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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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体会是我们对自己、他人、人生和世界的思考和感悟。我们应该重视心得体会,将其作为一种宝贵的财富,不断积累和分享。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劳动合同作为雇主与劳动者之间的一种法律约束,对于维护双方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在撰写劳动合同的过程中,需要注意各种细节,并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在我撰写劳动合同的过程中,我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希望能与大家分享。
首先,制定劳动合同需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撰写劳动合同的过程中,我意识到合同中需要明确规定雇主和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这不仅有助于双方之间的相互了解,还能够预防潜在的合同纠纷。雇主在合同中可以明确工资、工作时间、工作内容等,而劳动者也可以规定个人权利和利益保护等事项。明确的权利和义务将有助于双方保持良好的劳动关系。
其次,劳动合同的撰写需要注重合同条款的详细和全面。在我的实践中,我发现合同条款的详细和全面对于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十分重要。在撰写合同时,我努力确保条款的描述具有明确性和完整性。例如,在约定工资待遇时,我将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加班补贴等详细说明,避免了因为合同条款的模糊而引发的争议。
第三,劳动合同的撰写需要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劳动合同的合法性是其有效性的前提。在我撰写劳动合同的过程中,我一直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例如,根据劳动法规定,合同中需要明确规定劳动者的工资支付方式和周期,我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了相应条款。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是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
第四,劳动合同的撰写需要关注风险控制。在撰写劳动合同时,我不仅关注合同双方的权益平衡,还要考虑到合同的风险控制。通过明确约定合同的违约责任和解除合同的条件,可以有效降低合同纠纷的风险。此外,我还注重合同的变更和终止条款的规定,以便在必要时合法地进行调整和终止合同。
最后,劳动合同撰写过程中要注重语言的简明扼要。合同作为一份法律文件,需要具备明确清晰的语言表达。在我的实践中,我注重用简明扼要的语言撰写合同的各个条款,避免使用过多的法律术语和复杂的句子结构,以提高合同的可读性和理解度。
总结起来,撰写劳动合同需要注意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明确、条款的详细和全面、合法性的保障、风险的控制以及语言的简明扼要。这些心得体会对于我成功撰写劳动合同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我相信,只有在双方权益有保障的前提下,劳动合同才能够真正发挥其约束双方的作用,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与和谐。
甲方:__
经济类型:_ 法定代理人:
地址:
乙方:__
性 别: _ 出生日期: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___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 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其中试用期 个月。
本合同 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
部门,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完成的工作任务 ,达到标准,或在岗位(聘任)协议中约定。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作制。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加点的,甲方应支付加点工资。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展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第九条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
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 ,工资分配水平在岗位(聘任)协议中约定,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 元。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支付按 执行。
