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疫情排查方案 学校复课疫情防控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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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是指为解决问题或实现目标而制定的一系列步骤和措施。通过制定方案,我们可以有计划地推进工作,逐步实现目标,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方案应该怎么去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根据20__学年普通中小学校秋季开学时间为9月1日(高三年级为8月10日),幼儿园开学时间参照中小学执行。
二、开学前工作措施
各区各学校(含幼儿园,下同)要始终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深入总结和巩固春季学期学校防控工作的经验,压实责任,织密织牢防控网络;加强监测,精准掌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精准施策,周密做好开学前疫情防控工作,严防发生校园聚集性疫情,全力确保开学安全。
一是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区工作专班负责统筹辖区内所有学校的疫情防控与学生返校工作,尤其要加强对新开办学校、民办学校、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等薄弱环节疫情防控工作的帮助、指导和检查,查漏补缺,加强整改。
二是完善学校防控网络。进一步完善学校与辖区疾控部门、社区防控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的对口协作机制,加强联防联控;充分发挥卫生健康副校长(副园长,下同)、学校卫生专业人员(校医)的作用,协助指导学校开展日常防控工作;完善发热师生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绿色通道。
三是压实学校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学校防控领导小组的主体责任,按照《技术方案》要求并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细化开学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和各项制度,做到疫情防控责任到岗、任务到人。
四是加强健康监测。师生员工开学前14天内原则上不离开居住地、不外出旅行。精准掌握所有师生员工(含保安、保洁、食堂工作人员、宿舍管理员、校车司机、保教人员等)在秋季开学返校前14天内的行踪和健康状况,开展健康监测。开学返校前14天内有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入境后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健康监测和管理。有国内高风险地区(以国务院官网实时通报为准)旅居史的人员,应进行14天的居家健康观察;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返校时须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健康通行“绿码”。返校前如有发热、干咳等症状,应立即前往医疗机构就诊,并按规定申报。新冠肺炎确诊或处于隔离期的师生员工,应暂缓返校,治愈或解除隔离后凭复课证明方可返校。
五是严格落实健康申报。开学前1周,组织全体师生员工关注市教育局公众号“深圳教育”,在下方菜单栏中的“健康申报”选项进行信息申报,申报合格并持有“深i您”健康绿码方能返校;不符合条件者需在班主任及校医的指导下,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符合条件后再行申报。
六是周密做好新生健康监测和申报工作。各学校要提前谋划,密切关注新生健康情况,严格按照要求开展14天健康监测和健康申报工作;严格落实入学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督查未完成免疫规划程序的儿童补种相应的疫苗;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在校园接种流感疫苗。
七是校园继续实行封闭式管理。学生不得提前返校;加强校内应急值班、居住人员的管理,其他无关人员不能进入校园,如确需进入校园,须经学校同意并做好体温检测和登记。
八是强化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各学校应根据学校规模和师生员工数量,结合应急方案提前备齐必备防控物资,正确保管使用紫外线消毒灯和各类防疫物资,严防发生安全事故。
九是严格落实重点场所防控措施。各学校应提前做好学校测温设备、隔离观察室等防控设备的检查维护工作;按要求做好饮水设施、洗手设施、隔离室的改造与消杀工作,做好教室、办公室、功能室、宿舍、校车等重点场所的消杀和通风工作;在市场监管部门的指导下,严格做好校园食堂检查和食品安全管理,暂停进口冷链食材配送,重点针对学校食堂低温储存食品及冷冻冷藏设备开展传染源检测排查和消杀工作;密切配合公安、交通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和交通管理。
十是在开学前至少开展1次校园疫情防控模拟演练,组织本校相关人员并协调相关任务单位、疾控部门、医疗机构等参与,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十一是开学前一周,各区学生返校工作专班组织教育、卫生等部门,逐校检查开学准备工作落实情况;市教育局将以“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区各学校进行抽查;对于准备工作不到位、达不到要求的,责令整改。
三、开学及开学后工作措施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要求,坚持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两手抓”“双促进”,以最严格标准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实现教育教学正常化。
一是做好每日健康监测。学生入校前应在家长指引下做好健康自查,特殊情况要及时向班主任报告并尽快就医;学生入校及在校内要严格落实“一日三检”,校门口设测温卡点,所有人员进校须检测体温,入校后应立即洗手或使用免洗手消毒剂消毒;校医室负责对师生体温检测、健康观察等工作的指导,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日在深圳市学生健康监测信息系统上报。
二是加强因病缺勤及周末健康管理。落实师生员工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和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准确掌握未到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并及时追访和上报;组织家长如实反映学生健康状况,重点做好学生周末居家健康监测,出现发热等症状要及时就医并告知学校,避免带病入校。
三是根据疫情发展形势,校园实行相对封闭管理。无关人员不能进入校园,快递、包裹一律进行无接触配送,禁止外卖进入校园。对需入校开展常规工作(如学生体检,近视、脊柱侧弯筛查,儿童营养项目,四点半课堂等)的,在落实入校人员健康管理(持有绿码并进行核酸检测)的情况下,应予以入校。
