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水电安装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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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方案能够帮助到我们很多,所以方案到底该怎么写才好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方案应该怎么去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按照国家财政部等四部委《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xx〕238号)、《关于扩大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城市试点的通知》(财建〔20xx〕397号)和《济宁市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实施方案(20xx-20xx)》、《济宁市20xx年度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提高居民冬季取暖清洁化水平,促进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现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就全区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请认真执行。
(一)气代煤改造。石桥镇张东、张西、罗场、刘庄4个村庄约801户和许庄街道、石桥镇已经进行气代煤改造的村居剩余户,约99户进行气代煤改造。
(二)电代煤改造。石桥镇辛店村约1500户列入省、市供电部门20xx年改造计划。积极协调省、市供电部门,力争将石桥镇新闸村约1500户列入今年电代煤改造计划,本年度全部改造完成。
(三)农村农房基础能效提升(用户侧改造)。石桥镇计划改造20xx、20xx年已完成清洁供暖改造的19个村居,约4363户。许庄街道计划改造20xx、20xx年已完成清洁供暖改造且近期无拆迁计划的10个村居,约2746户。
(一)列入气代煤改造计划的,区财政承担村(居)住户取暖设备、燃气设施初装费、燃气管道、材料等施工安装费用。户内暖气片及水管安装、注水打压费用由住户自行承担。
(二)列入电代煤改造计划内的,区财政承担户内线改造、取暖设备、炊事用具等相关费用,国网济宁供电公司承担列入电代煤改造计划村居的供电外线、变压器、电线杆、变压器下户线、电表箱等工器具及安装费用。
(三)列入农村农房基础能效提升改造计划的,根据《济宁市清洁取暖(用户侧)改造暨建筑能效提升建设指南》要求的农村农房基础节能改造标准进行改造,费用由市、区财政局承担。
(一)气代煤改造。执行市政府办公室《济宁市20xx年度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文件政策,根据特许经营协议,区管委会直接委托济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燃气)实施我区气代煤改造工程。市级财政按4000元/户(包含冬季采暖期燃气价格补贴,每户最多1000元)进行补贴,区财政进行不低于同等比例配套,工程竣工验收后根据实际完工户数据实结算补贴。气代煤改造费用,即补贴标准暂定每户7000元,具体包括:燃气壁挂炉、燃气灶及燃气初装费(含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维护、材料费、炉灶前管道连接安装、监理费、燃气表、报警器、金属波纹管、安全阻断装置及所有连接件)等,1个改造户安装1台燃气壁挂炉和1台燃气灶,所需壁挂炉、燃气灶由华润燃气公司统一负责采购招标。
(二)电代煤改造。结合电力行业独家经营实际,国网济宁供电公司负责实施户外电网改造。市级财政按4000元/户(包含冬季采暖期居民用电价格补贴,每户最多1000元)进行补贴,区财政进行不低于同等比例配套,工程竣工验收后根据实际完工户数据实结算。电代煤改造费用即补贴标准暂定每户5000元,具体包括:用户取暖设备、炊事用具、电表后户内线改造所需设备、材料、设计、施工、安装、户内布线、调试、维护等,由区建设局组织公开招标,根据招标结果确定具体改造费用。
(三)农村农房基础能效提升改造。实施农村农房基础能效提升项目改造范围包括已完成气代煤、电代煤改造的农户。市级财政按照750元/户进行奖补,区财政进行同等比例的配套。工程竣工验收后根据实际完工户数据实结算。补贴标准暂定每户1500元,具体包括:增加保温门帘、窗帘、保温吊顶等安装施工,由石桥镇、许庄街道组织实施。
(四)第三方服务费用。为进一步强化区燃气安全管理,确保电代煤气代煤工程顺利实施,区建设局通过公开招标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进行质量安全监管及日常燃气安全巡查工作。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配备不少于4名专职工作人员,服务期限为2年,具体职责包括:对20xx-20xx年清洁取暖改造工程的质量及安全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管,整理工程相关档案资料,确保改造数据准确、效果良好,工程推进顺利;对全区已改造完成的气代煤用户进行日常安全巡查;对农村农房基础能效提升改造进行监管;对全区范围内的加气站及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学校、食堂、医院、酒店等)进行日常安全巡查;对全区燃气主次管线及支线进行巡查,确保燃气管线和燃气用户安全运行。
(一)气代煤改造。采暖期不再执行阶梯气价,按城镇燃气居民用气价格的最低档价格执行。采暖期燃气价格补贴每户补贴1元/方,按用户采暖季实际用气量,每个采暖期最高补贴用气1000方/户(新增用户暂定补贴3年)。