第十条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现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 。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有关部门关于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 执行。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六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到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七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八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解除。
第二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第二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 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甲方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离休、退休、退职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生蛎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三十二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三条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企业上年月人均工资6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第三十五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同意增加以下条款,即: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八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例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第三十九条甲方以下规章制度做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陕西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章)
签订日期:
劳动合同是雇主和雇员之间约定工作关系和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作为一份重要的雇佣文件,劳动合同的撰写必须准确、清晰且合法有效。在我撰写劳动合同的过程中,我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下面将进行分享。
首先,劳动合同的内容要明确而具体。合同中应包括双方的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合同还需要详细描述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以及工资待遇等条款,以确保雇主和雇员之间的权益可以得到保障。此外,在合同中对于工作绩效考核、福利待遇、迟到早退、加班等方面的条款也应进行明确规定。只有将合同内容描述得尽可能具体,才能避免后期产生的争议和纠纷。
其次,劳动合同必须合法合规。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撰写合同时,要注意遵守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如平等互利、保护劳动者权益、合法合规等。对于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解除合同等方面的条款,也要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进行编辑和填写。此外,合同中的各项权益和福利待遇也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行业惯例。通过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不仅可以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也能避免日后法律纠纷的发生。
再次,劳动合同要尽量简洁明了。合同的语言应简洁明了,避免出现复杂且晦涩的法律术语。合同中的条款也要简明扼要,不要过于冗长和庞杂,尽可能避免出现歧义和模棱两可的表述。合同的篇幅最好控制在几页之内,能够清晰而直接地表述双方的权益和义务。通过简洁明了的合同,双方可以更加清晰地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
此外,合同要尽量详细考虑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劳动合同是未来工作过程中的法律依据,合同中的条款要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合理规避和约定。例如,合同可以考虑到员工离职、绩效不佳、纪律行为不端等情况,对于相应的处理办法和后果进行明确规定。同时,合同也应涵盖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等有关保护公司权益的内容。通过在合同中详细考虑各种情况,可以避免潜在的纠纷和矛盾。