四是师生员工应随身备好口罩,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在校期间校园内可不戴口罩;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到位的前提下,学校可逐步恢复正常教育教学活动(包括走班教学、体育课接触性活动、游泳课开放、图书馆及功能室开放等);一般情况不组织室内大型集体活动,如确有必要,应依据辖区疾控机构的研判评估和上级教育部门的意见综合决定。
五是加强就餐管理。对在家就餐的学生建立台账,加强两点一线管理;对在校用餐的师生,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食堂送餐、统一配餐、错峰用餐、分区域用餐等方式,尽量避免人员聚集;做好餐具消毒。
六是扎实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各学校加强环境卫生整治,按要求严格实施重点场所消毒、通风工作,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卫生的整治清洁活动、厕所革命、控烟禁烟行动等工作;规范垃圾分类管理,定点收集、及时处理废弃口罩等有害垃圾。
七是持续加强卫生宣教。各学校应在开学前面向师生员工及家长开展“一日常规”等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做到应知应会;开学后持续开展秋冬季传染病、食品安全知识等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生命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养成文明行为和良好卫生习惯;深入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主题教育,培养学生勤俭节约良好美德。
八是持续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各学校一把手负总责,由学校心理健康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新学期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利用电话访谈等形式精准掌握学生返校前的心理状态;认真开好“开学前家长会”和“开学第一课”,重点开展卫生健康、交通安全、心理健康等教育工作,共同营造轻松、平安的开学氛围;除初三、高三外,开学一周内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学科测试;对因工作不力、执行不到位、出现学生极端心理事件的学校,将进行通报并追责。
九是做好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四早”机制,充分发挥卫生副校长、卫生专业人员和校医的作用,快速、科学、精准、稳妥开展发热病例处置工作,精准区分常见病、一般传染病和新冠肺炎病例的处置与信息发布程序,常见病病例不公布,一般传染病按既定程序由相关部门登记公布,新冠肺炎病例须按要求上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按程序公布。
十是学校所在地区新冠疫情风险等级变化时,应按照市区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执行相关防控措施。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技术方案》执行。本通知各项要求如与上级部门发布的最新要求相冲突,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市政府、教育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的指示精神和部署要求,以人为本,坚持底线思维,切实做好我校针对防控的各个环节、各类情况的宣传工作,并提前做好宣传预案,广泛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科普知识,实效提高师生、家长的防范意识,提升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的自觉性、主动性,坚决遏制疫情在我校及师生中蔓延。
坚持统一领导,突出重点,科学防治;快速反应,有效处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掌握舆论的主动权,加大宣传力度、宣传频次和宣传面。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引导学生主动防控、科学防控。共同预防疫情在我校的发生。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各班班主任。
安全防疫工作是我校当前和长期的重点,我校成立疫情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指挥疫情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通过线上线下的向教师、学生、家长发布消息,解疑解惑。根据要求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
(一)学校通过各种方式途径向学生、家长宣传相关政策制度,推送或发放有关宣传信息到每个家庭,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教职员工十必须:
1、必须严格履行防控责任。学校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班主任(辅导员)教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2、必须熟悉疫情防控流程。自觉接受疫情防控检查,提升自身应急处置能力。
3、必须做好课堂防控教育。讲授防控知识,宣传先进事迹,开展生命教育、健康教育、爱国主义教育。
4、必须做好教学工作。统筹在线教学与开学后教学工作的有效衔接。
5、必须规范教学行为。严格遵守师德师范,做到不违规补课。
6、必须如实报告出行动态。教职员工完整准确及时报告出行方式、出行轨迹等。
7、必须及时报告健康状况。主动检测体温,如实填报《健康状况信息登记表》,发现异常立即上报。
8、必须做好日常防护。保持良好生活习惯,勤洗手、戴口罩。
9、必须遵守就餐管理规定。分散用餐、避免集中。
10、必须做到非必要不外出。不参加非必要的外出旅行和会议、活动,主动远离人人员密集场所。
学生六做到:
1、学生做到疫情期间减少外出、不走亲访友,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在校科学佩戴口罩,保持良好生活习惯,勤洗手,不随地吐痰。
2、学生做到在校期间积极配合疫情排查,主动报告信息,校内住宿学生不得擅自离校。校外住宿学生要主动报告体温及个人健康状况。
3、学生做到分时错峰用餐、洗浴。进入食堂前做好体温检测,排队、就坐保持安全距离,固定座位,不面对面就餐。在校有序错时洗浴。
4、学生做到实习期间如实报告行程和健康状况,做好个人防护,不得擅自离开校外实习实训地点。
5、学生做到坚持体育锻炼,注意用眼卫生,保证充足睡眠时间,提高身体免疫力。
6、学生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主动通过主流媒体了解疫情防控动态和防控知识,积极应对。
家长四做好:
1、家长应做好对孩子健康状况动态监测,如遇情况,及时上报,及时处置。
2、家长应做好教育孩子不参加社会办学机构举办的聚集性活动。
3、家长应做好点对点接送孩子,即接(送)即走。放学后直接回家,不去人员聚集场所。
4、家长应做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接送孩子的安全防护。
