市今年企业公示信息工作现状,通过甘肃省工商局信息化系统按照存续市场主体3%的比例对企业公示信息进行定向抽查。目前,全市抽查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已初步建立市场主体目录库,共计摇号确定检查对象1484户,其中企业328户,个体工商户1091户,农民专业合作社65户,并同步完成了抽取名单向辖区工商所的分发工作,由辖区工商所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据悉, 20xx年度,该局已组织对市场主体公示信息进行了3次抽查,分别是“首次企业公示即时信息抽查”、“企业公示出资信息定向抽查” 、“20xx和20xx年度市场主体年报抽查”。共抽查了市场主体576户,其中抽查企业256户,个体工商户274户,专业合作社43户,其中正常户数分别为212户、241户、42户,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18户,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即时信息的17户,通过登记的住所(经管场所)无法联系的24户,不予配合的2户,已注销18户。今年上半年,按照50%的抽查比例,对全市105户从事保险业务的企业进行抽查,并向社会公示。
对于企业的抽查结果,该局采取如下措施:一是及时公开。抽查结束后,按规定将抽查结果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公示,并记载于企业名下。二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检查中发现企业公示年报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或者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予以公示。三是处理移送违法行为。检查中发现企业其他违法线索的,依法处理或按规定及时移交相关执法部门。
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推行中,该局采取五项举措,一是强化培训,将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建设纳入规范化管理,制定培训方案,加强执法人员培训,从执法人员选派条件、调整情况、工作职责、检查要求等四方面做了具体规定,确保进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的人员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为有效开展检查提供保障。二是明确工作流程。对检查前后各环节做了周密布置;三是明确对检查结果的处理要求。对检查后可能出现的不同情形提出了不同的处理方法;四是明确档案录入及数据应用。按照“一企一档、一批一卷”的要求,实行“谁检查谁录入”,做好检查档案的录入和管理。对检查数据提供政府决策,检查中违法行为在甘肃省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管;五是明确执法检查人员工作要求。在检查中执法人员依法进行,坚持廉洁自律,做到“四个不得”即不得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不得收受企业馈赠有价证券和礼品;不得接受企业宴请;不得参与娱乐消费。
下一步,酒泉市工商局将结合实际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不断细化工作程序,加大抽查力度,克服基层监管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参差不齐、抽查工作开展困难,切实做好市场主体名录库建立,建立健全“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规范执法检查流程,健全“双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衔接机制,确保抽查工作依法、有序、高效推进。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成效篇六
1、试点先行创经验。为确保“双随机”抽查工作取得实效,去年年初,该局首先在龙文区市场监管局进行试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订翔实工作计划,并将“双随机”对象确定为个体工商户年报信息和日常经营行为二项,采取“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方式,依法对市场主体公示信息情况和经营行为进行检查,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和市场主体时,还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现场监督以确保公平公正。在探索抓试点同时,该局及时总结提升试点经验,为全系统推广做好铺垫。
2、建立机制保推行。在试点的基础上,该局结合全市实际情况,及时制定出台《漳州市工商局关于印发推行双随机抽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建立了双随机抽查制度,将市场主体年报信息和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均纳入抽查范畴,并明确组织领导、抽查方式、抽查内容和主要流程,工作举措和目标要求;制定的方案具有较强的实践操作性和针对性,对全面推进全系统的双随机抽查工作具有明显的指导意义。实施方案下发以后,全市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进行组织部署、照章实施,目前双随机抽查工作已在全系统全面铺开。
3、强化培训促落实。为确保双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该局还专门举办双随机业务培训,以ppt的形式讲授指导基层执法人员,明确双随机抽查工作究竟要“做什么”、“怎么做”,并从软件使用、抽查操作等技术层面加强双随机抽查业务的学习培训,共培训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业务骨干45人。同时,还组织人员深入基层加强指导和督查,全面推进双随机抽查深入开展。
1、努力做到“一套软件,自动匹配”。为保证双随机抽查的公平公正,组织人员开发了“漳州市市场主体双随机抽查信息软件”,供全系统基层单位操作使用,有效实现市场主体和执法人员的随机配对组合,强化了双随机工作配套。该随机抽查系统能够实现从选定的两个名单库即市场主体名单库和执行检查任务的执法人员名单库,随机抽取确定被检查的市场主体和执法人员进行一一配比,最终生成抽查任务的具体执行名单。