最后,劳动合同的撰写需要充分沟通和协商。合同的撰写应该是双方的主动参与和充分协商的结果,不能一方强行主导。双方在撰写合同过程中应该保持沟通畅通,尊重对方的诉求和意见,妥善解决各种分歧。如果双方对于合同中的某些条款存在争议,应该及时进行沟通和协商,通过妥善解决分歧达成双方都满意的合同。
总而言之,撰写劳动合同是一项细致而重要的工作。只有通过准确、清晰、合法有效的合同,才能使雇主和雇员的权益得以保障。在撰写合同时,要注意明确具体的内容,保证合同的合法合规,并且简洁明了,全面考虑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此外,双方在合同的撰写过程中需要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达成共识。通过这些心得体会,我相信可以撰写出一份完善的劳动合同,确保双方的合作和权益顺利进行。
经过一学期的努力,和小组成员在一起的合作,交流,互动,我们很好的完成了创业计划书——徐州链尚有限责任公司创业计划书。
在大二下学期开学之后,我们很幸运的开了《创业学与商业计划》,在老师的带领下,我们班级同学自行组成不同的创业小组,开始准备自己的创业计划书。所以,我们就组成了现在的创业团队——babala永恒创业团队。
首先介绍下我们的团队成员吧。首先,公司总经理:许文武;公司总经理秘书:赵盼盼;公司副总经理:任志杰;公司人事部经理:王俊丽;设计部:;李梦娜;财务部经理:张丹红;市场部经理:翟锋;采购部经理:韩辉。公司实行人性化管理,有良好的机制。能够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以及公司各部门之间的相互协调工作。
在《徐州链尚有限责任公司》创业计划书中,我主要负责的是第三部分。第三部分的主要内容是:产品与服务部分。产品与服务下面又包括:产品简介,产品优势,技术描述,研发与开发,将来产品及服务,服务与产品支持。
在这部分,应详尽全面地介绍企业的产品或技术和企业所处的行业背景。行业背景一般包括行业现状、规模和将来的发展方向。如果行业中有几个市场区分, 应逐一介绍。并对公司所对应的市场区分以及任何将会影响或改变这个行业市场区分的新产品,做出重点分析。在我们创业计划书中,我们更好的分析当前市场的机会,同时在针对我们的产品上面,争取创造更多的诱人之处,让消费者能够真正的选择我们的产品,同时,为我们创造良好的口碑,打造真正的品牌,创造更好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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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注意的是,在引用外部资料时,应注明资料来源。这对外部投资者来讲是非常重要的。在创业计划书的撰写中,我们很多都是在网上搜到类似产品的公司,从现已成型的公司里面,寻找我们要做的东西,寻找我们下手的位臵,点 。从其他公司的项目中,寻找我们更加独特的优势,选择更加好的技术与服务支持,在我们的能力与技术可以达到的范围内,做好这个创业项目,可执行性是及其重要的,这也是我们做的时候,一直关注与考虑的问题。
我们小组总共八个人,在每次课上,我们分工明确,能够真正在组长的带领下,认真负责的去完善自己锁负责的那一部分,我做的主要是第三部分——产品服务。这一部分主要是对产品的概述,简介,以及产品的优势,公司在技术与服务方面给予的支持。同时,还有将来产品的服务与支持。说实话,一开始接触这些,真的感觉很棘手,虽然这个和我们的专业课相关,但是,我还是不能很快的找到大致的框架,思路,脉络。所以,在我们做的时候时常容易产生一种不想继续的想法,因为对我们来说是有一点难度的这样做。所以,很多的问题,阻碍摆在我们面前,让我们无从下手。就这样,更多的方面,我还是选择了通过网上搜索来寻找相匹配的模版,然后再做我们的具体项目。找到很多类似模版的同时,我们还需要把自己的产品加进去,看看到底适不适合我们的项目。
通过我们小组的团结协作,经过十周的时间,我们顺利的完成了创业计划书。并且进行了汇报,听取了老师给我们提的意见和建议,对我们的创业计划书进行了改进。
从这次创业计划书的撰写过程中,我体会到了很多关于创业方面的感受。
顺利,才能更加相信自己的创业项目。
2.项目的可执行性也是至关重要的,一个项目的成功与失败,可执行是必要考虑的因素。考虑可执行性的时候,一定要结合自身还有现在社会大背景的实际情况,看看自己的项目能否在经济大潮中存在,是不是会因为技术,资金的缺失导致项目的终止,创业的失败?这都是我们考虑的很重要,很重要的东西。
3.小组成员之间一定要达成一致,一起完成,不能只是一个人,或者一小部分人出力 。从我们这次的创业计划中看到了一个我们存在的问题,我们始终无法统一一些具体的细节问题,这个就是因为我们在创业计划书撰写之间,团队成员之间的沟通不到位。导致了在创业计划书中一个产品可以出现多个名字,一个产品会以不同的方式出现。所以,沟通是很重要的。
4.在创业计划书中,容易忽略的就是风险撤出机制的问题了,这一部分很重要。也是必不可少的一方面。
通过这一学期的这门课程的学习,我学到了很多关于创业方面的知识。同时,也懂得了如何去撰写好一个创业计划书,如何去避免一些麻烦与困难。今后的学习工作中,我会在这学期学习课程的基础上,改进自己的不足之处,以后能够做的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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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一学期的努力,和小组成员在一起的合作,交流,互动,我们很好的完成了创业计划书——徐州链尚有限责任公司创业计划书。
在大二下学期开学之后,我们很幸运的开了《创业学与商业计划》,在老师的带领下,我们班级同学自行组成不同的创业小组,开始准备自己的创业计划书。所以,我们就组成了现在的创业团队——babala永恒创业团队。
首先介绍下我们的团队成员吧。首先,公司总经理:许文武;公司总经理秘书:赵盼盼;公司副总经理:任志杰;公司人事部经理:王俊丽;设计部:;李梦娜;财务部经理:张丹红;市场部经理:翟锋;采购部经理:韩辉。公司实行人性化管理,有良好的机制。能够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以及公司各部门之间的相互协调工作。