(二)电代煤改造。在阶梯电价基础上,推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需居民用户自愿向电力部门营业厅申请。冬季采暖期每户按0.2元/度进行电费补贴,按照采暖季实际用电量,每个采暖期每户补贴最高5000度。同时,对电代煤改造户配发电磁炉、炊事用具,以利于镇(街)组织村居同步推进禁煤及散煤清理工作(新增用户暂定补贴3年)。
(三)运行补贴费用。已改造完成用户的用电用气补贴,列入区建设局财政年度预算,按照补贴标准,结合实际用量由区建设局向区财政分局申请后,每年拨付至镇(街),由镇(街)统一发放到用户,以便于镇(街)对农户的禁煤管理。
(一)村民在村内自建房屋,符合门窗齐全、通水通电、实际居住且20xx年度用电量100度(含)以上的,按一处院落为1个安装户;符合以上条件,部分房屋用于农村沿街经营用房的,与生活居住房屋合并,按一处院落1个安装户计;在村庄外自建房屋,符合门窗齐全、通水通电、实际居住且在村内没有其他房屋的,按一处院落1个安装户计。
(二)村民在村内自建2层(或2层以上)楼房用于居住,或者自建2层(或2层以上)楼房其中一层用于经营、另外层用于生活居住的,按一处院落1个安装户计。
(三)村居小产权楼房且在集中供热管道覆盖范围之外的,整体实施电代煤或气代煤改造的,以实际改造楼房套数为准,按农村生活住房享受改造补贴政策,一套住房1个安装户计。
(四)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各类食堂、招待所、养殖场、大棚、看护房、企业厂房、办公用房、商业用房、生产车间、村委会、村卫生室、澡堂、饭店、宾馆、超市、物流、仓库、仓储用房、疏导点用房、临时建筑、工地工棚、板房、生态园、农场、门面房、传达室、纯商业经营用房或商业用房部分用于生活居住、部分用于经营的及已整村拆迁尚未拆迁户等,均不享受本次电代煤气代煤住户改造补贴政策。其改造由其单位或个人自行到市电力公司、华润燃气办理报装改造手续(非营利性公益场所实行改造的,区管委会给予改造费用及运行补贴费用需按程序另行申请审批)。未经环保部门批准,不得使用各种锅炉、燃煤及生物燃料。
(五)气代煤电代煤用户姓名台帐,由村居调查摸底审核后,在村居政务公开栏中公示,同时公开举报电话,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村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至镇(街),由镇(街)主要负责人、华润燃气或国网济宁供电公司负责人员签字后报区冬季清洁取暖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镇(街)组织村居会同华润燃气、国网济宁供电公司,将已完成气代煤电代煤改造用户台帐、未参与气代煤电代煤改造用户台帐、采暖期各住户用气用电享受补贴数额等相关信息,在各村政务公开栏中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六)各镇(街)实行气代煤改造的村居,配备1-2名燃气安全管理员(300户以下的村配备1名,300户以上的村配备2名)。镇(街)制定燃气安全管理员职责及考核办法,对无安全事故且气代煤推进较好的村级安全员进行奖励,由区财政按每人300元/月的标准拨付奖励资金至镇(街),由镇(街)按季度考核结果发放。同时,根据镇(街)气代煤、电代煤及农村用户侧改造户数的目标任务,按每户100元标准作为推广工作经费,由区财政拨付至镇(街),用于推广工作的宣传、组织及补贴范围内的农户小件安装、清理散煤等费用。
(七)农村农房基础能效提升改造范围指农村集体土地上已建成的低层(二层及以下)非节能居住建筑。对不能保证继续安全使用的危旧房屋、规划拆迁范围内房屋及长期无人居住房屋,不宜进行节能改造。改造主要采取增加保温门帘、窗帘、保温吊顶等不保温节点,吊顶只需对采暖房间做保温吊顶。鼓励农户自行更换保温门窗、安装门斗、封厦或墙体保温措施。
(八)在清洁取暖实施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的,由镇(街)根据实际情况,书面提出分类处理意见,报区冬季清洁取暖工程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实施。
(一)启动阶段(20xx年7月底前)
1、细化实施方案。区建设局牵头制定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工程实施方案,将气代煤、电代煤、农村用户侧改造具体任务细化到镇(街)。镇(街)做好气代煤、电代煤、农村用户侧改造的调查摸底工作,落实改造村居和改造住户信息,明确工作任务,建立每户改造台帐并按时上报。镇(街)须与村居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
2、编制设计施工方案。济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和国网济宁供电公司会同镇(街)和村居,根据实施方案和村居现场情况,组织专业人员研究制定具体的设计施工方案,明确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保障措施,提出存在问题和障碍,抓紧公开招标采购施工材料、取暖设施和器具,及时进行现场交底,保证7月开工建设。石桥镇、许庄街道在摸清各村农村农房的情况后,商定用户侧保温改造的工作方案并组织招标。
3、设备服务招标采购。区建设局负责进行电代煤改造相关的炊事灶具、冷暖空调及户内线改造施工单位的招标采购工作;华润燃气负责进行燃气管道施工材料、燃气壁挂炉、燃气灶的招标采购工作;国网济宁供电公司负责进行户外电网改造及其施工材料设备的采购招标工作;石桥镇、许庄街道负责进行农村农房基础节能改造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等单位的招标采购工作。同时,务必确保采购产品、材料质量合格、供应及时,明确运行维护保修年限相关事项,完善售后服务保障。
(二)实施阶段(20xx年10月底前)