(二)在教学楼内、外显著位置广泛张贴疫情普宣传知识海报,制作悬挂宣传条幅,通过警示提醒学生什么是新型冠状病毒、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传播途径、被感染后都会有哪些症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与流感的区别、判定密切接触者的标准是什么、如何正确洗手、怎样正确佩戴口罩等等来提高防范意识。
(三)开学后通过举办校园宣传栏、班会、爱国卫生运动等活动保持校园、教室、家庭等环境清洁和良好通风状态;通过校园广播、晨会led滚动屏幕播放:公众如何做好个人预防、使用后的口罩如何处理、如何科学应对疫情带来的恐慌、如何增强免疫力做好其他防护等强化宣教,不断根据最新公告完善宣传内容,形成良好的校园防护氛围。
(四)通过线上的形式下发开学致家长一封信、开学报到、校园管理及学生管理、日常防控、体育活动及就餐方案,让学生开学之前熟悉掌握进校—在校学习活动—离校的流程和注意事项,推送内容贴近实际生活,加大正面宣传和健康教育方式,引导学生家长积极应对,极力争取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切实做好开学前准备工作和开学后的日常学习生活工作。
(一)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及教育系统《北票市中小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工作指南》精神,高度重视此次疫情防控宣传。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督导检查各班级落实情况,落实联防联控机制密切与家长沟通。针对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形式和特点,及时开展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各项宣传教育措施落实到位。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1月2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鲁教办字〔20xx〕4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强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通知》(鲁教办字〔20xx〕5号)要求,为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校园传播流行,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校园稳定和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应急预案,请务必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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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预防为主。加强疫情防控,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采取措施,切断传播途径,迅速控制疫情,严防疫情在学校的传播和蔓延。
(二)联防联控。疫情防控实行条块结合、联防联控、分工负责,共同落实防控措施。
(三)及时处置。确保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对防控对象及密切接触者按规定进行医学观察。对疑似病例及时送指定医院进行诊断和治疗。
组长:张立祥袁志勇
副组长:战文翔史梅耿少平
成员: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亭同志担任。
(一)学校办公室。执行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负责汇总学校各部门每日报告情况,对接上报省卫健委、省教育厅;与烟台市卫健委、烟台市教育局、牟平区卫健局等地方政府卫生健康部门保持紧密对接,及时协调处理疫情突发情况;与学校各部门保持紧密沟通,负责防控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统筹加强寒假期间各部门值班值守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二)宣传统战部。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变化,通过学校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发布学校相关防控要求和信息,加强防控知识宣传普及,引导师生科学理性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做好舆情监控工作。
(三)学生工作处。及时发布学校相关防控要求和信息,通过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家长群、学生群等渠道及时发布假期生活提示和学校开学工作安排,开展健康教育,引导学生和家长居家、外出或返校时主动做好防控工作,发现疫情及时报告。
(四)离退休工作处。及时发布学校相关防控要求和信息。对离退休教职工要指派专人对开展宣传教育,做好防控工作。要通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等网络渠道及时发布假期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引导其居家、外出时主动做好防控工作。执行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发现疫情及时报告。
(五)附属医院。要积极配合驻地卫生健康部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做好疫情防控有关条件和应急药械的必要准备。要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及时有效处置疫情。要积极落实学校相关防控措施,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帮助师生提高防范意识、掌握防治知识,引导师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六)总务处。春季学期开学前,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进一步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切实抓好教学楼、宿舍、食堂、公共场馆、实验室、洗手间、水房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为广大师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
(七)安全保卫处。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禁止外来车辆、人员入内,联防联控,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学校和谐稳定。
(八)各部门及时对本部门教职工发布学校相关防控要求和信息,要指派专人开展宣传教育,做好防控工作。要通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等网络渠道及时发布假期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掌握教职工寒假外出及身体健康情况,执行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发现疫情及时报告。