在《徐州链尚有限责任公司》创业计划书中,我主要负责的是第三部分。第三部分的主要内容是:产品与服务部分。产品与服务下面又包括:产品简介,产品优势,技术描述,研发与开发,将来产品及服务,服务与产品支持。
在这部分,应详尽全面地介绍企业的产品或技术和企业所处的行业背景。行业背景一般包括行业现状、规模和将来的发展方向。如果行业中有几个市场区分, 应逐一介绍。并对公司所对应的市场区分以及任何将会影响或改变这个行业市场区分的新产品,做出重点分析。在我们创业计划书中,我们更好的.分析当前市场的机会,同时在针对我们的产品上面,争取创造更多的诱人之处,让消费者能够真正的选择我们的产品,同时,为我们创造良好的口碑,打造真正的品牌,创造更好的价值。要注意的是,在引用外部资料时,应注明资料来源。这对外部投资者来讲是非常重要的。在创业计划书的撰写中,我们很多都是在网上搜到类似产品的公司,从现已成型的公司里面,寻找我们要做的东西,寻找我们下手的位臵,点 。从其他公司的项目中,寻找我们更加独特的优势,选择更加好的技术与服务支持,在我们的能力与技术可以达到的范围内,做好这个创业项目,可执行性是及其重要的,这也是我们做的时候,一直关注与考虑的问题。
我们小组总共八个人,在每次课上,我们分工明确,能够真正在组长的带领下,认真负责的去完善自己锁负责的那一部分,我做的主要是第三部分——产品服务。这一部分主要是对产品的概述,简介,以及产品的优势,公司在技术与服务方面给予的支持。同时,还有将来产品的服务与支持。说实话,一开始接触这些,真的感觉很棘手,虽然这个和我们的专业课相关,但是,我还是不能很快的找到大致的框架,思路,脉络。所以,在我们做的时候时常容易产生一种不想继续的想法,因为对我们来说是有一点难度的这样做。所以,很多的问题,阻碍摆在我们面前,让我们无从下手。就这样,更多的方面,我还是选择了通过网上搜索来寻找相匹配的模版,然后再做我们的具体项目。找到很多类似模版的同时,我们还需要把自己的产品加进去,看看到底适不适合我们的项目。
通过我们小组的团结协作,经过十周的时间,我们顺利的完成了创业计划书。并且进行了汇报,听取了老师给我们提的意见和建议,对我们的创业计划书进行了改进。
从这次创业计划书的撰写过程中,我体会到了很多关于创业方面的感受。
创业项目。
2.项目的可执行性也是至关重要的,一个项目的成功与失败,可执行是必要考虑的因素。考虑可执行性的时候,一定要结合自身还有现在社会大背景的实际情况,看看自己的项目能否在经济大潮中存在,是不是会因为技术,资金的缺失导致项目的终止,创业的失败?这都是我们考虑的很重要,很重要的东西。
3.小组成员之间一定要达成一致,一起完成,不能只是一个人,或者一小部分人出力 。从我们这次的创业计划中看到了一个我们存在的问题,我们始终无法统一一些具体的细节问题,这个就是因为我们在创业计划书撰写之间,团队成员之间的沟通不到位。导致了在创业计划书中一个产品可以出现多个名字,一个产品会以不同的方式出现。所以,沟通是很重要的。
4.在创业计划书中,容易忽略的就是风险撤出机制的问题了,这一部分很重要。也是必不可少的一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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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计划心得
每个人的一生都会有很多经历,每一次都会给我们不同的感受和收获。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和实践,完成了这个创业计划,在这个过程中收获了成功的喜悦,体会到了创业的艰辛,增加了自己对创业的渴望和信心。
在制定这次创业计划前,首先老师对我们进行了创业指导,听了一些成功人士对创业的看法和认识。从而了解到创业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很多企业家都是在经历很多此失败后才取得最后的成功,所以我们要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要做到屡败屡战。创业不是一个人一朝一夕便可以完成的。此时,一个具备协调、合作、沟通等团队精神的高素质团队显得尤为重要。一个成功的企业一定会有一个很强的团队,只有每个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才能做出好的决策,取得好的收益,所以对一个企业来说团队精神是至关重要的。
层的奖金等奖励制度。财务部负责企业各项资金的支出,在每个季度前做好预算,这样我们就可以为自己的商品定一个适合市场又不会高于成本的价格,保证盈利又不会造成客户的流失。在每个经营期结束后要制定本期的报表,用来核算企业的盈亏,并要进行纳税申报。因此要求这个部门的人员需要熟悉会计、税法等多方面的专业知识。营销部门负责茶庄产品的,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广告投入,以扩大茶庄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沟通,在任何时候都显得尤为重要,营销人员与消费主体——顾客群体之间的联系.它的工作直接或间接关系着茶庄的形象及客流,销售情况,并且需要根据消费者的反馈为开发部开发新产品提供依据。因此,营销部是个重要的部门。
无规矩不成方圆,在制定创业计划的过程中使我明白每个部门都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是成功的关键。团队精神是一个企业成功不可缺少的,一个企业是一个整体,每个部门的决策都会影响到其他部门,所以各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协作,做到个人利益与企业利益的统一,保证企业的高效率运转。
这次创业计划的制定,使我对创业有了一个全面、系统的认识,并且使我对沟通,协作的重要性有了全新的了解。我相信这次计划对我们会产生深远的影响,受益匪浅。
第一段:引言(100字)