1、确保工程进度。各责任单位尽快办理项目前期手续,为施工队伍进场施工做好准备工作。济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国网济宁供电公司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组织施工队伍、施工材料和器具进场施工,7月开工建设,10月31日前完成所有改造任务;用户侧改造按照施工技术要求,8月开工建设,10月31日前完成计划改造任务。
2、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日统计周调度制度,镇(街)应加强组织,强化措施,每天将改造进度及用户统计台帐上报,确保进度全市靠前;济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国网济宁供电公司、用户侧改造施工单位要采取倒排工期方式,切实加快工程进度;镇(街)靠上做工作,跟踪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做到服务到位、协调到位。
(三)调试验收阶段(20xx年11月10日前)
1、11月初,全面完成取暖设备调试工作,确保11月10日前全部达到供热条件。
根据《济宁市冬季清洁供暖气代煤工程验收导则》及相关验收要求,济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国网济宁供电公司组织相关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会同镇(街)、村居负责人员对电代煤气代煤改造用户进行逐户验收。全部验收合格后,由区冬季清洁取暖工程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和燃气、电力专家进行竣工复验,复验结果作为对镇(街)环保工作考核和财政补贴的重要依据。
根据《济宁市清洁取暖(用户侧)改造暨建筑能效提升建设指南》关于农村农房基础节能改造的验收要求,用户侧改造项目由区建设局统一组织竣工验收。(用户侧)改造全部完成并自检合格后,镇(街)组织相关单位提供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招投标文件及相关合同、节能改造实施方案、保温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及复验报告、改造全过程的图片及音像资料、工程结算汇总表及资金拨付使用证明材料等工程资料并装订成册,报区建设局申请验收。验收合格的项目,由区建设局填报验收合格项目备案汇总表,报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备案。
2、镇(街)要制定清洁取暖改造用户用气用电补贴资金使用发放管理办法,签订承诺书,明确用气用电补贴发放程序,防止用户套取补贴资金;对已完成气代煤电代煤改造的农户,镇(街)要加大查处力度,不得使用清洁煤取暖,严禁散煤复燃,严禁擅自拆装、转移采暖、炊事设备。济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国网济宁供电公司按规定全额收取用户采暖期用气、用电费用,并提供各户用气用电数量,出具正式发票。区财政部门将相应的运行补贴资金拨至镇(街),由镇(街)组织统一发放到用户。镇(街)在采暖期须组织村居对享受改造补贴用户的取暖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调查摸底,一经发现违反市、区、镇(街)相关规定和承诺书要求或擅自拆卸、转移已享受补贴采暖设备的,区、镇(街)、村居收回其享受的相关政策补贴设备或资金,并不得向其发放用电(气)补助资金。
(一)许庄街道办事处、石桥镇政府。镇(街)作为清洁取暖工程的实施主体,具体负责辖区内气代煤、电代煤、农村农房基础能效提升工程的实施;负责农村农房基础能效提升工程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等单位的招标采购和项目实施;认真做好用户调查摸底,做好改造用户的“确村确户”工作,对每户进行建档立卡;镇(街)与村居、村居与居民签订不燃煤承诺书,并负责辖区范围内已完成气代煤电代煤改造用户的禁煤工作;负责工程建设施工环境的协调,对项目审批、征地、拆迁和电力(燃气)设施保护等给予支持;负责对工程占地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及路面硬化恢复,根据相关标准据实结算,经审计(评估)后,向区财政申请专项资金,由区财政统一拨付。做好用户用气用电补贴及农村农房基础能效提升补贴资金的申请、发放工作。
(二)区经发局。负责做好新增气量资源预测和协调省、市有关部门落实天然气气源支持,保障气源供应;协调电力公司积极对上争取户外电网改造规模,做好电力增容建设和供电保障工作;依据全区天然气储气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分年度制定储气设施建设计划,指导督促各镇(街)有序推进地方政府储气设施工程建设;强化应急调峰能力建设,制定“压非保民”应急预案,保障民生用气需求;定期调度储气调峰设施和应急调峰能力建设工作推进情况。
(三)区建设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督导调度、协调推进气代煤、电代煤、农村农房基础能效提升工作任务的落实;负责公开招标用户取暖设备、炊事用具、电表后户内线改造工程以及第三方服务单位;明确农村农房基础效能提升工程保温的施工技术标准、做法、参考指数等具体要求;根据清洁取暖改造进度和实际用电用气量,及时向区财政申请专项资金,并及时拨付;对气代煤、电代煤、农村农房基础能效提升改造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进行检查指导,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
(四)区扶贫办。负责对冬季清洁取暖特别困难群体进行认定、救济补助和核定居民门牌号码,制定对贫困群众的救助办法,确保贫困群众温暖过冬。
(五)区财政分局。负责做好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区级承担政府资金筹措工作,协调市级补贴资金及时到位、拨付和管理监督使用。