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要进入应急状态,全面落实好各项管控措施;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以极端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迅速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对涉及疫情方面的信息迟报、不报、瞒报、谎报的,将严肃问责。
(一)12月12日(周一)城区高三年级、初三年级返校复学;12月14日(周三)城区高一和高二年级、初一和初二年级返校复学;12月19日(周一)城区小学及幼儿园返校复学(以上复学时间如因疫情原因需调整另行通知)。
(二)返校复学的学校采取“线上+线下”并行的模式同步开展教育教学工作(上级教育部门做好调研服务指导),家长和学生可根据所在社区疫情和家庭实际自愿选择线下或线上教学。各县(区)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研判确定所属中小学(幼儿园)线上或线下教学事宜,报市教育疫情防控专班备案。
(三)待中小学(幼儿园)恢复线下后,由县(区)研究决定属地校外培训机构恢复线下教学时间。
(一)严格核酸检测。为确保师生员工健康安全返校,师生员工返校前1天在所在学校(幼儿园)进行1次核酸检测,凭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学校要与对口医疗机构做好对接,科学设置检测区域,采取分年组、分班级错时错峰检测,最大限度拉开人员距离,单向进出,减少交集,确保校园安全。核酸检测过程中,师生员工要戴好口罩,做好保暖御寒,家校“两点一线”不到社会面活动。如师生员工酸检测异常第一时间向学校和社区报告,暂缓返校,按社区和疾控部门要求执行相关管控措施。
(二)严控返校风险。师生员工及其共同居住人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所在区域为高风险区或被疾控部门判定为密切接触者、实行居家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的,待解除相应管控措施后,凭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返校后严格执行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师生员工有发热、咳嗽、咽痛、腹泻、嗅(味)觉减退等症状的暂缓返校,及时诊断治疗。如学校师生员工有以上情形的数量较多,可“一校一策”暂缓恢复线下教学,继续实施线上教学。
(三)做好返校准备。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精心精准抓好师生员工健康排查,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做到“四清”(人数清、人头清、位置清、管控措施清)。要抓好教室、卫生间、食堂、实验室等场所通风消杀,储备充足防疫物资,全面查改消防、食堂、配餐、宿舍、校车、燃气等关键部位安全隐患,为安全有序返校复学奠定基础。师生员工(含共居人)要严格健康监测、如实向学校报备信息。
各学校(幼儿园)要认真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第九版防控方案、二十条优化防控措施、十条进一步优化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按照《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20条(第四版)》《本土聚集性疫情校园应急防控措施20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六版)》等文件要求,不断调整优化校园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落细常态化疫情措施。
(一)强化排查管控。要抓实抓细排查管控工作,倡导并提示师生员工(含共居人)“非必要不出市”、不聚餐不聚集、不到人员密集场所、避免与域外来(返)溪人员接触、坚持“两点一线”轨迹管理、自觉戴好口罩。班主任要落实好监管责任,告知学生不到社会面活动。要动态精准掌握风险排查信息,第一时间部署排查管控,落实落细人员风险排查、外出审批报备、因病缺课(勤)追踪”等常态化防控措施。要结合具体实际,实行错时错峰上下学、“网格化”管控,要求学生不串班级、楼层、宿舍。近期除正常教学活动外,不组织大型聚集活动。师生员工入校要严格落实测温、戴口罩及验码、扫“溪安码”(学生除外)。校外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入校,确需进入校园的,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实行闭环管理。
(二)统筹抓好线下线上教学。各学校要主动适应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制定并完善“线上+线下”并行的教学方案。要全口径掌握参与线上或线下教学的学生底数,确保学生应学尽学、不落一人,对线上学习有困难的学生予以关爱和保障。市县(区)两级教育部门、教研部门要加强调研指导,对线上线下教学情况进行评估问效。
(三)做好家校协同。要进一步密切家校互动,告知家长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理解配合支持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个人防控责任和监护责任。要引导学生家长坚持做好孩子健康检测,孩子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腹泻、嗅(味)觉减退等症状时,要及时向学校报告,暂缓返校,及时诊断治疗,严防疫情传播风险。学校要会同有关家长共同做好暂缓返校学生的关心关爱、心理辅导和线上教学工作。
(四)提高应急水平。各学校(幼儿园)要结合实际,进一步调整和优化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多场景开展模拟推演和实战演练。如师生员工在校期间出现确诊病例(或密接人员),学校要第一时间向属地社区、疾控部门、属地防指及上级教育部门报告,第一时间将病例(或密接人员)安全转移至校内隔离(观察)室,校内师生员工暂停流动交集,实行闭环管理,配合做好流调及后续处置,必要时以班级、年组或全校为单位启动线上教学。
(五)加强督导检查。市县(区)教育部门要加强所属学校返校前及返校后疫情防控工作的检查指导,指导学校强弱项、补短板,帮助学校解决返校复学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进一步压实学校、教职工、学生、家长疫情防控责任。
从当前我国新冠肺炎疫情活跃谈起。说一说新冠肺炎的特征,以及临床表现,做到严格预防,同时学会一些预防措施。
当前我国新冠肺炎疫情活跃,大家都知道我们因为集体爆发新冠肺炎而停课。新冠肺炎到底有多危险,我们应该怎么预防,这就是我们今天学习的内容。
1、新冠肺炎是一种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可以人传人,严重的会导致死亡。症状和感冒类似,一般是高热、咳嗽,浑身没力气等。
2、通过感染者说话、咳嗽或打喷嚏等方式将病毒散播到空气中,易感者吸入后就会被感染。人群拥挤、空气不流通的公用场所传播最快。还可能通过被病毒污染的玩具、茶具、餐具、毛巾等物品间接传播,通过手接触最多,所以勤洗手。
