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新乡市法治政府工作报告会(通用8篇)
在当下这个社会中,报告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报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点。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新乡市法治政府工作报告会篇一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一、总体情况
2021年,xx乡政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完善制度建设、推进行政决策、坚持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化解社会矛盾、提高法治思维和行政能力、组织保障等方面认真抓好法治建设,为促进全乡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2021年,我乡在法治政府建设中严格依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法履行职责,遵守各项工作纪律要求,全年未发生重大损失、重大安全事故和损害国家、公共和公民利益的行为。
二、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法治能力建设情况。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乡长为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各单位也建立了相关的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开展领导干部法制教育,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根据我乡的具体实际情况,组织领导班子集体学法。首先是党政领导班子带头学习,学法积极性和用法主动性明显增强。其次是集中开展相关法律知识和业务培训,进一步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再次是以各业务部门为主体,根据部门实际定期和不定期集中开展专题学法和法律业务学习培训,干部依法办事能力水平不断提升。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职能作用的发挥,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了目标管理考核和机关干部年度考核,激发了干部主动学法、约束并规范自己行为、依法行政的工作积极性,极大地提高了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
二夯实基础,不断推进基层法制建设。
一是完善决策配套。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定、办公会议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等依法行政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和责任追究,确保行政决策合法、规范、有效。二是坚持民主决策。凡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出台、重点项目建设、重要民生问题解决等事关全乡的事项,一律必须提交集体研究决定,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和办事效率。三是推进依法决策。规范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出台前必须由相关法律顾问、通过相关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的程序要求,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还要求必须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方能出台,从而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2021年,我乡组织的普法宣传活动共x次,其中集中宣传x次,法律下乡x次,开展法律进校园、法律“村村通”课x次,受教育人数达x人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x份。
三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保证权力制约常态管用。
全面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化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根据《政府信息分类规范》,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审批、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推进办事公开,完善办事公开制度,拓宽办事公开领域;根据《关于开展全市党委系统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严格按照调研起草、征求意见、法律审核、讨论决定、签署公布等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做好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
三、2021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21年以来我乡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依法治乡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切实发挥党委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属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
深入贯彻落实******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提高广大领导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法治化工作水平,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把法治建设纳入了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在法治中建设中起到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全乡作表率。
强化监督,全面落实,将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任人职情况纳入了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加大了考核力度,使其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与此同时,加强了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监督。乡党政主要负责人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任人职责列入了年终述职内容,自觉接受监督。
四、存在问题和不足
2021年,我乡推进法治政府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在履行行政职能上,还有待进一步提升行政办事效率;二是行政决策机制及制度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三是行政执法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五、下一步工作目标和重点
2021年,xx乡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促进全乡经济社会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一是强化法制宣教,加强对群众的普法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尤其是农村群众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养,营造自觉遵守与执行法律的良好氛围并为行政执法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二是继续依法规范行政执法流程,按照政府权力清单、职责清单的要求,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加强乡村管理;三是继续加强机关工作人员培训,积极强化法制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新乡市法治政府工作报告会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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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我局严格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按照要求制定规范性文件,对我局起草的拟印发的规范性文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件严格按照“征求公众意见、本局法律顾问审核、报送区司法局”的程序进行合法性审核,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的严谨性和合法性。
我局坚持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全市首推营商环境白皮书,从企业营商所需的宏观经济环境、产业发展环境、市场资源配置、公共服务体系、生态环境质量等宏观方面,以及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息息相关的开办企业、办理施工许可、获得电力等十一个微观领域,全方位展示xx营商环境现状,营造更加阳光透明的法治化环境。出台《xx区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改革重点任务清单》,围绕企业经营全过程11个领域,精准推出32项路径清晰可实施、预期成效可视化的具体改革措施。同时,结合xx实际新增营商环境先行先试改革特色板块,探索走出xx特色营商环境建设之路。贯彻落实《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出台《xx区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开展《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工作》的通知》,推动条例进园区、进机关、进大厅等普法宣传活动。
我局依法接受行政监督,按要求在官网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等重要信息,保持沟通渠道畅通,及时掌握群众反馈意见,同时配合区司法局工作,对涉及我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积极进行答复和应诉。
立足本职,我局扎实推进普法教育工作。在社区、企业和机关内举办了消防宣传月、节能宣传周和信用xx等多场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积极宣传安全生产、节能低碳及社会信用体系法律法规知识,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和《深圳经济特区循环经济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把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2021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经验和成绩,但仍存在内部普法活动形式较为单一的问题,普法宣教效果有待进一步加强。
我局党组书记、局长统揽全局的法治建设工作,严格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坚持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凡涉及人事、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决策等事项,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做到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强化决策支撑,2021年我局聘请专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为我局开展各项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和意见建议。
我局党组书记、局长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我局内部学法用法,坚决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带头学法守法用法,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学习,认真学习了《中国******章程》《中国******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以及宪法、监察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结合纪律教育月活动,以支部“三会一课”为抓手,加强党章党纪党规和法律学习培训,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组织学习党章、纪律处分条例、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等党内法规制度,学习宪法、监察法、民法典、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积极组织开展专题讲座,2021年重点组织开展“两规三规及深标修订政策解读”专题业务培训,认真学习与我局业务有关的法律规定。严格按照普法培训工作计划要求,组织全局干部开展在线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参考率和考试优秀率均为100%,圆满完成我局2021年度学法考试。
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做到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格依法决策、依规决策。
继续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宣传方式和工作方法,进一步加强发展改革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引导群众和企业更加懂法守法用法。
加大学法力度,创新学法形式,进一步提升依法决策和行政执法水平。
新乡市法治政府工作报告会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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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把化解行政争议作为核心任务,作为审查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的必经程序,贯穿于行政检察办案全过程。准确把握行政争议化解案件范围,始终把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作为争议化解的根本要求,坚持以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化解为主体,重点瞄准诉讼程序终结后,当事人没有有效救济途径等问题,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行政检察产品。综合运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等方式,采取检察宣告、专家咨询、心理疏导等措施,做好监督纠正、释法说理、息诉服判等工作,切实解决行政诉讼“程序空转”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