(六)区国土分局。负责协调落实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相关设施建设用地指标。
(七)区规划分局。负责做好冬季清洁取暖项目规划制定及规划手续办理工作。
(八)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做好与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沟通、衔接和对口接待工作,负责对接配合上级环境生态部门依据相关标准对我区清洁取暖改造方式的可行性进行认定,配合指导各镇(街)按照生态环境部门要求做好工作;落实相关环保措施监管工作;做好辖区大气污染的防治及环保网格内居民燃煤现象的巡查及处理。
(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相关设施设备产品流通领域的质量监管工作;负责压力容器、管道等特种设备和相关设施设备质量监管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冬季清洁取暖工程气价和电价政策,加强价格监管。
(十)区审计分局。负责做好冬季清洁取暖工程政府专项资金跟踪审计工作。
(十一)区交通运输和港航局。负责做好项目管线等设施穿越县乡道路、国省道及河流(航道)的手续办理工作。
(十二)区城管执法分局。负责做好冬季清洁取暖工程管网建设施工审批手续办理工作。
(十三)区园林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冬季清洁取暖工程管网建设涉及的园林绿化移植、恢复及审批手续办理工作。
(十四)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冬季清洁取暖工程招标采购服务工作。
(十五)国网济宁供电公司。负责电代煤工程户外电网改造的具体实施,负责电代煤线路改造,出台后期运营管理办法,确保电代煤户外电网工程施工及运营维护的安全。
(十六)济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负责气代煤工程的具体实施。做好气代煤居民供暖“确村确户”,对每户进行建档立卡。负责气代煤工程管网建设,负责对气代煤采暖设备(如:燃气壁挂炉、燃气灶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等)的采购、安装及后期运营维护等工作,将相关文件报区建设局备案。出台后期运营管理办法,确保气代煤工程施工及运营维护的安全。
(十七)区委宣传部。负责做好政策和安全宣传相关工作。
(十八)其他部门。根据《太白湖新区管委会关于做好群众温暖过冬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区相关部门、单位做好驻村联户村居的走访、慰问,对群众温暖过冬存在的问题和气代煤、电代煤及农村农房基础能效提升改造进度及时反馈、指导,及时协助解决问题。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镇(街)及区经发、建设、社发、财政、规划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太白湖新区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镇(街)燃气热力管理办公室,确定1名专职科级干部负责,并充实至少3名专职工作人员,各村配备1-2名燃气安全管理员。同时,建立区级领导包镇(街)、镇(街)领导包村居、村居干部包片的分包责任制。济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和国网济宁供电公司是设计、施工、安装、验收、管护责任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和大局观念,抽调精干队伍全力推进气代煤电代煤工程,确保质量合格、安全生产、维修及时,按时完成任务。
(二)狠抓责任落实。区管委会与镇(街)签订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工程责任书,严格督导检查,对任务完成快、社会评价好、居民满意度高的村居给予适当奖励。区级财政要将补贴资金纳入区建设局年度预算,确保资金到位并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考核。各部门要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任务落实。一是建档立账。以镇(街)、村居、户为单位建档立账,形成登记表、花名册、统计表,实行台账管理。二是保障进度。周密计划,精心组织,集中资源,挂图作战,严格按照进度计划推动工程建设。三是全力组织。区建设局为牵头单位,镇(街)为责任主体,将任务分解到村居和辖区内单位,明确时间表、责任人,确保按期完成各项任务。
(三)严格督导考核。加强对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检查、督导,区冬季清洁取暖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党政办公室督查室组成督导组,按照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对改造任务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
(四)提升安全管理和服务水平。济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和国网济宁供电公司要根据用户群体情况,科学测算需求数据,不断提升燃气、电力供应保障能力。同时,做好居民用气、用电安全宣传管理工作。加强安全用气、用电知识培训,定期开展燃气、电力设施安全巡查和居民入户安检工作,杜绝安全事故发生。要强化服务意识,在验收合格、实现清洁能源供暖的镇(街)设立维修机构或服务网点,配备专业维修人员和服务人员,方便群众交费和报修,提高服务质量,满足用户需求。
建筑企业薪酬设计的方案内容都有哪些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建筑企业薪酬设计方案,欢迎参考阅读!