3、和普通感冒不同的`是,新冠肺炎攻击群体非常广泛。另外,婴幼儿、慢性病患者和老年人的自身抵抗力低,也多加防护。
4、新泡肺炎病毒害怕局温,病毒加热至69摄氏度,持续半小时才能杀死新冠肺炎病毒,所以可见它的可怕。
潜伏期14一20天不等,多为14天,症状和一般感冒类似,包括发热、流涕、鼻塞、咽痛、咳嗷、头痛、肌痛、乏力,部分人可能会出现呕吐和(或)腹泻,但绝大多数患者病情相对轻微,只有少数病例可发生肺炎等并发症,严重者可以导致死亡。
1、加强室内空气流通,多开窗通风。注意居家卫生,保持居室卫生清洁。
2、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常洗手,不与他人公用毛巾等个人物品。
3、加强家庭成员健康监测,出现体温大于37、3°c者,应暂停工作,及时观察并隔离。
4、加强身体锻炼,合理营养,规律休息,少去或者不去人流聚集及空气污浊的场所。
5、做到勤洗手,洗手时使用肥皂或洗手液并用流动水洗手,不用污浊的毛巾擦手。双手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如打喷嚏后)应立即洗手。
新冠肺炎并不可怕,但我们做到的是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最重。认识区分普通感冒和新冠肺炎。新冠肺炎的传染性很强,所以新冠肺炎引起暴发性流行。
(一)岗前管理
1.到过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食堂从业人员,要按有关规定至所住(在)社区做好信息登记,接受社区管理,进行至少三次核酸检测且结果为阴性,早晚测量体温,14天隔离观察无恙后方可上岗。
2.食堂从业人员要抓好个人卫生,严格按规范洗手消毒,尤其是在制备食物前、加工制作食品之后、餐前便后、接触畜禽产品和垃圾后,要用流动水和皂液采用七步洗手法洗手,手部揉搓时间不少于20秒。
3.食堂从业人员应尽量避免与具有呼吸道疾病症状的人员密切接触,避免接触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4.疫情期间有条件的学校应安排食堂人员全部集中入住专属集体宿舍,实行统一封闭管理,禁止外人进入,严格员工住宿、体温检测和出入登记制度,定期对宿舍区进行消毒,保持干净卫生、通风。
(二)上岗管理1.每天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晨检和餐前检查,做好记录和建档工作。发热(37.3℃以上)、感冒、咳嗽、呼吸道感染的在-22-岗员工,应立即报告学校疫情防控人员进行核酸检测、隔离治疗和医学观察,对与其接触人员测试体温并进行核酸检测和医学观察。
2.所有进入食堂和在岗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上岗,且按规定及时更换口罩,疫情期间不得佩戴pe材质敞开式透明口罩。接触肉禽类生鲜食材、直接入口食品的人员还应戴一次性手套上岗操作,避免手部与食物直接接触。
(三)食材进货查验
1.严格做好食品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工作,确保来源正规可追溯;禁止采购、使用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禁止使用来源不明、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的食品;禁止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加强对肉及肉制品“二证一报告”的查验。
2.严禁采购、饲养、制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和在食堂现场宰杀禽畜等动物。
3.要求供应商做好自身场地设备、送货人员和车辆的消毒防护等工作,建议不直接接触收货,由送货人按要求将货物送达指定位置,一定时间后收货人再去验收,电话沟通验收情况。
4.采购肉禽类生鲜食材应戴上一次性橡胶手套,避免手直接接触,查验食材和其他物品前后要洗手。
1.食品加工制作要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格按照要求,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并落实,食堂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设施设备正常运转,食品原料安全,从业人员持证上岗,饮用水符合卫生标准,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隐患,落实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规范原料控制、加工制作、清洗消毒、留样管理。
2.肉蛋等菜品加工必须烧熟煮透,烹饪中心温度务必达到70℃以上。
3.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不得制作以生鸡蛋为原料且不经加热处理的沙拉食品。
4.确保餐用具严格清洗消毒后使用,餐用具的清洗消毒参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中附录学校疫情防控通用工作方案《推荐的餐用具清洗消毒方法》,建议优先采用热力方法消毒。
5.食堂产生的餐厨废弃物应当在餐后及时清除,并按照环保要求分类处理,做到日产日清并建立台账。
(五)场所清洁消毒
1.每天对加工配餐区域、就餐区域、操作加工、食品库房、专间、保洁设施等进行消毒,洗手间应配备洗手水龙头及洗手液、消毒液等。
2.保持加工区域和就餐区域的空气流通,定期开窗通风,并对空气过滤装置进行清洁消毒。疫情解除前停止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重新开启使用前应规范清洗和消毒。
(六)配餐就餐管理
1.在显著位置张贴疫情防控知识海报,如佩戴口罩、勤洗手、排队保持距离等。
2.配备相应的测温器具,对就餐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如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疑似感染者,报告学校疫情防控人员,由专人送餐,不得进入食堂就餐。
3.在食堂入口设置洗手池,并配备香皂、洗手液等,有条件的可配备感应式手消毒设施。
4.售卖人员一律使用经消毒的专用工具并佩戴口罩和手套,更换经消毒过的工作服,销售中少用语言交流,与对方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
5.在疫情防控彻底解除前,食堂应实行错峰错时就餐,学生就餐尽量分散,且逐人定点定位。学生餐具由食堂集中消毒。
二、宿舍
(一)宿管人员管理
1.每天进行晨检,做好记录和建档工作,佩戴口罩上岗。2.实行学生公寓封闭管理。进入人员实行体温检测和健康管理、实名登记验证并佩戴口罩。疫情防控期间谢绝外人来访。
3.发现发热(37.3℃以上)、感冒、咳嗽症状、呼吸道感染的人员,应立即报告学校疫情防控人员进行核酸检测、隔离治疗和医学观察,对与其接触人员测试体温并进行医学观察。
4.到过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人员,要按有关规定至所住(在)社区做好信息登记,接受社区管理,进行至少三次核酸检测且结果为阴性,早晚测量体温,14天隔离观察无恙后方可上岗。
5.有条件的学校应安排宿管人员全部集中入住专属集体宿舍,实行统一封闭管理,禁止外人进入,严格员工住宿、体温检测和出入登记制度,定期对宿舍区进行消毒,保持干净卫生、通风。
(二)宿舍清洁消杀
1.每天对学生宿舍内外环境卫生进行全方位清洁消毒,尤其是楼梯扶手、门窗、电梯等使用频率较高区域,并定时对学生宿舍房间内部进行消毒。
2.宿舍内部定期开窗通风,每天至少3次,每次30分钟以上,保持空气流通。
3.设立废弃口罩专用回收点,按要求分类投放废弃口罩、外卖餐盒等,及时对垃圾投放点和收集站进行消杀。