劳动合同是用于约定雇主与雇员之间权利和义务的重要法律文书。作为一名从事人力资源工作的人士,我在撰写劳动合同的过程中积累了一些心得和体会。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在劳动合同撰写方面的经验,希望能对其他人力资源从业者提供一些参考和指导。
第二段:合同目的和基本要素(200字)
合同的目的是为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保护雇主和雇员的合法权益。在撰写一份合同时,首先要明确合同的目的,例如明确雇佣的职位、工作内容、薪资待遇、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等。在基本要素方面,每份劳动合同都需要包含雇佣双方的基本信息,如姓名、地址、联系方式,以及合同签订时间和开始时间等。
第三段:明确条款和保障双方利益(300字)
合同中的条款是最关键的部分,它们需要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保护双方的利益。例如,工作职责、工作时间、休假制度、绩效考核、奖惩制度等都应该明确规定。此外,还需要明确工资支付方式、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内容。对于雇员而言,还需要注重保护其隐私权和知识产权。总之,合同的条款应该尽可能详尽全面,以最大程度地保障双方的权益。
第四段:法律规定和遵守合同(300字)
在撰写劳动合同时,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劳动法律制度。合同应该符合国家法律的规定,并根据当地的法律制度进行相应的调整和适应。此外,为了保证合同的有效性,必须遵守一定的程序和要求。例如,合同的签署必须是自愿的,双方都要进行真实合法的表达意愿,并且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同时,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应该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保证合同的有效性。
第五段:合同的修订和变更(200字)
劳动合同一旦签署,可能在合同期限内发生各种情况,需要对合同进行修订和变更。在修订和变更合同时,双方需以友好合作的态度进行协商,并遵循透明公平的原则。双方需明确变更合同的具体内容,包括变更的原因、时间、范围和方式等。在变更合同时,还需要考虑合法性和合规性,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尊重和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合同修订和变更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结论:(100字)
撰写劳动合同是一项重要的工作,需要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并考虑双方的权益和利益。在撰写合同时,首先要明确合同的目的和基本要素。其次,需要明确条款和保障双方利益。最后,要遵守法律规定和劳动法律制度,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对于合同的修订和变更,需要以友好合作的态度进行协商,并遵循透明公平的原则。通过合同的撰写和修订,可以更好地保障雇主和雇员的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巡察报告是作为巡察组在驻点巡察结束后,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的规范性文本,既是巡察组对被巡察单位巡察情况的全面总结,也是如实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工作情况的“体检报告”。因此,巡察报告要把巡察发现的问题讲全面、讲清楚、讲透彻、讲到位。
一、巡察报告反映问题要实。
巡察报告汇报的是问题,不是结论。往往在一些巡察报告中只看见结论,见不到问题,比方说,有的巡察报告是这样表述党委的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党组织及其成员对其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认识不清,任务不够明确”就没有下文了。在说到纪委监督责任时以“纪检监察组织监督的触角延伸不够”后面也没有下文了。这样的报告看到的全部是结论,到底怎样认识不清,触角怎样延伸不够,都不清不楚。所以巡察报告反映的问题支撑要实,核心要素是“五见两清”,“五见”就是见时间、见事实、见数字、见原因、见到具体人;
“两清”就是要把问题的程度表述清,如果产生了影响,要把影响表述清。另外,文字表述要“精炼”,要说清说透,不要赘述。
二、巡察报告层次要清楚。
巡察报告严谨性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层次分明、条理清晰、重点突出。无论是通过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还是问卷调查等方式发现的问题,这些问题往往十分庞杂、错综复杂,在撰写报告时,必须认真地梳理、分析提炼,加以甄别,并将问题进行归类。围绕“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挑选一些具有价值的问题。而不是面面俱到、简单罗列,否则就可能会“眉毛胡子一把抓”,什么问题都想摆上去,结果问题越多,层次越乱,缺少层次感。因此,选取问题时,要避免贪大求全、面面俱到,但也不能以偏概全、只见树木不见森林。
三、巡察报告事例要翔实。