2、努力做到“统一口径,规范操作”。各单位开展抽查时,对列入抽查对象的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不少于5%的比例,随机抽取市场主体名单,开展年报信息和经营行为检查。名单抽取统一在福建工商一体化平台——市场监管——综合监管——监督管理——定向抽查模块中操作。企业则由省工商局随机抽完后再与各单位的执法检查人员随机抽选后配对,双随机名单抽取配对形成后,再将抽中名单派发至对应执法检查人员手中。截止目前,全市已完成2617户次市场主体抽查。
3、努力做到“一户一表,一表共用”。精心设计一份市场主体抽查监管实地核查记录表,对被抽中的市场主体实施现场检查时使用,实现一户一表。“一户一表”是独立生成的个性化表格,登载市场主体基本情况、监督检查项目及子项、监督检查人员、检查结果填写与签字确认等项目。基层工商、食药监和质监等多项职能监管必须共同使用“一户一表”,采取现场检查的方式,对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检查中,执法人员严格依照“一户一表”中载明的检查项目进行检查,将检查结果填写在表上,并签字确认。
4、努力做到“信息回录、结果公示”。“双随机”检查结束后,由实施该任务的执法检查人员登陆“一体化平台”填报检查结果。并及时向社会公示检查结果,不同的检查结果将对企业信用分类产生不同的影响,形成了从随机抽查到信息公示、信用分类及信用应用的完整工作链条。
开展双随机工作中,为确保工作实效,该局还注重做到三个结合:
1、与分类监管相结合。在开展双随机抽查的过程中,将企业公示信息和经营行为情况抽查监管信息,依托全省系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实现同一企业的信用信息统一归集于该企业名下,并运用信用分类管理办法,依据企业不同信用信息归集情形,自动分为信用良好企业、守信企业、失信企业、严重失信企业。并针对企业不同信用类别,实施差别化分类监管。对信用良好和守信企业,主动减少双随机抽查次数和抽查频率;对失信和严重失信企业,增加双随机抽查比例和抽查频率,依法实施严管重罚。
2、与处置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在开展双随机抽查的过程中,结合辖区实际,调整双随机抽取的比例分布,加大对群众举报投诉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及“失信”、“严重失信”类别市场主体的抽取比例和频率;加大对高危行业和安全生产监管等特殊领域的日常抽查监管力度。调整现场检查项目内容,修订监督检查项目目录,将市场主体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作为双随机抽查的重要内容,引导企业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3、与开展信用联合惩戒相结合。强化抽查监管信息运用,注重监管部门之间的企业信用信息外联互通共享,以国家发改委、工商总局牵头的《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为基础,依托信用漳州平台,建立全市范围的跨部门联合惩戒制度,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联合有关监管部门依法对其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予以限制或者禁入,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局面,增强双随机抽查监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成效篇七
(一)编制抽查事项清单。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关地方标准的规定,在认真梳理我局监管职责基础上,逐项明确执法主体、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录入抽查事项库中。
(二)建立检查主体名录库。
我局以防震减灾监管职责负责行政许可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查确认、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登记备案与核准、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审核的企业和单位等为主体,建立检查主体名录库。
(三)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
目前,我局持有防震减灾管理执法证的工作人员2名,但其中1名已于20xx年9月退休。作为执法检查人员主体,结合年度执法计划开展抽查工作,建立了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四)建立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
采取“部门内抽查”和“跨部门抽查”的方式,从“两库”中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实行“双随机”抽查,做到“双随机”抽查至少应由2名持有防震减灾管理执法证件人员组成。
一是及时制定并上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市地震局20xx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二是结合单位实际与“放管服”领导小组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沟通,上报市地震局关于无法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说明(根据《甘肃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至少要由2名具有执法证的执法人员组成,我局目前不符合抽查人员条件,故我局无法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做好以下两点工作:
一是严格依法管理,加强对防震减灾管理者的业务培训,督促选配优秀人才充实工作岗位,提高办事效率。
二是加强组织管理服务队伍的建设,确保有人管事、有人负责,重点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确保服务到位、执法有力、监管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