(二)劳动工资负责员工薪酬政策的具体实施,根据政策和制度的规定核定员工薪资的级别,以及薪酬调整的具体事宜,每月负责员工的工资表册的制定,并与财务加强工作联系,做好工资发放工作。
(四)企业总经理负责薪酬政策方案的审批,并对其实施予以督察。
(一)公平性原则
不同职位的人员应获得与其职位价值相当的薪酬;在相同的工作岗位上,只要作出相同的薪酬。
(二)认可性原则
首先是要得到国家法律和政策的'认可,也就是不能违背国家政策,凡是国家规定应给劳动都应有的保障,在薪酬中均应有体现。同时还应得到广大员工的认可,这样会起到更好的激励作用。
(三)公正性原则
薪酬管理方案是从各职位对企业的相对价值,工作表现和员工基本保障方面进行设计的。薪酬管理的基础是职位评估结果,职位评估的核心是各职位对企业的贡献的相对价值,因此员工的薪酬应与员工的贡献紧密挂钩,需要做好这方面的评价工作。
(四)适度性原则
是指薪酬系统要有上限和下限,在一个适当的区间内运行。下线要使员工感到安全,保证基本的需求;上限应能对员工产生强烈的激励作用。
(五)平衡性原则
指薪酬系统的各个方面平衡,薪酬体系设计时要全面考虑,既要考虑到需要,又要考虑成本控制;既要注重直接薪酬与金钱薪酬,又不可忽视非直接薪酬与非金钱奖励。
根据最新的防范区、管控区、封控区划分,以及工业企业所属区域和规模,按照“先防范区后管控区再封控区”和“先规模以上后规模以下”的原则,在保证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环保等措施到位的前提下,有序复工复产。
结合我市实际,首先组织防范区企业复工和员工返岗,待管控区、封控区解封后,根据市指挥部相关规定,再行组织管控区、封控区企业复工复产。
二、复工复产工作流程
(一)规上工业
1、在防范区的企业向所在镇(街道)、开发区提出复工申请。企业需制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实施方案(模板见附件6),健全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并提报第一批复工人员名单(仅限防范区人员,附件3),企业主要负责人签署“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以上资料报所在镇(街道)、开发区备案。
2、镇(街道)、开发区核实汇总情况,提出审核验收意见。接到企业申请后,根据实际核查相关情况,指导企业修改完善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后,于每天中午12:00前,汇总复工复产企业名单,提出审核验收意见,签字盖章后报__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组。
3、__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组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认真审核,提出意见建议并备案,第一时间反馈给镇(街道)、开发区。原则上,当天提出申请当天审批。
(二)规下工业
可参照规上工业审批流程,由镇(街道)进行审核备案和复工许可,每日下午18:00前报送当日复工企业名单。
(三)员工通行办法
复工企业居住于防范区的员工点对点接至厂区后,实行封闭管理,原则上不流动,镇(街)、开发区要严格做好监督,确保管控到位。
三、复工复产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属地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做到定期核酸检测、员工健康管理、防护措施、应急物资、防疫知识培训“五到位”,健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切实保障职工健康安全和经济稳定运行。
2、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和分级分类管控要求,各企业务必严格执行市指挥部各项规定,按照防范区及区外人员分类造册,认真核实复工人员信息,镇(街)、开发区要对照分区,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准确无误。要实行“一企一策”“一厂一案”差异化防控措施。
3、复工复产企业应当对照《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认真做好复工前准备、落实复工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领导到小组(指挥部)的有关规定和安排进行核酸检测,做好登记,并向__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组报告检测情况。
4、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安全顺利推进。
广州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建设领域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广州建设,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3〕49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一)进一步提高全市新建绿色建筑比例。严格执行国家、省和市绿色建筑的相关规定。“十二五”期间完成新建绿色建筑950万平方米,到2015年底力争达到30%,到2020年底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力争达到40%以上。
(二)创建国家、省级绿色生态城区示范。以创建绿色生态城区为契机,推进绿色市政、绿色交通、绿色能源等领域创新发展,“十二五”期间创建1—2个绿色生态城区,至2020年全市绿色生态城区力争达到5个以上。
(三)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创新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市场机制,“十二五”期间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250万平方米以上,到2020年累计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700万平方米以上。(四)创建绿色数据中心示范。结合我市作为华南地区信息数据中心的特点,积极推广数据中心节能技术应用,编制出台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导则,到2020年创建1—2个绿色数据中心试点项目。(五)建设建筑废弃物循环利用生产基地。“十二五”期间,全市力争建设4个建筑废弃物循环利用项目,实现年处理能力200万吨、资源化利用率90%以上。到2020年,全市建筑废弃物年处理能力达500万吨。