巡察报告重在摆事实,不在讲道理,必须要有大量详细具体、客观实在的事例支撑观点,绝不能空泛而谈、言之无物。如有的报告讲的问题很严重,却列举一些未经核实、含糊其词、无具体内容的事例,达不到佐证的效果。此外,还要认真梳理谈话对象提供的鲜活事例,例如在报告中用到被谈话人的原话如“人家五加二白加黑干工作,我们五加二白加黑忙开会”“今天做练习的沙沙声,就是明天数钞票的哗哗声”等等,将这些生动的语言用在报告里,不仅能够起到支撑观点的作用,还增加了报告的趣味性、可读性,使报告更接地气。
四、巡察报告建议站位要高。
巡察报告的意见建议,不同于一般调查报告的对策建议,要紧扣关键问题,立意要准、站位要高。同时,意见建议的对象是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不但要对其提出明确具体的建议要求,还必须明确其承担整改落实的主体责任,防止把整改的主体责任推给下一级党组织,更不能把层层传导压力变成层层推卸责任。
五、巡察报告不能泛泛而谈。
巡察报告意见建议要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既要贴合实际,又要符合单位情况,更要把握好度,不能提得过粗,如“×党委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着力解决党的建设缺失问题。”至于如何加强?如何解决?却没有科学具体的举措;
也不能提得过细,如谈到要加强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建设时,就没必要提一些具体调整的建议意见。因此,巡察报告切不能泛泛而谈,务必要重视巡察报告的实用价值。
六、巡察报告要防止“议”不对“题”。
巡察报告的“后半篇文章”,就要对反映问题件件有建议、条条有意见。因此,意见建议一定要与存在的问题相互呼应,不能前面有问题、后面无意见;
或者后面有建议、前面无问题。要做到对症下药、“议”“题”相应,材料支撑、互相印证,确保意见建议提得准、讲得明、站得高,既符合省委、市委、县委的各项要求,又便于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
说那么快,悄无声息的,这个学期的一半过去了,论文写作课也即将结束了。
在写学习心得之前,跟同学们聊起论文写作,不知道怎么说起的,我们说起了高考作文。高考作文的那些三段论套路,文章要什么“凤头、猪肚、豹尾”,怎么当初的八百字要那么痛苦地挤出来?上到大学,随便来篇文章,自由发挥,轻而易举。
我想在生活上,懂得怎么写文章的人也应该是一个很懂的生活的人,而且他们的生活一定很多姿多彩,他们的人生阅历一定很丰富。在学术上,懂得怎么写好论文的人,必定是一个学识很渊博,思想很深刻,善于思考的人。
说说论文写作课所获吧。
记得季老师刚上这门课的时候就说过我们的一些师兄师姐上完了这门课也不知道讲了什么学到了什么。我个人的实际情况不是这样的,论文课还是有一些收获的,自己以后在写毕业论文时候,起码知道要在内容与格式这两大方面抓好。写一篇好的毕业论文不容易啊,必须要认真对待,这也是我们积极学习的态度的表现。
季老师谈及论文写作,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他多次强调论文的格式。的确,先不说我们的内容是否新鲜,观点是否创新,建言献策是否有建树,但论文格式的要求是基本的要求,是每个同学都可以做好的。这些基本的格式我们要做好弄好,基本的东西没做好,留给指导老师给你做,这合适吗?季老师说他自己指导学生论文的时候,老对学生说的一句话就是“拿回去吧”。我想老师要同学们拿回去的不仅是修改格式的论文,更重要的是把对待毕业论文写作那种懒散不认真的态度拿回去吧。今天面对的是一篇本科论文,明天也许就因为这种不认真的态度而错失很多很好的工作机会。细节决定成败,虽然这是一句话很俗套而且老生常谈,但是十分有理。
老师说到现在的大学生论文没有多少是有水平的,想找几篇优秀的论文给大家学习学习都没有。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现在大学生可是量多质差,真正好好学习自己本专业的同学很少。大家都忙于考取各种证书,考取英语四六级,忙于各种社会实践,对于自己的专业学习就只是浅尝辄止了。所以写出一篇高质量的毕业论文想必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因为我们肚子里没有真材实料,脑子里没有创新的灵感。
课上老师给我们点评了一些师兄师姐的毕业论文,印象中听到老师批评的声音较多,没有哪些赞许的话。季老师是一个会说真话有要求的人,老师的评价是中肯的。学习这些论文,连我这个没什么水平的都看出一大堆问题。最为印象深刻的就是师兄师姐的论文几乎是一大片的文字,图表数据分析极少,似乎空口说白话。有图有表有没证没据,太难令人信服,文章太苍白了。论文最后是文献,文献资料来源太少,缺少精确。有的甚至来源我们教材,这是不太可取的。论文的参考文献很重要,想写好一篇论文,必须要广泛地阅读大量的文献资料。
在展示一些论文也包括他自己的,老师强调得比较多的就是论文要勾勒架构、建立模型。老师的论文水平非常高,我们望尘莫及,能看懂就已经不错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老师在学术上面的造诣必定源自于长期不断的学习与积累。
季老师建议我们多去图书管的阅览室走走,多阅读网上一些名人博客,多去收集一些学习资源。在大学,有老师能够指引我们要懂得如何去学习,比在课堂上授予我们更多的专业知识更重要。记得上一年级的时候,李春英老师给我们上《计算机应用基础》这门课说了一句话,我现在还记着:“关于大学的学习,你收获的应该是学会学习!”学会学习,在大学,这是很弥足珍贵的。授之以鱼,仅供餐饱;授之以渔,则一生受用。我想学会学习也就是这么一个道理吧。
课上向老师提过这么一个问题:怎么样才能够让写出来的文章有深度有思想有意义而且深刻的?老师的回答很认真很全面,我是有收获的,但是老师很谦虚,最后还说:“不知道有没有很好地回答你的问题?”老师学识渊博,但他对学生不骄不纵,低调的为人与谦虚认真的态度让我打心底里尊敬他。想想我们身边有些人吧,学识甚少眼光短浅,还骄傲自大,把自己摆在高高在上的位置。说实在的,万千世界,每个人都是那么的渺小,没什么好骄傲的。每个人都觉得自己不一样,其实大家都一样的,把自己高高的姿态放下,多多向身边的人学习。