4.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时与属地疾控中心联系,开展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
(三)学生个人防护-26-落实必戴口罩、拒吃野味、勤快洗、减少串门、注意卫生、拒绝谣言、配合查验、科学就医八项措施。
三、图书馆
(一)场馆管理
1.图书馆场馆应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经学校同意后对师生开放。
2.正式开放前对图书馆进行预防性清洁消毒。
3.保持图书馆空气流通。保证馆内空调系统或排气扇运转正常,定期清洗空调滤网,加强开窗通风换气。
4.保持图书馆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理垃圾。
5.图书馆内应提供相应设施和条件,供读者和工作人员保持清洁使用,避免各类病菌接触式传染和交叉感染。
6.图书馆内电梯、楼梯、自助借还机、电子阅览器、触摸屏等公共接触区域,每天重点消毒。
7.对馆藏书籍进行杀菌除尘清洁处理,有条件的馆可以进行杀菌消毒处理。
8.定期对图书馆馆区进行全面清洁消毒。
(二)入馆人员管理
1.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教,普及新冠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控知识,提高防病意识。
2.图书馆工作人员每天上班应进行登记并测量体温。
3.严格控制入馆人数,对入馆人员进行登记。
4.入馆人员自行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不佩戴口罩不得入馆。
5.对入馆读者进行体温测量、查验信康码,正常方可入馆,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为科学有效地做好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防控和应对能力,有效预防和控制疫情在学校(幼儿园)的传播、蔓延,保障广大教职工、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完善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在教育系统的发生和蔓延。
二.编制依据
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指南(试行)》《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市教育局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所有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全面摸排组、物资保障组、督导检查组、安全稳定组、宣传工作组、卫生防疫组、教育教学组、纪检监察组。在市委、市政府统一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我市教育系统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处置工作,形成快速反应机制。学校一旦出现疫情,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分级负责,属地管理。遵循“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控工作。
3.预防为本,及时控制。认真开展排查工作,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部门联动,群防群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主动加强与卫生健康、疾病防控、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联系,形成部门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
5.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法规上、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组织领导、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五.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市教育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全面摸排、物资保障、督导检查、安全稳定、宣传工作、卫生防疫、教育教学、纪检监察等专项工作组,在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对全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组织部署,实施联防联控,开展督导检查。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都要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
1.领导和组织辖区各级各类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应急处置工作,制定相关政策,提出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
2.贯彻落实上级的决定事项,做好对学校、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信息监测、预测和预防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重要情况和建议。
3.督促、检查各学校、幼儿园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处置工作的情况。
4.学校发生疫情后,会同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分析和研判由此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后果,果断作出决定,采取有效措施,发出处置指令。
5.协调本系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应急处置、事件调查、事后评估和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向上级报送突发公共事件事态发展及处理的信息。
6.负责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应急管理方面的其他工作。
六.市教育局各专项工作组职责
1.综合协调组:负责对接、协调市委、市政府安排的防控工作任务;负责对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市教育局防控工作会议的组织、综合材料的起草和审核;负责教育局防控工作文件制定、下发和简报编辑、对上报告;负责疫情防控结束后所有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负责协调需要局领导出席和参加的关于防控工作相关活动等。
2.全面摸排组:全面摸排组主要负责对全市各县(市、区)和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和学生、邯郸籍在湖北疫区就读返邯大学生发热、疫区接触史等情况进行摸排,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教育厅上报。