二、重点任务及分工
(一)积极落实绿色生态规划建设。
1.实施城市低碳生态发展规划,打造低碳生态示范市。以省政府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建低碳生态示范省为契机,以“低碳、生态、绿色”理念为指导,贯彻落实广州市低碳城市建设规划纲要,推广应用广州低碳社区标准与控制性详细规划指引。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防范城市热岛效应的规划技术指引,优化城市风环境,通过降低城市热岛效应实现城市整体降温。(市规划局、市建委)
2.推进绿色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在全市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中推广绿色理念和绿色技术,逐步实施市政基础设施绿色化建设,大力推进绿色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市建委、市地铁总公司)3.发展城市绿色交通网络。结合城市设计及控制性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加强慢行交通规划,解决市民公共交通最后一公里出行问题,倡导市民绿色、低碳出行。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到2017年,力争城市建成区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的比例达到70%。(市交委、市规划局、市建委)
4.建立城市水循环系统,综合治理中心城区231条河涌,打造滨水岸线和一批人工湖。因地制宜,多途径修复水系态,加大力度推进珠江水系跨区域联防联治。贯彻落实建设项目雨水径流控制管理相关规定,项目配套建设的排水设施落实雨水径流控制措施;对于相同的设计重现期,建设后的地表径流量不超过建设前的径流量;硬化地面中可渗透面积不低于40%。(市水务局、市建委)
5.推广具有岭南特色的生态园林,建设城市多元绿色生态系统。突出花城特色,建设主题花园,形成规模化、立体化、网络化的花城形态。继续实施森林围城、森林进城战略,全面提升完善森林公园,推进林分改造,提高碳汇能力。拓宽绿色空间,继续加强绿道网、街头绿地和社区公园建设,保护农村自然生态田园,拓展城市立体绿化空间,积极推广屋顶绿化、垂直绿化。(市林业和园林局)
(二)深入推进新建建筑节能工作 1.科学规划,加强源头管理。在城市发展新区规划中落实绿色节能理念,建立包括绿色建筑比例、公共交通、可再生能源利用、中水利用、废弃物回收利用等内容的指标体系。对重点建设片区(起步区达到1.5平方公里)组织编制绿色建筑、区域能源、绿色市政等专项规划。(各区〔县级市〕政府、市规划局、市建委)
2.加强新建建筑节能管理。城镇建筑全面实现设计和施工阶段100%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逐步推行新建公共建筑能耗指标限额设计制度。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政府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逐步普及能效测评和标识制度,并将重点耗能建筑纳入市级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管理。(市建委)
3.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应当实施绿色筑的项目,各相关部门在基本建设程序的重点环节严格把关。鼓励房地产开发项目执行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绿色居住区。推行绿色施工,将绿色施工措施纳入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市建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县级市〕政府)
(三)加强既有公共建筑节能管理。 1.全面实施既有公共建筑节能信息统计工作。制订既有公共建筑能耗统计报表制度,建立各部门协同配合的公共建筑能耗统计工作机制,形成相关单位定期报告与开展调查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市建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房管局、市经贸委、各区〔县级市〕政府、市自来水公司、市燃气集团、广州供电局)
2.实施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电耗)限额管理。分类制定我市既有公共建筑能耗定额指标。到2017年,基本实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定额管理制度;对超限额用能(用电)的,按国家和省规定实施阶梯价格。(市建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贸委、市国土房管局、市质监局、广州供电局)
3.积极推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各部门、各区(县级市)政府分别负责确定各系统内、各辖区内的重点节能改造建筑名单,并组织开展节能改造,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节能改造。实施节能改造的政府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纳入市级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实施能耗实时监测。(市建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市经贸委、各区〔县级市〕政府、广州供电局)(四)完善绿色建筑实施体系。1.加强绿色建筑地方标准与制度建设。编制修订符合我市实际的绿色建筑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管理、评价等技术应用指南。建立和推广绿色建筑竣工标识制度,对按规定应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建筑逐步推行强制性标识制度。(市建委、市质监局)