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三十二条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九条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五章特别规定
第一节集体合同
第五十一条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第五十二条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可以订立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
第五十三条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
第五十四条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第五十五条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第五十六条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二节劳务派遣
第五十七条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十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第六十一条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第六十二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第六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
第六十四条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六十五条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十六条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第六十七条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第三节非全日制用工
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七十三条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在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应当听取工会、企业方面代表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
第七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查阅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有关的材料,有权对劳动场所进行实地检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劳动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应当出示证件,依法行使职权,文明执法。
第七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卫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七十七条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七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法的行为都有权举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十条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一条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八十六条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三)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
(四)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
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九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九十三条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四条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九十五条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违法行使职权,给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九十六条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十七条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十八条本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在幼儿剪纸的前期准备中,我发现小班的幼儿对于剪直线都较为困难,个性是一些低龄化的幼儿更是如此。一开始我对如何引导幼儿掌握初步的剪纸有点茫然。在手指游戏中,我发现幼儿对于拇指是爸爸,食指是妈妈,中指是姐姐十分熟悉,我灵机一动,这若编成小儿歌让幼儿掌握握剪刀的方法,肯定对他们有帮忙。我立刻编起来“小剪刀,向前伸,两个山洞竖起来,上面山洞爸爸钻,下面山洞妈妈姐姐钻进去,小剪刀和宝宝乐开花”。儿歌一念,小朋友都特来劲地做起了手指钻山洞的游戏,在做的过程中幼儿很快就掌握了正确的握剪刀的方法。