3.督导检查组:负责对驻邯大中专院校;市直高中、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含民办)落实防控工作措施进行日常的督导检查;负责开学后市直各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及常规管理监督工作;负责协调局领导和机关处室采取联系县和分包校的形式对全市学校进行定期分包督导;负责收集汇总各督导组督导检查情况。
4.物资保障组:负责对局机关和市直学校防控物资储备、防控工作经费落实等提供保障。
5.宣传工作组:负责涉及教育系统防控工作的信息发布;负责市教育局防控工作信息对外、对上宣传;负责有关涉校涉生的舆情监控,负责教育系统防控工作的舆论引导;负责师生防控知识宣传教育。
6.安全稳定组:负责教育系统疫情防控期间,维护学校安全稳定;负责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负责涉校涉生社会稳定事件的应急处置;负责局机关及市直学校离退休老干部、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
7.卫生防疫组:负责与市卫健委和疾控中心的沟通、协调;负责学校疫情防控技术业务指导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中消杀指导,防护物资配备指导;负责学校防护物资废弃物处置指导;协调指导机关后勤中心对教育局机关大楼日常消杀、机关出入人员体温检测登记;负责协调指导考试院对考试院办公场所消杀、出入人员体温检测登记。负责协调指导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负责对本处室工作人员体温晨午检和外出情况摸排登记。
8.教育教学组:负责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指导,维护教育教学秩序,加强对学校日常管理的监督;负责停课期间“空中课堂”开播等工作。
9.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有关单位和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渎职、失职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负责通过公开电话等方式向市教育局举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措施不落实等失职、渎职问题案件的查处工作。
各县(市、区)根据工作需要,也要成立相应的专项工作组,并明确其职责分工。
七.学校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预案。
2.按照局领导包学校、校领导包年级、年级主任包班级、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包学生、中层干部包教职工的“五包”原则,负责本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因病缺课和病因追踪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做到“一人一档”。
3.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本学校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市教育局与卫生健康委的督促和检查。
4.负责组织开展对本校全体师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5.学校校长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并指定专人作为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
6.学校疫情报告人的设置要求:
(1)首选校医或保健教师;
(2)工作要认真负责,责任心强;
(3)了解传染病防控相关知识。
7.学校疫情报告人职责:
(3)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八.疫情监测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由学生到教师、到疫情报告人、到学校领导、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领导的传染病疫情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
各学校要建立学生晨午检、因病缺课病因追踪与登记制度。学校的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课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做好记录。
(一)晨检工作
由班主任或任课老师对早晨和中午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班级要有晨午检记录本,学校卫生室要有就诊登记本、传染病疫情报告记录本。
(二)因病缺课及病因追踪工作
班主任要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要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立即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并做好记录。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
九.应急措施
一旦学校发生群体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疫情报告
(1)学校师生员工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都应立即向学校校长和当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疾控部门报告。
(2)学校医务人员对可疑病人进行首次诊治,并上报学校有关领导。学校领导根据传染病类别、发病人数、病情等疫情程度,指派疫情报告人 1小时内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逐级上报。任何人不得瞒报、谎报、缓报疫情。
2.疫情处置
(1)对疑似传染病的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安排在指定场所(医务室)进行医学观察,不能确诊的,应送医疗机构诊治。
(2)经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确诊为传染病者,应及时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3)对引起传染病传播的可疑物品要进行封存,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防止疾病扩散,等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来检测和处理。
(4)对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学校校长或分管校长指导相关工作人员做好消毒处理。与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学校应采取必要的检查和预防措施,并进行医学观察。
学校成立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一)学校职责