2.加快绿色建筑关键技术研发和适宜技术应用。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关键技术研究,重点攻克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节水与水资源综合利用、绿色建材、废弃物资源化、室内环境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技术,开展岭南特色绿色建筑技术研究和集成应用示范。(市建委、市科技和信息化局)
(五)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 1.完善建筑光伏发电上网政策,推广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加快推进微电网技术研发和工程示范。(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广州供电局)
2.加强建筑领域太阳能热水系统推广应用工作。在项目立项、规划、设计阶段对应当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房屋建筑项目进行把关和指导,不具备太阳能热水系统安装条件的,可采用空气源热泵等其他可再生能源技术措施替代。(市建委、市发展改革委)(六)全力打造绿色节能试点示范。
1.积极创建绿色生态城区示范。以创建绿色生态城区为目标,将绿色生态理念落实到城市发展新区规划、建设和运营中,力争到2015年创建1—2个国家级、省级绿色生态示范区,至2020年达到5个以上。(各区〔县级市〕政府、市建委、市规划局)
2.打造岭南特色绿色建筑精品。在城市重点功能区城市意象的景观通道、城市节点、城市地标、滨水地带等地带进行岭南特色城市设计。倡导在绿色建筑设计中采用传统岭南建筑的空间组织方式,通过空间布局、外遮阳、自然通风等传统措施的巧妙运用,建设一批展示岭南文化的新时代城市名片和代表性岭南建筑、园林精品。(市规划局、市建委)
3.创建低能耗建筑示范。引导有条件的居住建筑项目执行65%节能设计标准。出台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导则,提高数据中心能源利用效率。(市建委、市科技和信息化局)
(七)大力推动建筑工业化。
1.大力推广安全耐久、节能环保、施工便利的绿色建材。加快发展防火隔热性能好的建筑保温体系和材料,积极发展热反射涂料、低辐射镀膜玻璃、断桥隔热门窗、遮阳系统等绿色节能建材。引导高性能混凝土、高强钢的发展应用,重点推广使用高强混凝土和高强热轧带肋钢筋。依托科研院所、学会、协会,促进产学研合作,研发并推广应用蒸压加气混凝土墙板、高强高精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和建筑废弃物再生建材。(市建委、市经贸委)
2.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建筑工业化技术政策,实施政策激励措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建筑工业化设计、部品生产、施工验收标准和技术导则以及激励政策,研究制定地方实施细则,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市建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市工商局、市地税局、市物价局)
3.以保障性住房为试点,示范推广应用预制楼梯、阳台、内墙板、外墙板等部品、部件及装配式施工技术,逐步建立我市建筑工业化发展的政策技术体系。(市国土房管局、市建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4.积极推行新建住宅全装修。鼓励新建住宅一次装修到位或实施菜单式装修,促进个性化装修和产业化装修相统一。保障性住房全面实现装修交房。(市国土房管局、市建委)(八)加强建筑拆除综合管理,推进建筑废弃物循环利用。
1.加强建筑拆除源头管理。将建筑拆除管理纳入规划统筹布局,探索建立建筑报废拆除审核制度。对符合城市规划和工程建设标准、在正常使用寿命内的建筑加强维护管理,除基本的公共利益需要外,不得随意拆除。拆除大型公共建筑、列入文化遗产保护线索的建构筑物等,要按照有关程序提前向社会公示并征求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对违规拆除行为,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市国土房管局、市建委、市城管委、市规划局)
2.建立健全建筑废弃物运输处置利用管理体系。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属地负责的建筑废弃物管理体系和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技术先进的建筑废弃物处置利用体系,“十二五”期间全市建筑废弃物处置利用能力力争达到200万吨以上。将建筑废弃物运输与消纳管理措施纳入建筑废弃物运输联单管理,以明确和跟踪所有可利用的建筑废弃物的去向,并由城管部门对相关主体企业进行建筑废弃物运输诚信综合评价管理。(市城管委)
3.推进建筑废弃物再生建材推广使用。贯彻执行建筑废弃物再生建材产品标识制度,出台建筑废弃物再生建材推广使用办法和应用指引,将建筑废弃物再生建材产品列入节能产品推荐目录,促进建筑废弃物循环利用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市建委、市城管委、市交委、市林业和园林局、市水务局、市财政局)
4.建立激励与处罚并举的联动工作机制。研究出台建筑废弃物循环利用鼓励性政策,将建筑废弃物循环利用工作纳入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与政策扶持,依法查处不按照规定运输、处置和利用建筑废弃物及其产品的行为。(市城管委、市财政局、市经贸委、市建委、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交委)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工作责任。