由于年龄小,幼儿的肌肉力量的发展并不很好,协调性不够,我除了让幼儿在日常游戏中,多投入锻炼小肌肉的材料,如筷子夹豆,三指抓乒乓球,双手扣扣子等,还利用桌面活动,请幼儿来玩拟人化的手指游戏“爸爸亲妈妈,爸爸亲姐姐,上班了。下班了,妈妈亲爸爸,姐姐亲爸爸,一家人亲亲热热在一齐”。幼儿的手指活了,能够很好地拿剪刀,剪刀开放也就自如了。
游戏是幼儿的天性,天性让幼儿在老师的引导、帮忙下习得经验,在多次兴趣盎然的游戏中,幼儿很顺利地就学会了剪直线。
二、迎春花的“枯萎”
户外活动时,我和幼儿看到满树的小黄花,十分喜欢。我即兴朗诵儿歌《迎春花》,告知幼儿迎春花象喇叭,哒哒嘀嘀哒……他们居然兴奋地跑向花丛,摘起花来,此情形一时难以控制。“哎呀,怎样这么痛呀?”我故意夸张地大声叫道。幼儿停手了,跑到我跟前,关心地问:“老师,你哪儿痛?我们把花送给你,你就不痛了。”我用铃鼓把花接住,“我心痛,迎春花树妈妈心也痛,你们把她的宝宝摘掉了。”(幼儿已有些感动)“树上的花好看还是老师铃鼓里的花看。”有的幼儿说树上的好看,有的说铃鼓里的好看。(当时的比较幼儿无法分辩)我没急于解释,而是等待。和幼儿一齐把花带回教室用篮子装起来,放在区角里让幼儿随时观察。幼儿的热情十分高,不时向我报告变化状况。第三天户外活动前,我拿出篮子,请幼儿观察:花怎样了?幼儿都说:“花‘烂’了,不好看了。”带着它,我们来到迎春花树边,再次请幼儿观察:树上的花和摘下来在篮子里的花,哪个好看?幼儿都说:“树上的好看。”(直观形象的比较顺利让小班的幼儿分辨。)“你们喜欢那里的花?”“树上的。”幼儿肯定而坚定。“哪以后我们出来玩还摘树上或花园里的花吗?”“不摘。”“花园花儿好看我不摘……”教育到此已达成目的,迎春花虽然枯萎了,但我们的孩子却成长了——不再随意摘花。
小托班幼儿思维以形象思维为主,喜欢直观地了解事物,感知事物,教师就应学会等待,让幼儿慢慢成长。避免一味说教,为幼儿创造一切条件,让幼儿主动建构自己的知识经验。
三“花片”奖励法
奖励在进行,红五星在幼儿额头上闪闪发光,我内心欣慰而幸福,作为一名幼儿老师,我遵从了幼儿需要及其发展水平,利用奖励法最大限度激发幼儿的潜能,使每一位幼儿在不同水平上有所发展,提高了他们的动手潜力和插花水平。更为高兴的是培养了他们快乐游戏的情绪,建构他们主动学习的经验。
四、一次随机安全教育
幼儿,有的幼儿呈现紧张表情,有的幼儿紧张大叫(这说明幼儿已有初步的自护意识)。为保护幼儿这意识,并在随机中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我立刻蹲下来和幼儿聊了起来:“着火了我们该怎样办呢?”幼儿的回答是找消防叔叔,打110,甚至有的幼儿还真的表演起来。“消防电话到底是多少呢?”幼儿的回答各种各样:有120,有110,就是没有119。这说明:(1)平常的安全的教育还是有效的,(2)实际联系不够,需要在随机教育中加以强化,做到不但有意识,还能助帮幼儿构成自护潜力,尽最大潜力离开火源,找大人寻求帮忙。我便带幼儿去观察火源,让幼儿明白火有好处,也有坏处。看到枯叶还在燃烧并发出很多烟,幼儿的反应还是以为真的着火了,需要请消防叔叔,打119电话。我进一步引导幼儿观察:“烧的是什么?为什么烧它?烧了有什么用处?这种火有没有危害吗?”幼儿七嘴八舌,我相信他们已经明白这种火的好处。正好前面有一片枯草被调皮男孩烧掉,我趁势带他们来到此处观察,“这一大块黑黑的地方怎样了?周围的草漂不漂亮?柔软不柔软?”引导幼儿明白随意玩火的危害。
回来的路上,还讲了一发生在大哥哥身上的事,由于玩火,点着了稻草堆,引燃了房屋,最后是在消防叔叔和大人的帮忙下这场火才被扑灭,孩子们听得津津有味,我相信在他们幼小的心灵中已经种下了安全意识的种子,使他们明辨是非,明白什么能玩,什么不能玩,明白如何自护。
20xx年5月15日下午,学校邀请了胡小勇教授给我们做《言不成文,行之不远》的论文写作讲座,下面就听课过程中一些零碎的所得做一个整理。
找准点,特别是热点问题。
可以是体现与时俱进的把学科教学与信息技术整合,我想这是一个大趋势。在信息技术和互联网发达的今天和未来,如何为学生减负,减轻书包的重量,实现无纸化教学,已经在个别有条件的学校进行尝试。但对于我们教师来说,既要备课程又要备技术,很是吃不消。课程与技术如何整合能得到双赢,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但不是我有能力去研究的问题。作为一名普通的教师,我能研究的内容倾向于案例类的问题。案例,有据;与理论相结合,才是有理。
也可以是教学中的难点,热点。研究的人多了,可佐证的、利用的材料也会比较多,写出来的文章也不会空洞无物。不过,要在前人的基础上推陈出新,确实要花费一番心力,吸取借鉴更多的经验。因此,就有了外出交流,无论是国内省市之间的交流还是出国交流,都是在寻找可借鉴之处。借鉴无可厚非,只怕“东施效颦”而已。但是,闭门造车绝对悟不出真理。
记得我曾经也写过教学案例,但那都是不系统不规范的,可读性有待考证,可操作性就不好说了。其实,案例跟我们教学设计一样,也有自己规范的环节,如:目标、过程、资源、环境、评价、表现形式等,需要具体地进行描述,以达到“例”的效果。
教学中的真实情景每天都在发生,但是如何把这些碎片组织起来,成为具有特色,可推广性的东西,还真不容易。
想起大四写的毕业论文,那是花了半年时间,天天泡图书馆,揣摩原著,看电影,看影评,再运用一些名家理论整合而成。如何在当下各种杂事、琐事充斥的情况下整理自己的思维碎片,确实需要耐心和恒心。
最近新闻看多了,满眼都是高考,才想起高考已经离我9年之遥,还记得当时我最喜欢《游褒禅山记》里的一句话: “尽吾力也而不能至者,可以无悔矣。”并常常以这句话勉励自己,现在,我还是要把这一句话送给自己。
论文写作之路漫漫,没有积淀,怎得升华?
劳动合同撰写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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