1、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学生心理干预方案等。
2、制定学生晨午检制度、因病缺课登记、病因追踪等制度。
3、健全家校协作、物资集中采购、学校内部协调联络及与医院、公安等部门的联防联控机制。
4、建立四级防控联系网络,建立疫情防控工作专组。
6、对学校所有场所进行消毒、通风。
7、多种方式加强师生卫生健康教育,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提升师生防控疫情意识和能力。
8、做好疫情每日防控工作(卫生保洁、学校安保、师生入学、放学、晨午检、如厕、课间、体育锻炼、日常消毒、学生配餐等),及时报告有关信息。做好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9、制定舆情应对预案,做好舆情应对工作。
10、加强疫情期间教学应对,实施错时上下课制度。
(二)督促市医院及疾控中心履行职责
1。市医院负责落实学校传染病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指定专人负责结对工作;指导结对学校完善传染病疫情防控相关制度措施、落实健康教育、开展传染病疫情防控培训;报告疫情信息,开展隐患排查,疫情发生时驻点协助开展疫情处置,配合疾控中心做好疫情处置效果评估。
2、疾控中心负责配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协调落实学校传染病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提供学校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技术支持,指导结对单位落实好相关制度措施,实施相关医务人员培训,定期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学校和卫生监督机构通报学校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预警提示,提出防控建议,提早干预学校重点散发疫情,及时处置学校聚集性疫情,评估疫情处置效果。
(一)进一步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问题为主。结对医疗卫生机构要定期评估结对学校传染病疫情发生风险,排查重点措施落实情况。学校应在开学前、学期中和学期末开展传染病疫情隐患自查自评自改,将苗头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进一步强化健康教育促进工作。
学校应每学期利用课堂、讲座、板报、广播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传染病防控知识健康教育,结对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内容包括常见传染病的基本知识、传播途径和预防措施,提高学生传染病预防控制意识和应对能力。学校可根据传染病防控工作需要对学生家长开展传染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告知其配合做好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
(三)进一步加大常规措施的落实力度。
学校应落实学生健康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学生体检和健康筛查组织工作。学校教职员工中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传染期内或在排除传染病前,不得从事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应按照有关标准保障学生的饮食、饮用水安全,提供安全、卫生的环境设施,消除鼠害和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危害。应为学生设置厕所和洗手设施,应按照相关规范保障学生学习和生活的人均使用面积,加强教室、图书馆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
(四)进一步抓好学校疫情监测排查。
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有共同用餐、饮水史;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学校传染病责任报告人应立即向区教育局、结对医疗卫生机构和疾控中心报告。
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传染病责任报告人尽快向区教体局、结对医疗卫生机构和疾控中心报告。学校发现学生儿童传染病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时应及时通报疾控中心。(疾控中心有责任严格落实传染病网络直报信息审核制度,发现学生传染病病例应第一时间启动干预措施。)
(五)进一步做好学校传染病疫情处置。
一旦出现学校传染病疫情,学校和卫生部门要共同做好处置工作。配合疾控中心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相关疫情处置指导工作,应尽快查明原因,并明确学校防控职责,对于重大疫情,必要时要协助做好疫情处置工作。学校应立即启动传染病应急响应,采取以病例管理和密切接触者筛查、传播途径阻断、预防性干预为主的处置措施,严防疫情传播蔓延;应严格执行传染病病例休学复课管理措施,教职工复岗、学生复课需持医疗机构诊断证明。报告卫生计生监督所及时介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是落实师生传染病防控工作的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重视传染病防控工作,完善方案、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学校牵头建立结对工作制度,请求区教育局协调卫生、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积极联系结对医院、疾控中心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保证结对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监督检查。
配合卫生、公安定期开展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疾控中心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定期对学校、落实学校传染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以及相关措施情况进行监督执法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在迎检中,学校要对检查组反馈的问题积极整改。
(三)严格责任追究。
对于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措施不力,在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大隐患或造成学校聚集性疫情发生的相关个人,按有关法律和纪律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学校疫情排查方案 学校复课疫情防控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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