根据国家和省下达的目标任务,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将本实施方案提出的各项绿色建筑行动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区(县级市)政府、相关部门和重点用能企业,纳入市建筑节能领导小组目标责任评价体系,并将有关情况纳市政府绩效管理评价体系。
(二)加大政策激励。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规划、国土房管行政主管部门研究制定二星及以上等级的绿色建筑激励办法;对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企业,市税务部门依法贯彻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各区(县级市)政府安排建筑节能专项资金,促进绿色节能工作,推动绿色节能科技进步。
(三)严格建设全过程监管。
由国土房管行政主管部门在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用地单位须按照规划设计条件要求执行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及技术措施;由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环节明确绿色建筑建设要求,并将绿色建筑建设增量成本纳入工程预算;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规划设计方案审查、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增加绿色建筑内容。民用建筑销售时,建设单位应当向购房人明示所售房屋的绿色建筑标识星级、建筑节能措施及质量保修期等基本信息,并在房屋买卖合同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中予以说明。(四)强化实施能力建设。
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建立全市政府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对全市重点建筑能耗进行动态监测。加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体系建设,严格评价监管。加强建筑规划、设计、施工、评价、运营维护等人员的培训,将绿色建筑知识作为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五)加强宣传教育。
采用多种形式积极宣传绿色建筑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典型案例、先进经验,营造开展绿色建筑行动的良好氛围。将绿色建筑行动作为节能宣传周、科技活动周、城市节水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等活动的重要宣传内容,提高公众对绿色建筑的认知度,开展全民节能减排行动,倡导绿色消费理念,普及节约知识,引导公众合理使用节能产品。
1、我项目部排出进度计划,按照进度计划,配制劳动力,上报材料计划;
3、工人及管理人员必须统一住在工地,集中管理;
1、我项目部对每栋楼配两木工工长及一砼工长,加强现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将问题杜绝在萌芽中。
3、制定详细的质量奖罚办法,严格按照质量奖罚办法进行质量管理。
现场总负责一人;技术总工一人;生产负责一人;
20楼木工工长:二人
钢筋工长:一人;
砼工长(小工管理):一人;
安全员及后勤管理:一人;
25楼木工工长:二人(同上)
29楼(劳动力同上)
20楼劳动力:
木工:50人钢筋工(包括制作):22人砼工(三栋总人数):24人
架子工(三栋总劳动力):20人
25楼劳动力:
1、我项目部的施工班组使用直属班组,管理一步到位;
定期例会制:
预告汇报制:每周五将下周所需材料计划
机械,进度计划,施工安排报至项目户
现场施工守则
6、根据任务要求,需加班赶进度时,全体员工必须认真执行领导安排;
9、遵守甲方和项目组各项规章制度、施工纪律,搞好团结,互助合作.不准打架斗殴,不得寻衅闹事;如有发生,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惩罚。
13、按时填写工程日志。
14、施工期间,要求施工人员上下班同进同出,禁止工人在非施工楼层出入。
施工工期保证措施:
1.制订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明确进度目标,建立工期实施的目标体系,对提前完工的单位工程,进行分析、总结,推广其好的方法、好的经验;对延期完工的单位工程,要追查其延期的原因,并采取措施,重新调整安排进度,将损失的工期抢回来。
2.投入满足需要的资源,包括人力、物力、财力。a人力:管理、技术力量足;操作工人人数有保证,技术熟练。b物力:工地所需材料要及时供应;工具设备要满足施工需要,设备能正常运转。c财力:保证落实工程资金。
3.要合理安排交叉作业,协调各班组、各施工作业面的关系。要紧紧围绕关键工期,要按正确的施工工序进行施工,按时完成并移交相应部份工程。
4.建立奖罚制度:对将工期提前的班组,给予一定的的经济奖励;对将工期拖延的施工班组进行处罚或更换施工班组,做到工期与经济效益挂勾。
5.协调与甲方、监理、设计单位的关系,各单位互相配合,对图纸上表示不明、错误或设计变更要及时提出,不能因施工图纸方面的原因拖延工期。在取得甲方、监理、设计单位的支持下,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加快施工进度。
6.加强质量检查工作,做到隐蔽工程验收一次通过,尽量不要返工和返修,不因质量方面的原因而影响工期。
7.合理安排操作工人施工作业表,做到连续作业,采取措施降低施工噪声,以便适当安排夜间作业。
8.做好雨季施工的防护措施,给工人配备雨衣、雨鞋等用品,将雨天对施工的影响降到最低。
施工日志的管理:
1、测量放线抄平
2、施工质量,安全,进度控制,技术
3、施工管理方法
建筑水电安装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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